企业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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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指南

企业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指南

对于大多数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尽职调查都是着手工作时的第一步,对于法律风险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识别也是如此。法律风险的产生有主体、环境、行为三个要素,而通过尽职调查可以锁定这三个要素在目标企业中的现实状况,缩小工作范围、明确工作目标,并使工作结果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与尽职调查相对应的英文词为"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法律术语译为"尽职调查"。从这一术语产生的渊源来看,尽职调查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事务具有法律意义的背景资料进行应有的调查,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建立在客观、全面的信息基础之上,以确保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而不因相关信息在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合法性等方面的原因影响预期目标的实现。

"尽职调查"一词虽然早在1997年7月就在当时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所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中出现,但迄今为止在我国的法律规范体系中并无权威的定义。法律风险管理中的尽职调查,主要是受企业主的委托对法律风险

管理项目范围内的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从而为提高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供基础。

一、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的启动

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法律风险识别,然后才有法律风险的评估、解决方案设计、管理体系宣贯执行、循环改进几个步骤。而法律风险识别则是以尽职调查开始、以制作法律风险清单为结束。如果不能解决企业及企业人员的顾虑,尽职调查工作往往无法顺利启动。

法律风险管理项目中的尽职调查与其他尽职调查略有不同,这种调查是由企业委托律师针对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查,因而其商业秘密等情况很有可能在律师面前一览无遗。但为了切实发现问题、事先找到应对方法,企业又必须对律师开放所有的企业信息,才有可能由律师透彻地对企业实施"全面体检"o正是由于涉及企业的诸多商业秘密,而许多处于核心地位的敏感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则足以对企业造成极为严重的不利影响。因而必须在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设定保密义务,既打消企业在安全方面的顾虑,又能促使项目得以进行。如果必要,可以排除某些方面的法律风险调查,以打消企业的顾虑。或者对于某些敏感资料仅在现场审阅并制作工作笔记但不以任何方法复制,以避免相关资料复制件的遗失或泄露而给企业及律师带来风险。

而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各个职能部门或各个工作岗位往往并不愿意将自己工作中的所有情况向律师公开,因为他们担心这样会暴露他们在工作中的失误或工作质量缺陷,并因此而受到上层管理部门的批评甚至处罚。即便是对于他们在工作中所发现的其他职位、其他部门的法律风险问题,往往许多人也不愿多谈,以避免引起人际关系冲突。这些担忧完全是合理的,而且足以使得尽职调查无法得到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从而使整个项目浮在面上而无实用内容。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从企业高层管理者及具体工作方式两个方面着手,打消各部门的顾虑和具体受访者的顾虑,从中发现最有实际价值的法律风险点,以提高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的实用价值。

除以上两个重点问题以外,在通常情况下尽职调查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直到所需资料收齐为止。在某些项目中,由于不断发现新的问题,或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某些原来的结论可能存在问题,甚至在解决方案设计的阶段仍需对某些问题进行后续的补充调查,因而律师与企业的界面、律师与团队的界面必须清清楚楚。就律师与企业的界面而言,企业必须有明确的联系人、责任部门,而且律师与企业之间必须有明确的资料交接记录,以便于确定哪些文件已经提交、哪些文件经确定并不存在,同时也由企业安排具体的零距离访谈的对象及日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避免责任互相推诿。而从律师团队的

工作界面而言,如何确定具体的工作内容、标准的工作接口,以及如何整理、分析调查取得的资料等也必须十分清楚,否则就会影响工作效率及质量。

二、尽职调查内容范围的确定

在为了实现某种交易而进行的尽职调查中,调查的目的是破除信息的不对称性、确保交易目的的实现以及交易的安全。而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中所展开的尽职调查,则是律师受企业主的委托对企业进行"体检",因而律师与企业之间并不存在利益上的对立,调查的范围与深度完全取决于律师与企业所共同确定的项目内容。

法律风险尽职调查的侧重点,是通过系统收集企业各类历史或现实行为的真实情况信息,为从整体上识别企业法律风险提供基础资料,以便于发现企业的管理制度及经营行为中各个具体的作为与不作为所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这类调查的第一步,是设计一份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清单。

(一)针对个别项目的尽职调查清单

对于某些专项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由于有着具体的目标与方向,进行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容易锁定。对于这类清单,应当详细地

列举所需要的内容,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例如,针对合同法律风险的尽职调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情况;

(2)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及所签合同类型的清单;

(3)合作商选择标准及决策程序;

(4)合同审查、审批、签订权限、工作标准、程序;

(5)合同及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6)企业所用合同种类及样本;

(7)企业对外交易所用表单清单及使用中的样本;

(8)合同非正常履行情况汇总及处理情况资料;

(9)非正常债权债务清单及相关资料;

(lO)未结合同争议清单及相关资料;

(II)以往诉讼解决争议情况的清单及资料;

(12)使用对方合同时的情况汇总及合同文本;

(13)对外担保情况及担保合同情况汇总及合同;

(14)因合同文本或合同履行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资料;

(15)企业自订合同文本的背景及沿革;

(16)企业各相关部门对现行合同的意见或建议;

(17)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部门对于企业所属行业的特别规定;

(18)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部门对于交易合同的规定及示范文本。

对于这些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内容,大多数企业无法全面提供,这是企业整体管理和业务特点所决定的,但多一份资料就增加了一份分析客观情况的依据。而且,这类专项法律风险尽职调查由于内容专一,对于企业信息的依赖度不是很高,比较容易设计。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正规版)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正规版)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正规版) 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前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报告的附件包括材料目录、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工商登记资料、行政批复及审批文件资料、政府机关,其他机构或目标公司声明与承诺等。附件另行装订成册。第二章正文第一部分目标公司法律情况审评 1.1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由目标公司自行出具公司简介并盖章) 1.2目标公司的设立 (一)目标公司于201X年5月20日向xx省xx市工商管理行政局申请设立,核定公司名称为“xx市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xx市火车站向南1公里处;营业期限二十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泵售、工业xx的生产、销售、炉渣、炉灰的销售。 (二)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为: xx(男,1956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东园镇南路281号),出资额人民币84万元,实际认缴出资人民币84万元,占注册资本84%; xx(男,1958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 市三闸乡杨家寨村六社)出资人民币1 5.6万元,实际认缴出资人民币1

5.6万元,占注册资本1 5.6%。 xx(男,汉族,汉族,1969年8月23日出生,住xx省xx市马神庙街94号)出资额人民0.4万元,实际认缴出资人民币0.4万元,占注册资本0.4%。 (三)设立时验资情况: xx市xx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张会验字(200 3)90号验资报告(节选,以附件为准,附件一26页): “根据有关协议、章程的规定,xx市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壹佰万元,由xx、xx、xx三位股东出资,经审验,截止201X年5月19日止,xx市xx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实际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四)设立时公司章程(概述,以附件为准,附件一15页): 对包括宗旨、名称及住所、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及出资方 篇二: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201X0428 北京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机密)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一部分导言 1、简称与定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于201X年2月28日出具的北京有限公司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指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或“我们”指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律师。“”指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 控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能否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问题,与律师自身的经验有关,关键在于如何尽到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中的程序性事项 (一)关于保密事项 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会获得很多调查对象的资料和信息,甚至是调查对象的一些商业秘密、重要技术信息。律师应结合尽职调查计划,明确在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什么层次的资料和信息是重要的,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相关资料和信息。在可能获知商业秘密情况下,履行保密义务是律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律师可据相关方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二)关于承诺事项 对于无法获取资料的情况,律师应要求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承诺文件;对不能完全获悉的情况,律师应要求调查对象作出声明和保证。律师应向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员告知其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必要性。这不但是律师审慎调查的要求,往往也会成为调查对象及相关方对于收购方的承诺。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上述承诺文件会成为证据资料,起到对收购方有利的作用。 (三)注重细节并完善工作底稿

在公司提供尽职调查相关资料后,律师应将已收到的材料列出清单,并由双方人员签署确认。对于尚未取得或还需要补充的资料,应列出补充清单,待调查对象进一步补充。对于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应做好留痕工作,完善工作底稿。 二、关于公司历史沿革和现状的尽职调查 (一)调查要点提示 1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显示公司为特殊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 2 公司的设立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设立程序是否规范。 3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达到法定最低要求。 4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已足额认缴,是否存在抽逃、挪用出资行为。 5 股东出资是否真实、是否履行必要评估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情形,股东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满足特殊行业要求。 7 公司名称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公司商号是否侵犯她人知识产权。 8 公司历次变更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否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9 公司章程是否载有特殊条款,如限制表决权、不按出资比例分

Legal Due Diligence Report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 ] CO., LTD Proposed RTO and Financing on 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 Legal Due Diligence Report

[], [] Province, From: Date: [ ], 2007 Re: Legal Due Diligence Report of [] XX Ltd Dear Sirs We have been instructed as solicitors to[ ](the “Company”). We present our legal due diligence report on the Company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oposed RTO of the Company’s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with an OTCBB shell company and financing (the “Project”). This Legal Due Diligence Report (this “Report”) is presented on the following bases: 1.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is Report is primarily based on: (i)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supplied by the Company in response to the information sought in the due diligence questionnaire and our further requests for supplemental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ii) discussions with the directors, management and staff of the Company; (iii) a search of the public records of the Company available for inspection at relevant PRC authorities in charge of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1; 2. In reviewing the documentation supplied to, or obtained by, us we have assumed that: (i) all copies made from original documents are true and complete and that such original documents are authentic and complete; (ii) all documents supplied to, or obtained by, us as originals are authentic and complete; (iii) all signatures appearing on documents supplied to, or obtained by, us as originals or copies of originals are genuine; (iv) the Company has the requisite corporate power to enter into all contractual arrangements to which it is a party and to perform its obligations thereunder; 1 Such public records were provided to us by the Company.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调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360项 (一)、关于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1.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3.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4.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6.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登记 7.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8.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9.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相关登记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11.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12.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拟议交易冲突 13.公司设立程序不规范 14.公司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15.公司的法定住所使用住宅用房 16.公司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检 17.公司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18.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 19.对公司的投资超过了母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0.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手续 21.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财政登记证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 29.股东未放弃优先权 30.转股价款未支付 31.转股未履行适当的法律程序 32.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未按照评估值作价 33.转股不符合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 34.支付给个人的转股价款溢价部分未予代扣代缴所得税 35.转股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6.转股协议约定的转股生效条件未能满足

37.股权转让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38.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转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39.股份公司的记名股票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登记手续 40.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转让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2.受让方股东的身份对拟议交易造成影响 43.伪造转股文件,股权权属存在纠纷 44.转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手续尚未办理 (三)、关于公司的出资(含增资、减资) 45.公司的出资形式不符合当时有关法规的规定 46.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能按时缴清 47.非货币出资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48.股东以未评估的部分资产出资 49.关于股东虚假出资 50.关于以自身资产评估出资 51.股东抽逃注册资本 52.非货币资产的出资比例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53.关于以实物出资使用假发票 54.评估增值过大 55.关于以划拨土地出资 56.对公司出资中个人股东的巨额出资来源无法合理合法说明 57.增资中某方股东未放弃对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58.公司未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59.公司未按照增资结果变更股东名册 60.公司增资或者减资未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61.公司增资或者减资违反了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 62.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提前缴纳 63.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减资 (四)、关于公司的类型变更 64.公司类型变更程序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五)、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问卷

关于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问卷

目的:法律尽职调查问卷所要求的文件,是法律顾问为进行法律审慎调查工作所需的主要资料和文件。进行法律审慎调查之主要目的包括: ?确保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法律权利﹑义务等均已明确界定,俱为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以保障全体股东的利 益; ?识别现存或潜在的法律及商业问题,以便尽早解决; ?识别首发过程中可能受到的限制,以便尽早取得所需的有关批准﹑许可﹑同意。 保密义务:本所对提供的文件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回复要求:请按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提供本问卷项下所列的文件资料和说明。 序号标注:提供文件时,请在有关文件右上角注明问卷中问题的序号,以资识别。 补充文件:本所在初步查证资料后,可能尚需提供其它补充资料及文件。

定义 在本问卷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应具下列意义: 公司指公司; 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合伙、 合资、联营企业及其它合作形式的公司或企业; 关联人士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该等人士为控股股东的除公司或其下属公 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任何与该等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及财务负责人; 控股股东指下列公司或人士: (a)有权行使(或控制行使)50%或以上表决权; (b)有权行使(或控制行使)30%或以上表决权,而其他 任何公司或人士连同其关联人士有权行使(或控制 行使) 的表决权低于30%;或 (c)有能力控制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董事会成员 的组成。

法律合规及风险分析尽调模板

法律合规尽调情况 为配合此次尽调,全面掌握公司法律合规风险,我们要求公司聘请了大滔()律师事务所,对公司主体资格、设立、存续、运营、矿业权状况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法律尽调全文见附件1),相关重要结论如下: (一)、公司法人主体及组织结构合规性结论 认为:高岭土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公司章程及组织架构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截至目前,高岭土公司不存在终止、注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二)、矿业权状况 认为:除XX高岭土开发茅草坪砂矿的采矿权已经于2017年4月28日到期外,高岭土公司提供的麻栗坡县猛洞乡曼文硅石矿、XX高岭土开发麻栗坡县黄瓜坡高岭土矿等各份文件、材料均合法有效。高岭土公司通过矿产资源整合、转让,已合法取得前述三个矿业权和矿山固定资产、设备的所有权。该三个矿业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和司法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高岭土公司具备开展高岭土矿石及相关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的条件。 (三)、财务状况 认为:高岭土公司在矿产资源整合、收购过程中,实际投入了大量资金,取得前述矿业权的过程真实、合法,其投资行为实现了阶段性的预期目标。

(四)、重大合同 公司提供了九份销售合同。其中,与夹江县三友机化工贸易、金业恒宇贸易、建金矿业、省路桥迪化工贸易等六家企业法人订立有高岭土矿及相关矿产品销售合同六份,合同价款金额共计人民币60900万元。另外,高岭土公司与其他三个自然人订立销售合同三份,仅约定了合同单价按市场行情调整,未约定供货量和总价款。认为:高岭土公司存在持续、有效的经营行为,并能产生较为稳定的营业收入。 (五)、债权债务和股权质押 根据律所在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取得的资料显示,高岭土公司的全部股权于2016年02月23日全部质押给遵明融资担保,该资料载明的被担保债权数额共计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经向高岭土公司财务人员询问得到的答复,并结合高岭土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高岭土公司的债权债务基本情况为:应收款总额为人民币1435万余元(债务人为麻栗坡XX圣峰矿业、鑫浩高岭土开发、贵稀投资等);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42万余元(债权人为遵明融资担保、麻栗坡县清龙边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中,遵明融资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高岭土公司的股东已将所持有的该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遵明融资担保。 认为:高岭土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应收款和应付款,债权和债务相对平衡,需加强债权清收和债务履行的管理工作,继续维持债权债务的平衡,以免因之前的债务问题增加本次交易的风险。 (六)、往来款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职务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公司 根据《关于公司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顾问聘请协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以下简称“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指派律师、律师作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经办律师。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年月日,本所律师向公司发送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改制上市尽职调查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本所律师前往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验;就相关问题与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进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税务、劳动、环保等政府部门了解和查询情况;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年月日,贵公司签订了《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本报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设而出具的。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我们将对某些事项进行持续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某些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三、对于本尽职调查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四、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供公司拟进行改制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报告外传及用于佐证、说明与改制上市事宜无关的其他事务及行为。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本 尽职调查又叫审慎调查,是“适当或应由的勤勉”,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总结。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bbbbbbbbbb。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法律法规课件)法律尽职调查

股权投资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第三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第四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及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股权投资中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向投资人提示投资可行性及风险。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根本原因: 投资人永远不会比目标公司本身更了解目标公司法律方面的真实情况。 存在潜在法律问题的目标公司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利用此种信息不对称误导投资人向其投资。 ?投资是一项精确的商业活动,客观上要求对法律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投资风险的应有之义应指“商业风险”,而非可通过律师尽职调查予以减小乃至避免的“法律风险”。?股权投资实践中,与实业投资人相比较,财务投资人对律师尽职调查之必要性的观念粗放。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 1.从法律角度调查目标公司的真实信息。 2.对其他专业尽职调查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解读。 作用: ?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 ?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投资的影响。 ?甄别投资对象。 ?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据此讨论投资对价。 ?避免投资失败或陷入纠纷 ?律师能对目标公司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职业判断,为投资人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投资交易及投资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1.调查内容全面: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关联关系;业务;资产;债权债务;重大 合同;诉讼及争议;管理层和员工;税收;外汇;环保;等等 2.材料全面: 调查所有可调查的材料——“调查内容全面”的程序性要求

尽职调查相关知识

尽职调查对于一个并购项目来说,有几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财务上的尽职调查,一方面是税务上的尽职调查,一个方面是经营上的市场上的尽职调查,这些跟我们有关,但不是直接相关,最相关的是法律上的尽职调查,法律上的尽职调查首要的任务是发现风险,要做公司并购,就要用尽职调查这只手揭示和评估投资风险,客户委托你,现在有个目标公司要收购它,要收购它要做尽职调查,干什么?用一只手来揭示和评估投资风险,要向你的委托人提交这两方面的情况,要用另外一只手即交易环节这只手来回避和化解投资风险,中间小脚丫就是目标公司,将其好好的捧给你的客户,让你的客户好好培育它,让它一步一步走大,将来它也会伸出手来做这件事。 尽职调查和交易环节是取保公司并购成功的两大基础,在这两大基础当中,上午就是要跟大家解决第一个基础,即尽职调查基础,这是保证并购是否成功,风险怎么样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大家不要轻视。 一、法律尽职调查概述 并购当中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开头我已经说了,但在这里我要继续强调一点,我们现在投资已经由绿地投资转向了以并购为代表的褐地投资,作为褐地投资,从用词上就可以想象到它不再是一张白纸,绿地投资就是直接设合资企业,直接设企业,是一片绿地,将绿地开发出来建了工厂、企业,然后经营起来,褐地投资是他已经建了,说白了不是一张白纸,在不是一张白纸的情况下,你怎么样来看看他已经有的内容是否符合你的要求,已经有的内容是否还有可以改造和发展的余地,就好像一幅画一样,已经画了几笔了,是否还可以继续画下去,继续符合你的要求完成一幅优美的作品,还要看这里头有什么风险,比如说一张纸是否是好的,过去用的笔墨是否为好的笔墨,这很重要。 公司并购作为一个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也是一种市场法律行为,所以在设计和实施这种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他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张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进入限制等等,在具有优势享受这些红利的同时,也存在着财务、法律等风险,这些风险必须在并购当中予以揭露和排除,要揭露和排除就需要做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也叫审慎调查,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问题、财务问题、市场问题、结构问题等做出调查,律师的任务就是在法律上对它进行全面的调查,这是服务性的中介机构一项专门职责,律师做尽职调查,主要是做法律尽职调查,其它的可以参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模版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为了顺利开展对贵公司的尽职调查法律工作,我们编制了贵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请贵公司按本清单要求搜集整理发了资料,我们将审阅有关法律资料。账务贵公司有关的发了情况,以做出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1、 调查文件清单中,“公司”及提供材料之贵公司; 2、 如有本调查文件清单未涉及的其他情况及文件,二公司认为 该等情况及文件对本项目有重要的影响,请公司及时提供有 关说明及文件; 3、 本调查文件清单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为原件的复印件,公 司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清单中所列材料没有的,请逐一说明 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 审阅初步文件后我所将视情况需要就具体问题提出进一步文 件清单。 1、 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设立文件 1、 股东出资协议 2、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证明(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出资证 明书) 3、 公司章程 4、 公司成立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 5、 公司名称变更、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章程修改或其他公司 重大事项的变更的政府和主管部门piwen 6、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开户许 可证 (2) 公司历史沿革及股东基本情况 1、 公司正常修正案 2、 先后换发的营业执照(包括最近一次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正 副本) 3、 历任股东变更情况 4、 历任股东受让股权合同或协议及相关不从协议 5、 向历任鼓动起拿法的出资证明书 6、 各股东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7、 增资决议及验资报告 (3) 公司组织机构 1、 内部组织结构图(内部组织结构至公司决策机构、监督机 构、各业务部门相互之间的关系) 2、 分支机构清单(分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及隶属关系) 3、 历任法定代表人姓名、任职期限及相关证明文件 4、 历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5、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2、 公司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本栏请提供截至__年__月__ 日的情况) (1) 公司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房产) 1、 公司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文件以及其他证明资产属于公司的 文件(如有培训中心、内部招待所等,亦应提供其相关情 况) 2、 租赁资产的资产清单及协议 3、 公司资产抵债清单以及相关文件(协议、登记备案文件) 4、 脏外资产/抵债资产相关文件(与帐外资产的取得相关的合 同、协议、权属证明等) 5、 公司因购置固定资产、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形成的,尚未履 行完毕的合同 (2)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1、 设立分/子公司的批准文件 2、 分/子公司的批准文件 3、 的营业执照 4、 持有其他企业股份、股票、债权或资产的全部权属证明文件 5、 与其他经济组织签订的合作、联营协议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3、 土地和房产(本栏请提供截至__年__月__日的情况) (1) 土地使用权 1、 全部划拨土地的划拨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如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请提供经出让的国有入地 使用证;如已办理出让手续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请提供如第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收据 3、 如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请提供土地租赁协议和其 他与使用该土地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书(共5篇)

篇一: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职务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公司 年月日,贵公司签订了《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具体承办尽职调查的律师。本报告分为导言、

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 一、主体资格 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住所为,经营范围为。 二、历史沿革 (一)首次设立 2. 股权结构为: 3. 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二)房产 1. 房产证号为 2. 房产证号为 (三)机动车辆 1. 号牌号码:主:,车辆类型:;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引言 致:公司 北京市某某(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某某”或“本所”)接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为公司新三板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此,本所提供这份律师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某某律师就本次的调查清单做出如下说明: 1、请根据本文件清单所列事项提供所有有关文件。如果任何相关文件未能跟其它尽职调查文件同时提供应说明何时可以提交。在提交文件的时候,请在文件的右上角及档案名称中注明本文的问题编号,以作识别。 2、如有关请求不适用,请在有关事项里注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 3、“公司”是指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关联公司、分支机构等; 4、若本文件清单提及一个文件如“公司章程”,应理解为公司章程及所有相关修改或者补充公司章程的文件。 5、就本文件清单提供的答复及/或文件所涉实际事项,在拟议的交易完成之前如有任何变化,请及时通知本所。 6、请注意,本文件清单仅仅是一个初步清单。随着工作的进展,本所会进一步提交补充文件清单。 北京市某某(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文件编号提供日期不适用注释1基本信息 1.1请用图表说明公司现在的股权结构,并列公司或其 它法律实体在批文或营业执照中使用的法定全 名、商号(如果不同)和法定注册地址或主要办 公地址 1.2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及其他批 准证书或许可证) 1.3公司基本信息的概述包括: 1.3.1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 1.3.2地址和地点,办公室、工厂、分支机构和直销 店的地址和地点; 1.3.3现有股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3.4有关公司情况简介; 1.3.5全部雇员;和 1.3.6有关公司的网址域名(无论是否经在有关机 构注册) 1.4公司下属企业(控股、参股、联营、合营企业)的 资料: 1.4.1下属企业清单(下属企业名称、目前注册资 本、公司投资金额、公司所占股权比例) 1.4.2《发起人协议》(或收购/合资合同) 1.4.3设立及/或增资后的《验资报告》 1.4.42012\201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1.4.5最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北京[-]有限公司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X X X X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导言 1、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2月28日出具的北京[-]有限公司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律师。 “[-]”指[-]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并存续的、法定地址位于[-]的公司。 “特种设备许可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北京[-]有限公司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指北京[-]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登记设立并存续的、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的公司。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2、目的 [-]委托本所,在获得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并基于本报告的解释和限制,对北京[-]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查明[-]的法律现状,为其收购[-]之可行性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3、工作范围 基于法律尽职调查期间获得的资料和信息,本所之工作范围为确认以下与[-]相关之法律问题: 调查和分析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以查明目标公司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重大法律问题; (1)调查目标公司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判断其是否已经或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存续或经营; (2)调查和分析目标公司的经营现状及重大权利和义务(实际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并分析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

企业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例)

企业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节公司情况部分 一、公司成立文件和基本情况 1、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过的营业执照 2、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过的章程 3、公司成立的验资报告 4、公司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及商标等文件的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所依据的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房屋合格证等资料 6、请提供贵公司之历史资料及经历的发展阶段(包括任何公司的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增减等) 7、贵公司近三年内的重大发展(包括人员,产品种类、技术重大发展事项之详细发展) 二、公司的基本结构 1、请依批文或营业执照上的法定全名列出公司的子公司、现有投资者和关联公司,及其资本规模 2、对每家附属企业的简介,包括:

3、团队资历介绍 4、每个附属企业的下属企业 (1)营业执照 (2)章程、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验资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3)设立批准文件 (4)各附属企业之间及其与公司之间相互的经营或服务合同以及协作协议 5、公司的管理结构,包括 (1)股东大会情况,包括每年召开的基本情况及决议 (2)公司董事会情况,包括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每年的董事会决议(3)请提供图表以显示公司的现有结构,包括董事会、管理部门及其会计等相关部门等 (4)任何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重要股东有关联的企业6、公司的股本结构: (1)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情况,及公司未来拟重组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2)公司发起人股和法人股 (3)主要大股东简介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情况 (5)公司可能面临的股本结构变更情况 三、文件 1、服务协议 2、合资、联营、合伙或投资参股及利润共享的合同、协议 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合同 4、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协议 5、公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的合同 以下须提供的合同为重大合同,即: (1)其中包含有起初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性质的重大责任、义务或限制的

房地产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致: XXX 房地产开发 1. 清单的填写方式: 1.1 能够提供清单所指文件的,在清单“有/无”栏中填写【有】,同时提供相应资料。 1.2 确知清单所指文件不存在的,在清单“有/无”栏中填写【无】。 1.3 确知清单所指文件存在,但不能提供的,在清单“有/无”栏中填写【无】,同时在清单“备注”栏中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同时说明能否通过其他渠道协助查阅或获取。 1.4 不能确认清单所指文件是否存在的,在清单“有/无”栏中填写【无】,同时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待查】。 1.5 公司认为对本目标物业有价值的情况,请公司在清单“备注”栏中说明或另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 文件提供方式: 2.1 提供任何一个文件时,应提供该文件的全部容,包括该文件的封皮、封底、附件、附图、补充、修改文件、同一文件的不同文字版本。

2.2 只请提供文件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以A4纸复印。 2.3 提供文件时应在每份文件上以适当方式注明其所对应的本清单序号以及该文件资料的总页数,例如:第17项共6页。 3. 清单中有部分文件名称是用加重字体表示的。该等文件是客户极度关注的文件,获取该等文件/有关该等文件的信息对本目标物业交易至关重要,务必提供。如该等文件不存在或不能提供,亦须在清单“备注”栏中予以详细说明。

目录 第一类文件:公司文件4 第二类文件:目标物业土地权属相关文件5 第三类文件:目标物业开发建设手续相关文件6 第四类文件:目标物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件7 第五类文件:目标物业经营相关文件8 第六类文件:公司债务文件9 就公司的资产、财产或业务上订立或设立的、或影响公司的资产、财产或业务的所有托管、质权、担保凭证、保证、期权、或信托计划安排或任何其他担保协议或权利限制的详情和文件,以及其相关的登记文件。9 第七类文件:涉及目标物业的诉讼/仲裁纠纷(含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文件10 第八类文件:其他相关文件11

股权投资中的律师尽职调查【精编版】

股权投资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第三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第四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及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股权投资中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向投资人提示投资可行性及风险。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根本原因:

投资人永远不会比目标公司本身更了解目标公司法律方面的真实情况。 存在潜在法律问题的目标公司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利用此种信息不对称误导投资人向其投资。 投资是一项精确的商业活动,客观上要求对法律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投资风险的应有之义应指“商业风险”,而非可通过律师尽职调查予以减小乃至避免的“法律风险”。 股权投资实践中,与实业投资人相比较,财务投资人对律师尽职调查之必要性的观念粗放。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及作用 1.从法律角度调查目标公司的真实信息。 2.对其他专业尽职调查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解读。

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 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投资的影响。 甄别投资对象。 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据此讨论投资对价。 避免投资失败或陷入纠纷 律师能对目标公司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职业判断,为投资人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投资交易及投资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 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文

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文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下面是一份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XXXXX有限公司(“XXX”)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XXXX股份有限公司(“XX”)的委托,基于XX和XXX的股东于211X 年1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XXX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1、“本报告”指由XXX(XXX)事务所于2115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XXXXX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2、“本所”和“本所律师”指XXX事务所及本次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3、“工商登记资料”指登记于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XXX的资料

1、“XXX”指XXXXX有限公司,一家在XXX省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0005112038 113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方法与限制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 与XXX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 向XXX询证 ? 实地察看 ?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l、所有XXX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2、所有XXX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3、所有XXX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1、所有XXX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5、所有XXX 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1、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止到2115年5月11日XXX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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