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大中修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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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大中修工程竣(交)工

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省养公路大中修等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搞好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公路大中修工程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公路养护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十公里内路基或路面改善工程、危旧桥加固工程、安全保障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等项目(以下统称: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竣(交)工验收工作。

其它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建设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和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各公路总段(分局)负责主持交工验收工作。省公路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中修工程和投资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大修工程项

目完工后,由公路总段(分局)及时组织进行竣(交)工合并验收,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省公路局备案。省公路局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改善工程和投资100万元以上大修工程项目完工后,按照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

上述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划分应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公路养护工程分类”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原则上以公路总段(分局)管养的一条路线(段)为一个项目进行验收。

特大桥、大桥和隧道等项目可单独按照交通部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依据:

㈠批准的工程设计、预算文件;

㈡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㈢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㈣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㈤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中:交工验收时依据评分情况分合格和不合格;竣工验收时依据评分情况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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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不合格。

第八条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经交工验收后即交付使用;满一年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九条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建成后,在交工验收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完成“公路大中修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第三、四部分的文件编制工作。在竣工验收前,由公路总段(分局)组织完成“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的全部文件编制工作。

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等,并装订成册,由公路总段(分局)、公路管理段各保留一份,并向省公路局报备“公路大中修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第一、二部分的综合文件、决算和审计文件。

第十条竣(交)工验收时,对工程质量的鉴定和质量评定工作由公路总段(分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检部门或本总段(分局)中心试验室具体负责。

受委托的质检部门或中心试验室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颁现行有关公路工程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测,并完成质量评定报告。

必要时,省公路局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单位或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测,以加强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特大桥、大型桥梁和隧道应委托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督。中型桥梁应委托市(州)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并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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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㈠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㈡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㈢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㈣监理单位已完成工程质量自检评定;

㈤受委托的质检部门或中心试验室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㈥申请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全面完成所承包工程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及时向公路总段(分局)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经总段(分局)核实具备条件的,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第十四条交工验收由公路总段(分局)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养护以及受委托的质检部门或中心实验室等单位代表,对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由公路总段(分局)负责组织,委托质监部门或中心试验室按以下规定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㈠路线:改善工程的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均应检查。

㈡路基工程压实度、边坡,每公里抽查不少于二个断面(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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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断面长度控制在30米以内,以下类同),其弯沉应逐车道连续检测(每50米测一个点)。

㈢排水工程(含边沟)的断面尺寸每公里抽查二个断面。

㈣新建中小桥、涵洞、支挡工程逐个检查。

㈤路面工程:重铺的基层厚度、强度、密度用钻芯取样法,每公里抽查二个断面,每个断面二处(每个断面长度控制在30米以内);

面层(包括重铺、罩面)厚度、强度、密度、油石比用钻芯取样法,每公里抽查二个断面,每个断面二处;面层弯沉应逐车道连续检测(每50米测一个点);面层平整度原则上逐车道连续检测,当用3米直尺检测时,应每500米检测二处,每处连续10尺;

挖补封面检查矿料规格(4-8mm),龟裂网裂反射面积每公里不得超过0.5%,无翻浆和沉陷。

㈥安全保障工程:钢板护栏、混凝土护栏和护墩抽查一条线路总长度的20%;安全护柱(警示桩)抽查一条线路总数的10%;标志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标线(含减速标线)抽查不少于总数的5%;视距不良路段、险要路段的整治工程或设施等项目每处均要检查。

㈦危旧桥梁加固工程每座均要检查。

㈧水毁修复工程:桥、涵、渡槽、支挡工程每处均要检查,其它小型工程如圬工修复等,抽查应不少于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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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始资料。

㈩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其重点是路面沥青针入度、混合料配合比、油石比试验报告,桥涵构造物重点部位的砼强度报告单,钢筋抗拉、焊接试验报告,水泥的标号及出场合格证或复检报告,预应力结构外观鉴定和预应力张拉、压浆等检查记录以及外购的钢绞线、锚具、波纹管等产品的合格证等。

第十五条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安徽省有关大中修工程的规定对受检各分项工程评分,依据各检查项目实测得分与外观鉴定得分进行分项工程得分评定后,按分项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大中修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

(分项工程质量评分值×该分项工程投资额) 质量评分值= --------------------------------------------------------------

该大中修工程投资总额

第十六条交工验收组应认真听取和审议以下报告(其主要内容见附录B):

㈠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㈡关于工程设计执行情况的报告;

㈢关于工程施工执行情况的报告;

㈣关于工程监理(含变更设计)执行情况的报告;

㈤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的报告。

交工验收组在听取报告、审查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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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部门或中心试验室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分进行审议和确认。

第十七条公路总段(分局)对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应当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其内容见附录B)报送省公路局。

对交工验收合格以上的工程,应安排养护管理。

对于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及遗留工程,应由施工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㈠经交工验收一年以上的工程;

㈡交工验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等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并经公路总段(分局)验收合格;

㈢按附录A要求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㈣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

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㈥受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或中心试验室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应认真听取和审议如下报告:

㈠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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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关于工程设计执行情况的报告;

㈢关于工程施工执行情况的报告;

㈣关于工程监理执行情况(含变更设计)的报告;

㈤关于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的报告;

㈥关于工程交工验收情况的报告。

以上各单位报告应着重对建设管理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报告及检查有关资料、现场察看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和建设单位应按附录D表中所列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3,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或中心试验室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4,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3。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应按有关规定着重对建设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述。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65,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5(建设单位占0.20,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第二十三条省公路局收到公路总段(分局)申请验收报告后,应核查交工验收的工程及竣工文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当由公路总段(分局)及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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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养护等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

第二十四条省公路局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签发《公路大中修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路总段(分局)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公路局责令改正,并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㈠未组织交工验收的;

㈡交工验收不合格,且造成后果的;

㈢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大中修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交工验收无效。

第二十六条省养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限为一年,质量保修期限为二年。

凡在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除大型水毁、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外),由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补救,费用自负。

公路总段(分局)可预留5%的工程费用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时,予以返还。否则,由省公路局全额扣回。

第二十七条工程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除责令限期返工外,由公路总段(分局)追究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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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大中修工程、十公里内的路基或路面改善工程、危旧桥加固工程、安全保障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的含义:

㈠中修工程指对公路及沿线设施的一般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维修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

㈡大修工程指对公路及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维修,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

㈢改善工程指对公路及沿线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增长和载重需要而提高技术等级指标,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

㈣危旧桥梁加固工程是指对通过公路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三、四类及危桥进行维修、加固或重建,使其满足通行条件。

㈤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是指对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和路侧险要路段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高公路的安全通行能力。

㈥水毁修复工程是指修复已被水毁坏的防护、支挡工程等公路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基路面防排水系统,恢复公路的正常通行能力。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A:

公路大中修工程竣工档案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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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竣(交)工验收文件

1、竣工验收文件

2、交工验收文件

3、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

4、档案验收文件

二、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

1、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2、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准文件

3、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来往文件、会议纪要

4、上级单位有关指示

三、征地拆迁资料

1、征地拆迁合同协议

2、征地批文

3、征用土地数量一览表

4、占地图及土地使用证

5、拆迁数量一览表

四、工程管理文件

1、合同书、协议书

2、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

3、建设单位往来文件

4、其它文件及资料

第二部分决算和审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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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报表

二、财务决算文件

三、工程决算文件

四、项目审计文件[本总段(分局)内部审计]

五、其他文件

第三部分监理资料

一、监理管理文件

二、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1、质量控制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

2、材料试验、检测资料

3、监理独立抽检资料

4、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三、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文件

四、工程合同管理文件

五、其他文件

六、其它资料

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纪要,工程照片,音像资料监理机构及人员情况,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责任划分、工作制度。

第四部分施工资料

一、竣工图表

1、变更设计一览表

2、变更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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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竣工图

二、工程管理文件

三、施工质量控制文件

㈠工程质量文件

1、工程质量往来文件

2、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3、安全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补救后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4、桥梁竣工验收荷载试验报告;

5、桥梁基础、梁的预制等强度、完整性检验资料;

6、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处理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记录及观察记录、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7、交工验收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评定资料。

㈡试验、检测报告

1、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

2、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3、原材料、外购成品、半成品抽检、试验资料;

4、击实试验报告;

5、路面结构层配合比设计报告;

6、外购材料(产品)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质量鉴定报告;

7、机电设备、监控设备成品合格证、试验、调试记录。

㈢施工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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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路基工程

1、路基土石方工程

⑴地表处理资料;

⑵不良地质处理方案、施工资料、检测资料;

⑶分层压实资料;

⑷路基检测、验收资料;

⑸分段资料汇总。

2、构造物及防护工程

⑴基坑开挖、处理试验、检测资料;

⑵各工序施工记录、检测、试验资料;

⑶成品检测资料;

⑷砂浆(砼)强度试验。

3、小桥工程

⑴基坑处理、检查记录;

⑵基础处理、检查、试验记录;

⑶各分项施工检查、施工、试验记录;

⑷质量检查记录。

4、排水工程

⑴各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⑵砂浆、砼强度试验资料;

⑶成品检查记录;

⑷分段质量检测资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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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涵洞工程

⑴基坑开挖、处理记录;

⑵各工序施工、检查记录资料;

⑶砂浆、砼试验资料;

⑷成品检查资料。

Ⅱ路面工程

1、压实度检测资料;

2、强度检测、试验资料;

3、材料配合比检测、试验资料;

4、各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5、检查资料汇总。

Ⅲ桥梁工程

1、基坑开挖、处理施工记录、检查资料;

2、基础施工检查资料,桩基检测资料;

3、现浇构件施工、检测、试验资料;

4、预制构件施工、检验资料;

5、预应力张拉、压浆检查资料;

6、外购件检查记录;

7、按施工工序各中间环节检查记录;

8、砼、砂浆强度试验资料;

9、各部位检查、验收资料;

10、引道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检测、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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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隧道工程

1、洞身开挖施工、检查资料;

2、衬砌施工、检验资料;

3、隧道路面工程施工、检查记录;

4、照明、通风、消防设施施工、检查记录;

5、洞口施工检查记录;

6、各种附属设施检验施工记录;

7、各环节工序检查、验收资料:

8、隧道衬砌厚度、砼强度检验资料。

Ⅴ交通安全设施

1、各种标志牌制作安装检查记录;

2、标线检查资料、施工记录;

3、各中间环节检测资料;

4、成品检测资料。

Ⅵ收费站等房建施工资料

房建施工资料应按建筑部门有关法规、资料编制办法管理、汇总。

Ⅶ收费、监控、通讯系统

收费、监控、通讯系统施工、检测、验收资料应按有关行业标准整理汇总。

Ⅷ绿化工程等施工资料

㈣缺陷责任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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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

1、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2、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文件

3、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

五、进度控制文件

1、进度计划(文件、图表)、批准文件

2、进度执行情况(文件、图表)

3、有关进度的往来文件

六、计量支付文件

七、合同管理文件

八、施工原始记录

1、施工日志

2、天气、温度及自然灾害记录

3、测量原始记录、

4、各工序施工原始记录(未汇入施工质量控制文件的部分)

5、会议记录、纪要

6、施工照片、音像资料

7、其它原始记录

附录2:

公路大中修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交工验收时间:交工验收证书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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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内容较多时,可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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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公路大中修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颁布时间:2010.03.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为加强道路大中修工程管理,更好为大中修工程施工服务,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管理作以下规定: 1、主管单位: 维管中心是道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主管单位。 2、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3日将施工组织设计上报给监理单位和施工主管单位审定,监理单位和施工主管单位应在3日内批复,施工单位方可开始按期施工。 3、图纸会审、管线会签和封闭交通: 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协助管线单位提前预埋好各种管线,道路排水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图纸会审,同管线单位、交通部门做好管线会签和封闭交通工作,施工单位由于违规操作盲目施工,造成水、电、气、热等管线损坏的,应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破坏管线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后果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工程施工: (1)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实行业主代表负责制和监理制,业主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等全面负责,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及业主要

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服从业主代表和监理的管理,如果施工单位不服从业主和监理人员的监管,施工主管单位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施工单位该项目施工。 (2)承担道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三级以上资质;每项工程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测量、技术、资料、质检、实验、安全等人员)和机械设备,各岗位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实际施工人员和施工组织设计人员应相符。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二级以上,如施工中发现施工人员不具备承担该项工程的能力要求,施工主管单位有权要求更换该项目施工单位,并对其通报批评。工程不准转包和分包。发现一次将施工单位进行驱除,已经发生的工程量不予以结算。 (3)工程施工前,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沥青、沥青混凝土、水泥、水泥混凝土、白灰、二灰碎石、井盖、方砖等)必须经施工主管单位指定的具有工程检验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集中用量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采购和储备工作。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方砖、边石)原则上采用建委甲控入围生产厂商的产品。 二灰碎石要求厂拌,质量、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井盖采用球墨铸铁材质,防盗、承重应达到D400以上标准。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现场见证取样,进行抽检,对于使用以次充好、规格不符设计要求的材料施工的工程应要求返工。施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程序范本

第一节合同段交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初验 (一)初验条件 合同段工程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尽早向监理工程师申请交工的意向: 1.承包人拟申请交工的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剩余工程收尾工作量很少,且在缺陷责任期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完工工程的正常使用及施工安全; 2.监理工程师已分别按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基本完成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和评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交工证书。 (二)初验检查容 合同段工程初验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在认为上述条件基本具备后,应在收到承包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意向书7天组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按以下方面容对合同段工程完成初步检查,并通知工程管理部、相关承包人派人参加(其中路面承包人主要参与路基、桥梁宽度、高程、横坡等联合测量)。检查容包括: 1.逐项检查拟申请交工的工程是否按合同要求已全部完成;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结果是否符合规要求; 3.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4.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程序及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5.是否有遗留未处理的重大技术、质量遗留问题; 6.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工程现场是否进行全面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堆放场、弃、取土场等); 7.是否得到当地及环保等政府部门认可; 8.承包人是否按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有关的工程交工资料,文件的编制是否满足归档要求; 9.现场剩余工作完成计划(如果有)。 (三)初验报告 初验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监理工程师完成初验报告,初验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容: 1.合同段工程总体情况及初验概述; 2.现场存在的有关问题; 3.工程质量(总体)评定表及评定结果; 4.与评定表相对应的工程初验检查检测记录表; 5.初验检查结论。 如果工程管理部认为上述交工验收条件尚不具备,则由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抓紧完成上述工作,直至合同段交工验收条件成熟后,承包人再提出正式交工申请报告。 二、交工验收 1.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约定的各项容已完成; (2)施工单位按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

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道路大中修施工方案

大中修工程施工方案 一、路基施工方案 依照《省道S315成峰公路成安磁县界至峰峰环岛段大中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对旧路病害进行处理,重做路面完善标线等。维持原路的走向和线性指标及路面宽度不变。路拱采用双向横坡,维持原坡度,采用2%。设计标高为路中心线处高程,沿线原有排水设施良好,本次大中修利用原有排水设施。 1、施工准备 (1)在开工之前对设计院所交导线点进行复测,恢复线路中桩。 (2)道路交通及临时工程 本工程交通安排为半幅施工半幅开放; 做好临时排水系统,保证将地表积水及施工时路基范围内的水通过排水系统引入附近河渠或低洼处。 (3)排水工程 根据现场调查,沿线原有排水设施良好,本次大中修利用原有排水设施。 二、路面施工方案及方法 1、冷再生施工工艺 (1)路面清理 冷再生施工前应对旧路路面实施清理,将路面清扫干净,由测量人员根据设计要求及路面实际损坏情况进行施工放样,确定再生宽度及深度。 (2)人工摊铺水泥 先划出长度为1.13m,宽度为3.75m的方格,每格内卸上100kg水泥,然后人工将水泥均匀摊铺在网格之内。

(3)冷再生机拌合 冷再生机进行速度控制在6m/min左右,应随时检查破碎的深度及均匀度,以保证冷再生的混合料级配合理。冷再生机配备微机控制的自加水系统,洒水车为其随时加水。现场技术人员随时检查混合料的含水量情况,应使含水量大于最佳含水量的1%-2%。 (4)排压:根据拌合情况及时用推土机进行排压,以防止水分损失。 (5)封点整平 采用挂线法进行封点,然后使用平地机快速的整平至设计高程,横坡、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 (6)碾压 碾压分三阶段进行,压路机采用SD-175振动式压路机,第一阶段压路机不挂振动,碾压原则由边缘向中间,碾压速度控制在1.5~1.7km/h,并注意错轴宽度且不漏压,第二阶段用高振幅低频率碾压3~4遍,第三阶段使用三轮压路机,碾压原则要求同前,根据试验情况来看,振动压路机主要控制下层压实度,振压3~4遍后压实度可以达到94%左右,用三轮压路机碾压2~3遍后,可以达到规定的压实度97%以上。 (7)养生 经检测合格后,进入养生阶段,始终洒水保持冷再生结构处于潮湿状态,养生不小于7天,养生期间断行交通。 (8)接缝和调头的处理 两工作段的衔接处搭接拌和,前一段拌和后,留5~8m不进行碾压,后一段施工时,前段留下未压部分,应加部分水泥重新拌和,并与后一段一并碾压。冷再生施工应避免纵向接缝,接缝应密实,必要时采用搭接拌和,留10~20cm加部分水泥重新拌和与后一段一并碾压成型。经过拌和整形的冷再生水泥稳定土,应在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2)

精心整理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工可编制由其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并负责上报审批。“678网”内属于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内的项目(以下简称“国高项目”),由省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审查,由国家 ???2. ???(1 ???(2 ???(3 件。 ???3. ???4. ??? ???1.项目法人的组建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2001〕583号)执行。作为高速公路的项目业主,必须达到该标准的甲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 ???2.项目法人组建后,应按该资格标准的要求履行相关机构成立的审批程序,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建设资金,在初步设计批准前报省交通厅审查。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材料:???①《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②法人单位成立的批文,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⑤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财务、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②~⑦项材料作为申报表的附件装订成册。证照、批文、业绩材料等可采用复印件,证照 ??? ???3.执行,???4. ??? ???1. ???2. 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招标方式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委令2000年第4号)及《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仅在省内媒体上发布。因项目特殊,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01年第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但省高项目须事先报省政府批准,国高项目须报国家发改委批准。

国省道路面大中修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的方法研究

国省道路面大中修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的方法研究 摘要:通过对国省道路面大中修项目造价特征的分析,结合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结算审核的实例,分析国省道大中修项目结算审核的方法。 关键词:国省道大中修、工程结算、审核、方法 1、导论 近年来,随着各地方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大物流网络的建设,国省道承担的车流压力不断增涨,而国省道原设计建设的标准较低,在使用一定时期后路面病害集中出现。为了保障公路畅行和行车安全,各省公路局都加大了对国省道路面维护的投入。以浙江省为例,每年省公路局拨款500万以上的国省道大中修项目就有30多项,且项目金额在逐年增长。因此,加强国省道大中修项目的投资管理就显得尤其重要。笔者有幸参与了浙江省公路局大中修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就此类项目的结算审核方法获取了一些心得,供大家讨论、指正。 2、国省道大中修项目的特点 国省道项目的大中修,具有实施时间短、任务急、隐蔽工程多等特点。大中修项目多集中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大中修实施期间,社会车辆势必改道,增加其它道路的拥堵和负担,而且某些山区道路还要借用临时便道通行。因此,大中修项目具有抢修的特点,往往施工期较短。 另外,设计单位虽然在前期对路面破损进行过取芯检测,但具体施工

过程中,路面结构层的实际破损程度和设计会有不同。而病害处治又以隐蔽工程为主,加上工期短、任务急,因此往往会出现变更不到位、事后难核查的情况。 3、国省道大中修项目的审计重点、难点和审计方法 与项目特点相应的,国省道大中修项目的审计重难点是变更项目和隐蔽工程的量价审核。 因此,在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要重点检查项目实施是否合法、合规;对立项批复预算、工程量清单、竣工决算等进行逐项比对;重视和加强现场踏勘对工程量复核的作用;审核变更签证是否合理合规、套用的单价(或组价)是否正确;核对工程计量是否符合清单计价规则,工程量是否有超计、漏计等。 对隐蔽工程的审核,首先应核查施工原始资料的记载是否明确,设计、监理、业主是否签证;然后比对施工原始资料和变更单、联系单、计量单是否一致;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计价规则、有无超出合同规定的义务范围;最后进行施工图、竣工图的比对,结合施工资料进行逻辑比对。 4、工程审计实例 S304(09省道)临莫线2012年路面大中修工程,全长7公里,省公路局批复工程费预算869万元,由某县公路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公路局上报工程决算工程费957万元,超过预算88万元(超预算率10.12%)。 该项目工程实施标准:路基宽6.3米,路面宽6.0米。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部分铣刨原路面面层及基层并就地冷再生成28cm基层后,加铺5cm (AC-20C)沥青混凝土+4cm(AC-16C)沥青混凝土;部分铣刨原路面5cm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概要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 目录 交工验收基本问题 一.交工验收程序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四.监理工程师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五.项目法人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六.必须参加验收的单位及其职责 七.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主要人员 八.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九.交工验收的工作内容 十.交工验收工作报告 十一.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 十二.工程质量标准的使用 一.交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自检合格后,向项目法人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并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工验

收申请应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 (2)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情况、抽检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将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的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一并提交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工验收申请以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查看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如果对一些指标或项目的质量有怀疑时,组织人员或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组织交工验收。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①施工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后7天之内,监理工程师应明确申请报告是否被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在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14天内完成审查。 ②项目法人在收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交工验收申请7天之内,明确申请报告是否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35天内组织交工验收工作。 ③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项目法人的检测申请之后,28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意见。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1.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公路发〔2010〕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七)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评价表见附件6-2~6-4)。 第七条各合同段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 第八条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质量控制

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质量控制 摘要: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高速公路路面病害也不断出现,大中修工程越来越多。作者结合广佛高速公路大修工程的经验和体会,阐述了高速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质量控制的几个重点环节,力图为同行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路面,大中修,质量,控制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异常迅速,至今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已近30000公里,使我国公路成为20世纪我国26项重大工程技术成就之一,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交通量的不断增大,特别是特大超重车辆的日益增多,为高速公路带来灾害性损坏,大大缩短了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路面裂缝、坑槽、车辙、松散、拥包等病害陆续出现,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治,不仅会降低路面使用性能,影响行车安全,而且可能导致路面进一步破坏。因此路面的维修养护是已建成高速公路目前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如何保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以实现其设计使用寿命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采用科学检测评价手段,分析病害原因,合理制定处治方案在进行路面维修之前,首先要确定路面病害及其原因。只有把病因搞清楚了,才能对症下药制定最优方案,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维修养护工作通常是在常规指标(弯沉、破损、抗滑、平整度)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指标来制定养护对策,但各条路况千差万别,采用常

规的调查指标有时不能满足要求,而有时没有全测的必要。结合养护管理工作的体会,作者认为,路况调查项目的选择必须根据每条路的路况以及维修后预期达到的效果来确定。以广佛高速公路大修工程的路况调查情况为例,准确确定病因,一般可按以下步骤方法进行:①采用人工实地徒步目测法,确定病害的大体路段和位置,进行破损类型调查,并绘制路面破损图;②利用弯沉测试仪确定具体病害路段、基层强度,必要处加密检测点;③利用探地雷达确定路面病害的长度、宽度和深度,与弯沉检测结果进行验证比较;④利用取芯机对上述路段的路面、路基进行地质取芯或结合开挖探坑与雷达检测结果验证,最终确定病害的地点、类型、层面和深度。 根据以上路况调查结果,进行全面科学的数据分析,包括对路况调查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对各路段病害类型及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对病害原因进行分析,以及交通量分析与预测等。数据分析后针对不同的路面破坏形式分别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处治方案。制定处治方案的指定思想:①应针对养护工程特点,不能按新建工程考虑;②是否满足设计使用年限的累计标准轴次的要求;③对于不能中断交通的高速公路,方案要便于施工组织、工期短、施工对行车与安全的影响最小;④充分利用旧路面,废弃物挖运、堆放和占地应降在最低程度;⑤对交通管理、社会影响以及对营运收费影响减少到最低;⑥是否根据不同车道、区别损坏程度和弯沉代表值大小,采取不同设计方案;⑦工程造价节省。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病害能否根治和维修工程质量的长期效果。拿出初步方案后,要及时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和进一步研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

附件1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一、质量鉴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 2、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 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同时可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定(必要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4、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二)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三)鉴定方法

1、分部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工程实体检测以本办法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 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 分;内业资料审查时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 分。 Σ[ 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 × 100 Σ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Σ[ 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 Σ权值 Σ[ 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Σ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内业资料扣分 Σ[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合同段工程投资 额]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进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有效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相应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

xxxx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总结

XXXXXXXXX2014年路面大中修工程 XXXXXXXX

二○一四年XXX月XXX日 目录 质检组织机构图 (10) 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前言 施工两个多月来,XXXXX管理局、XXXX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龙湾区公路工程监理办、当地交通局、区政府、XXX交警和路政等上级管理单位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公司全体人员的协同努力,克服了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阻挠,本着我集团公司一向推行的“注重人本管理,加强科学管理,推崇质量至上,塑造精品工程”的质量方针,循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宗旨,牢固树立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环

保的综合意识,圆满地完成了合同内工程、变更设计工程的工程项目。现将本单位关于该项目工程施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XXXXXX2014年路面大中修工程是市区通往XXXXXXX的交通要道,对连接我市各城区,实现协调发展,便捷交通出行,完成城区基础设施,促进龙湾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本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11+466~K15+466,路线有效长度4k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原路面病害处治、SMA-13改性沥青玛蹄脂磨耗层、原路面铣刨、粘层、路面标线等。 2、主要完成工程量为:SMA-13改性沥青玛蹄脂磨耗层3939.8m3,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666.9m3,粘层103196㎡, 原路面铣刨1909.2m3,标线9567m2等工程。 3、本标段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完善、具体,施工现场执行到位,施工进度控制较好。实际开工时间为XXX年8月11日,完工时间为XXXX年12月25日。 4、工程变更执行情况 本标段设计变更共2大项,均为完善原设计而发生的变更项目,具体如下:(1)、XXXXXXX 该病害处治方案增加工程量 (2)、关于取消K11+466--K15+466,5处中分隔带开口部加铺的报告 XXXXXXXXXXXXXXXX 因施工中央分隔带开口部,需对现有的护栏进行拆除,然后再安装。拆除之后的护栏无法继续使用。现有的护栏又满足交通安全要求。为了节约工期和减少不要的浪费。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实地勘察后商定的意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取消K11+603--K11+651、K12+596--K12+640、K13+858--K12+903、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 年第3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 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

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高速公路交竣工验收程序

附件一(FJ001):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评定申请书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评定申请书 质量监督局(站、处):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工程(合同段、单位、分部工程)经核查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有关规定要求,现申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附件:1、监理单位评定资料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作总结 3、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查检测报告汇总 4、重大设计变更清单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FJ002):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评定申请审查表(BG001)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评定申请审查表(BG001) 审核人:日期:

附件三(FJ003):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方案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段划分及参建单位 三、质量鉴定要求 四、检测依据及执行标准 五、检测内容、频率和要求 六、检测实施 (一)检测机构资质及有关情况 (二)检测组织架构 (三)检测人员安排 (四)检测时间安排 (五)检测实施步骤 (六)主要仪器设备 (七)现场工作安全保障措施 (八)检测质量保证措施 (九)各单位配合 (十)报告的形成 七、预算工作量 八、检测重点和难点 九、检测工作建议

附件四(FJ00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情况通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交质公〔20**〕号 关于***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情况的通报 (建设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省厅质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组织对***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了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现将有关质量检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第65号); (二)《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四)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和监理资料等。 二、监督检查结果(详细检测结果见附件) (一)路基工程 1、边坡:检测*点,合格率为*%。 2、排水工程:断面尺寸指标检测*点,合格率为*%;预制块厚度指标检测*点,合格率为*%;垫层厚度指标检测*点,合格率为*%。 3、路基外观:路基防护、排水工程整体情况良好,但是部分段落存

最新整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说明.doc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说明 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条款,粗略说明主要修订内容、目的和意义。 一、正文部分 1、第二条对交工、竣工验收进行了定义,与《验收办法》有所不同。进一步明确了交工验收就是交合同,竣工验收对项目建设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2、第三条增加竣交工的一个依据“施工许可”。目的是落实基本建设程序。 3、第四条,第一款增加“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第四款增加“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第五款增加“完成ˋ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ˊ(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4、第五条内容新增加,明确了交工验收程序。 5、第六条主要是为了引出附件6-2~6-4。 6、第七条增加“路基工程作为单独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时,应邀请路面施工单位参加”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视情况参加交工验收”。前者提供解决路基移交容易出现扯皮问题的处理方法,并且通过路面单位的力量发现一些路基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后者针对各省不同情况,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交工验收参与工作的自由决定权。 7、第八条增加“投资额原则使用结算价,当结算价暂时未确定时,可使用招标合同价,但在评分计算时应统一”内容,主要解决合同段交工验收时或项目通车时工程结算没有出来。 8、第十条“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返工整改,直至合格。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明确责任。 9、第十二条加强工作的计划性,主要解决目前存在建设项目通车后竣工验收工作落实不了或竣工验收前期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 10、第十三条第五款增加“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强调了土地手续的重要性。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竣工验收时需要核验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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