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取暖费发放标准

北京市取暖费发放标准
北京市取暖费发放标准

北京市取暖费发放标准

xx北京市供暖费标准

热力集团大网供暖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4元。

目前北京市由市热力集团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为24元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应旅游饭店、使馆、出租公寓的供暖价格仍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也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24元。云岗地区使用热电厂热力取暖的收费标准按照市热力集团的收费标准执行。

燃煤锅炉(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供暖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6.5元。

燃煤锅炉(间供方式)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19元;供应旅游饭店、出租公寓的取暖费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28元;除上述两类供应对象以外的用户取暖费价格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为19元。

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应的民用取暖费价格由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其它供应对象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5元。

对取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和简易房屋、工棚及冬季施工特殊用热的加倍收费。如按使用面积收费,按以上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除以0.75的换算系数计算。例如:燃油锅炉供应居民取

暖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30元,如按使用面积收费,

每使用平方米、采暖季价格为30÷0.75=40元。

xx北京市供暖时间:xx年11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

11月,北京市将迎来供暖季。10月12日从北京热力集团获悉,

从10月中旬起,本市将大范围启动供热系统灌水打压工作,以检查

管道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此外,市市政市容委下发通知要求,热计量改造、煤改气、老旧管网改造等工程,各供热单位要确保在10月底前完工,按要求随时启动供热。

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灌水打压是为了检查暖气管道是否有

跑冒滴漏现象。灌水时,当听到水流进暖气的声音后,居民可用手摸暖气的阀门和管线的接口处,如感觉潮湿甚至水流就说明有漏水现象。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轻微的漏水也需要及时向供热单位报修,否则一旦进入供热期,暖气压力增加后,容易造成暖气爆裂,发生伤人损物情况。

北京热力集团特别提示,今年对供热管道、暖气进行过改造、更

换等有过施工行为的住户,灌水时家中一定要留人。如果出现跑水而家里没人,会殃及其他住户。

与供热期开始时间不同,打压灌水的时间并不存在“统一日期”,热力部门会提前一周将相关通知提前张贴到居民小区楼口。建议居民注意小区张贴的灌水通知,并根据自家小区灌水时间家中留人,注意跑、冒、滴、漏等问题。若出现以上现象及时与北京热力集团所属的供热分公司联系。

xx北京市取暖费缴纳地点:

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没有签订供暖合同或者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没有约定的,采暖用户应主动在缴费期限内到供暖单位指定的地点缴费。

xx北京暖气费标准

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各不相同。其中,北京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据介绍,居民供热计量收费中,基本热价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居民供暖价格今年不会上涨

针对此前供暖费将要上涨的传言,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和市热力集团均表示,今冬居民供暖资费仍按往年标准执行。

根据供热采暖价格表,居民住宅供暖价格依供暖方式各不相同。其中,北京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0元。

据介绍,居民供热计量收费中,基本热价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按采暖季每

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取暖补贴发放办法

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 (讨论稿) 公司所属各单位: 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拟从2013年取暖期起,参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驻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有关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具体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一、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一)公司在编在职职工。 (二)公司离退休人员。 二、补贴的总体原则 (一)在职人员按所任职务(或技术等级)补贴;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按离退休时所任职务(或技术等级)补贴。 (二)无论有无住房均按标准面积给予补贴,超出标准面积部分一律自负。 (三)以家庭为单位发放补贴,一个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成员在公司的,以级别(职称)高的一人为准,不重复发放。 (四)长期脱岗人员不享受公司取暖补贴。 三、补贴的计算办法 (一)标准居住面积核定。根据《山西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晋政发[2000]13号文件印发)规定的各类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

积标准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依此确定每名职工按行政级别或职称应享受的标准面积(建筑面积)。 (二)行政级别和职称认定。在职人员的行政级别以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任命文件为准;职称以国家承认、人力资源部认定的任职资格为准。离退休的行政人员按离退休后享受的行政级别确定,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按离退休前的职务或职称确定。此项认定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名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抄送财务部作为计算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的依据。 此项认定工作每年调整一次。 (三)补贴比例确定。补贴比例拟按80%核定,其余20%由个人负担。 综合以上因素,我公司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的分类标准如下表所示: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项目部管理,尤其是加强、完善劳务队伍管理,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能力,根据《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司对劳务队伍的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总则 一、劳务市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必要补充,使用劳务队伍的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二、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及《劳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为了便于管理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优先考虑自己职工组成的“架子”工队,尽可能地鼓励职工实施劳务承包。 四、项目部在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合同的签订,劳务队伍的管理,结算与支付中适用本实施细则。 劳务队伍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具体工作。 二、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经理、总工、项目部各部门组成。 三、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选择、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选择、确定劳务队伍,审查劳务队伍的合法有效证件、劳务队伍负责人的管理施工能力; 2、确定劳务队伍劳务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 3、对劳务队伍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服务;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根据施工情况研究、制定施工奖罚条例。 5、执行并监控劳务队伍结算支付流程,严把劳务结算支付关。 四、项目经理职责:主抓劳务承包管理工作,签署劳务合同评审结果,签署劳务合同,审批劳务结算与支付。 五、劳务队伍管理小组负责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提出劳务队伍工作范围和劳务单价建议意见;

大连取暖费补贴标准

大连取暖费补贴标准 气温已经降了,供暖的话题也热了。而大连市采暖补贴标准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单位有没有发放取暖费”也成了大家见面谈论的话题。下面是XX整理的大连市采暖补贴标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深化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通知》(大政发(2006)85号)精神,进一步保障城市困难居民家庭冬季采暖,市政府对现行的《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大政发(2005)76号文件印发)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包括:大龄夫妻(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下同)双失业家庭,大龄丧偶、未婚独身在企业就业后失业的人员,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子女虽成年但仍在全日制学校(本科以下)读书的失业人员家庭。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具备上述条件的困难居民家庭,可申请采暖费补贴。 二、补贴标准

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以家庭为单位予以补贴。 (一)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补贴标准:居住暖气房的,按60平方米住房标准予以补贴,住房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予以补贴;居住无暖气房的,给予600元采暖补贴。 (二)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标准:居住暖气房的,按42平方米住房标准予以补贴,住房面积不足42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予以补贴;居住无暖气房的,给予400元采暖补贴。 三、认定程序 (一)居住暖气房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补贴认定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街道办事处低保科,申请并领取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章的《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采暖费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居住地供热单位登记并签章,供热单位对已登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暂不收缴。 3.申请人将供热单位签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送交街道办事处。 4.街道办事处将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资料报区民政、区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核合格的《申请表》,并做好备案工作(包括低保证、房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2013-10-10 9:38:57版本03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文件编号QAC-TR02修改码0审核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页码第1页共4页提示:本文原版含图表pdf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这里只复制粘贴部分内容或目录(下面显示的字数不代表全文字数),有任何不清楚的烦请咨询本站客服。1.目的为规范中心审核劳务费的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审核劳务费的发放控制。3.职责3.1审核部、财务部负责审核单据。3.2总部财务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办理报销,发放审核费。4审核劳务费发放标准4.1现场审核劳务费标准4.1.1现场审核内容包括:第一阶段审核、第二阶段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不符合项现场跟踪审核、补充审核、特殊审核(扩大认证范围、调查投诉或对被暂停的追踪)等。4.1.2一般审核项目审核劳按一般审核项目组员计算审核费(执行4.1.2的标准)。4.1.4审核组聘请技术专家,专家参与现场审核,每次审核劳务费300元/人;专家仅提供技术培训,不参加现场审核,每次审核劳务费为100元/人。级别审核员担任多体系审核项目的专业审核员时,按4.1.2标准发放审核费,不再另行支付专家费用。4.1.5二方审核项目审核劳务费发放:如为一般审核项目按4.1.2标准发放;如为增值审核项目按4.1.3标准发放。4.1.6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如需要派人对受审核方不符合项进行现场跟踪审核,需经审核部同意方可实施。现场跟踪审核劳务费以组员标准按实际发生的审核天数计算。4.1.7审核员实际的审核天数应与审核计划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审核天数时,需报告审核部负责人,同时审核组长应在审核费报销单中注明,审核费发放以审核员实际审核天数为准。4.1.8为方便审核费计算,发放标准可以参照附件《审核劳务费速算表》。4.2文件审核劳务费标准受审核方初次认证、转换机构认证、认证认可行业审核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文件审核。其它情况(如受审核方文件发生重大变更)发生文审费时,需经审核部批准。非现场一阶段只发文审劳务费。单体系文审劳务费为60元,多体系文审每增加一体系,文审费增加20元。4.3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取暖补贴发 放标准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1】 补贴发放的范围 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所属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包含局级及以下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补贴不再按面积报销而是按职级发放。 其中,科员以下1850元,正、副科级2100元,副处级2350元,正处级2750元,副局级3150元,正局级3700元。 具体供暖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xx年最新北京机关事业单位供暖补贴标准 以科级公务员为例,如果家庭供热面积为120平方米,并采取集中供热,需要交纳热费3600元。 按照新的补贴办法,可补2100元,个人还需交1500元。 据调查,新办法实施后,个人供暖费用实际支出将有升有降。 以一套房子来说,如果夫妻俩单位都执行新办法,二人都能拿到采暖补贴,实际供暖支出比以前会降低。 但有些人员改为按级别计算采暖补贴后,实际拿到的补贴有可能略低于之前按面积报销时的数额,实际支出将略高于过去。 这次改革大约涉及89万人,由各单位供暖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该负责人表示,本市从xx年开始着手“暗补改明补”政策的研究制定,主要是为了节约能源,让供暖补贴管理更加透明。 至于广大企业为何未列入此次改革,是因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工资构成复杂、采暖补贴形式多样化,所以暂时没有进行改革。 “我们正在研究方案,计划明年先从国企开始入手推行改革。” 至于是否会导致欠费率提高,这位负责人认为,新办法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应按时交纳,如果拒不交纳,用人单位有责任劝解,督促交纳。 北京取暖补贴发放标准【2】 89万人按职级领供暖补贴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xx年11月,国管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及配套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采暖补贴办法》,并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 xx年本市也参照中央文件及标准,启动了“暗补改明补”工作。 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级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所属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包含局级及以下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补贴不再按面积报销而是按职级发放。 其中,科员以下1850元,正、副科级2100元,副处级2350元,正处级2750元,副局级3150元,正局级3700元。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 一、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劳务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使用范围: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按项目制管理,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的支出用于支持从事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科学研究活动、科研活动支撑工作的人员。 1.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 2.本科生、研究生劳务费; 3.博士后培养费; 4.本校退休返聘教职工的返聘费; 5.聘请国际交流访问学者费用; 6.聘请校外人员开展相关学术和科研活动、科研讲座劳务费; 7.其他校外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劳务费。 三、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标准由学校人事部按相关合同和政策管理。其他各类人员劳务费支出,应

根据劳务性质、人才层次参照以下标准: 1.以上劳务费标准指同一劳务提供人、月全时工作情况下全月劳务费汇总发放。不是单次发放劳务费标准,单次劳务应参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劳务性质、工作量、工作时间折算。 2.人才层次判断依据 (1)高端人才:指学术地位十分重要(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世界一流大学讲席教授及其他相当分量)的专家学者,以及难以替代、具有特殊技能的工程技术人才(2)高级人才:一般指副高级职称以上及相当资历人员。 (3)中初级人才:一般指中初级职称以及相当资历人员(包括研究生)。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和审批权限 1.项目负责人对劳务费发放的真实性、相关性及发放标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规定

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规定 为能增加本公司船舶船员收入水平,提高船员实践操作技能,结合公司船舶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基础和目的 1、履行本职职责是是每名船员的天职,船舶根本利益和每名船员的根本利益是一致。船舶能安全正常营运,是保证船员利益的最基本前提。 2、公司对船上有关货物操作核定一定的劳务费,旨在一方面有效增加在船船员收益,提高船员实践操作技能,另一方面鼓励劳动,多劳多得。 二、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方式和标准 1、船舶货物操作有关劳务费的申请、发放等过程总负责人为船长,大副负责船上参加劳动人员的安排和劳务费的具体申请工作,轮机长监督,轮机部人员参与。 2、船舶货物操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理货(垫仓、绑扎等)、平仓、扫舱(清仓)。 3、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标准,如下表:(单位:元)

4、如矿石(砂)等货主负责扫舱、清仓的,钢坯、板坯货主负责理货的,船上不计发平仓、扫舱费或理货费,船上货物操作相关工作必须保证质量,达到托运人对货物装卸、保管等相关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不与发放相关劳务费。 5、船员须正常履行配载,值班,货物统计,点货,监装监卸,开关仓、封仓、盖油布等本身职责。 7、船长是船舶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有权根据船实际工作情况,协调、调度各部门人员参加货物操作工作(原则上,船上所有机工、水手、大厨、实习生均应参加,值班人员的安排由船长会同轮机长根据船上实际情况调派),大副是实际操作的负责人,负责现场货物操作的安排,安全等工作。 三、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发放的流程 1、船舶按月统计本月内完成航次的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分航次进行,填写《船舶货物操作劳务费申请审核表》,于下月1日书面报公司审核; 2、公司主管人员在接到船舶申请后,应根据船舶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审核,并反馈船舶审核后结果,船舶按审核后的意见进行发放。

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

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 近期受冷空气影响,不少地方的温度一降再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供暖,大家对“单位发不发供暖费”问题议论纷纷。那么xx年取暖补贴几月发?哪些人可以领取暖补贴?一起来看看吧,本文仅供大家参考,具体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 xx年取暖补贴几月发? 工资取暖补贴全国各地不一样,具体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 补贴标准 财政补贴经测算执行以下标准: (一)补贴期限:每年4个月。 (二)补贴标准:地市级享受热补面积140平方米,人均1400元;县处级享受热补面积120平方米,人均1200元;科级以下(含公勤人员)享受热补面积100平方米,人均1000元。 (三)四大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取暖按原办法执行。 什么是“取暖费”? 事实上,大家常说的取暖费、供暖补助等指的就是冬季取暖补贴,这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就实行的一项制度,当时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冬季发放的一项费用,别的单位职工是没有的。这个取暖补贴是由单位承担,即有取暖设备的,给予免交

取暖费,没有取暖设备的,发给补贴,列入成本,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造册。 当时,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对于私营、民办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取暖补贴,我国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自己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则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冬季取暖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逐渐将取暖列为民生问题。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规定的情况下,目前各个省市政府加大取暖保障力度,对于低保户,特别的困难户,由政府帮助解决部分取暖问题,给予减用等等。并且,为了推进供热体质改革,转换居民住宅取暖费补助方式,保证使用清洁能源分户采暖居民冬季正常取暖,地方政府给予符合各地政府出台政策的居民一定的自采暖补贴。 随着我国供热体质改革,“热”成为一种商品,供暖走向市场化、商品化,取暖补贴由“暗补”走向“明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取暖补贴随个人工资在每年10月份发放,供热企业直接向用户收取取暖费。

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办法(试行)【模板】

校字〔2018〕5号 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外聘人员经费发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人员界定 外聘人员指学校编制外的聘用人员,具体包括人事代理职工、聘用职工、勤工助学学生、实习兼职教师、外聘讲座专家、学报审稿专家、专业论证专家等人员。 二、外聘人员劳务费管理 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指使用学校预算内资金,对聘用人员支付的劳务费。按照校字〔2017〕59号文件规定的经费审批权限,聘用人员负责单位上报《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表》(见附

件),按程序签字后,与聘请外聘人员审批材料于每月26日 前将变动情况报财务处。根据劳务费发放主体的不同,实行归口管理。 (一)人事处负责聘用期限在一个月及以上人员的劳务费管理。 (二)教务处负责学报审稿专家、实习兼职教师劳务费的管理。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勤工助学费用的管理。 (四)外聘讲座专家、专业论证专家等人员劳务费的管理,由发起中层单位负责管理。 三、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标准 (一)学校外聘专家到校讲座: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每 半天(税后)不超过1000元;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天 (税后)不超过2000元;全国知名专家或院士每半天(税 后)不超过3000元。 (二)经学校批准,中层单位外聘专家到校讲座、专业 论证等:500元/次/人。 (三)校外实习外聘人员讲课:200元/人/次。 (四)勤工助学费用由学生处制定标准。 四、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试行一年,由 财务处负责解释。 XX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送:院领导 XX学院财务处 2018年1月5日印发附:XX学院外聘人员劳务费发放表 校领导:负责 人:审核 人: 经办 人: 年月日 注:开卡行名称需写到支行名称,如农行沧州西环支行。

北京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

北京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 我国进入冬季的时候,各地都是会冷了起来,此时有的地区是会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的,那北京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为你的北京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供热补贴范围是市级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按原级别补助,老干部遗孀享受热补标准比照老干部级别补助) 国管局等 5 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的意见》及配套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采暖补贴办法》,并于xx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xx 年本市也参照中央文件及标准,启动了“暗补改明补”工作。 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 各级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所属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包含局级及以下在编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补贴不再按面积报销而是按职级发放。其中,科员以下1850 元,正、副科级2100 元,副处级2350 元,正处级2750 元,副局级3150 元,正局级3700 元。 以科级公务员为例,如果家庭供热面积为120 平方米,并采取集中供热,需要交纳热费3600元。按照新的补贴办法,可补2100 元,个人还需交1500 元。新办法实施后,个人供暖费用实际支出将有升有降。以一套房子来说,如果夫妻俩单位都执行新办法,二人都能拿到采暖补贴,实际供暖支出比以前会降低。但有些人员改为按级别计算采暖补贴

后,实际拿到的补贴有可能略低于之前按面积报销时的数额,实际支出将略高于过去。 取得冬季取暖费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 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腰物品,对于发取援,国税函xx3号文件规定,取暖费包含在日工福利提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案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洪出,不超过工资、薪全总额14%的部分, 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用关于做于2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数工作的补充语知》(国税字xx1264 号)规定,xx 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赛’应先中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对于发取暖用品, 尾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国, 《企业所得院法去实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 月的标住发放了取满, 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报、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兄,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于福利支出, 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坊寒用最则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 虽然会计核算均在营理费用中列变,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工福利贵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动保护费中列支。 另外, 还要注意取暖费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实条

劳务费税率

劳务费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15000*0.8=12000,即这钱就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你这12000要交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2000*0.2=2400块 即你要交2400块的个人所得税。 至于1个人还是多个人,我帮你算了下,只要是大于等于4个人,那么就可以少交税了,人越多交税越少,从理论上来说,得找上96个人才能完全免税。 如果你跟该企业如果签订的不是承包合同,而是短期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在一段时间内,你是该企业的员工,那么,适用的即为工资,薪金所得,在2000块以下,是可以免税的,但是,不知道你那里对劳动合同这块监管是否严格,如果不严格的话,那你再找上7个人,签个劳动合同就可以免税了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次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20% 0

2、超过20000元 至50000元的部分30% 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 7000 劳务费计算方法见下: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一、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含)不上税; 2、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800元至4000元(含)的,扣除费用800元,税率为20%; 3、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至250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 4、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25000元至625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30%,并减2000元速算扣除数; 5、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625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40%,并减7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二、发放不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根据1996年9月17日国税发[1996]161号 (一)、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二)、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二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根据:国税发[2000]1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1000元以下的部分20%0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30%2000 超过49500元的部分40%7000 公式三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使用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一)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事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一)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个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一)公司按产值的12%预留

(二)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支付的依据。个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 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资,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饮酒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请款填报《公司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 2、总师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负责审核《公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 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查看。 5、人事部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烤火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b15981933.html, 烤火取暖费发放标准(2018年)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如果进入到冬季就会涉及到一些烤火等问题,但我们国家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们会发放相应的一些取暖费的问题,对此相信很多人都不是非常清楚。下面吉林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其2018年的发放标准。 2018年烤火取暖费发放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落实,根据晋市人社发〔2010〕153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初级职称以下人员烤火费为1400,中级职称人员烤火费为1800元。

烤火费 人们通常说的烤火费即--职工采暖费补贴。 烤火费标准: 各地标准不同,不过执行不强,有多有少 一般在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或者国企才会有的福利待遇。 发放时间 2015年度冬季取暖费补贴于10月份发放到位。 资金渠道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 其他规定

烤火费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劳务费报销相关规定

劳务费报销相关规定

1、校内人员劳务费 ◆校内人员劳务费指因工作需要在工资薪金以外发放的加班费、评审费、讲课费等。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控制加班费、评审费、讲课费等劳务性支出。学校预算经费安排的事业费原则上不得开支在职人员的加班费、值班费、评审费等劳务性费用。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在人事处核拨的加班费中列支,由各预算单位“财务一支笔”审批。政策规定的特殊津贴,按有关政策标准执行,由人事处负责人审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每半天不得超过100元,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可适当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倍。

2、校内人员劳务费审批 单笔经费财务一支 笔人事处负责 人 分管人事工 作的校领导 分管财务工作的 校领导(总会计 师) 校长 单笔经费<2万√√ 2万≤单笔经费 <10万 √√√√ 10万≤单笔经费√√√√√

3、校外人员劳务费(含学生劳务费) 校外人员劳务费:一般是指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付给外单位的劳务费需对公转账,开具正规的票据。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需转入个人银行卡中。校外人员劳务费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校外人员劳务费、评审费报账时需附注明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人员等情况的相应执行安排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校长 单笔经费财务一支笔分管财务工作的校 领导(总会计师) 单笔经费<2万√ 2万≤单笔经费<10万√√ 10万≤单笔经费√√√

加班费统计表 单位工号姓名事由/内容时间/天数税前金额备注 合计 经办人:证明人:领导审批: 单位盖章: 说明:1、表名可以下拉框中选择加班费统计表、劳务费统计表、学生补贴统计表 2、如是校内教工,请在表格中选择工号,如是学生,请选择学号,如是校外人员,请选择身份证号

河北发放取暖补贴2020河北省取暖费标准

河北发放取暖补贴2020 河北省取暖费标准今冬,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创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暖补贴制度开始施行,域内所有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都能领到310 元的取暖补贴。截至目前,该县共为19087 名老人发放了取暖补贴。 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暖补贴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3 号)第一条规定,取暖期内退休的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年度取暖补贴标准/ 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月数×取暖期剩余月数计算。取暖期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取暖期执行。 根据通知,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调整为1560 元; 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调整为1400 元; 省内其他地区调整为1240 元。 承德失业人员可领采暖补贴 2015 年3月1日起,承德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后,在每年的11 月至次年3 月的冬季取暖期为失业人员增发其领取标准20% 的取暖补贴也相应上调。 市区(市本级、双桥区、高新区、双滦区和鹰手营子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40 元、152 元、164 元分别增至154 元、168 元、180 元; 非贫困县(平泉、宽城、滦平、兴隆、承德县)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28 元、138 元、150 元分别增至142 元、154 元、166 元; 贫困县(隆化、丰宁、围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16 元、126 元、136元分别增至130 元、142元、152 元。

石家庄特困人口可领采暖补贴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实行集中供热的家庭按居民供热价格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石政发(2007)57 号)规定的补贴面积,由财政全额给予补贴。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家庭,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每年每户增加为700 元采暖费补贴。 低保、特困、优抚等用户应先按时全额交纳采暖费,于2020 年元月以后按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采暖补贴领取事宜。 除石家庄外,河北其他市针对特困人口也有相应的采暖补贴,具体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使用清洁能源采暖也能领不少补贴为鼓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采暖,河北省发了一系列补贴“红包”,快来算算你能领多少。 清洁能源采暖 今年 2 月,河北省农业厅下发了名为《2020 年农村清洁能源 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推进方案》。《方案》指出,在电力保障、住宅 保温条件较好的农户,扩大碳纤维电采暖、电采暖锅炉、空气源热泵采暖使用规模,每户补贴2700 元。 其中,空气能热泵具有节能、环保的优点,最为省电,因此最受市场欢迎。 洁净煤采暖 石家庄每吨补贴300 元 居民购买使用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00 元,城乡居民只负担洁净型煤销售价格与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 居民每购置一台型煤专用炉具,需同时购买 2 吨以上洁净型

温州大学评审费等费用发放标准

温州大学评审费等费用发放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各学院、部门、研究机构与平台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各类评审、考试、讲座、咨询指导等劳务费发放,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温财行[2016]637号),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单位财务开支管理,结合各类工作的权责、难度和工作量,特对校内各类劳务补贴发放制定标准,具体如下。 一、校内人员劳务补贴 (一)评审费 评审费指各类职称评审、教科研项目评审、人才项目评审、各类论证、招标、验收评审、师生竞赛活动与项目评审、答辩评审、教科研项目咨询、各类面试等发放给专家评委的劳务补贴。 1.工作日开展的各类评审,会评专家评审费不超过200元/场次(2小时以上,税前,下同)。举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评委,在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评审及相关工作的,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劳务费。 2.非工作日开展的各类评审,会评专家评审费不超过300元/场次,工作人员劳务补贴不超过150元/场次。通讯评审均视为非工作日,专家评审费不超过150元/场次,举办单位可依据工作量及评审难易程度确定场次数。除评委外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控制在评委人数的50%以内,因特殊原因超过该比例的,需提供相关依据和书面说明。 (二)讲座费

讲座费指各类专题讲座、学术论坛、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等结构性完整、教职员工基本工作量之外的校内教学或者学术类活动发放给主讲人的劳务补贴。 标准如下:教授讲座费不超过500元/场次,副教授讲座费不超过400元/场次,讲师讲座费不超过300元/场次;其他职称或者级别参照执行。举办单位的工作人员、本单位的主讲人,在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相关工作的,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劳务费费;非工作日参加本单位相关工作的,按照上述标准酬劳减半发放。 (三)指导费 指导费指各类学生学业就业创业咨询与指导、社团活动指导、社会实践等系统性较强、教职员工岗位职责之外的校内教学或者学术类活动发放给指导教师的劳务补贴。 标准如下:教授指导费不超过300元/场次,副教授指导费不超过200元/场次,讲师讲座费不超过150元/场次。其他职称或者级别参照执行。举办单位的工作人员、本单位的指导教师,在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相关工作的,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劳务费费;非工作日参加本单位相关工作的,按照上述标准酬劳减半发放。 (四)考务费 考务费指各级各类考试及其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补贴。 1.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本单位人员在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日常各类考试考务(监考、出卷、阅卷等)的,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考务费。 2.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

25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07年第52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取暖费补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加强劳动保护,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凡与公司、各项目部签订各种形式用工合同的人员;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3 职责 3.1安全质量部 安全质量部是取暖费补贴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享受取暖费补贴岗位及补贴标准的核实,负责记录公司本部的气温变化情况。 3.2人事劳动部 负责对享受取暖费补贴岗位、人员的审核。 3.3项目部、驻外机构 负责记录当地天气情况记录表,提交安全质量部。 4 发放管理办法 4.1补贴标准 4.1.1 日最低气温在0℃以上:每人2.5元/天,每年发放1.5

个月(12月16日至次年1月30日)。 4.1.2日最低气温在0℃至-10℃:每人5元/天,按实际发生天数累加。 4.1.3日最低气温在-10℃至-20℃:每人8元/天,按实际发生天数累加。 4.1.4日最低气温在-20℃以下:每人10元/天,按实际发生天数累加。 4.1.5 出差到项目部、驻外机构的人员,出差时间在10天以上(不包括10天)的,按照出差地的补贴标准发放;不超过10天的,按原工作部门所在地的补贴标准发放。 4.2发放管理办法 4.2.1发放时间 公司本部的取暖费于次年2月中旬发放;各项目部、驻外机构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 4.2.2天气情况记录 (1)安全质量部负责记录重庆地区的天气变化情况。 (2)各项目部、驻外机构负责记录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并按时提交给安全质量部。当第一次出现0℃以下天气时,要提醒安全质量部注意关注该地区的气温变化。 4.2.3审核程序 (1)公司本部员工的取暖费,由安全质量部统一制表,经人事劳动部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发放。

劳务费发放制度

评审委员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科技活动、职称评审活动、研究生论文答辩以及其他涉及各类业务评审的内外部委员或专家劳务费(以下统称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使专家劳务费的发放、审核有据可依,参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行业内其他单位发放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外部专家是指与集团公司总部或所属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内部专家指系集团公司员工,但与主办企业或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领取工资性收入的人员。 第三条凡集团公司人员以年薪制领取薪酬的评审专家参加集团公司各类评审均不得收取专家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 第二章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 第五条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 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第六条其它级别的评审按第五条同比90%发放。 第七条原则上不邀请与主办企业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作为委员或专家参与各类评审活动;如应邀参加,主办企业或单位不得以该委员或专家的名义列支或向该委员或专家发放专家费。 第八条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或评审,符合专家费发放要求的一般按200~50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专家劳务费报销及管理 第九条各企业或单位每年均应做年度专家费发放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第一十条专家费发放应由专家本人的签字,分别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见附件1、附件2)。 第一十一条专家劳务费发生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统一列入专家劳务费支出。 第四章附则 第一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一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委员或专家劳务费审批表

劳务费管理办法

劳务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劳务费管理,规范临时劳务用工、劳务外包用工、专家咨询费等的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劳务费开支,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费用申请与支出管理。 二、定义 ㈠劳务用工:指不定期为公司提供劳务服务而并未与公司建立长期、固定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人。劳务用工原则上必须从代理机构派遣,劳务用工人员需与代理机构签订安全协议,并由代理机构全权负责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个税代扣代缴和明细申报。劳务用工分临时劳务用工与劳务外包用工。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用工类型进行申请。 1、临时劳务用工:因部门业务需要,为完成某项短时或不定时任务等临时聘请的外部劳务人员。 2、劳务外包用工:因部门业务需要,为完成某项相对长期、费用包干的任务等与外部代理机构合作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由代理机构派遣到公司从事各项工作的人员。 3、销售劳务用工:因销售业务需要,为获取订单而聘请的外部市场服务、翻译、咨询劳务人员。 ㈣劳务费:因使用劳务用工须支付给劳务人员本人或外部代理机构的费用。

㈤专家费:因售前技术咨询、标书评审、设计方案评审及指导安装等所需支付给专家的专家咨询费。 三、职责 ㈠需求部门: 1、按制度中规定表格模板提交申请,并按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2、做好临时劳务用工的考勤登记工作。 3、协助劳务外包合同、专家咨询合同洽谈与签定。 ㈡人力资源部门: 1、审核各申请单与支出单的合理性; 2、向劳务代理机构落实临时劳务人员、劳务外包人员招聘; 3、复核劳务费实际发放情况; 4、进行劳务费、专家费支出申请及报销; 5、负责劳务合同、劳务代理合同、专家咨询合同签订。 ㈢财务部门: 劳务费及专家费借款审批、支付、报销审批。 四、管理流程 ㈠劳务用工 1、临时劳务用工 临时劳务用工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由代理机构聘用,并派遣到公司。临时劳务用工的劳务费支出以用人部门劳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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