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国家科技部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国家科技部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国家科技部

附件3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各有关企业:

为跟踪了解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方便企业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

请认真、客观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我们将妥善使用贵单位提供的宝贵信息,用于政策的评估和完善,保证不向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透漏。问卷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请于2017年7月7日前登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主页(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db16171974.html,/)填写和提交。为保证问卷质量,建议由贵单位从事财务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共同填写。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17年6月

— 1 —

◆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

2.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3.企业所在技术领域:_____________

4.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5.企业的性质:

□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

□其他(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

6.贵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

7.贵企业是否为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

□是□否

如是,属于以下哪类:

□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级创新型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8.贵企业按规模分类为:

□大型企业(从业人数≧1000人,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

□中型企业(300≦从业人数<1000人,2000万元≦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小型企业(20≦从业人数<300人,300万元≦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微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年营业收入<300万元)

9.贵企业2016年以来是否曾获得中央或本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

□是□否

10.贵企业2016年以来是否从事了以下创新活动(可多选):

□由本企业自行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本企业独自、牵头或参与承担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

— 2 —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租赁机器设备

□为开展自主研发购买软件、专利、版权、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申请、注册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设计权或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人员培训

□为开展技术类创新活动临时聘用外部研发人员、技术工人

□将新产品(服务)推向市场时进行的活动,包括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

□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其他活动11.以下阻碍因素中对贵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影响较大的有(可多选,不超过3项):□缺乏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支持

□缺乏来自企业外部的资金支持

□创新费用方面成本过高

□缺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缺乏技术方面的信息

□缺乏市场方面的信息

□很难找到合适的创新合作伙伴

□市场已被竞争对手占领

□不确定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

□没有进行创新的必要

二、政策实施情况

(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2.贵企业是否了解该政策:

□很熟悉□比较熟悉□一般了解□不知道

13.贵企业了解下列哪些相关政策规定(可多选):

— 3 —

□《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上述都不了解

14.贵企业对上述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落实便捷性的看法:

□很便捷□比较便捷□一般便捷□不便捷

15.财税〔2015〕119号文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由国税发〔2008〕116号文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调整为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之外的所有行业,贵企业属于:

□政策调整前即符合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

□政策调整前不符合上述两个领域(或领域指南)要求,调整后符合加计扣除适用范围

□政策调整前后均不符合加计扣除适用范围要求

如选择“政策调整前后均不符合加计扣除适用范围”该项,贵企业所属行业为:□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请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

16.贵企业是否已享受该政策:

□是□否

(1)如“是”,请填写下表(同时作答17-18题):

— 4 —

单位:万元

2015年度2016年度

企业研发费用(R&D)支出额

申报税前抵扣的研发费用支出额

因享受该政策而税前加计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指

加计50%的那部分)

少交的企业所得税额(指加计50%对应的那部分)

(注:1.根据税务规定及实践操作,企业某一年度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而少交的所得税,实际上于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兑现,如2017年企业兑现的少交税额实际上是2016年度的数据,在填写表格时请注意;2.未享受到政策优惠的年份,请在相应空格中填“0”。)

(2)如“否”,请跳转作答第19题。

17.该政策对促进贵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效果: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30%以上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21%-30%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11%-20%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6%-10%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5%及以内

□研发投入较享受政策前减少

如研发投入较享受政策前减少,主要原因为(可多选):

□没有更多研发需求□缺少研发经费□政策激励不足

□受研发周期影响□其他(请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

18.请填写以下基本数据:

— 5 —

类型

2014 2015 2016

年份

企业销售收入(万元)

其中,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利润总额(万元)

上交税金(万元)

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申请数(件)

获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数(件)

19.贵企业未享受到该政策的原因是(可多选):

□不符合政策条件(如选择该项,以下4个选项请勿再选,并继续回答第20题)□综合考虑政策申请成本及政策带来的实际优惠,认为“不划算”而未申请

□出于企业经营策略考虑(如经营业绩、保密需要等)而放弃申请

□有关职能部门认识不统一、协调不畅

□其他(请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

如属“不符合政策条件”情况,原因是:

□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不是查账征收企业□属免税企业

□属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范围

□其他(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

20.贵企业对该政策目前执行情况和效果的总体评价: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满意□较不满意□很不满意

(二)企业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

21.贵企业是否了解该政策:

□很熟悉□比较熟悉□一般了解□不知道

22.贵企业了解下列哪些相关政策规定(可多选):

— 6 —

□《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上述都不了解

23.贵企业对该政策落实便捷度的看法:

□很便捷□比较便捷□一般便捷□不便捷

24.贵企业是否申请享受该政策:

□申请了□未申请

25.如已申请,是否享受到该政策优惠(未申请的不用作答):

□是□否

26.如已享受该政策,其对贵企业增加科技开发、加快仪器设备更新换代的激励作用(未享受的不用作答):

□作用很大□作用较大□作用一般□作用较小□没有作用

27.如未申请,原因是(可多选;已申请的不用作答):

□政策优惠力度小,对本企业吸引力不大

□出于企业经营业绩考虑(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市公司利润)等而放弃申请□不符合政策条件或其他(请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

28.贵企业对该政策目前执行情况和效果的总体评价: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满意□较不满意□很不满意(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9.贵企业是否了解该政策:

□很熟悉□比较熟悉□一般了解□不知道

— 7 —

30.贵企业了解下列哪些相关政策规定(可多选):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上述都不了解

31.与修订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比,哪些新规定更受本企欢迎(可多选,不超过3项)?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6%调整为5%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于10%(不再要求大专以上的占30%,且降低了研发人员占10%的要求)

□取消原有“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同时取消原有“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要求

□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

□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的时间由原15个工作日改为

10个工作日

□其他(请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

32.贵企业对新修订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工作指引》落实便捷度的看法:

□很便捷□比较便捷□一般便捷□不便捷

33.是否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了□未申请

34.如已申请,是否享受到该政策优惠(未申请的不用作答):

□是□否

35.如已享受,其对扶持和鼓励本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作用(未享受的不用作答):— 8 —

□作用很大□作用较大□作用一般□作用较小□没有作用

36.如未申请,原因是(可多选;已申请的不用作答):

□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申请优惠程序过于繁琐

□政策优惠力度小,对本企业吸引力不大□其他(请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 37.贵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执行情况和效果的总体评价:□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满意□较不满意□很不满意

三、有关问题与建议

38.贵企业在申请和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中,除财税〔2015〕119号文已解决的问题外,还遇到哪些主要问题和困难?

39.贵企业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有何具体建议?

40.贵企业在申请和享受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中,遇到哪些主要问题和困难?

41.贵企业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有何建议?

42.贵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享受高企税收优惠政策中,遇到哪些主要问题和困难?

43.贵企业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政策有何具体建议?

— 9 —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10 —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DOC 21页)

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8)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4)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示例 尊敬的员工: 您好!我们正在进行旨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更好适应未来发展的研 究项目。在此项目中需要了解公司的客观情况、员工的真实想法。 您的见解和意见对于公司未来发展至关 重要,问卷匿名填写,咨询公司将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对您的问卷严格保密,只在咨询顾问范围内作统计和建议依据使用。请您认真填写问卷, 感谢您的积极 支持和参与。 山东 XXXXX 以下问题请在您选择的选项序号后的括号中画勾。如无特别说明,请只选一个答案, 。 一、战略问题 1.1 您认为公司的未来前景如何? 会更好和以前差不多会变差说不清楚 A b C D 1.2 您认为公司的风险可能来自哪些方面(请按重要性排列,若认为还 有其他没有列出的风险,请 列在线上)? a. ()技术水平被别人赶上,失去技术优势 b. ()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技术队伍力量变弱 c. ()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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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技术仅由少数人掌握,无法形成大规模产业化生产优势 g. ()领导班不愿冒风险,持保守态度,不思进取 h.其他 二、组织问题 2-1 .向直接上级请示工作时,上级是否经常对您说“需要向我的上级请示”后才 能给予答复? 经常一般偶尔说不清 a B C D 2-2 .您是否在本部门人员调配、考核/ 晋升、年终奖金分配方面需要更大的权力?(管理人员回答) 需要一般不需要无所谓 a B C d 2-3 .在与您相关的工作中,是否能充分行使建议权? 经常一般偶尔说不清 a B c d 2-4 .您认为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否能得到严格执行? 是基本上是不是不知道(注明原因) a B c d 2-5 .公司职能部门(如办公室、财务部等)是否能很好地服务于您所在的业务部门?

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2002年9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意见》。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的努力配合下,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下,帮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出了“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帮、机关单位对口帮、党员干部结对帮”的特点,受到了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拥戴和盛赞。尤其是职能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成为帮扶活动的主渠道,许多困难职工从中受益,摆脱了贫困。为了进一步深化帮扶活动,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帮扶活动办公室近期就我市帮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汇报如下: 一、有关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 1、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2、市地税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 4、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 5、市房管局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再就业优惠正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7、市民政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8、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

9、市财政局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二、优惠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 以上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基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帮扶机制,强化了帮扶活动。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 在调查中发现,各单位都能充分认识到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帮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漯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来抓,努力做到服务帮扶活动、服务困难职工。为了加强领导,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活动,督促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化帮扶活动的开展。 2、采取措施落实政策 为了使与困难职工息息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帮扶活动中的作用,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创造良好的帮扶环境。如市工商局通过开辟困难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热线、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支持国有企业提高自我消化富余人员的能力等四条途径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下岗、困难职工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渠道援助、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等。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与特困学生结对救助活动的通知》,对各学校明确要求,

2017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20210201093842)

附件2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各有关企业: 为跟踪评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方便企业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 请认真、客观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我们将妥善使用贵单位提供的宝贵信息,用于政策的评估和完善,保证不向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透漏。问卷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登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网站()填写和提交。为保证问卷质量,建议由贵单位分管财务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共同填写。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15年11月 ?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 2 ?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3.企业所在技术领域: _______________ 4?所在地区: ___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5. 企业的性质: □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港澳台企业□其他(请具体说明): _______________ 6. 贵企业是否为咼新技术企业: □是□否 7. 贵企业是否为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 □是□否 如是,属于以下哪类:

□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省(市、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省(市、自治区)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8. 贵企业按规模分类为: □大型企业(从业人数三1000人,年营业收入三40000万元) □中型企业(300三从业人数<1000人,2000万元三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 □ 小型企业(20三从业人数<300人,300万元三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微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年营业收入<300万元) 9. 贵企业2014年以来是否曾获得中央或本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 □是□否 10?贵企业2014年以来是否从事了以下创新活动(可多选): □由本企业自行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本企业独自、牵头或参与承担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租赁机器设备 □为开展自主研发购买软件、专利、版权、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申请、注册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设计权或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人员培训 □为开展技术类创新活动临时聘用外部研发人员、技术工人 □将新产品(服务)推向市场时进行的活动,包括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 □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其他活动

2018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完美WORD格式 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 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 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 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 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 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 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 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专业整理知识分享

解析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解析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近期,笔者在进行福利企业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一些福利企业对享受国家即征即退的这部分增值税退税应如何确认收入问题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有的福利企业直接把即征即退的这部分增值税退税计入免税收入,而有的福利企业则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没有做福利企业纳税评估之前,鉴于笔者的理解,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优惠政策部分并没有讲到福利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有优惠,依照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因此认为福利企业即征即退的这部分增值税退税是应税收入。但没有想到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纳税人还是存有分歧。 那么,到底对享受国家即征即退的这部分增值税退税,福利企业应如何确认收入?是否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深入调查分析,笔者发现部分福利企业对政策理解和执行出现分歧,主要在于判定财税[2007]92号文中“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对此,笔者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有关所得税政策,对福利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进行梳理,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财税[2007]92号相关所得税优惠是否继续有效? 要探讨福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免不了要先对财税[2007]92号文中相关所得税优惠内容是否继续有效进行分析讨论。 财税[2007]92号文中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主要内容有:“……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虽然财税[2007]92号文件是2007年6月15日发布,迟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又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正常理解,比单独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效力更高。但是,基于以下理由,笔者认为财税[2007]92号文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容已经失效。 第一,《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相关条款不含有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的内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福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只涉及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即: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而关于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的所得税优惠不再提及,说明财税[2007]92号文的相关所得税优惠内容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是有所取舍的,也就是说,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不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显然,财税[2008]1号文进行了正列举,该“除外条款”已很明确,也就是说,除了已列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因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您好!为了更好地开展2007年培训工作,调整全年培训重心,提高全员的管理及专业技能,特做此调查问卷,我们将以职业态度对您的问卷严格保密,只在咨询(培训)顾问范围内作统计使用。请您认真填写问卷,我们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 ********* 答卷说明及要求 1、以对公司、对自己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阅读问卷,真实反映你的认 识、想法和建议。 2、请在你选择的答案前“()”中用“√”标明。 3、多选题可选择一个以上答案;限答题,由相关员工回答;单选题只能选择一 个答案。 4、问卷请在**月**日前完成并交到******,由专人负责收集和统计。 5、问题填写率在60%以下的问卷,视为无效问卷。 6、个人答卷内容不公开,只供咨询(培训)顾问参考。 请选择:您是:()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员工 一、公司战略问题 1-1.有必要让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充分了解企业的战略 1-2.您了解公司战略吗

1-3.您认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 1.()继续从事目前主业 2.()进入全国市场 3.()进入智能化建筑 4.()建筑材料大卖场 5.()建筑施工行业 6.()仓储/运输行业 7.()其他 1-4.您认为公司过去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是:(限选3个) 1.()品牌优势 2.()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3.()艰苦奋斗的精神 4.()核心领导的个人能力 5.()依托相关的合作背景,比较容易拿到业务项目 6.()项目组织能力/质量好/工期短 7.()与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 8.()其他 1-5.您认为要在现有主业上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是:(限选3个) 1.()服务 2.()管理人员的经验和技术水平 3.()建筑技术水平 4.()项目管理水平

生物质发电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实行难点

政策引导及税赋专题汇报材料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力抓好的两项战略任务。目前,由于人均能源资源紧缺,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沿袭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发展下去,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付出的代价过高。生物质发电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效增加能源供应,治理环境污染;同时,还可以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因此,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措施。然而,在现有的政策环境下,生物质发电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无法在经济上充分得到体现,与燃煤发电处于不公平竞争的状态,加之生物质发电是一个新兴产业,设备价格和生产成本较高,难以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实行更为优惠的政策,才能解决生物质发电企业的生存问题,才能保证生物质发电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使生物质发电企业更好地为改善社会环境、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增加农民收入和创造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目前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1、常规电价补贴。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

电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2006年之后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补贴电价。 2、临时电价补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2008] 640号),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亏损项目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3、接网费补贴。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是指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而发生的输变电投资和运行维护费。接网费用标准按线路长度制定:50公里以内为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为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为每千瓦时3分钱。 4、电网公司全额接受生物质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5、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根据条例,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

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发文日期】2007.06.15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性】条款失效 【分类号】Z-3-2 【税种】综合税收政策 【级次】专项综合政策 【标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7〕92号 【正文】 注释: 条款失效。第三条第(二)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失效,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企业管理现状与发展》调查问卷 即将过去的2008年,对于企业家来讲,将会是记忆深刻的一年:新劳动法颁布带来的人工成本的提高、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环保治理力度的加大、原材料燃料动力涨价、电力紧张、次贷危机、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所有这些,使企业的经营环境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寒冬”,面对经济环境的风起云涌、面对即将来临的2009年,企业将如何发展,如何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众多企业家们正在思考的问题。 山东中旭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淄博市第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六年来致力于与众多企业家共同探讨企业发展大计,秉承“生产谋略、创造智慧”的企业使命,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培训服务,为了帮助企业做好2009年的工作规划,我们借助六年来积累的专业服务资源,在公司客户中开展《企业管理现状与发展》大型调研活动,旨在汇集企业家集体的智慧,通过专家分析,为今后特别是2009年更好地应对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认真填写问卷,中旭公司专家组将对调研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所有完整完成问卷的企业都将免费获得一份《淄博市企业管理现状分析与发展调研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1、贵企业的经营规模(按2003年初新制定的企业划型标准): (a)大型企业; (b)中型企业; (c)小型企业 2、贵企业目前的生产状况: (a)超负荷生产; (b)正常运作; (c)半停产; (d) 停产 3、贵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 (a)盈利; (b)基本持平; (c)亏损 4、贵企业的性质: (a)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b)集体企业; (c)私营企业; (d)股份合作制企业; (e)非国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f)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5、贵企业主导产品所处的行业: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 (c) 制造业; (d)电力;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 通讯业; (g)批零贸易、餐饮业; (h)金融、保险业; (i)房地产业; (j)社会服务业;(k)文体教卫广电业; (l)科学研究及高新技术企业;(m)综合性; (n)其它行业 6、如果贵企业属于制造业,请做下列选择: (a)食品加工业; (b)食品制造业; (c)饮料制造业; (d)烟草加工业; (e)纺织业; (f)服装及其它纤维制品制造业; (g)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h)木材加工及竹、腾、棕、草制品业; (i)家具制造业; (j)造纸及纸制品业; (k)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l)文教体育用品制品业; (m)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n)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o)医药制造业; (p)化学纤维制造业; (q)橡胶制品业; (r)塑料制品业; (s)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t)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u)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v) 金属制品业; (w)普通机械制造业; (x)专用设备制造业; (y)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z)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对当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看法和建议(1)

对当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看法和建议(1) 国家对作为再生利用资源的废旧物资 给予了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但通过近几年的政策执行情况来看,出现了较多的利用废旧物资偷逃增值税现象,有悖于国家出台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策规定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是一些纳税人钻政策空隙,大肆侵占国家税款,同时也有一些是税务机关未能严格加强管理的原因。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经济秩序,正确理解、贯彻和执行国家的废旧物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 收优惠政策。今年,我们对所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共检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22户,经营规模也各自不同,

有国有企业,有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大多为30万到50万元,但经营收入数额却非常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有的年度增长幅竟达十几倍,由上年的200万左右上升到2000—3000万元左右;另一方面,实际经营场所与其经营收入额明显不相适应,财务核算不正规,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商品的种类大多集中在废旧金属上,如废旧钛材、废钢铁。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享受免税政策,定期核定纳税人的免税资格,符合条件的即享受免税,相反则不享受免税。 归纳之,有以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税收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不健全。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6号文件“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4]6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税发[2005]2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国税函[2005]54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核算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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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福利企业政策

福利企业政策 一、福利企业概述 (一)定义 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二、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

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表

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表<通用设备制造业> 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网址: 主管质量领导:职位:质量部门 名称:部门领导: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电子信箱:(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前言质量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贯穿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全 过程,质量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了企业提高产 品质量的能力。为了解我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分析把握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受工 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中国质量协会目前正 在组织各地质量协会开展全国企业质量管理 现状调查活动。贵公司是本次调查随机抽样 选取的样本企业,您的积极配合对我们的调 查工作非常重要。请按“填写说明”填写调查表。本次调查结果不作为评价企业质量管理 工作的依据,仅用于分析和反映当今我国企 业质量管理的总体水平。调查表涵盖了企业

质量管理的各个重要方面和要素。通过填写调查表,可以帮助您梳理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找出公司的优势和需要改进的空间。此外,您还将免费获得《全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报告》简本,通过对比,准确把握贵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状况。我们郑重承诺对任何企业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若有疑问,可致电:010 – 66079909,66070299(兼传真)中国质量协会二〇〇九年七月 填写说明 1. 请以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为主填写本调查表2. 第一部分选择题的回答方法在各备选项中选出符合公司实际 的选项,并在对应选项“√”。中打例: 3. 公司所有制性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私营 企业 3. 第二部分选择题的回答方法从各备选项中选出您认为最 合适的选项,并在对应选项的数字上画“○”。调查表中每道 选择题都注明了“单选”或者“多选”,请按照提示作答。在作 答时,选项中列举的所有内容必须都是已经实施的或已经做到的。若选项中一部分已经实施,另一部分尚未开展或效果不佳,应选择上一档的答案。例: J2. 贵公司质量信息管理 的情况(单选): 3. 有部门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主要是处理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总结_114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 总结_114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总结近年来,我省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在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内将重点鼓励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本文就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作一些初步探讨与分析。 一、我市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市科技创新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我市高新区纳税人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执行情况。截止2008年底**高新区共有198户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税部门征管企业所得税88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17238万元。 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2007年(2008年汇算清缴未结束,数据暂无),属于**高新区国税辖管的有技术开发费立项的企业共18户,但申报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只有9户,其中,外资企业3户,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2000万元,加计扣除额1000万元;内资企业6户,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1075万元,加计扣除额537.5万元。其他企业都因本年度未发生或某些原因未申报加计扣除。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008年,共有88户企业享受了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合计销售收入66057.18万元,即征即退增值税2880.68万元。 二、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跟软件行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政府对软件行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已经在北京、上海、大连等城市建设了10个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了我国软件产业“一带多点”的发展格局,国务院颁布的《孤苦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支出,要引导多元化投资,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入。 另外近几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为软件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了有力条件。 软件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有税收负担偏重的特点,这是由于软件产品多为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可达60%以上。对软件产品课征增值税,并且软件企业一般进项较少,可抵扣的部分更少,使得软件企业承受了较高的税负。 其次,各地政府对软件产业的发展也非常重视,针对增值税偏高的企业,我们也可通过享受地方性优惠政策进行有效节税。如江苏徐州经济开发区,增值税奖励注册企业留存部分50%-70%,企业所得税奖励注册企业留存部分50%-70%。 更多优惠咨询杨老师2018增值税改革软件开发行业合理纳税方案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3个点:奖励地方留存(50%)的50%-70%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税率为0.5%-3.1% 附加税:增值税的12%,为0.36% 奖励后总税率5%左右 有限公司(新公司或分公司): 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50%)的50%-70% 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留存(40%)的50%-70% 附加税:为增值税的12% 四、办理细则: 1. 行业几乎无限制。 2. 提供一站式后期服务。 3. 办理时间快,一周内出执照,税务报道三天后可领发p。 4. 注册费用3000元,提供代账服务(小规模300/月,一般纳税人500/月)。 5.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核定。 6. 三类医疗器械可做,只需要法人质量管理员到场即可。 7. 有限公司注册一年后可以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 8. 税务报道和银行开户需要法人亲自到场,时间为一天内,之后不需要再去。 我国的经济一直在不断地发展,而且呈现的经济形式也有所改变。如果还抱残守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时候,总是循着过去的那些老路子,肯定是不会取得较好的成果的。这也是那么多开展招商引资地区,唯我县招商成效斐然的重要原因。我们在开展招商引资的工作中,不断调查了解社会形势,然后根据形势不断创新招商形式,这样就从传统的模式中很快突破出来,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重庆市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市税收优惠政策(部分) 一、促进再就业有关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 (一)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其比例占该企业职工总数(含新招用数,下同)6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比例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至60%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比例达不到该企业职工总数30%的,按核定额度,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免征地方所得税额=企业上年人均上交地方所得税额×实招下岗、失业职工人数。 2.安置下岗失业职工量小、且为高收益企业(人均实现利润2万元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其安置比例达到30%以上的,按人均实发工资的2倍给予企业地方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标准为税务部门允许在税前列支的部分);对年人均实现利润在2万元以下,其安置下岗失业职工比例达不到30%的企业,均按前款办理。 3.对国有企业兴办主业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吸纳母体企业富余人员的比例达到60%及以上,三年内免征企业地方所得税;吸纳母体富余人员的比例达到30%(含30%)至60%,两年内减半征收企业地方所得税;如果既吸纳了母体企业富余人员,又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在计算比例时可合并计算。下岗失业职工多于富余人员的,按安置下岗职工政策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富余人员多于下岗失业人员的按安置富余人员政策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 4.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同时具备享受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

开发区等优惠政策的,三年内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其中三资企业按现行管理渠道由国税局系统办理免征企业地方所得税。 (二)关于新办劳动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公式为: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100%。 2.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 上述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减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 (三)申请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程序 1.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的申请 (1)由企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所)提出申请,然后由税务所、区、县局逐级上报到市局。 (2)在递交申请报告的同时,附上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财务会计报表(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对于安置下岗职工(人员)的企业需报下列材料:①编制的《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名册》;②《重庆市企业职工下岗证》或《重庆市职工失业证》;③破产企业的下岗职工,由清算小组出具下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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