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人民调解得工作程序,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受理(2)对纠纷进行审查(3)进行调解(4)制作调解协议书(5)进行回访(6)结案报告(一)纠纷得受理

1、受理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①有明确被申请人;

②有具体得调解要求;

③有调解申请得事实依据。

2、受理得途径:

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0条,纠纷得受理有两种途径:一就是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得,我们应制做询问记录,由申请人签名。二就是调委会发现纠纷后,及时主动调解。这里有个问题需要强调一下:受理纠纷必须尊重当事人得意愿,保障她们得诉讼权利。

(二)纠纷得审查

1、就是否属于人民调解得范围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得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与其她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得各种纠纷。

2、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

对于受理得纠纷要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同时由申请人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

3、调查分析纠纷

决定受理得纠纷,要深入进行调查,弄清纠纷情况判断清楚就是非曲直,包括走访知情人、现场勘查及纠纷双方提供得证据材料等。

4、如果发现纠纷得性质或严重程度已经超出了调解委员会得职责范围,应动员纠纷当事人去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解决,必要时也可以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三)进行调解

1、宣布调解庭组成人员

调解纠纷应当组成调解庭,根据纠纷难易程度决定调解员人数,一般由1—3人单数组成。

2、告知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得权利义务

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七条与第八条,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承担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3、当事人陈述

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得顺序分别由当事人陈述事实经过,说明具体得要求与理由,以及调解员认为应当查明得其她情况。

4、进行说服劝导并调解

调解员宣读双方提供得证据材料,询问对证据就是否有异议,有异议提出理由加以说明。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要结合情况帮助她们分清就是非,明确责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耐心细致得引导工作,消除对立情绪,拉进双方意见得距离,促使其达成协议。

(四)制作调解协议书

1、协议书得概念

人民调解协议:指纠纷当事人双方在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得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得原则,为解决民事纠纷达成得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得书面协议。(协议书照片)

2、调解书协议书得结构

(1)当事人得自然情况

(2)简要案情、当事人争议、请求、责任及适用得法律依据;

(3)调解协议正文及履行得方式、地点与期限。

3、协议书正文得写作要点

正文得权利义务关系要明确,切忌模糊不清,否则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例如:由伤者先垫付医疗费;由调解员陪同过错方去医院瞧望病人。这样得内容没有确定性无法执行。

调解协议不得有调解组织强制执行或干涉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得用语。例如: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都不得再向法院起诉等。再有,协议书需纠纷双方当事人签字。

4、调解协议书得效力

(1)人民调解协议书得有效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得民事案件得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得,调解协议有效: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得强制性规定。

(2)人民调解协议书得无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得民事案件得若干规定》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调解协议无效:

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得;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得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得,调解协议无效。

(3)人民调解协议书得诉讼时效

人民调解协议书得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得规定: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得;

(2)出售质量不合格得商品未声明得;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得;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坏得。

除以上四种情况外均为两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得民事案件得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得、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得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也就就是说,她具有一定得法律约束力。它与一般合同得不同之处在于它就是对已经发生得争议,达成得如何解决该争议得协议,属于无名协议。但并不就是所有得调解协议都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必须要符合法定要求。

5、人民调解协议得履行

它主要靠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诺,社会舆论与道德得力量来保障协议得执行。协议达成后一方不履行,应当督促履行,拒绝履行得,另一方可以起诉,通过诉讼得途径实现协议内容。

经过公证得人民调解协议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得怎么办?首先应当继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以民事合同为由,提起诉讼,通过诉讼予以确认。

经过调解未达成协议得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或向有管辖权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访

一件纠纷调解后还要进行回访,并将回访内容做好记录。回访记录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得调解协议得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她有关情况得文字记录。

(四)结案报告

简要概括案情及结果,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得纠纷还要写清纠纷所处现有状态,通过阅读结案报告对纠纷情况达到一目了然得效果。

(五)卷宗得装订

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每起纠纷制作得调解文书,应当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阅、统计分析。人民调解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一般保存期为三年。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还应当掌握以下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得民事案件得若干规定》、《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物权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得基本精神及民俗。民俗亦称习俗、民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也有很大得调解作用,她既有实践价值与理论价值还有法律价值。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促进邻里和睦,及时解决纠纷,预防各类纠纷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2、调解范围:婚姻关系、继承纠纷、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除外)。 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4、调解工作应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5、及时调解耐心劝导,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掌握辖区重大不安定事件后,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6、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双方当事人如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上应有二名在场调解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7、如调解不成,应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纠纷当事人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委托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提出申请、参加调解和订立人民调解协议; 2、陈述、申辩的权利; 3、要求调解人员回避的权利; 4、申请中止、延期和终止调解的权利; 5、申请不公开调解的权利; 6、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的权利; 7、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应承担下列义务: 1、按时参加调解庭的义务 2、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证明材料; 3、遵守调解规则; 4、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5、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调和发展,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所称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的方法,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同等和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解决交通事故损害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二)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同等自愿原则、尊崇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进行调解;(三)尊崇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人员由城关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组成负责开展工作。 第五条、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不收取费用。 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交通事故损害纠纷,防止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交通法规,尊守社会秩序。 第七条、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责任认定后,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10日内向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第八条、对当事人各方共同提出申请的案件,办案民警填写移交表格将案件移交调解员,并向调解员详细介绍案情。 第九条、人民调解室确认受理后制作《调解受理登记表》,并在五日内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 第十条、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加盖“调解工作室”印章后送达当事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附:调解流程

产品经理如何管理产品团队

产品经理如何管理产品团队 2011年11月7-8日上海 2011年11月10-11日北京 2011年11月15-16日深圳 2011年12月5-6日北京 2011年12月8-9日深圳 2011年12月13-14日上海 2012年1月5-6日北京 2012年1月9-10日上海 【会务组织】:百乔罗管理咨询公司 【课程费用】:¥2200元/两天/人 3200元/两人两人以上1600元/人, 不再打折(含培训、指定培训教材、午餐、茶点费等) 【课程对象】:企业CEO/总经理、研发总经理/副总、公司总工/技术总监、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产品线总监、产品经理/项目经理、PMO(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市场总监、技术支持总监等。 【咨询电话】:朱老师 【温馨提示】:本课程可为企业提供上门内训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课程介绍 2008年一场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大量的工业企业倒闭关门,大批员工失业。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我们发现还是有很多企业不但没有倒下,反而更加高速成长,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企业构建了成功的产品管理体系,培养了优秀的产品经理,能够组织团队开发出具有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在冬天更应该加强自己内功的修炼来应对危机,同时迎接春天的到来。 当一个企业从单一产品线向多产品线跨越的时候,必须突破的一个瓶颈就是公司产品经理的培养,因为产品经理是公司价值链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直接面向客户、带领团队创造价值的领军人物,因此产品经理个人及其所率领的团队的能力往往决定了该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业界大量公司在构建产品管理体系和培养产品经理的过程中常见如下困惑的问题: 1. 产品经理该如何定位?究竟定位于研发还是定位于市场? 2. 产品经理和项目经理有什么区别?如何作好分工? 3. 产品经理究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素质模型?谁来承担比较合适? 4. 产品经理如何参与产品的市场管理流程?如何从源头来规划产品? 5. 如何推动产品开发全流程的工作? 6. 如何协调产品的市场管理、开发管理、财经管理之间的关系? 7. 产品经理如何管理产品团队? 8. 公司如何建立产品经理的培养体系以成批培养产品经理?…… 本课程在过去4年讲授的基础上作了大量的更新,结合业界成功公司在产品经理培养和管理上的一些教训和经验,针对以上难题进行深入的讲解,并总结出如何建立公司的产品经理资源池来批量培养成功的产品经理,实现公司规模化的扩张。

县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

县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二、纠纷排查制度 1、调委会集体研究,调委会主任具体负责,调解员、信息员参加,根据易发生纠纷的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进行排查。 2、乡镇每月排查1次,村(社区)每半月排查1次,调解小组每10天排查1次。 3、制定严格的排查计划,确定重点户、重点人、重点纠纷,发现问题层层上报,绝不瞒报、漏报、谎报。

4、落实排查计划,按照规定的排查方法、手段,在各自责任辖区内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队,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在此基础上,对排查出的纠纷和纠纷苗头、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并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 5、坚持调防结合,边排边调的原则,对发现的纠纷苗头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纠纷登记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当事人的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都应当进行登记,做到忠实于客观事实,尽量记录当事人的原话或原意。 2、纠纷登记应当记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事由、记录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 3、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纠纷登记薄。下设的调解小组也要设立登记薄,并将登记情况每月上报调委会。 4、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需当即调解的纠纷,可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5、对不属于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范围的纠纷,登记后注明移交的机关或承办人。 6、纠纷登记后分类建档。四、纠纷回访制度 1、定期回访。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处的复杂纠纷,如涉及多方当事人、有激化或反复可能、时间跨度大的纠纷要指派专人及时进行回访,并在调解协议履行期间或调解后的一段时间定期回访,以巩固调解成果。 2、针对性回访。对履行调解协议的关键人,有可能反悔的人以及有利于履行协议的调停、斡旋的人要进行回访。

产品经理手册管理知识和规范即产品经理工作流程工具

产品经理手册管理知识和规范即产品经理工作流程 工具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4.5.1 产品扩张:长度、宽度、深度,由产品经理主抓,不断地开发新产品,形成系列产 品,不断地改进产品,与老产品一起形成统一周密的产品布局格式; 4.5.2 市场扩张:全新市场、拓展市场、老市场,由市场经理主抓,不断地开拓新市场, 扩大现有的市场份额,维持老市场的市场份额; 企业扩张2条线的图示: 4.6产品经理的职责: 4.6.1 对产品的市场成功和财务成功负责; 4.6.2 实施产品的结构化开发,保证产品符合市场需求,使产品在质量成本进度功能服务 以及品牌等方面具有相当的市场竟争能力 4.6.3 对产品全流程负责,包括产品需求、开发、推广、生命周期各过程; 4.6.4 对产品包负责,不仅仅是开发的产品,而且包括了质量、文档、成本、营销网络、 运营支撑、定价、知识产权等; 4.6.5 协调与资源部门的接口关系,保证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 4.6.6 进行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为产品策略制定和决策服务; 4.7产品经理的必备素质和能力(按百分比计算): 4.7.1 优秀的项目管理能力,是一个精明而讲究实际的管理者,占产品经理能力的35%; 4.7.2 扎实的业务管理能力,有全流程的丰富的工作经验,占产品经理能力的20%; 4.7.3 一定的技术和研发能力,有创造性思维,占产品经理能力的15%;

4.7.4 娴熟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灵活性,同时有组织性和纪律性,占产品经理能力的15%; 4.7.5 具有优秀的魅力和人格指数,使项目组成员快乐而有生气,占产品经理能力的 15%; 4.8产品经理坚守的七项原则: 4.8.1 关注竟争,学会将竟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 4.8.2 关注手中的资源和筹码 4.8.3 先思考后行动,以销为主到营销并重最终到先营后销 4.8.4 关注团队运作,学会跨部门协调,以非原则问题妥协换取别人对原则问题的支持 4.8.5 不要与规则和约束对抗,主动承担责任,做比自己职责大一丝的事情,但不抢功 4.8.6 关注业务,不在乎组织架构 4.8.7 学会对最终结果负责任,不要纠緾细枝末节 4.9产品经理如何获取有效的支持: 4.9.1 善于调动各种资源做事情,而不是自已亲自去作; 4.9.2 首先,要有意识地关注周边部门,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和活动; 4.9.3 其次,采用例会、周报、日常联系等形式,定期和周边部门进行交流,了解对方的 状况,获取他们的认同; 4.9.4 再次,要学会在矛盾中解决矛盾,善于处理和化解各种纠纷,搞好部门间的团结; 4.10产品经理的任职资格标准: 4.9.1 产品经理应该具备专业的技术等级素质,是直接参与技术研发的人员; 4.9.2 产品经理应该具备丰富的产品全流程管理经验,在任务管理、团队建设、流程执 行、资源调配和利用有丰富的经验,在职位素养和工作态度上是都是优秀的; 4.11产品经理的培养途径和晋升通道: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及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内容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四)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1、受理纠纷

(1)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申请方式。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 (3)地域管辖。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2、调解纠纷 (1)调解准备。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2)进行调解。一是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是双方当事人陈述。三是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3)调解的主要方式。①直接调解。②公开调解与不公开调解。③联合调解。 (4)调解期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3、履行协议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县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

县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县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二、纠纷排查制度 1、调委会集体研究,调委会主任具体负责,调解员、信息员参加,根据易发生纠纷的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进行排查。 2、乡镇每月排查1次,村每半月排查1次,调解小组每10天排查1次。 3、制定严格的排查计划,确定重点户、重点人、重点纠纷,发现问题层层上报,绝不瞒报、漏报、谎报。 4、落实排查计划,按照规定的排查方法、手段,在各自责任辖区内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队,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在此基础上,对排查出的纠纷和纠纷苗头、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并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 5、坚持调防结合,边排边调的原则,对发现的纠纷苗头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纠纷登记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当事人的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都应当进行登记,做到忠实于客观事实,尽量记录当事人的原话或原意。 2、纠纷登记应当记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事由、记录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

产品经理如何打造一个成功的产品团队

产品经理如何打造一个成功的产品团队 主办: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 2010年10月28—29日深圳 10月25—26日杭州 2010年11月29—30日北京 11月25—26日上海 2010年12月30—31日北京 12月27—28日深圳 价格:¥2200 /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会务费、证书、午餐等) 【培训对象】企业CEO/总经理、研发总经理/副总,公司总工/技术总监,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产品线总监、产品经理/项目经理、PMO(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市场总监、技术支持总监等。 【课程背景】 2008年一场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大量的工业企业倒闭关门,大批员工失业。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我们发现还是有很多企业不但没有倒下,反而更加高速成长,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企业构建了成功的产品管理体系,培养了优秀的产品经理,能够组织团队开发出具有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在冬天更应该加强自己内功的修炼来应对危机,同时迎接春天的到来。 当一个企业从单一产品线向多产品线跨越的时候,必须突破的一个瓶颈就是公司产品经理的培养,因为产品经理是公司价值链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直接面向客户、带领团队创造价值的领军人物,因此产品经理个人及其所率领的团队的能力往往决定了该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业界大量公司在构建产品管理体系和培养产品经理的过程中常见如下困惑的问题: 1.产品经理该如何定位?究竟定位于研发还是定位于市场? 2.产品经理和项目经理有什么区别?如何作好分工? 3.产品经理究竟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素质模型?谁来承担比较合适? 4.产品经理如何参与产品的市场管理流程?如何从源头来规划产品? 5.如何推动产品开发全流程的工作? 6.如何协调产品的市场管理、开发管理、财经管理之间的关系? 7.产品经理如何管理产品团队? 8.公司如何建立产品经理的培养体系以成批培养产品经理? 本课程在过去4年讲授的基础上作了大量的更新,结合业界成功公司在产品经理培养和管理上的一些教训和 经验,针对以上难题进行深入的讲解,并总结出如何建立公司的产品经理资源池来批量培养成功的产品经理,实现公司规模化的扩张。 ≡≡≡≡≡≡≡≡≡≡≡≡≡≡≡≡≡≡≡≡≡≡≡≡≡≡≡≡≡≡≡≡≡≡≡≡≡≡ 【课程收益】 1.分享讲师数百场研发管理培训的专业经验,通过现场的互动帮助学员理清适合自己企业的产品管理的思路和产品经理的培养方案 2.分析业界公司在产品经理培养和管理中的误区,并分享成功经验 3.了解产品经理的定位、职责、素质模型与任职资格标准 4.理解新产品市场管理、路标规划、需求管理的流程及支撑体系 5.掌握新产品开发的过程管理的技巧和方法 6.掌握新产品上市管理的技巧和方法,总结保证产品商业成功的关键

人民调解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设专人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文书档案。 二、调解文书包括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的处理意见及各种证明材料等。 三、调解文书档案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一般保管期限为三年。期满后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后销毁。 四、调阅调解文书档案要进行登记,登记档案的案卷号,档案的页数等内容。 五、保管文书档案的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内容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如违反保密原则,按照相应违纪制度处理。 人民调解工作纠纷登记制度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三、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对调解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四、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五、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人民调解员管理及例会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每月3日上午(10:00点)在调委会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例会。 二、参会人员,乡镇调委会主任、村调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特聘调解员、各调解室负责人。 三、由调委会主任对上月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小结,并在共同研讨的基础上,对本月工作进行计划、安排、部署。 四、工作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载明调解员出席情况和会议内容。 人民调解案件讨论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职责、纪律及服务承诺1.doc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职责、纪律及服 务承诺1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通过明确调解员的责任,确定具体任务,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二)纠纷登记制度 对当事人的口头申请、书面申请或主动介入调解纠纷的情况进行登记。纠纷登记应当记名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纠纷事由等。 (三)统计制度 确定专门的统计人员,设立各类统计台账,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发放的统计报表项目认真填报,及时汇总上报。 (四)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调解文书做到一事一卷,装订成册,一般保管期限为3年。 (五)回访制度 通过回访及时了解纠纷解决情况,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发现和排除妨碍协议履行的隐患。 (六)纠纷排查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 (七)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 基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将民间纠纷苗头和信息传递给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信息进行研究 分析、加工处理后,将具体调解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二)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 (三)对本辖区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由首次调解责任人调解,若二次调解不成功,可以向本级或者上一级调委会反映。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及时调处纠纷。 (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六)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的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 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二,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 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 生, ,三, 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 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人民调解的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 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 行调解, ,二,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行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 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案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受理调解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 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得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法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调解中当事人的权利: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二,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三, 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四,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中当事人的义务: 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提下列义务: ,一,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 遵守调解规则, ,三, 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四, 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 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 3.各基层调解组织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2.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3.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的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早对纠纷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4.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立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对不属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矛盾纠纷移交、督办制度 1.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分流交办; 2.对应分流移交的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填写交办单,当事人持交办单到指定单位处理; 3.对于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在分流交办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协助,共同处理。 4.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对分流案件的调处情况随时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矛盾纠纷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依法、及时处理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巩固 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 工 作 制 度

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和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 二、负责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三、采取多种措施预防纠纷发生,通过上法制夜校、以案说法、办宣传栏等方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 四、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掌握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 五、对因调解不及时,不公正导致纠纷激化的,要追究调解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调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向村(居)民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组织、传达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要求、工作安排部署。

纠纷登记制度 一、调委会每受理或调处一起纠纷,都应当进行登记,做到事事有记载,件件有着落。 二、在工作时间内应有人值班、接待,应设立电话,便于群众咨询和反映情况。 三、调解员应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四、要设立专门的纠纷登记簿,无论是主动受理的纠纷,还是申请受理的纠纷,均应及时登记,并将调解转处情况登记清楚。 五、纠纷登记应记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的姓名和职务,纠纷简要情况,最后记录签名或记明登记日期。 六、对于一些可以当即现场调解的简单纠纷,可调解后补办登记。 七、调委会对登记的纠纷进行审查,对不属于民调范围的纠纷,或是调解后调解不成的纠纷,要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处理。 八、对属于民调范围的纠纷,也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确定调解时间。 九、要将调解达成协议情况和协议履行情况登记清楚。 十、各项登记、记录要整理归档,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实行:三定一奖惩“,即定人员、定任务、定指标;每月检查一次执行情况作为年终总评的依据;完成任务奖励,完不成的减罚一定的报酬或者奖金。 二、会议、学习制度。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主任会议,调解主任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委员会议,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和预防纠纷的措施,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安排下月任务。 三、请示、汇报制度。调解委员会主任每月要向司法所汇报当月纠纷发生、调解及预防情况;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 四、共同调解制度。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谁先受理或有利于纠纷调解的原则,确定主持调解方,另一方或其他调委会为协助调解方,共同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矛盾纠纷。 五、纠纷登记制度。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均应按《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登记,并按时上报司法所。 六、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委员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重点事的情况,对排查

出的纠纷及时调解,对纠纷苗头及时做好疏导工作,防止形成纠纷。 七、纠纷移交制度。调委员会对已超出人民调解范围的纠纷和明文规定由其它部门处理的纠纷,应及时上报司法所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移交前应做好疏导工作,以防矛盾激化。 八、信息报告制度。调委会应注意搜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反映,反馈对上级布置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凶杀、伤害、自杀及正在激化的纠纷情况。及时上报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九、回访制度。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纠纷,应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以巩固调解成果。 十、档案管理制度。年终应按一案一卷的要求将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纠纷调查材料、调解协议副本、回访记录等材料和人民调解工作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十一、统计制度。要确定统计人员,建立统计薄册、档案台帐等。要及时按上级统计报表的要求汇总上报。 十二、总结评比制度。调委会应按责任制要求,每半年进行初评,年终进行总评,奖优罚劣。

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试行)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会议由司法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调委会主任参加,并做好记录,写出排查工作报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网络。城镇要每栋楼设立一名信息员,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信息员名册。司法所要掌握信息员的总数,对信息员定期指导和培训。 3、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法,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4、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对于即将激化或应当立即调解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应先行调解,再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5、街道司法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析疏理,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掌握社情民意。对重要情况的分析要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6、坚持边排查边调解,能够当场调解的简单纠纷要当场调解;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解。街道要将分类调解流程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7、对超出人民调解组织能力或受理范围的纠纷,登记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需要人民调解组织配合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 8、对排查不力或人为延误调解时机而使矛盾纠纷激化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逐级追究司法行政机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1、重大疑难纠纷是指:有可能出现的小规模冲突事件、群体性事件;情况紧急、问题比较突出、容易激化成规模较大的械斗性冲突事件;已酿成较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跨地域或涉及两个以上乡(镇)、村(社区)的矛盾纠纷;久调不决,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纠纷;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2、对经排查或其他方式发现在本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调解组织、司法所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司法所要掌握报告的层次和进度,坚决防止漏报、迟报。 3、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对重大疑难纠纷事先能知情,事头能控制,事中能妥善处理,事后能上报结果,增强重大疑难纠纷的控制力。 4、报告重大疑难纠纷应明确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事态发展趋势、调处结果、采取的应急措施、拟办意见等内容。

人民调解制度牌

塔勒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民间纠纷 调解流程图

人民调解制度牌: 人民调解的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的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5条的规定,人民调解调处范围是民间纠纷,即主要是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调解组织不受理: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 (5)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6)其它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应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对于居高不下的多发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在党政组织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对矛盾纠纷的专项治理;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集中、复杂的群体性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基层政权组织或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党政组织做好当事人工作;对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治的渠道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止久调不决导致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1、通过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寓法制宣传和道德教

阿里巴巴数据产品经理工作(总结篇) _0

[ 产品经理] 阿里巴巴数据产品经理工作(总结篇) 2015-3-17 17:07| 发布者: 猫儿 来自: 阿里巴巴PD | 关键词: PD(指产品经理,下同)本身就是在做牛做马,关系圈异常复杂。数据PD也不例外。而且打交道的人更多。以下是我用PPT绘制的数据产品经理关系圈。 科普: PD:对于WEB产品设计人员而言,它的意思是“产品设计人员”,即produce designer。 PD:在IT企业中,一般是Product Director(产品主管)或Project Director(项目主管)的意思 一. 如何做一个好的数据产品经理?

PD(指产品经理,下同)本身就是在做牛做马,关系圈异常复杂。数据PD也不例外。而且打交道的人更多。以下是我用PPT绘制的数据产品经理关系圈。如果你也做过数据产品的产品经理(好拗口),相信也有同感。既然要和这么多人打交道,要推动数据产品的上线,数据产品经理自然有着一定的要求。 我的体会如下——也借此去鞭策自己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1.要极其熟悉公司业务及动向。所以要了解公司的商业模式、战略、以及业务流程、要考核的各种指标,以及指标背后的业务含义等。这一点,再了解都不够。 2.要了解数据分析。好的数据PD,即使不做数据PD,也应该是个数据分析师。数据PD 的一大要务就是将数据分析做成可复制,可自动运转的系统。虽然有数据分析师们围绕在自己周围,但是自己也要清楚业务的问题,分别要看什么数据,或者当数据出现后,意味着业务出现了什么问题或者会出现什么问题。这一点,要向最好的数据分析师们看齐。

3. 要了解数据仓库及商务智能。 这两个关键词背后都是庞大的体系,恐怕我短短半年的转岗时间太短,虽然能够对别人讲解一通商务智能产品的架构。嘴里虽然会抛出若干个类似于汇总,钻取,度量,指标,维度,缓慢变化维,层次,属性,仪表盘等等术语,但是也不支持多几层的知识钻取,遇到异常问题,也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分析原因。幸而身边有数据仓库的同事,可以多多学习。这一点,没有天花板。 而商务智能,做为一门学科,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它的出发点是帮助用户更好地获取决策信息,最初商务智能的动机是为用户提供自助式的信息获取方式,这样,用户就可以不用依赖于IT部门去获取定制的报表。(引自《信息仪表盘》一书P41)。而如今,商务智能除了提供信息,更主要的是降低用户获取数据的门槛,提升数据的实时性等方面。从降低用户获取数据的门槛一个方向,我们就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如何设计信息仪表盘(designing of information dashboard)?如何让数据以更亲和的更直观的方式展示(数据可视化)?如何能够让用户离线访问?如何能够实现警戒数据的主动发送?这一点上,花多少功夫都不多。 4. 要精通数据产品开发流程。数据开发+产品开发。 数据PD的最终目的是要做数据产品。这里要拆开看,其一,数据产品本身也是在线可供用户实现的产品,既然是产品,产品的整套研发思路和普通的产品没有太大区别,用户是谁,他们需求是什么,满足需求需要什么feature list,每个feature list的资源评估以及优先级如何,产品的生命周期如何?这是产品开发。然后他是个数据产品,意味着这比普通的产品,多了更多的要求。在数据这个内核之外,它需要各种feature list,如订阅,搜索,自定义,短信接口,邮件接口等。但是数据这个内核,也需要一套数据开发流程。 比如: 数据源——是否足够,是否稳定——数据PD需要足够了解目前的业务处理系统建设情

南苑小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南苑小区调解工作制度 一、调解工作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合法合理原则; 3、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二、调解工作制度 1、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3、调解纠纷前,社区服务中心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 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 5、调解纠纷前,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三、调解工作纪律 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2、调解参与人参与调解时,不得喧哗、吵闹。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 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人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 4、对不遵守调解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

5、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五、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产品经理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 一、制定的目的: 1、明确产品经理工作职责 2、帮助产品经理完善自我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召开学术会议 2、维护学术各地学术领头人(专家) 3、培训当地业务员 4、拜访商业公司 三、工作流程 (一)学术会议 1-1:制定学术会议推广计划 1、与地办经历确定开会场次、开会医院、开会时间、负责业务、参会人员等,确定学术会议计划 2、大区经理批准学术会议计划 3、确定学术会议计划 1-2 :实施学术会议计划 1、会前与负责业务员了解目标医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医院 级别、优势科室、目标科室负责人、医生数量、科室门诊量、药品处方量、目标医生用药习惯、会前拜访的目的和方法。 2、会前协访医生,了解用药情况,确定学术会议推广重点 3、召开学术会议

4、与业务员分析学术会议情况,确定会后协访方案 5、会后协访医生,了解会议情况,制定业务员跟进方案 6、定期检查业务员会后跟进情况 7、返回公司后,报销学术会议费用 1-3:总结分析学术推广现状 (二)协访当地学术领头人(专家) 1、与地办经理(或负责业务员)了解该地区有几家龙头医院,协 访目标医院及科室情况,确定拜访计划 2、协访目标医生,了解医生需求,初步探讨临床合作方式 3、总结分析协访情况 (三)拜访商业公司 1、从信息部和销售部了解当地商业公司数量、商业流向情况,并 通知地办经理配合 2、拜访商业公司,了解其覆盖情况,竞品销售情况,信誉度,并 打印流向 3、上交商业公司流向单,汇报拜访情况 (四)培训考核业务员 1、与地办经理、业务员访谈,了解其产品知识掌握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培训的时间和定点 2、进行业务员培训,并进行考核 3、与地办经理共同制定业务员学习计划,督促业务员学习产品知识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下,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二、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三、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 四、调解前应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 五、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七、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八、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如需延长时间,经所长同意,报县局基层科批准。 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整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主要包括:人身 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财产权益纠纷、承包经营型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其他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的其他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 一、合理合法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民间纠纷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XX进行调解; 二、当事人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民间纠纷应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一)如实XX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一)不得拘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受理并初步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审查 内容包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