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五包责任制度

森林防火五包责任制度
森林防火五包责任制度

森林防火五包责任制度

‘XXX乡xx年森林防火

包保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防范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定xx 年森林防火制度。

一、责任人

各村委会主任是本村管辖区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安全。

二、工作目标

杜绝各类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森林火灾伤亡事故 __不突破零。

三、工作要求

1、准时参加乡党委、乡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种森林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做到有记录、有报告。

2、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业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

3、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村民大会向群众进行宣传,书写宣传岩标、发放宣传资料、制发护林公约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和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4、全面推行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村委会要督促“两项制度”的落实,否则因此发生森林火灾,要按规

定追究责任。

5、强化火源管理。要加强巡山护林,严格执行各项火源管理规定。在防火期内,要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火种入山。在防火戒严期和戒严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6、认真开展各项森林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定期不定期深入林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整改,消除隐患。

7、做好防火准备。各村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建设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青壮年组成人数在10人以上的

群众扑火队伍,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储备一定的扑火工具。

8、本村辖区内发生森林防火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时间上报,不得谎报、瞒报,并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

9、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档案,及时上报计划、总结、情况反映及事故报表。

四、考核办法

乡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方式主要以平时抽查暗访为主,年底汇总情况。凡发生一起森林火情的,当月考核不称职,扣发当月工资500元;对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执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对责任人问责,严肃处理。对渎职、失职造成重大过错责任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XX乡人民政府

xx年10月1日

**标

(DK154+081.9~DK194+835.47)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审核:批准:

**项目经理部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龙铁路Ⅵ标段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 __森林法》、《福建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

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项目部属各分部必须设置森林防火工作小组,分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为本分部森林防火主管责任人。各分部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漳平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

第三章防火职责

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

3、领导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防火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迅速上报、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规,保障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情况;

2、将防火工作与本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防火安全责任,批准实施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森林防火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在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工区的防火工作;

2、定期向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汇报本架子队的防火工作情况,提出防火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督促本架子队有关人员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7、对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森林防火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1、在架子队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 __森林法》、《福建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钻研防火业务知识,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在职工中普及防火知识;

4、组织开展本项目检查、宣传、整改等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器材建卡、立帐、资料归档工作;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本项目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第四章相关职场职责

第十一条办公场所防火安全职责

1、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特殊情况须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2、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

3、办公室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

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6、办公室人员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监督管理项目部、架子队的防火安全工作。第十二条配电室防火安全职责

1、项目部、架子队从事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准入内,设立出入登记;

3、配电室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易燃品和食物,设备上不悬挂或覆盖衣物;

4、配电室纱门窗进出关闭,预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设备火灾事故;

5、经常检查配电设备及电气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遇有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等灾害事故,配电室工作人员可根据领导决定而停止供电或恢复供电;

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范围:

镇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驻村领导、工作组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扑救全面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所挂钩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责。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防火法规,

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期和高火险期,适时发布戒严令;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检查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制订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镇林业站应积极当好镇党委、

政府参谋,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各村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凡工作不力,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责任追究办法: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

部调查核实,由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1、与农户未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责任制未落实到人,森林防火重点期未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未进行研究、布置、检查,未按标准储备和购置扑火物资的;

2、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未制订本辖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

3、高火险期,未发布粘贴森林防火通告或防火戒严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

4、未按规划建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在林区主要道路两侧及林缘山边未开辟防火线,在进入林区主要道口和林区道口未树立永久性防火警示牌和自然村未张贴宣传标语的;

5、火场信息与指挥信息联络不畅通,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森林防火责任状目标的;

6、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力,擅自炼山造林、炼山搞生产作业,引发火情热点、森林火灾的。

在森林防火的火灾扑救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1、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过火面积达30亩以上2小时尚未扑灭的;2、森林火灾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的;3、发生森林火灾后,组织老弱病残、孕妇、未成年人上山扑火的;4、森林防火险期未安排专人值班或值班离岗,未组织护林员进行巡山护林的;5、未及时组织扑救或者组织指挥不力的,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依照国家规定执行);6、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未按镇防火指挥部的安排履行职责,发生森林火灾后,接到通知未及时赶往参与扑救的。

森林派出所、林业站应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并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

和后果依法处理。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失职、渎职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对森林火灾案件及肇事者要从严、从快予以惩处。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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