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办理指南

天津市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办理指南
天津市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办理指南

主项编码00203600700Y 子项编码002036007001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99号)第23条实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应当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就医。第15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3、《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号)第18条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即时联网结算。对于因特殊情况发生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由用人单位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统一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23号)第十九条参保人员未刷卡就医以及在外地发生的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向参保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服务对象】

申请人按规定在本市参保,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

【办理渠道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在就诊医疗机构即时联网结算。

2、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因特殊情况发生垫付产前检查费用的,由用人单位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将职工申报的产前检查费所需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审核、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从统筹基金中拨付用人单位或参保人账户银行,由银行将报销款划转用人单位或参保人账户。

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特殊情况发生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将申报的产前检查费所需材料交到参保街(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综合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街(乡镇)服务机构将产前检查费信息录入生育保险报销系统并向所属区医保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报送材料,经所属区医保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审核、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从统筹基金中拨付参保人账户银行,由银行将报销款划转参保人账户。

【受理单位】

1、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在就诊医疗机构即时联网结算。

2、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垫付的产前检查费经用人单位申报至参保地分中心办理。

2、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垫付的产前检查费经参保街道(乡镇)申报至所在地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1、产前检查门诊收费票据原件;

2、费用明细原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受理,条件符合、要件齐全的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将报销费用拨付银行,办结业务。

【查询方式】

在全市各医保分中心查询;可在“金医宝”app查询。

【评价渠道】社会监督员综合评价、设置问卷调查、窗口评价器、电话咨询举报投诉等方式和渠道进行。

【注意事项】

以社发形式发放到个人社保卡。参保人需事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分中心办理机构及咨询投诉】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流程图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顺产为270%;难产为320%;剖腹产为420%。 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马上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b2635956.html,/

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指南(2016年最新)

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规定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因分娩或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4号) 《关于申领生育津贴与自选代发银行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5号)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7号)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的服务指导部门。 3.2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传达落实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相关办法。 3.3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对企业参保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实行“传达精神、指导协助、汇总 核查、过程监督、及时反馈”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4 企业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方式 4.1 报销范围 4.1.1 产前检查费用、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费用。 4.1.2 生育分娩或住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2 报销方式 4.2.1 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4.2.2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4.3 不予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3.1 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4.3.2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3.3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59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 号: 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剖宫产) 生育医疗□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 费用补贴□妊娠3(含)至7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宫外孕(手术治疗)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生育并发症并发症1 并发症2 殊 □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延期□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 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 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供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报销票据(原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生育保险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db2635956.html, 生育保险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自从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之后,生二胎的夫妻呈现爆炸式的增长,医院的妇产科足人挤满了人,有购买生育保险的妇女进行生产时是可以进行报销的。那么生育保险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赢了网小编为各位读者进行解释。 一、什么是生育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7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17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7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

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 二、妇女生育险的报销比例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生育保险指南

生育保险办理指南 一、参加生育保险多长时间可以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如何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参保职工在诊断妊娠后,生育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可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b2635956.html,)或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简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一)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b2635956.html,)的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点击“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 1、单位经办人员点击“单位办事”后输入“用户名”及“密

码”进入“单位网上业务”,点击“单位业务办理”,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 2、职工本人点击“个人办事”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手机下载“武汉人社”APP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个人网上业务”,点击“生育就医登记”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 3、单位经办人员或参保职工本人录入信息后填写手机号码,系统进行验证并绑定。 4、上传参保人结婚证扫描件(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确认提交。 (二)到社保机构申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下列申请材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四、如何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需要进行生育分娩、流(引)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时,需提前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b2635956.html,)申请生育保险就医或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经审核通过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服务指南

㈠生育保险零星报销: 符合规定的职工,且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或只结算了部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可自分娩休满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在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核定标准一次性计发。 ⑴申请零星报销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②门诊费用发票; ③住院费用发票; ④区、县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如生育健康服务手册、生育保健服务证、二胎准生证复印件等(只针对产前检查和生产项目提供生育证明,对于人工终止妊娠、宫外孕和计划生育项目则不需提供); ⑤结婚证复印件; ⑥身份证复印件; ⑦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页(原始病历复印件,需要该院病案室盖章。人工终止妊娠、宫外孕和计划生育项目未发生住院费用时,不需要病案首页,但需门诊诊断证明); ⑧医院门诊费用清单、住院费用清单(需医院盖章); ⑨西安市社会保险待遇转账支付确认书。 ⑵特殊情况: 1、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者,需要单位开具驻外地工作证明或因公出差情况说明。 2、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需要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二)生育保险补录: 参保女职工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网上实时结算,但住院结算的报销费用未超限额,且还有部分未报销的门诊发票或发生产后并发症时,可通过该项业务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报。 参保女职工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②门诊未报销的发票; ③区、县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的复印件,如生育健康服务手册、生育保健服务证、二胎准生证复印件等;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结婚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式二份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式 二份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单位名称(章):单位负责人: 单位编号: 单位经办人: 20 年月日

社保局审核人:社保机构(章) 社保局复核人:受理日期:20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使用。 2.变更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或上次变更登记时已登记的内容。 3.变更后:填写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化后的内容。 4.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类型:根据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填写(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 6.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填写。 7.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8.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9.隶属关系:按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县、乡镇、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10.缴费方式:缴费方式有托收和转账2种,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要文字说明并经社保局同意。 11.参保险种变化:变更前填写原参保险种,变更后填写新增险种。 注意事项 1、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审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可以不提供原件)。 2、变更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必须按标准内容作详细填写。缴费方式由转帐变更为托收时,必须填写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栏。 3、其他栏目的的变更,在该栏目内如实填写变更前后的内容即可,有特殊情况请附加说明。 4、不变更的栏目请不要填写。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手册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手册 目录 ……… ……… 一、生育保险基本政策 1、对象范围 ①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应当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②部、省属和外地驻宁企业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③在宁的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应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④按照《南京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3]111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2、参保缴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0.8%按月缴纳;逾期未缴纳的,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按日加收应缴额2‰的滞纳金。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费。 3、享受条件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②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③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4、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①门诊产前检查费用;②分娩医疗费用;③生育并发症;④计划生育手术费用;⑤一次性营养补助费;⑥生育津贴;⑦妇科专项检查。 5、保险补缴 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的,自中断之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个月内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计算连续缴费月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6、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①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南京市民卡》; ②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③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④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北京生育保险待遇详解(文件流程待遇一览表)

生育保险是社保险种中相对简单的一种,很容易掌握操作实务。 目录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四、生育保险待遇 五、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就医流程 六、生育报销及待遇申领流程 七、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主要文件 北京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生育保险,具体规定在以下几个文件中: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京政府令2005第154号-20050105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20050524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20061204 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20050524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19880904 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文件合集 https://www.360docs.net/doc/db2635956.html,/?action-viewnews-itemid-759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怎样参加?

本市户口。或者有北京市居住证(享受北京居民待遇,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外埠户口目前是不能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缴费是单位按0.8%缴费,个人不缴费。 三、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具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申领生育津贴、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时,未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职工可以出具本市居住地街道(镇)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证明。 四、生育保险待遇 (1)如果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2)如果怀孕、生育(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可以进行生育医疗报销,生育的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含晚育津贴)。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 说明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 准的名称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 如工商注册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 记此项内容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 定代表人姓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电话为必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 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 20—事业 21—全额事业 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 30—机关 40—社会团体 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 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 择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 2—省 3—计划单列市 4—市 5—区(县) 51—街道 6—乡镇 7—部队 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一、人员增加 (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具体要求: 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 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 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 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 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二)提交的材料: 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 (四)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农民工不适用本条规定)。(19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 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后,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更;65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变更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受一年变更的限制。 (五)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 2、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09年缴费年度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4、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1

西安市高新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高新社表(自)020/DY1201 2、参保人须亲笔签名,按表中提示准备申请资料,遇特殊情况须提供补充资料,相关材料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填写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2.01

相关说明 一、本表供参保人在正常情况下(指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的)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使用。可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复印空表,但不得复制。 二、表内项目说明 1、计划生育备案地:填写女方办理计划生育报备手续的地点,填写到区县即可,如“西安市莲湖区”、“河南省西平县”等; 2、社保工作码:填写本单位社保工作码,可咨询本单位社保专管员; 3、申请项目:按本人实际发生的情况选择表中所列申请项目; 4、特殊情况:有表中所列特殊情况之一者须选择标识,除男性职工申请待遇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还需另外填写《西安高新区职工生育保险特殊情况申请表》,经社保中心审批同意后,备齐其他申请资料方予处理; 6、委托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须填写委托办理内容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 7、支付选择及签字:原则上转账支付,申请人签字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三、申请资料说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转帐支付的须提供2份复印件; 2、单位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要求说明申请人身份、参保情况及申请事由等内容,以A4纸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门诊病历:门诊诊疗须提供; 4、住院病历首页:住院诊疗须提供,由就诊医院病案室出具,一般出院2周后可复印,须加盖病案室公章; 5、诊断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门诊或住院诊疗完毕后由医院出具,须加盖医院公章; 6、费用清单:住院诊疗需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要求为住院期间的汇总费用清单; 7、报销票据: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 8、计划生育证明: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指怀孕后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女方无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办理计划生育报备手续,由报备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任何一种资料;计划生育有关证明(验原件,中心留存记载有个人信息和计生部门印章页的复印件)。该证明材料指女方在怀孕后到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备案手续后,得到的能证明此次孕育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任意一种资料。各地的政策不一,能得到的资料也不同,如生殖健康服务手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等,也可用独生子女证代替。 9、出生证明: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需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 10、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填写委托事项栏内容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配偶身份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 □1、申请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本人承诺所申请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承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未曾领取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现申请将生育津贴划拨给本人以下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提供资料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如为代办,请填写以下内容: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代办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样表: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姓名陈** 身份证号码****************** √1、申请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本人承诺所申请2018 年5月1日生育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承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未曾领取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现申请将生育津贴划拨给本人以下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提供资料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陈** 2018 年 5 月 1日 如为代办,请填写以下内容: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代办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生育保险金主要包括哪些待遇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b2635956.html, 生育保险金主要包括哪些待遇 [导读]:我国的生育保险金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产假、劳动和健康保护、哺乳期待遇等。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基本简介 其宗旨在于通过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维持、恢复和增进生育妇女身体健康,并使婴儿得到精心的照顾和哺育。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

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生育保险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导读]:我国的生育保险金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 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产假、劳动和健康保护、哺乳期待遇等。 主要特征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

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单位编码。 2、带“*”的项目由社会保险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和地址,必须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地址一致(地址已变更的除外)。在填写时要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填写法人名称。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要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码证填写。对于尚未领到统一代码或不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由社会保险机构从临时码段中直接赋码,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统一代码后再予以更改。 5、经工商登记并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未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6、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7、单位类型分为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填写内容一致(执行标准为国统字[1998]200号);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8、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即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具体类型为中央直属、省属、地区属、县属和其他等。 9、经济行业按照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规定填写本单位所属的行业类别,填写到大类和代码。 10、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本单位有分支机构并需申领登记证副本的,填写“所属分支机构信息”;分支机构超过三个的,另附页填写。

生育保险定义概述

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的含义与特征 (1)生育保险的含义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通过社会保险立法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以保障受保母子的基本生活,保持、恢复或增进受保妇女的身体健康及工作能力的一项社会保险计划。 (2)生育保险的特征 ①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只能是已婚女职工,范围有限。 ②生育保险待遇往往较其他社会保险待遇高。 ③许多国家都把生育保险和疾病保险合并为一个项目,称为生育和疾病社会保险。 ④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期从生育活动前延续到生育活动开始之后。 2.国外生育保险制度 (1)国际劳工组织对生育保险制度的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在1952年修改通过的《生育保护公约》以及《生育保护建议书》,对生育保护作了国际认同的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生育保护范围 生育保护适用于受雇于工业企业、商业、运输、服务等等非工业企业及农业职业的妇女,包括在家工作的有薪妇女。 ②产假 公约规定,妇女产假至少12周,其中应有产后的强制休假期。并建议产假可延长至14周。 ③现金补助和医疗护理 公约规定,产假期间,妇女有权享有足以维护本人及孩子恰当生活水平的现金补助,以及包括预产期护理、生产、产后护理和住院费在内的医疗补助,并有权自由选择医生和医院。 ④生育妇女工作权。禁止解雇休产假期间的妇女。 (2)国外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在生育补助金的享受条件方面,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大体上可以分为3种: ①规定生育妇女在享受生育保险补助金时,必须已经投保,并且缴纳保费达到规定的最低期限。 ②规定被保险人在分娩前必须投保满200小时。 ③规定具体的投保条件,凡符合国家公民及财产调查手续,一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国外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 ①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立法。 ②覆盖范围较广。 ③待遇标准较高。具体表现为: a.产假期限较长;

渝北区职工生育保险报账须知

渝北区职工生育保险报账须知 生育职工必须在重庆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内选定一家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和生育,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治疗结束后9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渝北区工伤生育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1、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这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医学诊断证明。 3、产前检查和住院发票。 4、出院时用住院发票打一个总的费用清单。 5、“遗传疾病基因检测”报销需提交⑴《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费用结算单》;⑵定点医院(机构)出具的费用收据原件;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单; 6、提供单位开户账号、开户行名称以便把待遇划单位。 7、若生育发生并发症,须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由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诊断证明及《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并发症备案表》到本中心备案,不及时备案或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并发症费用不予支付。联系电话:86015073 注:用医保卡支付不予报销。

委托书 重庆市渝北区社保局: 我是职工,现委托贵单位把我的生育保险待遇划单位账上。 委托人: 单位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联系电话:

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一、参保缴费 (一)参保对象: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全部职工。 (二)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到区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 (三)享受条件: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四)费用缴纳:用人单位自参保后次月起,按月到地税部门打印缴费单,到商业银行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就医 (一)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到区社保局工伤生育科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在重庆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定点医院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二)参保职工如需在重庆市外的医院就医,需出具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医院的级别证明(加盖医院公章),急诊需出具医院的急诊证明(加盖医院疾病证明章)。

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 项目 内容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 个月以上。 女职工生育分娩或者流(引)产,生育津贴享受标准为: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外,增加产假 30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 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 12 周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妊娠满 12 周不满 28 周流(引)产的,产假为 45 天;妊娠满 28 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 98 天; 3、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 30 日计算; 4、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 ×产假天数。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国家、 省、 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 15 天的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 1、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 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贴 费的基数除以 30 天计算; 2 、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 ×产假天数。 首次产检费用共 185 元,在妇幼保健院 ( 1)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费用的结算。职工首 (站)进行,产后访视共 30 元,由社区卫生保 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定 健院上门完成。 额标准与武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结算。 医院等级 ( 2)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的结算。职工符合生育 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 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 生育医疗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费支付标 项 ( 3)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 准及个人 标准 生育范围内费用低于定额 90%(含)时,按实际费用 目 90%低于 结算办法 门诊产前检查 515 元 515 元 515 元 减免;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 100%(含 ) 时,按定额减免; 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 顺产 2000 元 2200 元 2500 元 标准 100%低于 150%(含 ) 的部分,个人自付 30%,医 助娩产 2100 元 2400 元 2800 元 疗机构负担 30%,生育保险基金减免 40%;生育范围 剖宫产 2600 元 3100 元 3900 元 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 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 人工引产 1400 元 1700 元 2000 元 30%,剩余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年 人 门诊 450 元 500 元 600 元 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编码: 缴费单位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制

参保单位经办人:李参保单位负责人:张 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 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此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 .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公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在“是否是参照公务员管理”项内相应打“√”。 .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参保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和门牌号码。 .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隶属关系:按中央、省、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缴费方式: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单位要来文申请并经社保局批准同意。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二、必备材料 .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无国有产权证的国有子公司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电脑咨询单及公司章程或企业验资报告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总公司的国有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险种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及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厅、财政厅盖章确认的资格确认表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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