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服管理规定

劳保服管理规定
劳保服管理规定

劳保服(工作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服装,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规则使用,从而提高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对劳保服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部负责修订公司《劳保服(工作服)管理规定》,负责按国家标准为员工配备劳保服。

第四条供应三部负责劳保服的采购,安全部负责劳保服的验收和发放登记,物资部负责劳保服入库、保管和发放。

第五条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本单位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服。

第六条安全部、当班调度、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劳保服使用情况并考核。

第三章劳保服的采购、入库、验收

第七条安全部负责按国家标准统计劳保服的数量和尺码,报供应三部招标。

第八条劳保服进厂后由供应三部通知安全部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验收采用抽查的办法,对个别有质量问题的劳保服由物资管理部统一收集后交供应三部处理。

第四章劳保服的发放

第九条劳保服的发放范围为与泽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每人春秋装两套、夏装两套、冬装两套,使用时间三年。

第十条员工离职(辞退)后劳保服处理办法:

1、自劳保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劳保服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劳保服80%费用;

2、自劳保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一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劳保服8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劳保服50%费用;

3、自劳保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劳保服5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劳保服30%费用;

4、自劳保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不收取劳保服费用。

第十一条安全部以各车间、各部门为单位,开具劳保服的领料单,车间部门凭领料单到物资管理部领取劳保服并按统计的尺码发放到员工。

第十二条安全部、物资管理部建立公司劳保服发放台账,物资管理部要做到帐物相符。第五章劳保服的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各车间部门记录本单位劳保服发放明细,明细保存三年以上,以接受公司审计。

第十四条安全部要严格控制劳保服的使用时间,按规定核发。对于新来员工,相关车间部门将人员名单及尺码报安全部,安全部经核实后,开具劳保服领料单。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上班时间按要求穿戴劳保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十六条劳保服每三年更新一次。若不到劳保服发放年限因自身原因丢失或损坏,应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后,向所在车间、部门申报,经安全部核实后给予补发。

第六章检查考核

第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劳保服发放台账经审计部查出扣部门300元。

第十八条各车间部门督促、教育本单位员工正确穿戴劳保服,并进行检查。凡不按规定穿戴劳保服上班的,车间部门按本单位规定从效益工资中进行处罚,若车间部门未查处经安全部或其他职能部门查出扣车间正职和安全员各30元/人·次。

第十九条安全部负责组织劳保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当班调度在巡检时应对劳保服的穿戴进行检查。凡不按规定穿戴劳保服上班的,经查出扣本人30元/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xx年下发的《劳保服(工作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示范文本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 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 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 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 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 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更好地保证施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的费用来源,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对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法人登记注册在陕的国有、国有控股及民营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劳务企业、专业作业小微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全省行业统筹管理,统一定额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返还拨付。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业劳保费用(以下简称“劳保费用”),是指在建筑工程费用组成中列项的,用于施工企业为从业人员(含农民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和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用、 - 1 -

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统筹机构工作经费等规定在劳保费用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劳保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纳入省级劳保费用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遵循应收尽收、以收定支、返还为主、调剂为辅的原则,确保收支平衡,抵御市场风险。 第五条县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统筹机构”)负责实施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各级统筹机构工作经费在劳保费用中列支,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及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和全省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工作实际,由省统筹机构编制全省工作经费预算,经省财政厅核定后下达执行,年终进行决算。 第二章收缴 第七条劳保费用应当在工程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中单独列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第八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缴纳劳保费用。 第九条劳保费用的收缴标准,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 2 -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科研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岗位划分 1.本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两大类。 2.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凭公司劳保用品卡领取。员工工作岗位的设定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的岗位对照表,岗位名称分为:管理、管理辅助、技术、生产、生产辅助、销售和后勤服务等七类。 二、员工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依据标准领用工作服,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2.管理、管理辅助、销售岗位的员工48个月发给一套工作服。技术岗位工程技术人员、调试、检验人员36个月发给一套工作服。 3.生产岗位电工、电焊工、行工24个月发一套;钳工18个月发一套。 4.生产辅助、后勤服务岗位的员工36个月发给一套工作服。 三、员工防护用品发放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1.员工防护用品发放的原则、范围: 1.1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以确保科研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原则。对于在同工种,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不同的防护用品。 1.2防护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岗位的员工使用。 l有辐射的或有烧灼腐蚀危险的,以及电击穿的岗位; l有刺割、铰碾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岗位; 1.3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岗位员工使用。 1.4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水、防砸伤或防腐蚀、防电击的岗位员工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员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员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劳保用品的管理,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订此制度。 2、围:适用于公司一线生产员工、机修工、电工和清洁工等。 3、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 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较长期限劳保用品、短期劳保用品和消耗性劳保用品三大类。 二、行政部职责 1、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 定和修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发放标准、规格式样,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定期修订。 2、负责监督检查和反馈劳保用品质量及员工使用情况。 3、负责因特殊原因需补发、提前发放、超标准发放的劳动防护用 品审批。 三、发放原则 1、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 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2、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四、劳保用品领用方法:

1、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及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各部门劳保用品负责人在统计、申领、发放劳保用品时, 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按标准发放。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严格按照公司申报种类和行 政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及发放标准》执行,不得任 意改动、扩大。 4、 1、以班组为单位到行政部领取,行政部负责发放和登记。 2、班组长每周到行政部领用劳保用品,由班组长发放到每位员工。 3、新进员工7个工作日后领用防尘口罩和相关劳保用品。 五、劳保用品的返还: 1、工作帽:发放到每位生产一线女员工,离职时交由班组长,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防尘口罩、劳保鞋: A :在公司工作时间≥ 6个月,费用由公司承担。 B :3个月≤在公司工作时间<6个月,员工个人承担一半的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C :在公司工作时间<3个月离职时,员工承担全部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临时工按双方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规定办理发放或借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合同中明确费用需由个人承担的,按规定由本人承担;如需退回而未退者,按原价赔偿。 2.4.7 职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若是以旧换新的,退还的旧物品必须是公司配发

济南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济南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以下简称建筑劳保费用)由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统一向建设单位提取,并统一调剂拨付给建筑企业。建筑企业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负责离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建筑、建筑安装、桩基础、建筑装饰装修、构件制作安装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包括部属、省属驻济企业,外地进济企业,下同),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济南市建筑管理局(以下称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工作。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受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具体实施建筑劳保费用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建筑劳保费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县(市,含历城区,下同)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劳保费用的代收、代付。 市劳动、财政等部门和市人民银行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建筑劳保费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筑劳保费用的收取 第五条建筑劳保费用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取费标准,以建安工程总造价2.6%的比例,由建设单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缴纳。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应当按现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将建筑劳保费用计入工程总造价内。 第七条建筑劳保费用的收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申报的工程面积和本市现行的工程基本造价标准计算,预缴建筑劳保费用,凭缴费票据办理开工审批手续。 (二)工程竣工后九十日内,建设单位持与建筑企业共同填写的竣工结算书,按决算的工程造价结清建筑劳保费用,凭结算票据办理工程竣工手续。 对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结清建筑劳保费用的,由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建筑企业提供的决算资料,委托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代扣,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八条对工程项目的建筑劳保费用,建设单位应一次全额缴纳。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以上,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市建筑劳保费用管理机构同意,并签订缴款协议书后,也可分期缴纳。首次预缴的数额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50%。余额逾期不按时缴纳,由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代扣,并按日加收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3﹑具体内容: 3.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 3.1.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1.2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由安全主任制定全厂统一的岗位劳保用品 配备标准。 3.1.3岗位劳保用品配备标准,由安全主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 正,并向全厂各部门公布最新的岗位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3.2劳保用品的采购 3.2.1公司使用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包括需求的 数量、劳保用品的型号等,再由安全主任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型号 和数量等统一下单由采购部统一购买。 3.2.2采购部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同时必须向 具备资质的劳保用品供应商采购。 3.2.3劳保用品送至公司后,由安全主任负责验收、登记,发现劳保用品 有质量问题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可拒绝收货,并交由采购部同供 应商处理。 3.3劳保用品的发放 3.3.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 《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3.3.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使用 时,经部门主管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3.3新员工进入公司,在经过三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后,由所 在班组 长代为申请劳保用品,并由部门主管审核,最后交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到安全主任处领取劳保用品。

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三、职责 1、经营部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2)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的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采购计划,按照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负责按照安全环保部批复的领料单发放劳防用品。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安环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等情况。 3、人力资源部

1)按照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制定劳保发放表及发放人员及标准。 2)负责对员工工作服及工作鞋等特殊用品的登号。 4、安环部 1)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的申报。 2)负责劳保用品数量及品种审核。 3)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进行统一发放。 4)发现劳防用品质量问题时,安环部鉴定后书面通知经营部退换。 5)根据国家、省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工作服: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保鞋: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保护足部防止压伤和烧灼的工人使用。 3)防护手套(包括电工绝缘手套、塑胶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发给操作工使用。其中:电工绝缘手套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使用;塑胶手套发给接触腐蚀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发给有烧伤危险的工人使用。 4)安全帽:车间全体员工及部分办公室员工使用(管理人员、财务部、发货员、过磅员)。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 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以及 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 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 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 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 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 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 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 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 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 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 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 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 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 行管理。 四、劳保用品的费用列支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 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 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 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 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 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保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生产准备部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对于季节工,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需至财务部交100元劳保用品押金,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在离开本单位前,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将劳保用品全部归还后,可退还押金。 5、凡是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厂工具室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经理办进行核对签字,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准备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2、生产准备部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根据生产需要分批供应。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应“三证”齐全,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 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各分厂工具室负责,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各分厂对本单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明细及人员进行记录和登记,每人一本。详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 5、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厂负责销毁,不得传外。 6、对于损坏或丢失的劳保用品,各分厂结合自身情况对领用人给予相应罚款(使用一年内,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收回已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中进行登记。 7、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8、对于新入职员工和临时工,工作未满6个月内离职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报各分厂负责收回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等)。 9、备用防护用品,除小件、消耗品发至个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护用品一律由各单位工具材料室负责保管和发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伤事故,如火灾、爆炸、机器绞缠等特殊原因造成护品损坏者,经单位领导查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方可领取新品。 11、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是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性措施,非生产时间严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变式样和涂改标记。对于涂改标记和改变式样的护品,一律不办理报废和领新手续。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完整

二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1、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第四 条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3、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4、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5、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经营科负责发放。 二、考核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1)对违反规定,出售个人劳保用品的人员出100元罚款。(2)对工具类劳保用品要及时归还,不得挪为己用,否则,处100元罚款,并限期归还用品。

劳保服管理规定

劳保服(工作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服装,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规则使用,从而提高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对劳保服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部负责修订公司《劳保服(工作服)管理规定》,负责按国家标准为员工配备劳保服。 第四条供应三部负责劳保服的采购,安全部负责劳保服的验收和发放登记,物资部负责劳保服入库、保管和发放。 第五条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纠正本单位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服。 第六条安全部、当班调度、各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劳保服使用情况并考核。第三章劳保服的采购、入库、验收 第七条安全部负责按国家标准统计劳保服的数量和尺码,报供应三部招标。 第八条劳保服进厂后由供应三部通知安全部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验收采用抽查的办法,对个别有质量问题的劳保服由物资管理部统一收集后交供应三部处理。 第四章劳保服的发放 第九条劳保服的发放范围为与泽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每人春秋装两套、夏装两套、冬装两套,使用时间三年。 第十条员工离职(辞退)后劳保服处理办法: 1自劳保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劳保服100液用,被辞退时收取劳保服80液用; 2、自劳保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一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劳保服80濒用,被辞退时收取劳保服50液用; 3、自劳保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劳保服50濒用,被辞退时收取劳保服30液用; 4、自劳保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不收取劳保服费用。 第十一条安全部以各车间、各部门为单位,开具劳保服的领料单,车间部门凭领料单到物资管理部领取劳保服并按统计的尺码发放到员工。 第十二条安全部、物资管理部建立公司劳保服发放台账,物资管理部要做到帐物相符。第五章劳保服的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各车间部门记录本单位劳保服发放明细,明细保存三年以上,以接受公司审计。第十四条安全部要严格控制劳保服的使用时间,按规定核发。对于新来员工,相关车间部门将人员名单及尺码报安全部,安全部经核实后,开具劳保服领料单。

劳保用品发放及管理办法

劳保用品发放及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明确员工劳保用品的发放、领用标准及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工作服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部、库管、行政人事部食堂、门卫保安等岗位人员工作服、工帽及工作必需的防护用品的发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办法执行。 三、管理职责 (一)生产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工作服款式、颜色,进行数量统计上报计划等工作。 (二)人事部门负责离职人员工服,按照规定是否按要求扣款、回收等工作。 (三)生产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服领用,并做好登记。 三、工作服类别 (一)工作服包括成套夏装和成套冬装。新入职过试用期员工每人夏装、冬装各二套。以后,每年每人夏装、冬装各一套。 (二)安全防护帽每人每年一顶。 (三)防护手套:生产作业员工每人每月2套,机电、维修部门每人每月5套。 (四)其他劳保用品:防护耳塞、防护口罩、安全带:根据实际作业情况登记领取。 (五)行政人员暂不考虑统一着工作服。 四、工作服发放与回收 (一)服装的发放 1、经面试合格的试工人员(未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到财务部交纳相应劳保用品的押金,凭押金收据到采购库房领取旧工作服后再行试工。 2、员工试用期满后,依据工作岗位需要领用规定服装时,按季节选择一次性发放两套全新工作服,若因库存空缺,可暂行发放新工作服,待增补库存后,再以旧换新。所有工作服,均免费发放给员工使用,并设有使用周期。员工离职时,未达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周期时,将需按以下规定交缴工作服成本费。 1、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未满半年者,辞职时全额缴纳工作服成本费。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满半年未满一年者,辞职时缴纳50%的工作服成本费。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使用满一年及以上者,辞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计划 办公室根据每季度各部室、车间的上岗人员情况和考勤统计,向总经理提出季度劳保用品的购置计划,计划包括劳保用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及质量标准。 二、劳保用品的购置 公司工程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购置计划和质量标准,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派员组织采购,并于季末月(3、6、9、12)的20日前交付采购部备品备件库房保管。 三、劳保用品的验收入库和发放 采购部备品备件保管员根据计划和要求,验质验量后入库,通知办公室开票,并依据领料单,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发给部门、车间。 四、劳保用品的开票 办公室开票人员根据发放标准,依照各部门、车间每季度上岗人员情况汇总和考勤统计经生产部审核后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将票以车间、部室为单位开出,并通知部门、车间领取。 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 1、年度劳保用品:工作服、鞋、帽、护袖等 (1)机关、车间管理岗位所有在岗人员每年发放一对护袖。车间管理人员每两年发放一双普通工作鞋。 (2)供销公司库管员每人三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 (3)前处理车间、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帽,公司根

据情况2~3年整体更换,每人二套,车间管理人员一套/人。工作服样式、规格标准生产部根据GMP规范要求制定,由生产车间提供发放人员及数量,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部按规定标准采购发放,并按GMP管理文件规定由车间填写《工作服发放记录》一式三份,车间、工程部、生产部各存档一份。 (4)动力车间电工、维修工、水处理工、司炉工及综合制剂车间制水、空调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5)前处理车间保全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顶工作帽,每一年发放一双工作鞋。 (6)综合制剂车间保全工每三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7)动力车间电焊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8)综合制剂车间每三年发放四套公用普通工作服,前处理车间每三年发放六套普通工作服,用于GMP车间外领料入库、打扫卫生。 (9)质量部(不包括管理人员)化验员每三年发放一件白大褂、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2、季度劳保用品:毛巾、手套、洗衣粉、香皂、口罩 (1)机关部门、车间办公室发放公用劳保用品(毛巾、肥皂、洗衣粉),发放数量祥见附表。 (2)采购部库管员、办公室清洁工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一块口罩。 司机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 (3)化验员每人每季发放一双手套、一块口罩。 (4)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除外包工序固定员工外),每人每季度发放三块口罩、一条毛巾、一块香皂。

劳保费用管理规定

劳保费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劳保费用标准、发放方式、工作制服管理、个人与公用劳保等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的劳保费用管理。 2标准 2.1 劳保费用标准根据岗位性质不同,生产环境恶劣设置为四档。 2.2 根据员工分类情况确定各类人员劳保费用标准见附录A。 3发放形式 3.1劳保费用按规定标准采用实物和现金形式发放,见附表。 3.2劳保费采用现金方式按月发放,由各部门、车间制单,安保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3.3劳保金以实际出勤为依据,按月发放到人;当月未满勤者,缺勤日按天扣发(日劳保费用标准=月标准/21天,结果见分进角)。 3.4 实物按年发放,不足一年的按月扣除。 3.5 新进公司员工报到当月按第四档标准享受劳保费用,且不受聘3.3条限制。 3.6 劳保费用实行滞后发放,即:当月劳保费用,在次

月发放。 4 工作制服管理 4.1 根据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和对现场规范管理的要求,公司实行统一管理。 4.2 工作制服分冬装、夏装两种,按季节变化定期更换着装;一般情况下着装时间为每年的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3 工作制服由员工根据需要自行购买。首次进入公司人员必须购买两套工作制服(具体视季节确定。)4.4 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制服和其它防护用品。 4.5 在生产抢修、抢险过程中,造成工作制服破损,原则上不得补发,特殊情况由车间提出申请,安保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5 个人、公用劳保分类 5.1 个人劳保:工作服、裤、帽、劳保鞋、布手套、毛巾、肥皂。 5.2 公用劳保:浸塑手套、机用毛巾、肥皂、洗衣粉、去污粉、洗洁精(食堂用洗洁精、洗衣粉除外)。 6 办法 6.1 实行劳保费用管理制度后,工作制服及其它必须穿戴的劳动用品,由员工本人向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购买,因员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442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 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文件名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实用版日期20XX年XX月版次1/1编制人XXXXXX审核XXXXXX批准XXXXXX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发放原则 1.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 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 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 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 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 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

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各公司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国家劳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安全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172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三、发放原则及配发标准。 (一)公司依据各岗位工作条件及性质发放劳保用品。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四、公司劳保用品的主要发放种类 (一)安全帽类:是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 (二)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主要有防尘、防毒、供氧等护具。 (三)眼防护具:是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是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四)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等护具。 (五)防护鞋:用于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六)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七)工作服:用于统一工装和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 (八)洗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清洗,主要有洗衣粉、香皂、洗发水等。 五、劳保用品管理 (一)劳保用品的申请及采购流程 1.各部门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本部门各岗位及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因素,负责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每月5日前报综合办公室汇总。 2.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劳保用品申请进行汇总,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并于每月10日前依次报综合办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签字,经批准后将审批单交物资采购部实施采购,物资采购部负责对申购票据进行存档备案。

关于发布《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 各地市建委(局)、计委(计经委)、劳动局(劳人局)、财政局、建设银行,省级各委、办、厅、局,有关单位:《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建筑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办公室反映。 附刊: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五日 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深化建筑业改革,解决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正确反映和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能在市场中平等竞争,更好地保证建筑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确保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稳定,结合建筑业劳保费用从建设项目投资中收取和建筑产品微利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筑行业实行劳保费用统筹管理(以下简称行业统筹)是根据建筑业的实际,按建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设单位提取劳保基金的一种统筹办法。实行这个办法后,各类建筑安装企业仍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各地的社会保险统筹。 第二条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行业统筹的范围包括: 1.全省登记注册的国有建筑安装企业和建筑企业中国有工业企业、运输企业、供应企业。 2.全省登记注册的省、地、县各级集体所有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3.其他预算内国有专业施工企业(暂不包括已参加其他行业统筹的企业)。 第三条劳保费用统筹项目 I.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的工资,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及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发放的生活补贴; 2.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和副食品价格补贴; 3.退职职工的退职生活费,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贴; 4.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5.离、退休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 6.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 7.《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死亡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因公致残人员退休后的护理费和死亡后供养亲属的抚恤费; 8.规定在劳保基金列支的其他费用。 劳保费用统筹项目的标准及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的审批,严格按国家和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离、退休和退职人员的劳保费用,统筹机构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条劳保统筹费用支付形式 1.国有建筑安装企业,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支付。 2.集体所有制企业按地方政府有关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养老的规定办法,建立劳保制度。未建立劳动保险制度的,行业统筹管理机构按各个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应收取的劳保费用返回20%,做为企业集体劳保基金,包干使用。已建立劳保制度的,由行业统筹机构按统一规定支付劳保费用。 3.统筹范围内独立核算的工业、运输、供应企业,按规定的75%支付。 4.经省建设厅或西安市批准在我省承担施工任务的省外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已建立劳保制度的按其所承担工程项目收取的劳保统筹基金的50%、未建立劳保制度的按20%返还给企业。 行业统筹范围的企业,应按实际发生的劳动保险费用支出项目建立帐目,定期向企业归口管理的劳保统筹管理机构填送报表,提出申请计划,行业统筹机构按本条规定予拨劳保费用,年终结算。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833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加强本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

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更好地保证施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的费用来源,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对建筑业劳保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法人登记注册在陕的国有、国有控股及民营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劳务企业、专业作业小微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筑业劳保费用实行全省行业统筹管理,统一定额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返还拨付。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业劳保费用(以下简称“劳保费用”),

是指在建筑工程费用组成中列项的,用于施工企业为从业人员(含农民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和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用、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统筹机构工作经费等规定在劳保费用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劳保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纳入省级劳保费用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遵循应收尽收、以收定支、返还为主、调剂为辅的原则,确保收支平衡,抵御市场风险。 第五条县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统筹机构”)负责实施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各级统筹机构工作经费在劳保费用中列支,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及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和全省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工作实际,由省统筹机构编制全省工作经费预算,经省财政厅核定后下达执行,年终进行决算。 第二章收缴 第七条劳保费用应当在工程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中单独列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第八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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