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配电室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气安全规定,有合格的上岗证书;(3)具备必要的紧急救助知识,特别是触电急救。

3、有权进入高压配电室的专职工作人员或者有专职工作人员陪同的其他人员,在进出配电室时必须随手关门,以防止进入各种动物。

4、非配电室的专职工作人员严禁单独进入配电室。

5、配电室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检查屋顶是否漏雨,门窗是否完整,有无损坏,检查开关、仪表及保护等电气装置的运行状况,检查培训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等现象。

6、配电变压器,每月巡查一次。

检查变压器台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变压器声音是否正常。

次接线端子及熔断器及容器有无异常情况,绝缘瓷件与接地装置有无松脱、破损等。

7、在生产、生活用电高峰季节及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增加检查次数。

8、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

9、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安全要求:

1、为加强配电室的安全管理,严肃安全作业制度,保障从事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配电室应备有合格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

3、电工在巡视检查时,与带电运行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开开关,后断开刀闸,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检查前应按照系统模拟图板检查和核对现场设备运行情况。

5、开关、刀闸操作后应进行检查,合闸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联动操作把柄是否制动良好,拉闸后应检查分、合位置是否正确。

6、操作时如发生疑问或发生异常故障,均应停止操作,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7、严禁以取下(合上)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分支)停(送)电。

8、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技术措施:

(1)停电(断开电源);

(2)验电

(3)挂接地线

(4)装设遮拦和挂标示牌

9、配电室专职工作人员还应服从本地供电部门的行业管理。

10、供电局服务电话: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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