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集团公司铁路工程指挥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总结

2015年集团公司铁路工程指挥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总结
2015年集团公司铁路工程指挥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总结

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指挥部工程质量治理

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总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34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5〕272号),《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5〕366号)等文件的要求安排,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指挥部积极响应,立即组织落实通知要求。通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质量月”活动的开展,使铁路工程指挥部的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稳步前行。

一、工程治理两年行动执行情况

1、宣贯情况

(1)2014年9月18日铁路工程指挥部召开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对象是铁指领导、各部门领导及各项目负责人,会上重点传达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3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分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小组,编制了切实可行的工程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布置自查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检查范围、步骤、要求、重点和保障措施。

(2)2015年6月17日在集团公司组织下参加了迎接住建部2015

年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培训会,培训完毕后分公司总经理立即组织各部门主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学习,亲自带队去项目开展培训宣贯工作。

(2)2015年9月11日,在集团公司组织下,铁指技术质量部、工程部、物资部、造价部、安全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了“工程质量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工程质量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2、自查活动开展

(1)在建项目按两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向机关提交自查材料报告。

(2)对项目执行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分析原因,确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截止时间,作为下次检查和日常巡查的重点,此次活动共检查13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3份,均整改到位,检查结果纳入项目部月底绩效考核。

(3)参加2015年9月11日视频会议后,铁指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对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工程质量较好。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发现如下问题:

①后浇带两侧混凝土剔凿清理不到位;

②钢筋绑扎不够规范,尤其是钢筋的间距控制不准确的通病;

③二次结构构造柱浇筑观感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现象;

④钢筋绑扎搭接长度局部过长,直螺纹连接接头外露丝扣略超规范要求,钢筋后台直螺纹加工后未及时佩戴保护帽,有局部丝扣损坏现象;

⑤混凝土构件钢筋保护层局部偏差过大;

⑥个别项目水电专业未建立关键工序识别清单,且关键工序未能及时在公司质量管理系统填报;

经过检查,铁指在施工程中有2项工程均未出现渗漏、回填土下沉、外墙保温脱落等问题,但仍然出现了一些其他质量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铁指积极督促项目整改问题,同时技术质量部派专人现场“一对一”负责落实。经过一阶段的整改,上述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收到良好效果。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长久实施到位,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计划与部署,不仅于两年行动,更应于持之以恒,从根本上让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都意识到治理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要性,通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与防控,使公司的工程项目在质量上得到全面的提高。

二、“质量月”开展情况

2015年9月是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月,铁指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及各项目经理为成员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向各项目部下发了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各项目部围绕“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的“质量月”活动主题做了策划,在工程进出口醒目位置悬挂活动标

语。铁指技术质量部于9月9、9月22日对铁指在施的2项工程“质量月”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宣传,动员大会,规范培训学习,组织劳务人员培训,质量排查情况及制定的整改措施,质量竞赛,周质量活动总结等各个方面开展活动。

铁指下发文件及质量月活动启动会

1、加大质量观念宣传力度。

在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组织工人进行现场质量教育,以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采用宣传画、宣传标语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现场质量教育会悬挂宣传标语

2、加强培训力度

各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质量管理六项管理规定》、《关键工序作业管理办法》等质量标准规范培训,在本“质量月”活动中

掀起了学习的高潮,使公司的整体技能水平上升了一个台阶。

铁指项目组织培训

3、严格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为了有效的实现过程质量控制,公司实行了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质量验收严格执行“三检”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及工序交接制度、检试验认可制度。分项项目开工前对班组人员交底,完成进场材料检测及施工机具验收;生产过程中,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及时指导施工和监督工程质量,严格工序报验制度的落实;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确保工序报验一次合格。铁指检查到项目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质量分析,总结现场的优点及不足之处,并对质量进行讲评,使生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技术质量部现场质量检查

通过本次“质量月”活动大大提高了所有人员的创优意识,提高了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项目质量控制能力,铁指的质量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开展专项检查,控制施工质量水平。铁指技术质量部加大对项目部质量管理力度,重点对地下室渗漏、楼板裂缝、混凝土实体质量(保护层、钢筋间距、强度)、土方回填、外墙保温、水电等涉及结构和使用功能安全的内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突出重点,做好统筹协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点,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统筹协调,将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与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治理行动目标。

3、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使质量治理行动起到实效,从而全面提升铁指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综合楼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一建石油化工学院项目部

目录 一、工作目标 (3) 二、公司组织领导机构 (3) 三、重点工作任务 (3) 四、质量问题治理措施和实施方案 (5) 五、工作计划 (14) 六、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 (14) 七、加强原材料的采购及试验管理 (15) 八、持续抓技术安全 (15) 九、突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1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北京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 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和《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专项治理两年 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质量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并通过公司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以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特制订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工程质量冶理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希望通过2年的治理行动,增强我施工企业自控力度,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使我公司做到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通过对质量问题防治从而尽可能的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这2年重点抓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综合楼工程质量问题的治理,希望做到质量问题零发生。另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发挥本公司企业带头作用,促进我公司在建筑领域快速发展,提高本公司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北京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我公司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司在潞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取得实效,特成立建设工程治理两年行动领导管理小组: 组长:许军 副组长:凡树林、田士明 成员:黄金山、田黎明、刘占仓、丁德、蒲宇豪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本公司承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落实并宣导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并签订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2.坚决实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公司承建项目工程开工前,公司与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按要求设置永久性竣工标牌,载明各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建项目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督促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培训试题带答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培训考核试题 姓名职位总分 一、选择题(每题6分,共5题) 1、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不包括 D A、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B、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C、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D、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正确的是A A、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B、构成犯罪的,移送建管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20%以下的罚款 D、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3、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不包括 C A、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 B、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C、施工技术资料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列情形之一不属于转包的是 C A、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B、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C、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D、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5、下列情形属于挂靠的是 B A、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 B、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 C、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 D、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二、填空题(每题5分,共5题)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2、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分公司、相关科室、项目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市108号”、“建市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发〔2014〕208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10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技能,努力把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组织管理 集团公司质量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方阿忠 副组长:舒平国、乐慧敏、柴泽民、蔡裕祥、戴伟忠、岑国锋 成员:郑芬、陈亚龙、郭隆海、傅波、沈慧芬、郑怀彬、兰文军、方伦富、乐飞轮、朱金宝、张正平、钱建初 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质量科,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各分公司成立执行行动小组,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各分公司的治理行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项目管理部和各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三、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大昌建设集团《工程质量治理二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将分四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分公司都要围绕此次节点开展行动。 (一)方案策划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各分公司的治理行动。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住建局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住建局“两年行动的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查找质量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调研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2014年11月10日前各分公司将管理计划报集团质量科。

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doc

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的治理行动,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建设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实现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程质量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委成立以程志毅主任为组长,游正焜副主任、李明副主任、余晓斌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的“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处、科技教育处、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重庆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重庆市建设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处。各成员单位和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1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治理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姓名、所属部门、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邮箱:@https://www.360docs.net/doc/dc10985627.html,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范本详附件1),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质量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质量责任。 2、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一是要求在项目开工前,五方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范本详附件2),对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新开工工程项目没有授权书和承诺书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各质量监督机构应督促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没有补签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二是建立永久性标牌制度,在工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和五个主要责任人的

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汉江湾壹号项目三标段 质 量 治 理 两 年 行 动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目录 一、工作目标 二、项目部组织领导机构 三、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本公司承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2、严厉坚决打击公司承建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3、切实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素质 4、切实提高质量问题治理的力度,不喊口号,落实到位 四、质量问题治理措施和实施方案 (一)整治依据: (二)质量控制原则及措施: (三)质量通病治理项目及范围: A.实体质量通病防控 B.工艺通病治理要点 (四)管理质量通病治理要点 (五)具体分项工程治理措施及要点: A、墙体裂缝防治: B、楼板裂缝防治: C、楼地面渗漏、地面裂缝及找平层起砂空鼓防治: D、外墙渗漏、裂缝防治: E、门窗渗漏防治: F.屋面渗漏防治: G、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 H、建筑安装工程通病防治:

汉江湾壹号项目三标段 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希望通过2年的治理行动,增强我施工企业自控力度,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使我公司做到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通过对质量问题防治从而尽可能的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重点抓汉江湾壹号项目三标段工程质量问题的治理,希望做到质量问题零发生。提高本公司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在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取得实效,特成立建设工程治理两年行动领导管理小组: 组长:王金宝············· 副组长:张秋全、赵峻 成员:朱佳露、朱新杨、吴涛、方凯、戴志能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承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TJ2106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TJ2106标项目经理部 2014年11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浙江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公司监理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依据《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甬城管【2014】184号)相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落实施工总包方质量管理责任,提升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二、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少波 副组长:仲汪洋张宁夏兆 组员(外滩大桥站):赵龙马云超闻利东 组员(城隍庙站):周漪周明沈庙康赖亮 组员(区间盾构):滕莹明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度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

究暂行办法》规定,我项目部对质量责任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作为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确保施工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创精品工程。1、贯彻隧道总公司“用户至上、信守合同、质量为本、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 2 、执行国家、行业和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确保业主和合同的要求得到满足。 3、组织进行质量策划、组织制订现场质量目标和工作程序。 4 、亲自督促、检查各部门主管的工作。 5 、确保质量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对施工质量实施重奖重罚。 6、为工程配备必要的资源,监督检查资源策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资源计划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7 、组织对质量体系定期检查,及时解决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采取措施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以保证其完整性、持续适应性和有效性。 8 、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确保未经教育或资格不符的人员不能上岗。 2.质量目标责任分解和落实 (1)为确保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施,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质量目标任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说明

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株洲县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株县住建通【2017】24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质量提升行动实施 1、成立质量督查小组 组长:张毅(项目经理) 副组长:包国强(执行经理)孙永飞(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员:金洪春樊珍肖斌(主管工长)张孝忠(质量员)2、阶段性工作开展 (1)自查自纠工作(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31日)(2)质量提升工作(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3)工作总结(2020年1月10日) 3、自查自纠工作 从5月20日起,对上景领秀时代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的自查自纠,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范围包括已经移交的工程和在建工程;排查重点:室内面积标准范围、观感质量、屋面漏水、外窗漏水、外墙漏水、厨房漏水、卫生间漏水、墙面抹灰开裂、瓷粉面层开裂、脱落、管道被堵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一系列原因分析。确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采取手段和方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处理特别是已经投用的工程,积极和业主及用户沟通,取得谅解,减少投诉事件。 4、落实主体责任 (1)质量提升从一线作业人员开始,加强质量提升的宣传工作,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4年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市108号”、“建市112号”、“建市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要求的通知,公司研究决定,自2015年7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常规火电和核电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把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组织管理 1.公司成立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经理、总部各职能部门部长。 -1-

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2.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成立执行行动小组,负责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 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的治理行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质量管理部和各单位质量部门负责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三、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将分四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单位都要围绕此次节点来开展行动。 (一)方案策划阶段(2015年7月1~20日) 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的治理行动。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住建部和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住建部“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查找质量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调研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2015年7月20日前,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将管理改进计划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二)行动实施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 有针对性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主要分为各单位自查和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两个层面。自查主要以各单位为主体推进本单位和在建项目部两个层面的自查。 -2-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建质监〔2014〕058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质监站,总站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9月24日王宁副部长在两年行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落实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行动方案 各区县质监站要根据《重庆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建发〔2014〕88号)要求,结合本地工程质量实际情况,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积极筹划提高质量水平的行动措施,制定本地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二、学习贯彻质量治理有关工作要求 认真组织本单位质量监督人员和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学习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王宁副部长讲话和住建部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质量治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施工现场。 三、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要求,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制度、永久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前置条件(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和承诺书必须及时补报),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负责人的动态监管,严格履行有关项目负责人变动手续。 四、强化质量监督执法 各区县质监站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和主管部门协调质量行政执法权限,及时、准确地查处和纠正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质108号”、“建质112号”、“建质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要求的通知,项目部研究决定,自2015年3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把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组织管理 1.项目部成立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秀兵 副组长:潘传胜 成员:王春旺、聂德民、付志明、唐明芹及各班组班组长 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质量技术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2.各班组成立执行行动小组,负责项目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 各班组的治理行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项目管理部和各班组负责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三、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项目部将分四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班组都要围绕此次节点来开展行动。 (一)方案策划阶段 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各公司的治理行动。各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住建部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住建部

质监站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实施方案

xx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住建部、省厅、市局及xx县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我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县住建局工作要求,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手段,加强市场和现场管理联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建立工程质量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八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本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程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注重实效、体现特色、争创一流。 三、治理重点 建设工程八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总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备案,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建筑材料是否进行检验,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弄虚作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到位;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

四、工作任务、措施、责任人及时间安排 (一)全面落实八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严格落实八方主体工程质量承诺制度。 工作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14]44号),建立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八方主体及责任人质量责任信息采集工作,对新开工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八方主体质量承诺书,督促责任主体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责任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进一步明确质量责任。 时间安排:对新开工工程,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各方主体质量承诺书;对在建工程,在2014年11月20日前,全部补办并提交八方主体质量承诺书。对按期未提交的,一律责令暂停施工。 2、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公示牌和竣工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 工作措施: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制度的通知》(冀建安…2011?669号)和《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严格执行“两牌制度”,对施工现场不按要求设置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的,要求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的,责令暂停施工;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人员信息一经确认,在无极特殊情况下,严禁擅自对公示人员信息进行变更。对竣工工程未按要求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时间安排:2014年11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3、严格落实施工、监理单位及现场主要责任人的量化考核。

XXX项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项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一、编制依据 本施工方案编制依据主要为: (1)、*****标工程项目施工图; (2)、国家和江苏省现行验收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 (3)、我项目现有的的施工力量、技术装备及在修建类似工程方面的施工经验。 二、工程概况 项目部自行填写。 三、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目标 希望通过2单位主体项目全体员工质量终身责任,使我项目做到不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通过对质量问题防治从而尽可能的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这2年重点质量问题的治理,希望做到质量问题零发生。另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发挥项目领导带头作用,提高本项目建筑从业人员素

质,建立健全公司在江苏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项目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项目在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取得实效,特成立*****工程建设项目治理两年行动领导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对质量通病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组织对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负责治理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本项目承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落实并宣导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

124号)规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并签订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2、坚决实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公司承建项目工程开工前,公司与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按要求设置永久性竣工标牌,载明各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公司在建项目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工程项目经理切实实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履职不到位的,项目参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进行全员监督,保证质量。 (二)严厉坚决禁止承建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1、在建工程项目的各类违法行为。公司管理小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

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建 设 工 程 常 见 质 量 问 题 专 项 治 理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创建目标及组织机构 (2) 四、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控制措施 (2) 1.模板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 (2) 2.钢筋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 (11) 3.混凝土工程主要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 (22) 4.砌体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 (30) 5.防水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 (37) 6.建筑装饰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 (39) 7.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措施 (41) 8.给排水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 (46) 9.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47)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目的 龙湖·春江郦城建设场地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与新开铺路交汇处东北角,受湖南壹捌捌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由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该工程进行总承包施工,受监于长沙市天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工程建筑物包1栋公寓式办公楼(7#栋)、及纯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3352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面积约28539.35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约4988.65平方米。地下室一层或两层,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4.30米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14〕73号文”等文件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狠抓质量问题治理,促进工程质量水平提高。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将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为践行政府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提升工程产品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常见质量问题管控,让业主获得一个使用满意的产品特编制此专项施工方案。 二、编制依据 1.《龙湖·春江郦城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洽商文件》;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

住建部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典型案例汇总分析

住建部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典型案例汇总分析 “工程质量两年行动”组织实施阶段为2014年10月—2016年6月,大半时间已过,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大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的力度,共分四批对34件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22件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全国点名通报。 检查是手段,不是目的!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总结提炼,以指导工程项目施工,从而杜绝类似的安全隐患出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才是真正的目。对四批次通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为混凝土、钢筋、模板支架、起重机(塔吊)、工地用电和内部管理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1、混凝土 混凝土试件未按要求养护,违反强制性标准; 混凝土构件存在较多蜂窝、孔洞等严重缺陷,局部剪力墙错位,违反强制性规定; 混凝土无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筏板基础混凝土无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地下室筏板混凝土标养试块留置不符合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多次通报) 厨房、卫生间等有水房间无混凝土翻边,违反强制性标准; 混凝土试块留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多次通报)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混凝土标养试块养护不规范,且现场无同条件养护试块; 局部剪力墙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强度(多次通报); 局部混凝土强度推定值达不到设计要求; 局部位置未做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即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2、钢筋 钢筋工程未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违反强制性标准;(多次通报) 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违反强制性标准;(多次通报) 钢筋进场复验不符合规范要求;(多次通报) 楼梯板上部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局部楼梯钢筋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局部楼板主筋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局部楼板实测钢筋数量不足,不符合设计要求。 局部构造柱钢筋数量规格、楼梯板纵向钢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情况及主要工作措施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情况及主要工作措施一、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并分解工作责任 市站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确定了专班负责人。工作专班及时制定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及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并在市建委统一布置下,组织、推动和督办两年行动工作的开展。 各区也相应的成立了工作专班,根据各区实际,制定了两年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治理行动。 二、建立制度,保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顺利开展 为落实两年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除制定工作方案外,还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方案》、《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检查方案》、《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检查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统计汇报模块》等相关制度要求,还将出台《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武汉市优质工程奖励办法》、《产业现代化现场施工质量监督要点》等制度文件。 三、扎实开展两年行动的宣贯 1、将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两年行动文件、制度及领导讲话等材料编印成册,由市区监督员送达到全市

每个建设项目,要求每个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学习贯彻。 2、各区及市站各监督科组织了片区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各责任主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宣贯会,学习相关精神,提出工作要求。 3、将两年行动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精神编写出精练条目,通过质监QQ信息平台发布到各建设项目的负责人,管理人员手机上,便于查询学习。 4、组织了2014年全市两年行动专项大型现场观摩会。在武汉三镇分设了现场会会址,并邀请了媒体参加。除向各建设项目进行宣传外,还向全社会发布相关信息,营造“行业行动,社会参与”的工程质量治理氛围。 5、2015年按片区组织不少于3次的两年行动交流活动,组织不少于一次现场观摩会或推介会。 四、加强检查督办,全面推进两年行动工作 1、全市统一行动,各在建项目按两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向监督部门提高自查材料报告。 2、监督人员每月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监督机构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飞行检查,抽查两年行动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3、市站工作专班组织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市两年行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查。

2017年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 施方案 2017年12月

目录 1. 编制依据 (2) 2. 质量治理行动目标 (2) 3. 组织结构及保证体系 (2) 4. 质量治理工作时间安排 (4) 5. 质量治理重点 (5) 7. 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5) 7.1. 工程质量治理中市场行为易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对照表 (5) 7.2. 工程质量治理中工程实体及内业资料检查表及措施对照表 (8) 7. 公司及项目质量治理管理制度 (12) 8. 附件 (20)

1.编制依据 类别名称编号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最新修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的通知 建市[2014]130号 政府文件、地方法规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鲁建建字〔2014〕30号《关于开展2017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的通 知》 (鲁建建函〔2015〕10号)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17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17〕7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暂行办法》 (建质〔2014〕124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 办法》 (建市〔2014〕118号) 公司管理体系《项目管理实施手册》公司管理文件《管理制度汇编》公司管理文件 2.质量治理行动目标 根据建设部、山东省住建委、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各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2017年度公司全面梳理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全方位展开自查自纠,将其作为一项持续性的重点工作,完善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模式,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形成质量管理全员、全时段管理机制,并贯穿工程项目从招投标至竣工结算的整个过程。杜绝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行为、杜绝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 3.组织结构及保证体系 公司级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组织管理机构

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十九冶集质技? 20XX ? 6号 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9月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冶集团《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要求,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自20XX年9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10月10日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市108号”、“建市112号”、“建市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中冶集团《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要求的通知,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自20XX年9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把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组织管理 1.集团公司成立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蔡仲斌 副组长:杜正华李潇易图吉胡伟山 成员:各分子公司经理、机关各职能部门部长 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质量技术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住建部.doc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开展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