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也是从别的帖子中看到的,根据收付款节奏分二种情况:

一、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

1.合同注明预付款条款

2.进口核销单注明预计到货日期(不可早于付款日期)

3.上海企业按上海外管局贸易进口付汇分类管理办法办理。A类单位可办理各种付汇业务;B类和C类单位不可办理预计到货期>90天,或者>USD10万同时>合同比例20%的预付货款;D类单位不可办理预付货款业务(判断贵行客户是哪个等级的,若是上海客户的化)4、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核销单交易编码为"0116其他",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付汇性质勾“转口贸易”。备案表编号填写999999)

5、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6、详细书面说明+公章(详细书面说明至少包括“收付汇情况、结算方式、装运口岸、到货口岸、货物转移确认等)

7、购货合同及发票

8、售货合同及发票

9、货权转移证明,如提单

10、进帐单/结汇水单/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在进帐单等单据上签注金额、日期并注明“转口贸易”)

11、涉外收入申报单(0202)(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编码为0202第三国之间转口贸易,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

12. 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

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二、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

1.只有A类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上海企业)

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3.详细书面说明+公章

4.购货合同及发票

5.售货合同及发票

6.进口付汇核销单

7.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8.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首先也是合同和形式发票.另外咨询当地外汇局转口贸易核销对企业资料的要求.可作为付汇审核资料的参考.

以前有文件说到转口贸易合同,实务中客户说没有这样的合同,我们这里外管,做转口贸易进口核销时,要求出示的是两份合同,一份进口,一份出口,境外到境外,目的港起运港一致,.货物品名数量一致,价格当然是出口大于进口啦.此外需要客户配合,提前通知收汇时按转口贸易申报,避免遗留问题.

说实在的,如果客户不明确告知银行说是转口贸易,我们按一般贸易

进口预付办理,银行表面是没什么问题的,关键是将来客户要按转口贸易核销,银行就得改核销信息了,这个很烦.

跨境电商整个流程详解资料-共13页

跨境电商整体流程 一、跨境电商的简洁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比单纯的境内贸易电商所涉及的工作环节或工作要件多很多,它包括商品引入、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境外物流、保税仓储,报关报险、订单配送、结算结汇、营销推广及售后服务等等。由此跨境电商市场上派生出许多第三方专业服务服务公司,比如:境外物流、保税仓储,报关报险、订单配送、结算结汇等等。如果将上述环节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来完成的话,那么组建跨境电商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商品引入、线上平台和线下体验店了。 二、跨境电商的现状 跨境电商正处在“风口”。去年跨境进口交易额接近6000亿元,较2019年增加16.6倍,年均复合增长率59.71%。去年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境内开展跨境电商的企业超过20万家。 跨境电商是新时期下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具有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信息成本、便捷支付等优势,有利于促进交易效率的显著提高。跨境电商融合了跨境和电商两个核心要素,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分属不同关境交易主体的商业活动。 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商添加了电商这个新基因,是在信息化时代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实现传统外贸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重要途径;与国内电商相比,跨境电商拓展了跨境的新空间,是在全球化时代将电商拓展至全球大市场,实现更高开放水平的重要发力点;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跨境电商是在新消费时代更好满足国内居民对更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以消费升级需求引领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当前跨境进口电商业务形态 1、进口供应链分销平台:海豚B2BC 2、垂直电商:聚美、蜜桃、洋码头 3、国内电商平台:天猫、京东(含自营) 4、分销商入驻第三方平台开店:B2C或C2C 5、个人创业平台:如微店 现在广大进口电商在整个生态圈里面扮演的几个角色,无非分为五类:第一类,供应链,起点是做B出身给卖家提供货,如海豚网。但是,最终跨境电商的出路还是要转移到C。如果只做进口分销平台,对比做终端2C无法进行三单比对(“三单”即指电商企业提供的报关单、支付企业提供的支付清单、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运单。“三单”数据确认无误后,货物即可放行。),那这种模式很难。

转口贸易简介及案例

转口贸易简介及案例

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 具备条件 转口贸易对中间商所在国而言,一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自然条件,即中转国的港口必须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强,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各国之间的交通要冲或国际主航线上; ②人为条件:要求中转国对中转地采取特殊的关税优惠政策和贸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使中转费用不致过高。同时,要求该地的基础设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务系统发达且完备,以利于转口贸易的进行。 主要形式 转口贸易的形式多样,根据货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再出口贸易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两种:

再出口贸易 再出口(Re-export) 又称复出口。凡外国商品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输到外国,都属于再出口。在欧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凡外国商品运进本国海关仓库,未经加工,又从海关仓库运往国外的,均列为再出口。在英国和美国,除上述情况外,还包括外国商品已经进入本国市场,只要未经加工,又运往国外的,即“本国化了的商品”,也列为再出口。至于外国进口商品加工后又运往国外,或用外国进口原料制成另一种产品再运往国外,以及“暂时贸易”再运往国外的,都不列作再出口。再出口的商品都不列入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的统计数字,而单独作统计。[1] 单据处理贸易 是指出口商通过中间商与进口商发生买卖关系,而后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的贸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并未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而中间商亦仅涉及交易单据的处理。这种单据处理贸易方式实际上是货物所有权的再出口。再出口贸易方式在转口贸易发展的初期较多发生。人们由于经验、通讯设备等的缺少,转口贸易就通过两交货物的进出口来完成。随着转口贸易的发展,单据处理贸易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货物在第三国通关进出口的繁杂手续,节省运费、保险费和手续费等费用,减少风险,还可缩短交货时间,有利于进口商抓住货物销售良机,从而实现较大的利润。因而单据处理贸易方式逐渐取代再出口贸易方式,成为当今转口贸易的主要方式。

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

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 资风险案例分析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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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 由于转口贸易方式项下的货物进出口享有在中转国免征关税、付汇核销和收汇监管相对宽松等优惠政策容易成为违规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本文根据实务中遇到的转口贸易典型案例,分析其货物及资金流向,并探讨银行如何识别和规避转口贸易的融资风险。 一、案例概况——上海C公司开立进口电解铜信用证情况 上海C金属材料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后称上海C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以销售各种类型钢材、矿石为主,在该市商贸流通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某国资委控股集团的核心子公司。 2010年10月20日开始至2011年3月2日,上海C公司陆续在某银行开立进口电解铜的信用证,共12笔,合计金额为8100万美元,受益人全部为SHANGHAIC(HONGKONG)CO.,LTD,期限均为90DAYSAFTERSIGHT。其中1月底至2月的信用证开立较为集中,在30天内共开立了6笔信用证,进口货物为电解铜,开证金额达到3900万美元。 上海C公司与当地某银行合作近十年,在该银行以开立进口钢材、铁矿砂的信用为主,从2010年10月开始上海C公司新增进口电解铜业务。电解铜作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在2011年上半年,业务量增长较快。 二、案例分析——上海C公司转口贸易运作的分析 上海C公司进行的转口贸易项下涉及多个主体,其间的贸易与资金往来也较为复杂。我们仅对其货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初步分析,探寻银行风险。 本次分析的电解铜转口贸易在货物流上,上海C公司向注册地为香港的SHANGHAIC (HONGKONG)CO.,LTD(后称香港C公司)开出期限为90DAYSAFTERSIGHT的远期信用证进口电解铜——香港C公司在表面上看与上海C公司无关联关系(但香港C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C公司前任高管)。另一方面,香港C公司与智利国有铜公司CODELCO签订进口电解铜长期合同,在向CODELCO交易的同时,在伦敦铜期货市场上做一个配套的远期交易,以对冲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实物铜则直接运至上海保税区仓库。而根据转口贸易合同显示,以上信用

区域规划案例比较

区域规划案例比较 无论是中央政府层面还是地方政府层面,各种层级和类型的区域规划名目繁多、发展定位相似、区位特色淡化,造成了区域经济政策失灵、产能过剩、恶性竞争、地方债务风险等诸多负面效应,因而因地制宜的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际区域规划亮点解析 1、美国的西部开发 “美国西部”是一个历史性的地理概念,它是指太平洋沿岸和广大的内陆区。美国西部由于开发较晚,曾一度成为美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但是美国西部土地辽阔,资源丰富,矿产很多,其煤的储量占全美的2/3以上,黄金、白银和铜的储量分别占全美的70%、50%和50%,能源潜力超过中东的全部油田。 美国西部开发经历了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以及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末两个阶段。第二阶段采取的政策措施如下:实施联邦“公共土地”政策,鼓励开发。规定只要在西部地区种草植树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规模或一定时间,就可低价或免费得到一定面积的土地。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套相关法规政策保障体系,促进落后地区发展。利用军事工业拉动产业发展。通过高新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美国的西部开发运动促进了西部地区的跨越性发展,使西部地区变成了“小麦王国”和“畜牧王国”,同时也保证了美国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2、欧盟的区域发展 欧盟成立初期,各成员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差异较大,成员国之间

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当前,欧盟是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共同体集团,也是解决区域经济稳定与平衡发展最成功的组织之一。 欧盟区域发展的主要内容如下:成立欧盟协调地区发展的机构。完善财政金融政策,促进地区发展。协调成员国的区域经济政策,使成员国发展目标与区域发展目标相一致。欧盟的区域经济政策是世界上最典型也是最成功的区域政策,其总体目标是为了解决整个共同体范围内的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保证共同体内各成员国、各地区的协调发展,确保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发展。 3、日本的区域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严重的“过密区”和“过疏区”,东京、大阪、名古屋三大都市圈和地方经济圈,在人口密度、经济规模和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差距逐渐扩大,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出现了人口过密、拥挤和地价上涨等问题,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出现了人口过疏、没有活力和经济衰败的现象。 为转变区域发展现状,日本进行了如下内容的区域规划:通过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法律,完善区域管理。通过规制改革,实现行政服务灵活化、多样化、效率化。通过树立人才观以及改革教育制度,培养优秀人才。通过发展城市群、都市圈整备计划以及建设特色城镇,协调城乡发展。通过“观光力国”战略、“一地域一观光”战略以及大力发展田园生活体验发展旅游业。通过这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了经济、人口的“过密”和“过疏”问题,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取得了明显成效。 4、迪拜的区域发展 以能源开发为主导的资源型城市由盛到衰是世界城市发展史中的普遍现象。

电解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电解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f electrolytic copper project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电解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前言:研究报告分为研究的对象和方法、研究的内容和假设、研究的步骤及过程以及研究结果的分析与讨论。研究报告内容的逻辑性是整个研究思路逻辑性的写照。本文档根据研究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目录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地质资源 第三章采矿 第四章冶炼 第五章总图运输 第六章公用设施及土建工程 第七章投资估算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九章共伴生金属 第十章经济及社会效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一、项目性质、地理交通位置及区域经济概况 本项目属多宝山氧化矿开采项目。黑龙江省宝山矿业开 发公司是采用浸出-萃取-电积工艺获得电解铜的矿山企业,该企业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嫩江县境内。矿区距嫩江县北东约 156公里,地理座标为东经125.46`05``、北纬50.14`45``。 目前矿区有简易公路与外部嫩呼公路相通,准轨铁路距 矿区的最近车站是黑宝山站,相距约12公里,与全国各地相通,外部运输十分方便。 矿区属低山丘陵地带,为农林区,居民稀少,矿区大部 分土地属荒地和丛林,当地居民以从事农林业为主,工业稀少。地区气侯特点是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暂炎热。 二、可行性研究的背景及依据 我国是一个铜紧缺国,每年铜需要量约100万吨,缺口 部分尚需进口,虽然我国铜总储量不少,但能经济地利用传统选冶工艺处理的铜矿越来越少,过去一直未被开发利用的难选氧化铜矿和低品位铜矿的开发,目前已取得了初步进展,北京矿冶研究院于1995年在多宝山铜矿利用氧化铜矿建立了一座 年产200吨电解铜的浸出-萃取-电积试验工厂,该工厂于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一、进口付汇名录登记 进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进口单位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名录登记所需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名录信息发生变更所需材料 1.名录变更申请书;

2.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证明(工商部门企业营业执照变更证明、商务部门批件等);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名录注销所需材料 1.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进口单位终止或被商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进口付汇登记 对于不在名录、分类结果为“C类进口单位”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业务,进口单位下列进口付汇业务应在付汇或开证前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手续。 (一)不在名录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办理所需材料 1.按照不同结算方式除提供相应单证;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C类进口单位”的货到付款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

电解铜进口流程

电解铜进口流程 一、签订合同 二、办理许可证 1、网上申请,由外经贸审批,基本在网上录入三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审批。 2、通过审批后,带许可证申领单(加盖公章)及合同,由外经贸处取得许可证。 3、许可证一式三联,蓝联为报关联,黄联为银行付汇联,红联为公司留存。 三、银行开证 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信用证申请书,合同(复印件),许可证黄联。 1、合同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货款。 2、进口商填制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和手续费,要求开证行开出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此过程中需①申请人填写开证申请书,并加签章;②贸易合同复印件;③外经贸部(委)核准批件;④企业营业执照;⑤预留印签。 3、开证行将信用证寄交出口商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4、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商。 5、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具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行)请求议付。 6、议付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将货款垫付给出口商。 7、议付行将汇款和单据寄交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8、开证行审核出口商委托其银行寄来的信用证项下规定的全套单据,开证行根据单据中有无不符,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寄单行作出拒付或同意承兑/付款的决定,若单据无误,向议付行付款。 9、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办理转帐付款的同时,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四、交单(出口商)进口贸易中应由出口商提供以下单证: 1、正本提单bills of lading 或仓单warehouse receipt 2、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3、正本装箱单packing list

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也是从别的帖子中看到的,根据收付款节奏分二种情况: 一、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 1.合同注明预付款条款 2.进口核销单注明预计到货日期(不可早于付款日期) 3.上海企业按上海外管局贸易进口付汇分类管理办法办理。A类单位可办理各种付汇业务;B类和C类单位不可办理预计到货期>90天,或者>USD10万同时>合同比例20%的预付货款;D类单位不可办理预付货款业务(判断贵行客户是哪个等级的,若是上海客户的化)4、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核销单交易编码为"0116其他",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付汇性质勾“转口贸易”。备案表编号填写999999) 5、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6、详细书面说明+公章(详细书面说明至少包括“收付汇情况、结算方式、装运口岸、到货口岸、货物转移确认等) 7、购货合同及发票 8、售货合同及发票 9、货权转移证明,如提单 10、进帐单/结汇水单/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在进帐单等单据上签注金额、日期并注明“转口贸易”) 11、涉外收入申报单(0202)(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编码为0202第三国之间转口贸易,交易附言注明“转口贸易”) 12. 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

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二、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 1.只有A类进口单位可以办理“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售付汇(上海企业) 2.营业执照/批准证书(转口贸易资格) 3.详细书面说明+公章 4.购货合同及发票 5.售货合同及发票 6.进口付汇核销单 7.买方开来的信用证或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8.付汇申报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或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企业(需所在地外汇局在备案表上敲章)/凭备案表支付 首先也是合同和形式发票.另外咨询当地外汇局转口贸易核销对企业资料的要求.可作为付汇审核资料的参考. 以前有文件说到转口贸易合同,实务中客户说没有这样的合同,我们这里外管,做转口贸易进口核销时,要求出示的是两份合同,一份进口,一份出口,境外到境外,目的港起运港一致,.货物品名数量一致,价格当然是出口大于进口啦.此外需要客户配合,提前通知收汇时按转口贸易申报,避免遗留问题. 说实在的,如果客户不明确告知银行说是转口贸易,我们按一般贸易

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

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从一则案例看香港转口贸易风险 2013年06月18日 香港作为贸易港香港作为贸易港,,其出口业务遍及全球其出口业务遍及全球,,因此因此,,全球各国各行业的风险不可避免地都可能在香港买方身上体现出来在香港买方身上体现出来。。 案情介绍 案情介绍 2010年下半年,我国出口企业A 根据香港买方B 的指示,将70余票货物(主要为服装)发运至目的港,总货值超过100万美元,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赊销60天。到期后,买方以前期交易中的扣款等作为借口拖欠货款。2011年1月,A 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通报可损,可损总额101万美元。 买方B 成立于2006年,私人有限公司,实付资本仅100港元,两名个人股东分别为英国籍和澳大利亚籍。雇员8人,租用经营地。主营业务为服装贸易,产品从中国大陆采购,出口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财务状况不明。 出口企业A 与买方B 从2006年开始交易,交易产品为男士服装,5年来累计交易额超过1000美元,历史合作情况良好。但2010年下半年以来,买方销售出现困难,回款不畅,导致资金紧张而无力偿付。 案件分析 案件分析 本案买方B 即为典型的中间贸易商,主要为英国、法国等地客户进行采购,且具备英资股东背景,其经营主要受到下游市场和客户的影响。随着欧债危机的演进,欧洲国家的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开始受到影响。因此,欧洲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进而导致了买方B 的拖欠行为。 对于无实体或者实体规模小的中间商来说,一旦申请破产,几乎无任何可追偿利益,而在香港成立新公司极为便利。此类买方的离岸公司性质使得他在经营困难时便于脱身,推脱责任,甚至关门大吉。 在出口企业A 与买方B 的谈判过程中,买方不断以破产相威胁,要求大幅度的货款折扣,并将还款期限拉得很长。由于担心钱货全失,保户只能被迫接受,从而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 从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上看,全球采购、跨国生产已成主流,中国大陆和东盟十国、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作为全球的生产基地,短期内其低成本优势难以撼动。而香港作为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软硬件等多方面优势在亚太地区非常明显,因此其国际中转站地位也将长期保持下去。 相比从采购方本土派员赴生产国进行考察、洽谈、签约、生产、物流等一系列采购活动,通过香港中间商进行采购,可以极大地降低采购成本。香港地区的贸易绝大多数为转口贸易。2011年香港地区出口总额为4278亿美元,其中98.03%为转口贸易,转口贸易的目的国主要为中国大陆、美国、日本、印度等。 启示及建议 启示及建议

信贷共学之15个外管局处罚案例教你如何做好外汇业务合规!

15个外管局处罚案例教你如何做好外汇业务合规!2016-09-22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的通报 汇综发〔2016〕103号 2015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外汇收支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外汇局针对防风险、促平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家银行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2015年开展的多次流出项下专项检查情况看,部分银行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 一是银行未能全面准确了解和把握外汇管理政策,一些银行忽视了创新与合规的关系,为创新业务而不顾外汇管理法规的监管要求,逾越了合法合规的底线,没有承担起维护经济金融稳定的责任。 二是内控管理不到位。一些银行未能根据外汇局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制定、更新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一些银行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内控制度,但在执行环节出了问题,业务操作规程把关不严,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是考核机制不切实际。部分银行一味追求业绩和利润,重经营绩效考核,轻合规风险管理,导致一些银行员工为了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而背离外汇管理政策,甚至协助配合、引导企业违规操作,最终走上违法违规的道路。

四是未能严格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各项要求。部分银行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没有对合同真实性、条款合理性、贸易规律性、要素一致性等方面进行尽职审查,没有把真实性审核职责落到实处。 五是缺乏教育监督。有些银行对于员工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不重视,对员工的思想动态、异常行为不关注,在违法行为发生后,没有对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也没有具体的整改措施,只对相关责任人“一开了之”。导致相关案件屡禁不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各家银行应结合此次通报的案例(见附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内部管控,增强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责任,切实防范跨境资金异常和违规流出风险。 附件: 银行外汇业务违规案例 案例1: 2014年8月,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联合上海市公安机关破获的XX公司虚假转口贸易案,被公安部列入2014年全国十大经济要案之一。 该公司注册资本仅100万元人民币,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凭要素不全、存在明显瑕疵的伪造凭证,办理了超过4亿美元的转口贸易。A银行管辖支行,B银行管辖支行等7家银行在为这样明显可疑的客户办理业务当中,未能履行真实性审核。最终该公司被发现伪造提单125份,对外付汇91笔,案值2.18亿美元,法定代表人王某以逃汇罪入狱。据查,A银行管辖支行1名客户经理在获悉有关部门调查该公司后,打电话向王某通风报信;在王某感到情况不妙准备金盆洗手时,B银行管辖支行员工为招揽业务,置法规于不顾,竟然提出可以帮王某代刻公章、由其代办全套虚假转口贸易业务的主意。 案例2: 2014年12月,浙江省外汇局联合浙江省公安机关破获的涉案金额高达4100亿元人民币的“9.16”特大地下钱庄案中,共发现5家银行的13名员工参与经营。

转口贸易—保税仓—相关政策

转口贸易——相关政策 分类:GOOD GOOD STUDY 2011-03-03 21:38 参考:https://www.360docs.net/doc/dd11456541.html,/content/10/1209/19/4262631_76538620.shtml ?(一)完善转口贸易收付汇核销管理规定 目前,转口(含转手)贸易收汇被视为服务贸易,收结汇不受联网核销管理。实际上,货物如果经转国内保税区域的,应当视同货物贸易纳入收结汇联网核查,建议商请海关提供保税货物出境的备案数据,企业提供打印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原产地证明书或转口证明书、运输单证、相关商业单证、审批单证等办理结汇。同时,可以规定企业转口收汇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应转口付汇的一定比例(例如15%)。对于转手贸易,因无货物流难以实施联网核查,建议收结汇时除了要求企业提供收账通知和结汇水单外,还应提供与贸易合同相一致的生产国出口关单、原产地证明、消费国进口关单、运输单证、提货单等,并可追加进口方与付汇方原则一致的要求。 ?【结球笔记:也就是有些转口贸易是计入海关数据的,比如说有些要存在宁波保税区里的货物,如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只不过海关数据的表现形式是备案清单?有些转口贸易是不计入海关数据的,比如货直接不经过中国关境,直接从泰国到了美国】 ?(二)建立健全转口贸易统计调查制度 可以设立全国转口贸易重点企业调查培训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转口贸易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及时调查掌握大宗转口贸易跨境资金收付,开展重点企业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从源头上提高跨境资金申报和统计监测的准确性。 (三)建议以进出口核销单作为贸易形式确认依据。允许企业在转口出口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修改转口贸易收付汇申报信息,解决转口贸易方式最终定性难的问题。 转口贸易相关法规一览表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电解铜进口

电解铜进口流程和要点 香港快件进口服务2010-05-13 20:40:34 阅读19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签订合同 二、办理许可证 1、网上申请,由外经贸审批,基本在网上录入三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审批。 2、通过审批后,带许可证申领单(加盖公章)及合同,由外经贸处取得许可证。 3、许可证一式三联,蓝联为报关联,黄联为银行付汇联,红联为公司留存。 三、银行开证 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信用证申请书,合同(复印件),许可证黄联。 1、合同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货款。 2、进口商填制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和手续费,要求开证行开出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此过程中需①申请人填写开证申请书,并加签章;②贸易合同复印件;③外经贸部(委)核准批件;④企业营业执照;⑤预留印签。 3、开证行将信用证寄交出口商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4、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商。 5、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具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行)请求议付。 6、议付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将货款垫 付给出口商。 7、议付行将汇款和单据寄交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8、开证行审核出口商委托其银行寄来的信用证项下规定的全套单据,开证行根据单据中有无不符,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寄单行作出拒付或同意承兑/付款的决 定,若单据无误,向议付行付款。 9、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办理转帐付款的同时,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四、交单(出口商) 进口贸易中应由出口商提供以下单证: 1、正本提单bills of lading 或仓单warehouse receipt 2、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3、正本装箱单packing list 4、正本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 5、正本数量和质量证明certificate of quality/quantity/weight 五、报关 需要以下单证:1、正本提单或仓单2、商业发票(复印件)3、装箱单(复印件)4、原产地证明(复印件)5、合同(复印件)6、许可证蓝联7、正本报关委托书8、正本商检委托书9、付汇情况表 另:货物到港后需在14天内报关,否则要交纳滞报金=(千分之五*议付价格) 六、缴费 1、在进口货物时,除了进行报关外,进口商还需向海关交纳关税费用、增值税 费用、检验检疫费。 2、一般关税费用为完税价格(议付价格)*关税税率*汇率,电解铜税率为2%, 铜杆4%。 3、增值税费用为(完税价格+关税)*17%*汇率。

外汇违规案例参考

外汇违规案例 近年来,伴随着国内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推进,外管局通过简政放权,逐步清理外汇法规,近几年已陆续废止了700多个外汇文件,进而逐步从规则性监管向原则性监管转变。然而,简政放权加“展业三原则”的要求,表面上看虽然便利了银企双方的业务办理,节省了企业的“脚底成本”,但实际上却是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从法规层面来看,越来越多外汇业务的办理,银行可在满足“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基础上自行决定单据要求,一方面是单据上的简化,另一方面是对客户及业务的把控,如何在单据与展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始终是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的难点。以下将通过梳理外管局公布的外汇违规案例,分析其违规点所在,并引以为戒,避免类似违规事件再度发生。 一、转口贸易违规案例 转口贸易一般是指企业作为贸易中间商,与两个境外交易商分别签订进、出口合同,完成货物买卖、赚取买卖差价的行为。转口贸易通常又可分为提单转卖、境内仓单专卖和境外仓单专卖等多种形式。因为在整个转口贸易的环节中,资金流通过境内的贸易中间商进行流转,形成了资金的“一收一付”,但货物流却未通过境内流转,从而造成外管局无法像传统的货物贸易那样,通过匹配货物流(海关报关数据)与资金流(外管局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来对境内的进出口企业进行“总量核查”。对银行来说,对于转口贸易的真实性审核难点在于无法从报关数据上判断其贸易背景真实性,因此需要鉴别企业提交的货权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在整个转口贸易过程中是否切实实现了货权转移。 现实中也确实存在通过“离岸转手买卖”等渠道,构造虚假贸易、套取境内外的利差,或者涉嫌利用贸易渠道向境外转移资金的情况发生。因此监管部门对于转口贸易的态度也始终是“严防虚假贸易”,经常将转口贸易与分拆购付汇、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行为相提并论。人行与外管局每年都会就“转口贸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量的专项核查和检查。今年以来,为了防止资本外逃,监管部门对于转口贸易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2016年4月,外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规范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管理,再次明确“银行为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时,应逐笔审核合同、发票、真实有效的运输单据、提单仓单等货权凭证,

转口贸易实例)

转口贸易实例 接下来以香港公司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转口贸易的操作: 案例说明: 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给到你现在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 资金流: 物流: 1、 一般的贸易操作 自营进出口权 订单USD100万 没有进出口权 订单100W 分析: ①A 公司盈利:100万–60万=4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100万美金全部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有损失。

2、通过香港公司做转口贸易 成本60万, 10万利润 70万 货 (30万利润) 订单 100万 分析: ①A 公司盈利:70万-60万=1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C 公司盈利:100万–70万=30万,根据香港税务法规定:业务不在香港本土发生,是无需向香港税务局交税的。受益30万美金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不会被结汇且不会被打税。 ③70万美金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损失减少。 最后讲一下退税的问题,很多人担心,多了香港公司后会影响原来的退税,其实是不影响的,退税是退增值税,一种是按成本退税,那么这种情况的退税对客户来讲是没有影响的,另一种是按出口额退税,增少,退少,利润拆份。转口贸易其实还是节省了支出!{ 。进口相对出口当中涉及的因素更多一些,涉及到一些关税的问题,你产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针对不同的产品,国内给到他纳税的条件也是不同的。比方说有些公司进口某些器材就不需要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按照内销国内的售价按千分之六,交纳一个销售税。有些企业进口原料加工再出口的,也不需交纳增值税的,所以给到不同的公司做不同的产品,税务的情况是不同的,但是你可以用香港公司来调整一个进口的价格,随之相应的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也会改变,使到你的整个税务成本最小化,有问题请联系港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

转口贸易背后的信用证融资风险案例分析 由于转口贸易方式项下的货物进出口享有在中转国免征关税、付汇核销和收汇监管相对宽松等优惠政策容易成为违规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本文根据实务中遇到的转口贸易典型案例,分析其货物及资金流向,并探讨银行如何识别和规避转口贸易的融资风险。 一、案例概况——上海C公司开立进口电解铜信用证情况 上海C金属材料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后称上海C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以销售各种类型钢材、矿石为主,在该市商贸流通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某国资委控股集团的核心子公司。 2010年10月20日开始至2011年3月2日,上海C公司陆续在某银行开立进口电解铜的信用证,共12笔,合计金额为8100万美元,受益人全部为SHANGHAIC(HONGKONG)CO.,LTD,期限均为90DAYSAFTERSIGHT。其中1月底至2月的信用证开立较为集中,在30天内共开立了6笔信用证,进口货物为电解铜,开证金额达到3900万美元。 上海C公司与当地某银行合作近十年,在该银行以开立进口钢材、铁矿砂的信用为主,从2010年10月开始上海C公司新增进口电解铜业务。电解铜作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在2011年上半年,业务量增长较快。 二、案例分析——上海C公司转口贸易运作的分析 上海C公司进行的转口贸易项下涉及多个主体,其间的贸易与资金往来也较为复杂。我们仅对其货物流和资金流进行初步分析,探寻银行风险。 本次分析的电解铜转口贸易在货物流上,上海C公司向注册地为香港的SHANGHAIC (HONGKONG)CO.,LTD(后称香港C公司)开出期限为90DAYSAFTERSIGHT的远期信用证进口电解铜——香港C公司在表面上看与上海C公司无关联关系(但香港C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C公司前任高管)。另一方面,香港C公司与智利国有铜公司CODELCO签订进口电解铜长期合同,在向CODELCO交易的同时,在伦敦铜期货市场上做一个配套的远期交易,以对冲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实物铜则直接运至上海保税区仓库。而根据转口贸易合同显示,以上信用证开立后,上海C公司再将电解铜卖给S(HONGKONG)COMPANYLIMIT-ED(后称香港S公司),香港S公司在表面上看与上海C公司无关联关系(但香港S公司为上海C公司前任高管以个人名义与另一利益相关企业共同出资成立)。铜则由香港S公司再次转买给最终买家,货物从上海保税区直接运至最终买家,包括贸易公司和工厂。

转口贸易(通用版)

转口贸易(通用版) Re export trade (general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转口贸易(通用版) 前言: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文档根据贸易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x年月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

外贸进口电解铜货品流程 - 副本(1)

电解铜交易流程 供货商:非洲 货品:电解铜 品质:出具SGS(瑞士通用公证行)检测报告 交易方式:CIF到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经中国海关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合格与国外提供的SGS检验标准相符) 数量:首单试运5000吨正式运输量5万吨/月x12月 目的港:暂定上海洋山港、可根据采购方要求有河南凌越公司指定中国目的港 对国内采购方要求:AQSIQ认证,能大量接收本货物。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河南凌越公司与国外供货商确认货源,考察货物品质以及数量,签订电解铜采购合同;此间发生费用由河南凌越公司承担。 2、贵公司与国内采购公司签订购销电解铜合同; 3、贵公司与国外供货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中英文版;(到达中国港口经过CIQ检疫合格后,看伦敦交易价三天,取中间价以下浮点计算结算) 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贵公司向国外供货商开具DLC705确认函,由河南凌越进行实地考察与复议,复议无误后贵公司向国外供货商开具不可撤销、不可更改、循环信用证DLC(MT700); 5、5个工作日国外供货商给贵公司开具2%反担保履约不可撤销不可更改循环信用证(MT700),反担保履约信用证激活贵公司开具的DLC(MT700);贵公司向河南凌越开出2%反担保 6、国外供货商安排生产以及发货;河南凌越公司派人跟单,在发货港以SGS检测合格后封条发货;货物到达中国港将由贵公司清关,贵公司清完关将由河南凌越清算货款,此时货权必须交到河南凌越公司。(货物买卖权必须是河南凌越支配)

7、每船次货物由河南凌越公司指定目的港以及指定接货人; 8、经中国海关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合格后,与国外提供的SGS检验标准相符无误贵公司给国外供货商结算。结算完毕必须将货物交付河南凌越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权交付其他公司,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9、到达指定中国目的港,经中国海关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合格与国外提供的SGS 检验标准不相符,将由贵公司锁定船只,先跟国外供货商商讨赔付、赔付完毕对货物另行商定价格,如果未商定好价格国外供货商将货物原路返回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卖给第三方。

合同范本之转口贸易合同

转口贸易合同 【篇一:跨境人民币转口贸易操作】 跨境人民币转口贸易操作简介 一、操作要点 1、收付须在同一家银行且收付款均需为人民币。 2、收款金额不得大于支出金额的20%,否则需先持相关材料到外 汇管理局申请核准后银行方可为其办理结汇或划转。(注:相关材料:购买合同、销售合同、收付汇凭证等)2011年1号文转口贸易 的规定 3、试点企业应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等信息。境内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 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 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的同时办理申报。 二、业务前期准备 1、办理前应当在rcpmis查询企业是否已激活,若为首次办理跨境 人民币业务的企业,境内结算银行则应当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相关 材料,由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激活企业。 激活企业应当提交的材料有:《企业信息情况表》、《关于确定跨 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报告银行的函》 问题:已在当地激活的企业,到我行来办理跨境人民币转口业务还 需要向我地人行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无需再向我行提交激活企业的材料,只需提供业务所需材料即可。 2、企业应向我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 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 3、企业应向我行提交的材料(针对进口开证出口tt的跨境人民币 转口贸易)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贷款 卡正反面复印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信 息登记表》

案例

第十一章贸易方式(3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并掌握经销与代理的特点及其之间的区别; 2、掌握招标与投标的性质和特点; 3、理解拍卖与寄售的特点; 4、了解期货交易的含义和特点,掌握期货交易的种类投机和套期保值; 5、加工贸易的特点和形式; 6、掌握补偿贸易的特点。 本章重点: 1、经销与代理的区别; 2、招标与投标的业务程序; 3、套期保值(买期保值、卖期保值) 4、三来一补 本章难点: 期货交易 招标与投标 拍卖 知识点: (一)对销贸易 1、易货贸易 (1)易货贸易的形式:直接易货、综合易货两种。 (2)易货贸易的作用和缺陷 (3)开展易货贸易应注意的问题 2、补偿贸易 (1)补偿贸易的形式:直接补偿、间接补偿、劳务补偿、综合补偿。 (2)补偿贸易的特点和作用 (3)补偿贸易的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 3、互购贸易和转手贸易 (1)互购贸易的特点及利弊。 (2)转手贸易:简单的转手贸易、复杂的转手贸易。 4、国际贸易证书贸易 (1)国际贸易证书贸易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2)国际贸易证书的主要作用 (二)商品的期货交易 1、期货交易的原理及期货市场功能

2、期货交易的特点及可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的条件 3、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期货交易所、场内经纪人与期货佣金商、清算所、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的参加者) 4、期货交易方式:可分为套期保值(卖期保值、买期保值)和套利投机两种方式。 (三)包销和代理 1、包销 (1)包销的性质及特点 (2)包销方式的利弊 (3)包销协议 (4)采用包销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2、代理 (1)代理的种类:总代理、独家代理、普通代理 (2)代理协议 (四)寄售、拍卖和展卖 1、寄售 (1)寄售的性质、特点 (2)寄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3)开展寄售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2、拍卖 (1)拍卖的特点 (2)拍卖的工作程序 (3)拍卖方式: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三种 3、展卖 (1)展卖的特点 (2)展卖的类型:国际博览会、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州商品交易会、其他各地的交易会)、在国外举办展卖会 (3)开展展卖应注意的问题 (五)招标与投标 1、国际招标及其程序 (1)招标的涵义 (2)招标程序 2、国际投标及其程序 (1)投标的涵义 (2)投标程序 (3)投标贸易方式的特点 (六)租赁贸易和转口贸易 1、租赁贸易 (1)国际租赁贸易方式的各种形式: 2、转口贸易 (1)转口贸易方式的涵义及适宜开展转口贸易的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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