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配电箱柜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配电箱柜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配电箱柜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配

电箱柜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发出时间: 2011 年 4 月日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目录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材料(设备)招标的投标。

第二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平方米;

4、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5、资金来源:。

第三条材料(设备)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家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材料(设备)明细表:

3、招标材料(设备)供货时间:。

4、招标材料(设备)供货地点:。

5、招标材料(设备)供货方式:承包方负责运到施工现

场。

6、验收标准:符合施工图纸及电器施工验收规范(详见配电箱订货技术要求)。

7、售后服务:收到维修电话2小时到

场。

8、保修期及保修金:。

9、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招标人的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10、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供应商应该及时提供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进场验收资料的汇总报验。

12、投标费用:投标人不论是否中标均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每份招标文件100元,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3、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家,不计息,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但因违反招标规定(如:贿赂招标单位人员或以他人名义投标、弄

虚作假,隐瞒企业资质情况,互相串通哄抬标价、中标后不及时签订合同等行为)扣除的除外。

投标人有上述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赔偿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部分。

14、履约保证金: 20000元。材料(设备)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投标须知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地点:

2、各投标单位于年月日时将投标书送至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宫二期项目经理部,并于年月日时开标,接受人:振联系电话: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补正,补正的内容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做出。

6、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确需修改或者补充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十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

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

7、注意事项:

、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时间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招标方,逾期无效。

、投标书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8、下列情况投标书无效:

、密封不符合规定,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投标书逾期送达。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指定的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不齐全。

、扰乱会场秩序,无理取闹的。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第五条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一);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质量管理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表、合格证、电气产品的3C认证等)、北京注册备案等;、投标单位的承诺书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2、投标书格式编制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语言书写。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书。

、所有文件、图表和证明必须清晰、内容完整、采用国际统一单位和通用的图形和符号。

第六条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的依据:

投标人报送的所有单价中均应包括并考虑要承担的相应风险,各投标单位根据市场竞争原则,发挥自身优势、充分考虑自身企业实力进行报价。

2、报价包含的内容及费用:包括配电箱体加工制作、配电盘制作安装,运输费及运到指定地点的装卸费等

3、投标货币采用人民币。

4、报价方式:

本工程报价为:采用报分包总价及每种规格承包单价方式。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调整及结算

1、本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时间:货到现场收后三月后第一周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后第一周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后六

个月后第一周付至结算价款的95%,保修金5%,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2、价款的调整及结算:结算时依据合同承包范围,以现场实际接收签认数量为准,如有变更双方协商确

定。

第八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需准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投标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并由投标人和其法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在修改处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中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书的密封,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密封,密封需用专用封条在投标书袋的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第九条开标

1、由招标人业务主管领导主持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主持人宣布工程开标会程序:

、介绍到会招标人、监标人、记录人姓名及职务;

、介绍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及职务;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由监标人核准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关证件,并宣布是否有效;

、宣读投标预审结果,投标人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宣读投标人送达投标材料时间为年月日时,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取消投标资格;

、由监标人和投标人共同核验投标材料的密封、印章是否符合规定;、按投标人送达材料的时间逆顺序开始唱标(有关数据、重点部位要重复读两遍);

、向投标人询问唱标过程中是否有问题补充或说明;

、所有投标人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由招标人宣布标底(设标底的);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2、未中标的单位所报的投标资料不退还投标企业。

第十条评标

1、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2、评标采用综合评标计分标准(计分标准见附表二)。

3、评标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

4、评标内容包括:企业规模、供货渠道、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工期、垫资能力、承诺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5、评标小组对投标书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投标单位质询并要求该投标单位做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质询工作应该由全体评委参加。对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委会有权予以拒绝。

6、评标完成后,当天确定中标单位。

7、招标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报价的原因。

8、投标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中标通知

1、招标人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招标人从并列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中选一名为中标人。

2、决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出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投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标准文本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附件

附件一:投标书

附件二:技术要求

附件三:建筑设备采购合同

附件一:

投标书

致: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决定接受招标单位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条件,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承诺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2、供货时间

为:。

3、在投标有效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可能被接受。

4、如果我方中标,我们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6、材料(设备)投标报价明细表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邮政编码:

地址: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配电箱、柜加工定货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配电箱、柜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GB7251、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

、所有的电气元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洽商)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方可全面生产。

2、箱(柜)体部分:

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落地柜用厚冷轧板制作,照明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600mm的用厚冷轧钢板、小于600mm的用不小于厚冷轧钢板制做。二层底板需用2mm厚冷轧板。

落地柜配活顶盖,配电箱不开敲落孔。

照明箱应设二层门,二层底板与箱体、柜体之间的安装螺栓不小于M5,二层底板返边与箱底不小于30mm。

户内配电箱采用按锁,公共部分的箱、柜采用通用锁,每把锁配两把钥匙。

配电箱、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配电箱、柜的门、敷板等处装设电器,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

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暗装箱箱体上下各设-4*40镀锌扁铁,扁铁长度为伸出箱体10cm,在配电箱的背后加设钢丝网,钢丝网须和箱体之间有1cm的空间。

、配电箱体、柜体型号、材质、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并有文字签字记录)。

、所有配电柜均须配10#基础槽钢,基础槽钢的外径与配电柜下口外径一致(多台柜并列时10#基础槽钢应为一整体)。

、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配电箱、柜相邻敷设时,箱、柜的高度、厚度应一致。厂方不清楚的可与施工方联系落实。(见附表)

动力照明配电箱内,地排、零排、必须有预留压线位置,接地螺栓,不小于M10,镀锌螺栓,接地点必须在箱体内左下角。

3、元件部分:

所有电器元器件均选用施耐德公司产品,厂家提供与之配套的电缆接线端子。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配电箱、柜内的电器、仪表等需进行检测及电气耐压、耐流实验,电表箱内的电度表预留表位及表后开关,表前空开安装选用63A正泰品牌。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提供所有元件、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CCC 认证证书及CCC试验报告)。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

配电箱、柜内的空开、指示灯、按钮、旋转开头等操作及控制和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固定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

电气元件、规格型号见系统图(请注意楼宇自控、消防、通风器、夜景照明、污水泵和设计总说明要求等各种控制要求),各元器件规格、型号、控制不清楚的请与设计联系。

4、组装配线

配电箱,柜上的电器,仪表应符合电器、仪表排列间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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