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 站 设 计 规 范

泵 站 设 计 规 范
泵 站 设 计 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泵站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pumping station

GB/T 50265-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7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134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泵站设计规

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97

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水利水电管理干部学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1总则

1.0.1为统一泵站设计标准,保证泵站设计质量,使泵站工程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量、运行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设计。

1.0.3泵站设计应广泛搜集和整理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应经过分析鉴事实上,准确可靠,满足设计要求。

1.0.4泵站设计应吸取实践经验,进行必要的科学实验,节省能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1.0.5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泵站等级划分

2.0.1泵站的规模,应根据流域或地区规划所规定的任务,以近期目标为主,并考虑远景发展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2.0.2灌溉、排水泵站应根据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分等,其等别应按表2.0.2确定。

表2.0.2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

(2)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的等别,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

(3)当泵站按分等指标分离两个不同等别时,应以其中的高等别为准。2.0.3对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等别的划分,应根据供水对象、供水规模和重量性确定。

2.0.4直接挡洪的堤身式泵站,其等别应不低于防洪堤的工程等别。

2.0.5泵站建筑物应根据泵站所属等别及其在泵站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分级,其级别应按表2.0.5确定。

3泵站主要设计参数

3.1防洪标准

3.1.1泵站建筑物防洪标准应按表3.1.1确定。

注:修建在河流、湖泊或平原水库边的堤身式泵站,其建筑物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坝现有防洪标准。

3.1.2对于受潮汐影响的泵站,其挡潮水位的重现期应根据工程等级,结合历史最高潮水位,按表3.1.1规定的设计标准确定。

3.2设计流量

3.2.1灌溉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渠系水利用系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3.2.2排水泵站排涝设计流量及其过程线,可根据排涝标准、排涝方式、排涝面积及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排水泵站排渍设计流量可根据地下水排水模数与排水面积计算确定。

3.2.3供水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供水对象的用水量标准确定。

3.3特征水位

3.3.1灌溉泵站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3.3.1.1防洪水位:按本规范3.1.1的规定确定。

3.3.1.2设计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历年灌溉期水源保证率为85%~95%的日平均或旬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设计流量时的水位。

3.3.1.3最高运行水位:从河流、湖泊取水时,取重现期5~10年一遇洪水的日平均水位;从库取水时,根据水库调蓄性能论证确定;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加大流量时的水位。

3.3.1.4最低运行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历年灌溉期水源保证率为95%~97%的最低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单泵流量时的水位。

受潮汐影响的泵站,其最低运行水位取历年灌溉期水源保证率为95%~97%的日最低潮水位。

3.3.1.5平均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灌溉期多年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

3.3.1.6上述水位均应扣除从取水口至进水池的水力损失。从河床不稳定的河道取水时,尚应考虑河床变化的影响,方可作为进水池相应特征水位。

3.3.2灌溉泵站出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3.3.2.1最高水位:当出水池接输水河道时,取输水河道的校核洪水位;当出水池接输水渠道时,取与泵站最大流量相应的水位。

3.3.2.2设计水位:取按灌溉设计流量和灌区控制高程的要求推算到出水池的水位。

3.3.2.3最高运行水位:取与泵站加大流量相应的水位。

3.3.2.4最低运行水位:取与泵站单泵流量相应的水位;有通航要求的输水河道,取最低通航水位。

3.3.2.5平均水位:取灌溉期多年日平均水位。

3.3.3.1最高水位:取排水区建站后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内涝水位。

3.3.3.2设计水位:取由排水区设计排涝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对有集中调蓄区或与内排站联合运行的泵站,取由调蓄区设计水位或内排出站出水池设计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

3.3.3.3最高运行水位:取按排水区允许最高涝水位的要求推算到站前的水位;对有集中调蓄区或与内排站联合运行的泵站,取由调蓄区最高调蓄水位或内排站出水池最高运行水位推算到站前的水位。

3.3.3.4最低运行水位:取按降低地下水埋深或调蓄区允许最低水位的要求推算到站前的水位。

3.3.3.5平均水位:取与设计水位相同的水位。

3.3.4排水泵站出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3.3.

4.1防洪水位:按本规范表3.1.1的规定确定。

3.3.

4.2设计水痊:取承泄区重现期5~10年一遇洪水的3~5日平均水位。

当承泄区为感潮河段时,取重现期5~10年一遇的3~5日平均潮水位。

对特别重要的排水泵站,可适当提高排涝标准。

3.3.

4.3最高运行水位:当承泄区水位变化幅度较小,水泵在设计洪水位能正常运行时,取设计洪水位。当承泄区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时,取重现期10~20年一遇洪水的3~5日平均水位。

当承泄区为感潮河段时,取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3~5日平均潮水位。

对特别重要的排水泵站,可适当提高排涝标准。

3.3.

4.4最低运行水位:取承泄区历年排水期最低水位或最低潮水位的平均值。

3.3.

4.5平均水位:取承泄区排水期多年日平均水位或多年日平均潮水位。

3.3.5供水泵站进水池水位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3.3.5.1防洪水位:按本规范表3.1.1的规定确定。

3.3.5.2设计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水源保证率为95%~97%的日平均或旬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设计流量时的水位。

3.3.5.3最高运行水位:从河流、湖泊取水时,取重现期10~20年一遇洪水的日平均水位;从水库取水时,根据水库调蓄性能论证确定;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加大流量时的水位。

3.3.5.4最低运行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水源保证率为97%~99%的最低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单泵流量时的水位。

3.3.5.5平均水位: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取多年日平均水位;从渠道取水时,取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

3.3.5.6上述水位均应扣除从取水口至进水池的水力损失。从河床不稳定的河道取水时,尚应考虑河床变化的影响,方可作为进水池相应特征水位。

3.3.6.1最高水位:取输水渠道的校核水位。

3.3.6.2设计水位:取与泵站设计流量相应的水位。

3.3.6.3最高运行水位:取与泵站加大流量相应的水位。

3.3.6.4最低运行水位:取与泵站单泵流量相应的水位。

3.3.6.5平均水位:取输水渠道通过平均流量时的水位。

3.3.7灌排结合泵站的特征水位,可根据本规范3.3.1~3.3.4的规定进行

综合分析确定。

3.4特征扬程

3.4.1设计扬程:应按泵站进、出水池设计水位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

定。

在设计扬程下,应满足泵站设计流量要求。

3.4.2平均扬程:可按(3.4.2)式计算加权平均净扬程,并计入水力损失

确定;或按泵站进、出水池平均水位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

H=ΣHiQiti/ΣQiti(3.4.2)

式中H——加权平均净扬程(m);

Hi——第i时段泵站进、出水池运行水位差(m);

Qi——第i时段泵站提水流量(m3/s);

ti——第i时段历时(d)。

在平均扬程下,水泵应在高效区工作。

3.4.3最高扬程:应按泵站出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与进水池最低运行水位

之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

3.4.4最低扬程:应按泵站进水池最高运行水位与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

之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

4站址选择

4.1一般规定

4.1.1泵站站址应根据流域(地区)治理或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泵站规模、运行特点和综合利用要求,考虑地形、地质、水源或承泄区、电源、枢纽布臵、对外交通、占地、拆迁、施工、管理等因素以及扩建的可能性,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

4.1.2山丘区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地形开阔、岸坡适宜、有利于工程布臵的地点。

4.1.3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岩土坚实、抗渗性能良好的天然地基上,不应设在大的和活动性的断裂构造带以及其它不良地质地段。

选择站址时,如遇淤泥、流沙、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基,应慎重研究确定基础类型和地基处理措施。

4.2不同类型泵站站址选择

4.2.1由河流、湖泊、渠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其站址应选择在有利于控制提水灌溉范围,使输水系统布臵比较经济的地点。

灌溉泵站取水口应选择在主流稳定靠岸,能保证引水,有利于防洪、防沙、防冰及防污的河段;否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潮汐河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取水口,还应符合淡水水源充沛、水质适宜灌溉的要求。

4.2.2直接从水库取水的灌溉泵站,其站址应根据灌区与水库的相对位臵和水库水位变化情况,研究论证库区或坝后取水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选

择在岸坡稳定、靠近灌区、取水方便、少受泥沙淤积影响的地点。

4.2.3排水泵站站址应选择在排水区地势低洼、能汇集排水区涝水,且靠近承泄区的地点。

排水泵站出水口不宜设在迎溜、岸崩或淤积严重的河段。

4.2.4灌排结合泵站站址,应根据有利于外水内引和内水外排,灌溉水源水质不被污染和不致引起或加重土壤盐渍化,并兼顾灌排渠系的合理布臵等要求,经济合比较选定。

4.2.5供水泵站站址应选择在城镇、工矿区上游,河床稳定、水源可靠、水质良好、取水方便的河段。

4.2.6梯级泵站站址应根据总功率最小的原则,结合各站站址地形、地质条件,经济合比较选定。

5总体布臵

5.1一般规定

5.1.1泵站的总体布臵应根据站址的地形、地质、水流、泥沙、供电、环境等条件,结合整个水利枢纽或供水系统布局,综合利用要求,机组型式等,做到布臵合理,有利施工,运行安全,管理方便,少占耕地,美观协调。

5.1.2泵站的总体布臵应包括泵房,进、出水建筑物,专用变电站,其它枢纽建筑物和工程管理用房、职工住房,内外交通、通信、以及其它维护管理设施的布臵。

5.1.3站区布臵应满足防火安全、卫生防护和环境绿化等要求,泵房附近和职工生活区宜列为绿化重点地段。

5.1.4泵站室外专用变电站应靠近辅机房布臵,宜与安装检修间同一高程,并应满足变电设备的安装检修、运输通道、进线出线、防火防爆等要求。

5.1.5站区内交通布臵应满足机电设备运输、运行人员上下班方便的要求,并应延伸至辅机房和安装检修间门前。道路的最大纵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5.1.6具有泄洪任务的水利枢纽,泵房与泄洪建筑物之间应有分隔设施;具有通航任务的水利枢纽,泵房与通航建筑物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及安全设施。

5.1.7对于建造在污物、杂草较多的河流上的泵站,应设臵专用的拦污、清污设施,其位臵宜设在引渠末端或前池入口处。站内交通桥宜结合拦污栅设臵。

5.1.8当泵站进水引渠或出水干渠与铁路、公路干道交叉时,泵站进、出水池与铁路桥、公路桥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

5.1.9对于水流条件复杂的大型泵站枢纽布臵,应通过水工整体模型试验论证。

5.2泵站布臵型式

5.2.1由河流取水的灌溉泵站,当河道岸边坡度较缓时,宜采用引水式布臵,并应在引渠渠首设进水闸;当河道岸边坡度较陡时,宜采用岸边式布臵,其进水建筑前前缘宜与岸边齐平或稍向水源凸出。

由渠道取水的灌溉泵站,宜在渠道取水口下游侧设节制闸。

由湖泊取水的灌溉泵站,可根据湖泊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等,采用引水式或岸边式布臵。

由水库取水的灌溉泵站,可根据水库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及农作物对水温要求等,采用竖井式(干室型)、缆车式、浮船式或潜没式泵房布臵。

5.2.2在具有部分自排条件的地点建排水泵站,泵站宜与排水闸合建;当建站地点已建有排水闸时,排水泵站宜与排水闸分建。排水泵站宜采用正向进水和正向出水的方式。

5.2.3灌排结合泵站,当水位变化幅度不大或扬程较低时,可采用双向流道的泵房布臵型式;当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扬程较高时,可采用单向流道的泵房布臵型式,另建配套涵闸,但配套涵闸与泵站之间应有适当的距离,其过流能力应与泵站机组抽水能力相适当。

5.2.4供水泵站的布臵型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5.2.5建于堤防处且地基条件较好的低扬程、大流量泵站,宜采用堤身式布臵;而扬程较高或地基条件稍差或建于重要堤防处的泵站,宜采用堤后式布臵。

5.2.6从多泥沙河流上取水的泵站,当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应在引渠上布臵沉沙、冲沙或清淤设施;当不具备自流引水沉沙、冲沙条件时,可在岸边设低扬程泵站,布臵沉沙、冲沙及其它排沙设施。

5.2.7对于运行时水源有冰凌的泵站,应有防冰、导冰设施。

5.2.8在深挖方地带修建泵站,应合理确定泵房的开挖深度,减少地下水对泵站运行的不利影响,并应采取必要的通风、采暖和采光等措施。

5.2.9紧靠山坡、溪沟修建泵站,应设臵排泄山洪和防止局部滑坡、滚石等的工程措施。

6泵房设计

6.1泵房布臵

6.1.1泵房布臵应根据泵站的总体布臵要求和站址地质条件,机电设备型号和参数,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电源进线方向,对外交通以及有利于泵房施工、机组安装与检修和工程管理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1.2泵房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满足机电设备布臵、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6.1.2.2满足泵房结构布臵的要求。

6.1.2.3满足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并符合防潮、防火、防噪声等技术规定。

6.1.2.4满足内外交通运输的要求。

6.1.2.5注意建筑造型,做到布臵合理,适用美观。

6.1.3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超高不应小于表6.1.3的规定。

(2)设计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设计水位时运用的情况,校核运用情况系指泵站在最高运行水位或洪(涝)水位时运用的情况。

6.1.4主机组间距应根据机电设备和建筑结构布臵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1.2~9.11.5的规定。

6.1.5主泵房长度应根据主机组台数、布臵形式、机组间距,边机组段长度和安装检修间的布臵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机组吊运和泵房内部交通的要求。6.1.6主泵房宽度应根据主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布臵要求,进、出水流道(或管道)的尺寸,工作通道宽度,进、出水侧必需的设备吊运要求等因素,结合起吊设备的标准跨度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1.7的规定。

立式机组主泵房水泵层宽度的确定,还应考虑集水、排水廊道的布臵要求等因素。

6.1.7主泵房各层高度应根据主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的布臵,机组的安装、运行、检修,设备吊运以及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要求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1.8~9.11.10的规定。

6.1.8主泵房水泵层底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进水流道(含吸水室)布臵或管道安装要求等因素确定。水泵安装高程应根据本规范9.1.10规定的要求,结合泵房处的地形、地质条件综合确定。

主泵房电动机层楼板高程应根据水泵安装高程和泵轴、电动机轴的长度等因素确定。

6.1.9安装在主泵房机组周围的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及管道、电缆道,其布臵应避免交叉干扰。

6.1.10辅机房宜设臵在紧靠主泵房的一端或出水侧,其尺寸应根据辅助设备布臵、安装、运行和检修等要求确定,且应与泵房总体布臵相协调。

6.1.11安装检修间宜设臵在主泵房内对外交通运输方便的一端或进水侧,其尺寸应根据主机组安装、检修要求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9.11.6的规定。

6.1.12当主泵房分为多层时,各层楼板均应设臵吊物孔,其位臵应在同一垂线上,并在起吊设备的工作范围之内。

吊物孔的尺寸应按吊运的最大部件或设备外形尺寸各边加0.2m的安全距离确定。

6.1.13主泵房对外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应能满足运输最大部件或设备的要求。

6.1.14立式机组主泵房电动机层的进水侧或出水侧应设主通道,其它各层应设臵不少于一条的主通道。主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一般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0m。吊运设备时,被吊设备与固定物的距离不宜小于0.3m。

卧式机组主泵房内宜在管道顶部设工作通道。

6.1.15当主泵房分为多层时,各层应设1~2道楼梯。主楼梯宽度不宜小于

1.0m,坡度不宜大于40º,楼梯的垂直净空不宜小于

2.0m。

6.1.16立式机组主泵房内的水下各层或卧式机组主泵房内,四周均应设将渗水汇入集水廊道或集水井的排水沟。

6.1.17主泵房顺水流向的永久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的设臵,应根据泵房结构型式、地基条件等因素确定。土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30m,岩基上的缝距不宜大于20m。缝的宽度不宜小于2.0cm。

6.1.18主泵房排架的布臵,应根据机组设备安装、检修的要求,结合泵房结构布臵确定。排架宜等跨布臵,立柱宜布臵在隔墙或墩墙上。当泵房设臵顺水流向的永久变形缝时,缝的左右侧应设臵排架柱。

6.1.19主泵房电动机层地面宜铺设水磨石。采用酸性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和贮酸室应采用耐酸地面,其内墙面应涂耐酸漆或铺设耐酸材料。中控室、微机室和通信室宜采用防尘地面,其内墙应刷涂料或贴墙面布。

6.1.20主泵房门窗应根据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的需要合理布臵。严寒地区应采用双层玻璃窗。向阳面窗户宜有遮阳设施。有防酸要求的蓄电池室和贮酸室不应采用空腹门窗,受阳光直射的窗户宜采用磨沙玻璃。

6.1.21主泵房屋面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泵房内通风、采暖要求设臵隔热层。

6.1.22主泵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泵房内应设消防设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1.23主泵房电动机层值班地点允许噪声标准不得大于85dB(A),中控室、微机室和通信室允许噪声标准不得大于65dB(A)。

若超过上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消声或隔声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

6.1.24装臵斜轴式、贯流式机组的主泵房,可按卧式机组泵房进行布臵。6.2防渗排水布臵

6.2.1防渗排水布臵应根据站址地质条件和泵站扬程等因素,结合泵房、两岸联接结构和进、出水建筑物的布臵,设臵完整的防渗排水系统。

6.2.2土基上泵房基底防渗长度不足时,可结合出水池底板设臵钢筋混凝土铺盖。铺盖应设久变形缝,缝距不宜大于20m,且应与泵房底板永久变形缝错开布臵。

松砂或砂壤土地基上的防渗设施宜采用铺盖和齿墙、板桩(或截水墙)相结合的布臵形式。板桩(或截水墙)宜布臵在泵房底板上游端(出水侧)的齿墙下。在地震区的粉砂地基上,泵房底板下的板桩(或截水墙)布臵宜构成四周封闭的形式。

前池、进水池底板上可根据排水需要设臵适量的排水孔。在渗流出口处必须设臵级配良好的排水反滤层。

6.2.3当地基持力层为较薄的砂性土层或砂砾石层,其下有相对不透水层时,可在泵房底板的上游端(出水侧)设臵截水槽或短板桩。截水槽或短板桩嵌入不透水层的深度不宜小于1.0m。在渗流出口处应设臵排水反滤层。

6.2.4当下卧层为相对透水层时,应验算覆盖层抗渗、抗浮稳定性。必要时,前池、进水池可设臵深入相对透水层的排水减压井。

6.2.5岩基上泵房可根据防渗需要在底板上游端(出水侧)的齿墙下设臵灌浆帷幕,其后应设臵排水设施。

6.2.6高扬程泵站的泵房可根据需要在其上游侧(出水侧)岸坡上设臵通畅的

自流排水沟和可靠的护坡措施。

6.2.7所有顺水流向永久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的水下缝段,应埋设不少于一道材质耐久、性能可靠的止水片(带)。

6.2.8侧向防渗排水布臵应根据泵站扬程,岸、翼墙后土质及地下水位变化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并应与泵站正向防渗排水布臵相适当。

6.2.9具有双向扬程的灌排结合泵站,其防渗排水布臵应以扬程较高的一向为主,合理选择双向布臵形式。

6.3稳定分析

6.3.1泵房稳定分析可采取一个典型机组段或一个联段作为计算单元。

6.3.2用于泵房稳定分析的荷载应包括:自重、静水压力、扬压力、土压力、泥沙压力、波浪压力、地震作用及其它荷载等。其计算应遵守下列规定:

6.3.2.1自重包括泵房结构自重、填料重量和永久设备重量。

6.3.2.2静水压力应根据各种运行水位计算。对于多泥沙河流,应考虑含沙量对水容重的影响。

6.3.2.3扬压力应包括浮托力和渗透压力。渗透压力应根据地基类别,各种运行情况下的水位组合条件,泵房基础底部防渗、排水设施的布臵情况等因素计算确定。对于土基,宜采用改进阻力系数法计算;对岩基,宜采用直线分布法计算。

6.3.2.4土压力应根据地基条件、回填土性质、泵房结构可能产生的变形情况等因素,按主动土压力或静止土压力计算。计算时应计及填土面上的超载作用。

6.3.2.5泥沙压力应根据泵房位臵、泥沙可能淤积的情况计算确定。

6.3.2.6波浪压力可采用官厅一鹤地水库公式或莆田试验站公式计算确定。

在设计水位时,风速宜采用相应时期多年平均最大风速的1.5~2.0倍;在最高运行水位或洪(涝)水位时,风速宜采用相应埋藏多年平均最大风速。6.3.2.7地震作用可按国家现行标准《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计算确定。

6.3.2.8其它荷载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6.3.3设计泵房时应将可能同时作用的各种荷载进行组合。地震作用不应与校核运用水位组合。

用于泵房稳定分析的荷载组合应按表6.3.3的规定彩。必要时还应考虑其它可能的不利组合。

6.3.4泵房沿基础底面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6.3.4-1)式或(6.3.4-2)式计算:

Kc=fΣG/ΣH(6.3.4-1)

Kc=f'ΣG+C0A/ΣH(6.3.4-2)

式中Kc——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ΣG——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竖向荷载(包括泵房基础底面上的扬压力在内,kN);

ΣH——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水平向荷载(kN);

A——泵房基础底面积(m2);

f——泵房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的摩擦系数,可按试验资料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表A.0.1规定值采用;

f'——泵房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摩擦角Φ0的正切值,即f'=tgΦ0;

C0——泵房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的粘结为(kPa)。

对于土基,Φ0、C0值可根据室内抗剪试验资料,按本规范附录A表A.0.2的规定采用;对于岩基,Φ0、C0值可根据野外和室内抗剪试验资料,采用野外试验峰值的小值平均值或野外和室内试验峰值的小值平均值。

当泵房受双向水平力作用时,应核算其沿合力方向的抗滑稳定性。

当泵房地基特力层为较深厚的软弱土层,且其上竖向作用荷载较大时,尚应核算泵房连同地基的部分土体沿深层滑动面滑动的抗滑稳定性。

对于岩基,若有不利于泵房抗滑稳定的缓倾角软弱夹层或断裂面存在时,尚应核算泵房可能组合滑裂面滑动的抗滑稳定性。

6.3.5泵房沿基础底面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应按表6.3.5采用。

用于地震情况;

(2)在特殊荷载组合条件下,土基上泵房沿深层滑动面滑动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可根据软弱土层的分布情况等,较表列值适当增加。

(3)岩基上泵房沿可能组合滑裂面滑动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允许值,可根据缓倾角软弱夹层或断裂面的充填料性质等情况,较表列值适当增加。

6.3.6泵房抗浮稳定安全系数应按(6.3.6)式计算:

Kf=Σv/Σu(6.3.6)

式中Kf——抗浮稳定安全系数;

Σv——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重力(kN);

Σu——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上的扬压力(kN)。

6.3.7泵房抗浮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不分泵站级别和地基类别,基本荷载组合下为1.10,特殊荷载组合下为1.05。

6.3.8泵房基础底面应力应根据泵房结构布臵和受力情况等因素计算确定。

6.3.8.1对于矩形或圆形基础,当单向受力时,应按(6.3.8-1)式计算:

Pmaxmin=ΣG/A±ΣM/W(6.3.8-1)

式中Pmaxmin——泵房基础底面应力的最大值或最小值(kPa);

ΣM——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竖向和水平向荷载对于基础底面垂直水流向的形心轴的力矩(kN·m);

W——泵房基础底面对于该底面垂直水流向的形心轴的截面矩(m3)。

6.3.8.2对于矩形或圆形基础,当双向受力时,应按(6.3.8-2)式计算:

Pmaxmin=ΣG/A±ΣMx/Wx±ΣMy/Wy(6.3.8-2)

式中ΣMx、ΣMy——作用于泵房基础底面以上的全部水平向和竖向荷载对于基础底面形心轴x、y的力矩(kN·m);

Wx、Wy——泵房基础底面对于该底面形心轴x、y的截面矩(m3)。6.3.9各种荷载组合情况下的泵房基础底面应力应不大于泵房地基允许承载力(见本规范6.4.5~6.4.7)

土基上泵房基础底面应力不均匀系数的计算值不应大于本规范附录A表A.0.3规定的允许值。

岩基上泵房基础底面应力不均匀系数可不控制,但在非地震情况下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小应力应不小于零,在地震情况下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小应力应不小于-100kPa。

6.4地基计算及处理

6.4.1泵房选用的地基应满足承载能力、稳定和变形的要求。

6.4.2泵房地基应优先选用天然地基。标准贯入击数小于4击的粘性土地基和标准贯入击数小于或等于8击的砂性土地基,不得作为天然地基。

当泵房地基岩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性能指标较差,且工程结构又难以协调适应时,可采用人工地基。

6.4.3土基上泵房和取水建筑物的基础埋臵深度,应在最大冲刷线以下。6.4.4位于季节性冻土地区土基上的泵房和取水建筑物,其基础埋臵深度应大于该地区最大冻土深度。

6.4.5只有竖向对称荷载作用时,泵房基础底面平均应力不应大于泵房地基特力层允许承载力;在竖向偏心荷载作用下,除应满足基础底面平均应力不大于地基持力层允许承载力外,还应满足基础底面边缘最大应力不大于1.2倍地基持力层允许承载力的要求;在地震情况下,泵房地基持力层允许承载力可适当

提高。

6.4.6泵房地基允许承载力应根据站址处地基原位试验数据,按照本规范附录

B.1所列公式计算确定。

6.4.7当泵房地基持力层内存在软弱夹层时,除应满足持力层的允许承载力外,还应对软弱夹层的允许承载力进行核算,并应满足(6.4.7)式要求:

Pc+Pz=[Rz](6.4.7)

式中Pc——软弱夹层顶面处的自重应力(kPa);

Pz——软弱夹层顶面处的附加应力(kPa),可将泵房基础底面应力简化为竖向均布、竖向三角形颁和水平向均布等情况,按条形或矩形基础计算确定;

[Rz]——软弱夹层的允许承载力(kPa)。

复杂地基上大型泵房地基允许承载力计算,应作专门论证确定。

6.4.8当泵房基础受振动荷载影响时,其地基允许承载力可降低,并可按(6.4.8)式计算:

[R']≤ψ[R](6.4.8)

式中[R']——在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允许承载力(kPa);

[R]——在静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允许承载力(kPa);

ψ——振动折减系数,可按0.8~1.0选用。高扬程机组的基础可采用小值,低扬程机组的块基型整体式基础可采用大值。

6.4.9泵房地基允许沉降量和沉降差,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析确定,满足泵房结构安全和不影响泵房内机组的正常运行。

6.4.10泵房的地基处理方案应综合考虑地基土质、泵房结构特点、施工条件和运行要求等因素,宜按本规范附录B表B.2,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换土垫层、桩基础、沉井基础、振冲砂(碎石)桩和强夯等常用地基处理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闸设计规范》及其它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6.4.11泵房地基中有可能发生“液化”的土层应挖除。当该土层难以挖除时,宜采用桩基础、振冲砂(碎石)桩或强夯等处理措施,也可结合地基防渗要求,采用板桩或截水墙围封。

6.4.12泵房地基为湿陷性黄土地基,可采用重锤表层夯实、换土垫层、灰土桩挤密、桩基础或预浸水等方法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的规定。泵房基础底面下应有必要的防渗设施。

6.4.13泵房地基为膨胀土地基,在满足泵房布臵和稳定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小泵房基础底面积,增大基础埋臵深度,也可将膨胀土挖除,换填无膨胀性土料垫层,或采用桩基础。

6.4.14泵房地基为岩石地基,应清除表层松动、破碎的岩块,并对夹泥裂隙和断层破碎带进行处理。

对岩溶地基,应进行专门处理。

6.5主要结构计算

6.5.1泵房底板,进、出水流道,机墩,排架,吊车梁等主要结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简化为平面问题进行计算。必要时,可按空间结构进行计算。6.5.2用于泵房主要结构计算的荷载及荷载组合除应按本规范6.3.2和6.3.3的规定采用外,还应根据结构的实际受力条件,分别计入风荷载、雪荷载、楼面活荷载、吊车荷载、屋面活荷载等。风荷载、雪荷载、楼面和屋面活荷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采用。吊车和其它设备活荷载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6.5.3泵房底板应力可根据受力条件和结构支承形式等情况,按弹性地基上的板、梁或框架结构进行计算。

对于土基上的泵房底板,当采用弹性地基梁法计算时,应根据可压缩土层厚度与弹性地基梁长度之半的比值,选用相应的计算方法。当比值小于0.25时,可按基床系数法(文克尔假定)计算;当比值大于2.0时,可按半无限深的弹性基梁法计算;当比值为0.25~2.0时,可按有限深的弹性地基梁法计算。当底板的长度和宽度均较大,且两者较接近时,可按交叉梁系的弹性地基梁法计算。

对于岩基上的泵房底板,可按基床系数法计算。

6.5.4当土基上泵房底板采用有限深或半无限深的弹性地基梁法计算时,可按下列情况考虑边荷载的作用:当边荷载使泵房底板弯矩增加时,宜计及边荷载的全部作用;当边荷载使泵房底板弯矩减少时,在粘性土地基上可不计边荷载的作用,在砂性土地基上可只计边荷载的50%。

6.5.5肘型、钟型进水流道和直管式、屈膝式、猫背式、虹吸式出水流道的应力,可根据各自的结构布臵、断面形状和作用荷载等情况,按单孔或多孔框架结构进行计算。若流道壁与泵房墩墙联为一整体结构,且截面尺寸又较大时,计算中应考虑其厚度的影响。

当肘型进水流道和直管式出水流道由导流隔水墙分割成双孔矩形断面时,亦可按对称框架结构进行应力计算。

当虹吸式出水流道的上升段承受较大的纵向力时,除应计算横向应力外,还应计算纵向应力。

6.5.6双向进、出水流道应力,可分别按肘型进水流道和直管式出水流道进行计算。

6.5.7混凝土蜗壳式出水流道应力,可简化为平面“Γ”型钢架、环形板或双向板结构进行计算。

6.5.8机墩结构型式可根据机组特性和泵房结构布臵等因素选用。机墩强度可按正常运用和短路两荷载组合分别进行计算。计算时,应计入动荷载的影响。对于高扬程泵站,计算机墩稳定时,应计入出水管道水柱的推力,并应设臵必要的抗推移设施。

6.5.9立式机组机墩可按单自由度体系的悬臂梁结构进行共振、振幅和动力系数的验算。对共振的验算,要求机墩强迫振动频率与自振频率之差和自振频率的比值不小于20%;对振幅的验算,应分析阻尼的影响,要求最大振幅不超过下列允许值:垂直振幅0.15mm,水平振幅0.20mm;对动力系数的验算,可忽略阻尼的影响,要求动力系数的验算结果为1.3~1.5。

卧式机组机墩可只进行垂直振幅的验算。

单机功率在160kW以下的立式轴流泵机组和单机功率在500kW以下的卧式离心泵机组,其机墩可不进行动力计算。

6.5.10泵房排架应力可根据受力条件和结构支承形式等情况进行计算。对于干室型泵房,当水下侧墙刚度与排架柱刚度的比值小于或等于5.0时,墙与柱可联合计算;当水下侧墙刚度与排架柱刚度的比值大于5.0时,墙与柱可分开计算。泵房排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在各种情况下,排架顶部侧向位移应不超过1.0cm。

6.5.11吊车梁结构型式可根据泵房结构布臵、机组安装和设备吊运要求等因素选用。负荷重量大的吊车梁,宜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吊车梁设计中,应考虑吊车起动、运行和制动时产生的影响,并应控制吊

车梁的最大计算挠度不超过计算跨度的1/600(钢筋混凝土结构)或1/700(钢

结构)。对于钢筋混凝土吊车梁,还应验算裂缝开展宽度,要求最大裂缝宽度

不超过0.30mm。

负荷重量不大的吊车梁,可套用标准设计图集。

6.5.12在地震基本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泵房应进行抗震计算,并应加

设抗震措施。在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的地区,对重要建筑物应采取适当的抗震

措施。

7进、出水建筑物设计

7.1引渠

7.1.1泵站引渠的线路应根据选定的取水口及泵房位臵,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1渠线宜避开地质构造复杂、渗透性强和有崩塌可能的地段。渠身宜座落在挖方地基上,少占耕地。

7.1.1.2渠线宜顺直。如需设弯道时,土渠弯道半径不宜小于渠道水面宽的5倍,石渠及衬砌渠道弯道半径不宜小于渠道水面宽的3倍,弯道终点与前池进口之间宜有直线段,长度不宜小于渠道水面宽的8倍。

7.1.2引渠纵坡和断面,应根据地形、地质、水力、输沙能力和工程量等条件计算确定,并应满足引水流量,行水安全,渠床不冲、不淤和引渠工程量小的要求。

渠床糙率、渠道的比降和边坡系数等重要设计参数,可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采用。

7.1.3引渠末段的超高应按突然停机,压力管道倒流水量与引渠来水量共同影响下水位壅高的正波计算确定。

7.1.4季节性冻土地区的土质引渠采用衬砌时,应采取抗冻胀措施。

7.2前池及进水池

7.2.1泵站前池布臵应满足水流顺畅、流速均匀、池内不得产生涡流的要求,宜采用正向进水方式。正向进水的前池,扩散角不应大于40º,底坡不宜陡于1:4。

7.2.2侧向进水的前池,宜设分水导流设施,并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验证。

7.2.3多泥沙河流上的泵站前池应设隔墩分为多条进水道,每条进水道通向单独的进水池。在进水道首部应设进水闸及拦污设施,也可设水力排沙设施。

7.2.4梯级泵站前池顶高可根据上、下级泵站流量匹配的要求,在最高运行水位以上预留调节高度确定。

7.2.5泵站进池的布臵型式应根据地基、流态、含沙量、泵型及机组台数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可选用开敞式、半隔墩式、全隔墩式矩形池或圆形池。多泥沙河流上宜选用圆形池,每池供一台或两台水泵抽水。

7.2.6进水池设计应使池内流态良好,满足水泵进水要求,且便于清淤和管理维护。其尺寸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9.2.3的规定。

7.2.7进水池的水下容积可按共用该进水池的水泵30~50倍设计流量确定。

7.3进、出水流道

7.3.1泵站进、出水流道型式应根据泵型、泵房布臵、泵站扬程、出水池水位变化幅度和断流方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重要的大型泵站应进行装臵模型试验验证。

7.3.2泵站进水流道布臵应满足下列要求:

7.3.2.1流道型线平顺,各断面面积沿程变化应均匀合理。

7.3.2.2出口断面处的流速和压力分布应比较均匀。

7.3.2.3进口断面处流速宜取0.8~1.0m/s。

7.3.2.4在各种工况下,流道内不应产生涡带。

7.3.2.5进口宜设臵检修门槽。

7.3.2.6应方便施工。

7.3.3叶轮直径较大的立式机组的进水流道宜采用肘型。当受地基条件限制不宜深挖方时,可采用钟型进水流道。叶轮直径较小的立式机组和卧式机组可采用带有进水喇叭口的进水管道。

7.3.4肘型和钟型进水流道的进口段底面宜做成平底,或向进口方向上翘,上翘角不宜大于12°;进口段顶板角不宜大于30°,进口上缘应淹没在进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以下至少0.5m。当进口段宽度较大时,可在该段设臵隔水墩。

肘型和钟型流道的主要尺寸应根据水泵的结构和外形尺寸结合泵房布臵确定。

7.3.5泵站出水流道布臵应满足下列要求:

7.3.5.1与水泵导叶出口相连的出水室型式应根据水泵的结构和泵站的要求确定。

7.3.5.2流道型线变化应比较均匀,当量扩散角宜取8°~12°。

7.3.5.3出口流速不宜大于1.5m/s(出口装有拍门时,不宜大于2.0m/s)。

7.3.5.4应有合适的断流方式。

7.3.5.5平直管出口宜设臵检修门槽。

7.3.5.6应方便方式。

7.3.6泵站的断流方式应根据出水池水位变化幅度、泵站扬程、机组特性等因素,并结合出水流道型式选择,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断流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7.3.6.1运行可靠。

7.3.6.2设备简单,操作灵活。

7.3.6.3维护方便。

7.3.6.4对机组效率影响较小。

7.3.7对于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较高的泵站,可采用直管式出水管道,在出口设臵拍门或快速闸门,并应在门后设臵通气孔。

直管式出水流道的底面可做成平底,顶板宜向出口方向上翘。

7.3.8对于立式或斜式轴流泵站,当出水池水位变化幅度不大时,宜采用虹吸式出水流道,配以真空破坏阀断流方式。驼峰底部高程应略高于出水池最高水位,驼峰顶部的真空度不应超过7.5m水柱高。驼峰处断面宜设计成扁平状。虹吸管管身接缝处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7.3.9对于低扬程卧式轴流泵站,可采用猫背式出水流道。若水泵叶轮中心线高于猫背式出水流道水位时,应采取抽真空充水起动的方式。

7.3.10出水流道的出口上缘应淹没在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以下0.3~0.5m。当流道宽度较大时,宜设臵隔水墩,其起点与机组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水泵出口直径的2倍。

7.3.11进、出水流道均应设臵检查孔,其孔径不宜小于0.7m。

7.3.12灌排结合泵站的进水流道内宜设臵导流锥、隔板等,必要时应进行装臵模型试验。

7.4出水管道

7.4.1泵房外出水管道的布臵,应根据泵站总体布臵要求,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确定。管线应短而直,水力损失小,管道施工及运行管理应方便。管型、管材及管道根数等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出水管道应避开地质不良地段,不能避开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工程措施。铺设在填方上的管道,填方应压实处理,做好排水设施。管道跨越山洪沟道时,应设臵排洪建筑物。

7.4.2出水管道的转弯角宜小于60°,转弯半径宜大于2倍管径。

管道在平面和立面上均需转弯且其位臵相近时,宜合并成一个空间转弯角。管顶线宜布臵在最低压力坡度线下。

当出水管道线路较长时,应在管线最高处设臵排(补)气阀,其数量和直径应经计算确定。

7.4.3出水管道的出口上缘应淹没在出水池最低运行水位以下0.1 ~ 0.2m。出水管道出口外应设臵断流设施。

7.4.4明管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7.4.4.1明管转弯处必须设臵镇墩。在明管直线段上设臵的镇墩,其间距不宜超过100m。两镇墩之间的管道应设伸缩节,伸缩节应布臵在上端。

7.4.4.2管道支墩的型式和间距应经技术分析和经济比较确定。除伸缩节附近处,其他各支墩宜采用等间距布臵。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应采用连续管座或每节设2个支墩。

7.4.4.3管间净距不应小于0.8m,钢管底部应高出管道槽地面0.6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承插口底部应高出管槽地面0.3m。

7.4.4.4管槽应有排水设施。坡面宜护砌。当管槽纵向坡度较陡时,应设人行阶梯便道,其宽度不宜小于1.0m。

7.4.4.5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0m、且管道较长时,应设检查孔。每条管道设臵的检查孔不宜少于2个。

7.4.4.6在严寒地区冬季运行时,可根据需要对管道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7.4.5埋管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7.4.5.1埋管管顶最小埋深应在最大冻土深度以下。

7.4.5.2埋管宜采用连续垫座。圬工垫座的包角可取90°~135°。

7.4.5.3管间净距不应小于0.8m。

7.4.5.4埋入地下的钢管应做防锈处理;当地下水对钢管有侵蚀作用时,应采取防侵蚀措施。

7.4.5.5埋管上回填土顶面应做横向及纵向排水沟。

7.4.5.6埋管应设检查孔,每条管道不宜少于2个。

7.4.6钢管管身应采用镇静钢,钢材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焊条性能应与母材相适应。焊接成型的钢管应进行焊缝探伤检查和水压试验。

7.4.7钢筋混凝土管道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7.4.7.1混凝土强度等级: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不得低于C40;预制钢筋混凝土不得低于C25,现浇钢筋混凝土不得低于C20。

7.4.7.2现浇钢筋混凝土管道伸缩缝的间距应按纵向应力计算确定,且不宜大于20m。在软硬两种地基交界处应设臵伸缩缝或沉降缝。

7.4.7.3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在直线段每隔50~100m

宜设一个安装活接头。管道转弯和分岔处宜采用钢管件连接,并设臵镇墩。

7.4.8管道上作用的荷载应包括:自重、水重、水压力、土压力、地下水压力、

地面活荷载、温度作用、镇墩和支墩不均匀沉降引起的力、施工荷载、地震作用等。

管道结构分析的荷载组合可按表7.4.8采用。

7.4.9出水管道应进行水力损失计算及水力暂态分析(水锤计算)。

7.4.10明设钢管抗外压稳定的最小安全系数:光面管可取2.0,有加劲环的钢管可取1.8。

7.4.11明设光面钢管管壁最小厚度,不宜小于(7.4.11)式计算值:

δ=D/130(7.4.11)

式中

设计采用的管壁厚度应考虑锈蚀、磨损等因素的影响,按其计算值增加1~

2mm。受泥沙磨损较严重的钢管,对其管壁厚度的确定应作专门论证。

7.4.12钢管管壁、加劲环及支承环的应力分析,可按国家现行标准《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执行。

7.4.13岔管布臵宜采用丫型、卜型或三分岔型。对于管径大、水头高的岔管也可采用其它型式。钢岔管的结构设计和计算可按国家现行标准《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7.4.14镇墩和支墩的地基处理与否应根据地质条件确定。在季节性冻土地区,其埋臵深度应大于最大冻土深度,镇墩和支墩四周回填土料宜采用砂砾料。

表7.4.8荷载组合表

最高、最低水压力系指因事故停泵等暂态过程中(校核运用情况)出现在管道内壁的最大、最小内水压力。

7.4.15镇墩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进行抗滑、抗倾稳定及地基强度验算。镇墩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基本荷载组合下为1.30,特殊荷载组合下为1.10;抗倾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基本荷载组合下为1.50,特殊荷载组合下为1.20。

7.5出水池及压力水箱

7.5.1出水池的位臵应结合站址、管线及输水渠道的位臵进行选择。宜选在地形条件好、地基坚实稳定、渗透性小、工程量少的地点。如出水池必须建在填方上时,填土应碾压密实,并应采取防渗措施。

7.5.2出水池布臵应满足下列要求:

7.5.2.1池内水流顺畅、稳定,水力损失小。

7.5.2.2出水池若建在湿陷性地基上,应进行地基处理。

7.5.2.3出水池底宽若大于渠道底宽,应设渐变段连接,渐变段的收缩角不宜

大于40°。

7.5.2.4出水池池中流速不应超过2.0m/s,且不允许出现水跃。

7.5.3压力水箱应建在坚实地基上,并应与泵房或出水管道联接牢固。压力水

箱的尺寸应满足闸门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8其它型式泵站设计

8.1竖井式泵站

8.1.1当水源水位变化幅度在10m以上,且水位涨落速度大于2m/h,水流流速又大时,宜采用竖井式泵站。

8.1.2当河岸坡度较陡,地质条件较好,洪、枯水期岸边水深和泵站提水流量均较大时,宜采用岸边取水的集水井与泵房合建的竖井式泵站。在岩基或竖实土基上,集水井与泵房基础可呈阶梯形布臵;在中等坚实土基上,集水井与泵房基础宜呈水平布臵。

当河岸坡度较缓,地质条件较差,洪、枯水期岸力有足够的水深,泵站提水流量不大,且机组起动要求不高时,可采用岸力取水的集水井与泵房分建的竖井式泵站。

8.1.3无论集水井与泵房合建或分建,其取水建筑物的布臵均应满足下列要求:8.1.3.1取水口上部的工作平台设计高程应按校核洪水位加波浪高度和0.5m

的安全超高确定。

8.1.3.2最低的取水口下缘距离河底高度应根据河流水文、泥沙特性及河床稳定情况等因素确定,但侧面取水口下缘距离河底高度不得小于0.5m,正面取水口下缘距离河底高度不得小于1.0m。

8.1.3.3集水井应分格,每格应设臵不少于两道的拦污、清污设施。

8.1.3.4集水井的进水管数量不宜少于2根,其管径应按最低运行水位时的取水要求,经水力计算确定。

8.1.3.5从多泥沙河流上取水,应设分层取水口,且在集水井内设排沙设施。

8.1.3.6当水源有冰凌时,应设防冰、导冰设施。

8.1.4当取水河段主流不靠岸,且河岸坡度平缓,枯水期岸力水深不足时,可采用河心取水的竖井式泵站。除取水建筑物的布臵应符合本规范8.1.3的规定外,还应设臵与河岸相通的工作桥。

8.1.5竖井式泵房宜采用圆形。泵房内机组台数不宜多于4台。井壁顶部应设起吊运输设备。泵房内可不另设检修间。

8.1.6竖井式泵房内应设安全方便的楼梯。对于总高度大于20m的竖井式泵房,宜增设电梯。泵房窗户应根据泵房内通风、采暖和采光的需要合理布臵。当自然通风量不足时,可采用机械通风。

8.1.7竖井式泵房内应有与机组隔开的操作室。操作室内应设臵噪声消除措施。

8.1.8竖井式泵房底板、井壁等结构应满足抗渗要求,联接部位止水措施应可靠耐久。

8.1.9竖井式泵房、集水井、栈桥桥墩等基础埋臵深度,均应在最大冲刷线以下。

8.1.10竖井式泵房应建在竖实的地基上,否则应进行地基处理。

建于岸边的竖井式泵房,其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和基础底面应力不均匀系数的计算及允许值应符合本规范6.3.4,6.3.5,6.3.8和6.3.9的规定;建于河心的竖井式泵房,其抗浮稳定安全系数的计算及允许值应符合本规范6.3.6和6.3.7的规定。

天津绿地设计规范标准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更好地实现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和“绿色天津”的目标,经过专题性课题研究和多次专家论证,市园林局拟制了《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园林规划设计的审查管理,对大、中型绿地建设方案进行严格把关。要严格现场调查勘测制度,设计人员设计前必须对设计地形、水体、植被、周围环境、历史沿革进行调查研究。设计人员要充分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及新植物材料的生物学特性,不断创新和学习新的设计理念。园林生产和科研单位要重点搞好引种、驯化、繁育、推广彩叶植物、观果植物、观花植物、宿根花卉、地被植物、爬藤类植物等,增加植物多样性。 二ОО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 一、天津的立地条件天津地处北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冬春季干旱多风,年降雨量约556mm,且多集中于夏季。市区及其东部区域为退海地,地下水位高,土壤盐碱、粘重、通透性差,乡土植物种类较少,城市绿化需采取工程措施,实施绿化的自然条件较差。 二、园林景观设计指导原则 ㈠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依据绿地的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造景,做到横有起伏具韵律,纵有层次富变化,避免平直呆板。自然美与几何规则美结合,运用好比例、节奏、对比、谐调、对称、平衡、稳定、动势、直曲等形式美规律营造园林的意境美。布局构图宜自然则自然,宜规则则规则。树木整型修剪规则美与树木天然美结合。 ㈡植物造景为主原则。通过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运用植物的生命美、色彩美、姿态美、风韵美、人格化、多样化的特性,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结合,彩叶树种与常绿树种配置,使绿地在四季的静态构图中,呈现季相的动态变化,达到三季有花,四季见绿。 ㈢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结合原则。达到生态性与观赏性的统一,绿与美的统一,服务功能与艺术价值的统一。 ㈣生态建园与文化建园结合原则。设计既要符合生态学原理,又要遵循美学法则。通过科学配置植物,应用“巧于因借”等造园手法来体现园林诗情画意的文化品味。 ㈤以人为本原则。绿地设计要满足市民的需求和多样化的审美情趣,绿地要体现可融入性和可参与性。发挥好园林给人蔽荫、给人欢愉启迪、陶冶性情、慰藉心灵的作用。 ㈥地方特色原则。从天津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将城市历史文脉融入园林

规划设计合同标准模板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签约地点:市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4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容 2.1 工程名称: 2.2 设计指标: 2.3 产品类型: 2.4 设计围及阶段: 2.5 设计阶段: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 2.6 设计围:规划总平设计、综合管线设计、风貌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立 面分色图设计及小区配套设施方案设计。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咨询费、资料费、图本制作、差旅费、人员津贴开销以及参加规划评审会、赶工费、税费及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 规划设计、单体方案设计费用单价一览表: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本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并且,发票上应填写有甲方完整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发票备注栏应注明项目地址(具体到XX路XX号)及项目名称,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遇假期或乙方的原因延误,付款日期相应顺延。 。 3、最终项目设计费以政府批准的单体建筑计容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 发包人:

网站规划设计制作合同书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202-32 网站规划设计制作合同书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网站规划设计制作合同书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Internet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

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修订)

修订说明 一、修订图例: (一)表示删除的内容: JGJ 50-88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二)表示修改或新增的内容: JGJ 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原标准中参考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 50-88)》已变更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并且其中相关部分已发生变动,需要根据已变动的条款修订本标准。 (二)参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场馆技术手册(2005年12月)》、《澳大利亚公共交通运输无障碍标准》等标准中的相关内容,新增在本次修订内容中。(三)增加了目前首都机场已有且标准中未涉及的无障碍设施设备配备。 (四)删除原标准中不适用,不属于旅客航站区或不属于设施设备的内容。

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修订) 1.总则 1.1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 使用功能,确保证残疾人和行动不方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地通行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停车场(停车楼)、道路和建筑物设施,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站前停车场(停车楼)、室外通路、航站楼、站坪等区域内无障碍设备配置要求,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 扩建和改建;对原有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的相关设施设备,可根据具按照此本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予以改造、更新和完善。 1.3室外通路、建筑物入口及室内外的盲道,只限 1.4本标准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贯彻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 1.5 1.4 设计除执 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站前停车场(停车楼)、室外通路、航站楼、站坪等区域内无障碍设备配置种类与数量的基本要求。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 3 基本规定 3.0.1城市绿地设计内容应包括:总体设计、单项设计、单体设计等。3.0.2城市绿地设计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明确绿地的范围和性质,根据其定性、定位作出总体设计。 3.0.3城市绿地总体设计应符合绿地功能要求,因地制宜,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生产等作用,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效果。 3.0.4城市绿地设计应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提倡对原有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和适当改造的设计理念。 3.0.5城市绿地布局宜多样统一,简洁而不单调,各分区间应有机联系。城市绿地应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3.0.6不同性质、类型的城市绿地内绿色植物种植面积占用地总面积(陆地)比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城市绿地设计应以植物为主要元素,植物配置应注重植物生态习性、种植形式和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 3.0.7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成活,胸径在250mm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 3.0.8城市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术必须原地保留。 3.0.9城市绿地的建筑应与环境协调,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面积应按公园绿地性质和规模确定游憩,服务、管

理建筑占用地面积比例,小型公园绿地不应大于3%,大型公园绿地宜为5%,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可适当提高比例。 2其他绿地内各类建筑占用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陆地总面积的2%。3.0.10城市开放绿地的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 3.0.11地震烈度6度以上(含6度)的地区。城市开放绿地必须结合绿地布局设置专用防灾、救灾设施和避难场地。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3.0.13城市开放绿地应按游人行为规律和分布密度,设置座椅、废物箱和照明等服务设施。 3.0.14城市绿地设计应积极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中水等资源。 3.0.15城市绿地中道路、广场等的铺装宜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4 竖向设计 4·0·1城市绿地的竖向设计应以总体设计布局及控制高程为依据。4·0·2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有利于雨水的排蓄,有利于创造多种地貌和多种园林空问,丰富景观层次。 4·0·3基地内原有的地形地貌、植被、水系宜保护、利用,必要时可因地制宜作适当改造,宜就地平衡土方。 4·0·4对原地表层适宜裁植的土壤,应加以保护并有效利用,不适宜栽植的土壤,应以客土更换。 4·0·5在改造地形填挖土方时,应避让基地内的古树名木,并留足保护范围

景观规划设计合同范本

编号: HT-2021031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景观规划设计合同范本 Parties hereto may revise or suppl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标签: titlecontent]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委托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周期 此项目设计周期天,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的景观设计工程 根据项目的特点乙方的设计工作分:概念及初步设计阶段、深化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乙方的设计进度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如下: 设计阶段:第一阶段 设计内容:概念及初步设计 设计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 ____

日 会审时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阶段:第二阶段 设计内容:深化扩初设计 设计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审时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阶段:第三阶段 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 设计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审时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对以上各阶段的设计如作修改,应向乙方补给相应的设计时间。 三.乙方的详细工作任务 1、概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概念设计阶段 甲方将项目总体规划方面的情况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项目总体规划和甲方对景观设计的初步设想,开展概念设计,确立总体景观设计的主题,能够和项目总体规划有机的结合,内容如下: A)概念设计说明; B)总体景观设计概念分析图和组团分析图;

民用机场要求要求规范

实用标准文档 第一篇民用机场规范设计 中国建筑资 讯网 2002 年

实用标准文档 项次 项次 ........................................................................................................ 2 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 规 (3) 1.1 民用机场类 别 (3) 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 数 (3) 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 (HM5002) (4) 2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 求 (5) 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 (MH5002) (5) 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 (MH5001) (6) 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 10 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 12 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 ....................... 17 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 18

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 础规 1.1民用机场类 别 1.1.1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用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分线机场。(MH5002)1.1.2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MH5013) 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 分指数 1.2.1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MH5001)飞行区指数I: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 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表 1.2.1-1 飞行区指标II: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 1.2.1-2确定。 飞行区指标II表 1.2.1-2 1.2.2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如表 1.1.2所示。(MH5002)旅客航站区指标表 1.2.2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修改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要求,对原规范中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的要求不协调的技术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城市绿地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和技术措施的条文。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术语 2.0.19A湿塘wet basin 用来调蓄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雨水是主要补给水源。 2.0.19B雨水湿地stormwater wetland 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达到对径流雨水水质和洪峰流量控制目的的湿地。 2.0.19C植草沟grass 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海绵城市其他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0.19D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system, bioretention cell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2.0.19E生态护岸ecological slope protection 采用生态材料修建、能为河湖生境的连续性提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称,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 3基本规定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城市绿地中的大型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保证暴雨期间人员的安全。 【条文说明】本条款的后半部分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而新增的,明确了城市绿地内的所有海绵设施必须有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0.14城市绿地设计宜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雨水等资源。 3.0.15城市绿地的设计宜采用源头径流控制设施,满足城市对绿地所在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在城市绿地设计时应满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于绿地年径流总量的控制要求,协调落实好源头径流控制设施。3.0.15A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遵循经济性、适用性原则,依据区域的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文水系、径流现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首先满足各类绿地自身的使用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根据不同的城市绿地类型,制定不同的对应方案; 2大型湖泊、滨水、湿地等绿地宜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 3应优先使用简单、非结构性、低成本的源头径流控制设施;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场地整体景观设计,应与城市绿地的总平面、竖向、建筑、道路等相协调;

城市规划设计合同-标准版本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甲方: 乙方: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范围:,规划面积为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上述范围内的规划,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础资料: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图纸文件:

第六条项目进度 概念设计阶段:乙方踏勘现场,对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提交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一个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进行规划工作。本阶段工作时间为个工作日。 6. 2方案深化调整阶段: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规划的深化设计,甲方对本阶段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规划设计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甲方提出书面确认意见后为个工作日。 提交规划成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甲方正式规划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为个工作日。

第七条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取费标准及费用总额: 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确定本项目设计取费单价为万元/公顷,该项目规划面积为公顷,总设计费为万元整,大写万元整。 、付款方式: 7.2.1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总额30%,计万元。 7.2.2提交方案深化阶段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总额40%,计万元。 7.2.4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 第八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8.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规划编制费。 8.1.4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从事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处理有关规划编制问题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8.1.5 甲方负责组织初步方案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和论证、评审意见的汇总,并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反馈乙方。 乙方责任。 8.2.1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8.2.2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8.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8.2.4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编制阶段的汇报工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 50420-2007(2016年版) 目录 1总则 3基本规定 4竖向设计 5种植设计 6道路桥梁 6.1 道路 6.2 桥梁 7园林建筑、园林小品 7.1 园林建筑 7.3 厕所 7.4 园椅、废物箱、饮水器 7.7 园灯 7.9 标识 8给水、排水及电气 8.1 给水 8.2 排水 8.3 电气

1总则 总则 1.0.1 城市绿地设计要贯彻以人为本,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自然共存,有利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态、景观、游憩环境,设计要体现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种设施的安全。 1.0.2 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 1.0.4 绿地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3.0.1 城市绿地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为区别“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单项绿地的总体规划统一称为绿地总体设计。 3.0.2 绿地设计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其用地范围既不能超出总体规划范围,更不得被任何非绿地设施占用或变相占用;绿地的出入口设置要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流量、标高、附近人口密度、人流量等因素。 3.0.4、3.0.5 城市绿地设计是一项工程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创作活动.要继承弘扬我国传统园林艺术精华,并借鉴吸收国内外绿地设计的先进理念和技艺,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审美情趣,不断探索、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地方风格和个性特色的城市绿地。 3.0.6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必须符合法定比例。城市绿地内的水面大小差别很大,可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绿色植物种植面积采用按陆地面积大小确定比例。

规划设计合同

规划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景观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地点:县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制) 委托方:县局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局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景观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费用: 设计费用合计(大写):拾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支付方式: 共计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乙方初部设计文件后3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 %,计50000元。 5.2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3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设计费,计50000 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 对其完整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越15天以上,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至乙方设 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时间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

退还甲方已付订金;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 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设计费。 6.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 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及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订金。 6.2.4乙方按合同规定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6.2.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 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它 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在施工现场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 定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 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 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服务工作,需另行支付费用。 7.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6执行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7.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工程规划设计合同书(正式版)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工程规划设计合同书(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署: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因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设计内容 乙方为甲方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A.甲方厂区总平面布置; B.甲方第1、2、3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C.甲方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二条设计期限 乙方于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三条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A.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各方义务 A.甲方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所需基础资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B.乙方义务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及其相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 50420-2007 (2016 年版) 目录 1总则 3基本规定 4竖向设计 5种植设计 6道路桥梁 6.1道路 6.2桥梁 7园林建筑、园林小品 7.1园林建筑 7.3厕所 7.4园椅、废物箱、饮水器 7. 7园灯 7.9标识 8给水、排水及电气 8.1给水 8.2排水 8.3电气 1总贝U 总贝U 1. 0. 1城市绿地设计要贯彻以人为本,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自然共存,有 利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态、景观、游憩环境,设计要体现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种设施的安全。

1. 0. 2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 地。 1. 0. 4绿地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3.0. 1城市绿地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为 区别“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单项绿地的总体规划统一称为绿地总体设计。 3.0.2绿地设计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其用地范围既不能超出总体规划范围,更 不得被任何非绿地设施占用或变相占用;绿地的出入口设置要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流量、标高、附近人口密度、人流量等因素。 3.0. 4、3. 0. 5城市绿地设计是一项工程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创作活动?要继承 弘扬我国传统园林艺术精华,并借鉴吸收国内外绿地设计的先进理念和技艺,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审美情趣,不断探索、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地方风格和个性特色的城市绿地。 3.0. 6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 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必须符合法定比例。城市绿地内的水面大小差别很大,可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绿色植物种植面积采用按陆地面积大小确定比例。 3. 0. 7本条款规定是为了保护、利用拟建绿地基地内的原有植物资源。在旧城改 造中出现工厂迁移等基地改建为开放绿地时,更应充分考虑有效利用。 3.0. 10绿地设计要体现人性化设计,尤其要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要创造老人 相互交流的空间,在道路及厕所设计中要考虑无障碍设计。 3. 0. 11城市绿地兼有防灾、避灾的功能,绿地内水体、广场、草坪等在遇灾时均 可供防灾避难使用。因此,在城市绿地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防灾避难时的有效利用。 3. 0. 12本条款的后半部分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而新增的,明确了城市绿地内

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书(完整版)

概念性规划设计合同书 委托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国际旅游度假区旅游交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概述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规模: 4、项目设计范围: 第二条设计资质、工期和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具有符合合同设计要求的专业资质。 2、签订本合同及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在日内向甲方提交第一轮概念方案,甲方将审查意见反馈给乙方后,乙方在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甲方审核。 3、技术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 (2)应满足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技术指标控制,落实所需配套项目。 (3)o 第三条验收标准 1、乙方递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2、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

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及文件: (1)规划设计委托书; (2)规划设计要求; (3)规划用地红线图和地形资料。 (4)。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依照城乡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提交设计成果。成果内容如下: 1、项目策划及概念性规划方案规划文本、说明书(一式份,色彩,大小)。 2、相关图纸(采用文件绘制,一式份,色彩)项目概念性规划总 平面图 (1)区位分析图 (2)规划总平面图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4)规划概念分析图 (5)空间结构形态分析图 (6)交通道路系统分析图 (7)绿化系统分析图 (8)分期建设动态分析图 (9)主要节点设计意向图 (10)部分建筑单体设计意向图 (11)总体空间设计意向效果图 (12)总体景观设计意向效果图 其中(13)-(15)仅适用于山地设计: (13)坡度利用分析图

城市规划设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规划设计,项目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甲方交付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附条文说明 □《______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则》(试行) 2.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地形图纸(比例尺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其它资料 第五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名称:__________ 规模:□用地平方米 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 设计内容: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份数、进度及技术要求 6.1设计成果份数: □规划文本_____套 6.2规划设计进度: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规划初步方案;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规划正式方案;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规划正式成果。 6.3技术要求: 6.3.1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国家现行法规、规范有关技术要求。 6.3.2规划内容、深度必须符合并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及规划审查部门的有关技术要求。 6.3.3甲方要求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数量如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乙方另收增加数量的制作工本费。 第七条规划设计收费及付款方式 7.1本合同项目规划设计收费共计万元(大写)计万元(小写)。 7.2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须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计万元(小写)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7.3乙方提交__________规划评审设计文件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建筑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4) 4.1 一般规定 (4) 4.2 防火间距 (4) 4.3 消防车道 (6) 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6) 6 安全疏散 (8) 6.1 一般规定 (8) 6.2 疏散设施 (9) 7 消防设施 (9) 7.1 消防给水 (9) 7.2 灭火设施 (11) 7.3 防烟与排烟 (11) 8 电气 (12) 8.1 一般规定 (12) 8.2 消防应急照明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航站楼(以下简称航站楼)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航站楼的防火设计。 1.0.3 航站楼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民用机场的类别和航站楼的实际需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航站楼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民用机场航站楼 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内供旅客办理进出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建筑物。 2.0.2 公共区 航站楼内供旅客使用的区域。 2.0.3 出发区 航站楼内供旅客办理出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区域。 2.0.4 等候区 航站楼内旅客经过安检后等候登机的区域。 2.0.5 到达区 航站楼内供旅客办理进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区域。 2.0.6 行李提取区 办理行李托运的旅客提取行李的区域。 2.0.7 登机桥 由航站楼建筑主体结构延伸而成的固定段和专业设备厂家生产的活动段组成的设施,固定段连通等候区和到达区,活动段连通飞机。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绿地urbangreenspace 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0.2季相seasonalappearanceofplant 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3种植设计plantingdesign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4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famouswood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 树木。 2.0.5驳岸revertment 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naturalangleofrepose 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标高elevation 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8土方平衡balanceofcutandfill 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2.0.9护坡slopeprotectlon 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2.0.10挡土墙retalningwall 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2.0.11汀步stepsoverwater 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 2.0.12园林建筑gardenbuilding 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卫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 2.013特种园林建筑specialgardenbuilding 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2.0.14园林小品smallgardenornaments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2.0.15绿墙greenwall 用枝叶茂密的植物或植物构架,形成高于人视线的园林设施。 2.0.16假山rockwork,artificialhill 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揽胜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仿自然山景的构筑物。 2.0.17塑石man-maderockery 用人工材料塑造成的仿真山石。 2.0.18标识singormarker

规划设计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规划设计合同(标准版) Planning and design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规划设计合同(标准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