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法律考点备考:浅谈“辱母案”中的正当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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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山东高院查阅案卷。

2017年5月27日8时30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一、知识介绍

(一) 案情分析

最近,山东发生一起辱母杀人案,女企业家苏银霞因欠当地涉黑团伙头目高利贷未还清,被前来要债的杜志浩等人辱骂殴打并侮辱,其子于欢报警,但因警察处理不当导致于欢情绪失控,用水果刀将催债人员刺伤死刺。法院一审将于欢判处无期徒刑并连带民事责任。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异常强烈的反响。我认为,此案判决疑点甚多。

这起案件虽是很平常的刑事案件,却引人深思:情理法,哪一个更重要?我认为,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本案中,情与理对法来说应略胜一筹。

在案件中,死者杜志浩的确是来要债的,但他的行为令人愤怒与不齿。作为儿子的于欢更无法忍受当众人侮辱母亲。在警察草草收场后,于欢在绝望中,挥刀乱刺。如此情形,出手是迫不得已的正当防卫。况且死者杜志浩此前撞死14岁少女,逃逸用钱了结,涉黑严重,又限制母子人身自由多达6个小时,情节恶劣,触犯法律在先。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所以,我认为法院应将情理纳入于欢案件的审理。否则,其情难堪,天理不容。

在当是今法制社会,法律至高无上,人人都应遵从的铁律。这固然正确,无法便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法来自理,理是法的基础,法理法理,无理哪有法?近日,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陈兴良向新华社表态:于欢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从社会名流,到普通百姓,再到法律权威都站出来表明看法,我认为法院应对此案件慎重考虑吧。

中国古代就有注重情理的传统,法律,是人制定的,是用来保护人民不被侵害和社会公平的,不遵守法律会导致社会混乱,但只拘泥于冰冷死板的法律,枉顾特殊情境,那么见义勇为的事迹就鲜有发生,何况于欢是为保护母亲不再受伤害,反而遭到了法律严惩,那当国家有危难时,还有谁会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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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出为国献力呢?所以,我认为,对于欢案件,应多注重情理而非只局限于法条,主要看“正当防卫”的界定,要件是否构成。下面我们来谈一下刑法中的正当防卫。

二、正当防卫

(一) 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1.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 正当防卫的目的和意义

1、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正当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正当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三、结合案情说正当防卫

根据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上看: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又包括其他违法行为,但又不是泛指一切违法行为。因此,就犯罪行为本质特征的社会危害性而言,要求不法侵害人的客观侵害与主观恶性相统一是符合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在上述案件中,黑社会杜志浩等人辱骂殴打并侮辱苏银霞的行为正属于刑法中不法侵害行为的范畴,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符合正当防卫不法侵害的条件。

2、防卫行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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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结合案件,于欢防卫时间有所延误,并不是在杜志浩侮辱其母亲的过程中进行防卫,防卫时间有所延误。所以从时间上看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结合本案苏银霞受到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此11名催债人正是本案中的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结合本案11名不法侵害人对苏银霞的侮辱在刑法中最高的量刑标准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于欢所实行的杀人行为最高的量刑标准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有期徒刑。也就是说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远比侮辱罪的量刑标准高很多,在人命面前,侮辱人格行为量刑标准要轻很多。所以在于欢案件中,于欢用了一种很极端的方式处理了面前所发生的事情,在我们看来于欢的行为过于激烈,处理问题的方式严重超过了杜志浩等人行为的恶劣性。

综上所述,我认为于欢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四、正当防卫真题解析

[案情] 被告人:彭某,男,25岁,工人。1992年7月24日晚8:30,彭某在某市解放路其家附近,遇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其女朋友毛某,便上前指责,遭到一名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在对打时,穿着便衣的民警朱某路过,未表明其公安人员身份,即抓住彭某的左肩,彭某误认为是对方的同伙帮凶,便拔出牛角刀对朱的左眼戳了一刀逃跑,因朱某叫喊,彭某被群众抓住,现拘留。经治疗朱某左眼已经全瞎,经法医鉴定,属于法定重伤的一种。

[问题] 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彭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防卫过当,应定过失重伤罪。

[法理分析]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采取的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要件为:其一,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其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其三,防卫行为必须是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其四,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其五,正当防卫除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时,才能成立正当防卫。

根据正当防卫的基本特征分析此案,我们认为,彭某的行为确是假想防卫的行为,但是其行为主观上没有罪过,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是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其原因为:首先,彭某的假想防卫具有必然性,因为当民警朱某在没有表明自己身份的情况下,抓住彭某的左肩,在双方搏斗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对方人多的情况下,要求彭某判明来者是民警是不可能的,是属于“对不法侵害人的认识错误导致防卫第三者”,因此,彭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其次,彭某的行为是意外事件而引起的假想防卫,对其造成损害的后果不负法律责任。因此,彭某在当时情况下对不法侵害人的认识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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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致防卫第三者,并不能否定其防卫的假想性,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其预见其行为结果的发生。为此,根据《刑法》第16条之规定,应认为是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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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考情综述: 重点章节: 重点知识举例: 行政主体 一般认为,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又称为“被授权的组织”)。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授予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 提示: 考情综述: 重点章节: 唯物辩证法、真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重点知识举例: 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及其相互关系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规模、大小、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事物的度都有其关节点。所谓关节点指的是事物度的上限和下 限的两个极限。任何事物的度,都有两个关节点,要把握事物的度,必须找到它的关节点。 (2)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量变和 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 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①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②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 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提示: 对基本哲学原理的理解力求透彻,达到能运用哲学知识解释生活中的一切现象的目的。学习过程中尽可能的联系实际,找寻“生活 中的哲学”。 三、毛泽东思想概论 考情综述: 毛泽东思想概论这部分内容,基础理论知识是考查的重点。同时毛泽东个人的著名作品也是常考点。 重点章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重点知识举例: 群众路线 3.群众路线的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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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笔记 第三部分法律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 (1)法律 ①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涉及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具体来说,考查法的概念、作用、法律渊源,宪法的重要法条,行政行为的基本知识,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开展,民法中的自然人、法人、合同等,刑法中几个涉及公务员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罚等,经济法中的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等。 ②基本题型:该部分知识的命题形式有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题型变化不大,主要考查考生对应该掌握的知识点的精准识记,以及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把握和运用。 (2)政治 ①考查的知识点:哲学方面,主要涉及哲学的基本问题,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质与量辩证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的对外开放和外交战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的领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政治经济学:商品的价值量、价值形式与货币、价值规律、剩余价值、需求供

给与均衡收入再分配政策等。②基本题型:该部分内容的命题形式有单选、多选、判断、简答、论述、综合分析。既考核考生对相关知识点的识记,也考核考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 (3)行政管理 ①考查的知识点:政府职能、政府机构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公共行政、行政管理过程、行政领导等。 ②基本题型:该部分知识的命题形式有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综合分析。主要考查考生对应该掌握的知识点的准确记忆,以及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 (4)人文和科技 ①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涉及历史常识、科技常识、日常生活百科,知识点分布太散,很难把握。 ②基本题型:该部分知识的命题形式主要是单选,偶尔会出现多选和判断。题型变化不大,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面。 (5)公文写作与处理 ①考查的知识点:公文的特点、种类,常用公文的格式,常用公文写作、公文的处理。②基本题型:该部分知识的命题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单选、多选、判断、公文改错(纠错)、公文实务、作文题。既考查考生对相关基本知识的准确识记,也考查考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把握和应用。

2019年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法律基础知识题库2020

2019年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C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法理 ●法的概念: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 法的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 ●法对微观经济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节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哦的各种纠纷,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制约(政治关系发展、整体改革、政治活动的内容),法服务于政治(调节阶级间、阶级内关系,维护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打击制裁违法犯罪,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相同点(内容实质方面联系):阶级本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经济基础、社会目标等 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调整范围(不尽同)、实施方式、稳定性程序化程度 ●法与党的政策相互作用: 一、法的制定:1、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2、发将政策转为形式合理效力普遍的行为规范 二.发的实施:1、政策变法,使正统,又反之约束政治活动 2、法的实施借助政策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民主是法制产生的依据、力量源泉,决定了法制的性质和内容 ●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法律规范的形式上的来源和其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和地方政府)。 ●宪法: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全国范围内生效;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为宪法、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发的渊源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市、国批的较大市),适用本地方。 ●规章: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银+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2、地方规章:政府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的较大市)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区域内生效 ●特别行政区法: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国际条约:与民法规定不同的,适用国际条约,但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精神产品、人身、行为)、内容(权利义务) ●权利能力:能够才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能力;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无法谈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生于成立,终于解体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有权利能力,未必有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限制、无行为能力人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

百度文库专用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宪法B民法 C刑法D行政法【】 2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A法律编纂B法律制定 C法律整理D法律汇编【】 3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A评价作用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D指引作用【】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 A修改宪法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 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A政治权利B监督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D人身自由权利【】 6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 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 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为客观性 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公共基础知识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汇总 1、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警告;罚款;没收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措施中不包括拘役。所谓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3、公文语言的主要特点是: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 4、按照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事业单位可以划分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即属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5、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国际清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有重要的影响。截至2009年12月,中国的外汇储备总额为23991.52亿美元,居世界第一。广义的外汇储备是指以外汇计价的资产,包括现钞、国外银行存款、国外有价证券等,外国国库券属于国外有价证券。经济实力越强的国家,其外汇储备未必就多,比如英国。 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A项错误,区人大有权选举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无权。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7、行政领导体制类型主要分为首长制、委员制和混合制。 8、“神舟七号”载人飞船代表的是我国的科技创新,而“中国制造”则代表我国普通的商品,分析题干可知,只有科技创新能力强,才能使我国商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底气变强,即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9、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的结构有两个方面:一是在意志方面,即法律行为有一个在的、主观的领域,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等要素;二是外在表现方面,即法律行为外在地客观表现为行动、手段和效果等要素。 10、如果通货膨胀是由成本推动开始的,即成本增加引起物价上升,这时成本增加,商品价格上升,一般情况下会导致购买力下降,需求下降。如果此时没有刺激需求增长的措施,则经济萧条;如果需求增加则可以保证经济正常运行。 11、《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12、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的实现过程。行政实施阶段是由行政管理工作的若干功能性环节组成的,这些环节主要包括行政指挥、行政控制、行政沟通、行政协调等。而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 13、广义的民间组织是指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中介性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4、事物发展的周期性,即在辩证否定的全过程中,事物的发展总是经过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发展周期。它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事物发展的周期

公基:《都挺好》中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

公基:《都挺好》中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都挺好>中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最近热播的《都挺好》引发了大量的热门话题广受人们热议。但在看剧的时候,各位小伙伴们,你们有发现剧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吗?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可能出现在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法律卷中的问题。 一、与父母“断绝”亲子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剧中,由于苏母的“重男轻女”思想,对待3位子女的态度截然不同,尤其是对苏明玉的态度,让苏明玉对这个家庭绝望了。所以苏明玉跟其父母约定,18周 岁后与苏家断绝亲子关系。那么问题来了,这种由当事人双方约定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答案是否定的。那也就是说,就算苏明玉与父母断绝了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她仍然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自此回顾一道真题:张三经精神病患者李四父母的同意将李四收养了。该判断题,错误。该题与本问题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处,当事人双方约定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无效,那么当事人双方约定形成亲子关系的协议也是无效的。考点来了:1.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解除。2.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解除和形成,也不能当事人双方私自约定。 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持续到子女多少岁? 在剧中,苏母对着苏明玉说:“我们只负责养你到18岁,到老了我们也不需要你养。”真能这样吗?我们现在来谈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即18周岁,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所以苏母你可长点心吧,理论上确实是养苏明玉到18周岁即可。但苏明玉仍在校就读,苏母也是具有抚养义务的。当然就如上问题所述,苏明玉长大成人之后也不能就此约定就对父母无抚养义务。那么考点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成年人具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三、苏母离世后,苏家财产怎么分?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权平等。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与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C)。 A、根本法与普通法 B、一般法与特别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实体法与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就是(C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B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A)就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就是(D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C )就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就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D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与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就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就是(C )。 A、行政法就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就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就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就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D)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A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C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D)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就是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第一章数据结构与算法 1.1 算法 1.算法的基本概念 (1)概念:算法是指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清晰指令。 (2)4个基本特征:可行性、确定性、有穷性、拥有足够的情报。 (3)两种基本要素:对数据对象的运算与操作、算法的控制结构(运算和操作时间的顺序)。(4)设计的基本方法:列举法、归纳法、递推法、递归法、减半递推技术和回溯法。 2.算法的复杂度 (1)算法的时间复杂度:执行算法所需要的计算工作量。 (2)算法的空间复杂度:执行算法所需的内存空间。 1.2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 数据结构线互有关联的数据元素的几何,即数据的组织形式。其中逻辑结构反应数据元素之间逻辑关系;存储结构为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存储空间中的存放形式,有顺序储存、链式储存、索引储存和散列储存四种方式。 数据结构按照各个元素之间前后间关系的复杂程度可以划分为: (1)线性结构:有且只有一个根节点,且每个节点最多有一个直接前驱和一个直接后继的非空数据结构。 (2)非线性结构:不满足线性结构的数据结构。 1.3线性表及其顺序结构性储存 1.线性表的基本概念 线性结构又称线性表,线性表是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数据结构。 2.线性表的顺序储存结构 ·元素所占的存储空间必须连续。 ·元素在存储空间的位置是按照逻辑顺序存放的。 3.线性表的插入运算 在第i个元素之前插入一个新元素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把原来第n个节点至第i个节点的一次往后移一个元素位置。 步骤二:把新节点放在第i个位置上。 步骤三:修正线性表的节点个数。 在最坏的情况下,即插入元素在第一个位置,线性表中所有元素均需要移动。 4.线性表的删除运算 删除第i个位置的元素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把第i个元素的n-i个元素一次往前移动一个位置; 步骤二:修正线性表的结点个数。 1.4栈和队列 1.栈及其基本运算 (1)基本概念:栈是一种特殊的线性表,其插入原酸与删除运算只在线性表的一端进行,也成为“先进后出”表或“后进先出”表。 ·栈顶:允许插入与删除的一端。 ·栈低:栈顶的另一端。 ·空栈:栈中没有元素的栈。 (2)特点 ·栈顶元素是最后被插入和最早被删除的元素。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道路交通平安法律责任考点汇总.doc

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责任考点汇总 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责任考点汇总 2017-10-26 10:08:59 公务员考试网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责任考点汇总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一)饮酒和醉酒等的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知识链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2004)中规定: 1.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且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 2.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二)其他违法驾驶情形的法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2020年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要点精髓整理总结(共220个)

2020年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要点精髓整理 总结(共220个) 1. 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有主体要件、内容要件、权限要件 2. 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 3.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制裁包括判处徒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4. 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 5. 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和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权利反映了物权的法律特征 6. 《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精神状态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7. 工作报告的标题应包括的内容是发文机关、针对时间、内容、文种 8. 区别正文各层次的标注方法,常见的有用数量词标示、用小标题标示、用惯用语标法 9. 应在调查报告正文的开头部分撰写的有概述调查对象的情况,给读者以概貌的认识;告诉读者写作背景的有关情况;给读者展示前景,发出号召;以议论、提问的方式揭示全文主题 10. 条例的制发权属于国务院、党的中央组织 11. “静者,动之静也”的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12. 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13.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

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16. 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 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 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 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 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25.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26. 社会主义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最为有效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7.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 28.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9. 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 30. 我国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31. 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提出申诉和控告 32. 公务员若对降职处理不服,申请复议或申诉必须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 日之内

公共基础知识-2法律法规(含答案)

电信法律法规 二、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贯彻政企分开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案:对 2.电信资费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 答案:对 3.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电信网码号等电信资源是无偿使用的。 答案:错(有偿使用) 4.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调查所得资料中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事项有保密义务。答案:对 5.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48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 答案:错(72小时) 1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双倍赔偿的权利。 答案:错(仅有销售者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才有双倍求偿的权利) 1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索赔。 答案:错(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17.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答案:错(15日) 1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答案:对 19.试用期并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案:错(包含) 23.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答案:错(不可以)

2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 答案:错(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答案:错(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工伤) 57.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员工自己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错(此种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58.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工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答案:错(此种情况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59.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对 60.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对 61.甲向乙转让一房屋,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该房屋的所有权即发生变更。 答案:错(不动产转让以登记为准) 62.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对 6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答案:对 64.抵押权是债权人因担保债权,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并可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利。 答案:错(此为质权的描述) 65.质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答案:错(此为留置权的描述) 66.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被代理人因此而受到损失的,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答案:对

最新书记员法律知识基础完整考试题库288题(含答案)

2020年书记员法律知识基础考试题库288题[含参考 答案] 一、选择题 1.【参考答案:D】人民法院对于下列何项应采取“决定”的形式。 A.有关撤诉的事项 B.有关中止和终结诉讼的事项 C.有关移送或指定管辖的事项 D.有关回避的事项(BC11.下列各项原则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是 A.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B.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C.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 D.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2.某县公安局对林某违法作出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林某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某市公安局违法作出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为此()(1、2)(1)某县公安局承担赔偿拘留3天的责任(2)某市公安局承担赔偿拘留4天的责任(3)某县、市公安局共同赔偿拘留7天的责任(4)某市公安局承担赔偿拘留7天的责任 3.甲为工商局干部,乙为公安局干部,两人共同违法作出没收李某财产的决定,为此()。(2)(1)甲乙共同赔偿(2)工商局与公安局共同赔偿(3)甲乙分别赔偿(4)工商局与公安局分别赔偿 4.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张某录像机的决定,张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为此()。(2)(1)应由某行政机关赔偿(2)张某不能主张行政赔偿(3)由行政机关与张某共同承担(4)减轻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 5.某甲因调戏妇女被带到派出所,有一警察从外面进来,看到某甲态度不好,便踢了某甲一脚,却造成某甲脾脏破裂。为此()。(2、4)(1)该警察所在的派出所应对某甲承担赔偿责任(2)该警察所在的公安局应对某甲承担赔偿责任(3)某甲自行承担(4)对某甲实行国家赔偿后,对该警察实行追偿 6.【参考答案: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两个月 D.三个月 7.【参考答案:ABCD】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政机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A.行政指导行为 B.重复处理行为 C.刑事侦查行为 D.调解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专项练习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精选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物权法)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 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 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3、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 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4、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 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 出资1 万元。餐馆营业后1 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顾自己唯一的亲人舅舅,未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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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立法必须以( )为依据。 A.党的政策B.客观事实C.宪法D.既定事实 2.在我国,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视为( )。A.限制行为能力人B.无行为能力人C.完全行为能力D.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 3.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属于( )。 A.法律解释B.法律事件C.法律行为D.法律部门 4.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关系进行( )的手段。 A.强制性调整B.规范性调整C.引导性调整D.约束性调整 A.某人因家中被盗而报告公安机关 B.某人因不服判决而向高级法院递交文书 C.某企业因对方不履行合同而将其告上法庭 D.被告因发现原告侵犯自己的权利而在诉讼过程中反诉原告 分享一点个人的经验给大家(经验分享部分看过的人不用看了)。我的笔试成绩一直都是非常好的,不管是行测还是申论,每次都是岗位第一。其实很多人不是真的不会做,90%的人都是时间不够用,要是给足够的时间,估计很多人能够做出大部分的题。公务员考试这种选人的方式第一就是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就是考思维,第三考决策力(包括轻重缓急的决策)。非常多的人输就输在时间上,我是特别注重效率的。第一,复习过程中绝对的高效率,各种资料习题都要涉及多遍;第二,答题高效率,包括读题速度和答题速度都高效。我复习过程中,阅读和背诵的能力非常强,读一份一万字的资料,一般人可能要二十分钟,我只需要两分钟左右,读的次数多,记住自然快很多。包括做题也一样,读题和读材料的速度也很快,一般一份试卷,读题的时间一般人可能要花掉二十几分钟,我统计过,我最多不超过3分钟,这样就比别人多出20几分钟,这在考试中是非常不得了的。论坛有个帖子专门介绍速读的,叫做“得速读者得行测”,我就是看了这个才接触了速读,也因为速读,才获得了笔试的好成绩。其实,不只是行测,速读对申论的帮助更大,特别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资料,看见都让人晕倒。学了速读之后,感觉有再多的书都不怕了。而且,速读对思维和材料组织的能力都大有提高,个人总结,拥有这个技能,基本上成功一半,剩下的就是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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