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规则与裁判法讲座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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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规则与裁判法讲座稿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8学时)

一、运动会,办事机构及工作人员

1、运动会分哪些类别

答:国际比赛:A: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

B:洲际、地区或区域锦标赛和杯赛

C:国际田联无单独管辖权的小组或区运动会

国内比赛:A:全运会、城运会、在国内的国际比赛

B:工运会、农运会、全军运动会、大中学生运动会,体育院校田径运动会

C:中国田协特许的田径运动会

2、运动会应设的办事机构及官员,管理人员(见编号01)

技术代表负责向相应组织提交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的建议,决定田赛项目及格赛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录取原则以及安排全能比赛的录取赛次和组次。

3、田径竞赛组织工作程序(见编号3)

4、裁判员的偏制、分工与职责(见编号02)

二、编排记录公告组:

1、编制,分工与职责。主裁判1-2人,裁判员6-7人,负责编排秩序册和成绩册。

2、竞赛规程包括的内容:运动会的目的、比赛时间、地点、单位及组别、项目、参加办法、报名手续、日期、竞赛办法,录取名次、计分、奖励、处罚办法。

3、编排竞赛日程的工作程序及原则(见编号04)

答:(1)各项最短的间隔时间;(2)减少兼项冲突;(3)性质相近项目的先后顺序;(4)径赛不同组别衔接编排;(5)田赛不同组别、不同场;(6)跨栏安排在单元开始或长跑中进行;(7)200米以下项目一天内结束;(8)决赛和精彩项目穿插安排;(9)田赛项布局合理;(10)撑竿跳高安排在上午第一项进行;(11)单元内径赛和田赛同时结束;(12)长跑和长投分别安排;(13)结束前安排长跑;

4、编排总秩序册和每日秩序册(见编号05)

答:内容(1)封面;(2)题词;(3)目录;(4)竞赛规程;(5)大会组织机构名单;(6)仲裁组及技术代表名单(7)裁判员名单;(8)开闭幕式程序;(9)作息时间(10)人数统计表(11)代表队名单;(12)竞赛日程;(13)竞赛分组;(14)纪录;(15)场地图

5、径赛项目预赛分组及后继赛次分组,田赛分组,全能项目分组。(见编号05和表1)后继赛次分组:(1)录取;(2)排序;(3)蛇形分组;(4)组次抽签;(5)道次抽签;(6)各组人数相等;(7)同单位不同组;

6、比赛中编排公告工作和程序(见编号06)

7、计算机在编排和比赛中的作用(见编号19 )

三、比赛通则

1.报名时年龄标准:成年组:已满20周岁;青年组未满20周岁;少年甲组16-17周岁,少年乙组13-15周岁,老将组男40周岁,女35周岁,儿童组8-12周岁,马拉松已满20周岁。

2.比赛服装:接力统一服装。国内一类比赛,运动员穿代表队统一服装。

3.号码布:最大24厘米宽′20厘米高,号码高6厘米至10厘米,每人两个号码,长跑有小号码。

4.比赛钉鞋、钉数。不超11枚。钉长:塑胶道不得超过9毫米、跳高标枪12毫米,室内6毫米,最大直径4毫米,非塑胶道25毫米,跳高鞋前掌最大厚度13毫米,鞋跟19毫米。

5.径赛赛次和田赛轮次

答:赛次指:预、次、复、决。田赛高度项目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三次试跳机会。田赛远度项目以运动员每人试跳(掷)一次为一个轮次。

6.径赛项目赛次之间间隔时间。答:200米及200米以下项目45分钟,200米-1000米为90分钟,1000米以上项目不在同天进行,全能休息30分钟,第一天和第二天之间最少休息10小时。

7.跑道和助跑道上可否设标记?

答:除分道接力赛跑外,运动员不得在跑道上做对他们有帮助的标记或沿跑道放置标志物。分道接力跑可放胶布做标记,其最大的5′40厘米。跳高比赛,每名运动员可使用1-2个标志物。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和掷标枪比赛,每名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1-2个标志物。用胶布;但不得用粉笔

8.男女能不能混合参加比赛?

答:场内比赛,不得有男女混合比赛的项目。

9.怎样参加兼项比赛?

答:如兼项有关裁判长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次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跳(掷)时限已过,应视其试跳(掷)失败。

10.比赛进程中运动员能否离开跑道或比赛现场?

答:公路项目和田径场内举行20公里或20公里以上的竞走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得到许可并在1名裁判员的监督下,可以离开公路或跑道;但不得缩短其赛程。在田赛和全能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得到许可在1名裁判员的陪同下,可以离开该项的比赛现场。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掷)顺序一律不补。

11.怎样处理比赛中受到损失的运动员?

答:径赛项目,裁判长有权命令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如发生在预赛,可允许参加下一赛次比赛。通常,被允许重赛的运动员应是经过努力完成了比赛的运动员。不管是否存在取消比赛资格的情况,在特殊情况下,裁判长如认为重新比赛是公正和有理由的,可下令重赛。田赛项目的一次试跳(掷)中,由于任何原因运动员受阻,裁判长有权给予其补试机会。

12.违反什么规定应取消比赛资格、录取资格或失去比赛资格?

答:⑴未按规定时间到赛前控制中心点名者;⑵验证不是秩序册中所列运动员者;⑶挤撞或阻碍别人而妨碍别人走或跑进者;⑷分道跑或部分分道跑的规定分道距离,未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者;⑸弯道上跑出各自的分道,并从中获得实际利益者;⑹未经许可,擅自离开跑道或经许可,而缩短其赛程者;⑺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⑻公路赛跑、越野跑或竞走比赛,运动员在大会设置的饮料站以外的地方拿取饮料或接受任何人提供的帮助或饮食者;⑼田赛各项目比赛中,两次无故延误时间者;⑽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兴奋剂检查结果证明其身体组织或体液中存在禁用物质者;⑾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者。

如发生下列情况,应取消其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目的参赛资格:

⑴经最后确认,某运动员将参加某项比赛而未去参赛,以致未能正式从该项目检录单中除名者。⑵运动员通过及格赛或分组赛已取得某项目后继赛次的参赛资格,但未继续参加比赛者。

13.田赛项目比赛时限有何规定?

答: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链球和标枪的时限均为1分钟,撑竿跳高为1分30秒。单项跳高和撑竿跳高比赛,如只剩2或3名运动员时,跳高时限为2分钟,撑竿跳高为3分钟,只剩1名运动员时,跳高时限增至5分钟,撑竿跳高为6分钟。比赛中还剩3名以上的运动员时,如果同一运动员连续两次试跳(掷)之间间隔时间,撑竿跳高增至为3分钟。其他田赛项目增至2分钟。此规定亦适用于全能项目的比赛。

14.及格赛后怎样录取决赛人选?

答:除跳高和撑竿跳高外,其他田赛项目运动员均有3次试跳(掷)机会,一旦达到及格赛标准,即不得继续参加及格赛。

跳高和撑竿跳高及格赛,凡运动员在某一高度连续3次试跳失败者,不得继续参加及格赛,直到组委会制定的及格赛标准高度上最后一次试跳结束,才能决定这些运动员是否被淘汰。

及格赛后,至少录取12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如果运动员未达到事先制定的及格赛标准或达标人数少于规定需要人数时,应根据运动员在及格赛中的成绩,补满进入决赛的人数。分两组比赛时,要提供相同时间和条件。

及格赛全部排名中,最后及格名次出现成绩相等时,成绩相等者,均应被录取进入决赛。

15.田赛远度项目比赛可试跳(掷)几次?

答:跳远、三级跳远和各投掷项目,参赛运动员只有8名或不足8名时,每人均可试跳(掷)6次;运动员超过8名时,每人可先试跳(掷)3次,有效试跳(掷)成绩最好的前8名或与第8名成绩相等者,可再试跳(掷)3次。试跳顺序与他们前3次试跳后的排名相反。

16.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可否免跳?

答:可以。运动员可在裁判员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的任何一个高度上开始起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上决定是否试跳。不管在任何高度上,运动员有3次试跳机会。如在某一高度上第1次或第1次和第2次试跳失败后,仍可请求免跳,但在下一高度上试跳的次数,只能是前一高度上试跳失败后所剩余的未跳次数。

17.田赛项目用哪些记录符号?

答:(1)径赛“时·分·秒”,为“:、:、·”。“顺风”为“十”,“逆风”为“一”,“超风速”为“?”。“风速”为“W”,“米/秒”为“m /s”。(2)田赛高度项目:成功=○ 失败=× 免跳=- 特殊情况请假=-△ 兼项请假=△。远度项目:成功=记录成绩失败=× 免跳(掷)=-弃权= 跳远、三级跳远风速的记录符号同径赛。接受帮助被警告=⊙再次接受帮助被取消比赛资格=⊙-错过顺序= 18.成绩相等如何排列名次?

答:径赛按成绩录取时,在任一赛次中,终点摄影主裁判应考虑有关运动员的1/1000秒的实际时间。如仍相等,有关运动员均应进入下一赛次。如条件不允许,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当手计时的决定成绩出现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1/100秒成绩处理。

决赛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时,有关裁判长有权决定他们是否重赛,如无法重赛,名次并列。其他名次成绩相等则并列。

跳高比赛的成绩与名次

田赛跳高和撑竿跳高,按下列原则排列名次:

①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②如成绩仍相等,全部比赛中试跳次数少者名次列前。

③如成绩还相等,涉及第1名时,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失去了继续试跳权利的最低高度上,每人再试跳1次。如有关运动员都跳过或都未跳过而仍不能判定,则将横杆提升或降低(跳高升或降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在每个高度上只试跳1次,直到决出名次。其他名次成绩相等则并列。

田赛远度各项目,如成绩相等,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也相等,则以第3较优成绩判定名次。

判定标枪比赛的成绩与名次

全能项目积分相等,则以得分较高的单项数量多者为优胜:如仍不能决定,则以任何一个单项得分最高者为优胜。

全能比赛的成绩与名次

19.各项决赛录取几名?怎样计分?

答:一般情况下,各项决赛均可录取8(6)名。若录取8名,按9、7、6、5、4、3、2、1计分;录取6名时,则以7、5、4、3、2、1计分。

20.为什么情况下所创成绩才算破纪录?

答:径赛项目,一个赛次中同一组运动员一人或多人超原纪录,均可承认为破纪录,其中最好成绩视为新纪录。在其后的其他组或后继赛次的运动员的成绩应超过当时的新纪录,方可承认为破纪录。

田赛远度项目,同一轮次中多名运动员的成绩超原纪录,均可承认为破纪录,其中最好成绩视为新纪录。在其后轮次的比赛中运动员的成绩须超过当时的新纪录,方可承认为破纪录。

田赛高度项目的一次比赛中,多名运动员超过原纪录的高度,均承认为破纪录,并将其中的最好成绩视为新纪录。在此之后的比赛中,运动员的成绩须超过新纪录方可被承认为创纪录。

21.哪种条件下所创成绩不承认其纪录?

答:⑴完全在运动场内,男女混合参加比赛中所创个人成绩;⑵接力赛跑第一棒的成绩;⑶分道跑部分分道跑的规定分道距离内,踏上或越过左侧分道者;⑷径赛计时没有3名计时员所计取的成绩,田赛各项目没有3名裁判员使用经校验的量具或经批准的测量仪器所创成绩;⑸径赛项目,运动员未走或跑完规定的全程距离,所创造的前某一段较短距离的成绩;⑹有风速规定的项目,风速超过2米/秒,全能超过4米/秒所创的成绩。

22.对某项成绩或执行问题提抗议何时向何人提出?

答:应在该项成绩正式宣告后的30分钟内,向仲裁组提出,如无仲裁组,则向总裁判提出。

四、径赛

(一)赛前控制中心(检录组)

1.赛前控制中心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6-7人。(2)分工与职责。准时召集运动员点名;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商标、钉鞋、提包等物品;将运动员按预选路线带至起点。

2.赛前控制中心工作程序 (见编号08)

(二)赛后控制中心

1.赛后控制中心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5-7人。(2)分工与职责。对结束比赛的运动员进行管理,协助发奖;兴奋剂检查和新闻采访中心进行工作,蔬散运动员。

2.赛后控制中心工作程序。(见编号09)

(三)宣告组

答:1、宣告该单元比赛的项目、组别、时间和比赛场地。2、介绍该组运动员的道次、号码、姓名、单位。3、收到成绩后,及时核对,适时宣告。4、适时宣告取得后继赛次运动员的号码、姓名、单位。5、宣告发奖仪式及获得金、银、铜牌运动员。6、宣告破纪录运动员。

(四)发令组

1.发令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2-4人。(2)分工与职责发令员1人,判定运动员起跑是否犯规;警告或取消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召回发令员1-2人,如发现运动员起跑犯规召回重新起跑。助理发令员1-2人。①接收运动员和检录单。②组织运动员上道。③发令员发出“各就位”时,检查运动员。④接力赛跑发、收接力棒。

2.发令台应放在什么位置?

答:应符合三点要求:①有助于自身全面观察。②有助于终点、计时和风速测量裁判员观察。③梯形起跑时,如无扩音设备,发令员的位置应与各运动员之间的距离大致相等。直道比赛,发令员在起跑线的延长线上。

3.起跑发令用几个口令?

答: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各就位”、“预备”和鸣枪。400米以上的各项赛跑,“各就位”鸣枪。

4.哪些径赛项目必须使用起跑器和蹲踞式起跑?

答: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必须使用起跑器和蹲踞式起跑。

5.起跑犯规几次取消其比赛资格?

答:单项2次起跑犯规全能运动中3次起跑犯规负,取消其比赛资格。

6.起点裁判工作程序(见编号10)

(五)终点组

1、终点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10人。(2)分工与职责。①观察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或号码。②翻牌报圈、记总圈和脱圈。

2、如何判定分道跑的名次?

答:(1)按道次分工:即固定道次判名次。(2)按名次分工:每名终点裁判员主看1个名次,兼看1个名次。

3、如何判定部分分道跑的名次?

答:与分道跑一样,可按道次和名次分工。

4、用什么方法判定不分道跑的名次?

答:采用“人盯人”、一包到底的方法判定名次。超12人65%为第1组,其余的为第2组。

5、不分道跑怎样记总圈?

6.终点摄影系统应具备哪些条件?

7.终点记录员有何任务?

8.终点裁判的工作程序(见编号13)

(六)计时组

1.计时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26人。(2)分工与职责。准确迅速计取每组运动员的成绩、填写卡片和计时存查表。

2.计时有几种方法?

答:有手计时和全自动电子计时两种方法。

3.开、停、回表以何为准?

答:开表应从发令枪发出的烟或闪光开始。停表则从运动员身体躯干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为准。

4.怎样换算所计取的成绩?

答:(1)手计时成绩:凡在跑道上计时成绩,都要换算成1/10秒。部分或全部在场外各项手计时成绩,应换算成整秒。(2)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10000米及10000米以下各项判读1/100秒,记录成绩为1/100秒。10000米以上各项进位1/10秒,部分和全部外场比赛进位整秒。

5.如何选择决定成绩?

答:选择决定成绩3只表中,两只表成绩相同,应以两只表为准,3表成绩不同,取中间的成绩。

6.采用什么方法计取分道跑的成绩?

答:用固定道次的计时方法,计取其相应道次运动员的成绩。运动员串道的计法,计道次改为计名次。

7.采用什么方法计取部分分道跑的成绩?

答:(1)按固定道次计时。(2)按固定名次计时。

8.不分道跑多采用“人盯人”计取成绩。

答:不分道跑比赛,每组人多、脱圈机会多,“人盯人”的方法计取成绩最保险。

9.怎样计取每1000米的成绩?

答:3000米及3000米以上各径赛项目和3000米障碍赛均应计取每1000米的成绩。

10.全自动电子计时器失灵,如何出据成绩?

11.计时裁判的工作程序。(见编号11)

(七)检查组

1.检查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16人以上。检查犯规;检查栏位与栏架高度;接力跑接收检录单,并组织接力区运动员上道;中长跑比赛收中途退出运动员的小号码。

2.检查组采用哪些联系旗示?

答:(1)预备旗示;(2)询问准备就绪旗示;(3)换位旗位;(4)犯规旗示;(5)无犯规旗示;(6)集合旗示;

3.怎样分布检查员的位置?

答:(1)直道径赛项目;(2)直道弯道跨栏项目;(3)200米比赛;(4)400米和800米的比赛;(5)400米栏;(6)1500米以上项目和场内竞走比赛;(7)4×100接力比赛(8)4×400米接力;(9)3000米障碍跑。

4.检查员从哪些方面进行检查?

答:(1)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①直道:串道、阻挡、跌倒后影响他人。

②弯道:踏上或超过左侧分道线。③未通过抢道标志线就切入里道跑进。(2)1500 米以上各径赛项目。①推、挤、撞、踩脚。②有意控制、阻挡、夹击他人跑进。③强行从他人左侧超越。④离开跑道、路线后又继续跑进。运动员离开该项比赛场地或与场外人员对话。⑤在规定的饮水或饮料站以外接受饮水、饮料或饮食。⑥接受任何方式传递建议、信息。(3)跨栏跑、障碍跑、接力跑比赛检查犯规。

5.检查员发现犯规如何处理?

答:(1)看准犯规运动员码和被影响运动员号码或道次、犯规地点。(2)在犯规地址做上标志。(3)立即举犯规旗示。(4)填写检查员报告。

6.经赛检查工作程序。

(八)跨栏跑与障碍跑

1.跨越栏架违反哪些规定应判犯规?

答:(1)过栏瞬间运动员的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2)跨越他人的栏架。(3)有意用手或脚推到栏架者。

2.栏架结构,跨栏跑各项栏高、栏数、栏距。

3.障碍跑应跨越多少次障碍?

答:3000米障碍跑必须跨越28次栏架和7次水池;2000米障碍跑必须跨越18次栏架和5次水池。

(九)接力跑

1.接力区距离多长?

答:包括前沿标志线(位线)在内为20米。

2.接力赛跑事先应声明队的组成和棒次顺序吗?

答:每一赛次,必须声明接力队的组成及其各棒运动员的顺序,以及候补队员名单。

3.传接棒是否在接力区内完成?以何为准?

答:必须在接力区内传递接力棒。

4.接力赛跑掉棒犯规否?

答:(1)如发生掉棒,必须由掉棒运动员拾起。

(2)允许掉棒运动员离开自己的跑道去拾棒,但不得因此缩短距离。

5.接力赛跑违反哪些规定应判犯规?

答:(1)未在接力区内完成传接棒者。

(2)未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者。

(3)传接棒时抛掷者。

(4)接受助力(如推动跑出)跑进者。

(5)跑出各自的分道影响他人者。

(6)部分分道接力项目,未跑完规定的分道距离并通过抢道标志线,就切入里道跑进者。

(7)传接棒时或传接棒后阻挡他人跑进者。

(十)公路赛跑

1.公路赛跑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裁判员编制应根据路线、分组、参赛人数而定。

2.公路赛跑有哪些组别和项目?

答:男女标准距离为15公里、20公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25公里、30公里、马拉松(42.195公里)、100公里和公路接力赛跑。

3.怎样丈量公路赛跑路线的距离?

答:为防止以后再丈量时路线长度不足,设计路线时,加入一个“防止路线缩短系数”作自行车丈量用。系数为0.1%,即是说,每1公里的路线要有1001米的丈量长度。如马拉松比赛丈量距离为42.195公里+42米

4.怎样计取公路赛跑的名次和成绩?

答:(1)按名次计时(2)打接力(3)报时

5.如何设置公路赛跑的饮(用)水/饮料站?

答:马拉松赛5、10、15、20、25、30、35、40公里应各设饮水/饮料站1个。7.5、12.5、17.5、22.5、27.5、32.5、 37.5公里各设1个只供水的饮水用水站。饮料的放法:红桌一自备饮料;白桌一大会饮料;兰桌一用水。

6.马拉松比赛裁判员编制

答:编制应根据路线、报名人数、组别而定。(见编号18)

7.怎样计取马拉松比赛的成绩?

答:为了准确计取总成绩、分段成绩和向运动员报时,终点计时员和车载电动计时显示器可在起点开表(启动),再按运动员到达终点的顺序计取成绩。

8.马拉松接力跑共分几段?

答:全程可分6段,第1、第3、第5段的距离各为5公里,第2、第4段各为10公里,第6段为7.195公里。半程马拉松,全程共分4段,第1、第2、第 3段的距离各为5公里,第4段为6.098公里。

9.马拉松接力跑是否用接力棒?

答:接力带宽10厘米,周长180—200厘米为宜。运动员必须将带由肩斜背到腋下,进入准备区后可取下拿在手中准备传接。在接力区内完成。

(十一)竞走

1.竞走比赛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竞走比赛裁判员编制,应根据比赛级别、规模、参赛组别和人数来确定。

2.竞走比赛竞走裁判员位置分布?

答:场地竞走每项设主裁判1人,裁判员5人,公路竞走每项设主裁判1人,裁判员8人。

3.竞走的定义是什么?

答:竞走是运动员与地面保持接触、连续向前迈进的过程。没有(人眼)可见的腾空。前腿从触地瞬间至垂直部位应该伸直(即膝关节不得弯曲)。

4.公路竞走比赛路线应符合什么规定?

答:公路竞走比赛应选择环形路线。20公里,每圈尽可能不超过2.5公里;50公里,如有可能每圈为2.5公里,10公里。如有可能每圈最多1.5公里。

5.竞走比赛饮(用)水站/饮料站设在何处?

答:20公里及20公里以下所有场地、公路竞走比赛,根据气候情况,应以适当间隔或每圈设饮水/用水站。20公以上的各项竞走,应从起点开始的5公里处及以后的每5公里处或每圈设一饮料站。

6.竞走比赛何时何人使用红白标志牌?

答:任何一名竞走裁判员认为某运动员的竞走动作表现出可见有腾空或膝关节弯曲时,均应给予其警告或严重警告,某运动员受到3各不同裁判员的严重警告时,应取消其比赛资格,并由竞走主裁判向其出示红色标志牌。

(十二)风速组

1.测定风速时风速仪安放有何规定?

答:径赛项目,风速仪放置在直道一侧靠近第1分道距终点50米处,跳远和三级跳远,放置在距起跳板20米处。风速仪高为1.22米,离跑道或助跑道不超过 2米。

2.如何测定和判读风速?

答:风速测定时间,直道径赛项目从见到发令枪或经批准的类似器材发出的枪烟或闪光开始计算:100米 10秒、100米栏、110米栏 13秒、200米比赛,从领先运动员进入直道时开始计10秒。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应从距起跳板40米和35米的地方开始计5秒钟。

3.超风速的成绩能否承认?

答:200米及200米以下各径赛项目,平均风速超过2米/秒,跳远和三级跳远超过2米/秒,全能测风速项目超过4米/秒者,在该次运动会的名次和成绩有效,但破纪录或达到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标准则不予承认。

4.风速测量组的工作程序(见编号15)

五、田赛

(一)跳高

1.跳高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5人(2)分工与职责

宣布比赛开始、起跳高度、每轮横杆升高计划。判定试跳成功或失败。丈量横杆高度。审定成绩、名次,签名后转技术官员、跳部主裁判和田赛裁判长签名。

2.跳高比赛裁判员如何站位?

3.跳高场地应符合什么规定?

答:(1)助跑道长不短于15米。(2)助跑道和起跳区朝横杆中心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250。(3)落地区不得小于5米×3米。

4.跳高架有无限定?

答:跳高架高度,至少应超过横杆实际提升高度10厘米,架子(两立柱)之间的距离为4.00—4.04米。比赛进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

5.跳高架的横杆托有无规格?

答:横杆托长6厘米,宽4厘米。朝向对面立柱。两端与立柱之间至少有1厘米的空隙。

6.跳高横杆规格

答:横杆长4米(±2厘米),圆形部分的直径为30(±1毫米),重量2千克。两端各为宽30—35毫米,长15—20厘米。放在横杆托上时,最大下垂为 2厘米。检查方法:放在横杆后,在其中央悬挂3千克重物,最多只能下垂7厘米。

7.哪些情况下越过横杆算试跳成功?

答:(1)在规定时限内成功的完成试跳动作。(2)单足起跳越过横杆。(3)试跳越过横杆或越过横杆前,身体任何部分未触及立柱之间、横杆延长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者。

8.丈量横杆的高度?

答:起跳高度和每次横杆升高之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丈量高度;到纪录高度时,必须审核丈量;丈量以1厘米为单位,不足1厘米不计成绩。丈量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杆上沿的最低点。

9.跳部工作程序(见编号16)

(二)撑竿跳高

1.撑竿跳高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7人(2)分工与职责跳高相同

2.撑竿跳高比赛裁判员如何站位?

3.撑竿跳高场地符合什么规定?

答:(1)助跑道长不短于40米,条件许可,不应短于45米,宽至少1.22米,最多1.25米。(2)助跑道左右倾余度不得超过1:100,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3)落地区面积不小于5米×5米。地区边缘距插斗应有10—15厘米空隙,外倾斜约为30度。插斗两侧应有1米的海绵垫延伸部分。

4.撑竿跳高架及其横杆托有无限定?

答:撑竿跳高比赛应用圆形横杆托托住横杆,直径不超过13毫米,伸出立柱不超过75毫米,立柱应高出横杆托35—40毫米。架子或延伸臂之间的距离至少4.30—4.37米。

5.运动员可否请求移动撑竿跳高架立柱?

答:比赛开始前,将其第一次试跳需采用的立柱或横杆托移动的距离,告诉负责的裁判员,并登记。移动距离:以插斗前壁顶端内缘延长线为准,向助跑道方向的移动不得超过40厘米,往落地区方向的移动不得超过80厘米。

6.撑竿跳高的横杆

答:横杆长4.50米(±2厘米),圆形部分的直径为30毫米(±1),重量不超过2.25千克。两端为各宽30—35毫米,长15—20厘米,放在横杆托上最多只能下垂3厘米。检查方法:放好横杆后,用3千克重物悬挂在横杆中央,最多只能下垂11厘米。

7.撑竿跳高违反哪些规定应判试跳失败?

答:(1)超过规定时限完成试跳动作。(2)起跳后碰掉横杆(3)越过横杆前,身体或所用撑竿的任何部分触及插斗壁上沿垂直平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4)起跳离地后,将原来握在下面的手移握于上方的手以上或原来握在上面的手向更上方移握者。(5)试跳时,运动员有意用手或手指把即将从横杆托上掉下的横杆放回者。

(三)跳远和三级跳远

1.跳远和三级跳远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跳远6人,三级跳远7人。(2)分工与职责

2.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裁判员如何站位?

3.跳远和三级跳远场地应符合什么规定?

答:(1)助跑道长不短于40米,条件许可,最短为45米,宽最少1.22米,最多1.25米。(2)助跑道的左右倾斜度不超过1:100,跑进方向总的倾斜

度不得超过1:1000。(3)沙坑宽至少2.75米,最宽3米。(4)助跑道的中轴线和沙坑的中轴线重合。

4.起跳板的规格和安装

答:橡皮泥显示板或沙台与起跳板连结处,拉一条蓝色细绳,两端各向外延长30厘米,起跳板长1.21—1.22米,宽19.8—20.2厘米,厚10厘米。跳远起跳板至沙坑远端不短于10米,近端1—3米;三级跳远起跳板至沙坑远端不短于21米,近端男子不短于13米,女子不短于11米。

5.橡皮显示板

答:长1.21—1.22米,宽10厘米(±2毫米)。它安装在起跳板靠沙坑一侧的助跑道凹处或一块搁板里,其高度超出起跳板7毫米(±1)斜成300。

6.怎样判定跳远试跳成功或失败?

答:(1)超过规定时限完成试跳动作。(2)不论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动作中,运动员身体任何部分触及起跳线以外的地面者。(3)从起跳板两端之外,不论是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者。但在起跳板后面起跳则有效。(4)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外地面,而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沙点离起跳线近者。(5)完成试跳后,向后者出沙坑者。(6)采用任何空翻姿势者。

7.怎样判定三级跳远试跳成功与失败?

答:违反三级跳远的3跳顺序。

8.怎样丈量跳远和三级跳远的成绩?

答:以1厘米为单位,不足1厘米不计成绩。丈量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分触及沙坑沙面的最近点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成直角丈量。

(四)推铅球

1.铅球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7人。(2)分工与职责

2.投掷项目器械落地区为400

3.推铅球比赛裁判员如何站位?

4.铅球投掷圈有何规定?

答:内沿直径均是2.135米(±5毫米),厚至少6毫米。

5.抵趾板的规格与安装

答:抵趾板长1.21—1.23米,宽11.2—30厘米,厚9.8—10.2厘米。

6.用什么标准判定推铅球有效或失败?

答:凡不违反下列之一者,应判成功:(1)运动员须从静止姿势开始,将铅球从圈内推出。(2)铅球从肩部用单手推出。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进行试掷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下颌,在推掷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铅球亦不得置于中轴线后方。(3)身体任何部分触及圈外地面或抵趾板上面。(4)在一次试掷所规定的时限。(5)铅球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6)铅球落地后,运动员方可离开投掷圈。

7.怎样丈量推铅球的成绩?

答:以1厘米为单位,不足1厘米不计成绩。丈量方法是从铅球着地的最近点量至投掷圈内沿的距离。

(五)掷铁饼

1.铁饼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2.铁饼、链球、标枪比赛裁判员如何站位

3.掷铁饼的护笼

答:掷铁饼护笼开口宽6米,位于投掷圈圆心前方5米处。护笼至少由6

块宽3.17米、高至少4米的挡网组成。

4.铁饼投掷圈有何规定

答:内沿直径为2.50米(±5毫米)

(六)掷链球

1.掷链球有何规格限定。

答:球体直径最小为11厘米。钢丝直径不小于3毫米,链球全长1175—1215毫米(男子)1160—1195毫米(女子)

(七)掷标枪

1.标枪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2.怎样画标枪投掷场地?

答:助跑道,长为30—36.5米,条件许可应不短于33.5米。以8米之长为半径向投掷方向画弧投掷弧两端各画一条与投掷弧同宽(7厘米)、长为75厘米白线。

(八)全能

1.全能组裁判员编制、分工与职责?

答:(1)编制5人。(2)分工与职责掌握运动员休息时间;掌握运动员的成绩、积分、名次排列;必要时重新编排、分组;比赛结束,审核成绩、总积分及名次,签名后请技术官员签名。

2.全能径赛项目如何分组?

答:每项比赛前,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比赛顺序。每组最好5人或5人以上但不得少于3人。全能最后一项的分组编排,应将倒数第二项比赛后累积分领先的运动员分在一组。

3.全能项目比赛时间和比赛顺序

答:(1)男子五项,跳远、标枪、200米、铁饼和1500米,一天内完成。(2)男子十项,第1天:100米、跳远、铅球、跳高、400米。第2 天:110米栏、铁饼、撑竿跳高、标枪、1500米。(3)少男甲七项,第1天: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第2天:铁饼、撑竿跳高、1500 米。(4)少男乙四项,第1天:110米栏、跳高。第2天:标枪、1500米。女子组(1)女子七项,第1天:100米栏、跳高、铅球、200米。第2 天:跳远、标枪、800米。(2)少女甲五项,第1天:100米栏、铅球、跳高。第2天:跳远、800米。(3)少女乙四项,第1天:100米栏、跳高。第2天:标枪、800米。

4.全能比赛规则与单项比赛规则有哪些不同?

答:(1)跳远、铅球、铁饼、标枪4项比赛,只能试跳3次。跳高和撑竿跳高每轮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和5厘米;全能每轮横杆升高均为3(跳高)厘米和 10(撑竿跳高)厘米。(2)400米及400米以下各径赛项目的分组每组5人或5人以上,但不得少于3人。(3)每个单项的分组,应根据上一项取得后继比赛资格的运动员抽签排定。(4)径赛各项目3次起跑犯规,才取消比赛资格。(5)每一名运动员在上一项结束至下一项开始末之前至少应有30分钟休息。(6)凡退出全能比赛的运动员,应将其决定立即通知全能裁判长。(7)运动员未参加起跑或试跳(掷)者,即不得参加后继项目的比赛,作自动弃权论,不计其总成绩和名次。(8)如采用手计时,每名运动员的成绩应由3名计时员独立计取。(9)测风束项目,风速不得超过4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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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各级、各类田径竞赛公平、公正、有序的进行,规范田径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执裁、奖惩等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田径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第三条中国田径协会(简称:中国田协)对在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的田径竞赛活动的裁判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田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中国田协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田径协会负责本地区田径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奖励和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田径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中国田协国家级(A、B)、一级、二级、三级。对获得国际田联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田径国际级裁判员。 第六条中国田协负责我国田径国际级裁判员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我国国际级裁判员在国内举办的体育竞赛中的执裁工作进行监管。国际田联对所属国际级裁判管理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中国田协负责对田径各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对田径国家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对田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中国田协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田径协会负责本地区田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各地(市)田径协会负责田径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九条由地方田径协会按照本细则的各项规定负责本地区田径裁判员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符合田径一级以下(含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条件的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可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田径一级以下(含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裁判员委员会 第十一条中国田协设立裁判员委员会(简称:裁委会)。裁委会在中国田协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田径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裁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常委(或执委)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十二条裁委会委员由协会专职人员和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A、B)裁判员组成。中国田协专职人员在裁委会常委会(或执委会)任职人数不超过常委总数的五分之一。每届裁委会任期不超过4年。

田径运动会裁判法

田径比赛裁判法 径赛: 一、检录 检录处裁判员的任务是完成全部比赛项目的赛前检录工作。 (一)工作职责:一般比赛时,由检录员按比赛分组分跑道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4X100米接力比赛时,应先后带各棒运动员入场,除将第一棒运动员带到起点外,还要将二、三、四棒运动员交各接力区检查员处。 二,起点 起点裁判工作是关系到各径赛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最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就是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比赛日程,组织各径赛运动员合理的,机会均等的起跑,准时开始比赛。 (一)人员设置及工作职责 1,发令员(执行发令,有权对起跑犯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2,召回发令员 (1)协助发令员检查参赛运动员起跑时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2)如遇有运动员起跑时犯规跑出,应立即鸣枪召回,并向发令员说明该运动员犯规情况。判罚起跑犯规时,以发令员的决定为最 终决定。 (3)发令员未鸣枪时,如发现运动员犯规,不能鸣枪召回,可用声音召回。

3,助理发令员 (1)从引导处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安排运动员上道,并核对运动员的组次,道次,号码,当采用终点摄影计时时, 还应检查小号码。 (2)起跑时,组织运动员在起跑线后3米的地方排好,并向发令员示意准备就绪。 (3)检查运动员“各就位”“预备”动作是否正确;如不符合规则要求,应立即纠正,如符合要求,应立即向发令员举手示意。(4)为接力跑第一棒运动员分发接力棒。 (5)记录犯规运动员,填写起跑犯规情况登记表。 (6)有接力项目时,助理发令员准备接力棒。 三,计时 计时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准确的计取径赛运动员的比赛时间,确定比赛成绩,在长跑比赛中协助终点裁判组作好记圈工作。 (一)计时员的工作位置 1,计第1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上面的台阶,计第6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下面的台阶。 (二)赛中工作 计时裁判长: 1,按规定时间带领计时员入场,按顺序就坐。 2,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表,无误后分发给各组计时员。3,各项比赛开始前3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的比赛项目及顺序。

田径径赛项目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裁判法

田径径赛项目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裁判法 一、定义 田径运动 田赛和竞赛、公路赛跑、竞走和越野赛跑。 径赛:以时间计算成绩的竞走和跑的项目。 径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的跑道或规定道路上进行的跑和走的竞赛项目的统称。奥运会设有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第25届起取消该项目,增设女子5000米)、5000米、10000米、马拉松、3000米障碍赛(男子)、100米栏(女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10公里竞走(女子)、20公里竞走、50公里竞走(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其中公路项目因各地竞赛环境差异较大,所以只有最好成绩,不设奥运会纪录。在径赛的各项比赛中,如果参加人数较多,可先举行预赛、次赛和最后有8人参加的决赛,以决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判定名次的成绩。径赛必须沿逆时钟方向(即左手靠近里圈)跑进。道次(或起跑位置)由抽签决定。分道跑项目和接力跑的第一棒起跑时必须使用起跑器(其他各项径赛不得使用,采用“各就位”、“预备”和鸣枪3个发令信号,部分分道跑和不分道跑项目只用“各就位”一个口令,然后鸣枪。起跑时犯规1次即取消比赛资格。在跑进中挤撞或阻挡别人跑进,取消资格。应在分道内跑进的运动员,不是直接受他人所迫而跑出分道者和比赛过程中接受他人援助(伴跑、提供或指导情况),受警告后再 犯者,取消资格。各项竞赛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腿、脚)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内沿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时间计取成绩。 二、径赛裁判长职责

径赛裁判长在总裁判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径赛项目的裁判工作(包括发令、终点摄影计时、终点、手计时、检查、风速测量、各裁判组的裁判工作及有关终端操作员的工作),保证径赛项目准时比赛。径赛裁判长职责是: 1(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有关径赛的问题。 2(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当裁判员对名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决定最后名次。若对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及其他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 3(对有关竞赛的抗议作出裁决。 4(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运动员进行判罚。若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应报总裁判长审定。警告使用黄牌,取消比赛资格使用红牌。 5(认为某项比赛不公允时,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作重赛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径赛裁判长(位于终点处)分管终点、手计时、终点摄像计时时、风速测量、径赛记录员的工作,审核径赛成绩并签字,若设两名径赛裁判长,则另一径赛裁判长(位于场内)分管检查组的工作和处理运动员犯规问题。 三、起点裁判工作 1(任务 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和竞赛规程及现场指挥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径赛运动员按时进行比赛。 2(工作方法 (1)发令员在赛前必须组织学习规程和规则,进行详细分工,研究工作方法,组织现场实习,检查及熟悉场地布置、器材情况等。 (2)助理发令员在赛前10分钟时从引导员处接收运动员,并核实运动员参赛号码、道次号、道次。组织运动员进行起跑器练习。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 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 (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钉鞋鞋钉规定:4、9、12、 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布分:前后大号 码、小号码、体侧号码。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 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 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 (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 或继续参加比赛。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 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 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 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 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 (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 戒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次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五)丈量单位:任何田赛项目成绩丈量,应以I厘米为单位,如丈量的距离不足I厘米不计。 在跳高、撑竿跳高中,全部丈量应从地面垂直丈量到横扦上沿的最低点。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 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 谨慎、团结 协作 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 径赛 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 二、跑道测量 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 成。内、外突沿高约5cm,宽至少5cm。 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 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 米(包括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cm。800米、4×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1%,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 不得超过 1‰

三、起点工作 1、协调发令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发令前,应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30条5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 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3、助理发令员:(1)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 (2)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完成这项工作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当下令重新起跑时,应重新召集运动员。 (3)接力赛跑时,助理发令员应负责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4)除了全能项目之外,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田径规则和裁判法

田径规则和裁判法 裁判员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则与裁判法,加强岗位责任制; 2、执行裁判工作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 协作 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全能裁判长、外场裁判长、检录裁判长 径赛 一、径赛的赛次:预、次、复、决 二、跑道测量 1、标准跑道全长应为400米,由两个直段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内、外突沿高约5cm, 宽至少5cm。 2、跑道计算线:第一道在内突沿外沿以外30cm处,其余各道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cm 处,若没有内突沿,则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cm测量。 3、赛跑的距离应从起跑线的后沿量至终点线的后沿。 4、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分道比赛,每条分道宽1.22±0.01米(包括右侧分道线), 分道线宽5cm。800米、4×400米接力为部分分道跑(过抢道标志线后切入里道)。1500米以上为不分道跑。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1%,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 1‰ 三、起点工作 1、协调发令员:(1)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职责。 (2)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发令前,应确认有关计时员、检查员、终点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 (4)为每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5)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 (6)确保规则第130条5得到完全执行(起跑犯规) 2、发令员:(1)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就完全控制运动员。在发令过程中,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楚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 (2)只有发令员有权实施规则中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2、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

田径裁判规则

田径裁判法 一、计时 1.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2.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3.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4.在 4 X400米接力赛跑中,第l个整圈应为分道跑,4X400米接力的第2棒运动员越过 抢道线之前应为分道跑。 5.计时员只有在计时长的要求下方可回表。 二.起点与终点 1.各项径赛应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朝天鸣放起跑。发令应在发令员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进行。 2.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及4 X400米接力)的各个项目,发令员用"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 400米以上的各个项目,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起跑时运动 员不得单手或双手触地。 3、在运动员做好起跑的各就位姿势后,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发令员对已进行的起跑准备不满意,他应命令所有运动员从起跑位置上撤回,然后由助理发令员重新将运动员召集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的第1棒)各个项目,运动员必 须使用蹲踞式起跑。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的分道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双手和一个膝盖必须触地。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的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的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地。运动员已就位时,其双手或双脚(4x100米、4x400米接力第一棒起跑时接力棒)均不得触及起跑线或线前地面。 5、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所有运动员应立即做好最后的预备姿势,不得延时,对 警告后仍不服从起跑命令者,以起跑犯规论处。 6.运动员在做好最后预备姿势之后和鸣枪之前开始起跑动作,应判为起跑犯规。 7.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必须给予警告。对以后的每一次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运动员取消其比赛资格。 8.若发令员或任何一位召回发令员认为起跑不公允,应鸣哨召回运动员重新比赛。 三、接力赛跑

田径规则裁判法复习题完整版

田径规则、裁判法复习试题题 一、是非题: 1、技术代表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应负责的各种竞赛抽签。() 2、在田赛比赛中,技术官员应在成绩单上签字。() 3、在径赛项目比赛中,同赛次多名运动员超原记录,均可承认创记录。() 4、每名超创全国记录的运动员,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时,接受兴奋剂检查。() 5、田赛及格赛后,决赛前三次比赛顺序应与及格赛顺序相同。() 6、及格赛的成绩不能成为决赛成绩,但创记录可以承认。() 7、参加径赛,可以男女混合编组。() 8、运动员离开设在跑道内侧的比赛场地到跑道外侧与场外人员说话,应视为接受帮 助。() 9、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 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杆跳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 10、4X100米接力赛跑,接棒运动员可以从接力后10米的预跑线内起跑,并进行交接 棒。() 11、丈量高度时,应从地面丈量至横杆中点的上沿。() 12、跳远比赛中,运动员踏跳脚踏上起跳板时,裁判员观察到脚过了起跳线,橡皮泥 显示板虽未留痕迹,也应判其试跳失败。() 13、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运动员从起跳两端以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后面起跳,应判为 试跳失败。() 14、三级跳远比赛的三跳顺序应为跨跳,单足跳,跳跃。() 15、在竞走比赛中,当某运动员受3名不同裁判的警告时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由主裁判 通知该运动员。() 16、铅球,铁饼,链球,标枪项目的成绩丈量,均以1厘米为最小丈量单位。( ) 17、全能比赛某运动员因故迟到未能参加第一个单项的比赛,裁判员允许其参加以后 几个单项的比赛。() 18、掷铅球运动员,器械推出后即可离开投掷圈。() 19、田赛比赛时,运动员无故延误比赛时间,即不准参加该次试跳,以失败论处。 () 20、检查员是检查田赛,径赛运动员在比赛中是否犯规。() 21、总裁判长必要时,可以修改竞赛规则。() 22、总裁判长必须亲临破纪录的现场、审核成绩并签字。() 23、径赛裁判长发现计时成绩有问题时,经调查后有权调整计时成绩。() 24、径赛项目检录时,凡点名不到者均应取消其比赛成绩。() 25、计时员应听到发令员的枪声立即开表。()

裁判法与规则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教学目的和任务: 1、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 2、通过教学与实践,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裁判工作能力。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斗的集体。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因此,竞赛规则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进行说明。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专业田径裁判法、规则题库

一、是非题:(每题1分共20分,正确+、错误-) 1、技术代表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应负责的各种竞赛抽签。() 2、在田赛比赛中,技术官员应在成绩单上签字。() 3、在径赛项目比赛中,同赛次多名运动员超原记录,均可承认创记录。() 4、每名超创全国记录的运动员,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时,接受兴奋剂检查。() 5、田赛及格赛后,决赛前三次比赛顺序应与及格赛顺序相同。() 6、及格赛的成绩不能成为决赛成绩,但创记录可以承认。() 7、参加径赛,可以男女混合编组。() 8、运动员离开设在跑道内侧的比赛场地到跑道外侧与场外人员说话,应视为接受帮助。() 9、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 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杆跳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 10、4X100米接力赛跑,接棒运动员可以从接力后10米的预跑线内起跑,并进行交接棒。() 11、丈量高度时,应从地面丈量至横杆中点的上沿。() 12、跳远比赛中,运动员踏跳脚踏上起跳板时,裁判员观察到脚过了起跳线,橡皮泥显示板虽未留痕迹, 也应判其试跳失败。() 13、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运动员从起跳两端以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后面起跳,应判为试跳失败。() 14、三级跳远比赛的三跳顺序应为跨跳单足跳跳跃() 15、在竞走比赛中,当某运动员受3名不同裁判的警告时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由主裁判通知该运动员。() 16、铅球,铁饼,链球,标枪项目的成绩丈量,均以1厘米为最小丈量单位。() 17、全能比赛某运动员因故迟到未能参加第一个单项的比赛,裁判员允许其参加以后几个单项的比赛。() 18、掷铅球运动员,器械推出后即可离开投掷圈。() 19、田赛比赛时,运动员无故延误比赛时间,即不准参加该次试跳,以失败论处。() 20、检查员是检查田赛、径赛运动员在比赛中是否犯规。()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田径规则规定,要求裁判员执行工作时要 。 2、仲裁委员会一般由或人组成。 3、记圈员所记人数,1500米以上的项目不得超过人,竞走不得超过人。 4、4×100米接力跑,接力区长为米,预跑区长为米。 5、跳高助跑起动点与起跳点之间的倾斜度不超过米。 6、跳高横杆长度在米至米之间。 7、跳远助跑道宽米,最长不超过米。 8、跳远助跑道的左右倾斜度为米,前后倾斜度为米。 9、成男标枪重为克,成女标枪重为克。 10、成年男子110米栏共设栏架,栏高为米。 三、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田径比赛中应测量风速的项目的() A、跳远 B、三级跳远 C、标枪 D、撑杆跳高 E、100米 F、200米 G、400米 H、100米栏 2、运动员起跳犯规谁能给予警告() A、发令员 B、助理发令员 C、召回发令员 3、高度项目最后阶段时限,剩2—3人,剩1人,跳高(),撑杆跳高() A、2分钟 B、3分钟 C、4分钟 D、5分钟 E、6分钟 F、1分30秒 4、跳高落地区不得小于() A、5×5米 B、5×3米 C、4×5米 5、跳高的横杆长度应为() A、4.00——4.04米 B、3.96米——4.00 C、3.98——4.02米

第三章 田径运动竞赛规则

第三章田径运动竞赛 一、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及裁判法的定义 (一)竞赛规程:是竞赛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法规性。有关竞赛的主要问题用文字形式确定成文,保证竞赛工作规范化。竞赛规程必须以田径规则为依据。 (二)竞赛规则是将运动员、工作人员和运动员对竞赛工作中,特别是比赛中所涉及的问题用文字概括起来,制定成田径竞赛工作的“法规”,指导竞赛。它是人们共同认可而又共同遵守的文件,目的使运动员在平等条件下竞争,保证比赛条件的同等性,比赛结果判决的公正性与准确性、运动成绩计量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从而达到竞赛规范化。 (三)裁判法:裁判员根据规则的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组织运动员进行比赛,判定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行为和结果所采用的方法。 二、田径裁判员的基本素质 16字方针: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1.职业道德 2.工作态度 3.服从分配 4.相互学习、互相尊重 5.熟悉规则,掌握裁判法 三、竞赛规程的内容 1.明确主办和承办单位、运动会的名称、目的任务、比赛日期和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 2.确立项目、组别、参赛资格及器材要求 3.参加办法 4.报名办法 5.计分及奖励办法 6.比赛采用的规则等 四、竞赛分组的编排

1.分组的原则 1)按参赛人数、跑道数、赛次、录取方法和裁判员人数进行分组。 2)同一项目,同一单位运动员尽量避免排在同一组。 3)不分道的比赛项目每组人数不应超过跑道数的2倍(基层运动会可例外)。 4)长距离跑分组决赛时,一般把成绩好的集中编在一组。 5)一次性决赛的径赛项目,按成绩优劣分组。 6)全能项目分组时(径赛)每组最好5人或5人以上,但不得少于3人,最后一个径赛项目把前面各单项累积分较多的运动员编在一组。 2.分组的方法(P129~134)(自学) 1)蛇形分组法 2)斜线法 3)田赛项目的分组 4)全能项目的分组 5)填写各项径赛分组表 五、竞赛日程的编排 1.编排原则 (1)比赛的间隔时间(最短) 200米及200米以下各项为45分钟 200米以上至1000米各项为90分钟 1000米以上各项目不同同一天 全能各单项间休息30分钟(以最后一人结束比赛到下项比赛第一人开始) (2)尽量不安排项目冲突 (3)尽量照顾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及格赛后间隔一天进行正式比赛。 (4)不同组别的同一田赛项目,一般不连续安排在同一单位。 (5)不同组别的同一径赛项目,最好衔接进行。 (6)跨栏项目一般安排各单元的第一项,还可安排在长距离竞走、跑之后进行。 (7)决赛时预计能破纪录的项目,可分配到各个单元。 (8)同一时间不安排、两个田赛长投项目。

田径裁判规则修订稿

田径裁判规则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田径裁判法 一、计时 1.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2.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3.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4.在4 X400米接力赛跑中,第l个整圈应为分道跑,4X400米接力的第2棒 运动员越过抢道线之前应为分道跑。 5.计时员只有在计时长的要求下方可回表。 二.起点与终点 1.各项径赛应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朝天鸣放起跑。发令应在发令员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进行。 2.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及 4 X400米接力)的各个项目,发令员用"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400米以上的各个项目,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或启动 经批准的发令器材。起跑时运动员不得单手或双手触地。 3、在运动员做好起跑的各就位姿势后,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发令员对已进行的起跑准备不满意,他应命令所有运动员从起跑位置上撤回,然后由助理发令员重新将运动员召集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的第1棒)各个项目,运动员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的分道内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双手和一个膝盖必须触地。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的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的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地。运动员已就位时,其双手或双脚(4x100米、4x400米接力第一棒起跑时接力棒)均不得触及起跑线或线前地面。 5、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所有运动员应立即做好最后的预备姿势,不得延时,对警告后仍不服从起跑命令者,以起跑犯规论处。

田径裁判员培训心得1

田径裁判员培训心得 我参加了泰安市中小学生第一届田径裁判员培训班。经过两天紧张的学习,使我获益匪浅,重新认识了裁判工作步骤和程序,明确了裁判工作方法和比赛的各单元流程,并在结业考试中成绩合格,获得了裁判员培训合格证书。 在培训班动员会上泰安市局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就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作了详细阐述,并对参加培训的体育教师提出了严格要求,使我们每个参训教师都体会到了这次培训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所以在学习的全过程,大家都很认真,学习气氛浓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由教育工作者到学生的角色转换,认真、虚心、诚恳地接受培训,态度端正、学习专注,全神贯注,认真的聆听和记录,及时完成作业,如饥似渴地接受着新鲜的理念。大家都觉得机会是如此的难得,学习气氛十分浓厚,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以致,某宿舍的几名学员因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晚上十一点多去敲主讲教授的房门,直到把问题搞清楚才回到自己房间。 第一个给我们授课的是我在大学时教我们田径的泰山学院的郑光教授,郑老师是国家级田径裁判,他曾执法很多场国际大赛,包括08年北京奥运会,参加培训的很多都是郑老师的学生,我们再一次听郑老师讲课,感到无比的亲切和激动。郑老师很全面的给我们讲授新修订的田径裁判法,使我们更详细的认识和理解新裁判法的精髓,过去在运动会中遇到的一些模糊的概念,在郑老师的讲授中迎刃而解,为

我们今后执法较大型的运动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一名主讲教授山东科大苏庆伟教授,也是一名有着丰富临场经验,执法过数次大赛的国家级裁判,苏教授从裁判员如何公正准确的执法比赛和基层运动会的编排两方面作了详细阐述。于教授引用许多的裁判员在执法比赛中失误的典型事例,一再告诫我们,做一名合格的田径裁判首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责任心不强懂,再多的裁判知识也会出错,并且田径裁判一旦出现失误,即是不可更改的错误,甚至会造成很恶劣国际影响,比如苏教授给我们讲了2005年北京国际马拉松赛冠军少跑了800米;某次全运会因记圈裁判失误,一万米比赛所有运动员多跑一圈;某次大型比赛落点裁判注意力不集中,落点判断不准,出现了一般水平的运动员破世界纪录的重大失误等。我们从这些具体的示例中,我们都感到作为一名裁判员,在执法比赛中不允许有半点的失误和粗心大意,为我们今后的裁判工作敲响了警钟。 同时,我们也学习了田径裁判的有关知识,学习了国际比赛的归类,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出现争议如何解决和技术规则问题。对于我们体育老师来说,技术规则的认识是相当的重要的。这里讲一些特别注意的情况,比如当比赛过程中田赛和径赛冲突了怎么办?那么应该现向田赛请假或先跳(投),每一轮都要请假,若比赛结束后未到则记免跳。在跳高比赛中,杆子因风吹落则不算犯规。在径赛比赛中再直道上串道没有阻挡其他人,回到原直道冲过终点则不算犯规。但是犯规了裁判长有权根据时间情况可以决定重赛或重赛。在跨栏比赛中,没有越过栏架,或低于栏架水平面,或故意推倒栏架。或跨别人栏架

田径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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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裁判法 一、计时 1.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2.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3.在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4.在4 X400米接力赛跑中,第l个整圈应为分道跑,4X400米接力的第2棒 运动员越过抢道线之前应为分道跑。 5.计时员只有在计时长的要求下方可回表。 二.起点与终点 1.各项径赛应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朝天鸣放起跑。发令应在发令员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进行。 2.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及 4 X400米接力)的各个项目,发令员用"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400米以上的各个项目,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或启动 经批准的发令器材。起跑时运动员不得单手或双手触地。 3、在运动员做好起跑的各就位姿势后,无论何种原因,如果发令员对已进行的起跑准备不满意,他应命令所有运动员从起跑位置上撤回,然后由助理发令员重新将运动员召集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X100米和4X400米接力的第1棒)各个项目,运动员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的分道内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双手和一个膝盖必须触地。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的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的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地。运动员已就位时,其双手或双脚(4x100米、4x400米接力第一棒起跑时接力棒)均不得触及起跑线或线前地面。 5、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所有运动员应立即做好最后的预备姿势,不得延时,对警告后仍不服从起跑命令者,以起跑犯规论处。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 田径运动竞赛裁判法教案教学内容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 教 学1、通过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和理解竞赛裁判法 目2、能够制定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掌握编排田径运动竞赛日程的规律与方法。 标 重点裁判法 教材分析难点各项目的具体裁判方法 课的内容教学方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程、运动员的比赛情绪和技术水平 的发挥。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掌握田径比赛规则和方法,在裁判工 本节讲授田径运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地完成 动竞赛前的准备裁判工作任务。工作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田径运动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根据运动会的规模选聘裁判员;对裁判员进行思想动员与明确分工;学 习竞赛规程与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 (二)召开各种会议1、全体裁判员大会2、裁判小组会议3、主裁判会议4、领队、教练员对竞赛规则

进行会议详细讲解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的检查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基层田径运动会执行规则应从实际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说明有变动的部分。 (一)田径比赛通则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除跳高和撑杆跳高以外,其他项目必须在胸前和背后佩带两个号码,且必须与秩序册中一致。如采用终点摄影装置,短裤侧面须带胶带式号码。) 2、在径赛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下列情况除外:运动员在直道上跑出自己的分道或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的外侧分道线,未从中获利,也未阻挡别人。)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妨碍别人走或跑时,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在比赛中如发生此类情况,有关裁判长有权命令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 动员重赛。如发生于预赛,可允许任何由于受推或阻挡而受到严重影响 的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在田赛的某一次试跳、试掷中,因故受采用提问法对径阻的运动员,有关裁判长有权给予其重新试跳、试掷的机会。(不管是否赛项目进行讲解存在取消比赛资格的情况,在特殊情况下,裁判长如认为重新比赛是公正和有理由的,可下令重赛。) 问:终点名次应 如何判定,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则有关裁判长 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杆跳高的每次 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该运动员后来在轮到他试跳(掷)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掷)时限已过,则应视其该次试跳(掷)为免跳(掷)。 5、在所有的田赛远度项目中,记录测量距离的最小单位均为0.01米,问:高度项目中不足1厘米不计。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 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 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 §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 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 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 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 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 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 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 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 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 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此种抽 签应在有关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 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2)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 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 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

竞赛组织与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理论课教案进度(必修): 第一次课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工作 2个学时 第二次课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2个学时 第三次课径赛裁判工作方法2个学时 第四次课田赛裁判工作方法2个学时 第五章田径运动竞赛理论课教案(必修课) 一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工作 1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的意义和要求 第一,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宗旨。 第二,制定符合中学生实际的竞赛规程,具有普遍性。 第三,项目设置上也应符合中学生的实际。 第四,根据不同的身体生理特点,一般按年级分组。 第五,在规则的执行上,适当降低要求。 第六,时间以一天或一天半为宜。 2学校田径运动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筹备运动会应在主管体育工作的校长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体育组、共青团或少先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讨论决定运动会的组织方案、竞赛规程、组织机构。 ⑴组织方案 是筹备召开运动会工作的依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运动会名称的目的、任务 ②运动会的规模 ③运动会的组织机构 ④运动会的日期和地点 ⑤运动会的经费预算 ⑥工作步骤 ⑵竞赛规程 是开展竞赛工作的依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运动会的名称、目的、任务和主办单位 ②比赛日期和地点 ③参加单位和组别:是以年级还是班级为单位、分组情况。 ④比赛项目:根据运动会的性质、规模等而定,比赛器材的规格应具体说明。具群众性和广泛性。 ⑤参加比赛办法:每单位参加多少人、每人报几项、每项报几人、集体比赛项目的参加办法和参加者的资格规定。 ⑥报名办法:表格填写方法、报名截止日期、报名条件、身体检查规定。 ⑦计分及奖励办法:各项录取名额,个人(单项、全能)、破纪录、团体总分的计算与奖励

田径裁判法

主要田径裁判法 一、跳高 1.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已获胜的运动员或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时为止。2.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 (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 3.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 (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或 (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落地区。 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5、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 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 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 6.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二、跳远与三级跳远

1.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跳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3次,试跳顺序与他们前3次试跳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跳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看第二、三好成绩,若再相等,相等成绩的运动员再跳一次。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跳6次。 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试跳失败: (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 (b)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 (c)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 (d)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 (e)采用任何空翻姿势。 注:运动员助跑时在任意位置跑出助跑道标志线不算犯规。 3.上述2(b)的规定除外,运动员在起跳板后面起跳应为有效。 4.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 三、三级跳远 1.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 2.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运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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