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作公司补充协议书

成立合作公司补充协议书

甲方:新东方新嘉汇花卉战士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某某大马庄村南土地一宗(,四至为:,占地面积约260亩(包括代征土地,土地面积最终以测绘部门测量结果为准),因大马庄村委员会同意对该宗土地拟由乙方实施土地开发。现甲、乙双方就该宗土地上建筑物(约55000平方米)的拆迁补偿及花卉经营补偿订立如下协议。

一、如大马庄村委会(与乙方合作协议另签)及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下,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成功,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及甲方在使用权限内的经营性损失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叁亿元,乙方原则接受,并计入土地成本。

二、该补偿款项,乙方同意在该宗土地一级开发成功后,支付一亿元人民币;另贰亿元,乙方在该宗土地二级摘牌后一次性支付或开发中拥有的其中20%股权转让给甲方所有。

三、该宗土地附着物的拆迁时间和补偿款的具体金额,支付方法和时间等合同条款。在乙方与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或政府参与的对该宗土地一级开发的正式合同签订后,另行签定。

四.本协议,于乙方取得上述该宗土地使用权后生效。

甲方:新东方新嘉汇花卉战士交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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