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大纲《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012年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大纲《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012年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大纲《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012年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大纲《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部分民法基本知识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之一,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兼有财产、人身二重性质的知识产权关系。

二、民法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等价有偿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六)公序良俗原则、(七)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学说理论一般认为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具体法律形式。民法就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实现其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民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人们依据法律规范的假定去行为并符合假定的要求,则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符合国家意志并得到正常实现。2)人们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则会产生被纠正或补救的非正常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这些社会关系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如财产所有关系、财产使用关系、商品交换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等等,只有采取民事法律关系的形式,才能得到民法的保护。民法也正是通过为社会关系的参加者设定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使社会关系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形式,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实现,最终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总而言之,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与现实生活发生联系的途径,它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中介,没有民事法律关系,社会关系就不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就无法得到法律的实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一)主体要素: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国家。

(二)客体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称标的,是民事主体之间据以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性事物,是民事主体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为民事主体活动的目标。就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大致是固定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物,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需要并且能够被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

2.行为,指能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的活动。

3.智力成果,指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包括各种科学发现、发明、设计、作品、商标等。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三)内容要素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标,也即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的,这种实现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方式和过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中可以分为绝对的发生和相对的发生。绝对的发生,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原始发生的,而不是从其他主体处转移过来的。相对的发生,是指当事人继受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前者如当事人自己用生产工具生产出物品,其对该物品的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产生。后者如当事人通过买卖将某物品由他人手中取得。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中的一个发生变化。主体变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发生,即原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由新的主体享有和承担,形成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在范围或性质上发生变化,如债权因债务人部分清偿而减少、无偿借贷变为有偿借贷等。客体的变更,是指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物、行为等在数量、范围、性质等方面发生变化,如所有物因消费而数量减少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终结。它包括绝对的消灭和相对的消灭。绝对的消灭,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因客体的消灭而不复存在,如所有权因所有物的灭失而消灭。相对的消灭,是指原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因转移给其他主体而消灭,如债权的转让等,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消灭,实际上也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发生或主体的变更。

四、民事权利主体

(一)自然人——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之下而作为民事主体存在的人。

(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三)非法人组织——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体。(四)国家——是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五、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为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正如我国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由下可见,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作用,是法律事实中行为的组成部分。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一)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比如,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权利。(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均承担义务,也都享有权利,而且,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关联、互为条件,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是相互对应的。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给付对价。(一)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是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对价(报酬)的法律行为,比如买卖合同就是典型的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无偿民事法律行为则指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不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予对价的法律行为。它以赠与为代表。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一)诺性性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都是诺成性的。如买卖、承揽、租赁等。(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赠与、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行为是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采用特定形式。(一)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必须采用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正如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的:“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比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而抵押合同则不仅要用书面形式,而且要向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而允许当事人选择约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意思表示

行为能力适格者将意欲实现的私法效果发表的行为。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当事人要使自己的内心意思产生法律效果,就必须将意思表现于外部,即将意思发表。发表则须借助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不是寻常意思,而是体现为民法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

成立要件1.行为人2.意思表示3.行为的内容

生效要件1.主体合格2.内容合法3.意思表示真实4.行为的形式合法

(五)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指在其中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作为决定效力发生和消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限期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

(六)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七)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八)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又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需等待有权利人表示承认后才能生效。

六、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活动。2.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必须有独立意思表示。3.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4.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代理的种类——(一)1.法定代理2.委托代理3.指定代理(二)1.本代理2.复代理

(三)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四)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七、时效与期限

(一)时效概述——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二)取得时效——财产的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即以所有人的名义),善意地、公开地、和平地持续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定期间,即依法取得对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三)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又称消失时效。

(四)期限——是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

八、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享受其权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2.物权属于支配权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6.物权的保护方法大多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如退还原物、排除妨碍等。

(二)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作用力和保障立。

1、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

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追及效力。又称物权的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

4、妨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三)物权的种类——1.自物权和他物权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主物权和从物权4.

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5.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6.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7.应经登记的物权和不经登记的物权。

(四)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就物权自身而言,指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就权利主体而言,是指物权的取得、丧失和变更。

(五)物权的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的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的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九、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概念——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三)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获得所有权的合法方式和根据。

(四)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由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专有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有部分,每一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与对共同部分的共有权的结合。

(六)相邻关系(不动产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互毗连的不动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十、用益权物

(一)用益物权概述——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有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者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生产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四)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乡镇企业对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指乡镇企业依法取得的对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五)国有自然资源使用经营权——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公民个人依法享有的对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六)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

(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十一、担保物权

(一)担保物权概念——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的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

担保物权特征——1.具有价值权性2.具有从属性3.具有法定性4.具有不可分性5.具有物上代位性

(二)抵押权——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不移转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所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四)留臵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臵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十二、合同的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2.合同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4.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和从合同7.为订约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三)合同的担保——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措施保证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一项法律制度。

十三、合同的订立(成立)与效力

(一)合同的订立(成立)——合同的订立强调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或过程,而合同的成立所体现的是合同订立活动结果,它表明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

(二)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十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合意,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内容进行的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在具备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提前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十五、合同的履行与终止

(一)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民、适当地履行合同以为的行为。

(二)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权利义务于客观上不复存在。

十六、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2.过错责任原则(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2.主观过错

(三)违约责任的形式——1.继续履行2.支付违约金3.违约损害赔偿

(四)违约的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2.受害人过错3.免责条款

第二部分行政法基本知识

一、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和控制行政权运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一)形式上的特点1.尚无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2.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3.行政法规范及其存在形式特别多(二)内容上的特点1.内容广泛,数量庞大2.易于变动,稳定性弱3.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交织。

(二)行政法的地位——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我国社会注意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行政法的作用——1.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3.行政法是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法律。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3.行政应急性原则。

二、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三)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在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执行行政职务、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四)被授权组织——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特定行政管理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

(二)行政行为的成立——1.主体条件2.主观条件3.客观条件4.法律效果条件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1.主体合法2.内容合法3.程序合法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1.赋予权益和剥夺、限制权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

行政行为的效力——1.确定力2.约束力3.执行力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1.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2.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3.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4.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5.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四、主要的行政行为

(一)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指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二)行政许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四)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行为的总称。

五、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概述——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参与原则5.效率原则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1.行政公开制度2.听证制度3.职能分离制度4.回避制度

5.说明理由制度

6.不单方接触制度

7.时效制度

8.救济制度

六、行政责任

(一)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行政关系,但尚未构成犯罪,行为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不当——是指行政主体所为的同行政违法相并列的一种有瑕疵的行为。(二)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行政违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并列的三大法律责任之一。

七、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概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二)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重新审查的范围。

(三)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四)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行政复议当事人以及行政复议当事人法律地位相类似的人。

(五)行政复议程序——是指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

八、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概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

的分工和权限。

(三)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者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四)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五)行政诉讼程序——1.起诉2.受理3.第一审程序4.第二审程序5.审判监督程序。(六)行政裁判——具体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争议和某些民事纠纷所作的司法裁决。

(七)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九、行政赔偿

(一)行政赔偿概述——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二)行政赔偿范围——(一)对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欧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欧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收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侵害造成实际损失而依法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代表国家接受行政赔偿的请求,参加行政赔偿诉讼,履行赔偿义务的机关。

(四)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形式等要求。

(五)行政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1.金钱赔偿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

行政赔偿计算标准——是国家行政赔偿立法所确立的根据损害程度确定赔偿金额的准则,是行政侵权的受害人获得实际赔偿的重要前提。

09年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模拟题(十九)土地代理人考试.doc

09年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模拟题(十九) -土地代理人考试-考试吧 1、(),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 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 C.无民事行为能力 D .有条件民事行为能力标准答案:c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A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标准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3、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中的成年人是()。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标准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4、孙某17岁,因家境困难辍学,在一家私人企业做工,收入500元。孙某属于()。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标准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 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 A .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智力相适 应的民事活动 C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D .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标准答案:a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赋予那些已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后果的自然人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 (考试吧土地登记代理人)1 2下一页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8.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拆卸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用人项目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二、项目应聘用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五、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的都要进行体检。 七、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指定持有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实习操作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五)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

持证上岗考试题库讨论完

光伏专业持证上岗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共95题) 1、太阳能来源于太阳内部的(A)。 A. 热核反应 B. 物理反应 C. 原子核裂变反应 D. 化学反应 2、辐照度的单位是(B)。 A. J/m2 B. W/m2 C. J D. W 3、太阳能组件中串联数目较多时,为了安全起见,在每个组件上并接(D)。 A. 肖特基二极管 B. 阻塞二极管 C. 稳压二极管 D. 旁路二极管 4、Q/GDW 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中:对于小型光伏电站电压在(D)应连续运行。 A. U<50%U N B. 50%U N≤U<85%U N

C. 110%U N<U<135%U N D. 85%U N≤U≤110%U N 5、全球能源总消耗量是太阳辐射到地球能量的(D)。 A. 1/1400 B. 1/140 C. 1/14 D. 1/14000 8、光伏电站发电功率超短期预测建模需要特别注意(C)对短波辐射的影响。 A. 水汽 B. 二氧化碳 C. 云层 D. 臭氧 9、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功率与辐照度基本成(D)。 A. 指数关系 B. 反比关系 C. 开口向下的抛物线关系 D. 正比关系 10、Q/GDW 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标准规定,对于小型光伏电站,并网点电压低于50%标称电压时,要求电站最大分闸时间为(A)秒。 A. 0.1

B. C. 1 D. 2 11、太阳辐照度数据应包含历史及实时数据,时间分辨率为(D)分钟。 A. 15 B. 10 C. 20 D. 5 12、铅酸蓄电池内阳极和阴极分别是(D)物质。 A. PbSO4,Pb B. PbSO4,PbO2 C. Pb,PbO2 D. PbO2,Pb 13、依据《光伏功率预测技术规范》,光伏功率超短期预测的预测时效最长为(D)。 A. 2小时 B. 3小时 C. 1小时 D. 4小时 14、根据Q/GDW 618-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大中型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中的功率特性测试不应包括(D)。

2012年高考语文考试大纲

2012年高考语文考试大纲(新课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 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F.探究:指对某些问题进行探讨,有见解、有发现、有创新,是在识记、理解、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A、B、C、D、E、F六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语文科考试内容。 按照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必考和选考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必考内容 必考内容及相应的能力层级如下: (一)现代文阅读 阅读一般论述类文章。 1.理解B

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分类模拟题所有权的取得.doc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分类模拟题所有权的取得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甲有天然奇石-?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内?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所有。 A.发现人 B. 土地使用权人 C.国家 D.发现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3、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了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了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经有的三间平房上加盖上房三间作为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归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口成仇,并对房屋所有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应归()。 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D.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4、2009年韩某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个坛子,内装500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写''为防鬼子搜查, 骨埋于此,王某某,1942年8月15日〃。王某某为王强的爷爷,在抗战期间为F1寇所杀。这500块银元() A.归韩某所有,作为发现人,可依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B.由韩某和王强平分 C.归王强所有 D.于无主物,归国家所有 5、王某之牛患传染病,为防止其他牛感染,便决定将该牛抛弃,刘某发现该牛,并将其牵回家悉心 喂养,之后此牛病愈并成为高产奶牛。王某听说此事,耍求刘某返还该牛,依照法律,王某( ) A.有权请求返还该牛,因为刘某的行为系不当得利 B.有权请求返还该牛,但应当偿还刘某喂养此牛所支出的费用 C.无权请求返还该牛,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所有权 D.无权请求返还该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予适当补偿 6、甲将自己的私房三间作价5万元卖给乙,居住一年之后,乙将该房屋以6万元价格卖给丙,丙居住2年后,以8万元价格卖给丁。以上儿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划为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3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则该房屋属于() A.甲 B.乙 C.丙D?丁 7、王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认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之后将该石雕卖与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18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正式样本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 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 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 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 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用人单位 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 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

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

操作人员上岗证考试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名词解释:(15分)? ⑴设备的定义和含义: 设备是人们在生产或生活上所需的机械、装置和设施等可供长期使用,并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是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两个方面的含义: A.设备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和必要条件。 B.设备反映了企业现代化程度和科学技术水平。 ⑵?什么是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是指直接或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设备,它也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填空:(20分)? 1、?设备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是(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四会是(会诊断故障)、(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会处理小故障)。?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巡回检查制)、(坚持设备维护保养制)、(坚持润滑制度)、(坚持按操作规程和工艺条件操作设备,认真交接班)、(坚持操作证制度)。? 3、?设备事故的处理原则是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公司设备管理“2、3、4”工作方针是:二勤、三好、四会。二勤是(勤检查、勤维护),三好是(管好、用好、修好),四会是(会检查、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操作工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简单的判断方法是:(眼看、耳听、鼻闻、手摸)

三、判断题:(对打∨,错打×)(分) 1、电动葫芦是利用率较高的特种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和润滑。(∨) 2、振动的原因可归纳为三大类型:结构方面、安装方面、运行方面。(∨) 3、接班时接班人如发现设备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不明和设备未按规定维护时可拒绝接班。(∨) 4、操作者应对设备负有保管责任,不经领导同意,不准别人乱动。(∨) 5、设备开动后,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有事必须停车断电。(×) 6、设备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不隐瞒事故情节,及时报告班组长或设备员。(∨) 7、操作者应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做到班前润滑,班中、班后及时清扫干净。(∨) 8、设备开动时,应随时观察各部位运转情况,细听设备运转声音,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查找原因,直至查明排除。(∨) 9、①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②未采取防范措施而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③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 10、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只与专业管理人员有关,与操作人员无关。(×) 11、设备一旦发生故障,为了完成生产任务,继续运行。(×) 12、润滑剂以流态情况可分为三类:有液体润滑剂又称润滑油、半固体润滑剂又称润滑脂、固体润滑剂又称润滑粉末。(∨)

2012年高考考试大纲

2012年高考考试大纲(课程标准):英语(绝密) 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适当的难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考试内容和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确定本学科考试内容。考试目标与要求 一、语言知识 要求考生掌握并能运用英语语音、词汇、语法基础知识以及所学功能意念和话题(见附录1-附录5),要求词汇量为3500左右。(注:各省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考试说明》中对词汇量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2000个单词:同时,应制定计划,在一定时间内分期、分批增加至3500个单词。) 二、语言运用 1,听力 要求考生能听懂所熟悉话题的简短独白和对话,考生应能: (1)理解主旨和要义: (2)获取具体的、事实性信息: (3)对所听内容作出推断: (4)理解说话者的意图、观点和态度。 2,阅读 要求考生能读懂书、报、杂志中关于一般性话题的简短文段以及公告、说明、广告等,并能从中获取相关信息。考生应能: (1)理解主旨和要义: (2)理解文中具体的信息: (3)根据上下文推断生词的词义: (4)作出判断和推断: (5)理解文章的基本结构: (6)理解作者的意图、观点和态度。 3,写作 要求考生根据题示进行口头表达。考生应能: (1)询问或传递事实性信息,表达意思和想法: (2)做到语音、语调自然: (3)做到语言运用得体: (4)使用有效的交际策略。 附录1语音项目表 1.基本读音 (1)26个字母的读音 (2)元音字母在重读音节中的读音 (3)元音字母在轻读音节中的读音 (4)元音字母组合在重读音节中的读音 (5)常见的元音字母组合在轻读音节中的读音 (6)辅音字母组合的读音

09年土地登记考试法律知识预测试题8土地代理人考试.doc

09年土地登记考试法律知识预测试题8■土 地代理人考试-考试吧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6 B .8 C. 9 D .10标准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2、债务人 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A .时效的中止B .时效的延长C.时效的中断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标准答案:c解析: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经过 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下列选项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A .债务人要求延期履行 B .不可抗力C.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 D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标准答案:b解析:发生时效中 止的原因与时效中断的原因不同。在性质上,中止的原因属于与当事人无关的客观情况,而发生中断的原因是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范畴。4、下列情形中,()的诉讼时效为1 年。A .某甲借给某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B .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C.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D .某甲在某乙处定做一 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标准答案:c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民事法律

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的;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⑶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5、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A .重新计算B .不再计算C .继续计算D .届满标准答案:c解析: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要接着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时效期间,至届满为止,即中止前后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合并计算。 (考试吧土地登记代理人)1 2下一页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包过程人员的特种作业管理。 3、职责: 3.1、调度室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 3.2、安保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3.3、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因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调度室、安保部同意方可变动。 4、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4.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4.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4.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 4.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4.5、压力容器作业 4.6、起重机械作业(包括门、桥、塔式起重机械驾驶、电梯、起重工)等 4.7、各种登高作业。 4.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4.9、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发票管理员持证上岗考试试题

防伪税控企业持证上岗考试试题 姓名:单位:成绩: 1.金税工程包括“一个网络,四个系统”,其中“四个系统”是指覆盖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覆盖全国税务系统的防伪税控认证系统、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协查系统。 2.防伪税控系统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信息存储技术,强化专用发票的防伪功能,实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3.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 4. 防伪税控工作“四专”制度是指专人负责、专门地方保存、专薄登记、专柜. 5. 防伪税控系统在购买发票、开具发票、认证发票、纳税申报四个环节分别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了偷、骗的发生。 6. 防伪税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开票设备的安全,对税控IC卡和专用发票应分开专柜保管。 7. 防伪税控企业必须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不得以其它方式开具手工版或电脑版专用发票。 二、选择题(每道题2分,共20分) 1. 1994 年,我国实施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 A.93年 B.94 C.95 D.96 2. 防伪税控企业用专用设备包括:(ACD ) A.金税卡 B.安全卡 C.税控IC卡 D.小读卡器 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哪几部分组成? 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大小读卡器、延伸板和 相关软件等;金税卡经发行后,分税务发行金税卡、企业发行发售金税卡、认证报税金税卡和企业开票金税卡四种。其中企业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企业开票金税卡、IC卡、小读卡器和企业开票软件等。 3.有关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表、帐、册及税务文书等资料保存期为年。(A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4.《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换证制度,每年换发一次。(B)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5. 防伪税控企业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对其处以元以下罚款。( D ) A.1000 B.2000 C.5000 D.10000 6.服务单位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AD )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工商机关 D.税务机关 7. 防伪税控系统操作人员丢失“资格证书”的,必须在丢失C 内书面报县级税务机关。(C ) A.3日 B.4日 C.5日 D.6日 8.经税务机关认证确定为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已申报扣税的,应调减当月进项税额。(BCD ) A.认证相符 B.无法认证 C.认证不符 D.丢失被盗 9.新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在系统使用后日内将启用前尚未使用的专用发票(包括误填作废的专用发票)报主管税务机关缴销。( D ) A.7日 B.8日 C.9日 D.10日 10.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核心是金税卡,每台计算机内允许插1 块金税卡。( A ) A.1 B.2 C.3 D. 4 三、问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2012年高考语文考试大纲大纲版

2012年高考考试大纲(大纲版)——语文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能力要求 高考语文要求测试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表达应用和鉴赏评价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 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A、B、C、D、E五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Ⅲ。必考内容 考试内容及相应的能力层级如下: 一、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 能识记基本的语言知识,掌握常见的语言表达技能。 1.识记A (1)识记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字音 (2)识记现代汉字的字形 2.表达应用 D (1)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2)正确使用词语(包括熟语) (3)辨析并修改病句 病句类型: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构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4)扩展语句,压缩语段

(5)选用、仿用、变换句式 (6)正确运用常用的修辞方法 常见修辞方法: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反复、设问、反问。 (7)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 二、文学常识和名句名篇 能识记文学常识,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 识记A (1)识记中外重要作家及其时代、国家和代表作 (2)识记文学体裁常识 (3)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 三、古代诗文阅读 能阅读浅易的古代诗文。 1.理解 B (1)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 (2)理解常见文言虚词在文中的用法 常见文言虚词: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也、以、因、于、与、则、者、之。 (3)理解与现代汉语不同的句式和用法 不同的句式和用法:判断句、被动句、宾语前置、成分省略和词类活用。 (4)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 2.分析综合 C (1)筛选文中的信息 (2)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3)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3.鉴赏评价 E (1)鉴赏文学作品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 (2)评价文章的思想内容和作者的观点态度 四、现代文阅读 能阅读一般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文章和文学作品。 1.理解 B (1)理解文中重要词语的含义

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登记发证进度(精)

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登记发证进度 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全省近期内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土地登记力度,加快发证工作进度,努力实现土地登记发证的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 土地登记发证是一项重要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它在理清土地产权关系,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土地登记发证,可以依法确认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关系,界定国家、集体和个人在土地上的权益范围,从而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通过土地登记发证,可以对权利变动结果予以确认,以此保护土地产权交易安全,维护土地市场交易秩序;同时,可以依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中的不法交易行为。通过土地登记发证,可以对土地的用途变更进行审核,从而更有效地保护耕地资源,制止随意将农业用地转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破坏耕地、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使耕地占补平衡的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土地登记发证,可以适时掌握土地动态变化情况,为国家收取各项土地税费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站在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从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发,充分认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力量,克服困难,加大土地登记力度,加快发证进度,全面实现“以证管地、凭证用地”的目标,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这项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指挥部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瓦斯检测员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持有合格证。各种有效证件要按规定,按期到有关部门审核。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应挂牌持证(复印件)上岗。 4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台帐, 保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备案。 5每个月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未持证上岗工作,按规定对其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年龄满18周岁; 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隧道、桥梁施工、路基施工的基本安全知识;

⑷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⑸符合施工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7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爱护设备,认真操作,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积极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9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现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0对审查不合格、或违章作业、或负有事故责任等不符合工种岗位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给予相应处罚或辞退。 11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到有效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隶属公司提出申请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不得直接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复审内容为: ①健康检查; ②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③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④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 ①特种作业操作证登记、复审记录;

上岗考试试题及答案

2001年MRI医师上岗证考试题 以下每道考题下面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1、与X线的产生无关的因素是 A、电子源 B、高真空度 C、高压电场 D、电子的骤然减速 E、阳极散热 2、属于X线化学效应的是 A、穿透作用 B、荧光作用 C、感光作用 D、电离作用 E、生物效应 3、外耳孔与眶上缘的连线称 A、听呲线 B、听鼻线 C、听眉线 D、眶间线 E、耳垂直线 4、属于生理排泄的造影检查方法是 A、静脉肾盂造影 B、逆行肾盂造影 C、膀胱造影 D、尿道造影 E、肾血管造影 5、肺错构瘤的特征性X线表现是 A、孤立圆形阴影 B、肿块边缘清楚 C、肿块边缘可分叶 D、肿块见爆玉米花样钙化 E、肿块可形成空洞 6、肺纹理主要解剖成分是 A、支气管 B、肺静脉 C、肺动脉 D、肺静脉、支气管 E、肺动脉、肺静脉 7、“二尖瓣”型心脏的基本特征是 A、右心室增大 B、肺动脉圆锥膨隆 C、主动脉管炎弓突出 D、右心房增大 E、心尖向左下延伸 8、增殖型肠结核X线征象中哪项不正确 A、多发生于回盲部 B、肠管狭窄变形明显 C、多出现“跳跃”征 D、可出现不全肠梗阻 E、盲肠短缩 9、小儿腹部平片出现“双泡”征应诊断 A、正常变异 B、胃扭转 C、幽门肌肥大 D、十二脂肠梗阻 E、小肠旋转不良 10、强直性脊柱炎早期X线征象中,错误的是 A、椎体上、下缘限局性骨质破坏 B、椎体前缘骨质硬化,出现方椎 C、椎旁韧带骨化 D、脊柱骨质疏松 E、关节骨性强直 11、骨折不愈合的X线征象是 A、两骨折端移位

2012年高考政治考试大纲新课标

2012新课标高考大纲(政治) 2012年高考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政治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政治学科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的教学内容确定。 政治学科考试应在使考生体现出应有的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1.获取和解读信息 ·能够从题目的文字表述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能够快速、全面、准确地从图、表等形式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能够准确和完整地理解并整合所获取的有关信息。 2.调动和运用知识 ·能够根据从题目获取和解读的试题信息,有针对性地调动有关的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方面的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做出必要的判断。 ·能够调动和运用自主学习过程中获得的重大时事和相关信息。 ·能够展现出检索和选用自己"知识库"中有用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 3.描述和阐释事物 ·能够用简洁的语言描述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学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 ·能够运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比较和解释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等

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综合阐释或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4.论证和探究问题 ·根据有关信息,调动和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或者提出体现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问题。 ·综合使用题目提供的信息、课堂学习或自主学习获得的知识、方法,提出比较必要的论据,论证和探究问题,得出合理的结论。 ·能用顺畅的语言、清晰的层次、正确的逻辑关系,表达出论证、探究的过程和结果。 二、考试范围 本大纲仅规定《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课程的考试范围。关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中选修课程的内容由各实验省区根据各自教学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第一部分经济生活 1、货币 (1)货币的本质 商品的基本属性 货币的产生与本质 货币的基本职能 金属货币与纸币 (2)货币的种类与形式 货币与财富 结算与信用工具 外汇和汇率 2、价格

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文档

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文档 Full text document of land registration m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 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土地登记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doc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 济效益,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规范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以下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工种 1、电工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5、电(气)焊工 6、起重工 7、司炉工 8、塔吊司机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1、信号指挥 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

培训和复审。 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要有学 习考试情况等记录。 四、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2、该花名册必须是本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 时间及从事本工作时间等,备注中还要记录该人员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上岗;原证件或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以备检查。

操作人员上岗证考试题

杭州电达消毒设备厂 HDX环氧乙烷灭菌器操作人员上岗培训测试题 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一、填空题(45分): ⑴环氧乙烷灭菌器主要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及加药系统四大部分组成。 ⑵日常灭菌过程中主要控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环氧乙烷浓度等灭菌参数。 ⑶灭菌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________,并取得________,方可上岗操作。 ⑷灭菌操作必须严格按______________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操作程序、更改系统线路及配置。操作人员应做好,不准离岗、脱岗。 ⑸环氧乙烷是一种___________的危险气体。空气中浓度超过____,遇明火可能引起爆炸,因此,灭菌车间及周围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并保证良好通风。 ⑹环氧乙烷气体应装在_______________中,严禁私自分装。同时应保持气体房______、______、远离热源。 ⑺环氧乙烷有一定的毒性,人体一次吸入过量会有不适的感觉,甚至出现头痛、呕吐等中毒现象,如人体皮肤、眼睛等接触到环氧乙烷,应立即____________。

⑻灭菌物品的装载应_________,以利于热循环及环氧乙烷均匀穿透。 二、是非题(对的打“√”,错的打“×”,25分): ⑴环氧乙烷的灭菌效果,与灭菌室内的温度、压力、湿度及环氧乙烷的浓度有关,这些工艺参数在适当的数值上,可以缩短灭菌时间,达到最佳灭菌效果。 () ⑵灭菌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应有明显的防火、禁烟标志,并配置消防灭火设施。 () ⑶灭菌效果取决于灭菌参数,与灭菌物品的包装、装载方式及材料等因素无关。 () ⑷灭菌器管道有不同的颜色标识,其中,红色代表热水管道,白色代表环氧乙烷管道,灰色代表真空管道。() ⑸应定期对环氧乙烷灭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水循环系统内的用水。 () 三、简答题(30分); ⑴简述灭菌过程的一般流程。

2012年高考考试大纲题型示例与解析

2011年高考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化学及题型示例(一)选择题示例(1-6) 例1背景材料:(1)2006年春季,宁夏大部分地区进行了人工降雨;(2)为预防甲状腺肿大,在食用盐中加入碘酸钾(KIO3);(3)为了减少汽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用乙醇代替汽油作为汽车的燃料;(4) 莽草酸是合成治疗禽流感的药物——达菲(Tamifiu)的原料之一, 它的一种异构体a的结构简式如图所示。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gI和于冰都可用于人工降雨 B.用米汤检验含碘食盐中是否含有碘元素 C.乙醇和汽油都是可再生能源 D.1mol a能与4 mol NaOH完全反应 例2图中曲线a表示反应X(g)+Y(g)Z(g)+M(g)+N(s),△H<0进行过程中X的转化率随时间变化的关系。若要改变起始条件, 使反应过程按b曲线进行,可采取的措施是 A.升高温度 B加大X的投入量 C.加催化剂 D.增大体积 例3下列除去杂质的方法正确的是 ①除去乙烷中少量的乙烯:光照条件下通入Cl2,气液分离; ②除去乙酸乙酯中少量的乙酸: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洗涤,分液、干燥、蒸馏; ③除去CO2中少量的SO2:气体通过盛饱和碳酸钠溶液的洗气瓶; ④除去乙醇中少量的乙酸:加足量生石灰,蒸馏。 A.①② B.②④ C.③④ D.②③ 例4 右图标所警示的是 A.当心火灾——氧化物 B. 当心火灾——易燃物质 C.当心爆炸——自然物质 D. 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 例5将固体NH4I置于密闭容器中,在一定温度下发生下列反应: ①NH4I(s)NH3(g)+HI(g);②2HI(g)H2(g)+I2(g) 达到平衡时,c(H2)=0.5mol·L-1,c(HI)=4mol·L-1,则此温度下反应①的平衡常数为 A.9 B.16 C.20 D. 25 例6.已知H2(g)、C2H4(g)和C2H5OH(1)的燃烧热分别是-285.8kJ/mol、-1411.0kJ/mol和-1366.8kJ/mol,则由C2H4(g)和H2O(l)反应生成C2H5OH(l)的△H为 A.-44.2 kJ/mol B.+44.2 kJ/mol C.-330 kJ/mol D.+330 kJ/mo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