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汽车修理厂(4S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汽车修理厂(4S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汽车修理厂(4S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汽车修理厂(4S店)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三级治污降霾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依规治理汽车修理厂(4S店),有效遏制废气排放,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X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年工作方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导并督办专项整治小组的整治工作。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专项整治办公室设于县交通运输局运输股,由X同志担任整治办公室主任,整治办公电话:X。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X)等相关法律要求,开展汽车修理厂(4S店)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使企业达标率达到70%以上。对设备、

技术状况等条件基本符合的,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其规范经营;对无相应设备及不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经整改仍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停业直至予以取缔。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处理。

完成全县汽车修理厂(4S店)的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县交通局负责)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汽车修理厂(4S店)要证照齐全,经营行为规范,设备、工具及各类物料摆放有序。对区域无密闭作业空间或设备的、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的、有汽柴油等点源跑冒滴漏等情况的汽车修理厂(4S店),责令其停业整顿进行整改,经督促整改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予以取缔;对于占道经营从事露天维修、喷漆作业的,坚决予以制止。(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市容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办)负责)

(三)重点加强对城区及各个主干道及国省道路区域的整治工作。确保每天进行巡查,工作有记录,整治有进展。

四、工作步骤

(一)整改实施阶段。

X年3月下旬至4月底,县交通局负责对本辖区汽车修理厂(4S店)从行业资质、喷漆作业空间、废油废液收集回收、固体废物处理、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清理整治计划;全面排查的同时根据各汽车修理厂(4S店)存在问题直接下达问题整改清单,及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4月20日前,县交通局将分类整理的摸排清单及整改方案以表格形式报专项整改办公室。

(二)巩固成效阶段。

X年5月初至9月底,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市场监管、环保、市容、X街道办、媒体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强联合执法进行巡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巩固整改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

X年10月初至X年11月15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整治清单,对汽车修理厂(4S店)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实施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治理责任。

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意义,将汽车修理厂(4S店)治理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内容,明

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职尽责,不讲条件,不摆困难,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管措施。

要完善联动机制,做到人员、机构、任务、责任四落实。每次开展行动均要有书面记录,包括排查范围、参与人员、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专项整治小组将及时跟进工作进度并进行督促,确定专人负责汽车修理厂专项整治工作,每周周四下午分类整理后,向局专项整治小组报送本周(连同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

(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进行督察督办,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整治不力的人和事要进行通报,有关责任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联系人:X联系电话:X)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扬尘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省扬尘治理X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扬尘治理工作,确保《X市X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促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城市增绿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控能力得到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制措施有效落实。X年12月31日前,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在大气污染中的比重明显降低。 二、主要任务 扬尘治理监管职责划分原则: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分级属地监管。 (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X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商混企业、城区道路清扫等扬尘治理监管。 (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X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各负其责) (三)加强工地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同时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城市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并及时将相关数据上报环保部门,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征收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X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减少城市道路扬尘。加大对道路扬尘的治理,在城市主干道安装微型空气监测站,数据上传环保部门。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70%以上。(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X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五)实施城市增绿工程。有效利用城市空间,推进立体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X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市房屋征收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X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对X建成区及各县区中心城区拆迁工作进行洒水抑尘等环保

西安市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

西安市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解决“减霾难”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关中地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陕财办〔2017〕38号)、《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办法)》(市政办发〔2017〕1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照“治理为主,激励为辅;简便易行,公开透明;标准统一,分级负担”的原则,由省、市、区县(开发区)按比例分级负担补助资金,对铁腕治霾治理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形式给予适当补助;奖补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促进铁腕治霾工作顺利实施。 二、奖补对象 对参与实施铁腕治霾治理的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驻西安部队等,按照相应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三、奖补措施 (一)燃煤锅炉拆改。 1.建成区外20蒸吨/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奖补标准为3万元/蒸吨。

2.2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拆除或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清洁能源,奖励标准为3万元/蒸吨。对不具备拆改条件的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按总投资的15%给予奖励补助。 3.对驻西安部队燃煤锅炉拆改继续沿用2016年奖补标准(20万元/蒸吨)。 (二)电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电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一炉一塔、每台锅炉30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对采取两炉一塔的锅炉每台按照15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项目奖补额不超过总投资的15%)。 (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要求: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现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80毫克/立方米。对不同改造方式、不同排放浓度、不同减排效果、不同锅炉容量分类予以奖补。 1.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及以下燃气锅炉。 方式一: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等于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等于4蒸吨

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结合《X区关于印发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管办发〔X〕X号)《X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对我区铁腕治霾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推进餐饮油烟、餐厨废弃物整治工作 1.积极开展区内餐饮油烟整治 X年4月20日前,完成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区环保局负责) X年5月30日前,完成区内餐饮服务业及经营场所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区食药监分局负责) X年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国有企业、入区企业食堂及宾馆食堂餐饮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区工信局负责、工业园区办配合) X年4月30日前,完成各镇办辖区内的餐饮店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安装工作。(各镇办负责) 2.积极开展区内餐厨废弃物整治 加大全区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监管工作,做好区内餐厨废弃

物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餐厨废弃物由区市政局负责,镇域范围的餐厨废弃物由各镇办负责。(X市政局、各镇办负责) 3.加快推进城区夜市、露天烧烤油烟整治 X年4月30日前,规范露天烧烤摊贩在指定区域内经营并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彻底取缔划定区域外的所有烧烤摊点。(X 市政局负责) 二、实施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4.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监管。每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禁止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冬防期间,严格执行“禁土令”。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力,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区住建局负责) 5.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加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保洁力度,年内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30%,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区内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加大对保洁员的教育工作及巡查力度,禁止出现焚烧垃圾、树叶、废旧物资等现象。(X 市政局负责)

防尘治霾专项方案

防尘治霾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说明 (1) 1.1编制说明 (1) 1.2编制依据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1) 2.1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参建单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项目特征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防尘治霾管理的目的和目标. (1) 第四章防尘治霾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1) 4.1防尘治霾管理领导小组 (2) 4.2小组职责分工 (2) 第五章防尘治霾制度建设管理 (2) 5.1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2) 5.2学习、例会制度 (2) 5.3奖惩制度 (2) 5.4签订责任书 (3) 第六章防尘治霾实施办法 (3) 附件 (4) 附件1:防尘治霾物资、设备配备情况一览 (4) 附件2: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4)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说明 1.1编制说明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1、《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2、《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16;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 5、《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6、《咸阳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实施细则》 7、《2018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8、《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及防污治霾细则》及公司相关文件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三章防尘治霾管理的目的和目标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履行国企职责,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防治管理实施策划。项目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落实“6个100%,7个到位”工作,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助推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第四章防尘治霾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铁腕治霾“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 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切实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按照省、市铁腕推进治污减霾、依法依规清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清理取缔,到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县“小散乱污”企业总数量30%左右的整治任务。实现污染物排放显著下降,确保空气优良天数明显增加。 二、工作机制 “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由工信局牵头、环保局、工商局、住建局、土地局、安监局等部门参与,下设“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局,具体负责“小散乱污”企业治理日常工作,并及时汇总审核上报清理取缔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 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新城建成区周边等区域存在以下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 (一)环境污染行为企业。 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等行为。包括使用小

煤炉或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等污染现象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应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等的企业。 (二)无证照经营行为企业。 包括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企业。 (三)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企业。 包括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规出租等行为企业。 (四)影响生产安全行为企业。 包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持续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等生产行为的企业。 四、工作步骤 (一)扎实开展摸底排查。X年3月31日前为排查摸底阶段由各部门负责,对取缔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排查,摸清底细,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清理取缔计划。3月15日前,将摸排清单及清理取缔计划以表格形式报送县工信局。 (二)认真抓好整改升级。 X年3月31日至X年7月31日为整改阶段。各部门负责督促列入升级计划的企业,实施整改,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X年7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形式报送县工信局。 (三)强力推进清理取缔。 X年7月31日至X年9月30日为清理取缔阶段。各部门负责整合执法资源,形成联合执法,对应依法取缔的企业或整改不达标的企

府谷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

府谷县铁腕治霾(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市有关铁腕治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面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努力实现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一)五年来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坚持系统施策、统筹防治、协调推进,持续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我县空气质量现状。我县空气质量在不断改善的同时,与中省市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随着我县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更大压力。 - 1 -

(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优。全县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为72.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2.5个百分点。受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及市场机制等因素制约,电能、风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困难大、矛盾多,能源结构中“一煤独大”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 二是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愈加明显。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相对滞后,二氧化氮浓度呈上升趋势,臭氧污染呈现时段提前、范围扩大、浓度加重的特点。 三是联防联控的合力仍需加强。个别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充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尚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铁腕治霾还有盲区,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现象。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助力府谷建设成为陕晋蒙交界最富活力、最具魅力、最有影响力的县级城市。深入推进铁腕治霾,科学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运输结构,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努力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 2 -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最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和《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精神,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继续强化“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以“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为红线,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等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有效减少燃煤污染。 1.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X地区产业准入指导名录》,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消耗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两倍削减替代。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落实)

2.优化工业结构。鼓励现有高耗煤、高排放企业转型升级,分步实施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坚决关闭。(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分别牵头,各镇办落实) 3.优化能源结构。采用财政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等燃煤替代工程,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18万吨煤炭治理任务(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削减6万吨,城乡散煤削减12万吨)。推广清洁能源,到2018年底,地热能、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7%以下。(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落实) 4.实施散煤治理工程。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解决全县散煤燃烧问题。县城及建制镇禁止使用散煤,农村地区逐步推进散煤替代,力争农村替代率达到70%左右。(县发改局牵头,县农林局、住建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5.优化煤炭供应结构。加快建设环保型全密闭洁净煤配送中心,7月1日前,建成覆盖所有镇(办)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彻底取缔全县所有非定点煤炭营销点。开展煤质抽检,严控洁净煤质量。(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业发展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配合,各镇办落实)

铁腕治霾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市X年铁腕治霾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促进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城市增绿工程,实现全区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工地形象整体提升,充分展现我区天蓝、水清、地净的良好环境。X年12月31日前,城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扬尘治理监管原则。 (一)实行分级属地监管。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住建局、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混凝土企业、城区道路清扫等扬尘治理监管。 (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区住建局、城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各负其责)

(三)加强工地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原则上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城市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及时将相关数据上报环保部门,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区住建局牵头,城管局、水务局、征收局、环保X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四)减少城市道路扬尘。加大对道路扬尘的治理,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每年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城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80%以上。(区住建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负其责)(五)实施城市增绿工程。有效利用城市空间,推进立体绿化,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规划办、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六)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区住建局、区房屋征收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X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对城区建成区及各镇街驻地拆迁工作进行洒水抑尘等环保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监管责任

成立铁腕治霾煤炭削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实施方案(最新)

成立铁腕治霾煤炭削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 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工作,有效控制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完成减煤目标任务,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县煤炭削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X县煤炭削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财政局、市监局、国土局、住建局、农科局、城管局、统计局、煤炭局、政府督查室、供电分公司及各镇街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及重大事项决策,分解落实相关指标并下达目标任务书,审议各镇街、部门削减煤炭工作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年度自查报告,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加强减煤月度分析,每月及时将减煤工作进展情况和减煤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市发改委。 二、职责分工

发改局:制定《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分解减煤目标任务,并督促各镇办具体落实;开展各镇街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工作;严控新上燃煤项目,煤炭消耗项目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大力推广蓄热电暖器、空气源热泵、制暖空调等热电产品,实施煤改电工程,制定煤改电工程方案。 工信局: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落实采暖季电力优化调度方案,推动电力企业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减产限产措施。 环保局:制定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小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实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拆除60%或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并按月进度报送所负责的燃煤锅炉整治和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并设立拆除炉台账。 财政局:根据省、市减煤考核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减煤专项资金奖励政策并积极按时拨付奖励资金。 市场监管局:制定清洁煤配送中心煤质检测工作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加大非法散煤销售点的清理整顿,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并开展洁净煤质专项检查。 国土局:继续关停砖瓦窑等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切实防止“死灰复燃”;制定关停砖瓦窑方案和设立关停台账。 住建局: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制定整村推进“煤改气”实施方案,积极实施“煤改气”工程,全力实施天然气整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年度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年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号)、《X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X-X)》(X政发〔X〕X号)、《X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年工作方案》和《X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提高X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县情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健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全面落实煤种优化、集中供热、气化工程、扬尘控制、机动车尾气和餐饮业油烟治理等工作措施,达到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目标。完成我县城区空气可吸入浮颗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的指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责任 (一)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 1.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对城区内各类施工工地全面实施“六个100%、六个不准”管理,即: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进出车辆100%冲洗,工地裸露地表100%覆盖,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车辆尾气100%达标排放,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不准渣土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场地焚烧废弃物。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县国土局负责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场地扬尘污染控制,县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分别负责各自主管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控制。 2.实行无尘式城市清扫保洁。由县城管局负责,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机械喷淋吸尘式清扫,对主干道实行洒水保湿,对易产生扬尘部位进行喷雾抑尘;禁止焚烧垃圾。 3.加强交通污染管理。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县城管局、X镇配合,加强对城区渣土车、货运车、农用三轮车通行管理,严格限定渣土车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处不覆篷布、带泥上路、随意抛洒等行为。 (二)开展餐饮油烟和有机污染物防治 1.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由县城管局负责,县工商局、食药监局、环保局、X镇政府配合,集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所有酒店、大型餐馆、职工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回收净化装置,中、小型餐馆改造烟道,实行烟气高空排放,积极推行清洁烧烤,坚决取缔有烟烧烤炉具。 2.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治理。由县工商局负责,县城管局、环保局配合,对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室外作业进行监管。使用低挥发性涂料或溶剂必须在密闭环境中作业,

铁腕治霾煤炭消减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煤炭消减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推进城乡同步治理散煤,改善X地区空气质量,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村农业生产生活和商业企业用煤为重点,全面实施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或洁净煤使用,X 年全区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减煤8万吨、散煤消减2万吨任务。 二、主要任务 1.建设清洁能源基础设施。X区政府强化对乡镇和农村地区天然气、电力设施建设、经营、使用等行为的管理。实施天然气第二气源、LNG调峰设施和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到X年8月底前,燃气管道、储气设施、输配电网基本满足乡镇和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的需要。对于居住分散、用气量小的农村地区可采用LNG 或CNG等方式供气。示范区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满足清洁能源使用需求。(X区政府,示范区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局按职责负责) 2.建设区域煤炭优质化配送中心。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按标准取缔所有劣质煤销售网点,X年6月底前建立全密闭配煤中心,满足乡镇和农村清洁煤的使用。对煤炭经营企

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洁净煤营销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100%,合格率达到100%。(X 区政府,示范区国土局、经贸和安监局、质监局按职责负责) 3.淘汰供暖燃煤设施。X年10月底前,城区及重点镇现有散煤供暖、茶炉设施全部更换为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取暖装置,确保城镇地区散煤“零散烧”。(X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环保局配合) 4.加快农村使用清洁能源。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农业生产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到X年10月底前,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率达到70%,到X年10月底前,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全覆盖。(X区政府,示范区环保局、经贸和安监局、质监局按职责负责) 5.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对住房墙体、门窗、屋顶进行节能改造,并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等,整村开展绿色农房示范。(X区政府,示范区住建局、财政局按职责负责) 6.大力压减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执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配额制度,通过实施煤炭消费预算制,X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较上年度减少8万吨。(示范区发改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7.强化责任主体。X区政府担负散煤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区、镇网格化监管体系,

什么是铁腕治霾

什么是铁腕治霾? 铁腕治霾是指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性手段加强力度与雾霾宣战、治理雾霾的政府行为。其中包括制定相关政策、减少或改变能源消费模式、增加企业环保设备、减少空气污染源、关闭污染较大的企业,打击‘偷排’‘偷放’企业和个人、加强执法的力度等措施。一下是北京市近年来“铁腕治霾”的一个报道,请参考。 北京铁腕治霾两年来,都做了什么 退出污染企业718家,PM2.5两年间下降了一成多,蓝天正在不断增多2016年02月22日 07:31:4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3版【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猴年春节,星星又“回到”了北京的夜空。 面对市民百姓对于更多蓝天的期盼,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防治大气污染,治理PM2.5已经成为北京两年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用北京市环保局总工程师于建华的话来说:“北京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治理大气污染,蓝天正在不断增多。” “壮士断腕”力度前所未有 “蓝天难现”“繁星无影”……大气污染严重成为北京市“大城市病”重要的病症之一,持续的重度雾霾也严重困扰着市民百姓的正常生活。 “2014年和2015年两年,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力度。”于建华说,“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我们制订实施了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在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依法治理、强化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4年以来,北京先后发布实施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及《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两个目录是对北京经济发展做“减法”。在北京市许多基层干部看来,这一类似“壮士断腕”的举措和魄力在以往不可思议。 两个目录直接导致北京退出污染企业718家。在石化、汽车制造、家具等行业实施企业环保技改工程,减排挥发性有机物3.1万吨。 “北京对于空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环保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北京家具协会会长何法涧介绍,家具行业是北京禁止和限制新增的主要行业之一,企业的生存发展遇到了暂时的困境,不少企业开始寻求转型升级之道。但为配合北京市治理雾霾的重大战略,各个行业和企业都在积极配合。

铁腕治霾2018年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最新行动方案

铁腕治霾2018年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专项最 新行动方案 为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X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8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辖区所有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018年10月31日前所排放的污染物达标率为100%,并较上年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国、省、市控涉气重点企业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 二、主要任务 (一)清查统计 各镇办及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开展涉气污染源 的统计调查,4月底前,完成涉气污染源的清查工作,将相关信息纳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县环保局要将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清查统计情况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名录。 (二)严管重罚 1.强化监管措施。各镇办及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网格化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制度,按照“三不”(不定时间、

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要求,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增加夜间、假日和重污染天气的检查频次。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涉气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对涉气重点污染源每月执法不少于2次,及时填报执法信息。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 2.加大惩处力度。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逾期未安装和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涉气重点污染源,依法高限处罚;对污染物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一律立案处罚并启动按日连续计罚;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或超总量排放的,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对故意停运、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导致超标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治理无望的,一律关闭。将排污状况与企业的信用等级挂钩,实行“红黄牌”制度。县环保局要将执法信息和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 3.规范排污行为。4月底前,各镇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涉气重点污染源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纳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并严格执行。督促涉气重点污染源单位按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数据等相关信息。 (三)提升能力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工作自查情况(最新)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工作 自查情况 今年来,我县严格贯彻落实省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各项工作要求,先后研究制定了《X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X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X年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扎实开展,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现将自查情况函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一)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1.空气质量年际变化。X年我县空气质量PM107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5%;PM 2.53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0.4%;SO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35.71%;NO23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5.56%;CO1.8毫克每立方米,O315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5.06%;优良天数达到288天,同比增加13天;优良天数比率为78.9%,同比上升 3.6%;重污染天数4天同比下降1%。 2.城市达标情况。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重污染过程分析 1.重污染过程时间与范围。重污染天气主要在春冬季,以沙尘天气为主,主要分布在县城区。 2.大气污染物浓度峰值。大气污染物主要为PM10,浓度峰值为

418微克每立方米。 (三)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PM2.535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8天。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实施“能源电力强县”战略,坚持煤电联营、煤化一体、清洁循环发展思路,积极推进煤能、煤电转化,加快油气资源开发,着力发展新型产业和非能源工业,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已建成投产企业的生产调度调控,切实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以X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园区、上翟庄科技产业园区为载体,推进“一基地两园区六板块”建设进程,积极引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型材料、新能源、特种金属及高分子材料、生物制药等新型节能环保的新兴产业,迈出了由原煤开采向煤能转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非能工业的战略性步伐。 2.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完成2处煤矿(X棋智煤矿、X 煤矿有限公司)引导退出关闭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市级120万元煤矿引导退出关闭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3.“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今年,组织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对手续不全的3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止营业,拆除设备,清理场地,目前正在整改中;对排查发现的6家私人堆煤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

铁腕治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铁腕治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X 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年工作方案》和《X省铁腕治霾X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治理寻求可行性、运行寻求稳定性、监管寻求有效性”的原则,针对夏季臭氧污染实施“夏病春治”,综合采用标准引导、科技支撑、管理提升、财政激励等措施,在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有效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力争臭氧污染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管体系,严格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明确各县区挥发性有机物年度减排任务和重点减排项目,督导各县区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并实施减排方案。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纳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X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按照环保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技术政策》和《X省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排放标准》(DB61/T1061-X)要求,对医药制造、橡胶制品、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和巩固提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工商局牵头,市食药局、市商务局、新区管委会、X 高新区管委会、X景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加大石化企业整治力度。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完成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复检复测,严控无组织排放;X年7月1日前完成储油罐、装车台油气回收设施安装,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技术水平。(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四)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深入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X年6月1日前,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6月10日前,市内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食堂完成餐饮油烟整治;6月20日前,由县区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市食药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强化夜市烧烤污染管控。加快推进我市夜市、露天烧烤整治。X年6月1日前,对露天烧烤严格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取缔划定区域外的烧烤摊点。(市城管局、各县区

铁腕治霾自纠自查报告

扬尘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积极落实好集团公司【2016】33号、【2016】3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持续抓好扬尘治理工作。我项目部按照《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建设工地防尘密目网覆盖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同时结合西安市治污减霾6个百分百、7个到位及《西咸新区治污减霾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公告牌设置 已经按照相关标准在施工现场北大门入口处设置环境保护监督栏、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防治公告牌。责任人及监督电话明确。 二、治污减霾方案 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结合铁腕治霾的文件要求,已编制了切实可行的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已审核通过,由***具体负责落实。方案中制定了以项目经理吴广民为主导,项目副经理***及项目生产经理吴晓进为首,项目部其它相关成员为主的治污减霾管理机构,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能和分工。要求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分工,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制定阶段性物资采购计划,及时上报审批进行采购。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及时购置,保证了治污减霾工作工作在各个阶段顺利实施。同时制定了相关环境卫

生检查制度,合理安排现场平面布置、现场保洁及扬尘治理方案。按照文件要求设立***负责治污减霾工作及保洁工作小组。对道路降尘、黄土覆盖、垃圾清理等具体任务进行明确分工,保证了方案中的措施能落实到位。 三、工地围墙设置 根据本工程施工区域在南北花园施工现场设置2.5米高定型化围挡,围挡立柱间距3米,且墙面无破损、缺失整洁、干净,无污染。 四、出入口及道路 南区施工现场出入口位于施工区域西北角,北区施工现场出入口位于施工区域西南角。出入口及现场道路为5米宽,200mm厚C25混凝土浇筑。距大门6米处设置3组9米长高压冲洗平台,并配置相关冲洗设备、排水沟及二级排污沉淀池、排水沟西侧每隔15米设置喷淋设施,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所有车辆在出场时,由四名专职保洁人员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100%的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100米道路整洁。 五、现场监控设施 为确保工地施工安全,在出入口、主道路西侧设置五组视频监控设施,由专人实行24小时监控监测,并在夜晚安排专人对现场定时进行巡查。 六、施工过程扬尘措施 本工程现在是基础阶段,无现场搅拌混凝土、无现场砂浆机械搅拌作业。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主要围绕挖土作业、护坡及桩基作业进行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 近年来,各地相继落实铁腕治霾工作,那么,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铁腕治霾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铜川市20xx年铁腕治霾“1+7”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公安机关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罗小鹏,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剑光,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仇仲虎任副组长,各分县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铁仓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和《铜川市20xx年铁腕治霾 “1+7”方案》部署要求,立足自身,主动作为,严防、严管、严惩,全力以赴打好治污降霾攻坚战、持久战,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 1、6月底前淘汰黄标车343辆; 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 2、加强公共场所生活噪音治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 3、严格限行措施,实施货运车辆、黄标车禁限行管理。 4、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货运车辆抛洒及违规入市问题。 5、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联合执法行动。 6、加强与环保、检察院的协作,按程序及时接受、侦办送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提前介入,侦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7、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对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9、牵头负责《铜川市铁腕治霾20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转型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 四、工作措施 1、优化车辆组成结构,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交警部门要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同时,要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6月底前,要淘汰全市范围内剩余的343辆黄标车。 2、实施铁腕管控措施,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加强市区公共场所生活噪音治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规定,实现市区范围内噪音、大气污染源逐步减少。交警部门要牵头负责《铜川市铁腕治霾20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落实货运车辆、黄标车禁限行管理措施。5月1日前,完成各检查点、禁限行标志、电子诱导屏的设置,11月1日起,禁止无通行证货运车辆进入市区。 3、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升执法监管工作效能。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执法行动。交警部门要坚持治污降霾卡点值守,强化路面巡查管控,与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错时、定点、流动、夜间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货运车辆超载、抛洒、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违法。同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也要不断加强,最大限度程度减少公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危害。。 4、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构建铁腕治霾坚实后盾。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按程序及时接受、侦办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要主动作为,提前介入,侦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对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交警部门也要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保安全、保畅通,为全市铁腕治霾工作及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5、多种渠道开展宣传,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治理雾霾人人有责,需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文档

2020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文档Document Writing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铁腕治霾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铜川市20xx年铁腕治霾“1+7”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公安机关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罗小鹏,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剑光,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仇仲虎任副组长,各分县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铁仓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和《铜川市20xx年铁腕治霾“1+7”方案》部署要求,立足自身,主动作为,严防、严管、严惩,全力以赴打好治污降霾攻坚战、持久战,实现我市大

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 1、6月底前淘汰黄标车343辆;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 2、加强公共场所生活噪音治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 3、严格限行措施,实施货运车辆、黄标车禁限行管理。 4、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货运车辆抛洒及违规入市问题。 5、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联合执法行动。 6、加强与环保、检察院的协作,按程序及时接受、侦办送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提前介入,侦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7、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对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9、牵头负责《铜川市铁腕治霾20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转型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 四、工作措施 1、优化车辆组成结构,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交警部门要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同时,要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6月底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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