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分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和新业务的开展同时结合考虑公司整体资金状况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所述借款仅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即借款资金只能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新业务的开展不能用于对外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等其他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借款对象仅限于纳入公司报表合并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借款方式采用借款单位从总公司直接获取货币资金的方式。

第二章相关规定

第五条借款类型额度内借款、专用项目借款

第六条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可根据资金需要确定借款期限期限不够可说明原因报公司财务审计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展期。专用项目借款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对于专用

项目借款因特殊原因需展期的则应根据要求向公司财务审计部上报展期原因、以及相应业务的分析经公司财务审计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借款利率借款基准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日计算。信用等级优秀的单位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信用等级良好的单位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信用等级较差的单位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逾期借款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0.3

第八条借款限额额度内借款限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及上年度经营状况进行确认。对于以项目形式开展的或发展前景非常良好的业务可申请专用项目借款借款限额根据项目大小及项目周期经相应审批后可以适当提高第三章借款流程

第九条信用评估总经理室和公司财务审计部负债制定信用评估标准和确定信用评估结果工作。信用评估标准包括财务指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业务及管理水平、历史交易记录等方面。信用评估结果根据设定的标准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级。公司根据每年的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对各分子公司做出信用等级评价不同信用等级的分子公司借款将适用不同的审批流程如果单笔借款逾期三次自动降低一个信用等级并相应调整分子公司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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