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电气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电气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电气

1.1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1.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

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

4)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

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

3变、配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电缆埋地或架空、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压设备操作电源和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0)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4配电系统

1)电源由何处引来、电压等级、配电方式;对重要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及其它负荷的供电措施;

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5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

2)光源及灯具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

2)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和要求;

3)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

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

5)火灾应急广播及消防通信概述;

6)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

7)线路选型及敷设方式;

8)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应急照明的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等。

7弱电系统

1)设备放置位置;

2)系统组成、功能要求的确定;

3)对工程中不同性质的电话用户和专线,分别统计其数量;

4)总配线设备及其容量的选择和确定;

5)电话站交、直流供电方案;

6)电话站站址的确定及对土建的要求;

7)通信线路容量的确定及线路网络组成和敷设;

6)对市话中继线路的设计分工,线路敷设和引入位置的确定;

9)室内配线及敷设要求;

10)系统规模、网络组成、用户输出口电平值的确定;

11)系统规模、网络组成、用户输出口电平值的确定;

12)用户分配网络、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用户终端数量的确定。

13)防电磁脉冲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电阻要求。

10建筑物防雷

1)确定防雷类别;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

3)当利用建(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11接地及安全

1)本工程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

2)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的设置要求;

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建筑施工图(初步设计)制图方法

建筑施工图(初步设计)制图方法 一、制图原则 1.规范化:依据国家制图规范和制图深度要求制图; 2.适用性:用通用软件和通用命令,以便团队协作。 3.可修改性:运用标准图层设置和制图方法,以便修正。 4.高效率:将每一张图分为基本确定部分、经常修改部分、一次成图部分, 分步骤的绘图,每步骤尽量由向设计上级主管确认后进行下一步,以提高效率、节约时间。 二、总平面制图方法 (一)总平面图需要表达的内容 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地块的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3.地块的定位坐标。 4.地块与周边道路、环境的关系。 5.地块内的道路系统(车行、人行)、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 6.建筑物与红线的关系(建筑红线或建筑控制线)、建筑物与建筑物(场地内建 筑及场地外建筑)之间的关系、建筑与道路系统之间的关系。 7.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及出入口位置。 8.比较简单的场地要表达竖向设计及土方图(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 9.指北针及比例或比例尺。 (二)制图步骤 1.整理好各项原始数据:地块定位坐标、指北针、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建筑控制线、周边道路环境的反映、保留的地形地物及出图比例或比例尺。在非特殊情况下,绝对不可以移动电子版地形图上的用地红线位置!!之后才可以开始绘图。 2.确定方案后再开始绘图。如为规划方案应将方案草图扫描后再开始绘图。 3.先确定地块内道路中心线的定位。 4.绘制建筑在地块内的定位。参考:建筑控制线、防火间距、日照间距等。 以上设计内容必须经设计负责人确认后,再进行下步的绘制。

5.绘制地块内广场、停车场、绿地的布置范围。补充完整整个道路系统(人行、车行)。注意:穿过建筑消防车道的设计。 6.补充完整其他广场、停车场、绿地及环境小品等细节的图纸内容。 7.比较简单的场地考虑竖向设计:周边道路最高点及最低点标高、地块内建筑室外标高、道路交叉点标高、道路的做法及断面。 8.标注:建筑名称、层数、高度及出入口位置,建筑物的长度和宽度(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中此长度和宽度应与平面图一致)、新建建筑物之间、新旧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建筑物退红线的距离,如为正式报审文件,需标注建筑物角点坐标。 10.核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并标于总平面图纸上(施工图除外)。 三、平面制图方法: (一)平面制图所需要的原始资料: 1.总平面图; 2.平、立面方案; 3.确定出图比例; (二)制图步骤: 1.轴线 2.按出图比例,标轴线号及轴线标注;如果是住宅,应标好户型套内建筑 面积,经项目负责人或工种负责人认可后才能进行下步工作!! 3.承重墻及承重柱,应与结构专业核对清楚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4.隔墙; 5.门窗(内门窗尽量准确,外门窗将来依据立面进行修改); 6.各种管井洞口,应与设备专业核对清楚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7.楼电梯及其他构件,注明楼电梯编号及详图索引; 8.如为方案图布置配景家具;如为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只布置施工部分的构 件,(如洗手池、坐便器等)并与各专业核对; 9.依据出图比例标注其他尺寸。(尺寸标准依据设计深度要求) 四、立面制图: (一)立面制图需要的资料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建筑电气设计深度规定——施工图

建筑电气设计深度规定——施工图 4(5 建筑电气 4. 5(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主要设备表、计算书。 4(5(2 图纸目录。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用和标准图。 4(5(3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应将经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录入; 2 设计依据(内容见第3. 6(2条第1款)、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建筑电气系统的主要指标; 3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4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他系统相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6 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7 与相关专业的技术接口要求; 8 对承包商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要求。 4(5(4 图例符号。 4(5(5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 标注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 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 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挡数,挡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4 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敷设方式、人(手)孔型号、位置。 5 比例、指北针。

6 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4(5(6 变、配电站设计图。 1 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 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 平、剖面图。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地沟、按地装置等平面布置、安装尺寸等,以及变、配电站的典型剖刚。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继电保扩及信号二次原珲方案号,宜选用标准图、通用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进行修改时。只需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要求;控制 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作电源均应选用企业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4 竖向配电系统图。以建筑物、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各处终端配电箱编号,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与系统图一致)。 5 相应图纸说明。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4(5. 7 配电、照明设计图。 I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同路编号;标注各元器件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负荷名称等(对于单相负荷心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或控制要求;对重要负荷供电回路宜标明用户名称。上述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 2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绘制线路始、终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规格、编号、敷设方式;凡需专项设计场所,具配电和控制设计图随专项设计,但配电平面图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图纸应有比例。

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拟采用 1、相关批复。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安全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总平面图。设计是否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气候、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因地制宜,远近期统筹兼顾、预留发展用地,充分考虑拟保留的地形、地物合理分区和布置工艺区、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等; 3、竖向设计。(1)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土方平衡等情况);(2)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3)防灾措施是否合理,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4、文通组织。(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道路、出入口、场地布置等是否合理;(2)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输送管道 (1)设计输送能力是否合适;管道材质、管径壁厚、设计压力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最优,合理减少管道长度; (2)交通条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必要的维检修

(3)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的穿跨越位置是否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 (4)大开挖穿越是否有无稳管和水工保护措施; (5)定向钻穿越地层是否适宜,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穿越曲线否合理,出入土点是否有合适的施工场地; (6)山体隧道的洞口位置、衬砌型式选择是否合理,地质条件是否适合; (7)管道敷设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工艺安装 7、建筑结构。(1)建筑物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等;(2)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5)建筑防火设计;(6)外立面、屋面及内部装修风格。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电力设计院电气岗位工作标准

Q/GDW XX 甘肃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Q/GDW XXX—XXXX-XXXXX 平凉供电公司电力经济研究所 设计室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2012–xx- xx发布2012–xx- xx实施甘肃省电力公司发布

Q/GDW XXX—XXXX-XXXXX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与权限 (1) 3.1 职责 (1) 3.2 权限 (2) 4 岗位任职资格 (2) 4.1 学历与职称 (2) 4.2 工作经历 (2) 4.3 业务知识 (2)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2) 5.1 工作目标 (2) 5.2 工作要求 (2) 5.3 工作程序 (2) 5.4 工作条件 (3) 5.5 工作方法 (3) 5.6 其他工作 (3) 6 检查与考核 (3) 6.1 考核权限 (3) 6.2 考核内容 (3) 7 报告与记录 (3) I

Q/GDW XXX—XXXX-XXXXX II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Q/GDW 003—2012-0070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甘肃省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甘肃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单位):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周红全。 本标准批准人:黄强。 本标准2012年××月首次发布。

Q/GDW XXX—XXXX-XXXXX 平凉供电公司电力经济研究所设计室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凉供电公司电力经济研究所设计室主任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岗位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平凉供电公司电力经济研究所设计室主任岗位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5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DLGJ25-94 变电所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Q/GDW 270-2009 220kV及110(66)kV输变电可研内容深度规定 GB-50060-2008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DL/T 5103-1999《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 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Q/GDW166-200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变电站)》 GB 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在经研所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设计室的工作,从设计方面起到管理和决策作用。 3.1.2 负责统筹、计划设计室全面工作任务,并对设计质量承担管理责任。 3.1.3 定期安排、督促、检查设计室工作,协调各专业部室间的业务,按期完成设计任务。落实设计内容、深度和人员安排,拟订各专业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工程设计综合进度,安排并协调联系配合及互提资料的计划。 3.1.4 负责计划安排设计人员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电气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3.1.5 负责计划安排人员编制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电气部分可行性研究工作。 3.1.6 负责审查各专业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并根据上级审批意见,有关标准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对设计文件提出指导修改意见。 3.1.7 负责各专业间的联系配合,相互间的协调统一。负责设计文件符合审定原则,原始资料正确,内容深度适当,各专业内各卷册内容协调一致。校审签署本工程全部文件、图纸,核对专业间相互提供的资料及进行图纸会签。 3.1.8 负责督促设计人员对各阶段的技术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3.1.9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0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研发中心二0 一一年九月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 目录目录 (1) 1. 总则…………………………………………………………………2 2.一般要求………………………………………………………………2 3.设计总说明……………………………………………………………3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5 5.建筑专业… …………………………………………………………6 6.结构专业……………………………………………………………14 7.给水排水专业………………………………………………………16 8.电气专业……………………………………………………………19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27 10.天然气专业…………………………………………………………32 11.消防设计……………………………………………………………33 12.环境保护设计………………………………………………………33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 1. 总则1.1 目的为保证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的建筑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内部规定的一些深度标准,对建筑扩初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如下说明。1.2 范围适用于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的建筑扩初设计。1.3 职责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研发中心负责协调和控制项目的扩初设计。满足建筑扩初设计的编制深度规定。 2. 一般要求2.1 初步设计文件2.1.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2.1.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2.1.3 工程概算书。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3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2.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2.2.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2.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2.2.3 设计文件目录。2.2.4 设计说明书。2.2.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2.2.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注:①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②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③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 设计总说明3.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3.1.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3.1.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1.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4 3.1.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3.1.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3.1.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3.2.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3.2.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2.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3.3.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3.3.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3.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4 总指标 3. 4.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3.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 5.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3.5.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5 3.5.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3.5.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4.1 总用地面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包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参加工艺包设计的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本标准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依据。 对于特殊的工艺装置,本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时,项目经理可作适当调整,但要经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 当委托方(用户)另有要求时,可在工艺包设计合同的有关条款中加以说明,项目经理按合同要求作出补充规定,经工艺包设计有关部室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才可组织实施。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进行工艺包设计:本公司已经熟练掌握并成为公司技术专有的化工产品;与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共同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已具备工艺包设计所需的各项要求;用户专有技术并提供相近规模的工程设计文件或现有运行的生产装置可供设计参考;无专利权或专利有效期已过的成熟工艺技术。 由化工工艺、工艺系统、分析化验、自控、材料(需要时)、安全卫生(需要时)、环保(需要时)等专业共同完成该化工产品的工艺包设计工作。 工艺包设计的设计程序与公司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程序 相同。 工艺包的成品应包括说明书、工艺流程图(PFD)、初版管道仪表流程图(P&ID)、建议的设备布置图、工艺设备一览表、工艺设备数据表(附设备简图)、催化剂及化学品汇总表、取样点汇总表、材料手册(需要时)、安全手册(包括职业卫生、安全和环保),操作手册(包 括分析手册)、物性数据手册以及有关的计算书。 工艺包设计的质量控制与公司设计标准规定的各个有关专业在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质量 控制要求相同。 2工艺包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2.1说明书 工艺包设计说明书是工艺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2.1.1概述 a)生产方法、装置特点 描绘工艺包设计所采用工艺生产方法的先进性、可靠性以及装置特点。 b)产品名称及规模产品名称及规模年操作时间装置运行方式,按五班三运转或四班三运转,或者其他方式运转。 c)装置组成 按工艺过程的先后顺序,列出组成装置各工段的名称。 d)三废排放数量及组成列出产生三废的装置设备名称以及三废名称、数量、组成及排放形式,有关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理的说明。 2.1.2设计基础 a)原料及催化剂、化学品规格分别列出有关原料、催化剂及化学品的名称及规格。 b)公用工程规格。分别列出水、电、气、汽等公用工程的名称及规格。 2.1.3工艺设计 a)工艺叙述 1)工艺原理 叙述工艺过程原理,列出工艺过程所涉及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包括主、副反应),说明所采用的催化剂。 2)工艺流程叙述 按照工艺过程顺序,分工段及系统(塔系统、反应器系统、压缩机系统)详细叙述工艺流程。 b)正常生产主要操作条件

变电电气专业设计规范、规程与技术规定

变电电气专业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规定 (2007年1月) 一、规范电压、电流和频率 规范电流GB_T_762-2002 规范电压GB_156-2003 规范频率GB_T_1980-2005 电压偏差GB_T_12325-2003 电压波动闪变GB_T_12326-2000 频率偏差GB_T_15945-1995 电能质量暂态过电压GB_T_18481-2001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_T_14549-1993 三相短路电流计算GB_T_15544-1995 二、变压器和电抗器 Loading guide for oil-immersed power transformers IEC60076-7-2005 Power transformers —— Part 1 General IEC60076-1-2002(暂无电子版)Power transformers ——Part 3 Insulation levels, dielectric tests and external

clearances in air IEC60076-3-2000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500kV级GB/T16274-1996 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 1094.1-1996 变压器第2部分温升GB1094.2-1996 变压器短路能力GB 1094.5-2003 变压器负载导则GB_T_15164-1994 变压器绝缘实验GB 1094.3-2003 变压器选用导则GB_T_17468-1998 变压器应用导则GB_T_13499-2002 变压器声能测定GB_T_1094~10-2003 油浸变压器GB_T_6451-1999 换流变GB_T_3859~3-1993 隔离变压器GB _13028-1991 干式变压器GB_6450-1986 干式变参数和要求GB_T_10228-1997 电抗器GB_T_10229-1988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1995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DL/T537-2002 三、CT、PT 电流互感器GB_1208-1997 500kV电流互感器GB_T 17443-199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建筑电气设计深度规定――初设

3.6建筑电气 3. 6."I在初步没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 6."2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 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5)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行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 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电气设备的环境特点;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电能计量装置: 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 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谐波: 说明谐波治理措施; 10)操作电源和信号: 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1)工程供电: 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初步设计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内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内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整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电气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电气部分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 建质[2008]2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1月26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

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6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7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8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总平面设计 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 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 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 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 停车场等。(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 1、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 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图图纸深度

建筑方案设计图图纸深度 (一)平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 、1/200 、1/300 等(图纸幅面规格不宜超过2种),制图单位为毫米;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各层面积数据、公建配套部分的面积数据、主要功能部分面积数据;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属公建配套的应注明); (2)停车库应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3)墙、柱、门、窗、楼梯、电梯、阳台、雨篷、台阶、踏步、水池、无障碍设施、烟道、化粪池等;(4)墙体之间的尺寸、柱距尺寸、外轮廓总尺寸; (5)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及室内各层楼面标高; (6)首层标注指北针、剖切线、剖切符号; 5.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报建特许人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二)立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 、1/200 、1/300 ,制图单位为毫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立面外轮廓、门窗、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阳台、栏杆、台阶、踏步、外墙装饰; (2)总高度标高(建、构筑物最高点),屋顶女儿墙顶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5.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报建特许人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三)剖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2.图纸比例与立面图一致,制图单位为毫米; 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内墙、外墙、柱、内门窗、外门窗、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楼梯、电梯、阳台、踏步、坡道、地下室顶板覆土层厚度等; (2)总高度尺寸及标高、各层高度尺寸及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报建特许人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文件须装订成A3 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 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4. 5. 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 4. 5. 2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重复使用图。 4. 5. 3施工设计说明 ]工程设计概况:应将经审批定案后的初步(或方案)设计说明书中的主要指标录人。 2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3设备定货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4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它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本工程选用标准图图集编号、页号。 4. 5. 4设计图纸 1施工设汁说明、补充图例符号、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内容较多时,可分设专页。 2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注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咼、道路、地形等咼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 2)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

容量; 3)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挡 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 4)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附标准图集选择表)、人(手)孔位置; 5)比例、指北针; 6)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 3变、配电站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发电机的型号、规格; 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2)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 补偿柜、支架、地沟、接地装置等平、剖面布置、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 3)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应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当需要对所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修订)样本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民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深度规定 ( 修订版)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二○○九年十一月 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一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 或定位尺寸) , 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 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 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生化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 , 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 或定位尺寸) 、名称( 或编号) 、层数; 总平面图中应准确表示建筑物外轮廓线。 5) 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 或定位尺寸) , 停车场及停车位, 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 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围墙、大门的布置图。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 说明栏内注写: 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 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 应说明其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 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3、消防分析图 ( 1) 在已完成的总平面布置图上表示, 主要内容为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尽端车道的回车场( 高层为18m×18m小高层为15m×15m) , 消防扑救场地范围及坡度, 范围: 建筑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 场地进深高层围18m, 小高层可15m, 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场地坡度不大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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