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车间制粒干燥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固体车间制粒干燥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固体车间制粒干燥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制粒干燥岗位操作规程,使制粒干燥操作规范化,保证产品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制剂车间制粒干燥岗位。

3 职责

3.1制剂室负责本规程的起草、修订、培训。

3.2制剂室负责人负责本规程的审核。

3.3 药剂科负责人负责本规程的批准。

3.4 制剂室负责按本规程执行。

4 依据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5 内容

5.1 生产前准备

5.1.1 操作前,必须熟悉岗位所有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否则严禁开机。操作人员必须按《人员进出生产区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穿好工作服、鞋、帽才能进入操作。

5.1.2 生产开始前,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操作房间,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的清洁卫生及状态标志情况,符合规定后方可开工生产。

5.1.3 重点检查:摇摆颗粒机、热风循环烘箱应清洁完好,并有清洁合格标志。检查颗粒机筛网是否严密,并符合规定。

5.1.4 操作人员认真核对物料品名、规格、批号、数量、质量等,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5.1.5 挂上生产状态标志牌。 5.2 制粒干燥操作

操作人员将配好的各种原辅料按照工艺要求,按“摇摆颗粒机操作规程”操作,进行制粒。依工艺要求将制成的颗粒按照“热风循环烘箱操作规程”进行干燥。干燥后,装入干燥洁净的不锈钢桶中进行称重,操作人员填写记录,挂上标签,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将颗粒存放在中间站指定位置,与中间站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5.3 安全与劳动保护

5.3.1 安全使用水、电等,操作间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5.3.2 生产操作时注意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措施,不得湿手操作。

5.3.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工作衣、工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注意不得把手伸进机器内,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5.3.4 清洁时,注意不得使水进入、溅入电气控制部位及电机上,以防设备漏电。 5.3.5 在使用时发现有异常响声或其它异常情况下,应立即停机。

5.3.6 操作人员每年至少应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对生产药物有过敏症状者应及时调出本岗位。 5.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

100?++=

粘合剂重(除去水分)辅料重药粉重干颗粒的重量

收率

物料平衡:

%

100?=

理论值实际值

收率

实际值:生产过程中实际产出量(本工序产量;收集废品量;生产过程取样量;舍 弃不合格物料量)。

理论值:为所用原辅料量在生产中无任何损失或差错情况下所得的最大值。 5.5 清洁与清场

5.5.1 按清洁规程清洗设备、容器、管道、场地等。 5.5.2 结算所用物料应在工艺规定定额内,并记录。

5.6 填写生产和清场记录。

5.7 整理本批次操作的所有指令,投料复核记录、单据、生产操作记录以及清场记录、岗位质量检查记录、质量检验凭证等,经岗位负责人复核签字后,随物料送入下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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