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面的外汇核销知识,流程,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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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面的外汇核销知识,流程,常见问题解答

(一)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

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是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有经营出口业务的公司、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为出口单位。

(二)出口收汇核销的原则

①属地管理。由出口单位向其注册所在地的外管部门申领核销单,一般说来,在何地申领的核销单,就由何地办理核销。

②谁单”谁用。谁申领的核销单就由谁用,不得相互借用,核销单的交回核销或作废遗失、注销手续也由原领用该核销单的出口单位向其所在地的外管部门办理。

③领用衔接。多用多发、不用不发---续发核销单的份数与已用核销单及其已核销情况和预计出口用单的增减量相呼应”

④单单对应。原则一份核销单对就一份报关单;报关单、核销单、发票、汇票副本上的有关栏目的内容应相一致,如有变动,应附有关更改单或凭证

(三)出口收汇核销的范围

除经批准外,一切出口贸易项下的均应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它可分为收汇贸易、不收汇贸易和其他贸易三大类。即:

收汇贸易包括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料装配、有价样品;不收汇贸易包括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实物补偿)、实物投资、记账贸易;其他贸易包括寄售、出境展销(览)、承包工程等,收款和不收款或自用、损耗、赠送、出售、退还兼有的贸易。

已经批准,不凭核销单报关,无需办理核销手续的范围:

援外项目物资、对外实物捐赠、暂时出口、无价样品、广告品及旅游者自携一万美元以下纪念品、工艺品出境的。

出口核销程序概而述之可分为四个阶段,即:①货物报关前的申领核销单;②货物报关时的使用核销单;③货物报关后的交回核销单存根及其附件,货款收妥或实物进口或明了去向”后交回核销单正本

及其附件;④审核有关单证,办理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向外管部门申领核销单:

①出口单位凭核销单、报关单向海关报关。

②海关在核销单正本和报关单上盖验讫”章,并退还出口单位。

③出口单位按规定时限向外管部门交回核销单存根及其附件。

④金融机构收妥货款后向出口单位出具注记核销号编号等信息供核销专用的结汇水单/收账通知。

⑤出口单位按规定时限向外管部门交回核销单正本结汇水单/收账通知等附件办理核销。

⑥金融机构定期向外管部门填报出口单位逾期未收汇情况。

⑦出口单位定期向外管部门报送核销单作废注销、遗失;出口收汇逾期未收汇;收汇后支付贸易从属费用及其他费用情况一、出口核销业务流程?

第一步:出口单位取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进出口经营权;

第二步:出口单位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IC卡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电子认证手续;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出口单位电子档案信息;

第四步:出口单位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至V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

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六步:出口企业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报关前的备案;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

关;

第八步:出口单位可以在报关出口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登记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三、特殊贸易方式出口的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对于下列特殊贸易方式出口的,出口单位除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报关单外,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1、以出境展销、展览商品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展品复入境报关单;

2、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经贸委批件,按照工缴费执销;

3、以实物补偿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外经贸部门的批准件、相关合同、进口报关单。对超过合同规定的补偿款视同一般贸易办理核销;

4、以易货方式出口的,应当提供易货合同及易进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5、以实物作为投资的出口,应当提供外经贸部门及外汇局的批准件;

6、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的,一般应当全额收汇,外商投资企业不能全额收汇的,应当事先经外汇局批准。以收抵支的,应当提供合同、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登记手册;

7、境外承包工程项下所需机械设备、工具以及工程人员的办公、生活物品出口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及劳务

承包合同。

四、什么是"出口收汇系统"?"出口收汇系统"有什么作用?

"出口收汇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中企业专用的一个子系统。该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在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的电子底帐,使海关和税务部门实现出口报关和出口退税环节对核销单的联网数据核查,并使企业凭操作员IC卡通过本系统在网上

向外汇局申请需领用核销单份数,向出口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报关前备案,待出口报关后可以进行

网上交单,并可随时随地对核销单领取、使用等各项信息进行综合查询,使出口报关、收汇核销及退税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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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Ware hoyUonsolidstion. U npacl ,Fucking and Storage 五、出口收汇系统如何进行身份认证?

企业必须凭本企业操作员IC 卡才能进入出口收汇系统,完成相关业务操作。系统根据

IC 卡信息进

行操作员身份验证,操作员处理的数据将自动进行电子签名、加密。

未申领IC 卡的企业将无法开展相关的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六、如何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企业在到外汇局领取新版纸质核销单之前,需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企业在网上申请后,不需等待外汇局的网上审批,即可凭本企业操作员 IC 卡到外汇局领取新版纸质

核销单。外汇局根据企业网上申请的新版核销单份数以及本地出口收汇核销系统确认的企业可领单数量, 向企业发放纸质新版核销单,同时将所发新版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联网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

出口单位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 出口核销单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空白新版核销单无需填写有效期,视同长期有效。全国海关将对新版纸质核销单进行电子底帐数据 联网核查。

八、 报关前是否需进行核销单的备案?

企业到海关报关出口前,必须上网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新版核销单使用的报关前备案。一张核销单只 能对应用于一张出口报关单。未进行报关前备案的新版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

九、 企业已经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在出口口岸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已进行口岸备案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核销单未被用于出口报关的情况下出口口岸发生变化,可上 网申请变更并重新设置出口口岸。

十、出口后如何办理交单?

企业在货物出口后不需再到外汇局进行交单,可以上网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十^一、出口单位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报告手续?

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应当在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起 30天内,持核销报告表、核销单、报关单、

核销专用联及其它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实行自动核销的出 口 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无须向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

即期收汇项下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 180天内收汇。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 180天以上(含 180天)的,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出口报关后60天内凭远期备案书面申请、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 核销单、报关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并应在远期备案的收汇期限内收汇。

外贸核销及出口退税之间的关系和必备流程如下:

一、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 核销单

2、 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 银行结汇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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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进项发票(已认证)

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四种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1、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二、出口的大概流程

1、申领核销单

2、核销单网上进行口岸备案,做报关资料(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一般贸易的报关单,核销单等给货代,以便报关)

3、拖箱,工厂装柜(在这里要特提一点,大多数的是FOB成交价,客户指定货代,一般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用指定货代来拖柜,他们的费用高的吓死人,你可以自行拖柜)

4、起运

5、在中间的这一段时间内,为了退税能及进行,可以让工厂及时开票,认证,催汇,催单等操作

6单证退回后,先进行核销单和报关单电子口岸交单工作(也可以不等退回,先行操作,企业可自行选择)

7、核销

8、退税

三、出口退税的时间和单证之间的联系

一般正常的操作流程是认证发票---银行结汇(出具水单)---核销--退税

但是在现实过程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造成不能按这个步骤走,比如说:

1、不能及时收汇

这里面有多种操作方法,大概说一下,

一个是没有及时收汇可以从别的水单进行拆借,

二个是大多数地方在没有核销的情况下,是可以在90天内先行进行退税申报,以免超期,这叫单证

不全申报,等以后核销单核过之后再补上,也是可行的

要注意一点:核销的期限是报关出口后180天内,如果180天没有及时收汇,就算你前期进行退税申报,也是余事无补,也要视同内销征税,所以及时收汇,催汇也是比较重要的

时间关系:

1、退税申报期:90天

2、核销期:180天

3、发票认证期:90天,但是外贸企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开票后30天内要进行发票认证

四、单证备案

退税申报后,在15天内要及时进行单证备案,所需单证如下:

1、单证备案明细表

2、提单

3、托单

4、场站收据

5、购货合同

有些地方特别要求外加两样东西:一个是报关单复印件,出口明细表,然后外加封皮装订,放司备查

【问题描述】外汇核销有多种方式,目前主要采取的核销方式包括:逐笔核销、批次核销和自动核销。现主要介绍逐笔核销与批次核销的区别。

1、逐笔核销:即由出口单位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报告,外汇局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逐笔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方式。适用于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及差额核销和无法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数据。

2、批次核销:即由出口单位集中报告,外汇局按批次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方式,是按照核销单与核销专用联总量对应的原则进行。适用于除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外的所有出口单位的全额收汇核销,以及来料加工项下和进料加工抵扣项下需按合同核销的出口收汇数据。

3、自动核销:即出口单位不需向外汇局报告,外汇局根据从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采集的核销单信息和报关信息,以及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采集的收汇信息,进行总量核销的核销方式。适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率高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一般贸易项下及其他出口贸易项下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数据

【解答】逐笔核销是指由出口单位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报告,外汇局按照一一对应、逐笔核销方式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逐笔核销适用于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及差额核销和无法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业务,外汇局视属地核销量大小也会对非高风险企业实行逐笔核销。

批次核销是指由出口单位集中报告,外汇局按批次为出口单位核销的核销方式。同一批次核销的出口贸易方式应该一致。批次核销适用于除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外的所有出口单位的全额收汇核销,以及来料加工项下和进料加工抵扣项下需按合同核销的出口收汇业务。简单的说,批次核销就是贸易方式一样的多个核销单可以一起核销,但核销单的总金额和收汇水单的总金额应控制在外汇局允许的差额范围内。批次核销提高了出口单位的核销工作效率。实现批次录入的批次审核,也提高了外汇局监管的效率。

1、主体不同:逐笔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批次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外的出口单位。

2、核销业务种类不同:逐笔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的所有业务、其他企业无法全额收

汇而需要进行部分核销、差额核销或抵扣的核销业务,以及远期收汇备案等业务;批次核销则是针对

全额收汇,以及加工贸易按合同核销的出口业务以及远期收汇备案等业务。

3、操作方式不同:逐笔核销是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和核销,批次核销是将核销单证集中按批次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和核销。

【问题描述】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何办理?

【解答】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办理:

(1) 未用于报关出口的空白核销单遗失,出口企业应当在

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自行挂失或持挂失申请

到外汇局办理挂失手续。

⑵已用于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企业应当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及补办手续。

(3)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除提交第(2)条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税务部门签发的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证明,向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补办申请。

1. 退赔外汇的含义

退赔外汇是指出口企业收到全部或部分出口货款后,由于退货、损坏、短装、产品质量不合格、终止合同及有关贸易诉讼等原因,依照双方协议由出口企业退还或赔偿进口商的货款或者损失而需汇出的外汇。

2. 业务处理

(1)未出口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提供以下材料:

A.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B.出口合同。

C?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 D.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

(2)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A.书面退赔外汇申请。

B.出口合同。

C.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D?核销单。E.出口货物报关单F.核销专用联。

G.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3)已出口且已核销的,提供以下材料:

A.出口合同。

B.退赔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C ?核销单退税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已补税证明。

D.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退货赔付时提供)。

E.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

具的收汇凭证外,还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说明该笔收汇解付时间、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及该笔收汇是否已结

汇的书面证明。

【问题描述】出口收汇远期备案管理

【解答】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出口日期(按照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计

算)21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企业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60天内持下列材料向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凡未在外汇局办理远期备案登记的,一律视为即期收汇,即必须在报关出口后210天内收汇):

(1)远期备案申请书。(2)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外汇局为企业办理远期备案手续后,为企业出具远期收汇证明,企业持

证明向税务部门申报进行预退税,到期核销后到税务部门进行核注。如果到

期仍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税务部门不再办理退税,已办理退税的要向税务部门补交税款。

【问题描述】企业已经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在出口口岸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解答】已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在核销单未被用于出口报关的情况下,出口口岸发生变化的,可上网申请变更并重新设置出口口岸。

法规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

【问题描述】企业遇到纸质单证与电子底帐数据出现差异等情况如何处理?

【解答】由企业持新版核销单或报关单到发放新版核销单或签发报关单的相关外汇局或海关查询,接到查询要求的外汇局或海关应当在五日内解决问题。如属纸质单证出具有误,外汇局或海关应当更改纸质单证;如属电子数据有误,外汇局或海关应当更正或补充电子数据。

法规依据: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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