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能重要途径必须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工业节能重要途径必须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工业节能重要途径必须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工业节能重要途径

必须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目前:我国工业生产用电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三,所以如何加强工业产品的用电管理,科学地制定电耗定额降低电力消耗已成为企业合理用电的一项重要措施.

产品电耗定额规定了企业产品在电力消耗上应循的标准及要达到的界限.对企业内部来说它又是企业实行计划管理进行经济核算的基本依据,也是衡量企业合理用电,考核节电效果,改善经营管理的重要标志.

1, 科学制定工业产品用电单耗是激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工作的动力和重要奋斗目标,过高的耗电定额,是我国现阶段生产水平望而却步了,过低的耗电定额不能如实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节能降耗付出诸多努力,所以如何制定合理科学,能代表世界先进水平,单位产品能耗标准,达到节能目的,是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工作的重要途径.

2, 产品电耗的计算方法

各用电企业都必须有具体的产品电耗计算办法,其基本要求是: 1, 必须得向有关能源管理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产品电耗计则的规定.当前所参照GB3623—SS<<产品电耗定额制定和理

守则>>

2, 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产品电耗的水平.

3, 计算产品的产量,电量及统计口径一致,产品质量应是合格品,不合格或废品不应计入合格产品之内.

(1) 对于生产单一产品企业的产品电耗计算方法:

无再制品(或半成品)的产品电耗

产品电耗=生产用电量合格产品产量

有再制品及半成品企业的产品电耗计算方法:

产品电耗=本期生产用电量=+上期半成品用电量-本期半成品用电量

本期合格产品产量

(2)对于生产多种产品,但用电量无法分开时,可取用电换频率分摊法

计算每个产品的实际电耗.近年来企业一般采用此方法 例如: 产品甲的产量为M,电耗定额为A,

产品乙的产量为M1,电耗定额为A1,

产品丙的产量为M2,电耗定额为A2,

产品乙折合产品甲的换算率为A1 A

, 产品丙折合产品甲的换算率为A2 A ,

乙,丙产品量都折合算到甲产品产量的总产量为:

M+M1×A1 A +M2×A2

A

则甲产品的实际电耗为:

A=全部用电量 M+M1×A1 A +M2×A2 A

乙产品的实际电耗是: A`1=A`×A1

A

产品的实际电耗是: A`2=A`2×A2 A

对于多种产品的耗电计算依次类推

如果各产品的用电量能够分开,(那分车间装电度表时),计算多个产品的实际电耗可按单一产品的方法计算.

降低产品电耗的途径

影响产品生产过程中耗电的因素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一是影响产品生产过程中耗电的因素:另一方面是影响产品产量的因素,所以充分分析各种因素,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即可使产品电耗明显下降,降低电耗的途径主要有:

(一)依靠科学管理,主要包括产品原材料管理,生产设备和工艺的

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劳动管理和用电管理等.科学管理不仅对设备陈旧落后的企业是必须的,而且对于现代化具有先进设备工艺的工厂更是必不可少的.

(二)依靠技术进步,主要包括更新改建落后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

是电能的直接消耗者,其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产品电耗的高低.还有改进生产工艺,改进生产操作,是改善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为产品电耗的降低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1000×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 分子项: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原煤生产所消费的各种能源,主要包括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填充、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不包括非原煤生产用能量、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和生活用能量。 非原煤生产用能量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用能量。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用能量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指煤矿企业的非生产部门用能量。如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宅区浴室、消防队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指企业内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分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矿)煤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 (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得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 (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 (4)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清的,用下式计算: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计算方法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计算方法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万元)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工业产值(万元) 标准煤 标准煤只是一个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标准煤又叫标准燃料,是计算能源总量和折合各种能源的综合指标。由于不同的能源所含热量不同,故须用一个统一标准加以计算和比较。我国规定每公斤标准煤的含热量为7000 Cal,以此可把其他能源的折合成标准煤计算,如石油每公斤发热量为10000 Cal,天然气每立方米发热量为9312 Cal,则相当标准煤的比率分别为1.429和1.33。 能源的种类很多,所含的热量也各不相同,为了便于相互对比和在总量上进行研究,我国把每公斤含热7000大卡(29306焦耳)的定为标准煤,也称标煤。另外,我国还经常将各种能源折合成标准煤的吨数来表示,如1吨秸秆的能量相当于0.5吨标准煤,1立方米沼气的能量相当于0.7公斤标准煤。 标准煤亦称煤当量,具有统一的热值标准。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将不同品种、不同含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热值换算成每千克热值为7000千卡的标准煤。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 在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之前,首先直测算各种能源的实际平均热值,再折算标准煤。平均热值也称平均发热量.是指不同种类或品种的能源实测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平均热值(千卡/千克)=[∑(某种能源实测低发热量)×该能源数量]/能源总量(吨)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平均低位发热量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20934千焦/公斤0.7143公斤标煤/公斤 洗精煤26377千焦/公斤0.9000公斤标煤/公斤 其他洗煤8374 千焦/公斤0.2850公斤标煤/公斤 焦炭28470千焦/公斤0.9714公斤标煤/公斤 原油41868千焦/公斤1.4286公斤标煤/公斤 燃料油41868千焦/公斤1.4286公斤标煤/公斤 汽油43124千焦/公斤1.4714公斤标煤/公斤 煤油43124千焦/公斤1.4714公斤标煤/公斤 柴油42705千焦/公斤1.4571公斤标煤/公斤 液化石油气47472千焦/公斤1.7143公斤标煤/公斤 炼厂干气46055千焦/ 公斤1.5714公斤标煤/公斤 天然气35588千焦/立方米12.143吨/万立方米 焦炉煤气16746千焦/立方米5.714吨/万立方米 其他煤气3.5701吨/万立方米 热力0.03412吨/百万千焦 电力3.27吨/万千瓦时

蒸压加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蒸压加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ICS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 地 方 标 准 山西省 DB XX/ XXXXX—2019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 额 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送审稿) 2019 - XX - XX发布 2019 - XX - 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第4.1条和第4.2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依据 GB/T1.1-2019要求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李守国、郭世刚、党朝旭、郑晋宜、刘永风、沈志华。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1968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19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 24851 建材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综合能耗 在统计期内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全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电耗、标煤耗或汽耗)。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不包括生活能源消耗量。 3.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以单位产量表示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综合能耗,本标准确定单位产品产量为立方米。 3.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电耗 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产量表示的直接消耗的电量。 3.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煤耗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产量表示的直接消耗的标煤量。 3.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汽耗 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产量表示的直接消耗的蒸汽汽量(折标煤量)。 4 技术要求 4.1 现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介 工业增加值是衡量工业企业生产成果的重要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统计局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现将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要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一、工业增加值的概念及其与工业总产值的区别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新增部分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不包含工业生产活动中的中间投入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包括: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三个部分。工业总产值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 由于工业总产值包含中间投入价值,因此在企业之

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而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仅是工业生产活动中新增部分的价值,不受中间投入价值的影响,因此不存在重复计算,其核算结果也不受企业重组、合并、拆分等因素的影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工业生产成果,并能较好地与GDP核算和国际标准接轨。 二、工业增加值核算口径 工业增加值核算口径含所有的工业生产活动,包括采矿、制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活动。 三、工业增加值核算分类 工业增加值核算分类分为2个层次。第一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分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行业(即第三级分类)。第二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分为39个行业(即第四级分类),其中采矿业有6个,制造业有30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有3个。 四、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 吨钢综合能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企业净耗能源量(吨标准煤)/ 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 粗钢合格产出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了粗钢生产过程,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模铸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产出量之和,包括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包括委外加工生产的产品。 吨钢综合电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电耗 (千瓦时/吨)=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万千瓦时)/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 计算说明: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包括报告期内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电力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电力,即企业净耗的全部电量。 吨钢耗新水: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耗用新水量。 计算公式:吨钢耗新水(吨/吨)=企业耗用新水量(万吨)/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 计算说明: 1.“新水用量”为企业报告期内用新鲜水量,即直接取自“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及其他外购水及水产品的数量。 2.钢铁联合企业的普通钢厂或特殊钢厂的新水取水量(新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含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金属制品等)辅助生产(含鼓风机站、氧气站、石灰窑、空压站、锅炉房、机修、电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含厂部、科室、绿化、厂内食堂、厂区和车间浴室、保健站、厕所等);不包括企业电厂用于发电的取水量(含电厂自用的化学水)、矿山选矿用水和外供水量。 3.不产粗钢的企业可以选定自己的主产品,参照本指标计算“吨产品耗新水”。 吨钢可比能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须的耗能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之和。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计算公式:具体计算方法见附表一“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人造块矿工序单位能耗:报告期内人造块矿工序中生产每吨人造块矿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人造块矿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人造块矿工序净耗能量 (吨标准煤)/ 人造块矿产出量(吨)×1000 计算说明:人造块矿工序净耗能量包括配料中用的焦粉、煤粉,点火和焙烧中用的燃油、煤气(包括为保持水分稳定所进行的烘干作业所耗的煤气)和生产中用的电力等,扣除外供量。 炼铁工序单位能耗:指报告期内炼铁工序中生产每吨生铁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炼铁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炼铁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生铁合格产出量(吨)×1000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附件4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6) 吨煤综合能耗: 吨煤综合能耗(吨标准煤/吨)=总能耗(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子项: 总能耗=(原煤生产能耗+非原煤生产能耗)-(煤矸石、油页岩、煤泥、瓦斯资源利用量)。 计算时,应折算成标准煤后计算。煤矸石、油页岩、煤泥、瓦斯资源利用量按实测发热量数据计算标准煤量。 原煤生产能耗: 指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风压、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充填、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能源消耗,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项线路和变压器的能源损失。 非原煤生产能耗: 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的能源消耗。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能源消耗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的能源消耗,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项线路和变压器的能源损失。 母项:

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 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 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的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 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 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清的,用下式计算: 掘进产量(吨)=煤巷及半煤巷的煤断面(平方米)×进尺(米)×煤的容重(吨/立方米) 矿井其它产量指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它产量,主要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井复采后所出的煤,不合质量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矿井扫沉淀的煤泥,盘点发生的涨(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 露天矿其它产量指露天采煤阶段和剥离阶段以外的其它产量。主要包括由生产费用开支的不计能力的露天产量,由排土场回收的拣煤量,露天坑内的残煤回收量。 其它产量指不由原煤生产费用开支所出的煤量,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计算方法 (按统计局的统计口径计算) 【选煤电力单耗】(千瓦时/吨) =10000×选煤生产过程耗电量(万千瓦时)/入选原煤量(吨) 分子项:选煤生产过程耗电量按电业部门结算的电量计算,不包括选煤厂向外转供电量,以及与选煤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各种用电量(如居民生活用电、基建工程用电、文化福利设施用电等)。 分母项:入选原煤量指从入厂毛煤中拣出的不计原煤产量的大块(一般指50毫米以上)矸石后进入选煤过程,进行加工处理的原煤量。 无机碱制造(2612) 【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1000×液体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液体烧碱产量(折100%)(吨) 分子项: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是指用于烧碱生产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的总和。包括烧碱生产工艺系统耗能量和为烧碱生产服务的辅助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耗能量。 烧碱生产系统耗能量的统计范围,从原料投入开始,包括盐水制备、整流、电解、蒸发、蒸煮至成品烧碱包装入库为止的所有工艺用的电解用交流电、动力用电、蒸汽、油、煤等实际消耗量。 烧碱生产的辅助和附属系统耗能量的统计范围包括:电槽修理、阳极组装、石棉绒回收、炭极加工、以及车间检修、车间分析、车间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各种耗能量。 分母项:烧碱产量折成100%计算。氢氧化钠(烧碱)(折100%) 包括由盐水电解法或由纯碱(或天然碱)苛化法生产的液体氢氧化钠。也包括氢气干燥和本企业其他产品自用的合格烧碱。不同方法生产的各种烧碱,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B209-93),方可统计产量。产量中不包括在使用烧碱过程中回收的烧碱和生产烧碱过程中自用的电解碱液、浓缩碱液、回收盐液中的含碱量。企业填报烧碱产量,应将不同的生产方法(水银法、隔膜法、离子膜法、苛化法)生产的液碱折成100%计算产量。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千瓦小时/吨) =10000×交流电消耗量(万千瓦时)/液体烧碱(100%)产量(吨)分子项:交流电消耗量以电业局安装的直流耗交流电度表为准。没有安装电流表的企业,以电业局安装的总交流电度表指示的交流电量扣除动力系统安装的交流电度表的交流电量后计算直流电所消耗的交流电量。 分母项:烧碱产量折成100%计算,说明同上。 【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万元)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工业产值(万元) 标准煤 标准煤只是一个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标准煤又叫标准燃料,是计算能源总量和折合各种能源的综合指标。由于不同的能源所含热量不同,故须用一个统一标准加以计算和比较。我国规定每公斤标准煤的含热量为7000 Cal,以此可把其他能源的折合成标准煤计算,如石油每公斤发热量为10000 Cal,天然气每立方米发热量为9312 Cal,则相当标准煤的比率分别为1.429和1.33。 能源的种类很多,所含的热量也各不相同,为了便于相互对比和在总量上进行研究,我国把每公斤含热7000大卡(29306焦耳)的定为标准煤,也称标煤。另外,我国还经常将各种能源折合

成标准煤的吨数来表示,如1吨秸秆的能量相当于0.5吨标准煤,1立方米沼气的能量相当于0.7公斤标准煤。 标准煤亦称煤当量,具有统一的热值标准。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将不同品种、不同含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热值换算成每千克热值为7000千卡的标准煤。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 克)/7000(千卡/千克) 在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之前,首先直测算各种能源的实际平均热值,再折算标准煤。平均热值也称平均发热量.是指不同种类或品种的能源实测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平均热值(千卡/千克)=[∑(某种能源实测低发热量)×该能源数量]/能源总量(吨)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平均低位发热量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20934千焦/公斤 0.7143公斤标煤/公斤 洗精煤 26377千焦/公斤 0.9000公斤标煤/公斤 其他洗煤 8374 千焦/公斤 0.2850公斤标煤/公斤 焦炭 28470千焦/公斤 0.9714公斤标煤/公斤 原油 41868千焦/公斤 1.4286公斤标煤/公斤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企业使用能源折算系数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能源折标煤系数及单位 品种单位系数单位原煤吨0.7143 吨标准煤 洗精煤吨0.900 吨标准煤 洗中煤吨0.2857 吨标准煤 煤泥吨0.2857-0.4286 吨标准煤 焦炭吨0.9714 吨标准煤 原油吨 1.4286 吨标准煤 汽油吨 1.4714 吨标准煤 煤油吨 1.4714 吨标准煤 柴油吨 1.4571 吨标准煤 燃料油吨 1.4286 吨标准煤 液化石油气油吨 1.7143 吨标准煤 炼厂干气千立方米 1.5714 吨标准煤 油田天然气千立方米 1.3300 吨标准煤 气田天然气千立方米 1.2143 吨标准煤 煤田天然气(即煤矿瓦斯气) 千立方米 0.5000-0.5174 吨标准煤 焦炉煤气千立方米0.5714-0.6143 吨标准煤其他煤气 (1)发生炉煤气千立方米0.1786 吨标准煤 (2)重油催化裂解煤气千立方米0.6571 吨标准煤 (3)重油热裂煤气千立方米 1.2143 吨标准煤 (4)焦炭制气千立方米0.5571 吨标准煤 (5)压力气化煤气千立方米0.5143 吨标准煤 (6)水煤气千立方米0.3571 吨标准煤 电力(等价) 万千瓦小时 3.2469 吨标准煤 (用于计算最终消 费)

公司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

有限公司 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 区经贸局: 近日,区发改局通报了今年1—7月份,我区各大企业能耗指标。通报显示,我公司上半年在万元销售产值能耗同比下降的情况下,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了32%,对此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找原因,出点子,想对策,以切实加强下一步的节能降耗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公司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全公司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意识,加强工作领导,认真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千方百计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公司从节电、节油、节煤等方面多管齐下,层层落实,并建立了节能降耗责任制,节能责任落实到岗位。 在节电上,公司不断扩大节能技改面,淘汰高能耗高损耗设备,逐步安装变频节能设备和功率补偿设备。截至2007年7月,我公司30千瓦以上电机的低压无功就地补偿装置的安装率达到了100%,年可节约生产用电10%以上。在照明工程上,公司将白炽灯改成了高压汞灯和节能灯,照明能耗可降低50%左右。同时公司进行了合理化生产改造,不断细化操作流程,制定节能操作规范,以零间隔生产为目标,严格将机器空转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同时公司对码头用电和行政用电进行了管理改革,将

节能降耗工作与考核相结合,逐步提高人员的节能意思,加大节能力度。2007年1-7月,我公司共耗电3415300度,同比下降224700度,折合标准煤27.62吨,降幅达7%。 在节煤上,公司加强了煤的采购管理,选用了高热值的优质燃煤,同时制定了合理的掺烧方案,并计划对控制电机、鼓风机进行节能改造。 在节油上,公司定期对耗油设备进行了定期测算,车辆用油实行统一采购、定点加油、专人管理、建立加油明细帐,并逐步建立车辆耗油限额指标,落实车辆用油的奖罚。 由于在节能降耗工作上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我公司在节能增效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上半年,我公司共实现销售产值1.8亿元,实现利润150万元,耗能1100.27吨标准煤;万元销售产值能耗0.06吨标准煤,同期下降14.29%;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24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2%。 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增加原因 虽然我公司的总能耗和万元销售产值能耗有了降低,然而统计显示,今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仍有一定幅度的上升,分析原因,并非是我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而是原料价格上涨,加工要求提高原因导致利润下降,工业增加值显著降低所致。 (一)原料价格上涨,压缩工业增加值 自去年12月以来,饲料生产用所需大宗原料价格不断上涨,大宗原料涨幅较大。据初步统计,今天7月份,我公司玉米的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算办法

1、可比价增加值 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利用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推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上年同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上年同期全部工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规模以上工业现价增加值×当期规模以上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上年同期规模以下工业现价增加值×当期规模以下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2、现价增加值 全部工业现价增加值利用专业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加总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算办法 为了更加客观、科学地反映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准确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省局工业处关于规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发展速度计算方法的规定和市局对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总结近几年来对工业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和质量控制的经验,结合目前经济形势并在广泛听取各县(市)、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采用相关指标综合加权调控法取得,即采用经审核通过的大型、中型、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工业税收增长速度,加权计算调控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具体的相关指标综合加权调控方案为: 当月增速=[(当月大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库中去年当月大型企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当月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库中去年当月中型企业增加值所占比

重+当月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库中去年当月小型企业增加值所占比重) *60%+统计部门统计的当月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5%+电力部门当月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10%+∑(电力部门当月全省平均工业分行业用电量增长速度*库中去年当月分行业增加值比重)*20%+税务部门统计的当月工业税收增长速度*5%]*速度差异调控系数 累计增速=(当月增速+上月累计增速*上月月份)/当月月份 当月总量=认定的当月增速*当月综合价格指数*认定的同月基数 累计总量=当月总量+上月累计总量 一、大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确定:大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直接采用经过审核通过后的按照价格紧缩法计算的大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以各县(市)、区上报的规模以上工业大型企业按产品部门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为基础,采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工业增加值率计算现价工业增加值,再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的价格指数紧缩得到可比价格增加值,然后与上年同期现价工业增加值相除得到。 二、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确定:以各县(市)、区上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中型企业按产品部门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为基础,采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工业增加值率计算现价工业增加值,再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的价格指数紧缩得到可比价格增加值,然后与上年同期现价工业增加值相除得到。各县(市)、区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求控制在80%以内,若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不超过80%,按照实际速度计算;若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80%,按照80%计算。 三、小型企业增长速度的确定:以各县(市)、区上报的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按工厂法计算工业总产值为基础,采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工业增加值率计算现价工业增加值,再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的价格指数紧缩得到可比价格增加值,然后与上年同期现价工业增加值相除得到。各县(市)、区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求控制在30%以内。若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不超过30%,按照实际速度计算;若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30%,按照30%计算。四、电力部门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采用电力部门提供的分县工业用电量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589—2008 代替GB/T2589—1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eneral principles for calculation of total prod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2008-02-03发布 2008-06-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 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了格式; ——更新了引用标准; ——增加了术语; ——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 ——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 ——简化了计算公式; ——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589—1981;GB 2589—199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广东省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广东省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前言 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即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国有企业工业增加值,集体企业工业增加值,股份合作企业工业增加值,股份制企业工业增加值,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综合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综合情况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当前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综合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综合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按经济类型)综合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指标分析 (3) 一、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现状统计 (3) 三、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比重统计 (3) 四、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中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2017-2018)变动对 比分析 (6) 第三节中山市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指标分析(均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7) 一、中山市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中山市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中山市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中山市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2017-2018)变动分析 (8)

DB33679-2016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ICS27.010 F1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679—2016 代替DB33/ 679—2008 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The quota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output for Chines rice wine 2016-06-20发布2016-09-20实施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技术要求 (4) 5 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 (5)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9)

前言 本标准中4.1、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标准进行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 679—2008《黄酒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与DB33/ 679—2008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GB/T 213、GB/T 384、GB/T 2589、GB/T 6422、GB/T 12497、GB/T 12723、GB/T 13466、GB/T 15316、GB/T 17981、GB 17167、GB 18613、GB 19153、GB 19762、GB 20052、GB/T 23331、GB/T 29456、DB33/ 656等引用标准; ——增加了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 ——增加了节能管理与措施一章; ——调整了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 ——调整了新建及改扩建企业黄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准入值; ——规范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格式。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浙江省酒业协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宣以巍、刘小莉、章谷成、高迪娜、董勇久、吴冰、孙国昌、陈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 679—2008

(完整word版)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1.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指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与期内用能单位工业总产值的比值,计算公式如下: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工业总产值(万元)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数据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工业总产值(现价)和工业总产值(可比价),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可比价,本报表制度采用的是2005年产品价格作为可比价。 可比价格的计算: ①有基期价格记录的企业,可以采用基期法计算可比价。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报告期的产量×基期价格 ②没有基期价格记录或不能采用基期法的企业,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及主业结构并参考附件2的价格指数,采

用价格指数法计算可比价: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报告期工业总产值(现价)÷基期下一年度到当年的所有价格指数连乘 例如: 2008年工业总产值(可比价)=2008年工业总产值(现价)÷(2006年价格指数×2007年价格指数×2008年价格指数) 2.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工业增加值(万元)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原则上,工业企业按照“生产法”计算增加值。 生产法计算公式: 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应交增值税)-中间投入 数据应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增加值(可比价)=增加值(现价)÷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3.节能量 依据GB/T 13234-91,节能量一般分为产品节能量、产值(收入)节能量、技术措施节能量等五种,本报表制度采用产值(收入)节能量或产品节能量的计算方法,节能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计算方法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计算方法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是指企业每万元工业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吨标准煤)。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万元)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工业产值(万元) 标准煤 标准煤只是一个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标准煤又叫标准燃料,是计算能源总量和折合各种能源的综合指标。由于不同的能源所含热量不同,故须用一个统一标准加以计算和比较。 我国规定每公斤标准煤的含热量为7000 Cal,以此可把其他能源的折合成标准煤计算,如石油每公斤发热量为100Cal,天然气每立方米发热量为9312Cal,则相当标准煤的比率分别为1.429和1.33。 能源的种类很多,所含的热量也各不相同,为了便于相互对比和在总量上进行研究,我国把每公斤含热7000大卡(29306焦耳)的定为标准煤,也称标煤。另外,我国还经常将各种能源折合成标准煤的吨数来表示,如1吨秸秆的能量相当于0.5吨标准煤,1立方米沼气的能量相当于0.7公斤标准煤。 标准煤亦称煤当量,具有统一的热值标准。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 将不同品种、不同含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热值换算成每千克热值为7000千卡的标准煤。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 在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之前,首先直测算各种能源的实际平均热值,再折算标准煤。平均热值也称平均发热量.是指不同种类或品种的能源实测发热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平均热值(千卡/千克)=[∑(某种能源实测低发热量)×该能源数量]/能源总量(吨)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平均低位发热量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20934千焦/公斤 0.7143公斤标煤/公斤 洗精煤26377千焦/公斤 0.9000公斤标煤/公斤 其他洗煤8374千焦/公斤 0.2850公斤标煤/公斤 焦炭28470千焦/公斤 0.9714公斤标煤/公斤 原油41868千焦/公斤 1.4286公斤标煤/公斤 燃料油41868千焦/公斤 1.4286公斤标煤/公斤 汽油43124千焦/公斤 1.4714公斤标煤/公斤 煤油43124千焦/公斤 1.4714公斤标煤/公斤 柴油42705千焦/公斤 1.4571公斤标煤/公斤

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2015年7月单位:% 指标名称本月增速% 累计增速% 工业增加值总计10.1 5.4 在总计中:轻工业22.815.2 重工业8.1 4.0 在总计中:国有控股企业-1.5 1.0 在总计中:国有企业20.113.3 集体企业24.817.5 股份制企业12.2 4.1 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7.39.6 其他47.935.6 在总计中:公有制 1.5 2.6 非公有制13.5 6.4 在总计中:大型企业-4.40.8 中型企业11.7 3.1 小型企业36.619.3 在总计中:大中型企业-1.2 1.2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1.0 1.4 在总计中:高技术产业-23.19.7 在总计中:内资企业13.0 4.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8.512.5 外商投资企业-5.4 5.3 注:1、本快报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全部工业企业。 2、增加值、总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 2015年7月单位:% 指标名称本月实际同比增减本月止累计同比增减 工业产品销售率总计99.2 3.097.30.8 在总计中:轻工业98.7 1.597.10.3重工业99.2 3.197.40.8 在总计中:国有控股企业98.90.298.9 0.1 在总计中:国有企业99.50.099.5 0.0 集体企业100.0 0.0 100.0 0.0 股份制企业96.1-1.497.4-0.1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7.668.195.39.1其他92.2-4.1102.27.5 在总计中:公有制98.0-0.196.6-1.3非公有制99.6 4.197.6 1.5 在总计中:大型企业102.67.098.3 2.2中型企业93.3-5.796.0-2.3 小型企业96.0-0.396.0-0.9 在总计中:大中型企业100.8 4.797.9 1.5其中:国有控股企业99.30.099.2-0.1 在总计中:高技术产业186.8127.494.818.4 在总计中:内资企业96.2-1.497.6-0.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19.1163.896.920.8 外商投资企业99.80.893.1-4.5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

企业使用能源折算系数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1、热力: 其计算方法是根据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压力在焓熵图(表)内查得每千克的热焓减去给水(或回水)热焓,乘上锅炉实际产出的蒸汽或热水数量(流量表读出)计算。如果有些企业没有配齐蒸汽或热水的流量表,如没有焓熵图(表),则可参下列方法估算: (1)报告期内锅炉的给水量减排污等损失量,作为蒸汽或热水的产量。 (2)热水在闭路循环供应的情况下,每千克热焓按20千卡计算,如在开路供应时,则每千克热焓按70千卡计算(均系考虑出口温度90℃,回水温度20℃)。 (3)饱和蒸汽,压力1-2.5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27℃以上的热焓按620千卡,压力3-7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35℃-165℃的热焓按630千卡。压力8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70℃以上每千克蒸汽按640千卡计算。 (4)过热蒸汽,压力150千克/平方厘米,每千克热焓:200℃以下按650千卡计算,220℃-260℃按680千卡计算,280℃-320℃按700千卡,350℃-500℃按700千卡计算。按4.1868焦耳折算成焦耳。 2.热力单位“千卡”与标准煤“吨”的折算: 能源折算系数中“蒸汽”和“热水”的计算单位为“千卡”,但“基本情况表”中(能源消耗量中)“蒸汽”计算单位为“蒸吨”,在其它能源消耗量(折标煤)其中的“热水”计算单位为“吨”,因此需要进一步折算,才能适合“基本情况表”的填报要求,按国家标准每吨7000千卡折1千克标准煤计算: 3.电力的热值: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计算方法简介

单位GDP能耗、电耗及工业增加值能耗 和增(降)率的核算 一、单位GDP能耗、电耗及工业增加值能耗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单位GDP能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地区GDP 单位GDP电耗=全社会用电量/地区GDP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增加值 2、核算原则 GDP和工业增加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 地区能源消费总量采用等价热值计算,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采用当量热值计算; 各地区电力消费量=各地区电力生产量-本地区调出外地区电量+外地区调入本地区电量;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统计范围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增(降)率的计算方法 降低(或增长)率=(能耗增长指数/GDP(增加值)增长指数-1)×100 能耗增长指数=本期能源消费量/上年同期能源消费量 计算工业能耗增长指数时,上年同期数使用本期统计的上年同期数;

增加值增长指数,按照省统计局核定的各地区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换算; 增加值增长指数=增加值增长速度÷100+1 三、关于各省考核的基数与考核指标 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明确“万元GDP 能耗下降率”这一考核指标,是对各省(区、市)报告期(2010年)万元GDP能耗与基期(2005年)万元GDP能耗相比的增降率进行考核;即本地区“十一五”期末万元GDP能耗水平比本地区“十一五”期初万元GDP能耗。 2005年制定各省基数时,各省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技术水平、资源可获得性、能源输出输入状况不同,各省万元GDP能耗基数差距很大。比如云南的万元GDP能耗为1.73吨标煤,而北京的万元GDP能耗为0.80吨标准煤;云南“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17%;即与2005年全省万元GDP能耗1.73吨标煤比较,到2010年云南万元GDP 能耗不高于1.44吨标准煤,即算完成。 四、对一些误解考核指标的说明 1、国家目前考核的节能目标是一个地区报告期与基期“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而不是对“人均GDP能耗水平”进行考核; 2、国家目前对地区的考核没有“能耗下降总量”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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