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检验标准书
附件一:转移原则
附件二:表1 样本量字码
放宽检验
1.连续至少15批检验 合格;
2.生产稳定;
3.负责部门认为放宽 检验可取。
初次检验中连续5 批或少于5批中有 2批是不可接收的
初次加严检验的一系列连续批中未接收批的累计数达到5批
正常检验
加严检验
暂停
开始
1.一个批未被接收;
2.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3.认为恢复正常检验 是正当的其他情况。
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
供方为改进所提供产品 或服务的质量已采取行 动,而且负责部门承认 此行动可能有效时
附件三:表2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如果样本量等于或超过批量,则执行100%检验。
——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
Ac ——接收数。
Re ——拒收数。
附件四:表3 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附件五:表4 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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