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

顺序号:编号:受 201 [ ] 号所属经营项目:

举报投诉方式来访□电话□传真□来信□电子邮件□有关部门移交□其他□举报投诉类型匿名□署名□举报□投诉□尚不确定□

举报投诉时间年月日时分

举报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住址):

被举报投诉人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地点:

举报投诉内容:

项目主管处理意见:

主管签字:

年月日

运营部意见:

运营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反馈回访情况:

反馈人:

年月日操作流程:业主投诉人力资源部受理通知所在项目主管运营部跟踪落实情况人力资源部回访存档备查

1

违法线索登记表

违法线索登记表 编号:2017-2

立案呈批表 编号:2017-2

调查报告 调查机关: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调查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2日 承办人:陆建飞、陆建中 当事人: 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东方花苑2号格林豪泰6楼 二、违法事实: 现已查明,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于2016年8月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拟建经十路南土地3785.20平方米(5.68亩)建设市政道路,目前已完成路基施工,尚未竣工,地面无建筑物。碎石占地面积3785.20平方米。经认定,占用土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的耕地2355.57平方米,占用的非耕地1429.63平方米。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3、现场勘测图;4、现场照片;5、占地性质认定表;6、占地地类认定表。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 三、违反的法律法规 江苏合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四、处罚依据及处理建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嘉善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785.2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3785.20平方米路面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429.63平方米非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4296.30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355.57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5333.55元;两项共计人民币49629.85元。 请局集体会审决定。 承办人签名: 年月日

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 工商﹝﹞第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的投诉。请你局(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工商﹝﹞第号 :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你反映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调查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 注:1. 本告知书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后,告知投诉人分送情况; 2. 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 3. 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 文书式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2019年12月

目录 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 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 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 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 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 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 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 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 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 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 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 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

投诉登记表 登记单位: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兆麟所编号: 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 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 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举报登记表 登记单位:编号: 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 市场监管﹝﹞第号 市场监督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的投诉/举报。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

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 一、工作流程 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由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岗负责实施。 (一)受理范围和对象 投诉举报人通过电话、书信、网络或当面告知等形式进行投诉举报的应当受理。 (二)受理实施 1.填写《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表》(见附录B表 B.1)。 2.对投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填写《投诉不予立案通知书》(见附录B表B.2)并告知投诉人。 3.根据举报及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案情填写《立案审批表》(见附录B表B.3)报告科长,并由科长在审批表上进行确认并立案。 4.投诉举报案件移交 将投诉举报案情移交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岗,开展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业务处理。 5.反馈

根据稽核及整改情况填写《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告知书》(见附录B表B.4)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并做结案处理。 6.流程图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图详见附录A图 A.1。 二、办理时限 1.立案 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2.下达结论 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下达最终稽核整改意见书,特殊情况延长至90个工作日。

表1 提供材料、经办表单及归档清单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图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经办表单 表B.1 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表 社会保险征缴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表 记录人: 日期:

表B.2 投诉不予立案通知书 投诉不予立案通知书 不立字[ ]第号 : 我单位于年月日收到你投诉 (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经我单位核实,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理由如下: 特此通知。 (稽核部门章) 年月日 送达人:接收人: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稽核部门留存,第二联交投诉举报人留存)

投诉登记表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文本附录: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2.投诉登记表 3.举报登记表 4.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决定书 5.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6.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7.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 8.劳动保障监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9.劳动保障监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10.授权委托书 11.单位用工信息表 12.劳动保障监察调查检查记录 13.案件调查报告 1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报批表 15.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16.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审理意见书 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对复杂、重大 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8.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案件报批表 19.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20.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1.陈述申辩笔录 2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3.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执 24.劳动保障监察电话告知记录表 25.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26.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27.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28.案件结案报告 29.劳动保障监察销案审批表 30.劳动保障监察结案审批表 31.强制执行申请书 32.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33.不立案决定提请复议书 34.立案监督建议书 35.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卷宗 36.卷宗目录 备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填写说明及有关要求 2013年2月27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 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三年二月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全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受委托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厅(局)委托经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名及文号)批准设立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以我厅(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厅(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权。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负责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印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留存。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录 1.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 2.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二) 3.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三) 4.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四) 5.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五) 6.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六) 7. 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文书式样七) 8.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文书式样八) 9. 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书(文书式样九) 10.消费者投诉(举报)一次性告知书(文书式样十) 11.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笔录(文书式样十一) 12.消费者投诉撤回书(文书式样十二) 13.消费者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十三) 14.消费者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四) 15.消费者举报不予立案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五) 16.消费者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六) 17.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督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七) 18. 授权委托书(文书式样十八) 19. 鉴定委托书(文书式样十九)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登记单位:时间:性质:□商品类□服务类编号: 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 工商〔〕第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投诉。请你局 (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 情况于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 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

投诉举报登记查处制度

陵川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投诉举报登记查处制度 为加强对新农合基金运行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维护参合群众的正当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回复工作统一由中心办公室主管并设专人负责,稽查股协助工作。 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公开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畅通监督渠道,多种形式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三、对群众通过信件、来电、来访等方式提供的举报线索,受理人要作好记录,认真填写《新农合群众投诉举报登记表》。 四、受理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 ,即谁接到投诉、举报,谁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情况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五、接待投诉举报要态度和蔼,耐心听取陈述,属受理范围的,要即时受理,不得推诿;对不属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投诉或举报。 六、受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对举报人所反映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应现场答复。一般问题应在10 个工作日内处理答复,并将答复处理意见登记备案。重大问题应在30 个工作日内作出调查处理。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举报案件,除有特定时限外,应当在30 个工作日内上报查办结果;案情复杂

不能按时限上报结果的,经上级批准,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应在原规定的时限内上报阶段性查办情况。 七、对投诉举报案件的原始资料、证人笔录、调查记录等所有相关证 据材料,要及时归档,专人妥善保管。 八、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并听 取投诉举报人的反馈意见。对投诉、举报不实的案件,在调查清事实后,需告知投诉、举报人。 九、工作人员在办理举报案件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案件 有关情况泄露给被调查对象和无关人员等。要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不得将投诉举报人或投诉举报材料等情况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十、实行投诉举报查处逐级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派驻站要在每 月底前向县中心办公室汇总上报辖区内新农合投诉、举报及查处工作情况,县中心要在每月前5 个工作日向市中心汇总上报全县新农合案件查处工作 情况,并填写《山西省新农合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统计表》。 二O—一年七月五日

案件受理登记表

案件受理登记表 案号:宜建罚字[]第号

立案审批表 宜建罚字[]第号

安庆市建设监察大队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案由:违法转包 当事人: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讨论时间:年月日 地点:安庆市建设监察大队会议室 主持人:陶文平汇报人:章汉富记录人:刘自杨 参加人:周微、李涌、苏登 主要违法事实(证据、依据、办案程序及处罚意见): 年月日,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省厅检查组对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业务用房、消防泵房及附属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是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但是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都不是该公司的人员,且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任祥志与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人事劳动关系,劳务分包合

同、混凝土及设备租赁合同都是由任祥志签订的,所以检查组认为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将该工程违法转包。 市建设监察大队依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并调取了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据资料。根据询问笔录和相关证据资料,认定当事人涉嫌违法转包,该行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 建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责令该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合同造价(¥:元)的百分之一共计人民币玖万壹仟零陆拾陆员壹角(¥;元)的罚款。

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登记表

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登记表 日期: 举报对象信息举报对象名称(必填) 活动地点和联系方式 (至少填其中一项) 活动地点 联系方式 举报事项 (四选一) (若不清楚,可不填) □非法社会组织 □已登记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活动 □“离岸社团”“山寨社团” □其他,请写明何种事项: 举报 内容 (必填) (请写明该组织发生怎样的违法情形,对应下栏的哪些证据或线索,违反哪些法律法规怎样的规定。请尽量描述客观事实,不用主观判断 性语言。如果涉及多个事项,请逐条列示。) 1. 2. …… 证据 或 线索 (必填) (请逐条列示。) 1. 2. …… 举报人情况(实名举报填写)举报人性质(二选一)□个人□单位 个人 举报 姓名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单位 举报 单位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填表说明: 1.一事一表,请对每个举报的社会组织分别填写一张表。 2.举报对象名称、举报内容、证据或线索是必填项目,必须填 写;举报对象的活动地点或联系方式至少填一项。 3.提倡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匿名举报的,“举报人情况” 相关栏目不填。 4.实名举报人为个人的,请填写“个人举报”栏目相关信息;为单 位的,请填写“单位举报”栏目相关信息。 5.举报人对举报事项4种情形不能判断的,可以不选。 6.如版面篇幅不够,请另附页,相关图片、扫描件等佐证材料 也请另附。 7.社会组织举报投诉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主要涉及 《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 8.实名举报将优先处理。 9.行政处罚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投诉登记表

投诉登记表 投姓名性别联系电话 诉 住所邮编 人 其他联系方式 情 况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被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 投地址邮编 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人 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情 况身份证件种类、号码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在以下方面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打√)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或者解除劳动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合同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职业中介机构遵守有关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申报情况 □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规定情况□招用流动人员情况 □其他: 权益受侵 害的事实 明确、具 体的投诉 请求 证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并须盖章或按指模、签名) 材料 承办人 意见 法律文书指定送达地址(投诉人签名确认) 投诉人签名: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备注:.本表由投诉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由劳动保障监察员记录后签名; .多人投诉的,各自分别填写。如果投诉内容一致,也可以付表格注明各投诉人的身份情况,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及数量; .指定送达地址如有变更,投诉人要及时告知。

使用说明 .举报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依法反映并提出明确的投诉请求事项的人员。属于举报的,应当填写举报登记表。 .投诉必须如实填写投诉登记表,并当面递交身份证明及反映劳 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等。 .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应当从宽理解,包括但不限于劳 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 作证、服务证、工卡、工牌、饭卡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入职登记表、 报名表等招用共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具体可参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号)相关规定。 .投诉人未当场填写投诉登记表,而是通过信函邮寄等形式或者 委托他人提交投诉材料的,应当在接到相关材料的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本人进行核实。 适用法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三款 .《关于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若干规定》第九、十二、十三、十四条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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