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

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
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Q/SDJG -2015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 3 部门与职责 3.1 基建/安装工程部负责督促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督、审核现场签证。 3.2 造价管理部参与、审核现场签证。 3.3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组织工程量现场签认;监督现场签证的实施;审核现场 签证文件。 3.4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现场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现场签证文件; 3.5 稽察室负责现场签证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量现场会签。 4 现场签证范围 4.1 施工图纸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图纸中未标明按规范必须施工的;图纸 图示尺寸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工程内容; 4.2 设计内容不完善的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内容;4.3 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对实际实施情况的确认; 4.4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签证的内容; 4.5 严禁同一工程内容重复办理签证; 4.6 本规定与施工合同冲突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5 现场签证报批程序 5.1 现场签证分为措施性签证和实体性签证。措施性签证按《工程变更管理规 定》报批,实体性签证按本条5.2至5.11款执行。 5.1.1 实体性签证: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

5.1.2 措施性签证:不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或形成合同工程实体但是因 施工安全或施工技术要求的签证。 5.2 实体性签证工作流程(如图4). 5.3 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签证单附表1:《工程签证单》、附表2:《工程量 计算书》(一式二份)。 5.4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基建/安装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通知造价、稽查 部门)会审或现场会签工程量; 5.5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现场签证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工程量计算支持 文件)(一式二份); 5.6 监理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或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7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交付造价管理部;或 通过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8 造价管理部接收资料,审核现场签证并返回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或通过监 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 5.9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现场签证; 5.9.1 属权限外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1:《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外),报集团审核。审核通过,批准文件返回基建/安装部; 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9.2 属权限内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2:《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内),报石化核心层审核。审核通过,基建/安装工程部报集团备案,并接受备案文件;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工程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工程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10 基建/安装工程部将现场签证批准文件通过监理返回至施工单位。 5.11 签证项目实施完成,需按本条第5.3款、5.4款办理工程量现场会签手续。 6 现场签证办理时效 6.1 各单位报送、审核、审批现场签证必须在7日内完成;第“5.4”款的现场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一、现场签证的概念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二、施工现场各岗位关于工程现场签证的职责 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1.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2.现场成本管理员 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3.项目部经理 3.1.负责审核签证; 4.工程总监 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5.成本管理部 5.1.负责签证的审核; 6.成本分管副总

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 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7.总经理 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三、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程序 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施工现场签证流程

施工现场签证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现场签证。 三、现场签证操作要求 (一)、根据市场、设计、现场进度、政府配套专业局要求等进行设计变更、调整或增加,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发出工作确认单、设计变更要求,或工程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计变更或调整而向施工方发出工作指令,同时应抄送工程监理。所有设计变更均必须根据公司设计变更流程执行。 (二)、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指令或现场需要,填写《现场签证单》详细说明原因并附建设单位工程部指令单、图纸、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完成日期及对工期的影响,以及工程量计算估价书。 (三)、签证资料交工程监理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依据合同、技术资料、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签证范围,若属于签证范围则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测算并签证预计发生的工程量,由施工方根据新测算的工程量重新估价后,作为结算资料备案。 (四)、预算员审核估价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总工程师,由建设单位工程部门总工程师判断是否应给予签证,签证金额大于1万元的应与公司总经理沟通,会签。

(五)、完成审批后,《现场签证审批单》原件及签证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保留在资料档案员处,并下发执行。 (六)、建设单位工程部主办人将审批完的《现场签证单》下发到施工单位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部应有监理及现场工程师根据签证内容及签账实施方案监督跟进签证执行情况,若发现偏差应及时要求施工方调整。 (七)、实施后由施工单位附上工程量计算书、相关的图纸、设计变更及剖面图等资料(对土方签证、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签证及其它隐蔽工程签证须附上现场照片)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审批后再报我方建设单位工程部。 (八)、建设单位工程部必须在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工作内容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工程量的复核,并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工程部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四、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因现场突发紧急情况,为了确保工程工期,按照紧急情况程序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现场施工人员,电话、传真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是什么或通过E-mail 方式征求总工程师同意后,由工程部现场施工人员签署并发放给施工单位执行。 2、未经过正常程序批准的文件为非正式文件,建设单位工程部现场施工人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执行。 五、常见现场签证的处理具体事项的操作要求: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造价咨询项目组,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审核工作,规范我公司签证工作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现场签证的内容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内容以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所办理的书面签字凭证。 二、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变换,隐蔽工程签证等;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 3、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实量的工作项目; 4、在施工合同之外,以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的零星工程;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包括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已在合同中);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7、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发包人所供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8、施工中材料的变更;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 9、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

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索赔。 10、因其它原因引起必须的签证。 三、现场签证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需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2、项目部工程师核实其中核实签证的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3、现场工程造价人员对签证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 4、工程造价人员审核完成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核。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2、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甲方工程部、代建公司、监理单位、造价跟踪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的流程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后,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编号:SM-ZD-67111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 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范本.doc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范本 ,,xx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今天为你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篇一一.职责分工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代表召集相关各方讨论变更方案,并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手续,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有关单位并存档。2、监理单位负责初审设计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手续,随时供相关单位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存档。3、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同时对变更负责审核。4、工程部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对工程变更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一般变更实行审批,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二.签证工作内容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四.现场签证单

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和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五.现场签证程序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 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六.现场签证结算方式单体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七.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篇二为了指导、规范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1. 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有误,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管理公司,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必须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报到项目部,时间不超过2天。2. 管理公司人员,临时使用我公司现场工人,超出我工作范围以外的其它工作时,经办人要提前与管理公司人员商讨,如何办理手续及用工工时的数量,并及时完善签字手续。3. 现场管理人员需协调一个施工队的工人到另一施工队施工时,在得到双方同意后,现场工程师需及时向使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1目的 1.1加强现场变更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指引,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变更签证审批效率。在施工过程中, 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增减进行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2术语和定义 2.1现场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 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及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2.2现场签证结算:凡是以《签证申请单》或《工程指令单》进行的结算均属于现场签证结算。 2.3重大施工方案:是指具有危险性较大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挖深度>5M的土方开挖工程以及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2)模板支撑高度≥8M或跨度>18M或施工总荷载>15KN/M2的高大模板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幕墙安装工程; 4)30M以上高空作业。 3适用范围 3.1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发起、审批、施工后现场确认的管理。 4关键活动描述 4.1现场签证和类型 4.1.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2)现场需要: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 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 3)材料设备品牌变更。 4)营销需要:配合策划和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5)甲方要求:由公司提出,或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6)施工合同外的零星工程的确认。 7)其它: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关于现场签证流程

现场签证联系单、审批单会审办理流程(试行)一、目的: 为加强现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现场施工成本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正常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三、术语和定义: 1、现场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在这里特指除设计变更及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2、现场签证金额:指单位工程的单项签证的费用总额。 3、适用条件: (1)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 (2)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工程的确认等。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3)其它相关情形。 四、流程:

(一)现场签证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应结合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认真、谨慎对待现场签证,确保签证的真实性与严肃性。 2、时效性原则:现场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 3、对现场签证实行过程控制,并建立签证台账。 4、规范化原则:现场签证必须采用统一格式,统一编号,对发生原因、发生部位及发生范围等表述准确,并提供有关的依据。 原件结算原则:签证工程的结算资料必须是原件。 (二)程序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提出签证时,应以《现场签证联系单》形式向工程部提出现场签证要求,《现场签证联系单》具体内容如下:(1)描述签证事项发生时间、原因及依据; (2)描述签证内容(包括施工方法、部位); (3)另需同时提供的附件有工程现场照片、施工图纸、监理记录(如有)、签证发生费用明细; 《现场签证联系单》经现场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程部、工程副总签字并经总经理同意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签证实施阶段,签证工程实施完毕,经过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并依据施工方案把签证内容详细、清晰描述,并把相关图纸、记录、照片等附加在《现场签证审批单》后。 2、监理单位:对《现场签证联系单》中施工单位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并由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共同签字确认,并在《现场签证联系单》会签

现场签证工作流程

1.现场签证流程工作标准 1.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3.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3.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3.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造价在一定金额以上的零星工程; 3.1.5合同规定需现场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1.2.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 1.2.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1.2.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需签证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和成本预算控制中心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进行现场工程量收方确认并在原始收方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绘草图注明,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1.2.3.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1.2.4.普通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 1.2.5.紧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1.3.现场签证的提出 1.3.1.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 1.3.1.1由工程部发出的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 1.3.1.2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 1.3. 2.当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普通签证 1.3. 2.1如果属于普通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015版)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15版) (2015年1月28日总经办会审核通过)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项目部项目公司/集团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草拟《甲方通知 单》并完成内部审 批 根据审批意见修改通知单,编号、签 字、盖章 收发文档根据《甲方通知 单》发起《签证申 请单》收发文档、审核核实申请内容,发起签证申请审批签证申请明源审批 根据签证申请审批结果完成《签证申请单》建设单位意 见、签字、盖章、 编号 收发文档,编号签证实施监督实施 实施完成,发起签 证验收,《现场签 证验收单》现场验 收人员签字,承包 单位签章签证确认明源审批根据签证确认审批,完成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等内容收发文档,编号接收文档根据签证验收填报 《现场签证计价 单》 审核审核,发起现场签证确认审批流程,上传《现场签证验收单》 审核,上传《现场签证计价单》审核

1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开发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 3重要说明 3.1.现场签证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在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本规定的条件下,要求承包人必须通过有效的申报(即:《现场签证申请单》)并获得我司流程审批和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属于无效行为。签证经审批实施后必须及时办理确认审批手续后,方能办理相关结算、付款。 3.2.签证验收 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必须在验收时提交工程量确认文件(即:《现场签证验收单》),并在完工后最迟不超过7日内完成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审核和支付费用。 3.3.隐蔽工程 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人,我司现场工程师及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支付费用。 3.4.停工、窝工 对于停工、窝工类事件,在停工、窝工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现场签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现将工程现场签证作如下规定: 一、工程签证是承包人、项目业主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凭证之一,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 三、工程签证的范围 1、经济签证范围: (1) 用于工程建设的辅助项目费用。指非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抢修道路,以及承包人应项目业主要求代做的零星小项目。 (2) 非承包方责任的设计变更原因造成已完工程的返工损失费,包括已完工程的费用和拆除、清理费用。 (3) 承包人应项目业主要求代支付的费用.指一次代支付在3000元(含300 0元)以下小额赔青费或赔偿费等。 2、工期签证范围 (1) 因项目业主的原因造成承包人无法连续施工而延误工期; (2) 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返工而使承包人增加作业天数; (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缓建的。 四、工程签证的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 3、项目业主,承包人和监理人(或其他当事人)等各方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手续; 4、项目业主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五、签证的工作程序 承包人提交签证报告-----监理人初核后-----项目业主现场代表审核------项目业主预决算审核人员复核------项目业主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承包人和监理人. 六、签证审批权限 1、在合同预备金限额内,一次签证的经济金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或工期延误在5天(含5天)以内,由现场代表审核后,经审核人员核定报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 2、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按程序报分管领导批准。 3、如遇紧急情况(如抢险等),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七、签证的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各项目业主应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严格按以下规定的时限逐级对签证报告作出审核审批意见: 1、承包人应在事后的14天内提交签证报告。否则,视为承包入主动放弃,项目业主有权决定是否给予签证及调整签证的内容; 2、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签证报告的2天内作出初审并报送项目业主(现场

最新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第二条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三条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四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第五条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后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总包单位应汇总上月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革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相关各方)确认。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 第八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甲方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办法的相应条款。

第三章现场签证类型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涉及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有: 第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第四章现场签证的一般办理流程(附件1)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甲方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甲方预算合约现场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所有的确认和签证单都需经甲方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般应附有交工图纸,项目监理及甲方职能部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为了控制本公司所有土建、安装、绿化、室外总包及分包等项目 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程签证范围: 1、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合同约定无关的零星用工、用料、用机械。 2、因甲方下发的指令、变更而不能按照图纸计算且需现场测量的工程量。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拆除工程量,无法用图纸准确描述的。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计算范围内的技术措施处理。 二、工程签证的依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 书面指令通知。(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项目章) 三、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 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2、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 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3、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公司项目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 项目章。 4、现场签证单编号规则:*号楼--*专业--序号。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 如几幢楼同时办理一张签证,则在此签证单中必须明确分出每幢楼签

证工程量。此签证单应同时在几幢楼中分别编号。 四、现场签证办理规定: 1、现场工程师在审核时必须将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 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 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楚。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 明了。 2、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属实、同意等 模糊性内容或仅签署名字无审查意见,而必须将完成后且实测实量的具体 工程量、所用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进行确认描述。原则 上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3、现场签证经办人对所经办的签证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完全责任, 保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部门经理对签证单负审核 责任。 4、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 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经办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共同现场认定。 5、如图纸中能计算出数量的,不得再次签证;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 工图中反映,不得另行签证;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 况。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经办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 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 由成本部预算员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6、工程签证办理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10个工作日后补签。 7、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一般要两人参加,一人测量、一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9、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9、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公司项目建设现场签证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为工程结算提供证明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现场签证的管理。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3.术语和定义 现场签证:指除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和材料代用以外,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临时工程和施工方案及措施,需现场确认并由建设单位支付或扣减费用的证明性单据。 4.组织与分工 4.1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对现场签证工程量进行核查。工程量核查时,跟踪审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到场。 4.2工程项目部造价组对现场签证工程造价进行核查 4.3跟踪审计、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签证工程的计量程序和计价内容进行审查。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现场签证累计费用应控制在建设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以内,由工程项目部造价组最终核定。 5.2 经工程项目部造价组最终核定现场签证费用超过建设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必须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3 现场签证的内容 5.3.1 施工图中没有的开工后挖地基发现的地下隐蔽的障碍物、古墓、洞穴等需要处理的费用。

5.3.2 开工后发现土方工程的土壤类别,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发生的单价差异。 5.3.3 施工中发现有地下水或其它水源,需要进行排水或降低水位的费用。 5.3.4 由于场地狭窄,或建设单位要求,造成土方二次或多次往返倒运增加的费用。 5.3.5 跨越障碍施工。依据施工方案某些障碍物不允许拆除迁移时,因跨越障碍施工需要采取的措施费用。 5.3.6 现行预算定额不含的,依据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需要确认的工程量、人工、机械、材料费用。 5.3.7 建设单位提供的部分构件、配件不合标准和设计要求需重新加工所发生的费用。 5.3.8 工程返工损失。是指非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返工损失。例如设计图纸本身有错误,会审时没有改正却已经施工完;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和配件不合格,但已运抵现场就位或安装完;建设单位提供的构件、材料不合格但已经安装完或已经下料等发生的费用。 5.3.9 依据施工方案在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能包括的特殊措施费用,如防腐、耐酸、筑炉等以及为抢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 5.3.10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造成损失和防范费用。一般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风、暴雨、洪水、地震、塌方、泥石流等原因使工程受损,或者为了能预防上述自然灾害尽量少受损失而采取各种措施而需要增加的费用。 5.4 现场签证必须如实填写现场签证单(见现场签证单),写清发生签证的原因、工程量、人工、机具台班、材料等,以及费用的预算情况。 5.5 现场签证确认是指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各专业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共同确认。工程项目部经理主要对签证的内容进行抽查确认。 5.6 现场签证审批程序 5.6.1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见附流程1。 5.6.2 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提出,各专业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现场签证单先由施工单位技术员(或预算员)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初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签证定义 (2) 第二章签证种类 (3) 第三章签证格式 (4) 第四章签证审批 (5) 第五章签证归档 (7) 第六章考核要求 (8) 第七章附则 (9)

为加强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不任意增加工程量,从严控制建设资金的使用,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全市工程建设的投入产出比,同时充分调动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到通信工程建设签证的规范法、合法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签证定义 第一条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项目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建设方代表进行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建设方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造价”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 第三条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通过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使建设方陷入投资资金无法掌控的境地。

第二章签证种类 第四条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 (一)工程技术签证是建设方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 (二)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 第五条工程经济签证管理。 (一)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建设方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建设方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二)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工程定额、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管理。 (一)价格签证要符合招标文件和市场行情。 (二)价格签证的依据:首先是不得超过投标单位中标造价所规定的同类材料价格;其次要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为指导价;再次对建设方供应材料或图纸以外的大宗材料等,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实施政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