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413—91电力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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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413—91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型附件应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1-12-02批准1992-04-01实施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下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热缩接头和终端头。

1.1.2 本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油浸纸绝缘金属护套电力电缆热缩终端头。

1.2 使用条件

热缩附件可在下列条件下正常运行:

a.环境温度-40~50℃;

b.热缩附件长期工作温度、过载温度和短路温度与其配套装配的电缆一致;

c.户外热缩终端头用于严重污秽、强烈振动、冰雪严重地区应采取相应加强措施。

2 引用标准

JB2926 粘性油浸纸绝缘金属护套电力电缆;

JB2927 不滴流油浸纸绝缘金属护套电力电缆;

GB11033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性能要求;

GB5589 电缆附件试验方法。

3 名词术语

3.1 本标准所用名词术语(除本标准有规定外)均按GB2900·10的规定

3.2 热收缩材料

热收缩材料是以橡塑为基本材料,用辐射或化学方法使聚合物的线性分子链变成网状结构即交联,获得“弹性记忆效应”,经扩张至特定尺寸,使用时适当加热即可自行回缩到扩张前的尺寸。

3.2.1 热缩管和热缩部件(简称热缩管件)

热缩管——按电缆附件要求用热收缩材料制成的管材,如电缆终端头外绝缘热缩管、护套热缩管等。

热缩部件——按电缆附件要求用热收缩材料制成的异型部件,如雨裙、分支套等。

3.2.2 应力管

按电缆附件要求用热收缩材料制成的能缓和电缆屏蔽端部电场应力集中的管材,称应力管。

3.3 热缩附件配套用胶

3.3.1 填充胶——为消除电缆热缩附件内部气隙选用的填充材料。

3.3.2 密封胶——用于热缩附件各部件之间以及和电缆搭接处,为防止潮湿侵入选用的防潮密封胶。

3.4 电缆热收缩型附件(简称热缩附件或分别称热缩终端头、热缩接头)

用各类热缩管、应力管、分支套等部件及与其配套使用的填充胶、密封胶在现场加热收缩包敷安装在电缆上的终端头和接头。

4 产品的名称、代号和表示方法

4.1 产品名称、代号

户外电缆终端头W

户内电缆终端头N

电缆接头J

交联聚乙烯电缆Y

油浸纸绝缘电缆Z

热收缩型电缆附件S

4.2 产品表示方法

4.2.1 热缩管的内径以扩张后的内径A与扩张前的内径a之比即A/a表示。

4.2.2 热缩附件产品以型号、额定电压、线芯数、适用电缆截面表示,构成方法如下:

4.2.3 举例:

a.10kV油浸纸绝缘电缆120mm2的户内热缩终端头表示为:NSZ-10/3×120。

b.35kV单芯交联聚乙烯电缆120mm2的户外热缩终端头表示为:WSY-35/1 ×120。

5 热缩管件及其配套用胶技术要求

5.1 热缩管件及配套用胶应按本标准以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生产。

5.2 热缩管件外观应平整、光滑、无可见气泡、杂质,表面斑痕缺陷面积应不超过部件总面积的2%。

5.3 热缩管件的收缩温度应为120~140℃。

5.4 热缩管件收缩前壁厚的不均匀度小于30%。

5.5 热缩管件收缩前后长度的变化率小于±5%。

5.6 热缩管件在热冲击下应不淌流不开裂。

5.7 热缩管件在限制性收缩时不得开裂,在正常使用范围和操作下不得开裂。

5.8 热缩附件用热缩材料的物理、机械和电气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5.9 热缩附件用填充胶、密封胶的物理、机械和电气性能应符合表2要求。

表 1

注:K1为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K2为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表 2

6 电缆热缩附件结构基本要求

6.1 热缩终端头结构基本要求

6.1.1 热缩终端头主要由外绝缘管、应力管、分支套、雨裙等部件以及与其配套的填充胶、密封胶等材料构成。

6.1.2 6kV及以上塑料绝缘电缆、油纸绝缘电缆的热缩终端头,必须有缓和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如应力管、导电分支套等。

6.1.3 油纸绝缘电缆热缩终端头在三芯分叉处应填充符合表2要求的绝缘胶,尽量减少气隙,三相分支处应确保相间距离,避免接触交叉。

6.1.4 热缩终端头各部件搭接部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堵漏、防潮密封措施。

6.1.5 三芯电缆热缩终端头金属屏蔽、铠装或金属护套必须接地良好。接地引出线截面不应小于表3规定。

表 3

注:有特殊要求者应加大截面。

6.2 塑料绝缘电缆热缩接头结构基本要求

6.2.1 热缩接头应确保电缆各组成部份如导体、绝缘、屏蔽、内衬层、护套等各部份的接续、恢复和加强。

6.2.2 额定电压高于6kV的热缩接头,必须有缓和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如制作应力锥、包敷应力带或应力管等。

6.2.3 热缩接头的附加绝缘厚度不得小于电缆工厂绝缘厚度的1.5倍,附加绝缘热缩管的层数对10kV及以下的电缆接头不宜多于二层,对35kV级电缆接头不宜多于三层。附加绝缘与电缆本体绝缘间的接触应紧密。

6.2.4 热缩接头结构应考虑挤出绝缘在运行中产生纵向回缩导致内部产生间隙的防范措施。

6.2.5 接头两边电缆铜屏蔽、铠装应分别连接不得中断,恢复铜屏蔽应采用软质铜编织带(网),确保和各相绝缘外屏蔽接触,两端与电缆铜带连接。

6.2.6 三芯塑料绝缘电缆接头,在各相完成绝缘屏蔽处理后,三相间应用不吸水材料适当填充使其呈圆形,并予以牢固包扎,恢复的内衬层应具有一定的防水性能。

6.2.7 接头密封必须良好,应采取二种不同方法加强密封。三芯电缆除考虑外护层密封外,还应对各相线芯绝缘采取必要的防水措施。

6.3 热缩附件材料规格和配套

6.3.1 热缩附件材料配套应齐全,各部件间应配合合理,便于装配。

6.3.2 热缩管件的规格应确保收缩后能紧密地包敷在电缆线芯上。热缩管的使用范围应满足如下要求:产品管径大于包敷物直径的20%;完全收缩管径小于包敷物直径的70%。

6.3.3 热缩管件的密封部位、涂胶种类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涂胶层应均匀,不得脱胶。

6.3.4 热缩附件配套金具如堵油接线端子、连接管等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和规范。

6.3.5 塑料绝缘电缆热缩附件应按6.1.5条配有镀锡编织铜线作为接地线或跨接线。

6.4 电缆热缩终端头和接头基本性能

电缆热缩终端头和接头基本性能应满足表4规定。

表 4

7 热缩材料试验方法

7.1 收缩温度试验

7.1.1 设备:烘箱、搪瓷盘。

7.1.2 试样:取热缩管三段,每段长150mm。

7.1.3 试验步骤:将试样平放在搪瓷盘上,放入温度为100℃的烘箱内静止15min,然后将其取出冷却至室温,并按7.1.4条对试样进行检查。以后逐级升温重复上述试验,温度级差为5℃,最高试验温度为140℃。

7.1.4 试验结果:检查试样回缩情况,回缩后产品表面平整、无皱纹,管内径收缩均匀的最低温度为产品的收缩温度。

7.2 壁厚不均匀度和长度变化率测量

7.2.1 仪器设备:

千分尺——测量精度0.01mm;

钢板尺——分辨度0.5mm;

烘箱——强迫对流型、控制精度±2℃。

7.2.2 试样:每个项目取三段热缩管,每段长150mm。

7.2.3 试样收缩:置用于长度测量的试样于130~140℃的烘箱中30min,使试样完全自由收缩,取出冷却至室温,供测量用。

7.2.4 测量方法:

壁厚测量——用千分尺对热缩管试样(必要时可剖开)进行足够数量次数的测定,找出最大和最小壁厚。

长度测量——用钢板尺测量热缩管和收缩后管的长度。

7.2.5 测量结果计算:

壁厚不均匀度: E M M M m =-?121

00100

式中 M 1——热缩管的最大厚度,mm ;

M 2——热缩管的最小厚度,mm 。

长度变化率: E L L L 1122

00100=-? 式中 L 1——热缩管的长度,mm ;

L 2——收缩后管的长度,mm 。

取三个试样测量结果计算的平均值。

7.3 热冲击试验

7.3.1 仪器设备:烘箱强迫对流型温度偏差±2℃。

7.3.2 试样:取热缩管三段,每段150mm 。

7.3.3 试验方法:试样垂直悬挂于温度为160℃的烘箱内4h ,取出试样,冷却至 室温。

7.4 限制性收缩试验

7.4.1 设备:

轴棒:黄铜或钢制作,尺寸如图和表5所示。其中A 、B 根据试验管长确 定,轴棒所有边缘应光滑无毛剌。

D 1—自由收缩后的内径,mm ;D 2—热缩管的内径,mm ;D 3—(D 1 +D 2 ) /2

表5 轴棒各部分尺寸表

烘箱:强迫对流型,温度偏差±2℃。

7.4.2 试样:取热缩管三段,每段不小于150mm 。

7.4.3 试验方法:根据热缩管的标称尺寸,选取表5中相应的轴棒,将轴棒垂直放 入130℃的烘箱内预热30min ,再将热缩管套于轴棒上,在130℃的温度下保持 30min ,然后将轴棒从烘箱中取出,室温冷却。

7.5 热缩附件用填充胶耐油试验

7.5.1 试样规格及数量:试样尺寸为长25.0mm 、宽25.0mm 、厚2.0mm 共三个。

7.5.2 试验条件:

a.试验用油为粘性电缆油;

b.试验用油的总体积不少于试样体积的15倍,以确保试样完全浸泡在试验用油中;

c.浸泡温度70±2℃;

d.浸泡时间24h。

7.5.3 试验方法:

分别称取每个试样在室温中的重量,准确至1mg,将试样悬挂在盛有试验用油的容器中,使试样之间、试样与容器壁之间不得相互接触,然后将容器置于70 ℃恒温烘箱中,24h后取出试样用滤纸吸去表面的电缆油,在室温中停放3h,称取试样重量,准确至1mg。

7.5.4 试验结果的计算:

?W

W W

W

21

1

100 =

-

?

式中ΔW%——重量变化率百分数;

W1——试样浸油前重量,g;

W2——试样浸油后重量,g。

8 检验规则

热缩附件试验分热缩材料及配套用胶性能试验和热缩终端头及接头性能试验。

8.1 热缩材料及配套用胶性能试验分例行试验、抽样试验和型式试验,各类型试验项目及方法按表6规定。

8.1.1 热缩材料及配套用胶应由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制造厂应保证出厂的材料符合本标准要求。

8.1.2 例行试验(试验类型代号R):

按表6规定逐件检查热缩管件及胶,如发现不符合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要求时,此管件为不合格。

8.1.3 抽样试验(试验类型代号S):

出厂检查合格的每批产品(指原材料来源相同,用同一工艺制造的产品)应定期(按季)随机抽取试品,如用户认为有必要时,按双方协议确定每批抽样数量,按表6规定的试验项目进行试验。抽样项目不合格者,可对不合格项目加倍取样复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表 6

注:S1缩短试验周期的抽样试验项目。

8.1.4 型式试验(试验类型代号T)

在材料配方变动,主要原材料来源改变或工艺有较大改变;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年或停产半年后重新生产时,均应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时对不符合表6要求者,认为该材料型式不合格。

8.2 热缩附件的配套性应符合第6.3条的规定。

8.3 热缩终端头及接头性能应由制造厂或监制单位定期(每年不少于一次)按第6.4 条表4程序进行验证试验。

在产品结构、安装工艺有较大变动,或生产中为检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时,允许以其中的个别试验项目进行抽检。

9 安装说明

每套热缩附件内必须装有安装说明书和结构示意图,安装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适用截面、线芯线)和用于装配电缆的种类;

b.适用场所和安装的环境条件;

c.安装工艺要点和步骤;

d.结构尺寸图。

10 产品标志

在成套产品关键部件(外绝缘管、分支套)的表面上应印有管材名称、规格、厂标,字迹清晰、醒目、容易辨认。

11 包装储存

11.1 热缩附件均系橡塑绝缘制品,应对同类材料采取防潮封装,胶粘剂制品和管内壁的涂胶部位应采取防粘措施。成套材料可使用瓦楞纸箱包装。

11.2 热缩附件包装箱必须有以下标志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c.出厂日期。

11.3 每套热缩附件产品应备有产品合格证、安装说明书和装箱清单。

附录A

电力电缆热缩附件安装条件

(参考件)

热缩附件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安装:

A1 环境温度0℃以上时,相对湿度应低于70%;

A2 环境温度10℃以上时,相对湿度可低于80%;

A3 温度低湿度大时,电缆外层应加热至40~50℃,避免安装过程绝缘表面缩露受潮;

A4 安装环境应清洁,防止尘埃侵入绝缘;

A5 严禁在雾、雨天中安装热缩附件。

附录B

电力电缆热缩附件制作要点

(参考件)

B1 应遵循产品安装说明剥切电缆、套装热缩材料和各项操作。

B2 使用火焰枪、喷灯加热收缩管件时,应注意火焰温度,适当远离材料,避免烧损材料。推荐使用丙烷喷枪,温度适中,加热区域大,便于操作。

B3 加热收缩管件时,火焰要缓慢接近材料并在周围径向移动,确保径向收缩均匀后再缓慢延伸,应遵循安装说明中推荐的起始收缩部位和方向。

B4 清洁工作是确保热缩附件安装质量的关键。套装热缩管前应清洁包敷部位的尘埃、油污,收缩管件后必须清洁加热火焰在其表面残留的碳迹。推荐使用三氯乙烯、丙酮等溶剂清洁塑料表面。

B5 热缩管件包敷密封金属部件(接线端子、金属护套)时,金属部位应预热至60~70℃。

B6 塑料绝缘电缆地线应与每相线芯铜带分别焊接,每相焊点不少于三处,对钢铠电缆应确保地线与钢铠接触良好。

B7 对油纸绝缘电缆低位热缩终端头、环境潮湿处的热缩接头,应在密封部位用自粘性橡胶带或塑料粘胶带等类材料多层绑扎,增强热熔胶粘接效果,对防止渗漏和改善密封更为有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能源部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能源部武汉高压研究所起草和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淳智、刘惠民、陶世春。

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

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行业标准和电力行业归口的能源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报批、发布、备案、出版、复审、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应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有利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应有利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电力发展方式转变;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受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立项及计划管理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行业标准的立项批准。 第六条任何政府机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提出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行业标准的立项申请应填写《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见附表1)。

第七条立项申请由中电联或归口管理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受理;标委会受理的立项申请,经标委会审查后报送中电联。 报送材料包括: (一)《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当多于两项标准时填报,一式一份,附电子文件,见附表2); (二)《行业标准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 第八条每年12月底前受理下一年度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立项申请。根据实际需要可受理当年补充计划申请,补充计划为年度计划中需要进一步协调的项目和急需项目。 第九条中电联对报送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和汇总,并在中电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011997576.html,/)上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后,确定计划项目草案,报送国家能源局审核下达。 第十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计划承担单位需对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的调整提出申请,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件,见附表3),于原定计划完成年度的11月20日前报中电联。 第十一条标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件,见附表4),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中电联。 第三章起草 第十二条设有专业对口标委会的行业标准由对口标委会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标准的编写,无专业对口标委会的行业

国家电网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20160410)

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 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一法律 1 2009年第3号主席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2014年第9号主席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1996年第7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4 2010年第39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 2011年第46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 2013年第8号主席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7 1999年第15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 1999年第2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 2014年第13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版) 10 2002年第74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 2002年第77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 12 2004年第28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 2004年第3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4 2008年第6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 2009年第18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6 2014年第 4 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法规 (一)行政法规 1 1984年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2 1987年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 理办法 3 1993年120号国务院令 2011年1月8日修正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4 1998年239号国务院令 2011年1月8日修正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5 1998年253号国务院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 2000年279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 2003年393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 2005年432号国务院令电力监管条例 9 2006年466号国务院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电力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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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标准项目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力行业标准项目合同(合同示 范文本)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to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are not harmed

电力行业标准项目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单位(甲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承担单位(乙方): 专业标委会挂靠单位: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项目内容: 在标准体系表中的编号:被修订标准的原编号: 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与被采用的国际或国外先进

标准内容的异同(可附页): 采标程度:等同□等效□非等效□ 工作进度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审查报批稿 完成日期 经费:经审核,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助经费万元(第一次拨款万元,第二次拨款万元)其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合同总金额为万元。 签订合同双方:一、委托单位(甲方):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公章)二、承担单位(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公章)单位科技主管:(签章)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公章)开户银行及帐号: 共同遵守的条款签约双方一致同意: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经费。2、乙方必须按期按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无故中断、拖期,

电力行业标准(英文名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7)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GB50016-200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Code for Desig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 in Buildings (GB50140-200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Grounding for AC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DL/T621-1997)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Code for Design of LV Distribution(GB50054-95) 《三相交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GB/T15544-1995)Calculation of the Short-Circuit Current in a Three-Phase AC System(GB/T15544-1995)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定》(DL/T5174-2003)Code for Design of Gas-Steam Combined-cycle Power Plant《(DL/T5174-2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Dispatching Automation in Electric Power Systems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调试规定》)Regulations for the Startup and Debugging of the thermal Power Projects (hereinafter as Debugging Regulations)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Standards for the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the Adjustment and Commissioning Quality for Thermal Power Pr ojects (hereinafter as Inspection Standard)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简称《验规》)Technical Rules for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Acceptance Rules for short)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the Adjustment and Commissioning in Thermal Power Engineer ing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Thermal Power Construction 《电梯安全检验细则(试行)》Rules for Safety Inspection of Elevators (Trial Implementation) 部建设协调司the Division of Construction Coordin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Power Industry 《协调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Guide Rules for the Load Variation Test of the Coordination 压力密器安全监察规程Rules for Safe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Pressure Vessels DL5007—19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07—1992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V olume of Welding in T hermal Power Plants) 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Guide Rules for the Load Rejection Test of the Steam Turbine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oncrete Structure Engineering 《火电机组自动投入率的统计方法》Statistics Method for the Auto-Putting Rate of the Thermal Units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Relay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Automatic Device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Overvoltage Protection and Insulation Coordination of AC Electrical Device DL/T 620-1997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lassification and External Insulation Selection Standard for HV Transmission Line, Pow er Plant and Substation GB/T 16434-1996 GB/T 16434-1996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Earthing of the AC Electrical Device

DL413—91电力行业标准(doc 10页

DL413—91电力行业标准(doc 10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413—91 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热缩型附件应用技 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1-12-02批准1992-04-01实施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下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热缩接头和终端头。 1.1.2 本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油浸纸绝缘金属护套电力电缆热缩终端头。 1.2 使用条件 热缩附件可在下列条件下正常运行: a.环境温度-40~50℃; b.热缩附件长期工作温度、过载温度和短路温度与其配套装配的电缆一致; c.户外热缩终端头用于严重污秽、强烈振动、冰雪严重地区应采取相应加强措

施。 2 引用标准 JB2926 粘性油浸纸绝缘金属护套电力电缆; JB2927 不滴流油浸纸绝缘金属护套电力电缆; GB11033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性能要求; GB5589 电缆附件试验方法。 3 名词术语 3.1 本标准所用名词术语(除本标准有规定外)均按GB2900·10的规定 3.2 热收缩材料 热收缩材料是以橡塑为基本材料,用辐射或化学方法使聚合物的线性分子链变成网状结构即交联,获得“弹性记忆效应”,经扩张至特定尺寸,使用时适当加热即可自行回缩到扩张前的尺寸。 3.2.1 热缩管和热缩部件(简称热缩管件) 热缩管——按电缆附件要求用热收缩材料制成的管材,如电缆终端头外绝缘热缩管、护套热缩管等。

户内电缆终端头N 电缆接头J 交联聚乙烯电缆Y 油浸纸绝缘电缆Z 热收缩型电缆附件S 4.2 产品表示方法 4.2.1 热缩管的内径以扩张后的内径A与扩张前的内径a之比即A/a表示。 4.2.2 热缩附件产品以型号、额定电压、线芯数、适用电缆截面表示,构成方法如下:

火力发电厂行业技术标准最新版规定清单

火力发电厂行业技术标准、规定清单 A、安装调试试运通用规程标准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工[2003]153 号 2《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原电力部[1996] 3《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原电力部[1996] 4《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电力部[1996] 5《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电力部[1996] 6《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电力部[1996] 7《火电机组启动蒸汽吹管导则》(电综[1998]179 号) 8《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DL/T794-2001 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SDJJS03-88 10《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 号) 11《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综[1998]全套) 12《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电综[1998]179 号 13《电力建设基本工程整套满负荷试运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中建企协[2006]6 号) 15《化学监督制度》SD246-88 16《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 561-95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18《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1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96 2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21《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22《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电公司[2000] 23《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大纲编制纲要》DZB07-1998 24《火电工程启动试运实施细则》DZB04-1998 25《火电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DZB05-1998 26《火电工程调试措施编制纲要》DZB06-1998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目的、内容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3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GBZ7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GBZ9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 GBZ1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GBZ14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 GBZ15职业性急性氨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GBZ16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18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19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20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23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GBZ24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GBZ27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GBZ31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GBZ33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GBZ35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GBZ37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 GBZ41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GBZ49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GBZ51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 GBZ54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 GBZ58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 GBZ61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 GBZ62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 GBZ65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 GBZ68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70尘肺病诊断标准 GBZ71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8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分布) 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㈠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㈡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㈢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㈣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 ㈠甲级 ⒈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⑵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 ⑴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质量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 质量标准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在电力供应经营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供电服务时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以满足广大电力客户对供电服务的需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区域电网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地市(区)供电企业及县级供电企业,各网省公司可在此基础上,制订实施细则,但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等同于向客户的承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3016《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5496《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 15498《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GB/T 15549—199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GB/T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624—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485—1999《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 SBT 10382—2004《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及实施指南》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8 号令《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第 8 号令《供电营业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客户(Customer) 可能或已经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组织或个人。 供电服务(Power supply) 服务提供者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以特定方式和手段,提供合格的电能产品和满意的服务来实现客户现实或者潜在的用电需求的活动过程。供电服务包括供电产品提供和供电客户服务。 供电客户服务(Power retail Customer service) 电力供应过程中,企业为满足客户获得和使用电力产品的各种相关需求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以下简称“客户服务”。 供电客户服务渠道(Power retail Customer service channel) 供电企业与客户进行交互、提供服务的具体途径。以下简称“服务渠道”。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标准DL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14—93 代替SD 172—85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3-03-08批准1993-08-01实施b5E2RGbCAP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用电除尘器地型号、主要使用工况条件、产品技术要求、实验工程与方法、检验工程与方法及包装、贮运等内容.p1EanqFDPw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电厂电除尘器地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与验收. 2 引用标准 GB 116 铆钉技术条件 GB 152.1 紧固件铆钉用通孔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地绝缘配合 GB 324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地基本形式与尺寸 GB 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地基本形式和尺寸 GB 1804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地极限偏差 GB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地规定 GB 9079 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 GB 11653 除尘机组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 GB 12212 技术制图焊缝符号地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 GBJ 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 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ZBK 46 008.1 高压静电除尘用整流设备 SL 36 水工金属结构件 SDJ 24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J 5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3 型号编制 3.1 型号规格 RWD/□□□—□—□×□×□—□ 3.2 符号说明

标记示例3.3 2 电场165m卧式电除尘器:3号炉配置地2台单室 3 大同电厂 —2165×1×33RWD/DT——特征符号3.4 缩(.符号以特征地汉语拼音字头针对煤灰特点而采用特殊结构地电除尘器允许加注特征符号台号炉配置2例如焦作电厂RWD 隔开.2写>为代号,加注在RWD后面、斜杠前面,并用一短划与2并设有横置槽板:采用宽极距、辅助电极170m,卧式电除尘器,双室3电场DXDiTa9E3d 2 3—×2×RWD—KFH/JZ—2—170 4 主要使用工况条件;25~800MW 适用地发电机组容量:℃;烟气温度:小于或等于3003 标准状态下除尘器入口烟气含尘浓度:小于或等于200g/m; .~2kPa 承受运行压力:-6.25MW地机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注:小于技术要求5 5.1 基本要求5.1.1 通则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地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安装、产品应符合本标准地要求,5.1.1.1 .,必须在订货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注明调试及验收.如有特殊要求RTCrpUDGiT 并根据生产厂地合格证书,5.1.1.2 制造电除尘器地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有关规定,需经工厂复验或鉴定对于牌号不明或无合格证书地材料,,和相应地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符合设计规定地材质要求方可使用5PCzVD7HxA 规定执行.5.1.1.3 图样上未注尺寸公差地极限偏差按表1性能指标5.1.2 用户对性能指标无特殊要求.,电除尘器性能指标应达到用户合同要求在符合设计工况条件下.2地应达到表要求 5.1.3 金属结构要求mm 1 表零部件未注尺寸公差地极限偏差

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行业标准 《燃煤电厂节能量计算方法》 编制说明 《燃煤电厂节能量计算方法》标准编写组 2016年9月

1工作简况 1.1任务背景及意义 近几年国家对燃煤电厂节能改造的要求越来越高,电厂迫于政策要求,加之节能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可以采用的节能改造新技术越来越多,而各机构节能量计算方法也不统一,导致相同的技术在行业生产、管理、经营、机组改造招投标时采用的计算方法、分析手段、结论不尽相同,给项目的评估、管理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给节能改造的决策造成一定的难度。目前对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计算方法的明确性、规范性日渐迫切,无论是从行业还是电厂角度出发都急需一套比较全面的节能量计算方法。 本标准为燃煤电厂节能量计算方法,是针对我国燃煤电厂采用各类节能技术改造前节能量预测、改造后节能量评估的计算方法。可以帮助指导燃煤电厂电力生产、管理、经营等各方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广度,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促进燃煤电厂技术经济、节能管理的提高和技术进步,也有利于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燃煤电厂的技术经济指标体系和分析体系。 1.2任务来源 本标准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第231项标准《燃煤电厂节能量计算方法》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为本标准的标准化管理机构,由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技术归口单位,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牵头起草,编制人员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河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电科学研究院、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电力设计研究院、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 标准起草从2015年5月开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标准起草小组成立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制定任务后,在中电联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下,标准起草小组成立,确定由西安热工研究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广东省电科学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冀研能源科

电力行业标准复审管理办法

电力行业标准复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行业标准的复审管理,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技术水平,有效地指导电力工业的生产建设,促进电力工业技术进步,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复审是指对现行电力行业标准(包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适用范围、技术水平、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等内容进行复查和审议,以确认其是否继续有效、予以修订或废止的工作。 第三条标准正常有效标龄为发布之日起五年,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正常有效标龄为发布之日起三年;超过上述年限的标准为超龄标准,超龄标准应进行复审。由于特殊原因,也可对非超龄标准进行复审。 第四条电力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统一管理。 第二章复审的方法和结论 第五条电力标准实施后,标准归口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应对该标准在生产实际中的应用情况进行跟踪,并结合科技发

展和电力生产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对标准进行复审。 没有标委会归口的标准由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负责对标准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结合科技发展和电力生产建设的实际需要适时向中电联提出标准复审。 第六条标准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的形式进行。审查人员除标委会的委员或相关专家外还应包括标准主要起草人。 第七条标准复审的结论分为确认、修订或废止三种情况:(一)确认——标准的技术内容仍然适用,建议继续有效。 (二)修订——标准的技术内容已不适用,需作较大的修改,应予以修订,建议列入近两年标准制修订计划。 (三)废止——标准的技术内容已不再适用,失去指导电力生产建设的实际意义,无存在的必要,建议废止。 第八条复审工作结束后,负责组织标准复审的标委会或单位应写出复审总结,内容包括标准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参加复审专家的名单、复审结论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行业标准复审确认项目汇总表》(见附表1)、《行业标准复审废止项目汇总表》(见附表2)、《行业标准复审修订项目汇总表》(见附表3)和《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表4);每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中电联。 第九条标准的复审工作应于每年11月中旬前完成并报中电联,中电联对当年确认和建议废止的复审项目通过中电联网站()进行公示,对无异议的项目复核后报电力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电力行业标准项目合同 - 合同范本 _2

电力行业标准项目合同-合同范本 电力行业标准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标委会挂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标准体系表中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修订标准的原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被采用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内容的异同(可附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标程度:等同□等效□非等效□ 工作进度 初稿

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 审查报批稿 完成日期 经费:经审核,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助经费____万元(第一次拨款____万元,第二次拨款____万元)其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合同总金额为____万元。 签订合同双方: 一、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二、承担单位(乙方):(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单位科技主管:(签章)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开户银行及帐号:(公章) 共同遵守的条款 签约双方一致同意: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经费。 2、乙方必须按期按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无故中断、拖期,甲方可以停止拨款,并视情

电力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附件: 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电力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归口管理的全国标委会、电力行业标委会、能源行业标委会,以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及管理等。 第四条标委会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等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标委会组建 第五条组建标委会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有明确的标准化需求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组建标委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相应专业技术领域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制修订任务; 二、业务范围清晰,与其他标委会原则上无业务交叉;

三、有适宜的电力企事业单位作为秘书处挂靠单位,秘书处挂靠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支持标委会工作,并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七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向中电联提出组建标委会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拟组建标委会的名称、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范围和标准体系草案等,并填写《组建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全国标委会的筹建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见附表2)要求填报。 第八条中电联对组建标委会申请进行审核,并征询有关方意见,将拟组建的标委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批准组建的标委会,中电联下达标委会组建要求,标委会筹建单位配合中电联完成标委会组建任务。 第十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标委会的组建方案草案(附电子文件),内容包括: 一、标委会章程草案,包括:工作原则、范围、任务、程序,秘书处职责,组成人员、顾问的条件和职责,经费管理等; 二、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包括:工作原则、组成人员条件和职责、会议制度、文件制度、档案制度、财务制度等; 三、标准体系表草案、工作规划草案;

电力行业标准项目合同

电力行业标准项目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承担单位(乙方):专业标委会挂靠单位:起止年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年月日项目内容:在标准体系表中的编号:被修订标准的原编号: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及名称:与被采用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内容的异同(可附页):采标程度:等同□等效 □非等效□ 工作进度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审查报批稿完成日期经费:经审核,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助经费万元( 第一次拨款万元,第二次拨款万元)其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合同总金额为万元。 签订合同双方: 一、委托单位(甲方):负责人: (签章)年月日

(公章) 二、承担单位(乙方):项目负责人: (签章)年月日 (公章)单位科技主管:(签章)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公章)开户银行及 帐号:共同遵守的条款签约双方一致同意: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经费。 2、乙方必须按期按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无故中断、拖期,甲方可以停止拨款,并视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已拨款项。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须修改某些条款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修改内容及理由的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3、甲方无故中途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时,所拨款项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经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组织审查通过,正式向中电联标准化中心送交标准“报批稿”及相应附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颁布,即完成合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20—93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试验室技术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3-12-23批准1994-06-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导则的内容包括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试验室的种类、设施条件,应配备的仪器设备及主要技术管理条例。 1.2本导则制定的目的,主要是作为新建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试验室设计及对现有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试验室进行完善化的依据。 1.3本导则适用于装机容量大于200MW的火力发电厂。容量为200MW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 GB475—83商品煤采样方法 GB211—84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213—87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212—91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476—91煤的元素分析方法 GB214—83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219—74煤灰熔融性的测定 3检测工作及对检测试验室基本要求 3.1检测项目及周期(见表1)。 注:如测定浮煤挥发分时,应增加浮煤检测项目。 3.2检测试验室的面积及仪器设备数量,应满足检测项目及检测周期的需要。 3.3检测试验室建筑地点(制样室除外): a.应选择在离震动源较远的地方。 b.应与主厂房及煤场保持一定距离,以减小噪声、灰尘、电场干扰等影响。

3.4电源:各检测试验室应根据仪器设备,配有足够的电源容量。大容量设备应设专用的空气开关或刀闸开关。 3.5分析试验室应有上、下水设施。 4检测试验室种类、设施及仪器设备 入厂煤检测试验室应包括制样室、天平室、工业分析室、元素分析室、测热室、煤灰熔融性测定室、存样室、微机室、贮藏室。此外,还应配有审核与数据处理室、值班室。 以下各检测试验室的设施及仪器设备均必须配置。 4.1制样室 4.1.1对制样室要求: a.制样室设在平房或楼房的底层,应不受风雨、热源、光照及外界尘土的影响。 b.制样室应为水磨石地面,地面上铺有6mm或大于6mm厚度的钢板,钢板面积应不小于20m2。 c.上、下水道设施不应设在制样室内,避免潮湿。 d.制样室附近设有弃煤设施。 e.制样室附近设有淋浴设施,保证工作人员卫生。 4.1.2制样室设备: a.煤样粗碎设备,出料粒度为6~13mm。 b.煤样细碎设备,出料粒度小于1mm。 c.密封式制粉机,煤粉粒度小于0.2mm。 d.破碎缩分机或机械二分器。 e.常用工具:铁铲、铁锹、铁锤、压扁板、十字分样板、镀锌铁盘或塘瓷盘、取样桶(镀锌铁皮制)及装测定全水分样品的密闭容器。 f.各种规格的标准筛,常用有150、100、50mm圆孔筛;25、13、6、3、1mm方孔筛,以及孔径为200、90μm的方孔筛。 g.机械振筛机。 h.托盘天平:称量1~2kg,最小分度值为0.1g(或相同精确度的电子秤)。 i.常量台秤。 j.鼓风干燥箱。 k.碎煤机、制粉机均应安装排尘设施。 4.2天平室 4.2.1对天平室要求: a.天平室应在诸多试验室的居中位置。 b.天平室的门能正反双向开,便于持物进出。 c.天平室最好是北向房间,防止阳光直射。 d.天平室需保持室温在15~30℃,湿度在70%以下。 e.天平室应密闭,防止受灰尘及外部震动的影响。 f.天平室内应无腐蚀性气体。 4.2.2天平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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