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接处警规范

交警接处警规范
交警接处警规范

交警接处警规范

一、对报警人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的,应当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对电话报警

的,应主动向报警人表明:“您好,这里是××(市、县)指挥中心或××(市、县公安局××科、所、队),我是ХХ号接警员或ХХХ,请讲”,接受报警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二、询问报警人或者接听报警电话时,接警人应当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一)处警指令发出的时间;

(二)接受处警指令的人员姓名;

(三)处警指令的内容;

(四)通知联动单位的时间;

(五)向单位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的时间、方式;

(六)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及现场处置结束后,向指挥中心报告的时间及内容。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准警情即挂断电话的,应当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核实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警情地明确的,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

四、对于投诉的,应当问明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接警民警应按规定将接警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接处警平台中登记、存储,确

保报警内容的原始性。

六、除咨询和无效的报警外,接警民警应及时为报警人开具《报警回执单》,作为查询警情办理进展情况的依据。

七、交通警察接到处警指令后,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

八、处警民警不少于两人,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反光背心,夜间佩戴发光或者反光器具,配备必要警用装备,携带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器材。九、交通警察到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到达时间和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形态、初查后果等现场简要情况,需要增加救援人员或者装备的,一并报告。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当再次报告。

十、发生下列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通过本级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逐级上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等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发生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死亡或者造成3名以上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高速公路上发生五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者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3起以上多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五)公安民警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公安民警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的。

十一、发生下列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一)一次死亡五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燃烧的道路交通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生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死亡或者造成3名以上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高速公路上发生十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者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5起多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五)交通民警在工作期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

十二、具有本规范第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交通警察并协调相关单位救援人员开展现场救援,组织、指挥交通警察开展事故调查取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具有本规范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现场救援和调查取证工作。

十三、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对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情况、事故车辆情况等进行核查,查找并询问事故当事人和证人。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注明理由,送达当事人;经核查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并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经核查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报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十四、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对现场拍照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固定现场证据后,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拒不撤离的,予以强制撤离。事故车辆不能移动的,应当立即通知施救车辆。

十五、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记录,并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由当事人签名。

十六、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十七、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或者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签名,或者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予以记录,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拒绝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予以记录。

十八、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十米至一百五十米外或者路口处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指挥过往车辆、人员绕行,必要时可以封闭道路。夜间或雨、雪、雾、冰、沙尘等特殊气象条件下,应当增加发光或反光锥筒,延长警示距离。

高速公路应当停放警车示警,白天应当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二百米外,夜间或雨、雪、雾、冰、沙尘等特殊气象条件下,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五百米至一千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和减(限)速标志,并向事故现场方向连续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

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交通警察应当报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通知相关路段执勤民警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并通过电子显示屏、绕行提示标志以及电台广播等方式,及时提醒其他车辆绕行。

十九、发现有人员受伤的,应当立即组织施救。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或记录受伤人员的位置。受伤人员被送往医院的,应当记录医院名称、地址及受伤人员基本情况。

二十、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现场。

二十一、肇事车辆已逃逸且已初步确定逃逸车辆的车型、车号、车身特征或者逃逸路线、方向等信息的,交通警察应当立即报告指挥中心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必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发布协查通报,请求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助查缉。

二十二、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案件性质和管辖。对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区域的,报告指挥中心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赶赴现场;管辖权有争议的,报告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的24小时内作出指定。管辖权确定之前,最先到达现场的交通警察不得中止或拖延对该事故的组织施救、现场处置及处理工作;管辖权确定后,移交案件有关材料,由有管辖权的单位继续处理。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请示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告知当事人,并报告指挥中心通知相关部门。

交警执法规范化演讲稿

交警执法规范化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志们大家好: 我来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我叫张育清。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和谐的旗帜高高飘扬》。 此刻,我穿着一袭警服站在这思想交汇的舞台,飒爽﹗可能是您对这一身戎装最为深刻的印象,是啊,当初,我也是怀着对警服的向往加入了这光荣的集体,也曾不止一次地立下过“青春献祖国,警察忠于党”的豪言壮语。 可是,刚走进警营时,感觉并没有向往那样的精彩和刺激,感受最多的是公安工作的烦琐和辛苦。夜里一个电话,民警们就得匆忙出警,一去就是一整夜;工作忙的时候,单位里一呆就是一个星期,逢年过节,合家团聚的时候,警察却要在岗位上执勤站岗…… 大家知道,黎都灯会近年来在我省远近闻名,黎都灯会不仅规模宏大,灯展区多,各类花灯俱全,就连黎都元宵旺火同样吸引着八方来客。每到黎都灯展期间,我县各处繁花似锦,流光溢彩,整个黎都大地成了灯的世界,人的海洋。人群中,也许有您的朋友,也许有您挚爱的家人,也许还能听到你与恋人的窃窃

私语……可是,自打我从警以来,我没有一次能陪家人去灯会里徜徉,去遐想、去感受与家人在一起的幸福。每每看到爱人那一双期盼的目光,我却暗然神伤,每每听到孩子稚嫩般的乞求声,我心里噙住泪水告诉孩子:“爸爸有任务,不能陪你们去”。转身又踏上了执勤岗位。 花灯下的我,望着如海的人流,听着百姓们观灯时的欢声笑语,我心情复杂,像五味瓶,时而高兴,时而沮丧。高兴的是,在我和同事们的努力下,辖区内灯展期间,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群众观灯井然有序。可是,灯展期间,我望眼欲穿,穿过纷扬的雪花,透过耀眼的灯火,却没看见我爱人和可爱的孩子的那张笑脸。想到此,我就想问自己:月光下的我为谁而活,我的青春谁做主?但转念一想,我的老上级,老同志,兢兢业业扎根警营几十年,含辛茹苦,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孕育着伟大,无怨无悔地谱写一个个普通警察的华丽篇章!面对老上级、老同志,我更加坚定了信念:我的青春我做主,做一名基层交警,我无悔今生! “叶花相依美常在,警民一家福自来”。警民关系和谐与否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警民和谐既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社会和

演讲稿-提高自身素质,塑造交警完美形象_五大素质演讲稿

演讲稿-提高自身素质,塑造交警完美形象_五大 素质演讲稿 提高自身素质塑造交警完美形象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提高自身素质,塑造交警完美形象”。形 象是人的精神风貌和性格特征的基本反映。不同性别、不同年 龄、不同职业的人,都有着不同的形象标准和要求。我们交警也 同样具有自己的形象。无论是在举国欢庆、合家团圆的时刻,还 是突如其来的灾害或多种事故的现场中,始终都有忙着疏导交通 的身影;当你遇急事赶路却遇前方发生事故或违法车辆挡了道 时,第一个到达现场替你解围的还是交警;雪雾天气,在繁忙的 十字路口中央固守岗位,跺着双脚向每位驾驶员提醒“请减速慢行、注意安全”的仍然是交警……我们交警就是这样顶烈日、冒 酷暑、傲风雪、战严寒,坚守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和每一个角落, 尽职尽责地维护着交通秩序,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无闻的在社会大 舞台上塑造着自己的职业形象。他们就像城市的文明使者,演绎 着美妙动人的乐章。不,他们更像露水中的株株小草,悄无声息 地点缀着城市的翠绿,给人们的生活送去希望和温暖。然而,我 们也不得不遗憾地看到,在日常工作中,民警吃力不讨好是常 事,好心当恶意时有发生,甚至还挨打受气,群众对我们也怨气 十足。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正说明我们交警的形象在人民群

众眼里举足轻重,个别交警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还没达到群众的要求。因而,群众不满意、不答应。身处警务革命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每位民警必须唱好的主旋律。作为交警,要想满足群众的要求,让群众满意,只有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切实树立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才能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在群众中树立“有困难找交警”的不朽风碑。为提升交警形象,我们“不畏浮云遮望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争做政治品格的高尚者。俗话说:“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塑造交警完美形象,首先要有高尚的政治品德。如果缺乏高尚的政治品格,就不能运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如果缺乏高尚的政治品格,就会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就会不自觉的陷入关系网、人情网而不能自拔。相反只有具备了高尚的政治品格,才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才能做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滴水凝聚大海,毫不起眼的小事往往折射出个人的高尚品格。我们的民警康军刚任大楼岗岗长时,注意到民警手势指挥乏力,站姿站位不规范,常常引得过往市民指指点点,窃窃私语。这使他深深感到,如果缺少过硬的自身素质,就根本不可能树立良好的群众形象,交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就成了纸上空谈。为此,康军从自身做起,带动岗组民警苦练指挥手势,起早贪黑,加班加点,一个月磨破了三双鞋,尽职尽责的坚守三尺岗台。辛勤耕耘得实惠,从素质抓起

警察制度比较

从重庆交巡警平台看美国巡警制度 【摘要】重庆在全国率先推广了交巡警平台,并且伴随了一系列的警务改革,使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走上马路,这不是我们重庆的首创,这是对先进经验的借鉴与融合,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地借鉴先进国家的先进理念和模式,从而使我国的警察制度越来越完善。 组建一支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的巡警队伍,是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各界对建立城市警察巡逻体制的认识是在逐步加深的。1991年11月,中国第十八次公安工作会议提出在大中城市建立和完善警察巡逻体制,把相当的警力摆到街面上,以切实提高动态环境下对城市治安控制的能力。1993年6月全国城市人民警察巡逻工作会议提出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逐步建立城市警察巡逻体制,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抓紧完成这项工作。1994年公安部颁布了《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目前全国已有四十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初步建立起警察巡逻制度,即有一支专职巡警队伍,巡逻工作成为一种固定的警务方式长期坚持下去。中国八十多个城市也已经开展了警察巡逻工作。以上海为例,1992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本市部分地区试行人民警察综合执法的决定》。同年10月,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规定》。1993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上海市于1994年正式建立了巡警总队,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市区、综合执法的专职警察巡逻网络。1993年至1994年,巡警在综合执法

中,共发现并受理巡察案件几百万件,涉及治安管理、交通肇事、市容监督、工商管理等类别;教育处罚几百万人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数万名,共接受并处理“110”报警服务台提供的警务案件几千多起。巡警还为群众办好事几十多万件,密切了警民关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和赞扬。 这是一些兄弟城市以前的成绩,而我们重庆的交巡警平台也正是新时期、新世纪的革新,我们走在了这个世纪的前面,但是我们不能沾沾自喜,我们应该正视我们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不断地学习、创新、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人民安居乐业。 一、警察巡逻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美国警察巡逻工作的基本概况 作为地方或州警察机构组成部分的“巡警”,其作用是保护并促进公共安全,特别是维护“街上”公共安全。作为制裁侵犯公共利益的犯罪的执法机构,他们所针对的犯罪类型包括“街头犯罪”、“白领犯罪”、“有组织犯罪”。“街头犯罪”侵害的是人身和财产,以及实施了违反有关交通、公共安全、紧急状态等法规的行为。这些通常属于巡警所必须处理的犯罪类型,现在,“巡警”将不直接涉足执法活动。白领犯罪或有组织犯罪(现行逮捕除外)都由其他警官或不同的警察机构,甚至可能由不同的执法机构来处理。执法官员们通常只在其各自的管辖范围内执行法律。

谈如何实现交警规范执法_0

谈如何实现交警规范执法 文章标题:谈如何实现交警规范执法 交警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与社会接触面最广的窗口单位,执法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近年来,通过开展“学济南交警”、“三项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交警的执法形象虽然有了很大改观,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等问题仍然存在,与依法治国、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本人试从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谈谈如何实现规范执法。一、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主观随意性较大,执法不公。主要表现在,对同一种交通违法的处罚不一样,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二是执法不严。对一些严重违法,该拘留的不拘留,该注销驾驶证的不注销,甚

至有的明明发现交通违法,不纠正、不不处罚,做老好人。对事故责任人处罚不严,有的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以罚代刑”。三是不按规定程序办案。很多民警都存在重证据轻程序的思想,对办案程序和规定不注重,不学习,仍凭老经验办事。有的不履行告知程序,应当向当事人告的不告知,忽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有的对违法人的处罚不按规定审批或者先处罚后审批;有的对交通违章暂扣机动车、滞留证件等不及时开暂扣凭证,不按规定移交;有的为方便处理,不符合扣车扣证而扣车扣证,甚至超期扣车扣证。四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文明。有的民警执勤不注意自身的形象,着装不整齐,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往往以管人者自居,对违章当事人态度冷、硬,要么经常训斥当事人,少数民警在执法时缺乏艺术性,不会做详细和耐心解释说服工作,言语不文明、不规范,不会或不愿做群众工作。五是部分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高。不及时收集物证和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有的调查不仔细,制作文书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全面,该收集的证据不收集,引用的法律条款错误。造成当事人对执法工作产生了怀疑,心理上增加负担。六是执法公开透明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交通违法者处罚前,不详细讲

交通警察演讲稿

你想自己的身边周围不再有命丧车轮的惨剧发生吗?是的,我知道,你想。你想走在路上看车水马笼,如欣赏一道亮丽的风景吗?是的,我知道,你想。你想有个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吗?是的,我知道,你想,你太想了。亲爱的朋友,身处二十一世纪“奔小康”的大潮中,面对丰富多彩的现代化生活风景,你是否意识到,每天矗立在街口、巡回在路上的那些交通警察,他们早已经成为我们美丽的现代生活风景中一道不可抹擦的色彩?有些人驾车行驶在路上,心情正舒畅的时候,不想这时我们的交通警察一个停车手势,使你不得不将行程做稍许的担搁。这让你舒畅的心情有了一丝不快。但是朋友,你知道吗?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的民警是在纠正您的违法行为,在为您的安全担忧,在为维护我们这个美丽家园车水马龙有秩畅通奉献着!为了路畅民安!每个身处这个城市的人,都会和我一样感慨着我们这个城市的巨大变化;感慨着城市道路状况的不断改善。那么,走吧,朋友,让我们一起去看看这座城市的道路交通历史……不说远的,朋友,记得三年前城区的交通状况吗?当时的城区只有两个路口设有落后的又相位单柱红绿灯,城区主要道路标志标线严重不齐,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守法率极低,驾乘两×摩托车不戴头盔的现象比比皆是,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如何改变这种状况,让群众有个安全、舒畅、有序的交通环境?如何立足岗位,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城区中队所有警力压到路面上了,直属大队机关民警上路了,支队机关民警也上路了……清晨,我们的民警带着一身洁净的容装走出家门,深夜披着星光裹一身疲惫回家;烈日酷暑、寒风凛冽对他们来说已经失去意义,只要换回有秩的交通环境,百姓的出行方便!为了改变城市道路基础建设的现状,我们的民警几上省城,多次北上,名牌大学的工程学教授请来了,城市道路规划专家请来了……城区四个主要路口的红绿灯亮起来了,道路标志标线清淅了,……三年的努力,城区道路交通违法率下降了,群众出行安全率上升了……而另一面,交通警察队伍中胃肠、腰椎等疾病的患病率升高了……朋友,我们的交通警察就是这样演译自己的人生,用行动谱写着一曲曲爱民歌!为了路畅民安!“海峡西岸”经济带建设,“平安××”目标的实现,需要发达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做基础,需要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做保障,这正需要我们广大交通民警付出艰辛的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核心是执政为民,需要每个国家公务员时刻想着人民,为人民办事,为人民服务。正因此,我的战友,全市五百多名交通警察才有那样爱岗敬业的热忱之心;正因此,我的战友,他们才有这样守着清贫守着晨星守着尘埃守着脚下这一方土地的默默奉献之精神;正因此,我的战友,他们才会困难危险冲前头,扶贫助学献爱心。这,不正是我们今天这个时代最需要的精神吗!当然,也许有朋友会说:这几年交警队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民警还无视党纪国法,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你为什么不说说这些呢?是啊,我们承认,我们这样一支拥有五百多人的队伍,90的民警工作在基层一线,手中拥有行政执法权,难免会有监督失控的地方,会有个别人做出违背人民利益的事。常言道:谁家屋后没有垃圾!我们是一支勇于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队伍!正因此,近几年,一项又一项管理机制出台,一次又一次教育整顿开展。当前,我们又着手进行全员大练兵活动,这一系列,都是为了使我们这支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朋友们应该很高兴地看到,我们这支队伍正在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个别违纪违法的民警终归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只能代表其本人,却主载不了这支队伍的主流!为了路畅民安!相形之下,我们怎能不为这支队伍感到骄傲!怎能不为自己是其中的一员感到无比的自豪!朋友,请你想象这样一幅图景:当你走在平坦宽阔的道路上;当你享受车水马龙有秩的旋律;当你看到街面路口交通警察规范有力的指挥手势如一曲春之歌划过你的眼敛;当你穿过划有斑马线的街道,往家赶路;当你看着红绿灯有节奏的变幻色彩,无声指挥着一辆辆汽车从你面前缓缓驰过,你是否感受到一份安宁、一份美的和协?你是否为生活在这样的城市感到满足,为你的身边有这样一种职业这样一群人民的交通警察感到骄傲!亲爱的朋友,请相信这支队伍吧,因为我们是人民

公安机关执法资格中级考试交通管理第四章 道路执勤执法规范 单项

1、2010年国庆节,A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本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设点执勤,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应当在距执勤点( )处开始摆放。 A.150米 B.200米 C.100米 D.50米 【本题答案:】 A B C D 2、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警察王某、朱某将其带至指定地点,强制约束至酒醒,再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其可以使用( ) 。 A.警棍 B.催泪弹 C.警绳 D.高压水枪 【本题答案:】 A B C D 3、对醉酒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由不少于( )或者( )将其带至指定地点,强制约束至酒醒后依法处理。 A.两名交通警察 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不少于一名协管员

B.两名交通警察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不少于两名协管员 C.三名交通警察两名交通警察带领不少于两名协管员 D.三名交通警察两名交通警察带领不少于三名协管员 【本题答案:】 A B C D 4、交通警察刘某查处违法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其应当在()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A.机动车前挡风玻璃上 B.机动车侧门上 C.机动车侧门玻璃上 D.机动车后挡风玻璃上 【本题答案:】 A B C D 5、某警务组现场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按照设点执勤的规范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测速点与查处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且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A.1公里 B.2公里 C.3公里 D.5公里

【本题答案:】 A B C D 6、某日,大雾,交通警察小王所在的警务组在高速公路上设点执勤,他们应将执勤点设在收费站或者服务区、停车区,并在距执勤点()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A.1公里 B.2公里 C.200米 D.500米 【本题答案:】 A B C D 7、交通警察小王等三人,接受指令在公路上设点执勤,因当时能见度低、道路通行条件恶劣,他们应当在距执勤点()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并确定专人对执勤区域进行巡控。 A.100米 B.200米 C.300米 D.500米 【本题答案:】 A B C D

关于新时期加强巡逻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新时期加强巡逻工作的几点思考 巡逻作为一种集打击、防范、控制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勤务方式,是为国内外警务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的控制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最有效、最基本的手段。根据《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巡警既要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劝解和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种民间纠纷;既要屯警街头维护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接受群众报警,为群众提供服务,又要从事各种抢险救援以及处置各类突发性紧急事件。为了使巡警队伍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应对新时期巡警工作的特点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认识存在的问题,才能对症下药。 一、新时期巡逻工作的特点 当前,由于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社会治安局势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巡逻工作也随之呈现出新特点。 职责功能多,执法范围广。巡警作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由静态到动态发展需要应运而生的一支新型警种,在打击和预防现行犯罪活动中,在为民服务架接政府和群众桥梁作用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可低估的作用。其职责越来越多,执法

范围越来越广,已由过去单一的治安巡逻转变为110接处警、处置突发事件、安全保卫、抢险救灾、服务群众等多项职责,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执法活动也由处理简单的治安案件延伸到参与专项行动、追抓逃犯、服务群众等诸多方面。这种职责和执法特点决定了巡警必须是一支精通公安业务、熟知法律法规、熟悉社科常识、风土人情、具备实战技能和处置技能技巧的复合型新型警种。 工作强度大,危险系数高。巡警在巡逻处警中,担负着大量急难险重任务,长期加班加点,工作量大,工作十分辛苦,而且往往以公开身份直接与违法犯罪嫌疑人接触,直接盘查和检查可疑人员或物品,没有任何隐蔽性。而犯罪嫌疑人往往躲在暗处,身份较为隐蔽,且多为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因此巡警工作常常面临各种危险。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推进,在执法活动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群众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却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给巡警执法活动带来相当的难度和干扰。 群众期望高,法律要求严。多年来,巡警以其“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实际,“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有困难找巡警”已成为街头百姓的口头禅,人民群众对巡警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同时,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法制进程的推进,在快速反应、先期处置等方面也对巡警提出

规范执勤执法,提升交警良好形象

规范执勤执法,提升交警良好形象“三项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公安交警围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采取人性化的措施服从经济建设、服务群众利益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但是,新时期下交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将更加严峻,构建和谐社会,规范执勤执法成为交警队伍的一个重要课题。众所周知,公安交警队伍是公安机关所有警种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一支队伍,交警是公安机关的窗口警种,交警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执法行为的人性化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 笔者认为,公安交管部门在规范执勤执法意识和理念上要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要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注重策略、讲究方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使人民群众通过交警的执法活动,既能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又能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与温暖。结合本职工作,现就如何规范执勤执法,提升交警良好形象初浅地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执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纠正违法尺度不一,执法不严格。一方面主要表现为对过岗的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助长了交通参与人实施

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二是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而造成或顾此失彼、或得不偿失,警民对立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造成执勤民警与违法者矛盾加剧;三是受人情关系影响,面对交通违法当事人找到关系或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关系户等网开一面,既使被其它交警查扣,也会出面说情,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人为造成不能公正执法。 2、民警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由于基层执勤民警工作任务繁重,学习锻炼的机会较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在执法中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少数民警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不文明、简单粗鲁的现象,特别是在处罚过程中,不讲究方式方法,凭态度处罚违法者,有的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存在事先不敬礼,事后不告知的现象,有的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举止不端正、着装不整等,势必损害交通民警形象,造成群众反感,还有的民警对相关的交通法规了解仅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上,纠正交通违法在执法程序上、在法律文书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少错误的认识,对于交通管理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说服力不强,影响了队伍的执法形象。 3、路面执法存在随意现象,执法程序不严肃。一是如在路面执法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不处罚或降格处罚的情况,同一种违法在不同民警中有不同的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方面的演讲稿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方面的演讲稿 文明执法和谐治超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治超检查站嘻嘻嘻,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执法,和谐治超》。 治超这个词是一个新概念新词汇,就是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履行治超工作的人,我们叫“治超员”,当今,已有《治超员赞歌》《可爱的治超员》《最美治超员》等美称,这些美称是党的赞誉……是人民的呼声……。 超限超载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据悉,如果一辆10吨货车装20吨货物在沥青路面上走一次给路面造成的影响,相当于一辆10吨货车在该路面上走256次。由此可见超限超载的货车对路面的影响有多大呀!它带来的后果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不能正确反映运价与运力的关系,而且对道路和桥梁破坏严重,缩短了其使用寿命,超限超载还导致车辆的制动设施不灵,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一个重大隐患。从20XX年开始,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制订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治超工作是党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嘈杂的机器声响彻天空。 高射灯光将黑夜变成白昼。

蜂拥而至的待检车辆早已排成长龙。 可爱的治超员,准备战斗吧! 昏暗角落鬼祟魅影晃动。 1 猎鹰般的目光穿越迷雾把真相看透。 车胎分过的可笑伎俩想把谁糊弄。 可爱的治超员,战斗开始了! 政策讲的再清他们无动于衷。 面对自身违法装傻不懂。 异想天开想用恩惠让我们抬手。 可爱的治超员,战斗决心坚定! 廉洁自律牢记心头。 文明服务面带笑容。 秉公执法私情不徇。 可爱的治超员,战斗中携手竞风流。 文明执法,有情服务。庞家庄治超站对执法人员的仪容仪表、执法动作、接待语言等进行规范,定期组织岗位技术比武和文明礼仪培训等活动,切实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并积极邀请路政大队领导对执法人员开展规范操作手势培训,规范治超执法动作。始终遵循“四个一”和“三心”服务理念。“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个座位相让、一杯茶水相敬、一个满意解释、一句亲切告别;“三心”即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2007-10-31 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我局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我局的职责权限,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交通执法检查或对其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科室,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本制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科室是指我局下设的执法大队、货管科、客运科、出租科、修管科、北务公路交通检查站。 四、执法检查应遵守的规定: (一)执法人员应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在执法检查时主动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二)交通执法检查应在本辖区内实行双人执法,并在执法检查中使用规范的告知词。 (三)在执法检查中要文明执法,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发现被检查人有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要按交通行政处罚的有关执法程序进行。 五、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遵守的规定: 违法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依法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处罚的,可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向当事人开具《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六、实施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应遵守的规定: (一)执法检查阶段 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同时填写《检查笔录》由当事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并向当事人开具《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对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进行收集时,须填写《先行登记保存清单》,并由当事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对有关证人询问时,应填写《询问笔录》,由证人签字。

国考公安专业-巡逻与安全检查知识点1

巡逻与安全检查 【本章知识框架图】 【梳理】 1.巡逻: (1)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勤务方式,但发展到今天完全不是古代的意思,原来是静态的,现在发展为动态的。老师加入了理论的内容,即巡逻是怎么发展的、发展到今天是怎样的,帮助大家扩充知识面,让大家理解现在巡逻的改革是往什么方向去的。 (2)法律:1994年颁布《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一直到现在。法条不 是很实用,只能从法条中抽出一些知识点进行讲解,我们也期待巡逻继续进行改革。 2.安全检查:原来按照大纲是放在巡逻和接处警的内容中,即可能是对现场违法犯罪的安全检查,但实质上安全检查不仅如此,对人、场所、物品、行业、大型活动的安全检查都非常重要。治安指治理和安全,安全即安全检查,包括盘查和其他治安方面的安全检查。希望大家形成公安思维,了解公安在做什么、怎么做,这样才能做对题目。 第一节巡逻 巡逻是指警察为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

安全,有组织地在一定区域进行往来穿梭警戒,同时,为公众提供服务的一种工作。 【解析】 1.巡逻:最早在《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出台时是指巡警,后来变成警察, 基本上的警种都可以巡逻,巡逻成为非专业的术语。同时巡逻也会出现在公安群众 工作中,老百姓也可以巡逻,可以在自己的范围内巡逻,如单位保安在单位内部巡逻,巡逻只是一种工作方式。巡逻的工作方式包括预防、发现和制止。《人民警察法》第 二条规定是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但对于惩罚、惩治,巡逻是没有的。严格 意义上的巡警没有处罚权,现实生活中很多交警和巡警结合在一起,为交巡警, 有交通管理和处罚权。 2.巡逻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 是为了控制,同时也为公众提供服务。立体防控网最主要的是巡逻。这几年的省考 和国考会考查一些关于组织的题目,如派出所的警力分配、巡逻的警力分配等,大 家要重视起来,学习的面要涉及到全方位。 考点一巡逻勤务的相关理论 (一)历史 第一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初,建立巡逻体制是一种静态管理模式的补充形式。 第二个阶段:1984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公 安机关应把基层的大部分警力摆到街面上”,巡逻成为动态管理的有效勤务方式。 第三阶段: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公安部党委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人 民警察巡逻体制。 第四阶段:从1996年到2000年,巡逻工作与110接处警有机结合,进一步彰显了 巡警职能和快速反应作用。 第五阶段:从2001年到目前,各地公安机关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 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巡逻工作正规化建设。 (二)发展现状 1.警务理念得以更新 2.巡控网络更加严密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感谢您的阅读!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一)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和省高院的

市交警局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素质

市交警局规范执法行为提 升执法素质 市交警局把大力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严警风强队伍树形象重要环节来抓 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素质 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一月来群众信访投诉大幅下降 核心提示 市交警局党委把大力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严警风、强队伍、树形象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态度,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全面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执法形象。记者昨天从该局有关部门获悉,这一教育活动开展一个多月来,群众对民警执法工作的信访和投诉大幅度下降。该局政委曹蒲生

表示,通过本次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交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洗礼,取得了显著效果。5月份至今,共接到信访投诉86起,相比上月份减少了20%。 把准脉搏有针对性增强教育 市交警局是全市公安机关确立的开展以“树立先进法治理念,提高民警素质”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先行试点单位。接到通知后,交警局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许东平和党委副书记、政委曹蒲生挂帅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党委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建立了挂点联系制度,具体指导挂点单位开展教育活动。同时,还成立了以政工部门为主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17个大队、处也成立了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形成各级领导抓工作的整体合力,为扎实推动工作打牢了基础。局党委着眼大局,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统一思想。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个别民警不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法简单,态度生硬,甚至不作为、乱作为,其结果严重损害了民警形象,损害了警民关系,损害了群众利益。个别领导和民警彷徨不知所措,存在害怕干多错多,以致在执法过程中畏手畏脚,消极避战,不敢大胆严格执法等情况。因此,如何纠正这两种极端的执法观念,找准正确的执法定位,是开展法治理

交通安全演讲稿优秀篇

交通安全演讲稿优秀篇 交通安全演讲稿优秀篇(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XXX,来自大一新闻系,今天我非常高兴和大家交流关于交通安全的有限所知。 不知大家是否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年轻人在英国交了一个女朋友,结果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分手了,原因是:年轻人过马路时闯了红灯,英国姑娘吃惊得说,“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违法的事你不敢做?”.回国后小伙子又结交了一位中国姑娘,结果小伙子却因为过马路没有闯红灯分手了,中国姑娘评价小伙子说: 一个连红灯都不敢闯的人,能有什么大出息? 当然这仅仅是一个笑话,但是下面我想先请朋友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人健康的身躯和聪明的大脑和汽车相比哪个贵重?大家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说:“当然聪明的大脑和健康的身躯珍贵,这个孩子都知道。”但是我想再问的就是,为什么总有人无视交通法规的存在,依然我行我素的在马路上和交通事故捉迷藏呢?试想:如果粗糙沉重的黑橡胶车轮,从你的皮肤上碾过,从你健康的身躯上碾过,再聪明的大脑又有什么用处呢?大家一定会说:生命是宝贵的,谁会拿自己的生命和车祸开玩笑呢?可是,你是否亲睹过一场车祸,你是否亲睹过一个鲜活的生命活生生的从你眼前消失?你是

否经历过一个美满的家庭在一天之内就在你的生活中永远消失?你如果看过,经历过,你就会意识到,生命远比想象中的还要宝贵,还要脆弱~ 就在前年某个周末阳光明媚的上午,蓝蓝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的白云,就连空气中都浸满了融融春日的惬意,人们悠闲的享受着双休日的休息时光,我的一位同事带着自己年轻的妻子和年幼、乖巧的孩子踏上了外出游玩的开心之旅,一路上一家人说说笑笑是何等的开心快乐啊~~然而,随着一声震耳的巨响,这个家庭所有的快乐以及对这个世界亲人的眷恋瞬间被统统带到了另一个世界。这辆小巧的家庭轿车变成了如同飘落在路边的一团揉皱的废纸,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幸的发生?没有避免的可能么?这一切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不是那位载重车的司机因为疲劳驾驶竟然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如果他在劳累时肯将车停在路边休息一下,如果他意识到自己的疲劳驾驶会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如果┅┅所有的“如果”是那样的苍白无力。只有从车中抱出的还没有来得及看清这个多彩世界的小孩子的尸体和他微张的小嘴仿佛在向观望的人们无言的诉说着:这个世界我来过。 这个家庭永远的消失了,两个同事的音容笑貌仿佛依然在眼前,可爱的孩子高兴的和爷爷奶奶告别的稚嫩的童音依然响在耳边,一家人温馨合美离去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可是一切的一切却都在一声刺耳的撞击声中,灰飞烟灭……留

浅谈交警执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交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多年来,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虽然各级交警部门始终将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视为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规范交警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谈一谈个人的一点拙见和看法。 一、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当前交警执法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警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甚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一个罚字管交通,重处罚轻教育,特别是干警执勤执法时不能耐心听取当事人的申诉和陈述理由,不把此作为一个正当的执法程序来对待,从而出现窗口部门服务不周,执勤执法生冷硬横,执法形象不佳的现象。 2、极少数干警对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干警工作习惯于“老一套”,不加强学习,对《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好,导致执法质量不高,执法工作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越权处罚。如公安部规定交通民警当场处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由县级以上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但实际执行时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随意暂扣车辆和证照,不出具合法的暂扣凭证。有的甚至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当,存在着道路交通违法的事实和填写违法条款不相符现象。 3、由于基层单位资金紧张,致使必要的执勤执法检测装备不齐全,对个别违法行为管理的不到位,不彻底。 4、个别干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受人情风、说情风的影响,一些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中,对待本地和外地、生人和熟人处罚标准高低不一,执法随意性较大。 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少数交警部门领导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完善执法机制,就是要建立起严格的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完备的执法规范,健全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办法。它是

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源自:新京报 明年1月1日起,交通堵塞时,交警以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使用固定的执法用语。如有必要,交警上路执勤可配备枪支等武器。昨日,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对于治理超载有很明确的规定:检测结果为严重超载,驾驶人表示可立即消除“超载”,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待超载状态消除后放行;驾驶人如拒绝或者不能立即消除“超载”,可扣留车辆。 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应当场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事实,但不得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 规范1执法必须用规定“法语” 今后,交警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如检查违法机动车驾驶人,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并采取强制措施等,都必须使用指定的执法用语。比如,交通违法驾驶人拒绝签收处罚决定书时,交警必须说,“拒绝签字,法律文书同样生效并视为送达”。 规范2不得随意开车追违法车

新规范规定,交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如有必要,可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根据需要,也可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 只有在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他人生命时,交警可以驾车追缉。除此之外,交警不得开车追违法车,可当场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交警堵截。 上路执勤时,交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保证自身安全。比如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交警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危险化学品车如发生泄漏事故,交警不得进入警戒区域。 规范3疏导交通时不受理投诉 据了解,路面交警执勤时,经常遇到问路、病人急需赶到某医院救助。今后,交警遇到《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所列举受理的群众求助,如遭受不法伤害、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公共财产需要紧急保护等,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提供帮助,配合施救工作。 对于职责外的紧急求助,不及时处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国家财产安

河南省公安巡特警执法暂行规定

河南省公安巡特警执法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全省公安机关巡特警队正确执法,充分发挥公安巡警、特警在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的职能作用,提高打击和防范的效能,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执法权限 (一)拥有治安、刑事案(事)件办案权。即依法办理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且发生在本巡区范围内的下列治安、刑事案件: (1)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的; (2)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巡特警部门投案自首的; (3)群众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巡特警部门的; (4)巡特警部门获取线索可直接破案的; (5)其它案情简单、巡特警部门有能力侦办的街面治安、刑事案件。巡特警部门在办理上述五类案件过程中,发现需要开展专门侦查工作的线索,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 (二)上级规定或本级公安机关授权办理的其他治安、刑事案(事)件; (三)城市管理处罚权。即依据《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规定的城市管理权限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处罚; (四)法律、法规授予巡警、特警的其他权力。 第三条执法办案主体

(一)巡警、特警队应成立办理案件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办理应由巡警、特警办理的案件。 (二)巡警、特警队应成立法制办公室,专人负责案件的审核。(三)巡逻中的巡警、特警,只负责当场调解的或当场处罚、双方无异议的治安案件,其余治安、刑事案件应移交案件队处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执法程序 (一)巡警、特警在巡逻中,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或正在实施刑事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处置,除按规定执法外,其余需要处理的治安、刑事案事件应立即报告巡警、特警队,巡特警部门应派出案件队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犯罪嫌疑人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需要依法处理的治安、刑事案件,按属地管辖原则,以案件发生地公安分局名义裁决,使用案件发生地公安分局的法律文书,但另行编号。省辖市公安局成立直属分局的,可使用直属分局的法律文书。(三)巡警、特警队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事件时,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接受公安机关督察、法制部门和检察机关的监督。 第五条上级巡特警部门发现下级巡特警部门作出的决定不当或者有错误的,可责令其纠正,也可直接调查处理。 第六条当事人对巡特警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复议的,按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程序处理。

县公安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材料

县公安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材料 狠抓执法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县公安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材料 近年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不断进步,执法工作连年走在全市交警系统和县局前列,推行和实施的一些规范规范执法工作机制和措施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关注和推崇。20XX年上半年在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考核和县公安局年终执法考核中,**交警大队执法工作名列全市第一,全局第一,被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支队评为执法先进单位;20XX 年执法考核工作名列全局第一,分别被市局、支队和县局评为先进执法单位等荣誉称号;20XX年2月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单位;20XX年先后被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评为优秀基层单位、文明示范服务窗口单位,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增强意识。江泽民同志曾

指出:政法部门是人民专政的重要机关,必须狠抓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执法执纪队伍。在执法工作中,我大队高度重视,日常工作中,确定大队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质量第一责任人,把提高执法规范同抓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紧密结合,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开展便民利民措施相结合,通过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狠抓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总结了近年来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剖析根源,分析危害,教育民警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行使公安交通管理职权,超越狭隘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注重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在工作中,还经常通过以中队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要求民警人人谈体会,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大队把全体民警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坚持利用周四学习日进行业务和法规法律学习,大队领导轮流授课,不断组织民警学习了《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民警在学习中熟练掌握“十个法规、五项技能”,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守法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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