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

一、填报对象范围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有B103和G603-1两种表式,B103表的填报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G603-1表的填报对象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填报内容和注意事项

报表表式:B103表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表和财务状况表合并而成,取消了本年折旧、办公费、广告费、保险、住房公积金、现金流量等20多个指标,增加了营业外支出。主要原则是遵循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兼顾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强化普查内容和指标设计规范化、并且注重可操作性。其中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就是现行的会计制度。

填报方式:财务状况表中除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单位是“人”以外,其他指标的单位均为“千元”,填报表格中每个指标后面的数据方格自右至左单位已分别注明为“千元”、“万元”、“十万”等,必须按数据方格所对应的单位填报数据,不保留小数位,不得填写“XX万元”的字样。填报数据时应注意核对各指标间的单位是否一致,有无异常值或漏填的数据。

三、审核关系、审核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要点

(一)审核方法

1.B103表指标较多,多数指标间存在关联关系,这就构成了审核的依据。由于财务指标间关系非常复杂,审核公式例外情况时有发生,许多审核公式不绝对成立。例如,“财务费用应大于其中项利息支出”对汇兑损益为负值的企业不适用。

2.普查方案中设置了必须满足的审核关系和有条件满足的审核关系,B103表的表内审核,B103表和601表的跨表审核,B103表和成本费用调查表的数据联审等审核方式。几种审核方式可以统一进行,也可分别进行,便于精确定位。

3.B103表、601表与成本费用调查法人代码相同的企业进行联审,要求两套表相互确认,不能以一方为主,且修改后须复审(如表内平衡关系)。

(二)数据质量控制要点

1.总产值与销售收入、总产值与销售产值、销售产值与销售收入要注意数据的衔接和匹配。

2.相关指标应注意匹配关系(如流动资产与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两项指标不应有较大差距,且其中一项不为零时,另一项不应为零。

3.理论上所有指标都不应大于资产总计和主营业务之和,如是则应检查单位是否填错。

4.所有指标应注意与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比较,注意人均指标是否偏小或偏大,如人均工资大于20万元或小于5000元可能是人数或工资等指标有问题。

5.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都是企业财务状况表中的单一指标,不应包括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企业会计报表没有单独设立科目的,在填制资产负债表时要求根据明细账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较大时,一般主要为利息支出,应避免漏填利息支出。

7.当存货或产成品没有办入库票即已销售时,企业必须补办入库存手续,补填入库凭证,故不允许出现负值。

8.所有者权益应等于资产总计-负债合计(当存在少数股东权益时不成立,这时可将少数股东权益并入所有者权益项来填)。

9.存货应大于其中产成品;

10.固定资产合计应大于等于固定资产原价减累计折旧(有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或固定资产减值时可能不成立);

(三)审核关系

▲必须满足的审核关系有:

表内审核:

1.流动资产合计≥应收账款+存货

2.存货≥产成品

3.固定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4.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5.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固定资产合计

6.所有者权益合计=资产总计-负债合计

7.流动负债合计≥应付账款

8.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

9.实收资本>0

10.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

11.管理费用>税金

12.当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和主营业务收入大于零时,本年应付工资总额(贷方累计发生额)>0

13.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利润

14.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且当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时,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5.主营业务收入≥0

16.主营业务成本≥0

17.资产总计≥0

18.负债合计≥0

19.营业费用≥0

20.管理费用≥0

21.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

22.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

23.资产总计>固定资产合计

24.资产总计>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

25.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26.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

27.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出口交货值

28.当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应付工资总额均不为零时,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零

29.工业总产值≥0

30.工业销售产值≥0

31.出口交货值≥0

32.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0

33.工业中间投入<工业总产值

34.工业中间投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财务费用

表间审核:

54.B103表中主营业务收入=601表中主营业务收入

55.B103表中资产总计= 601表中资产总计

56.法人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601表)的法人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一致

▲有条件满足的审核关系有:

表内审核:

35.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的10倍

36.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的1/10

37.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的10倍

38.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的1/10

39.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10倍

40.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不应超出范围(-10,10)

41.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不应超出范围(0,2]

42.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不应超出范围[0,1]

4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不应超出范围[0,0.5]

44.负债合计/资产总计不应超出范围(0,3]

45.当利润总额大于零时,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

46.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不应超出范围(-10,1)

47.利润总额/资产总计不应超出范围(-10,1)

48.本年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不应超出范围(-0.3,0.3)

49.2008年前开工的企业本年应付工资总额/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不应超出范围[5,200]

50.2008年开工的企业本年应付工资总额×12/(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本年开工月数)不应超出范围[5,200]

51.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的10倍

52.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的1/10倍

53.所有指标应小于资产总计和主营业务收入之和

表间审核:

57. 601表中的年末从业人员合计≤B103表中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10倍

58. 601表中的年末从业人员合计≥B103表中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1/10

(四)G603-1表审核关系

法人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601表)的法人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一致。

1.“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不得为空,不得取1和2以外的数值

2.固定资产原价>本年折旧

3.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可强行通过)

4.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5.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6.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中选“是”的单位不适用此项(取值为1)

8.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9.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税金+利息支出(可强行通过)

10.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

11.允许“主营业务利润”、“营业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利息支出”、“其它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小于0,并用“-”号表示

四、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工业企

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如果委托企业提供原材料而不与加工企业结算,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产品返回委托企业销售,则这种模式是来料加工;如果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与加工企业是结算的,制成品由加工企业返给委托企业也是结算的,则这种模式是自备原材料生产。

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本年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价值的总价值量。工业销售产值包括的内容为:

(1)销售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价值,即按报告期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销售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并且只收取加工费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同工业总产值中的规定。

出口交货值: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存货(11、15):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填列。其中:“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的年初数填列;“年末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的期末数填列。

流动资产合计(12):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应收账款(14):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款项。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的年末数填报。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应收账款净额”期末数代替。

产成品(16):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产成品”的期末数填报。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7):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流动资产的平均余额。

固定资产合计(19):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合计”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合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固定资产原价(20):指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目的期末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附表”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目的期末数填列。

固定资产折旧(22、23):指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一般根据固定资产原价(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为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确定的折旧率计算。“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的年末数填列。“本年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

折旧合计数。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列。

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25):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其平均余额指报告期内余额的平均数。

资产总计(29):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流动负债合计(30):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等。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的期末数填报。

应付账款(31):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长期负债合计(32):指企业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负债合计”的期末数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长期负债合计”用“非流动负债合计”代替。

负债合计(33):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偿还形式包括货币、资产或提供劳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的期末数填列。

所有者权益合计(34):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它等于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项填列。实收资本(35):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项填列。实收资本中如有以外币形式投入的资本,需折合成人民币形式填写。国家资本(36):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不论企业的资本是哪个政府部门或机构投入的,只要是以国家资

金进行投资的,均作为国家资本。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集体资本(37):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实际投人企业形成的资本。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法人资本(38):指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个人资本(39):指我国公民以其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港澳台资本(40):指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将所有的资产实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外商资本(41):指外国投资者(不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将所有的资产实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主营业务收入(43):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收入发生额代替填列。执行2001年以前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以“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填列。

营业成本(100):指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各种耗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

主营业务成本(48):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成本发生额代替填列。执行2001年以前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以“产品销售成本”代替填列。

营业收入(99):指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

营业税金及附加(106):指企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本年累计数填列。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9):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根据会计“利润表”中

对应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项以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替填列。执行2001年以前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代替填列。

主营业务利润(50):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利润发生额代替填列。执行2001年以前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以“产品销售利润”代替填列。

其他业务收入(51):是指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在此处填0。

其他业务利润(52):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它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在此处填0。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95):指企业报告期内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的合计。

营业费用(53):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利润表”中对应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费用”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管理费用(54):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董事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财务费用(62、91):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已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税金(55):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本指标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中相关项目归纳填列。

利息支出(63):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根据会计“财务费用明细资料”中的利息支出项目填列。

营业利润(64):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即主营业务收入减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金额。本指标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同样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直接填列。

投资收益(65):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根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填列。若为投资损失,应在本项目金额前加“-”号。

补贴收入(66):指企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实际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根据“补贴收入”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营业外收入(67):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营业外支出(68):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利润总额(69):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应交所得税(70):指企业按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本年应付工资总额(76):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部工资,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78):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累计提取的福利费总额,它反映本期应付福利费的全部发生额,而不是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职工工资和福利费(98):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福利费两部分,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其中: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它反映企业报告期内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根据企业会计核算中“应付工资”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职

工福利费: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支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企业为职工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从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集体福利补贴、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房租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冬季取暖费,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它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实际发生的各项福利费用。职工福利费根据企业会计成本和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本年应交增值税(80):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指企业在报告期应交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根据企业会计“应交增值税明细表”计算填列。

本年进项税额(81):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本年销项税额(82):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资产减值损失(96):是指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根据“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7):指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根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列,如为损失以“-”号记。

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94):指企业单位年内各月平均拥有的人数。

工业中间投入(86):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指标。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2)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的转移价值。

(3)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计入了工业中间投入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计入了工业总产值的部分。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的具体方法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正算法,即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属于中间投入的部分分别相加,再加上直接材料和财务费用,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二是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合计减去其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再加上直接材料和财务费用,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在实算操作过程中,采用倒算法计算比较简便易行。

其中直接材料、财务费用根据有关会计明细科目填报。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可采用倒扣法,即从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分别扣除下列项目:(1)固定资产折旧;(2)直接或间接支付给个人的部分,如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中个人所得部分等;(3)支付给不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指除工业,农业,运输邮电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外的部分)收入的各种税金、规费及其他费用,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山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计算公式:

工业中间投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财务费用

计算中间投入的资料来源,可分别根据企业“产品成本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归纳整理填报。

直接材料(87):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包装物、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和其他直接材料。根据企业“生产成本明细表”分析填列。

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88):指企业在制造费用中列支且属于中间投入项目的费用。根据“中间投入计算表”分析填列。

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89):指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且属于中间投入项目的费用。根据“中间投入计算表”分析填列。

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90):指企业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中列支且属于中间投入项目的费用。根据“中间投入计算表”分析填列。

2020年(财务知识)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财务知识)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壹、填报对象范围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有B103和G603-1俩种表式,B103表的填报对象为规模之上工业企业,G603-1表的填报对象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填报内容和注意事项 报表表式:B103表由规模之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表和财务情况表合且而成,取消了本年折旧、办公费、广告费、保险、住房公积金、现金流量等20多个指标,增加了营业外支出。主要原则是遵循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兼顾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强化普查内容和指标设计规范化、且且注重可操作性。其中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就是现行的会计制度。 填报方式:财务情况表中除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单位是“人”以外,其他指标的单位均为“千元”,填报表格中每个指标后面的数据方格自右至左单位已分别注明为“千元”、“万元”、“十万”等,必须按数据方格所对应的单位填报数据,不保留小数位,不得填写“XX万元”的字样。填报数据时应注意核对各指标间的单位是否壹致,有无异常值或漏填的数据。 三、审核关系、审核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要点 (壹)审核方法 1.B103表指标较多,多数指标间存于关联关系,这就构成了审核的依据。由于财务指标间关系非常复杂,审核公式例外情况时有发生,许多审核公式不绝对成立。例如,“财务费用应大于其中项利息支出”对汇兑损益为负值的企业不适用。 2.普查方案中设置了必须满足的审核关系和有条件满足的审核关系,B103

表的表内审核,B103表和601表的跨表审核,B103表和成本费用调查表的数据联审等审核方式。几种审核方式能够统壹进行,也可分别进行,便于精确定位。 3.B103表、601表和成本费用调查法人代码相同的企业进行联审,要求俩套表相互确认,不能以壹方为主,且修改后须复审(如表内平衡关系)。 (二)数据质量控制要点 1.总产值和销售收入、总产值和销售产值、销售产值和销售收入要注意数据的衔接和匹配。 2.关联指标应注意匹配关系(如流动资产和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净值和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俩项指标不应有较大差距,且其中壹项不为零时,另壹项不应为零。 3.理论上所有指标均不应大于资产总计和主营业务之和,如是则应检查单位是否填错。 4.所有指标应注意和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比较,注意人均指标是否偏小或偏大,如人均工资大于20万元或小于5000元可能是人数或工资等指标有问题。 5.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均是企业财务情况表中的单壹指标,不应包括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企业会计报表没有单独设立科目的,于填制资产负债表时要求根据明细账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较大时,壹般主要为利息支出,应避免漏填利息支出。 7.当存货或产成品没有办入库票即已销售时,企业必须补办入库存手续,补填入库凭证,故不允许出现负值。 8.所有者权益应等于资产总计-负债合计(当存于少数股东权益时不成立,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工信部等四部委出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细分了企业规模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中、小、微 型。这次划型标准修订重要突破和亮点在于新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2011 年6 月1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 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一、填报对象范围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有B103和G603-1两种表式,B103表的填报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G603-1表的填报对象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填报内容和注意事项 报表表式:B103表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表和财务状况表合并而成,取消了本年折旧、办公费、广告费、保险、住房公积金、现金流量等20多个指标,增加了营业外支出。主要原则是遵循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兼顾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强化普查内容和指标设计规范化、并且注重可操作性。其中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就是现行的会计制度。 填报方式:财务状况表中除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单位是“人”以外,其他指标的单位均为“千元”,填报表格中每个指标后面的数据方格自右至左单位已分别注明为“千元”、“万元”、“十万”等,必须按数据方格所对应的单位填报数据,不保留小数位,不得填写“XX万元”的字样。填报数据时应注意核对各指标间的单位是否一致,有无异常值或漏填的数据。 三、审核关系、审核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要点 (一)审核方法 1.B103表指标较多,多数指标间存在关联关系,这就构成了审核的依据。由于财务指标间关系非常复杂,审核公式例外情况时有发生,许多审核公式不绝对成立。例如,“财务费用应大于其中项利息支出”对汇兑损益为负值的企业不适用。 2.普查方案中设置了必须满足的审核关系和有条件满足的审核关系,B103表的表内审核,B103表和601表的跨表审核,B103表和成本费用调查表的数据联审等审核方式。几种审核方式可以统一进行,也可分别进行,便于精确定位。 3.B103表、601表与成本费用调查法人代码相同的企业进行联审,要求两套表相互确认,不能以一方为主,且修改后须复审(如表内平衡关系)。 (二)数据质量控制要点 1.总产值与销售收入、总产值与销售产值、销售产值与销售收入要注意数据的衔接和匹配。

我国大中小型工企划分标准修改

我国大中小型工企划分标准修改 日前国家对现行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修改。《标准》将不再沿用旧标准中各行各业分别使用的行业指标,而是统一按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多少归类,主要的考察指标是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分的依据是1998年的统计数据。 参照一些国家的标准及各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大型企业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其中,特大型企业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及以上;中型企业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余均为小型企业。 根据新修改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 按新的划型标准,在国家统计局目前掌握的40多万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比原标准的24120家减少了13943家,减少57.8%,其中大型企业为991家,比原标准的7223家减少了6223家;特大型企业62家,比原标准的268家减少了206家;小型企业为458329家。按新标准,大中小型卓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比例分别为0.21%、1.96%和97.83%,这一结构与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规模结构基本相似。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说明 1988年月4月发布1992年补充 一、本标准是在1978年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现行《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由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会同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等综合部门,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经过协调平衡,做了必要个性与补充,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由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和劳动人事部于1988年发布,作为全国工业企业划分大中小型规模的统一标准。 1992年,全国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又对本标准进行了补充,以国经贸企[1992]176号文件予以发布。新补充的标准与原标准具有同样效力,统称为《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全国划分工业企业大中小型规模统一按照此标准严格执行。 二、本标准适应范围以全部工业生产企业的基层统计单位为划分单位,不论企业隶属于哪个部门,均应按其所属行业统一标准执行。例如电子、核工、煤炭、冶金等部门所属的仪器、仪表行业企业均按机械工业行业中仪器仪表企业的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依企业生产规模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一、大二两档)、中型(分为中一、中二两档)、小型四个类型。标准规定,凡产品单一的行业,能以产品生产能力功分的必须按产品设计生产能力或查定生产能力划分;凡产品

各项财务比率计算公式

各项财务比率计算公式

现代企业财务分析常规指标一览表 类型指标名称及计算公式作用评价标准使用注意事项 ? ?? ? 短 期偿债能力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 负债 衡量企业短 期偿债能力 的常用比率 一般评价;2:1 注意:过高,资 金滞溜, 过低,资金不足 有偿债风险 1,应结合分析 流动资产结构, 周转及现金流 量,如周转性 强,评价标准可 降低,反之亦 然。 2,因行业而异。 3,一般按期末 数计量,应注意 期末前后数据速动比率=速动负债÷流动 负债 衡量企业近 期偿债能力 一般评价;1:1 注意:过高,资

(速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 的比率,又称酸性比率 金滞溜于应收款。过低,支付能力不足 的波动。 4,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营运资 金、四项指标综 合分析。 5,应考虑巳批 未用贷款指标, 拟变现长期资 产、企业信誉等增加偿债能力因素及或有负债、担保负债等 减少偿债能力因素。 6,营运资金为负值,营运资金 周转率指标不 能计算。 现金比率=(现金+短期证券) ÷流动负债 衡量企业即时偿付能力 的比率 一般评价;适 度。 过高货币资金 过大,效率降低 过低,货币支付 能力不足 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 债 衡量企业短 期偿付新增 债务能力 一般评价;适度。 过高;具有较大的举债潜力,过低,存在较大的还债风险 营运资金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相 对值指标,可在企业之间 一般评价;历史 水平、行业水平 过高,营行资金

比较不足存在债务 风险,过低营运 资金效率低,有 扩销潜力 现金流入量对负债比率=营业所得资金÷流动负债现金比率的 动态表现,反 映流动负债 的收入保障 程度 同现金比率 长期 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衡量企业在 清算时保护 债权人利益 的程度 最低要求小于 1,一般要求小 于50%;债权 人:要求降低, 偿债保证性强。 所有者:当资本 利润率>利息 率时要求上升, 提高资本利润 率。经营者:要 求适度,过高举 1,结合现金流 量及收益的稳 定性进行分析, 如经营状况好, 此比例允许提 高。 2,注意资产结 构及资产实有 价值,防止高估 或低估。3,注 意未入帐的隐

2016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索引号:000014348/2013-00004 分类:统计标准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06年11月28日 信息名称: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文号:无 主题 词: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国统字〔201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解释-企业总收入

企业总收入 1、定义:指企业从事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以及企业从事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和。 2、计算方法:企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利润总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应交税金 包括 1、产品销售税金: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承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2、税金(管理费用中的):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3、本年应交增值税: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4、应交所得税:指企业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按所得额计征的税额。 劳动者报酬: 1、定义: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 本期计提折旧:指企业自年初至报告期止累计提取的折旧。根据“财务状况变动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项填列。 增加值:是指企业在核算期内生产经营的效果和新创造的价值。 增加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除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采用的是收入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其中:生产税净额=生产税-补贴收入(价格补贴、亏损补贴、出口退税)营业盈余=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其他 工业企业采用生产法,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年应交增值税 其中: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可以采用正算法或倒算法,一般推荐使用倒算法。 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销售)费用合计减去该项费用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见附表),如工资、折旧、福利费等,倒算出三项费

国家企业规模 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划型标准简介 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 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4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并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执行。 新标准涉及的范围 本次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并未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全部企业和单位,具体仅对以下5个类别规定了划型标准:第一类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共三个行业门类;第二类为建筑业;第三类为批发和零售业;第四类为交通运输、邮政业(不包含仓储业);第五类为住宿和餐饮业。这5个类别涵盖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7个行业门类,673个行业小类,占全部行业小类的74%左右。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尚有13个行业门类没有确定企业划型标准,其主要原因是:一是有些行业缺乏基础统计数据,无法进行有效的测算和分析而暂不划型;二是一些特殊行业,如金融业,其产品、运作方式和监管体系与一般行业差异较大,需另行研究制定;三是包括“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6个其它行业门类以及仓储业,这些行业的企业划型标准将在国家有关普查完成之后,再根据实际统计情况另行研究制定。 新标准划分企业规模所选用的指标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以三个指标作为划分标志,即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其主要原因是:第一、“从业人员数”作为企业的划型指标,具有简单、明了的特点,也与世界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一致,具有国际可比性。第二,“销售额”可以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也是我国现行统计指标中数据比较完整的指标,容易操作。第三,“资产总额”可以从资源占用和生产要素的层面上反映企业规模。因此,采用这三个指标进行划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新标准的具体划分办法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2003]17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 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 划分标准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加强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标准管理,规范企业规模分类标准,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印发给你们,请在财务会计统计和财务报告工作中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统计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对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1992〕33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为确保财务会计信息口径可比,财务统计和财务报告工作统一采用国家统计局新公布的规模划分标准。 二、为满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我们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划型原则,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

-2002)及《大中小型非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草案)》(财清办〔1995〕53号)的划型标准,对《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中未列示的非工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补充,研究制定了《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请各中央企业在财务统计和财务报告工作中认真执行,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我委统计评价局联系。 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 2.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厅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 (国统字[2003]17号) 一、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财务评价指标的计算公式 1

财务评价指标的计算公式1、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产品销售净收入×100%销售净收入,指扣除销售折让、折扣和退货后的销售净额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未资产总额)÷2 3、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100%净利润应以税后利润计算。4、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未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100%为资本保值,大于100%为资本增值,小于100%为资本贬值。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6、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补充指标)7、速动比率=速动资产/ 流动负债×100%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8、应收帐款周转率=赊销净额/ 平均应收帐款余额×100%因赊销资料为商业机密不宜对外公布,故可改用赊销售净收入。9、应收帐回收率=本期应收帐款回收额/(期初+本期应收帐)×100%;平均应收帐款余额=(期初应收帐款余额+期未应收帐款余额)÷2 10、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平均存货成本×100%(指产成品)平均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未存货成本)÷2 基于战略的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2009-11-15 15:38 【摘要】在知识和信息日趋重要的新经济时期,企业已经全面进入战略经营时代,企业评价的目光投向了战略计划和未来的发展。但我国目前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不能满足企业的这一需要,为此,本文从企业战略和战略管理的高度,提出了基于战略的企业财务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 【关键词】财务评价问题模式 一、当前我国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1、指标体系不完整,已不能全面剖析企业财务状况。该指标体系由四部分指标组成,即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社会贡献能力。而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成长性,即成长能力,也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是股份公司,则企业的市场价值,同样是投资者与经营者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因此,该指标体系原有的四个方面的指标,虽然可以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分析评价企业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社会贡献能力,但对人们普遍关心的成长能力和市场价值却忽视了。因此,就完整的分析指标体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编辑 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行业名称指标名 称 计量 单位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 入(Y) 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 从业人 员(X) 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 入(Y) 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 建筑业营业收 入(Y) 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 资产总 额(Z) 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 员(X) 人X≥20020≤X<2005≤X<20X<5 营业收 入(Y) 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零售业从业人 员(X) 人X≥30050≤X<30010≤X<50 X<10 营业收 入(Y) 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 员(X) 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 入(Y) 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仓储业从业人 员(X) 人X≥200100≤X<20020≤X<100X<20 营业收 入(Y) 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 邮政业从业人 员(X) 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 入(Y) 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 住宿业从业人 员(X) 人X≥300100≤X<30010≤X<100X<10

年度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某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新增成果: 年度财务指标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1 财务测算逻辑说明 2 财务测算假设条件 2.1 利润每年以15%的速度递增 2.2 公司净利润率保持为15% 2.3 08年销售单价为5000元/㎡,以后每年增加10% 2.4 项目开发周期为三年,从拿地当年算起,第三年结束 2.5 项目销售进度:第一年0%,第二年50%,第三年50% 2.6 项目开发投资进度(现金):第一年20%,第二年40%,第三年40% 2.7 每年初的土地储备能满足随后三年新开工面积的需要,并留20%余量 2.8 单位土地成本为单位销售收入的35% 2.9 08年项目单位开发成本为单位销售价格的30%,以后每年增长5% 2.10 其他费用(包括营销费用、财务费用、税金等)占销售收入的20% 3 财务测算过程 3.1 假设利润目标(A ) 假设基年(2007年)公司利润额为4亿元,利润每年以15%的速度递增 3.2 计算每年业务收入目标(B ) 业务

假设公司净利润率为15%,B=A/15%: 3.3计算年结算的销售收入(C) 年结算的销售收入与年业务收入目标相同,C=B 3.4计算年竣工面积(D) 假设08年销售单价为5000元/㎡,以后每年以10%速度增长 则为保证每年的结算销售收入目标完成,需要竣工的面积为:D=C*10000/每年的销售单价 (注:假设当年竣工的住宅当年交付,则结算面积等于竣工面积) 3.5计算年新开工面积(E) 假设项目开发周期为三年,从拿地当年算起,第三年结束。则第三年的竣工面积D=第一年的新开工面积E,由此推出每一年的新开工面积。 3.6计算年销售面积(F) 假设项目三年销售完毕,销售面积的进度为:第一年0%,第二年50%,第三年50%;第一年的新开工面积,将在第二年,第三年销售,由此类推,每一年的销售面积应该是前面第二年新开工面积的50%加上前面第一年新开工面积的50% 3.7计算年初土地储备(建筑面积,下同)(G) 要求每年初的土地储备能满足随后3年新开工面积的需要,并留20%余量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doc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摘要】本文以河北省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为例,运用主成份分析的方法,对工业企业的特征性经济指标进行分类和分析,对繁杂的指标进行简化。为进一步研究地区工业企业经济状况做好数据准备,为后续的分析决策提供了便利。 【关键词】工业企业;主成份分析;经济指标 Analasis of Main Economic Indexes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CHEN Si-qi (College of Civil Engineering,South East University,Nanjing Jiangsu 211189,China) 【Abstract】In this paper,the method of 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was applied in classific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main economic indexes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which took the main economic indexes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of Hebei Province for example and simlified the complex indexes. The results provided data preperation and convenience for the following study of regional economic conditions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Key words】Industrial enterprise; 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Economic indexes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工业产业迅猛发展,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建设贡献着重要的力量。而地区工业企业的经济状况又关乎着发展水平和未来的分析决策。因此,工业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分析就尤为重要。但是,现有的官方数据指标项目繁多,给后续分析带来困难。本文则针对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的方法进行简化,为进一步研究工业企业经济发展做好数

最新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农、林、牧、渔业 工业 *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指标名称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营业收入 (Y) 资产总额 (Z)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营业收入 (Y) 资产总额 (Z) 从业人员 (X) 营业收入 (Y) 从业人员 (X) 资产总额 (Z) 从业人员 (X) 计量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万元Y≥20000500 ≤Y<2000050≤ Y< 500Y< 50 人X≥1000300≤X<100020≤ X< 300X< 20 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 Y<2000Y< 300 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 Y<6000Y< 300 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 Z<5000Z< 300 人X≥ 20020≤X<2005≤ X<20X<5 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 Y< 5000Y<1000 人X≥ 30050≤X<30010≤ X< 50X< 10 万元Y≥20000500 ≤Y<20000100≤ Y< 500Y< 100 人X≥1000300≤X<100020≤ X< 300X< 20 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 Y<3000Y< 200 人X≥ 200100≤X< 20020≤ X< 100X< 20 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 Y<1000Y< 100 人X≥1000300≤X<100020≤ X< 300X< 20 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 Y<2000Y< 100 人X≥ 300100≤X< 30010≤ X< 100X< 10 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 Y<2000Y< 100 人X≥ 300100≤X< 30010≤ X< 100X< 10 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 Y<2000Y< 100 人X≥2000100≤X<200010≤ X< 100X< 10 万元Y≥ 1000001000 ≤Y<100000100≤ Y<1000Y< 100 人X≥ 300100≤X< 30010≤ X< 100X< 10 万元Y≥100001000≤Y<1000050≤ Y<1000Y< 50 万元Y≥ 2000001000 ≤Y<200000100≤ Y<1000Y< 100 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 Z<5000Z<2000 人X≥1000300≤X<1000100≤ X< 300X< 100 万元Y≥50001000≤ Y< 5000500≤ Y<1000Y< 500 人X≥ 300100≤X< 30010≤ X< 100X< 10 万元Z≥ 1200008000 ≤Z<120000100≤ Z<8000Z< 100 人X≥ 300100≤X< 30010≤ X< 100X< 10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 位 大型中型小型 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人 万元 万元 2000及以上 30000及以 上 40000及以 上 300-2000以下 3000-30000以 下 4000-40000以 下 3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人 万元 万元 3000及以上 30000及以 上 40000及以 上 600-3000以下 3000-30000以 下 4000-40000以 下 6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批发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200及以上 30000及以 上 100-200以下 3000-30000以 下 100以下 3000以下 零售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500及以上 15000及以 上 100-500以下 1000-15000以 下 100以下 1000以下 交通运输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3000及以上 30000及以 上 500-3000以下 3000-30000以 下 500以下 3000以下 邮政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1000及以上 30000及以 上 400-1000以下 3000-30000以 下 400以下 3000以下 住宿和餐馆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800及以上 15000及以 上 400-800以下 3000-15000以 下 400以下 3000以下 注: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中低限指标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高限指标三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 位 大型中型小型 农林牧渔企业从业人员 数 销售额 人 万元 3000及以 上 15000及以 500-3000以 下 1000-15000 500以下 1000以下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一、新会计准则下财务指标的计算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取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的期末余额 流动负债取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的期末余额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取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的期末余额 存货取资产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期末余额 流动负债取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的期末余额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存货年初数+存货年末数)/2 营业成本取利润表中“营业成本”的本期金额 存货年初数取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年初余额 存货年末数取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期末余额 4、应收帐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平均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年初数+应收账款年末数)/2 营业收入取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本期金额 应收账款年初数取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年初余额 应收账款年末数取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

5、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流动资产 平均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年初数+流动资产年末数)/2 营业收入取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本期金额 流动资产年初数取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的年初金额 流动资产年末数取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的期末余额 6、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销售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取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本期金额 营业收入取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本期金额 7、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债务总额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负债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取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本期金额 负债总额取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的期末余额 8、销售收入增长率=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上年营业收入 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本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 本年营业收入取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本期金额 上年营业收入取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上期金额

财务指标测算公式及分析

财务指标测算及分析 1、变现能力比率 变现能力是企业产生现金的能力,它取决于可以在近期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的多少。 (1)流动比率 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2 意义:体现企业的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流动资产越多,短期债务越少,则流动比率越大,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分析提示:低于正常值,企业的短期偿债风险较大。一般情况下,营业周期、流动资产中的应收账款数额和存货的周转速度是影响流动比率的主要因素。 (2)速动比率 公式: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保守速动比率=0.8(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流动负债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1 意义:比流动比率更能体现企业的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因为流动资产中,尚包括变现速度较慢且可能已贬值的存货,因此将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再与流动负债对比,以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分析提示:低于1的速动比率通常被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影响速动比率的可信性的重要因素是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账面上的应收账款不一定都能变现,也不一定非常可靠。 变现能力分析总提示: (1)增加变现能力的因素:可以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偿债能力的声誉。 (2)减弱变现能力的因素:未作记录的或有负债;担保责任引起的或有负债。 2、资产管理比率 (1)存货周转率 公式: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3 意义:存货的周转率是存货周转速度的主要指标。提高存货周转率,缩短营业周期,可以提高企业的变现能力。 分析提示:存货周转速度反映存货管理水平,存货周转率越高,存货的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转换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越快。它不仅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也是整个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存货周转天数 公式: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360*(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产品销售成本 企业设置的标准值:120

(财务知识)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最全版

(财务知识)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 企业财务指标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 壹、填报对象范围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有B103和G603-1俩种表式,B103表的填报对象为规模之上工业企业,G603-1表的填报对象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填报内容和注意事项 报表表式:B103表由规模之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表和财务状况表合且而成,取消了本年折旧、办公费、广告费、保险、住房公积金、现金流量等20多个指标,增加了营业外支出。主要原则是遵循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兼顾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强化普查内容和指标设计规范化、且且注重可操作性。其中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就是现行的会计制度。 填报方式:财务状况表中除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单位是“人”以外,其他指标的单位均为“千元”,填报表格中每个指标后面的数据方格自右至左单位已分别注明为“千元”、“万元”、“十万”等,必须按数据方格所对应的单位填报数据,不保留小数位,不得填写“XX万元”的字样。填报数据时应注意核对各指标间的单位是否壹致,有无异常值或漏填的数据。 三、审核关系、审核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要点 (壹)审核方法 1.B103表指标较多,多数指标间存在关联关系,这就构成了审核的依据。由于财务指标间关系非常复杂,审核公式例外情况时有发生,许多审核公式不绝对成立。例如,“财务费用应大于其中项利息支出”对汇兑损益为负值的企业不适用。

2.普查方案中设置了必须满足的审核关系和有条件满足的审核关系,B103表的表内审核,B103表和601表的跨表审核,B103表和成本费用调查表的数据联审等审核方式。几种审核方式能够统壹进行,也可分别进行,便于精确定位。 3.B103表、601表和成本费用调查法人代码相同的企业进行联审,要求俩套表相互确认,不能以壹方为主,且修改后须复审(如表内平衡关系)。 (二)数据质量控制要点 1.总产值和销售收入、总产值和销售产值、销售产值和销售收入要注意数据的衔接和匹配。 2.相关指标应注意匹配关系(如流动资产和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净值和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俩项指标不应有较大差距,且其中壹项不为零时,另壹项不应为零。 3.理论上所有指标都不应大于资产总计和主营业务之和,如是则应检查单位是否填错。 4.所有指标应注意和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比较,注意人均指标是否偏小或偏大,如人均工资大于20万元或小于5000元可能是人数或工资等指标有问题。 5.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都是企业财务状况表中的单壹指标,不应包括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企业会计报表没有单独设立科目的,在填制资产负债表时要求根据明细账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较大时,壹般主要为利息支出,应避免漏填利息支出。 7.当存货或产成品没有办入库票即已销售时,企业必须补办入库存手续,补填入库凭证,故不允许出现负值。

2016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索引号:000014348/2013-00004分类:统计标准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发文日期: 2006年11月28日 信息名称: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文号:无主题词: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国统字〔201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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