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和经营范围都有哪些

BVI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和经营范围都有哪些
BVI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和经营范围都有哪些

BVI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和经营范围都有哪

BVI公司由于岛屿国家可离岸运营的性质深受国内投资者的青睐,往往被应用于税务筹划和上市构架中,那么BVI离岸公司在注册时,该如何填写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都有哪些要求呢?

一、英属维尔京群岛立申请条件

一位以上年满18岁股东(有护照或身份证的内地公民或海外人士);有注册地址和有限公司法定秘书。

二、BVI公司注册之优势:

1. BVI公司注册英属维尔京群岛是国际有名的避税天堂,在当地设立的注册公司除每年交纳政府续牌费外,免交所有当地税项。

2. BVI公司注册只需一位股东和董事,公司人员中也不必有当地居民。

3. BVI公司注册无需申报管理者资料,账目和年报也不必公开。

4.BVI公司注册资金:标准资金为50,000美元,分为50,000股,每股为1美元,如资金超过50000美元,政府需收取1350美元印花税,注册资金不用实际到资。并可在世界各地开立银行帐户。

5. BVI公司注册政府保护股东利益,不需要公布受益人身份,并为各企业提供私隐保护,董事资料绝对保密。

6. BVI公司注册可以开多个国家的帐户,方便资金往来,例如:瑞士,香港,中国。

7.岛屿是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的地方;

8.低税率,英属维尔京国际有限公司所受的税务管制非常少;

9.不需核数师报告,只需保留资料反映经济状况已可;

三、BVI公司注册名称要求:

BVI公司名称可用英文或/和加上中文注册。公司的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们的缩写结尾,公司名称不能使用Assurance、Bank、Building Society、Chamber of Commerce、Chartered、Cooperative、Imperial、Insurance、Municipal 、Royal或Trust等字眼,除非得到特别批准。

注册BVI公司其经营范围一般没有限制。其经营范围一栏,一般写“贸易”。“贸易”代表任何贸易都可以从事,如财务与投资、医疗保健、船务运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建筑、装饰装潢、信息网络、服装纺织、旅游、文化出版等。公司营业范围虽广泛,但要避开下列情形。

不可从事信托、银行、保险、军事或其他类似中介业务;不得在当地作为其它公司之代理人及提供BVI之注册地址;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大部分注册BVI公司的投资者都是建议默认填写经营范围为“贸易”,其实公司注册后,可以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进行经营范围修改,一般情况下委托代理公司就行。

来源于https://www.360docs.net/doc/e114759993.html,

bvi公司名字

https://www.360docs.net/doc/e114759993.html, bvi公司名字 一、bvi公司名称查询与核准 注册BVI公司需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取好BVI公司名称后,交由代理查询名称是否可用,一般几分钟就能出查询结果。如拟选用的BVI海外公司名称与已注册之公司名称相同,便不准注册。 二、bvi公司名称规定与要求 1、bvi公司取名 在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取名非常自由,不论注册资金大小,维尔京政府答应公司名称含有国际、团体、控股、实业、投资、学院、协会、中心、研究所等字眼;此外,公司名称必须包括下列其中一项作为结尾:『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ad Anonima』或简写『Ltd.』、『Corp.』、『 Inc.』或『S.A.』。 2、bvi公司使用中文名称 维尔京政府为了吸引中国投资者,中国公司申请人还可以注册中文公司名称,方便在中国使用,中文名称只体现在章程及法定文件上。另外,并不是每个BVI离岸公司注册地都容许采用中文名称的。 3、bvi公司名称限制 不能含有“银行”“保险”“再保险”或会令人联想到拟注册BVI公司与当地政府有任何联系字样。不可使用与已存在公司相似或相同的名称。不能使用包含“皇家”或政府身份的名称。不能使用触犯公众利益的名称。 需要获得许可方可使用的名称有:建房互助协会,商会,特许的,合作,皇荚冬公共交通,市政,旅游协会,信托,地铁,银行,保险,基金治理,财产治理和投资基金等。 与大陆公司注册时办理名称查询与核准的规则不同,bvi公司注册名称只要与已注册的公司不完全重复,则该公司名称便能予以注册使用。 1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最新修订版)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22号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局长王众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能否用房屋使用权出资???)i 债券可以用作出资吗?ii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离岸公司外贸业务流程图

离岸公司外贸业务流程图 随着新贸易法颁布及进出口权的放开,中小企业及自然人进军国际贸易的脚步日渐加快。但国际贸易并不是“一买一卖”那么简单,它覆盖了众多知识和领域,因此也存在着诸多风险。中小型生产(贸易)企业、自然人在国际贸易中的最大优势就是对产品和国外客户信息的把握,其它复杂的环节并没有足够的经验和人力。从社会化分工的角度,发挥自己的优势,将其它复杂的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外贸公司是最佳的选择。所以,当前找外贸公司做代理是最主要也是最经济的外贸运作方式。但这样可能存在贸易信息被窃取、出口收汇被占用等等一系列的风险。 一、防止贸易信息被盗取 找外贸公司做代理,信用证(或D/P、D/A、T/T)会首先经过外贸公司,这样就很有可能会被信用证通知部门其他业务员、结汇人员看到。由于利益的驱使,不能保证不会有人恶意利用这些信息。而一旦信息被窃取,对客户来说是非常被动的。况且谁也不能保证一直用一个外贸公司,一旦有什么变化,也会影响到对国外客户的信誉。即便国外客户是老客户不会被撬走,但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中国利润会越来越少(对工厂、对客户和国外客户都是这样)。而当利润少到一定程度时,成本的降低对任何一方都具有相

当的诱惑力。而这时,如果竞争对手(或客户的工厂)窃取您的信息,向国外客户报出比您低的价格,国外客户为了自保也未必不动心。即使竞争对手没有挖走您的国外客户,但国外客户知道别人出的价格比您低,也很有可能会跟您讲价,这样对您来说也是不利的。 而通过香港或离岸公司做国际贸易,以香港(离岸)公司的名义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以香港(离岸)公司为受益人接受信用证,所有贸易信息均由您个人控制,就会防止贸易信息被他人窃取。 二、避免出口收汇被占用 找外贸公司做代理,国外回款先回到外贸公司的银行帐户。而外贸公司现在越来越不景气,出口收汇被占用的可能时有发生:第一种可能是外贸公司总公司或其它部门占用货款;第二种可能是外贸公司的债权人(外贸公司不景气,在外欠债是常有的事)起诉外贸公司或强行扣款;第三种可能是外贸公司的债权银行扣款,而这种可能性会越来越大:国家最终要将国有银行推上市,而银行上市的前提就是清理资产和坏账,银行一旦清理坏账,扣款是必然的。上述三种情况无论哪种情况,发生一次就是致命的:货被国外客户提走了,货款被占用或扣下,无法支付工厂货款,贸易链整个中

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 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 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 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 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

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 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 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 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 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 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 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 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 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 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 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注册澳大利亚离岸公司

注册澳大利亚离岸公司 海外离岸公司在国际上已经风行了二十多年。除香港(HONGKONG)地区无保密性以外,上述其它国家或地区注册的海外离岸公司,均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因而吸引了众多商家与投资者选择海外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海外离岸公司正在成为从事国际贸易及投资引资人士的热门话题。 法人地位 澳大利亚公司法规定,股份制有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它可以参与诉讼,拥有资产;也可以产生债务。 公司股东的责任只限于其认购股票时未缴足的股票金额。只要认购的股票金额都已缴足,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便不负有其它责任, 除非有关的股东对公司的外债提供个人担保。 董事要求 最少一个董事。 股东要求 最少一个股东,没有国籍限制。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个人。 注册资本 法定资本1000澳元注册,股份比例、股本金1元/股(根据申请填写)。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必须位于澳大利亚。 客户必需提供以下文件或资料 1、拟注册澳大利亚公司的名称三个(英文)。 2、中国公司地址及名称或个人地址及姓名。 3、股东名称,身份证或护照、住址、影印本(资料公证)、联系电话/传真。 4、提供至少1位董事1位股东。 如多于一个股东,客户必需指定股份分配比例。 办理程序 1、客户确定注册名称后,签署委托、协议合同。 2、守法宣言书(由我方以英文备制); 3、标准版或事先备好的《公司章程》和《组织大纲》(由我方准备) 4、投资意向计划书;(由我方立书) 5、办理澳大利亚公司号ACN-澳大利亚商业号码ABN-申请GST

公司注册完成后,客户可得到以下文件 1、澳大利亚公司注册证书; 2、公司组织大纲2本; 3、股份证明书2份; 4、董事、股东会议记录; 5、公司原子签名章及金属钢印; 6、公司股东、董事注册资料文件1份(英文) X

2019最新BVI公司税务操作指南

2019最新BVI公司税务操作指南 英属维尔京群岛官方语言为英语,法定货币为美元,没有外汇管制,货币可自由进出和兑换,而且世界上众多的大银行的进驻以及先进的通讯交通设施使得英属维尔京群岛成为理想的海外离岸金融中心,目前已经有超过250,000个离岸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当然,不光BVI整个大的金融环境非常利于离岸公司发展,而且,BVI公司被称作为“免税天堂”,不实地运营是不需要交税的,为什么BVI公司不交税呢? 注册BVI公司流程: BVI公司名称查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书→交付款项→制作公司注册文件→客户签名→申报文件→公司注册完毕→文件交接 注册BVI公司所需资料 公司中、英文名称; 至少一名股东及董事; 股东、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董事联络地址、联络电话; BVI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税务问题:

1.BVI征收0税率的所得税,无论公司或个人。根据BVI法例第206章《英属维尔京群岛所得税法》(BritishVirginIslandIncomeTaxAct)就规定所有在BVI 设立或在BVI受管控的公司被视为居民,应缴纳所得税;但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2004》(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2004)则对(a)所有BVI商业公司,(b)公司支付的股息、利息、租金、版权费用、补偿; (c)与商业公司任何股份和债务相关的资本利得进行了豁免。对商业公司的任何股份、债务或其他证券无遗产税、遗赠税或其他继承方面的税收。 2.BVI公司的股权转让也不征收印花税; 3.BVI对公司集团重组不征任何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 4.BVI公司对利息或股息无预提税,如果已经是欧盟自然人居民的话,利息收入方面则有一个20%的预提税; BVI有个payrolltax(薪金税),在BVI开展业务(carryingonbusiness)的公司的股东,如其向公司提供服务(renderingservice)并作为非员工参与公司创收的话,会被视为公司的员工,需要缴纳薪金税。但是,国内注册BVI公司,基本都是壳公司,没有实地经营业务,所以基本不交税,每年无需做账报税,只需要缴纳极

最新公司法股份公司注册资金

最新公司法股份公司注册资金 最新公司法股份公司注册资金 (一)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金的0.8‰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最低收费50元。营业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程序: 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申请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收费标准: (一)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金的0.8‰ 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 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最低收费50元。营业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二)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 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 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程序: 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 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核准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最新整理注册BVI公司的常见问题有哪些怎么解决

注册B V I公司的常见问题有哪些怎么解决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客户注册海外公司来做国际贸易投资、上市等等。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解答注册B V I公司的常见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公司的中文名字有法律效用吗? 答:没有。 问:如果我们注册的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授权资本超过五万美元,可以吗?如果可以,有什麽地方要 注意? 答:授权资本可以超过五万美元,但如超过一百万美元时,在注册时要提交一份签妥的承担责任书及问卷。 成立费用跟年费会増加。 问: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经营范围有没有限制? 答:所有有关的限制已列明于公司的大纲内容中。 问: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董事、股东可以有多少人?年龄有没有限制? 答:董事、股东至少1位。年龄要满18岁。 我们标准的公司大纲及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不能超过20位。

问:注册所需时间多久? 答:由公司成立日期后,约两星期便可收取公司文件。 问:公司注册后,我们会收到什麽东西? 答:一个盒子、一张公司成立证书、两本正本公司大纲及章程、一张首任董事的委任证书、股票、董事登记名册、股东登记名册、钢印、小圆章、图章。 问:如果公司董事及户口签署者去不了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地开银行账户吗? 答:可以,只要公司能符合英属维尔京群岛银行的要求。 问: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董事登记名册和股东登记名册是不是必须要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注册处登记? 答:根据现行的国际商业公司法(C A P 291)和将会生效的新法例,公司必须将董事登记名册和股东登记名册的副本或正本存档在公司的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注册地址,但并不需要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注册处登记。 问: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商业公司之用途 答:用于开设银行帐户、信託、存款、投资计划和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一元一股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一元一股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是一元一股的吗?不是的,是依据股票的价值而定的,不一定是1元,也可以是几元或几十元甚至更多。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第一节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解释: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后并公开上市交易的。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1、上市公司必须是已向社会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不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1)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交易,成为上市公司。 2)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后,经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后,又达到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也可以依法申请为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国务院可以直接批准上市公司,也可以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证券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对证券的发行、交易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股票的发行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公司注册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从2015年1月24日召开的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传 出消息,《公司法修正案》目前已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将于今 年3月1日开始实施。我市工商部门将随之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工 商登记制度改革。 据了解,这次修改了现行《公司法》的12个条款,进一步降 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将注册资本 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 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 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 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 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 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

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 要提交验资报告。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我市新发展各类企业16072户,总数达133569户,同比增长4.2%;新发展个体工商户55136户,总数达312773户,同比增长3.8%。新修改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须出资20%及剩余注册资本必须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等,将使设立 公司更为便捷,成本更为低廉,这也将更好地鼓励我市市民个人 创业,刺激个体经济的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如 果需要高于这个最低限额的,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比如,保险法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保险公司的, 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证券法规定,可以采取股 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证券公司,在证券公司中属于经纪类的,最 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千万元;属于综合类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有资本,也就是为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的 股本和公开募集募得的股本。

最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最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 新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新公司施行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一、注册资本实缴制与注册资本认缴制 1、二者的相同之处: 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 2、二者的不同之处: 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优点: 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二、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 根据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根据全国人大会的决议,将《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旧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

股份制公司注册须知及条件

股份制公司注册须知及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全部股份的行为;募集设立发行是公司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

2020年最新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

2020年最新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 修改: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 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区别: 1)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 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的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 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 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 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 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 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 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 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 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1.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要求和设立法定人数要求 2006年新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 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并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为500万元。允许公司 在2年内分期缴清,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投资 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形式,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人数不再具有两人以上限制, 只规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即可。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当以两人 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 2.放宽出资方式 3.提高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 原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新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即 非货币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最高出资比例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 什么是注册资本?什么是注册资金?两者有什么区别?对不同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不同企业的注册资金有什么不同的要求?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 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 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 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

有关BVI公司设立及股权架构的调研报告

关于BVI公司设立、股权架构及税务政策的 调研报告 BVI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英文简称,是国际著名的避税中心。根据该岛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在该岛注册登记设立的公司(简称:BVI 公司),除了每年缴纳年度管理费外,所有业务收入和盈余均免征各项税款。目前,很多国内知名大公司为了其资本运作和合理避税,均在该岛设立了BVI公司,用以开展复杂的资本运作和国际避税业务活动。 一、BVI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BVI公司的必要性 目前,二十国集团(G20)委托OEC[实施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在全球掀起了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浪潮。与此同时,美国更是极力在世界范围内推行其FATC/法案,力图获取美国居民的海外离岸账户信息、打击跨国避税?跨国企业利用离岸公司避税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与挑战。 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的离岸地的新注册公司数量仍在不断增加,除BVI群岛外,2013年大多数离岸地的新注册公司数量均比2012 年增长了8堆U 9%虽然BVI群岛2013年新注册公司的数量同比下降了4%但2013年仍有6万余家新离岸公司在BVI群岛注册成立。 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建立离岸公司、实施离岸架构已成为跨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最为有效和成熟的模式,其不仅在节税方面存在极大优 势,更具备投资信息安全、商业风险分散的特点,可以说 企业预期增加的监管和合规成本远远不及离岸架构带给企业的便利和收益。

因此,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离岸架构仍将是跨国企业实施海外投资的最佳选择。 (二)设立BVI公司的主要目的 1.享有税收优惠,实现合理避税 与其他地区通常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只向BVI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即免除任何在英属维京群岛内外从事的经营活动及商业活动的税收。 2.方便资本运作,有利投资退出 如中国股东通过BVI公司间接持有英国公司股权,则未来中国股东拟退出英国市场时,仅需将BVI公司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即可实现从英国市场的投资退出,且中国股东无需亲自到BVI办理相关股权过户手续,非常有利于投资退出。 3?隐蔽投资者信息,规避政策壁垒 基于政治、舆论等非商业因素考虑,投资者有时不便将自己的信息对外公布。BVI法律规定,BVI公司无须公布受益人信息,对公司董事资料绝对保密。故通过设立BVI公司可以实现股东、董事信息保密,从而绕开投资所在国有关投资者限制的政策壁垒。 4.其他目的 (1)注册资本无需实缴:BVI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无须实际注入公司;(2)有效规避投资风险:运用BVI公司投资、运营海外项目,可通过BVI公司实现股东有限责任保护,确保股东个人财产安全;(3)无需做帐报税缴税:省时,省力,省钱。(香港公司有收入须做帐报税)。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02-20修订,自3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4号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完整版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22号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决定修改,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局长王众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BVI公司章程实例(中文)

BVI 公司:14252347 英属维尔京群岛 2004 年BVI 企业性公司法令 BVI FL 集团《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股份 2007 年8 月15 日建立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建立

英属维尔京群岛 2004 年BVI 企业性公司法令 BVI FL 集团《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股份 1.定义和解释 1.1在这个《公司备忘录》和所附的《公司章程》里,如果不存在与主题或上下文矛盾的情况: “法令”指的是2004年BVI企业性公司法令(2004年第16号),包括根据本法令制定的法规。 “章程”指的是所附的本《公司章程》。 “董事长”的含义是条款12规定的容。 “分配”就是公司对股东的分配,不包括股票,是指直接或间接地转移资产,或为有利于股东,或为造福某一股东招致的债务,与股东持有的股票有关,无论何种手段购买资产,购买、赎回或其他收购的股份,转让或负债,包括红利; “合格人士”指个人,公司,信托,死者个人的遗产,合伙及非公司组织的人; “备忘录”指的是本《公司章程》的备忘录; “登记员”指的是法令第229 条中任命的法人事务登记员; “ 董事决议” 是指: (a)决议指的是正式召开和召集的公司董事会议或者公司董事委员会的正式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投票,赞成票超过半数通过的决议,某一董事拥有一以上的投票权利的情况除外,为了满足超过半数的目的,他投的票数就算做他本人充当的人数; (b)全体董事或者公司董事委员会所有成员通过的决议,应该形成书面形式,视情况而定; “ 股东决议”是指: (a)正式召开的和召集的公司股东会议,出席会议有投票权并表决的股东,投 赞成票过半数超过百分之五十,所通过的决议;或者

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问题的修改

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问题的修改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现在对于注册资金的缴足期限是什么呢?最新公司法注册资金又有什么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问题的修改(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1、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发起人)按规定期限实缴到

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这样的情况下,使得公司在筹备设立的时候,必须准备两笔资金:一笔是作为筹备公司设立的启动资金,用于租赁场地、购置办公设备、办理公司登记、筹办公司开业等费用;一笔是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资金,用于存放银行,并且不得动用。无形中,提高了公司设立的资金门槛,降低了资本利用率,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而严格的验资程序,也拖长了公司设立的时间,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效率。虽然新公司法允许股东出资分期到位,并把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降低到3万元,但是大量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仍然对特定行业设定了较高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有的还规定必须一次缴纳全部资本。在当今日益发达并特别重视交易迅捷的商品交易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商机稍纵即逝,若公司设立成本大、效率低,将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 27个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这27类行业分别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三)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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