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复习资料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1.生效时间:要约生效时间采用到达主义

例: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要约,3月5日到达乙处.

注意:”到达”的含义是指到达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可控制的区域范围内,至于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是否看到,在所不论. 2.效力:

(1)对要约人的效力:要约人自此有接受承诺之义务,不得随意撤回,撤销和变更要约内容

(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受要约人取得了承诺的权利而非义务

特例:一是法律规定的特定行业,如医疗业,公共服务业等。二是依商业习惯而负有承诺义务。

3.电子要约的到达以电文进入特定(受要约人指定)或收件人的任何系统(受要约人未指定)为准

4.要约期限:即要约有效期限,也即受要约人的承诺期限,可由要约人自由规定

要约人没有规定: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

(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指要约人在要约发出之后,要约生效之前,取消要约的行为。

(1)对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其生效的意思表示

(2)撤回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撤销: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取消要约,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

(1)撤销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

(2)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A.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

B. 要约人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中载明“本要约为不可撤销要约”

C.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作了履行合同准备工作的

(五)要约失效的原因

1、被通知拒绝的

2、被依法撤销的

3、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承诺的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注:要约被依法撤回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因为被撤回的要约未“尚未生效的要约”

(六)承诺

1.承诺的概念:《合同法》第21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一旦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

2.承诺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上,承诺人须为受要约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例:甲发给乙一要约,乙收到后未置可否,丙于乙处见到该要约,即以乙名义对甲发出一承诺函,承诺函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问:甲丙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承诺的方式上a.原则上,承诺以通知方式作出

b.依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以行为方式做出承诺的,可以以行为方式做出承诺

例1: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丙两水泥厂各发一函,均称:“急需1000号水泥1000吨,价格300元/吨,货到付款。”乙水泥厂收到函后立即传真给甲:“函收到,即日发出。”丙水泥厂收到函后未回函,但当即组织车队运输1000号水泥1000吨,给甲送去。问:甲与乙、丙之合同是否成立?

(3)承诺期间

a.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在要约确定的期间到达要约人

b.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

(a)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立即做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非对话方式下,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到达

合理期限:要约在途时间+受要约人做出决定时间+承诺在途时间

(4)内容上,承诺需与要约一致,如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例2:设例1中,甲发给乙水泥厂函后,乙当即回函:“同意发货,款到交货。”甲收到回函后立即汇去30万元至乙账户。问:乙之回函是什么性质?甲、乙之合同是否成立?

注:1.所谓实质性变更一般指对《合同法》第12条所列的八大条款之变更(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对要约内容作非实质性变更的,原则上构成承诺,但有两个例外:(1)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的

(2)要约表明不得作任何变更的

3.非实质性变更构成承诺的,以承诺内容为合同内容

例4:中美两公司磋商一普通贸易合同,美方发来要约,中方承诺全部同意,但承诺函又加上一句:“贵方应提供商品原产地证明”。美方收到后未予回复。后在履行合同中,中方要求美方提供原产地证明,美方称无此义务。问:中美双方谁的请求合理?

4.逾期承诺和承诺迟到

(1)逾期承诺:受要约人在要约限定的承诺期限之后,向要约人发出承诺

规则:a.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b.原则上,视为新要约 c.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例1:北京之甲于3月1日发出一要约信函给广州乙,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日到达乙处。乙于3月11日作出承诺,以特快专递邮出,3月12日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

例2:设例1中甲收到承诺函后,当日回电称接受该承诺函。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

(2)承诺迟到: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因在途期间的耽误,在承诺期限之后到达要约人

规则:a.原则上,承诺有效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因逾期而不接受的,为新要约

例3:设例1中,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以特快专递惯例,3月9日即到达。但于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经查,由于特快专递公司一职员疏忽,忘投此信,故耽误了几日。甲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

例4:设例3中甲收到邮件后,于次日通过电话告诉乙,不接受该承诺。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

例5:设例3中乙的特快专递于3月9日到达甲之信箱,恰逢甲外出办公,于3月15日才看到该信函。问:甲乙合同是否成立?何时成立?为什么?

5.承诺的效力

(1)承诺生效:《合同法》第26条规定a.承诺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b.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注: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承诺的撤回a.撤回的承诺是已经发出但尚未生效的承诺

b.撤回的意思表示应该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例6:设例5中,乙又于3月9日早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效。则甲乙之合同能否成立?

(3)承诺不存在撤销一说

案例:王女士逛街买LV 包她看中一款,问售货员:这包售价是多少?——要约邀请

售货员回答:“这个包售价2000元。” ——要约

王女士说:“太贵了,1200元怎么样。” ——反要约

售货员说:“最近有折扣,最低1600元。”——反要约

王女士说:“我很喜欢这个包,1500元怎样?”——反要约(新要约)

售货员答复:“那好吧,1500元。”——承诺

§合同的形式

一、合同形式的概念

1.合同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合同的外部载体.

2.我国《合同法》采用的是以不要式(约定形式)合同为主,以要式(法定形式)合同为辅的原则

(二)主要要式合同:

1.《担保法》: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合同

2. 《合同法》:(1)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2)融资租赁合同(3)建设工程合同(4)技术开发合同

(5)技术转让合同

3.《著作权法》:著作权转让合同

4. 《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

5.《保险法》:保险合同

6.《劳动法》:劳动合同

3.合同的约定形式:当事人对于无法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双方约定必须采用一定的形式

4.合同的法定形式:法律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采取某种特定形式(一般指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书面形式

(一)法律明文规定“核准登记形式”为合同生效要件

三.推定形式

1.推定:行为人不直接用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又称作为的默示.

例1.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7年3月1日起,每月5日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日后,甲(房客)未搬出,乙(房主)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3月5日,甲照往常一样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之行为于法律上有何效力?

四.沉默形式

1.沉默:行为人既不用语言(包括口头、书面语言)表示,也不用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2.法律意义:法律对“沉默形式”严格控制,仅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有意思表示的效力

(1)法律有明文规定的:

①积极的(表示肯定)

a.《合同法》第171条:试用买卖中试用期届满,买受人之沉默,视为购买

b. 《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代理而不作否认的,视为同意

c. 《担保法解释》第54条第2款:共同共有人明知个别共有人擅自将共有财产抵押而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同意

②消极的(表示否定)

a. 《合同法》第47条第2款:第三人催告后,限制行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

b. 《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第三人催告后,无权代理之被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

(2)当事人事先有约定的:

例1:甲为轻工厂,乙为百货商场,甲乙多年商业往来,互相信任有加.甲乙约定“以后凡甲发给乙的新产品供货要约函,乙在接到后一周内不回函表示异议的,视为接受(即承诺)”其后有一天甲发给乙一供货要约函,乙收到一周后,未有回音.于是甲直接发货到乙处,乙异议,表示合同未成立,拒不收货.问:乙的异议有无依据?为什么?

特别提示:除上述两种情况外,沉默不具有意思表示之效力

例2:设例1中,甲乙从未有过商业来往.突然有一天甲给乙发一供货要约函,函尾特别声明:”若贵方收到函后1月内未予答复,即视为贵方接受我方要约.”乙收到后未予理睬.1个月后,甲见乙无动静,即发货若干到乙处,乙拘收,发生纠纷.问:乙之做法于法有据否?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指当事人通过缔约过程而达成意思一致.

合同的生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现行法律认可的效力.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联系1.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2.合同生效并非必定是合同成立的后果

一.成立与生效的关系类型

《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法》第45条第1款: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法》第46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绝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

例1. 甲乙于6月1日签定一水果买卖合同.问该合同何时生效?

2.以下合同成立时并不当即生效,而等待生效条件完成后始生效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并以此为生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始生效

例3.甲将一专利技术转让给外商乙,两人于6月1日签定合同,6月2日报国家专利局审核,国家专利局于6月28日批准并登记.问:该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

2)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例4.甲与乙今年6月1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明年甲出国定居的话,乙可搬进来住.问:现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

3)合同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至时生效

例5.设例4中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于后者是肯定会到来的,具有确定性.

§ 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效力待定的合同

1.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

注:合同是否转化为无效合同,往往操纵于第三人之手。

2.分类: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无权代理合同

3)无权处分的合同

3、 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因其欠缺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无效

《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无权代理合同

《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基本原理同上

5.对无权处分规则的认识

《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1)理论前提: 出卖人无处分权这一事实,并不是合同无效的当然理由

无权处分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2)无权处分合同确定有效的情形

a.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

例1.甲乙为朋友,甲有一彩电委托乙保管,乙保管期间,不经甲同意,即以自己名义与丙订立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原谅了乙的行为,并告丙:”我同意乙的行为”问:乙丙的效力如何?

b.事后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的

例2.设例1中,乙丙订立合同的次日,甲对乙说:”那台彩电送给你吧”,问: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3)未经权利人追认、无权处分人亦未取得处分权的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分两种情形分别处理

a.为保护社会交易安全及更好的保护第三人利益,此时无权处分合同也并非无效,此时应作如下处理:

☆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

例3.设例1中,乙丙订立合同后,乙尚未将该彩电交付给丙,甲即取回了自己的彩电.丙得不到彩电,发生纠纷,丙诉至法院.问:乙丙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b.若第三人符合动产善意取得要件,从物权效力角度看,第三人可取得该动产所有权.此时应作如下处理:

☆善意买受人取得所有权

☆原权利人请求无权处分人返还所得价金并赔偿损失

例4.设例1中,丙不知乙不是彩电的主人,以1200元买下并取走彩电.甲听说后,提出此彩电正常市价为1300元.问:应该如何处理?

二.无效的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含义

1.无效的合同,指欠缺合同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同.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例: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缴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争议,甲以所付装修费远远高于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例: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商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一、概念:

1.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行为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及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意思表示,法律并不是指绝对无效,而是权衡当事人的利害关系,赋予表意人以变更、撤销权的合同。

2.种类《合同法》第54条规定(1)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2)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3)乘人之危的合同

(4)因重大误解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1、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注: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

案例: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

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

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

三、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1、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者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注:受害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

案例: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四、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1、乘人之危: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意思表示

2、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

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3、欺诈概念: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要使对方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如: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提供约定服务等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全面适当的履行原则涉及:1、全面履行

2、适当履行:主体、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

(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合同履行的最基本原则

主要体现:附随义务:合同未约定,但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等

(三)经济合理原则

合同的履行应以最小的成本,争取最大的合同利益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三、履行抗辩权

(一)概念: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

类型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债务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成立要件:

1)双方因合同互负债务,即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2)合同无先后履行之分,应同时履行 a.合同直接约定同时履行的

b.合同未约定双方履行顺序的,推定为同时履行

3)双方债务均届期满

4)他方债务人尚未履行,具体指:a.他方不履行的,债务人可提出完全的抗辩权

b.他方不完全履行的,债务人可提出“相应的抗辩权”

例1、甲、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乙货物10吨,乙付款100万元。后甲交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问:乙应如何行使抗辩权?

2.效力 a.他方未履行前可拒绝自己给付

b.没有请求他方先为给付的效力,即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相互的

(四)先履行抗辩《合同法》第67条

1、成立要件1)双方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双方债务均届期满

4)他方未为先给付义务,即先履行抗辩人是后给付义务人

例1、甲、乙订有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6月1日前交货,乙收到后1个月内付款。甲于5月8日请求乙付款,乙拒绝。问:乙拒绝之意思是否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意思?

例2、设例1中,过了6月1日,甲未交货,但要求乙付款,乙称:“你必须先交货,我一个月后再付款。”乙的主张是否有道理?

2、效力一经行使,即发生阻却他方请求权之效力,即他方未先给付前,可拒绝自己给付,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五)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

1、成立要件1)双方互负债务

2) 一方有先给付之义务,即不安抗辩权人乃先给付义务人

3)先给付义务人的债务已届期满

4)他方有难为给付之风险

5)他方未提供担保

例:甲、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8月1日前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于是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答应。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问:甲是否有理?

2、行使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人毕竟是应先给付义务人,存在法律风险

过程:1)后给付义务人存在《合同法》第68条所列情形之一

2)有确切证据证明第(1)项者,先给付义务人可以“中止履行”

3)中止履行后,应及时通知对方

4)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的,应即恢复履行

5)唯对方既不适当提供担保亦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的,先给付义务人才能解除合同

§合同保全

一、合同保全概述

1、概念:合同保全又称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2、《合同法》第7

3、7

4、75条,分别对合同保全做出了规定

3、合同保全的形式1)代位权: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撤销权: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权利

二、代位权之诉

1、成立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届期满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亦届期满

3)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

非财产性权利,如监护全、探视权、离婚请求权

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全、因生命、健康、名誉等遭受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不得让与的权利: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不作为债权

不得扣押的债权,如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等

4)债务人有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

注:“怠于行使”的含义是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5)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危害到债权人之债权,故有保全之必要

例1、乙欠甲债务2000元到期为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退休金3000元,乙到期未主张。甲能否对丙行使代位权?例2、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1万元货款,现乙正在起诉丙。问:甲能否行使对丙的代位权?

例3、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货款已到期,乙一直没有向丙主张,但乙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2、代位之诉的当事人1)原告是债权人,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2)被告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

三、撤销权之诉

1、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之债已届期满

2)债务人有以下行为之一 a.放弃到期债权

b.无偿转让财产

c.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的(恶意)

3)债务人实施的第2)项行为,已危害债权人之债权实现

例1、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0万元,已到期。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之债务,丙不知甲、乙之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例2、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之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例3、设例2中,乙以3万元将汽车卖给丙,丙不知甲、乙之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例4、设例2中,乙将汽车赠与丙,丙不知甲、乙之纠葛,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万。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2、诉讼当事人1)原告:债权人

2)被告:债务人

3)第三人:次债务人

§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的转让

(一)概述

1.概念: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债权人、债务人,而债的内容保持不变的合同.

2.类型: 1)合同债权的让与

2)合同债务的承担

3)合同概括承受,即合同债权、债务一并转让

二、债权让与

1 .生效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下列三类债权不得让与:

a.基于合同性质不得让与

例1:甲委托乙外出办理某一事务,甲已经支付代理费.问:甲可否与乙订约,将其对乙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丙?

例2. 甲委托一画家为其画像,已经支付酬金给画家.甲、乙约定,将甲享有的画家为其画像的权利转让给乙.问:可否?

提示:一般认为,下列四种情形不属于可让与的权利1)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2)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

3)人身债权

b. 依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让与:只要这种约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及强行法规定,均有效

c.法律规定不得让与

3)让与人与受让人(第三人)达成债权让与协议

例4: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已经先给付货物,乙尚未付款100万元.甲与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之债权让与丙.此时即成立债权让与.

d.如未通知,债权让与不对债务人生效

例6:设例5中甲一直未通知乙.乙将100万元交付给甲.问:甲能否拒收?

例7:设例5中甲一直未通知乙.6月3日,丙请求乙付款.问:乙能否拒绝?

e.除经受让人同意外,债权让与一经通知,不得撤销

三、债务的承担

1.债务承担的订立方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此中情形下,无须经债务人同意,通知即发生效力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此为常态.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生效

同意的方式:明示、默示均可

四、债的概括承受

1.协议概括承受即双务合同的一方将其债权与债务通过协议一并转移于第三人,并经合同对方同意

2.法定概括承受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事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由于承受的原因源自法律规定,故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依单独通知或公告通知而发生效力

例1:甲乙两公司订有买卖合同,甲交货10吨,乙付款100万元.乙订立合同后,分立为丙、丁两公司.则原甲乙之合同应如何履行?

例2:设例1中,乙分立前甲已经交付货物,乙分立时约定:丙丁对甲之债务承担分配如下:丙为70%,丁为30%.后甲请求丙付100万元.丙称:至多承担70万.问:丙得主张是否有道理?

例3:设例2中,乙分立时于甲约定,将来由丙偿还70万,余额由丁负担.问:甲将来能向丁请求多少债权?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一、概述

1. 概念: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又称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消灭,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2. 原因:1)债的清偿2)债务抵消3)提存4)债务免除5)债的混同

3.债的清偿(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

1)概念

清偿,是指当事人为实现合同目的的行为,与履行的意义相同,是债的最正常消灭的原因;

2)原则上,清偿人应为债务人,受领人应为债权人,但存在代为清偿、代为领受的例外情形

例:甲、乙订立买卖合同,乙已经付款,甲尚未交货。甲、乙预定,有丙代甲向乙交货。后丙如期向乙交货,但出现数量短少的情况。问:乙应追究谁的违约责任?

例:上例中,甲乙约定,甲交货时不交付给乙,而直接交付给丙。后甲如期向丙交货,但货物质量存有瑕疵。问:丙有无权利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4. 抵销

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1)法定(单方)抵消

A. 要件 a. 双方互负债务

b. 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如,均为金钱之债

c. 主动债权已届期满

例:甲欠乙债10万元,已到期;乙亦欠甲10万元,还有半年到期。问:甲能否行使抵消权?乙能否提出抵销?

d. 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

2)合意抵销

A. 概念:互负债务的当事人双方协议达到意见一致,互相消灭对方债权

B. 条件:只需双方互负债务即可,即无相同种类、品质、是否届满、是否过了诉讼时效等等的要求

C. 效力:一经达成合意,债即消灭

5. 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1)原因:《合同法》第101条

A.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受

B. 债权人下落不明

C.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2)标的

A. 原则上为债的标的物

B. 债的标的物不宜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提存其变价款

3)效力

A.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消灭

B. 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后者负妥善保管义务

C. 提存部门与债权人之间 a.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b. 提存物风险负担归债权人

c. 提存物孳息归债权人

d. 提存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f. 保管部门因保管不善致使保管物毁损的应对债权人负赔偿责任

D. 除斥期间

a. 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领取权的,消灭领取权

b. 领取权消灭的,扣除提存费用后,提存物归国家

例:甲、乙签订合同销售空调100台,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领受,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货物

B. 空调在当地公正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由甲承担

C. 提存费用由乙支付

D. 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

6. 债的免除

是指债权人抛弃其全部或部分债权,从而全部或部分消灭合同关系

1)抛弃债权为单方行为

2)为无因行为

3)免除的意思应向债务人表示

4)一经作出,即致债消灭,不得撤回

7. 债的混同

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事实

例:甲欠乙债1000万元,后乙兼并甲。问:甲、乙之债是否还存在?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119条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1、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2、相关法理:1)违约责任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

2)违约责任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

3)违约责任的效力原则上只及于合同相对人,不涉及第三人

二、违约行为的形态

1、预期违约: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不履行合同

(1)明示预期违约

救济:①等待履行期带来后,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②art108 立即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在履行期到来前承担违约责任

(2)默视预期违约art68/69 (不安履行抗辩权)

具备art68条所列的情况(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其他),

有确切证据,对方不愿意提供履约担保

2、实际违约

(1)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继续履行;要求违约金;损害赔偿

(2)迟延履行继续履行,违约金、损害赔偿

(3)不适当履行

(4)部分履行

三、违约责任体系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作等)

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违约金

定金罚则

1、继续履行

(1)标的物为特定物的,灭失后可免除继续履行责任

(2)金钱之债及种类物之债的债务人不履行的,非违约方可要求继续履行,但有三种除外情形(《合同法》第110条)

A. 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B.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C.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3)继续履行可与迟延履行违约金并存(《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

2、采取补救措施

A. 方式: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价等

B. 适用于一方瑕疵给付的违约行为

C. 可与赔偿损失并存

例:甲从乙汽车销售公司买回一辆轿车从事出租,不久发现发动机有问题。甲请求乙修理完好后,举证:一是为修车往返费用300元,二是修理期间耽误甲少挣收入1000元。问:甲可否要求乙赔偿以上两损失?

3、赔偿损失(损害赔偿金)

(1)原则上,损害赔偿金属于补偿性,而非惩罚性(民事责任特点所决定)

(2)损失构成:A. 实际损失(直接损失):现实财产的减少

B. 预期利益的损失(间接损失):缔约时可以预见的履行利益

4、违约金:双方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以补偿性为其基本功能,以惩罚性为例外

5、定金罚则

A. 概念: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20%以内)预先支付给对方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

B.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C.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卖合同

要点:一、所有权转移 二、风险负担 三、孳息归属 四、特殊的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的财产是有体物,不包括无体物(知识产权)和财产权利(股票、证券)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不动产合同要发生物权变动效力须经过登记)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移转

法律规定:《合同法》133、134、135、140条

(一)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基本规定 1、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从约定

2、法律另有规定的,从规定

3、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从其规则

4、除以上三种情形外,一律以交付完成为所有权转移时间

(二)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1、交付: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2、交付的类型:

1)现实交付:指直接占有的移转 A.送货上门:货送约定地点并交验收后

B.代办托运:办理托运手续后

C.邮寄的:办理邮寄手续后

D.自提的: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合同约定或合理的时间)

2)拟制交付:指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如仓单、提单,以代替交付标的物本身

3)简易交付:指标的物在订约以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如买卖合同前,当事人之间已经有保管、借用等合同,在买卖合同生效时即交付

简易交付:买方已占有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时移转所有权 甲租住乙的房子,甲乙又签订买卖合同

占有改定:卖方将出让所有权,但是签订租赁、借用合同等继续占有标的物。租赁或借用合同生效时所有权移转。

出卖人有所有权或

处分权;不属于法律

禁止或限制转让之

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卖方将其对该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方,指示第三人向买方交付。合同生效时,所有权移转

拟制交付: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提单、仓单)合同生效时,所有权移转

(三)动产所有权转移的两种特别情形

1、所有权保留(《合同法》第134条)

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支付价金之前保留所有权的,应认定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金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2、分期付款买卖

1)依合同约定

2)合同无约定,自交付时转移

所有权保留条款: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或履行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张三从汽车销售商处买卡车一台,分期付款,付款全部支付完毕前,卡车所有权归销售商,欠款还完之后,再办理机动车过户。张三在跑运输过程中将李四撞伤。问:李四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42、143、144、148、163条

1、风险:指买卖过程中,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使标的物遭受毁损、灭失的情形。

2、事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当事人不能预见的第三人的原因

(一)动产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定

1、基本规定:自交付时起风险转移

(二)动产风险负担的特殊情形

1、所有权保留:交付时起转移(存在所有权享有与风险负担的主体差异)

2、试用买卖:1)试用期间:出卖人负担

2)试用期后,同意购买或保持沉默:买受人负担

3)明示不购买:出卖人负担

3、在途买卖: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三)不动产风险负担

1、适用“交付主义”:自出卖人实际交付不动产与买受人占有时,风险移转至买受人

2、过户登记的时间并非风险转移时间

标的物灭失毁损风险负担规则(买方与卖方)

1.一般,标的物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受人应自合同成立时起承担标的物风险。

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的,而由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买受人标的物交付时起承担标的物风险

4.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的风险

5.出卖人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约没有收货,买受人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风险

6.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风险的转移

7.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而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标的物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灭失或毁损承运人的责任

第311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314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三、孳息归属

1、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2、归属:采用“交付主义”,即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

四、特殊的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分批次交付合同art166

试用合同:试用期满,买受人未作表示,视为购买

附买回条款的买卖合同

招标投标合同

样品买卖合同:封存样品,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附买回条款的买卖合同

招标投标合同

样品买卖合同:封存样品,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

无简答题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B.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C. 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正确 D.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在租赁合同期间,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若义务方不履行维修义务,另一方不得自行维修 B.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正确 C.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D. 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抗力具体包括的情形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罢工、动乱正确 B. 政府行为正确 C. 战争行为正确 D. 自然灾害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自然灾害, 政府行为, 战争行为, 罢工、动乱

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建设工程合同除具备承揽合同所具有的诺成、双务、有偿等特性外,还具有的特征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正确 B.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正确 C.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正确 D.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 题目5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法》规定的排除继续履行义务的情况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合同法试题一(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部门:姓名:日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 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 ?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A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 .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以上都不是 4.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分担。 A .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 .协商确定 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C开标 D.决标 7.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 的标示视为()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

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 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无效 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不—定有效 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 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 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A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合同法单项选择题已排版

)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A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保管合同和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C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人)。保管合同自( B 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自(C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非格式条款)。 撤消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B五年)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B1年)。 承担违约的方式有(C)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C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C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D.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A. 可以解除合同)。 次给付义务主要有( D名马的出卖人应交付血统证明书的义务 )。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 D 20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债务人承担)。 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C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当事人(C协商一致)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B单方面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当事人一方(B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B)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当事人在支付标的之价金或酬金时(A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A有效成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C. 6个月)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D. 五分之一),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抵销( D 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确规定,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此一年为( A 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

00230合同法2018年10月真题及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更真题资料请咨询Q或微信28225803。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甲公司为某知名饮料生产商,为提高公司业绩,向各大超市、商场寄送了其生产的多种饮料的价目表。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加盏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双方协议的效力是 A.协议无效 B.协议有效 C.合阏未成立 D.合同已成立未生效 3.下列合同条款中无效的是 A.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B.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C.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4.张某欲将自己祖传的青铜牛变卖给李某,价款4万元,6月1日交付青铜牛,李某 10目内付款,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6月1日,张某将青铜牛交给李某,后由于李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执。张某主张李某应当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而李某则认为双方没有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未能成立,其愿返还青铜牛,但不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双方未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能成立,李某有权不付款,但应返还青铜牛 B.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张某已交付青铜牛,李某也已接受,合同成立,李菜应付款 C.因为买卖青铜牛的合同是法定应采甩书面形式的合同,因此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1)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 时间内 B. 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C. 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 D. 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 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 下列选项中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特征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特定性 B. 一般规范性 C. 不确定性 D. 确定性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一般规范性, 不确定性

甲方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在主从法律关系中,债权人甲方享有债务人的履行抗辩权 B.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C. 债权人甲方和债务人乙方享有履行抗辩权 D.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B. 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C.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D.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因租赁合同承租方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适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20200603170610)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

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l.无名合同是指( B ) 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 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B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B )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B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D ) A.由于主体不合格 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C.由于违法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B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C ) A.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 C.消灭 D.中止 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A )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平等原则 9.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 B ) A.清偿 B.清偿抵充 C.代为清偿 D.抵销 10.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该权利属于( C )

自考合同法2001-2010真题集

全国2010年10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3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我国立法将合同定义为() A.契约 B.允诺 C.协议 D.条约 2?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冋的是()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 C.互易合同 D.租赁合同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冋类型的是( ) A.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重大误解的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4?《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理论上将其归类于() A.协议解除 B.约定解除 C.法定解除 D.意定解除 5?下列选项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正确表述是() A.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冋自始或仅向未来消灭的行为 B. 合同有效成立后,由当事人一方为意思表示,使继续性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C.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D.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附解除条件,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 6?根据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缔约过失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 A.合同自由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7?根据合同法原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属于() A.立约定金 B.证约定金 C.违约定金 D.解约定金 8?在大陆法国家,被称为债法最高指导原则或帝王规则”的是() A.合同自由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电大——《合同法》小抄(已整理直接打印)

合同法一、单项选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1.在铁路运辖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不负赔偿责任) 2.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3.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攒人的损失 ) 5.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承担连带责任 ) 6.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9.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0.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必须写明货币种类). 11.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1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出卖人承担) 13.依照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属于(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14.承担违约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1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16.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14.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段行合同) 15.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16.下列那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17.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的有(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18.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9.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20.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 21.关于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22.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23.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主体的变更 ) 2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通知债务人 ) 2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 26.当事人在支付标的之价金或酬金时(A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 27.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8.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合同的履行)。 29.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30.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履行义务的一方)分担。 31.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债务人承担 ). 32.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3.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货币投资,乙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向甲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 3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装、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6.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继续有效) 37.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38.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39.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40.下列哪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A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41.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42.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 为该合同的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 原因)发生了并非当 43.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 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 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4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45.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6、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 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略……遂 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 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 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 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 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 4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 阶段。 48.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同 承诺生效地)。 49.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 取的是(通知主义)。 50.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非格式条款 )。 51.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5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 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 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 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5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保管合 同) 54.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 合同) 5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5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 57.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财产关系) 58.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9.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借贷合同) 60.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借用合同) 6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 立) 6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 成立) 6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 A有效 成立) 64.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 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略……故他们没有 任何责任。下列答案正确的有:(只要合同的主要条 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65.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定购销 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须 调整,不原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 供货。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遂诉 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就 本案的合同而言:(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 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负民事 责任) 66.“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正确的是( D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 合法) 67.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68.“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下列各项正确的是(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 件不合法) 69.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70.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 同) 71.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 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 的地点应当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72、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73.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74.保管合同和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 (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 人) 75.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66.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 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 于(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1.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 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 2.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 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 ABE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 油资源合同)。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平等、自愿原则\公 平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 则 4.下列那些合同即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CD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5.下列那些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ABD出版合 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6.委任合同是(BC双务合同\持续性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持续性合同的是(ABC雇佣合同 \委托合同\合伙合同) 8.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达到 受要约人) 9.招投标的程序有( ABCDE招标\投标\开标和验标\ 评标和定标\签订合同) 10.某经营部连续在一家报纸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 广告。……略……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至法院。 (ABCD经营部的广告不是要约\该广告是要约邀请\ 广告没有许诺是免费培训.自然可以收费\双方当事 人之间买卖关系合法) 11、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 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略……故其不向某市纺 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AD被告 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口头 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12、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 铁。某年8月29日,………略………甲公司于9月 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乙公司诉至 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法院应判决:(BC要 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 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 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 双方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 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1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4.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 失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 财产伤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15.合同的履行原则为(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16.下列那些情形可中止履行(ABCD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 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17.下列哪种情况可导致权利义务关系中止。(ABCD 清偿\提存\抵消\免除) 18.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 是:(AB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 乙企业合并) 19.下列情况可形使法定解除权的是:(ABC因洪水 泛滥成灾农作物大幅减产导致粮食购销合同无法履 行\甲根据合同规定出售铝锭给乙,合同期未满便将 铝锭卖给丙\出租婚纱的人于婚礼后交付新婚婚纱) 20、解除权因下列原因消失:(ABCD解除权人抛弃 解除权\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 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约定期限届满\法律没有规 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经双方催告后该权 利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21.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CD原则 上债务人承担\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 由债权人承担) 22.对于法定抵消,说法正确的是:(BC债权的种 类和性质必须相同\只须主动债权到期) 2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而 订立\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24.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CDE损害国家利 益的合同\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以合法 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 25.张某13岁,被称之为天才小画家,并在美术馆举 办个人画展,美术馆与其达成协议有偿展出该画,该 协议(A有效)。 26.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CD无行为能力人实 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7.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失 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 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28.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29.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BDE须是同一双务合 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互为对 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后履行债 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丧失或有 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未能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30.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是源于合同法的(AB 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 ★★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 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可以排除选项 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 2.(00.卷三。单。17)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 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B. 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 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D. 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选,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 「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多。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 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参考答案」ABC 「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 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 4.(98.卷三。多。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 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合同法作业 附答案

合同法作业 一、单项选择: 1.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B )。 A.自始无效合同B.效力待定合同 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2.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A )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D.协商确定 3.无名合同是指(C ) A.无名称的合同B.无法理基础的合同 C.无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D.非正式的合同 4.不适用《合同法》的合同有( B ) A.企业咨询协议B.离婚协议 C.技术引进合同D.旅客运输合同 5.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的是( B )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 B.买卖色情书刊的合同 C.被胁迫而签订的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6.下列有关要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 ) A.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B.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C.要约不能撤回D.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7.下列情况中合同已经成立的是(D ) A.必须履行特定形式的,形式尚未履行 B.要求签定确认书的合同,尚未签定确认书 C.要求承诺必须通知,但一方以行为做出承诺 D.未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且对方接受 8.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电子邮件属于(A)A.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 C.推定形式D.其他形式 9.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B) A.不成立B.成立 C.无效D.成立但无效 10.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自( C ) A.发生纠纷时起无效B.开始履行时起无效 C.订立时起无效D.被确认时起无效 二、多项选择题: 1.能够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有(AB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读后感资料

学习《劳动法》心得 今年夏天刚刚踏出校门的我,对这个社会还充满了新鲜感,更是无知,刚刚进入公司后,公司就组织我们学习《劳动法》,切身的保护属于我们自己的权利。对我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劳动者每天都在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为社会、为国家创造丰富的财富。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颁布了特别保护条列《劳动法》。在现实的劳动者中应该多多了解这部法律,更应该多多了解这部法律的内在含义,才不会蒙受本应该避免的损失。为此,劳动者应该认认真真学习劳动法,通过学习才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了本法。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再次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等其他劳动权利。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劳动者,保障劳动者权利不受损失,人人是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再者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通过对劳动法的学习,使我们了解国家的政策方针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这充分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使劳动者有保障,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快速进步,快速发展。 学习《劳动法》之心得体会 近日,我班响应上级的普法号召,组织了一次学习《劳动法》的活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与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息息相关,所以学习《劳动法》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通过学习,不仅让我认识到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是受保护的,也让我可以去公正地评判自己的企业。比如企业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合理的酬薪,是否安排了足够的休假天数,又是否让我们享受到应有的各项福利保险等等。我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它在赋予你权利的同时也赋予了你各项义务。所以,作为一个守法的员工在享有各种权利的同时,也需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为你提供薪水、福利等,你也该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发展出力。而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学习《劳动法》才能清楚自己的员工享有哪些权益,才能正确的对待每一个员工,依法为员工提供合理待遇,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企业。通过此次学习,使我了解了《劳动法》,增强了法律意识,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这对我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收获 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的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不违反法律,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新的劳动法相对于旧的法律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更多一些,就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劳动者的积极性自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小抄判断题

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区分不是绝对的,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的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转为有名合同。(√ ) 1、赠与为一种要物合同。(√ ) 1、双务合同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也为双务合同。(╳ ) 1、持续性合同之债务不履行适用终止;一时性合同则适用解除。(√) 1、利他合同是既为满足自己利益又为满足合同当事人外的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 1、赌博合同为射幸合同。(√ ) 1、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类型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 1、所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1、合同订立的过程表现为一种无须通过要约和承诺即可使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1、合同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1、只要有要约和承诺,即使没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目的,也能使合同得以成立(╳)。 1、在日常生活中,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更是常常联系在一起的(√)。 1、合同的成立仅仅是说明双方当事人有发生、变更和消灭各种民事权利义务的目的,并不一定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1、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而并未生效,不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1、即使合同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意思能力(√)。 1、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与当事人参与合同法律关系无关(╳)。 1、法人超越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绝对是无效的合同(╳)。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1、要约是事实行为,当然也是法律行为(╳)。 1、要约作为意思表示其内容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 1、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了法律上的拘束力(√)。 1、发出要约的人可以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不能是未来合同的当事人的代理人(╳)。 1、要约人向其发出要约的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非特定的人(√)。 1、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无须有特殊的构成要件(╳)。 1、要约的内容中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1、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的一种必经程序(╳)。 1、商业广告是要约(╳)。 1、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要约人可以随意撤消要约(╳)。 1、要约并非只有在到达受要约人时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1、要约生效以后,任何人都有权对要约作出承诺,受要约人之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承诺,同样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1、撤回要约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形可以先期到达或者同时到达对方,但因途中障碍而迟到的,视为撤回的通知未迟到(╳)。 1、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中,即使仅仅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了一些变更,该承诺亦应被视为是对要约的拒绝(╳)。 1、沉默或不作为同样能构成承诺(√)。 1、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1、如果要约人在收到承诺通知后,立即对受要约人所作的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表示了不同意,此项承诺同样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1、以行为作出承诺,不包括单纯的沉默或不行为(√)。 1、仅凭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行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承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是新的要约(╳)。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要约人指定了特殊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被在该特定系统内阅读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1、招标是要约,是向不特定的投标人发出的要约(╳)。 1、投标其实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报价(╳)。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 6 年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本试卷共 5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 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 分,共25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定金合同 C、个人借贷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 2、关于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表现为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很少 B、基本表现为强制性规定,任意性规定很少 C、只有任意性规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D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任意性规定 3、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

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4、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权利否认的抗辩权 B、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C、属于阻却的抗辩权D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请求权竞合釆取的是 A、法条竞合说 B、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C、请求权相互影响说D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6、下列关于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为独立合同 B、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C、定金责任效力具有补偿性D定金合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7、下列不具备行纪合同特征的是 A、实践合同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不要式合同 8、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存放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 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正确的是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甲厂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9、釆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格式条款有异议,应当依 A、提供方的解释 B、相对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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