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41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41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41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取消: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发放的审批《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

〔1995 〕第 41 号)

【颁布单位】卫生部

【颁布日期】19 9 5 0 6 0 2

【实施日期】19 9 5 0 6 0 2

【文号】卫生部令第4 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二章单位管理

第四条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五条健康检查单位应设置候诊室、化验室、档案室及卫生间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

要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光检查和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

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根据健康检查对象和内容确定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主检人员应由主治(管)医(技)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必须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机构质量控制、技术考核等全面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和卫生统计工作。

第八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守医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九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的预防性健康检查

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三章工作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岀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六条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内容:

(一)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主要检查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疾病。

(二)对有害作业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主要检查职业禁忌症、职业病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三)对在校学生主要检查生长发育、健康状况以及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

(四)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内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五)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增减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具体项目,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预防性健康检查的频次依照相应的卫生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健康检查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健康检查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第十九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使用由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展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单位,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体检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第二十一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全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包括: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2、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4、学生健康检查表。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

体检日期:年月日

单位:单位性质: 全民、集体、三资、个体

姓名:性别:

龄: 民族:文化程度:

工种:工龄:

既往

病名肝炎痢疾伤寒肺结核皮肤病其它病史患病时间

心肝

脾肺

皮肤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银屑(或鳞屑)病渗岀性皮肤病化脓性皮肤病征

其它医师签名:X线

胸透

医师签名:胸部

拍片

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检验师签名实验室大便痢疾杆菌

检查培养

伤寒或副伤寒肝

谷丙转氨酶

化验单功HBsAg

附后

能HBeAg*

其它

检查结论:

卫生监督机构意见:

主检医师签名:

(公章)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HBsAg阳性者需作HEeAg检查

此表用于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化妆品生产和供水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编号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八、症状

检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检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单位性质:国有、集体、三资、个体车间:工种: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 民族:_______ 婚姻:_______ 岀生日期:_______ 年—月

岀生地: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日期:_______ 年月

总工龄:__________ 接害工龄:___________________ 毒害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史

二、既往病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急慢性职业病史

病名:___________________ 诊断日期:_______________ 诊断单位:_____________ 是否痊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期

四、月经史(初潮: 4 停经年龄)

周期

五、生育史:现有子女______ 人、流产________ 次、早产_______次、死产 _______ 次、

异常胎______ 次

六、烟酒史:不吸烟、偶吸烟、经常吸______ 包/天、共_________年;

不饮酒、偶饮酒、经常饮______ m 1 /日、共 _________ 年

七、其它

*有上述症状用“ + ”表示,无症状用“―”表示。

九、体征

十、化验及其它检查

填表说明:

1?体检表中的症状、体征、化验及其它检查项目,可根据不同有害因素选用或添加必要的项目

2?噪音作业工人体检时的既往史应重点询问传染病史,可能损伤听力的用药史,耳病史及高血压史。

3.月经史按规定填上相应的数字,初潮15岁、经期3 —5天、周期26 —30天、停经年龄48岁,则写成:

3—5

15 48 .

26—30

4?化验及其它检验报告单贴在附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编号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就业前检查)

单位:姓名:性别:民族:

家庭住址:出牛日期:岀生地:文化程度:

检查日期:准备从事的放射工作: 非密封型密封型混合型

、职业史

起止日期工作单位工种接触职业危害种类防护措施

、病史

呼吸系统

循环系统

消化系统

造血系统

内分泌系统

泌尿生殖系统

皮肤

其它

三、婚姻、月经及生育史(男性填写婚姻和配偶生育史)

四、家庭史(有无遗传性、岀血性、恶性肿瘤等疾病)

五、个人生活史(多年居住地区、饮食习惯、烟酒嗜好用量)

六、现患病及主要症状

七、健康检查

血压脉率

内心脏肝脾

营养发育精神状态

其它医生签名

淋巴结甲状腺

外科脊柱四肢

其它医生签名

福建省涉及公共卫生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福建省涉及公共卫生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附件1 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从业人员 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表 备选体检间职业所从事职业必检项目项目隔时间禁忌症 ,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 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 染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1,食品生产经营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 肤病员, 常规检查,含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2,直接从事供、管水外、 皮肤科的常的, 人员和涉水产品生产规检查,X线胸,化妆品,患有手癣、指甲癣、 人员, 透或胸部拍片,、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3,直接从事化妆品生检验,含谷丙转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 产人员, 一年氨酶、痢疾杆菌有痢 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4,直接从事消毒产品和沙门氏菌培养动性肺结核等传 染病的人员,不生产人员, 及鉴定、甲肝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5,公共场所 直接为顾IgM、戊肝IgM测,消毒产品,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客服务的人员, 定检查, 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6、其他公共场所服务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 携带人员,二年, 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 手部真菌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 员,治愈前不得从事消毒产品的 生产、分装或质量检验。注:如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项目和职业禁忌症作出调整~应按新规定执行。 8 附件2

福建省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判定标准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不合格判定标准备注 询问病史、观察病皮肤可见脓包、脓痂、化脓性皮肤病有关灶溃疡、有痛感常规 询问病史、观察病多形态皮疹,伴明显渗检查渗出性皮肤病灶出、痂,有痒感 沙门氏菌培养法,SS平板阳性肠道 细菌 培养志贺氏菌培养法,SS平板阳性 谷丙转氨酶速率法,IFCC, 超过40IU 抗体捕捉酶联免疫甲型肝炎IgM测定阳性吸附法 戊型肝炎IgM测定酶免疫法阳性 X线胸透或胸部拍片后前位有结核病活动性病灶 9 附件3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式样 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 姓名: 性别: 年龄: 相有效期限: 年月日 片至年月日止 编号: 发证机构: 注:本证适用于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行业从业人员。备注说明,

11.医院职业健康体检的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标识与可溯性控制程序 为严格区分职业健康体检的程序,确保每一个结果可以与源头接洽。使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有序,并有根有据的进行。针对体检中的各个步骤进行相关标识,确保可溯性。从而为每个体检的结果负责。 一、职责区分: 1、检验科负责仪器设备的标识,包括了设备的类型、型号、生产日期、效验方法的不同,需要进行不同的标识; 2、护理部明确规定或批准各种护理服务标识的设定或修改;护士长负责督促、检查本护理单位能按规定要求应用、維护各种护理标识; 3、人事科负责人给与每个员工有身份标识; 4、保洁部负责清接工具的标识; 5、归档后的文件标识由职业健康体检科的人员负责,确保体检的人员、名称、日期准备无误,每个体检人员应有相应的档案编号。 二、程序 (一)区域及设施标识: 1、科室各区域门框上应标明科室名称,区域内各检查室、检验室、处置室等标识挂牌; 2、每个被检查人员都应有标识,可以根据体检的单位、类型进行编码; 3、每个被检者编写唯一的档案号;

4、检查仪器应该有固定的标识,保证可追溯性。 5、测量设备上应注明校准标识,有合格证,经检测不能使用的设备或器械,应及时注明明不合格标识,以防误用,(二)体检人员身份标识: 1、体检人员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方可进行体检; 2、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之前,需经过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人事科给每一个体检人员发放胸牌,医务科应存有体检人员的签字样本; 4、信息科给每个体检人员配有专用的帐号和密码,确保每个体检的结果可追溯; 5、体检人员在每份体检结果确认后应予以签名。 (三)被体检人员标识: 1、被体检人员按职业健康体检科的编码方法对每个被检 者进行编码; 2、被体检人员先到服务台领取档案袋后,前往相应的部 门进行体检,该档案号作为体检全过程的唯一标识; (四)体检结果标识: 1、体检结果标识分为“正常”、“异常”、“检验结果待定” 三种; 2、体检结果(报告)可由公司一并代取,也可以由公司 委托人员代取。或由体检科送往相应的单位。 (五)体检结果的控制程序

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最新发布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收藏。 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 根据>(锡署办发20XX26号)精神,为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即对全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年内每人进行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内容,通过为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促进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惠及民生,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宣传发动,正确引导服务对象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检查项目。 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原则。范文写作结合预约服务,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和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保证服务对象就近接受安全可靠的服务。 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原则。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检查服务。严格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 健康指导,随访服务原则。生殖健康检查与宣传指导和随访服务相结合,帮助

服务对象树立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的健康理念,进而提高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意识,建立随访服务和转诊制度。对查出患有疾病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给予成本收费的初步治疗或提出转诊意见,并跟踪随访,实现早治疗早康复。 三、总体要求 1、综合实施。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宣传、卫生、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周密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保障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实施并完成好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 2、保障经费。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经费,要根据>(锡署办发20XX26号)要求,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不得用“四术费”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顶替免费检查服务经费。 3、基本覆盖。努力使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均能享受到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范文TOP100合力推进。要把免费生殖健康检查与岗位练兵、创优工作、服务机构“四优一满意”建设和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在高质量完成检查服务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努力拓展与生殖健康相关的服务领域。 四、具体安排 服务对象:锡林郭勒盟户籍的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 检查时间:20XX年3月下旬开始,20XX年9月底结束。 检查项目: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子宫及附件B超检查,乳腺检查。 建立档案:为检查服务对象建立检查档案(样式附后)。检查档案在旗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集中留存,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于20XX 年10月10日前上报盟人口计生局。

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1995年6月2日卫生部令第41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二章单位管理 第四条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五条健良检查单位应设置候诊室、化验室、档案室及卫生间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要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光检查和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

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根据健康检查对象和内容确定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主检人员应由主治(管)医(技)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必须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机构质量控制、技术考核等全面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守医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 ======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 第九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三章工作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最新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1995 年6 月2 日卫生部令第41 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第三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第二章单位管理第四条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第五条健良检查单位应设置候诊室、化验室、档案室及卫生间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要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 光检查和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根据健康检查对象和内容确定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主检人员应由主治(管)医(技)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必须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机构质量控制、技术考核等全面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和统计工作。第八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守医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第九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三章工作程序和内容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第十六条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内容:(一)对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主要检查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疾病。(二)对有害作业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主要检查职业禁忌症、职业病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三)对在校学生主要检查生长发育、健康状况以及常见病、传染病和地方病。(四)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内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五)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增减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具体项目,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医院获得性肺炎预防控制基本措施

一医院获得性肺炎预防控制基本措施 医院获得性肺炎(HAP),又称医院内肺炎(NP),是我国最常见的医院感染类型,呼吸机相关肺炎(VAP)尤为严重。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我院的具体实际,为有效预防医院获得性肺炎特定本措施。 1、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和操作前后必须遵循我院手卫生制度和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2、正确管理病人体位,如无禁忌症,应将床头抬高30-450。 3、对存在HAP高危因素的患者,建议用洗必泰漱口或口腔冲洗,没2-4小时一次。 4、鼓励术后患者(尤其胸部和上腹部手术)早起下床活动。 5、指导患者正确咳嗽,必要时予以翻身、拍背、以利于痰液引流。 6、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或切开适应症,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的患者应优先考虑无创通气。 7、建议使用可吸引的气管导管,定期(通常每小时)作声门下分泌物引流。 8、呼吸机螺纹管每周更换1次,有明显分泌物污染时则应及时更换;湿化器添加水可使用蒸馏水,每天更换;螺纹管冷凝水应及时清除,不可直接亲到在室内地面,防止冷凝水流向患者气道。 9、对于人工气道/机械通气患者,每天评估是否可以撤机和拔管,减少插管天数。 10、其他呼吸机及相关配件的消毒:按照《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剂灭菌操作技术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及有关产品使用说明书执行。 11、消毒剂外科、按钮、面板,使用75%酒精擦拭,每天1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耐高温的物品如呼吸机螺旋管、雾化器、金属接头、湿化罐等,送供应室清洗消毒,干燥封闭保存。不耐高温的物品如某些材质的呼吸机螺纹管、雾化器等,应选择高水平消毒方法,如2%戊二醛、氧化电位水、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等浸泡消毒,流动水冲洗、晾干密闭保存。也可现在低温等离子或环氧乙烷灭菌处理。 12、不宜常规采用选择性消化道污染来预防HAP、VAP;不必对呼吸机的内部进行常规消毒。 13、尽量减少使用或尽早停用预防应激性溃疡的药物,包括H2受体阻滞剂如西咪替丁和/或制酸剂。 14、对于器官移植、粒细胞减少症等严重免疫抑制患者,应进行保护性隔离,包括安置于层流室,医务人员进入病室时须戴口罩、帽子,穿无菌隔离衣,严格无菌操作等。 15、医务人员包括护工应该定期参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学习培训。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核心提示: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部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本办法自1995年6月2日起实施。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生部令第41号 【发布日期】1995-06-02 【生效日期】1995-06-02 【效力】 【备注】 (1995年6月2日卫生部令第41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二章单位管理 第四条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五条健良检查单位应设置候诊室、化验室、档案室及卫生间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要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光检查和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 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根据健康检查对象和内容确定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主检人员应由主治(管)医(技)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必须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机构质量控制、技术考核等全面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守医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医院常用的隔离预防技术

医院常用的隔离预防技术 医院常用的隔离预防技术;隔离预防技术,是预防感染性疾病疫情扩散的基本方法;第一节隔离预防的概述;隔离是阻断传染源传播至易感者的所有路径,而不被其; (一)感染性疾病或医院感染传播的几个;概念;医院感染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殊的感染性疾病,具备一般;感染性疾病和医院感染的传播过程,一般需要具备3个; (二)隔离预防方法的基本分类;目前,隔离预防主要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于传染源特点切断其传染途径的隔离措施;一类是保护性的预防措施。 医院常用的隔离预防技术 隔离预防技术,是预防感染性疾病疫情扩散的基本方法,也是减少或杜绝职业暴露,维护医护人员执业安全与身体健康的重要保证。实施隔离预防技术的目的在于隔离感染源,阻止微生物在患者、医务人员及媒介之间播散,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预防医院感染暴发流行。为实现这一目的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操作技术,统称隔离预防技术,隔离预防在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方面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第一节隔离预防的概述 隔离是阻断传染源传播至易感者的所有路径,而不被其感染所采取的各种措施。隔离防护技术应用临床由来已久,1877年美国一些医院把传染与非传染病患者分别安置,采取消毒措施。1910年引入“屏障护理(barrie. nursing)”概念,即在传染病病房,医务人员使用隔离衣,接触病人后消毒剂洗手,对被病人污染的物品消毒,减少病原体传播给其他病人和医务人员的机会。20世纪50年代,综合性医院采取隔离病房收治传染性疾病患者。1970年美国CDC提出按传播途径进行隔离防护分类,如呼吸隔离、接触隔离、消化道隔离、血液隔离等,并为大多医院所采用。我国也非常重视医院隔离防护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并取得较快进展,2009年4月颁布了《医院隔离技术规》,从医疗建筑分区、布局与流程、传播途径及其防护用品应用等方面进行

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审定条件 申报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开展的检查项目应与其获准的医疗执业范围(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医学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相符,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所 (一)体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 (二)具有独立的体检空间和受检者专用通道,且通风采光良好。 (三) 设有相对独立的受理区、收费区、候检区、体检区、办证区等功能区,至少设置候诊室(不小于20平方米)、男女分开的临床检查室(各不少于1间)、采血室、临床检验室、无菌室、肠道检查室、影像检查室、办证登记室、档案室及独立的男女卫生间等。 (四)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五)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二、人员 (一)体检医师要具备与所在体检科室专业相对应的注册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体检医师应具有2年以上本专业临床工作经验;至少有1名主检医师,主检医师应当由具备内、外科工作经历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

员担任。 (二)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应具有1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三)医技类医师、技师至少有2名,并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配备接待、导检、行政管理及后勤保障人员,并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制度。 三、仪器设备基本配置 (一) 实验室部分 1.细菌培养 (1)细菌培养实验室(操作台、紫外线灯,最好配备二级生物安全柜);(2)电热恒温培养箱;(3)高压蒸汽灭菌器;(4)电热恒温干燥箱;(5)冰箱;(6)显微镜;(7)电炉;(8)天平; (9)玻璃试管(15*150mm);(10)平皿(Ф90mm);(11)相关培养基和血清(沙门菌、志贺菌检验);(12)其它器械:试管架、搪瓷罐、搪瓷杯、接种环(针)、玻璃棒。 2.生化免疫检验 (1)生化分析仪;(2)酶标仪;(3)电热恒温水浴箱;(4)冰箱; (5)离心机;(6)微量振荡器;(7)移液器;(8)相关试剂(血清ALP、甲肝IgM抗体、戊肝IgM抗体检测)。 3. 其他与开展体检项目有关的设备及一次性用品。 (二)体检科室部分 1、听诊器 2、血压计 3、检查床 4、X线诊断机(100mA以上)

医院二次供水预防性健康体检制度

医院二次供水预防性健康体检制度 篇一: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请各二次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该模板建立自身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清洗消毒1-2次,并有记录。清洗后做好水质检测,水样必

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五、水质余氯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必须进行整改(加氯消毒等方式),并做好登记工作,保证余氯达标。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组织 ******(请自行组建) 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制度 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0.05mg/l),需进行水质消毒。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1号)——预防性健康检查 管理办法 (1995年6月2日卫生部令第41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二章单位管理 第四条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五条健良检查单位应设置候诊室、化验室、档案室及卫生间等,并配备相应仪器设备;要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光检查和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医护技术操作规范。 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根据健康检查对象和内容确定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主检人员应由主治(管)医(技)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健康检查项目和频次。必须接受上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卫生监督机构质量控制、技术考核等全面监督管理。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和统计工作。 第八条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守医德、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九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三章工作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健康管理对医院体检服务的影响

健康管理对医院体检服务的影响 1目前医院体检中心服务存有的问题 1.1单纯的筛查性体检和欠缺的后续服务大多数医院体检中心开展的 主要业务是筛查性体检,比如单位的人事录用、学生的升学毕业、婚 前检查,单位、企业定期常规性体检等。现在的体检所覆盖的群体大 多是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群体。因为经济状况、社会、心理 等因素,受众面较为狭窄,这样的体检仅仅起到了筛查作用,没有充 分利用健康体检的优势,所以说未能起到健康体检本身的作用。同时,体检者拿到自己的体检报告后,因为没有专业医疗人员对其进行指导,体检者也难以知道自身存有的潜在危险因素,延误其进行疾病早期预 防的时间。 1.2体检项目设置和体检报告不完善医院体检中心为体检者提供不同 类型的体检套餐,体检者根据自身状况、经济水平、工作环境等相关 因素进行套餐的选择。但是在常规性体检项目中,可能无法准确地筛 查出潜在的患病危险因素。目前体检工作中大多计划和过程管理严密,但仍然存有体检项目结果分析和评估不够完善,后续健康问题解决方法、途径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了体检与医疗工作相互独立,体检项目 选择不合理,体检报告指向性差,发现问题由体检人员自己解决等问题。 1.3体检中心的结构布局及健康管理者配备问题目前,很多医院的体 检中心仍旧与临床科室共用一栋楼,这样难以脱离与病人共用体检设 备的格局,可能会造成交叉感染的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 的体检人数较过去有了明显的增长,在体检过程中,比如在胸片拍摄、心电图、血检中心等难免会出现部分窗口排队过长而导致体检者身体 不适、心理焦虑的情况。因为缺乏相对应的导诊人员,体检者未能及 时便捷地到达体检科室。在体检中心人员的设置中,国外专业健康管 理者一般都具有医学或者护理和公共卫生管理双学位,并通过规范的 临床实践培训,而国内不论是从临床转岗的医护人员,还是刚从学校

学生健康检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1

编号: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学生健康检查表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专业:________ 建表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既往史:肝炎 肺结核 先天性心脏病 肾炎 风湿病 地方病(病名):____________其它(病名):__________ 既往疾病诊断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形 体 机 能 身高 cm 体重 kg 胸围 cm 肺活量 ml 血压 kpa 医生签名 五 官 听力 右 左 耳 鼻 扁桃体 龋齿 + + + + + + 充填牙 牙龈炎 沙眼 色觉 视力 右 左 医生签名

检查项目 检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内科心 肺 肝 脾 医生签名 外科头部 颈部 胸部 四肢 皮肤 淋巴结 脊柱 医生签名 化验血红蛋白g/L 尿蛋白 蛔虫卵 肝功 医生签名 检查结论正常 需复查项目病名 主检医生签名 注:1.“既往重要病史”:过去患有本项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患者,在该病名处画“√”号,地方病应注上病名。 “其他”栏亦填上病名,并应说明诊断时间。 2.“健康检查”:在“健康检查”栏各项中,检查结果无阳性发现者可填“/”;发现阳性结果者可填写病名或阳性体征。形态、机能、视力、龋齿、血红蛋白等项,记录具体数据。 3.形态机能检查、内科、外科和化验等项均留有空格,供需要增加的检查项目填写之用。 4.检查医师检查完毕应签名,以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1997年10月29日卫监发〔1997〕第60号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根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41号部长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系指对从事有职业危害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所进行的医学检查。 第四条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由卫生部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负责。 第六条用人单位凡安排人员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时,必须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从事上述有关作业。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对下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一)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二)从事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者; (三)曾从事过粉尘作业的离岗者或退休者。 对曾从事过有害作业的职工离岗前或退休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条职业性健康检查的项目和检查的周期按本办法附表1的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已发现受到职业性损害的人员,应及时安排治疗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十条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凡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 (一)技术人员的考核培训与技术指导; (二)质量控制和抽查、抽检; (三)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报告; (四)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第十二条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统计报告制度,除向被检查单位发出体检结果和处理意见外,还必须按《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对怀疑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按《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确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妥善保存职工上岗前、离岗及退休前和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

对医院医疗设备使用及预防性管理的对策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14075456.html, 对医院医疗设备使用及预防性管理的对策分析 作者:严红岭 来源:《各界·下半月》2020年第09期 摘要:医疗设备是医院设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医院的疾病诊疗提供了更好的保障。现在临床诊疗对于医疗设备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而医院的医疗设备使用也越来越专业和规范,因此医院必须加强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和预防性管理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让医疗设备持续高效、安全稳定的运行,让医院得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医疗设备;使用;预防 医疗設备是医院重要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医院正常开展医疗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在医院的疾病诊断对于医疗设备的依靠程度越来越高,而医院现在的医疗设备的数量和价值也越来越大,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对医疗设备进行使用和预防性管理就成了医院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一、医院医疗设备的使用 (一)医疗设备使用存在的误区 通常情况下,医院的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一些故障问题或者发生损毁的现象大多和人的操作有关,主要是在平时使用的过程中不注意使用的规范性。一般临床医疗设备不正常使用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医务工作者在使用医疗设备前没有检查电缆和电源是否接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开关机动作,在操作中不正确的操作导致了医疗设备出现一些短路的情况,其次是医护人员对于病人在检查时没有尽到详细告知的义务,导致患者没有遵守检查的相关要求。比如在检查时需要患者静止不动,但是患者随意翻身或者走动,导致医疗设备出现损坏或者故障。还有一些情况是医院在用医疗设备对患者进行检查时,患者由于紧张和痛苦而人为的拔掉医疗设备,这样不但会造成检查数据的丢失,同时也会让检查仪器发生故障,这样就不利于医院病人病情的诊治。现在医院的医疗设备越来越多,而且设备越来越精密,对设备操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医护人员没有进行相关的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说明来开展检查,同时也没有对设备进行周期检查,甚至为了能够让设备提前使用,有些设备甚至在没有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使用。设备之间相互干扰,安装在同样的接口上,造成设备之间相互影响和损坏。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流超出接口所能承受的最大电压和电流而发生设备的毁损。 (二)医疗设备的正确使用

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新

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新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AB83050002011015 2011-06-10 上海市卫生局沪卫监督〔2011〕017号 关于下发《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有关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 为规范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对本市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6月7日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2.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从业人员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

第三条市卫生局负责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以下简称“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工作;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对辖区内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为统一管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相关信息,本市建立“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用于保存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统一制作健康证、统计相关数据等。 第六条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本市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设置要求,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 的设置应当符合设置要求。 第七条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以下工作: (一)为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统一刻制体检专用章; (二)统一印制、发放空白《健康证》; (三)“信息系统”的维护、调整、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 第八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体检场所及有关卫生设施; (二)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医学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 (三)设有消毒供应室等辅助科室; (四)具备与体检项目相匹配的仪器设备、人员等; (五)具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能直接接驳至因特网; (六)具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检查等常规工作程序及消毒隔离制度;

做好医院健康体检工作的必要性

做好医院健康体检工作的必要性 发表时间:2015-11-18T14:33:15.950Z 来源:《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2015年9月第9期供稿作者:李亚军王红张鸿雁李菲 [导读] 吉林大学中学中日联谊医院我国健康体检机构发展迅速,这是提高人群健康水平的需要,是增强医疗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提升服务行业价值的需要。 吉林大学中学中日联谊医院 作者:李亚军王红通讯作者:张鸿雁李菲 【摘要】健康体检是用医学手段和方法进行身体检查,这里包括临床各科室的基本检查,包括超声、心电、放射等医疗设备检查,还包括围绕人体的血液、尿便的化验检查。健康体检是以健康为中心的身体检查健康体检能够早期发现疾病和影响健康危险因素。疾病是在损害性因素下发生内部调节机制紊乱的异常生命活动。定期体检,及早发现,可以对抗和抵制其异常活动,避免出现症状时的痛苦。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健康意识的不多增强,群众对健康体检的需求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而被动的纯医学检查式的体检方式已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为适应国人健康需求及市场需求,专业化健康体检机构伴随着一种新的医学理论“亚健康”而迅速崛起。所以说,体检是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的一项预防保健措施,其目的是对人体健康状况的了解,从而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1] 【关键词】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教育 【中图分类号】R194.3 【文献标识码】A 一、健康体检的发展趋势 健康体检是近几年随着国人对健康的不断需求而应运而生的新兴的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其与临床医疗查体有着很大区别,但又同属于医疗管理学科。而健康体检中的规范化,则是此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服务质量的基本保障。我国健康体检机构发展迅速,这是提高人群健康水平的需要,是增强医疗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提升服务行业价值的需要。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管理,更好地为大众健康服务。 1. 体检中心的构架 体检中心必须具备独立于临床医疗的环境空间,科室齐全,具备独立体检的能力和保障职能:如车辆、餐厅等。这样就可以减少交叉感染,体检流程畅通便捷,避免临床患者的病痛对体检人员造成心理影响,尽量营造温馨整洁的体检环境。 2.全方位的健康的服务内容 体检中心的工作不仅仅是体检,还应该包含体能测试、健康评估、疾病预测、心理测试及咨询、健康教育、健康指导计划等。进行体重、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中风、肺癌、乳腺癌等多项指标以及慢性病的预测和评估,以及趋势分析。把人群筛查分为四类:包括健康、亚健康、高危和疾病人群,分类管理。通过搜集的个人资料,包括生活习惯、行为方式、既往病史、体检数据等,进行健康评估并开出健康处方。 3.增加科技含量,优化体检流程,提高效率。 体检信息管理系统是一套完整的体检机构流程管理应用系统,它根据体检人员相对集中进行,体检过程相对程序化的特点,重点解决了体检流程化,过程控制问题,把体检信息采集源放在各体检科室的医生工作台上,是体检人员的全部检查信息贯穿在系统工作流的全过程,使其真正成为从采集体检人员的基本信息—相关科室体检信息—设备采集信息—体检综合信息分析—个人?集体综合统计分析及健康状况总结分析等,完全的计算机综合管理过程。引进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可以使体检过程流程化,简捷,高效,不仅避免大批量体检易造成的混乱情况,而且体检报告科学、美观、实用。同时数码摄影保证体检中心中不会出现冒名顶替现象,满足一些体检单位的特殊要求。 4.个性化服务、周到的人文关怀,营造温馨的体验环境 包括收集个人健康信息,设计个性化检查套餐;建立电子化个人健康档案;体检后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面对面等针对体检人员的‘互动性’的健康改善咨询指导等;整洁、舒适的体检环境,周到细致的服务可以营造温馨的氛围,增进沟通,最大程度的降低体检人员对医院陌生环境的排斥心理,使他们感到优质的服务。 二、健康体检向健康管理发展 健康体检虽然能实现对疾病早发现、早预防,但仍然属于发现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作为促进健康、降低疾病发生率、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社会问题,健康管理工作又“凸显”出来。健康管理工作内涵应包括健康年检、健康管理(健康指导、食疗、运动疗法、医疗咨询)、医疗保健(门诊、急诊、住院、医疗工作协调、提供前瞻性健康资料、供临床明确诊断、指导治疗等)。健康产业工作只有开展健康管理,才是人们所向往及追求的目标。加强健康管理医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及培训,使其明确由医疗机构的为患者服务转变为健康体检机构为健康人及亚健康人提供服务,由被动服务方式转变为主动服务方式(即由习惯性交流转向主动性交流),由医疗机构的因病施治转变为健康体检机构为客户提供健康体检和健康干预活动。其思维模式由习惯性经验型转换为注重有效信息的积累及综合分析;医务人员与受检者之间是主动、互动、平等的交流。 三、注重健康体检的服务礼仪 健康体检服务与常规医疗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其服务礼仪的规范性亦不相同。如何在健康体检中实施良好的礼仪服务是此行业管理者亟待探索和研究的,良好的发展有助于健康体检的发展。 1、服务礼仪是健康体检的核心 礼仪是指在人际交往中自始至终地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已、敬人的完整行为[3]。良好的礼仪不仅可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信并创造良好的个人形象,而且间接反映了单位的精神风貌和管理水平,礼仪也在创造价值【4】。 2、针对健康体检所面临的健康与亚健康人群,及年体检计划的实施情况,制定出服务礼仪的培训措施,做到年有计划、月有重点、周有安排,使计划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行为细节。同时,管理者应认真做好计划的统计与评估。 3、依据健康体检各部门的工作性质,针对其各岗位人员的职称、职务及岗位特点,有组织、有区别、有特色的进行分类及集中培训,使服务礼仪在行业中形成统一化、规范化并具备特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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