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院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奖惩不分明等现象,激发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热情,从而达到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条适用于与质量工作相关的部门及个人。各部门应参照院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对部门内每位职工制定相应的个人考核细则。

第三条院总工程师负责指导质量考核管理工作;质量负责人负责组

织手册、程序文件制修订的考评打分;院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作业指导书、方案、检验案例等技术文件编写(修订)质量的考评打分;院质保工程师负责组织报告质量、现场抽查质量等质量工作的考评打分;院质量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日常质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考评分的

记录。

第四条质量考核实施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质量考核的依据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用正确的导向促进院质量管理方式向科学规范、高效有序转变。

(二)公正透明原则。检验工作质量考核采用部门内部日常考核、部门交叉考核、院质量考核和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更加客观、公正、有效地考评各部门工作。

(三)奖优罚劣原则。质量考核结果作为质量责任金的发放依据,同

时也作为对部门及员工年终考核和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发挥质量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先进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给予惩罚,以更好地发挥质量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质量考核内容

第五条质量考核内容包括:

(一)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方案、检验案例等技术文件编写(修订)质量的评价;

(二)报告/证书质量、现场检验质量、驻场站工作质量、质量体系运转情况等工作评价;

(三)设备管理、资料管理、检验软件维护、质量纪律、投诉抱怨等日常质量工作的组织管理及质量评价。

第三章体系文件编写考核

第六条参与体系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编制修订的,按时完成质量部所下达任务书的内容,经技术负责人组织的评审小组评审定级:A级每份个人加10分,部门加4分;B级每份个人加8分,部门加2分;C 级每份个人加5分,部门加1分。修订依据改动大小及难易程度依据对应等级由质管部决定加分情况,审核人员审核一份加2分。(A级:第一次评审基本符合要求,仅少量需要修改;B级:第一次评审有较多问题,修改后经二次评审符合要求;C级:经三次以上评审(审核)及反复修改后才符合要求)

第七条每个部门每年于上交5份案例,要求结构内容按照ZL2016-16表4-1检验案例填报表格进行填写。案例质量由相关分技术负责人或

质量部相关专业人员审核。部门缺少一份扣2分,不达要求每份扣0.5分,编写一份达到要求的案例个人加1分,完成符合要求案例的部门加2分,多交一份加1分。审核一份案例加0.5分。

第八条检验方案编写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审定级:A级每份个人加3分,部门加2分;B级每份个人加2分,部门加1分;C级每份个人加1分,部门加0.5分。审核一份检验方案加1分。(A级:第一次评审基本符合要求,仅少量需要修改;B级:第一次评审有较多问题,修改后经二次评审符合要求;C级:经三次以上评审(审核)及反复修改后才符合要求)

第四章检验质量及体系运转考核

第九条检验部门建立了内部考核制度、记录,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并于下季度月第一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内部考核情况上报质量监督管理部备案,并附见证材料(记录)。上报内容根据各科室内部制度要求及记录格式提交,完成此项工作全年部门质量分加12分,见证和记录按月份提供,缺一个月的见证或记录扣1分,缺一个记录的考核情况扣3分。

第十条抽查检验报告证书的考核情况按ZL2014-16表1-1 《检验报告证书质量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产品出厂制造监检证书考核情况按ZL2014-16表1-2 《产品出厂制造监检证书质量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检验现场考核按照ZL2014-16表2-1 《现场质量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驻厂站工作质量按照ZL2014-16表2-2 《驻厂站工作质量考核表》进行考核。

考核分以报告抽查和现场抽查实际得分为依据,所得分以个人和部门分别统计,算全年平均分。个人平均分为个人扣分总数/被抽查的报告数。

第五章质量工作日常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部门设备管理员应建立本部门领用设备台账;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报检。未建立设备台账、未及时报检的每台设备个人和部门分别扣1分。

第十二条保障部应按照CTJC-005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要求对设备进行建档、编号、使用监督检查、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周期表》、《检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及仪器设备的修理、报废、停用和封存等管理工作。管理不善每台仪器设备扣1分。第十三条部门应按照CTJC-001 文件控制程序对文件做好编号和管理、发放和回收登记等,未按程序文件执行的每份文件部门扣0.1分。第十四条部门积极配合新检验软件、移动终端等信息化建设,每次组织讨论,按要求参与了的部门一次加1分,缺一次扣1分。

第十五条对下发的《不符合报告》进行及时整改,必要时填写《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表》。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部门每次扣1分,个人扣1分。

第十六条部门及人员应积极参加院质量例会及一切质量活动,未经请假缺席一次个人扣1分、请假人员每次个人扣0.5分,部门扣分根据个人扣分累计。

第十七条设备超期未检验,存在翻红现象,设备翻红数量每月达

100台以上每超过1台扣0.01分,根据数量累计扣分。

第十八条部门应积极配合报告抽查及现场抽查等质量考核,按规定及时上交考核结果,每超期1天扣0.05分。

第十九条对事故调查、用户投诉、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工作质量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由质量监督管理部提出记分建议,经质量负责人审核,院长批准,每次对责任人员、责任部门分别记10~20分和20~50分。在本院检验资格核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中发现检验质量问题,并影响了核准及认定结果的,每个项目扣10分。

第二十条发现以下严重问题之一,在对责任者记分处罚的同时,所属部门或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按院有关规定,予以降低级别、暂停检验、调离岗位、行政处分,必要时撤销其检验资格直至除名:(一)一年内,抽查发现同类问题持续出现、未有改进,且年度记分超100分(含);

(二)未到现场,或虽到现场但未对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即出具检验报告;

(三)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严重的检验检测质量问题;

(四)确因检验检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引起特种设备事故、法律诉讼(我院败诉的)、责任赔偿等重大后果。

第二十一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涉及违反院行风廉政有关规定,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处理,并视情节严重扣10分~20分,个人与部门同扣。

第六章质量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二条院从检验检测部门绩效工资中抽出10%作为质量责任金,本细则第三章个人与部门的加分或扣分与第四章、第五章中的扣分内容不进行抵扣,定义为质量工作贡献分;第四章、第五章部门与个人质量考核结果,加分与减分可以进行抵扣,按200元/分进行奖惩。部门扣分、加分由部门承担考核结果,个人扣分、加分由个人承担。全年综合统计,并按200元/分进行结算。

第二十三条质量监督管理部于每年第12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质量考核记分情况统计。统计情况与检验部门核对后,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院长批准,予以公布,作为质量工作贡献奖励、质量工作处罚及评选检验质量先进部门和个人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院设立“检验质量个人先进奖”,奖励对象为检验检测部门人员,每年年初根据上年质量考核情况评选一次。机电、承压各设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4名,每名奖金2000元。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够,可空缺。评选条件:

(一)有本细则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选,或无任何加分者不得参选;

(二)质量考核年度个人记分排名(由低到高)末10位者不得参选;

(三)未能参加当年四个季度考核或检验数量机电类不少于100台次者、承压类不少于10台者不得参选;

(四)质量考核年度个人记分排名(由低到高)在前20名内;

(五)在检验质量工作中表现优秀或有突出贡献,完成了作业指导书、检验方案的编写及检验案例的编写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第二十五条我院设立“检验质量部门先进奖”,奖励对象为检验检测部门,每年年初根据上年质量考核情况评选一次。设一等奖1个,奖金标准1500元/人,二等奖1个,奖金标准1200元/人,三等奖1个,奖金标准1000元/人。若符合条件的部门不够,可空缺。评选条件:(一)有本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选;

(二)质量考核年度部门记分排名(由低到高)末2位者不得参选;

(三)质量考核年度部门记分排名在(由低到高)前5名内;

(四)在检验质量工作中表现优秀或有突出贡献。

第二十五条个人年度质量考核情况作为院人事综合考核的依据之一,与年终考核、级别升降、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挂钩,具体按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部门年度质量考核情况作为部门年终全面考核的依据之一,具体按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产品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细则

质量控制量化考核管理细则 为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保障公司的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1、各岗生产人员必须按照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严禁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2、产品质量奖励细则: 2.1、奖励人员:各岗位生产人员、质检员、班长、车间主任 2.2、奖励细则: 2.2.1、发现产品有下列异常之一的,予以一次性奖励10元/次。 ⑴、产品的外径尺寸偏大或偏小、高度偏高或偏低的; ⑵、产品种类、批号、规格或重量混装的; ⑶、产品外观形状、颜色有明显异常混装的; ⑷、石墨柱没有打字编号的,叶腊石块没有V型符号的; ⑸、组装产品少件的、装反、使用的配件有缺损的; ⑹、原材料粒度不匀、重量不准、有杂质的。 2.2.2、发现有下列异常之一的,予以一次性奖励50元/次。 ⑴、原材料使用错误; ⑵、生产产品与生产计划不符; ⑶、工艺使用错误; 2.3、发现以上情况者,必须上报企管办进行核准,核准后计入当月奖励。未经核准的视为无效。已经技术副总签批同意生产意见的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3、产品质量处罚细则: 3.1、有下列异常之一,不产生报废的,罚款20元/次。 ⑴、产品的外径尺寸偏大或偏小、高度偏高或偏低的; ⑵、产品种类、批号、规格或重量混装的; ⑶、产品外观形状、颜色有明显异常混装的; ⑷、石墨柱没有打字编号的,叶腊石块没有V型符号的; ⑸、组装产品少件的、装反、使用的配件有缺损的;

⑹、原材料粒度不匀、重量不准、有杂质的。 3.2、有下列异常之一的,罚款100元/次。 ⑴、原材料使用错误; ⑵、生产产品与生产计划不符; ⑶、工艺使用错误;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责任人产量,并罚款20元。 ⑴、未经技术副总批准,私自生产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但又至于报废; ⑵、操作者未按生产计划生产的;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责任人产量,并承担所有成本费用。罚款额不低于50元,低于50元的按50元罚款;不高于500元,高于500元的按500元罚款。 ⑴、对于产品不检查、不测量、没有履行自检所产生的废品; ⑵、对于量具不检查、不校验,盲目使用所产生的废品; ⑶、由于操作人员个人失误没有看清量具读数所产生的废品; ⑷、由于个人失误看错生产标准,看错生产计划所产生的废品; ⑸、由于个人失误或对设备和工作环境检查不到位造成原材料污染的; ⑹、对于不按照产品异常报告程序上报自行生产造成产品报废的; ⑺、生产工艺使用或设定错误造成的废品; ⑻、对于设备没有检查到位造成的废品。 4、外销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考核细则 4.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50元。 ⑴、发货数量错误; ⑵、货物标示不清; ⑶、 ⑷、由于个人失误看错生产标准,看错生产计划所产生的废品; ⑸、由于个人失误或对设备和工作环境检查不到位造成原材料污染的; ⑹、对于不按照产品异常报告程序上报自行生产造成产品报废的; ⑺、生产工艺使用或设定错误造成的废品; ⑻、对于设备没有检查到位造成的废品。

质量目标分解及考核管理办法

质量目标分解及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中所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的实现,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和考核,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测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目标、各部门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考核。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各部门的质量目标,报总经理审批。 3.2各部门负责统计目标的完成情况,上报管理者代表。 3.3质安部负责人协助管理者代表实施考核。 3.4本办法原则上每4年修订一次;根据每次考核目标的实现情况,由管理者代表提出适时修改意见。 4.工作程序 4.1根据公司质量方针目标批准令中公司质量目标的规定,即: ?单位工程安装质量合格率100%; ?安装工程焊接一次合格率≥96%; ?顾客总满意度≥95%; ?投诉率≤2%。 将以上相关目标分解到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如下: 4.1.1综合办 1.及时收集发放各类文件、资料,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挡工作,合格率达95%

以上; 2.及时收集国家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更新文件,更新率达90%以上; 3.做好各项记录明细表,准确率达95%以上; 4.每年根据岗位及工作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完成率达95%以上,有效率100%; 5.每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员工上岗培训率100%,4.1.2经营部 1.合同执行率100%; 2.合同会签和评审率100%; 3.顾客满意度达95%以上; 4.顾客投诉率小于2%。 4.1.3工程部 1.严格审批施工技术方案,对其可行性负责,从技术上保证100%合格;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检查,保证各分部分项100%合格率; 2.仔细勘验现场,认真评价分析合同、并对工期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定期检查施工质量,按业主要求及时处理好影响工期的质量问题; 3.按期进行工程回访,收集有关顾客反馈的有关施工质量方面的信息,对顾客提出问题中的技术要求和质量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争取顾客满意度95%以上; 4.图纸及技术文件发放回收无差错;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大华日鑫铝业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制订 审核 批准

一、总则 (一)本办法标准依据GB/T19001-2016 标准、《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控制程序》、《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产品检验与放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二)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对各过程的不合格品进行严格的控制,使各道工序的不合格品在本过程得到处理,保证不合格产品未经处理不流入下道工序及不出厂。 (三)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采购、技术、车间、发运、质检部门人员。凡因不合格原材料、工艺文件制作、生产操作过程、设备原因(未定期检修和保养)、装车及运输过程、检验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均定性为质量不合格。 (四)不合格的责任部门

(五)专职质检员和班长以上人员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有监督、检查及提出奖惩的职责。 二、不合格责任落实及奖惩 (一)生产环节 1、操作者发现不合格品认为是由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引起(包括原材料、工艺文件),由本工序操作者通知当班过程质检员确认是否属上道工序产品问题引起(当质检员无法确认时,可通知车间主任及生产部经理或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属上道工序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当证实确属上道工序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时,可对本工序发现问题操作者给予每次20元奖励,对上道工序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按每次30元罚款。 2、生产车间发现原材料质量有问题时应停止继续生产,并通过过程质检员进行查验,经过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认可可以继续生产后,方可继续生产,未经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确定,继续进行生产,造成质量问题的,对本工序按每次60元罚款。 3、操作者自检中发现不合格品,由操作者通知当班过程质检员来证实,每次罚操作者10元。对初次出现不合格品或本工序操作工认识态度好并及时纠正不造成材料损失的可以不罚款。 4、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由质检员查明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当质检员无法查明原因时,通知车间主任或生产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查明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确认问题工序,对本道工序责任班组或责任人按每次30元罚款。 5、当多班组或多名责任人对不合格品共同负责时,给予每个责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质量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的监审; .仪器量规的管理; .制程质量管理; . 成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质量确认;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管理制度 制度编码: 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1. 总则 1. 1 目的 为确保本组织有能力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通过有效运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督促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并让顾客满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打造特制定本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内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 1.2.2 适用于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所有产品质量以及与质量管理有关当事人工作行为的考核; 1.2.3 按规定进行的新品研发试制、新工艺试验等出现的质量问题,不纳入本质量管理考核范围; 1.2.4 如其他考核制度高于本标准的按高标准执行。 1.3 职责 1.3.1 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并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公司质量目标以及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和考核; 1.3.2 各分厂/部门负责落实、实施公司质量办法,负责质量目标进行分解、实施; 1.3.3 责任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落实整改措施; 1.3.4 综合办(人力资源)负责根据公司决定落实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 1.3.5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争议决定的最终裁定。 1.4 处理流程及要求 1.4.1 质量事故报告 1.4.1.1 重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2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告技术质量

保证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1.4.1.2 一级、二级和三级质量事故要求发现部门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16小时内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一级质量以下事故的,夜班微信、短信先告知) 1.4.1.3 当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部门按《不合格品处置单》向技术质量保证部提供书面报告,夜间发生的质量事故发现后4小时内口头(一级质量事故以下微信、短信告知)、次日白班书面报技术质量保证部和相关领导。 1.4.2 质量事故分析 1.4. 2.1 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2 一级和二级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人主持专题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技术质量保证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3 三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领导主持专题分析会,技术质量保证部质量主管参加,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4 四级质量事故由责任部门质量主管主持专题会议会,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确定纠正/预防措施及完成措施时间;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技术质量保证部跟踪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1.4. 2.5 质量分析会通知到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 1.4. 2.6 责任部门3个工作日内拿出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和处罚奖励处理建议报技术质量保证部核定,技术质量保证部每月进行通报。 1.4.3 考核的信息来源 1.4.3.1 产品实物质量信息——主要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监控、成品放行抽查、质量标准化检查、第三方监造和监督、巡检抽查、外部质量异议以及其他内外部对产品实物质量问题(部门例会、质量日报/周会/月会材料)的发现等信息; 1.4.3.2 质量体系运行信息——主要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内外审及现场体系、工艺、规程、规范等实际操作情况检查与发现、员工举报或投诉及来自用户方的顾客满意反馈等信息。 1.4.4 总要求

质量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修改版)

拟制/修订一览 版本修订内容修订日期修订者A初版发行 会签: 编制:审核:批准:批准时间: 发布时间: 1.目的 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质量损失,实现有效劳动 和长效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2.范围 本公司质量部的工作考核及奖金管理。 3.职责 3.1 企管部负责对质量造成的损失进行核算; 3.2总工办负责下达公司对质量部门的处罚通告; 3.3生管部负责对检验工作进度的监督考核并下达处罚通告。 4.内容 4.1部门绩效奖金计算 部门绩效奖金总额=部门月工资总额*(实际当月三厂工资总额/正 常三厂月工资总额)*20%-公司扣罚 个人绩效奖金=个人月工资总额*20%-部门扣罚 注:“正常三厂月工资总额”参照现有三厂产能及目前三厂工资标 准确定。 4.2考核管理 4.2.1部门考核细则如下: 考核项目考核细则处罚比 例 备注 推迟三天以内方完成项目计划10%推迟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方完成项目计 20%

工作任务 划 推迟一周以上两周以内方完成项目计 划 50%推迟两周以上一个月以内方完成项目 计划 80% 工作质量工作出现差错,导致损失在2‰元以 下 10% 损失占 合同额 的比例 作为考 核依据工作出现差错,导致出现的损失在 2‰元以上5‰元以下 20% 工作出现差错,导致出现的损失在 5‰元以上8‰元以下 40% 工作出现差错,导致出现的损失在 8‰元以上10‰元以下 60% 工作出现差错,导致出现的损失在 10‰以上 80% 注:a.考核以累计方式计算,部门绩效奖金扣完为止; b.工作质量导致的质量事故考核在事故发现当月进行。 4.2.2部门绩效考核程序 1) 质量部对产品质量(进料、过程、出货、安装)负责。 2) 由生产管理部对质量部检验工作进度进行跟催确认,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对照项目整体计划(当原定项目计划节点出现其他客观原因影响时,需重新修改和确认节点)结合考核细则及实际情况进行考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v

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v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V2) 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信产公司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流程,规范项目管理过程,增强项目可控性,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以便统一协调资源实现项目的最优化管理,特制定此《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质量管理,其中质量通常包括产品的质量及工作的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而工作质量则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它反映了与产品质量直接有关的工作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 第三条:《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细则》阐明了信产公司的项目质量目标,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作了全面、系统的描述;对内是信产公司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法规性文件,对外是向顾客证明本公司具有提供优质项目服务控制能力的依据,亦是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的依据。

第二章. 质量管理目标 第四条:公司要对所有正在进行的项目进行监管,监管内容不仅包括商机的分析把握,还要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控,以及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的实施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等等。项目监控是贯穿于项目启动、计划、执行和验收关闭的整个过程。 第五条:项目经理要对项目实施质量进行监控管理,按需对项目质量进行评定,定时向项目管理部门、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通报项目质量监控状况。 第六条:项目质量的管理内容包括: 1).项目进度 2).实施质量 3).系统功能实现 4).项目回款 5).项目文档 6).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质量评定指标 1).优质项目达标率100% 2).产品交付合格率100% 3).系统无故障率100% 4).服务履约率100% 5).顾客满意度大于90% 6).项目文档齐全 100%

质量目标管理规定

质量方针、目标管理规定 1 范围 适用于公司级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计划的制定、执行、跟踪和调整。 2 控制目标 2.1 确保公司总体质量目标的制定满足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考虑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艺技术现状。 2.2 确保质量计划与质量目标的一致性,从而保证质量目标的最终实现。 2.3 通过制定质量计划确保本公司的质量目标和各项质量指标的有效衔接和相互支持。 3 主要控制点 3.1 总经理 3.1.1审核品质部制定的质量目标。 3.1.2 总经理审批公司总体质量计划草案和关键产品质及品质量计划。 3.1.3 公司总经理根据品质部标执行情况决定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是否需要调整。3.2 品质部 3.2.1 组织公司质量目标分解并定期考核上报时间。 3.2.2定期向管理层汇报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和改进建议。 3.3行政部 3.3.1负责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3.3.2对员工贯彻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各项活动进行考核。

3.4各部门 3.4.1根据公司质量目标,组织部门质量目标分解。 3.4.2通过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保证部门质量目标的实现。 4质量方针、目标的宣传 通过宣传标语、新员工入职培训、质量管理会议、管理评审会议等多种形式宣贯,通过提高员工质量意识,保证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 5 质量目标的分解 围绕公司质量目标,由公司品质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作业层负责人进行质量目标分解,目标分解要求量化、可测量,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质量目标的实施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质量目标,确保部门目标实现的措施,并赋予实施,并对部门质量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7质量目标的考核 公司质量目标的考核通过统计分析、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经济责任制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按《质量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细则进行奖罚。 7.1 质量目标考核原则 7.1.1 目标制定原则 7.1.2 目标统计原则

质量激励考核管理办法

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贯彻公司质量方针、目标,提高质量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促进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以正、负激励的方法促进各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优质的工作质量保障产品实物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规定了质量正、负激励、质量基金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3.管理职责 3.1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是质量正、负激励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订及完善质量正、负激励管理办法、制订质量目标指标以及组织调查落实质量责任,提出正、负激励意见。 3.2 各部门负责制订本部门质量正、负激励方案、质量目标指标,组织对质量异常信息的自查、整改、奖惩,并把处理情况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4. 管理程序 4.1 质量指标项目质量正、负激励规定 4.1.1公司管理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质量正、负激励规定 1质量体系外审 单次体系审核中出现1项(含1项)严重不符合项,负激励:100元/项,一般不合格项负激励:50元/项 2质量体系内审 督促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整改 3用户满意度 督促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整改 4质量改进项目 需按要求进行整改、改进,复查发现未整改或效果不良且无合理原因,在全公司内通报及负激励50元/项。

注:质量改进项目:公司总监以上领导或公司决策、督办的质量重点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发出的质量整改、质量改进项目 4.1.2产品质量指标的管理 序号 指标名称 质量正、负激励规定 1外购货品批次合格率 不达标负激励50元,每低于指标值0.5%,增加负激励50元。达到标杆值正激励100元/月。 2质量 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在公司内通报,事故责任人负激励当月工资5%~10%,各级责任领导(主管~总裁)负激励当月工资3%~5%。 3一般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由事业部内部进行通报,事故责任人负激励当月工资1%~5%,各级责任领导(主管~总监)负激励当月工资1%~3%。 对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告的部门和车间, 将对责任领导按事故等级加倍负激励。 4整机 产品 验货通过率 不通过批次,负激励100元/批。达到标杆值则正激励1000元/月。 属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处理。 5出厂抽检合格率 不通过批次,负激励100元/批。达到标杆值则正激励1000元/月。 属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处理。 6成品直通率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国家计量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7-07-10 生效日期:1987-07-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 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 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 (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 (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 (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计量认证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申请书及其规定的文件。申请书格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后,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十四条计量认证申请被接受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审,其结果报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对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农产品质量考核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考核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一、考核内容 (一)农药管理两项制度推行情况; (二)瓜菜果食用菌标准化基地建设情况; (三)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四)整治行动和农资打假情况; (五)质检机构建设情况; (六)例行监测农残超标情况; (七)县区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 (八)培训与服务情况; (九)突发事件与应急处置情况; (十)信息交流情况; (十一)日常工作情况; (十二)工作亮点情况。 二、考核办法与步骤 采取日常考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常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市局工作部署、上报有关材料、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配合省、市两级监测抽样等情况。 (二)年终考核(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10月10日到11月10日。县区自查,对乡镇(办)进

行考核。各县区将涉及考核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农药监管制度、新建基地、编委批文、监测计划及报告、质检机构认证证书复印件、农药选购使用明白纸、简明技术规程或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签收记录档案等)进行汇集归档,以备市考核组查阅。 第二步:11月10日到11月30日。市局组成考核组对县区进行考核。考核组先听取县局的全面汇报,然后查阅相关资料,最后到乡镇(办)进行实地查看。查看的乡镇(办)由市局在考核前抽签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乡镇(办)总数的30%。实地查看的重点主要包括“两项制度”的登记备案、基地建设、监管机构建设、检测开展情况、培训与服务指导情况等。 (三)计分办法 总分200分,按量化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量化考核表的得分即为县区年终分数。 三、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结束后,由市局通报县区年终分数。 四、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要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准备相关考核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市考核组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仔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考察有关现场,严格按标准要求打分。考核结束要按考核内容逐条写出考核报告。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分解考核办法

2017年度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分解 1.目的 为确保质量体系持续不断地满足客户期望和需求,提高顾客满意率, 保证质量体系具有持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工厂总体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订和实施。 3.2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制订和实施。 4.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4.1 公司质量方针: 遵纪守法、质量为本、信守合同、顾客满意、持续改进4.2 公司质量目标: 1)产品交付合格率≥98% 2)顾客满意度≥85分 3)用户投诉处理率≥98% 。

质量目标分解细则 为了确保本质量方针的贯彻与执行,确保本企业质量目标的完成与实现,现根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范围,规定了各部门的质量目标,使得企业的质量目标得到进一步细化,同时也使各部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方向和目标进一步得到清晰和明确,并通过不断的持续改进,确保的质量管理更加规范,顾客的要求充分满足,施工质量更有保证。 1市场部 1.1 质量目标: a) 用户投诉处理率≥98% b)供应商准时交货率≥95% c) 采购产品合格率≥95% d) 顾客满意度≥85分 1.2考核办法: 1.顾客满意度=根据顾客满意度调查表得分为加权平均值得分。 2.用户投诉处理率=用户投诉处理数÷用户投诉总数。 3.供应商准时交货率=供应商准输交货数÷供应商交货总数。 4.采购产品合格率=采购产品合格数÷采购产品总数。 2 办公室 2.1 质量目标: a) 员工培训合格率≥96% b) 培训计划完成率≥90% 2.2考核办法: 员工培训合格率=已培训员工合格数÷已培训员工总数。 员工培训完成率=已培训员工数÷员工总数。 3 制造部: 3.1 质量目标 a)售后服务完成率100% 3.2 考核办法 1.售后服务完成率=售后服务完成数÷售后服务完成总数。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doc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1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公司实行全员质量管理,产品出厂 要达到合格率100%。 2、严格执行“四不”方针,即不合格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毛坯不准 加工,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实行层层把关、件件落实。 二、内容 1、原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质保书。质检员检验其几何尺寸、表面锈蚀及 变形状况,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2、外购件:由质检员检查附有生产厂家的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根据相关 标准或技术要求检验其安装部位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3、外协件:质检员根据图纸检验其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

《检 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4、加工质量管理: (1)质检员根据分工,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首检、巡检、抽检和终检,做好检验记录,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质检过程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操 作者进行返修、返工直至停工,有权建议上级主管对操作者实行奖罚。 (2)操作人员必须对本道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合格,方可接受。不合格,退回上道工序。否则,出现质量责任后,承担30% 的连带责任。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强化自检意识,确保产品质量。 (4)执行最终检验制度。由操作人员申请,综合部质管中心安排检验。必 要时,可会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 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 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 执行。检验完毕,填写《终检报告》。 三、奖惩

服务产品质量考核实施办法

2012年北京恒基中心 服务产品质量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落实商业物业公司品质管理制度和《(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考核管理办法》、《中海物业(商业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做好2012年度北京恒基中心分公司服务产品质量监督考核工作,特制定以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与规定 2、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3、恒基中心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4、合同标准 二、考核组织 由质管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及质检员共同完成。 三、质检员 建立质检员队伍,由各部门分别设立一名质检员,负责本部门日常的服务产品质量控制,发现缺陷及时修复,确保服务产品输出符合标准要求,并参与服务产品质量考核工作。 四、考核工作实施 1、根据总部颁布的《考核管理办法》和《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制定具体的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办法,制定量化的考核实施细则,即部门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据以对职能部门和各服务区域定期实施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 2、服务产品质量考核实行由质管部组织月度综合服务质量检查、职能部门月度自查和不定期点评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共同完成服务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1)月度综合服务质量检查:由质管部组织建立综合质量检查考核小组,负责每月一

次的综合服务产品质量检查。考核小组主要由各部门质检员组成,必要时会抽调工程专业人员参与相关专项检查。月度综合检查结果将予以量化汇总(量化标准参照考核细则),发现工作亮点和服务产品缺陷,并以《质检报告》的形式在公司内部予以通报。同时服务质量检测扣分记入部门年度考核成绩。 2)职能部门月度自查:职能部门依据考核细则中考核标准及检查周期对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涉及到的其他部门的服务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结果予以量化汇总,检测扣分记入部门年度考核成绩。 3)质量点评会:必要时组织召开研讨会或服务产品质量点评会,通报检查情况及考核结果(包括部门工作自检情况和监管其他部门的情况),公布工作亮点和服务产品缺陷,大家共同研讨协商,以解决在检查中屡次出现的疑难问题。 3、服务产品质量检测分工 1)工程部专业检查由工程部内部控制,每月部门按照考核细则分专业进行自查,并记录相应检查情况及扣分情况;对于工程相关资料、计划、记录的规范完整性以及完成情况的检查由考核小组在月度综合检查时进行二次检查,同时记录相应考核结果。 2)公共安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安管部主控,每月部门按照考核细则分区域或班组进行自查,并记录相应检查情况及扣分情况;考核小组在月度综合检查时对公共安全服务质量达标情况进行二次检查。 3)客户服务日常管理和满意度调查数据的监督检查主要由质管部负责。 4)大厦公共区域内的清洁、绿化、标识牌日常监管达标及客户活动的监督检查主要由环艺室负责。考核小组在月度综合检查时会不定期对现场清洁、绿化和标识牌管理达标情况进行二次检查。 4)工作环境、人员着装、培训、考勤、档案资料管理、员工宿舍的监督检查主要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质量目标考核办法

质量目标考核办法 各部、室: 根据公司贯标工作的要求,需进行质量目标的建立与考核工作。由于公司此前已建立相对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质量手册》ZZ/WIN-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由人力资源部将质量目标考核纳入公司月度考核,具体如下: 一、质量目标的建立 公司建立质量目标,并将其列入《质量手册》0.5《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部分。 根据贯标的要求,应建立公司质量目标的二级分解目标。具体由公司各部门对照公司质量目标,对各自主管的过程建立部门质量目标,报公司审核批准。(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目标的考核的测量方法(详见附件二) 三、质量目标考核的办法 (一)考核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部门自查(试运行三个月) 各部门在每月月未,根据部门质量目标首先在部门内开展自查,同时填写《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详见附件二) 人力资源部去各部门走访时,收取《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作为考核的依据和参考。 第二阶段:各部门互查(试运行三个月)

各部门在每月月未,以本部门为主,同时请其它部门根据部门质 量目标一起在部门内开展检查,并填写《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各部门要向其它协助检查的部门和人员介绍质量目标考核具体的测量方法、数据记录和数据来源(或提供人)。 人力资源部去各部门走访时,收取《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作为考核的依据和参考。 第三阶段:由公司组织检查 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的月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作为考核的依据。 (二)部门质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及标准 部门质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及标准在附件二中已作了详细的表述,质量目标中与部门月度考核的考核项目相重复的,已在《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中作了标注,以部门月度考核中相应考核项目得分为准,不重复得分和扣分;质量目标中不同于部门月度考核项目的,其得分计入部门月度考核《通用加减分项目》。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质量目标考核执行《质量手册》ZZ/WIN- 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各部门质量目标的得分作为部门月度考核《通用加减分项目》,实 现考核结果与收入相结合。 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工作重点及质量目标考核后,要登录OA,在绩效考评栏目发布考核结果《绩效考评部门记录》。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处罚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全体职工。 三 、考核办法 品管部和公司决策层授权考核人员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顾客的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发生时的主客观原因,把违规处罚程度分为六个等级(即: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所有处罚由品管部报总经理办公室审定,总经理批准,以专题通报公布。 四 、具体内容 2、品管部 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是质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违背上述职业规范的行为,一次给予责任者30元以上的处罚。 质检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及各种检验指导书,如有擅自违背标准或违背检验程序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质检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不出差错,若没有尽到验证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无论问题发生在加工、装配工序,还是发生在用户,只要从数量上达到,或者从数量上不足但直接损失超过千元,均属于错检、漏检事故,经济损失千元以下的给予责任者30元级以下处罚。经济损失千元以者给予50元以上处罚。 验证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在报检三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若因检验不及时影响生产或因检验不及时出现不合格,给予责任者20元处罚。 质管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若因质量责任心不够,出现上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对于首批供货的外协、外购件,验证时必须得到分承包方的(样件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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