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技术协议

********8工程

燃气(油)锅炉房

2x25t/h全自动燃油燃气锅炉

2x25t/h全自动燃油燃气锅炉技术协议

一、概述

*********工程购置2台/套双锅筒25t/h快装卧式燃(油)焦炉煤气蒸汽锅炉,产生的蒸汽用于焦化项目焦炉地下室煤气预热,冷鼓、粗苯、脱硫、硫胺工艺系统的加热和吹扫和生产区域的采暖系统,针对锅炉机组的选型、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售后等事宜,双方经充分沟通后达成以下技术协议:

二、安装工作环境:

2.1 环境温度:极端最高:37.4℃;最低:-22.2 ℃

2.2 当地大气压:86.23 kPa,海拔:1365米

2.3 环境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

2.4 安装位置:室内

2.5 采暖:冬季室内采暖

2.6 安装区域防爆等级:1级(甲类)

2.7 设备安装在宁夏通达煤业集团煤化工项目新建锅炉房内。

2.8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震加速度为0.2 g。

2.9厂房零米海拔高度(1985年国家高程标准)约1500m(暂定)。

三、工艺技术要求:

3.1 燃烧物料名称:焦炉煤气,轻质柴油

3.2 焦炉煤气组成(V%,干煤气):

焦炉煤气中杂质含量(g/Nm3)

3.3

3.4燃气锅炉基本参数及技术要求

3.4.1锅炉形式:全自动燃焦炉煤气水管锅炉;

3.4.2锅炉燃料气为焦炉煤气和轻质柴油。

3.4.3锅炉运行需考虑燃烧粗煤气及粗煤气可能引起的堵塞问题。3.4.4 焦炉燃气热值:17640kJ/Nm3,4200大卡/米3

3.4.5焦炉燃气压力:400-600mmH20

3.4.6锅炉运行需考虑掺烧驰放气,驰放气发热量2000大卡/米3,

掺烧量50%。

3.5锅炉参数:

3.5.1型式:SZS25-1.25-QJ(YQJ)型水管锅炉

3.5.2额定蒸发量:25t/h

3.5.3额定蒸汽压力:1.25MPa

3.5.4额定蒸汽温度:饱和温度194℃

3.5.5给水温度:104℃

3.5.6排烟温度:≤165℃

3.5.7进风温度:20℃

3.5.8排污率:≤3%

3.5.9锅炉采用自动点火

3.5.10锅炉给水水质:符合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3.6燃烧器技术要求:

3.6.1工况:先100%的使用热值为4100kcal/m3焦炉煤气,后使用由50%热值为4100kcal/m3,焦炉煤气和50%热值为2000kcal/m3的弛放气混合后供气,该混合气在一段时间内驰放气的量是不稳定的,最大时能达到50%最小时为0,其热值也是可变的,为达到燃烧发热量其供气量也是变化的,为保证燃烧效果其配风需要随时进行微调节,最终驰放气可以稳定在50%。

3.6.2由于燃气成份和热值的随机变化,在烧嘴结构设计时,煤气量调节阀和助燃空气风门是无法联动的,所以燃烧器采用两个完全独

立的电动执行机构(风门和气门),按照控制系统自动和点动的指令方能实现其匹配调整,在热值不确定的情况下,控制系统可以在触摸屏上实现风/气配比手动微调;在热值、压力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自动调节。无论是燃焦炉煤气还是混合气体燃烧器都能安全稳定燃烧,且能达到燃烧负荷并能保证燃尽率。

四、锅炉的安全稳定性能要求:

4.1燃烧装置主要由煤气前处理装置、煤气阀组、燃烧器(烧嘴)、自动控制和安全保护装置、鼓风机等构成。

4.2系统关闭停止燃烧时,所有阀门关闭,风机继续供风进行后吹

扫后燃气调节阀和风门等复位,系统全部关闭。

4.3燃烧控制及安全运行包括:炉膛前后吹扫程序、自动点火程序、安全运行联锁保护程序、停炉熄火保护程序。同时还具有失电自锁保护、点火失败保护、异常熄火保护、燃气压力过高过低保护、燃气阀组检漏保护、风压过低保护。

4.4阀组检漏时由放散阀对外排放,不进入炉膛,防止进入炉膛后

没有吹扫干净在点火时爆燃。

4.5主气阀开关气动元件改为双向气缸式,保证开关动作更可靠,

大大提高使用寿命。

4.6配有点火及常明火小气量烧嘴,能安全方便引燃,防止在点火

或待机起动时由于泄漏等发生爆燃。

4.7点火烧嘴上配有双支外置点火电极,可防止被煤气污染打不着火,提高点火机率。

4.8烧嘴壳体上开出检查门,便于观察、检查和及时排除主烧嘴及

点火烧嘴异常情况。

4.9燃烧器烧嘴上燃气进口在进风口后端,使其长度及内部容气量尽量小,采用多腔多孔结构,可防止回燃爆燃现象发生。

4.10风门轴等转动部位采用轴承支撑,保证转动灵活阻力小,燃气调节阀和风门配备独立的带有位置输出的执行器,可保证在其复位状态下,装置重新启动。

4.11锅炉本体及燃烧器应具备联锁保护及自动调节等安全功能,

4.12 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

所有电气设备及元件,防爆等级均为dIIBT4,主电机防护等级

为IP44,其他设备、元器件防护等级为IP44;

4.13 所有仪表的防爆等级为dIIBT4,防护等级为IP65。

五、燃气锅炉结构性能要求

5.1燃气锅炉的具体结构形式为自然循环水管锅炉,SZS25-1.25-QJ 型水管锅炉且同时设省煤器。锅炉按地震烈度8度设防。

5.2.布置形式:室内单层布置

5.3锅炉在25%以上额定蒸发量时,能稳定燃烧且水循环安全可靠。

5.4锅炉在额定负荷时,锅炉实际效率保证值与设计效率的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5.5锅炉从点火到带满负荷的时间, 在正常启动下能达到以下要求:

冷态启动(停炉72小时以上) 3~4小时

温态启动(停炉10~72小时) 1.5~2小时

热态启动(停炉10小时以内) 1~1.5小时

5.6锅炉设计要考虑便于安装、运输和检修,锅炉包装要求应符合

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

5.7设计、制造、检验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和有效版本的国家标准

和厂标进行,并由供方提供全部质检合格证书给需方。合同签订后,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将负责对锅炉在锅炉设计制造法规、标准的执行驻厂进行现场监督。

5.8就地水位表有两只,电接点水位表。

5.9锅炉设有足够数量的弹簧式安全阀。

5.10炉膛预留火焰监视孔。

5.11锅炉设置检修人孔和防爆门,并设有一定数量的就地显示仪表。

5.12寿命要求:锅炉主要受压部件设计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5.13 锅炉蒸汽品质应满足GB/T 10094《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六、锅炉运行要求

6.1锅炉的设计制造应满足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行的要求。

6.2锅炉在寿命的期限内,满足设计工况并保证锅炉安全运行可靠。

6.3 在设计燃料条件下,锅炉烟气排放符合GB13271的规定。

6.4锅炉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当环境温度为25℃时,锅炉的炉墙表面温度不超过50 ℃,散热量一般不超过290W/m2。

七、供货范围

全部供货种类及台数:

全自动燃油燃焦炉煤气锅炉1台,全自动燃气锅炉1台。.

7.1每台全自动锅炉中的设备及附件:

7.1.1锅炉本体部分:(包括双锅筒、水冷壁管、保温材料及其紧固装置,各种阀门类:安全阀、主汽阀、副汽阀、各种排污阀、锅炉范围内管道及管件等)一套。

7.1.2附带锅炉给水装置:(包括锅炉给水泵、给水调节阀及旁通阀、成套取样及相应的管道附件等)一套。

7.1.3附带燃烧装置:(包括燃油燃焦炉煤气燃烧器、风机、消音器、钢烟囱及相应的管道附件等)一套。

7.1.4附带煤气加热净化装置:(包括煤气加热器、煤气过滤器及

相应的管道附件等)一套。

7.1.5附带仪表电气装置:(包括水位计、电接点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等锅炉本体及燃烧器范围内的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接线、电控柜等;以及熄火保护等各联锁保护、程序控制、自动调节的相应装置。装置应预留输出端子,成套控制装置应有与全厂系统相连接的DCS接口并符合要求。)1套

7.1.6锅炉金属平台及扶梯等

7.2锅炉本体各部件涂刷防腐底漆后出厂,并提供面漆由施工单位

现场涂刷。

7.3备品备件及特殊工具:

7.3.1由设备制造商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清单。

7.3.2备品备件的数量应满足两年正常操作及维修之用。

7.3.3交付的备件、易磨损件必须提供制造图及技术说明。

7.4锅炉所有配套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质量证明

书、检验报告、材质检验报告、合格证;基础图、安装布置总

分图、找正曲线图、流程图、电气控制原理图,自控图等十套

图纸和技术资料;

7.5 配套供货的其他设备、特殊润滑油脂和专用维修工具

注明:以上所提到的设备明细和技术资料必须齐全,随货一同到达买方,若在7日之内补不足,少一份扣除3%的工程款。

7.6 所供设备适应现场工作环境要求;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保

证安全可靠连续稳定生产;使用寿命长;维修率低;备品备

件充足供应;售后服务良好。

7.7技术文件及图纸:供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全部设备资料于合同签定后15日内交付,蓝图或白图盖章两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供业主图纸在合同中明确,随设备到货的仪表、仪器均需提供中文说明书。

7.8 技术培训:厂家负责免费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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