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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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基础强化讲义(2014年)

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1,1,1生效

注意:《2010年通则》和《2000年通则》没有相互替代关系,二者都属于有效状态,供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

(1)基本特点

A、共解释了11个术语,其中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工厂交货),卖

方义务最大的为DDP(完税后交货)

B、除了EXW和DDP,其余的9个术语均为卖方完成出口手续,买方完成

进口手续

(2) FOB、CIF和CFR(装运合同)

共同点:①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装好了才转移)

②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

③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

④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

使用时特别注意的事项:

FOB:两个充分通知: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CIF:如果买方没有特殊要求,卖方只有义务投保海运最低险(平安险)CFR: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

(3)FCA、CIP和CPT(装运合同)

①货物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②交货地点为第一承运人所在地(装运地);

③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④其余各方面FOB和FCA、CIF和CIP、CFR和CPT一一对应。

(4)两个新增贸易术语:DAP和DAT

①共同点:卖方均需将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地(到运合同)

DAT北京:目的地北京

②区别:DAP(运到)、DAT(运到+卸下)

(5)根据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对11个贸易术语进行分类

①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个: EXW(工厂交货)、FCA (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及保险费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

②只能适用于海上和内陆水上运输的术语有4个: FAS(船边交货)、FOB (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和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2、《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公约适用范围

A、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B、不适用于六种合同:(a)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b)以拍卖的方式进行的销售;(c)依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而进行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

C、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国家的法律而排除公约的

适用;对公约规定的内容可以进行修改(意思自治优先)

D、中国的保留

(a)对公约第11条关于合同书面以外的形式提出保留(该保留2013年1月已撤回);

(b)对根据国际私法规则扩大公约适用提出保留(对公约允许转反致提出保留);

★(2)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卖方义务

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据买方营业地或合同预期的货物销售或使用地的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

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免除:①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②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

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就不能追究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

特别提示:接收不等于接受

★买方接收义务的免除:①卖方提前交货;②卖方多交货物,对多交部分可以拒收

(3)国际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A 、一般情况下的风险转移:

(a )选用的贸易术语优先;(b )交货时风险转移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1、 提单

提单的法律特征:

付款:因付款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买方义务

(1)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买方可以以自己名义与承运人进行交涉) (2)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凭证(证明托运人已交货及交货状况的证据) (3)是承运人交货的物权凭证

提单的种类:

(1) 根据签发提单的时候货物是否已装船: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区别在于提单上有无船名记载)

(2) 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船长批注)不良批注: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 根据收货人不同: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交持有人”)、指示提单(凭**指

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9年3月5日实施)

(1)明确在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与取货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A 、承运人无单放货,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B 、承运人的赔偿额为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CIF 价)

C 、不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3)承运人可免责的情形:

A 、承运人依照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或由法院依法裁定拍卖;

B 、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C 、其他正本提单已提货。(签发好几份正本提单)

(4)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诉讼时效为1年,适用的法律为《海商法》。

2、海运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强制性义务,海运公约和《海商法》中都包括):

(1)开航前、开航时船舶适航; (2)整个运输期间妥善管货

不能转让 收货人唯一 交付即转让 背书转让

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规则下的火灾责任: ①无过失的原因导致火灾:免责

②雇佣人、代理人过失导致火灾:免责

③承运人实际过失(提供船舶不适航)导致火灾:赔偿(违反最低义务) ④私谋(故意)导致火灾:赔偿

我国《海商法》为航行过失免责加无过失免责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1

2

概念: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并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后果:共同海损应当由获救财产的受益人进行分摊

3、险别

4、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和费用;(间接损失)

5、保险责任期间:合同约定,常用的为“仓至仓”期间

(四)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1、 银行托收:(卖房委托银行向买方收钱)

(1)法律依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RC522)

(2)托收法律关系:

(3)性质:

商业信用(信用证:银行信用)

(4)跟单托收的种类:付款交单和承兑(付款保证)交单(后者对卖方来说风险较大) ★(5)银行责任和免责(《托收统一规则》): 银行责任:代理收款

银行免责:A 、单据实质;B 、提单传递延误或遗失;C 、不可抗力;D 、处理货物;E 、票据追索;F 、托收行对代收行的行为免责(不合理) (划线为“三不管”)

2、 银行信用证:银行依开证申请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受益人(卖方)的一种保证银行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特别提示:根据UCP600,信用证一旦开出,非经受益人同意,银行不得单方面取消或修改

(1)法律依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2)性质:银行信用(开证行对受益人作出的有条件付款保证)

(3)开证行的义务对卖方(对买方权利):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条件下付款 特别提示:

A 、银行审单期为五个工作日

B 、明确单证或单单不符时,银行可以自行联系开证申请人,如接到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通知,银行可以释放单据

(4)开证行的免责:

(a )只审查单据表面,不审实质; (b )传递延误或遗失免责; (c )不可抗力免责;

(d )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和影响

(5)信用证欺诈和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核心内容:在银行(任何一家关联银行包括开证行、议付行、保兑行以及其他经授权的银行)付款或承兑以前,发现确凿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

卖方

委托代理没有法律关系

卖房无权直接对其起诉 以买卖合

同诉买方

的法院)向银行颁发止付令

信用证不付钱:单证、单单表面不服,支付令

时间限制:法院接受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

(一)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1、《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A、主体适用范围:外贸经营者(主体扩大到自然人、权利的取得为登记备案制)

B、客体适用范围:货物、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C、地域适用范围:《对外贸易法》不适用于中国的单独关税区(港、澳、台)

《对外贸易法》第16条:“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对外贸易法》第26条:“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

际服务贸易: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6)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贸易救济措施 (1) 反倾销措施

A 、条件: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因果关系

B 、倾销: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

★正常价值的确定顺序:进口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可比售价——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或原产国的生产成本构成价

C 、反倾销调查程序:(适用于反补贴)

商务部发起(申请或主动)

C

D 、贸易救济措施的多边救济程序:上升为进出口国政府之间的争端适用WTO 争端解决机制解决

贸易救济措施争议的国内司法审查和多边救济程序的主要区别

初步裁定:终止调查或临时措施 终局裁定:取消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行政复审(申请或主动) 非必须 国内司法审查(利害关系人对商务部提起行政诉讼)

反倾销措施图示:

初步裁定:

临时反倾销措施

;终局裁定:价格承诺(商务部)或反倾销税(海关)

注意:在反倾销个案的终局裁定中,征收反倾销税和接受价格承诺不能同时并用(2选1)。

(2)反补贴措施

A 、 条件:进口产品存在专向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因果关系

B 、补贴的两个构成要件: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直接或间接);接受者获得利益

C 、反补贴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承诺(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作出)和反补贴税

特别提示:反补贴措施和反补贴调查程序基本同反倾销

(3)保障措施(可以针对公平贸易行为)

A 、条件:进口数量增加、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果关系

B 、措施:提高关税或数量限制(2选1)关税是两反一保都能用的手

段。

C 、限制:非歧视(针对产品,不区分来源)两反必须区分来源。

D 、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最长不超过10年

E 、实施期限超过1年应当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放宽

(二)WTO 法律制度

1、WTO 的成员:包括各国政府和单独关税区政府。

2、WTO 的法律框架:包括多边协议和诸边协议。多边协议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诸边协议则只适用于特别表示接受其约束的成员。诸边协议由四个附件组成:《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奶制品协议》和

《牛肉协议》(后两个协议已失效)。

3、WTO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1)特点:普遍性(多边)、相互性、自动性(无条件)和同一性

(2)贯穿于所有协议,所有协议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若要修改,必须经全体成员同意

(3)允许例外:如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优惠、反倾销措施或反补贴措施等

4、WTO与中国

(1)中国在WTO中的义务:共同义务(WTO多边协议)和特有义务(中国入世承诺:《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国工作组报告》)

(2)中国入世时的几个重要承诺:

A、3年放开外贸经营权的承诺;

B、15年非市场经济承诺:使得其他成员针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时可以适用替代国价格确定正常价值;

C、12年特定产品保障措施承诺:其他成员可以专门针对中国产品适用保障措施,且实施条件低于一般保障措施。

5、WTO的重要协议

(1)《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A、要求成员取消有违货物贸易的国民待遇原则(国产货等于进口货)和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

B、取消四项投资措施: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要求、进口用汇限制(限制适用外汇种类、数量)和国内销售要求

当地成分要求:直接或间接地要求企业购买东道国产品作为生产投入,例如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东道国产品,依国产化率对汽车中使用的进口汽车部件减税等;

贸易平衡要求:直接或间接地将企业的进口限制在与其出口相当的水平,如要求企业购买进口产品的数量不能大于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2)《服务贸易总协定》21选2

A、调整四种国际服务贸易:

(a)跨境交付——服务本身跨境;(跨国远程教育)

(b)境外消费——消费者跨境;(出国旅游)

(c)商业存在——服务提供者跨境并设立机构;

(d)自然人存在——服务提供者跨境但不设立机构。

B、协定特点:框架性协议(对服务市场的开放武统一要求);是否给予其他成员服务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完全取决于各成员的承诺

6、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统一性)

(1)争端类型:

A、违反性申诉:申诉方须证明被诉方国内措施违反了WTO相关协议;若申诉成功,被诉方需要废除或修改有关国内措施;

B、非违反性申诉:申诉方只须证明其利益受损或丧失;若申诉成功,被诉方需要作出补偿。

(2)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

1、工业产权国际保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著作权国际保护(《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根本区别:工业产权国际保护意味着缔约国有受理其他缔约国国民工业产权申请的义务,但是否授权须根据其国内立法个案审查;著作权国际保护则意味着享有国民待遇的作品一旦创作完成,在所有缔约国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国民待遇原则

(2)优先性原则(实用性12个月,商标6个月)

(3)临时性保护原则(成员国国内举办的、官方承认的展览会展出的给与临时保护,保护期内申请按从公开展出之日起算)

(4)专利商标保护的独立性原则不受外国的影响

2、《伯尔尼公约》的“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1)作者国籍标准:公约成员国国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2)作品国籍标准: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首次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30天之内),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3)自动保护原则(无需履行任何原则),版权独立原则(版权保护不依赖于来源国保护)

3、WTO《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特点:

(1)首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纳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2)首次规定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民事、行政和刑事程序)

(3)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A、纳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关于精神权利的内容未纳入)、《罗马公约》和《集成电路条约》的实体性内容

B、著作权:在《伯尔尼公约》基础上增加2项内容

(a)保护客体:增加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为保护客体;

(b)权利内容: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

C、专利:在《巴黎公约》基础上增加2项内容

(a)权利内容:增加了专利进口权和许诺销售权

(b)保护期限:不少于自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的20年

D、商标: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a)扩大客体范围:驰名商品商标——驰名商品商标和驰名服务标志

(b)权利内容:相对(同类)保护——绝对(跨类)保护

(二)国际投资法

1、海外投资保证制度:资本输出国(制度)对本国的私人(自然人、法人)海外投资依据国内法所实施的一种对政治风险进行保险的制度,旨在鼓励本国投资者向境外投资。

主要承保险别:外汇禁兑险(包括禁止汇兑或拖延汇兑)、财产征用险、战争内乱险(不要求战争内乱一定发生在东道国)、政府违约险等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独立的国际法人):依国际条约建立的一个国际保险机

构(具有国际组织的性质),承保向发展中会员国(投资目的国)投资的政治风险(险别基本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3、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1965年《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

约》)

(1)行使管辖权的条件:

①主体方面: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

(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

②争端性质方面: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③主观条件方面: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类仲裁机

构)

(2)行使管辖权的后果:排除了其他争端解决方式,但东道国仍有权要求争端对方用尽东道国当地救济;

(3)裁决效力:具有终局性、约束力

(三)国际融资法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

(1)只向成员国政府机构发放贷款;

(2)目的是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的失衡;

(3)贷款额度与成员国认缴的份额成正比;

(4)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创设的成员国使用资金的一种权利

2、国际融资担保的特有方式

(1)备用信用证:性质属于银行独立、连带保证(不是贸易支付方式)

特别提示:在备用信用证下,只要贷款人出具信用证要求的违约证明,开证行即向贷款人付款,并不需要对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

(2)意愿书(安慰信):没有法律执行力,只有道义上的约束力

(3)浮动抵押:抵押物价值不确定

(四)国际税法

1、税收管辖权:

(1)居民税收管辖权:向本国纳税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征税(属人管辖的体现)A、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居住时间标准和国籍标准等;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B、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主要有法人注册成立地标准、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等。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注册地标准、实际控制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

(2)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向非纳税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营业所得、投资所得、劳务所得、财产所得)征税(属地管辖的体现)

2、国际重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年度)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免税制、抵免制(我国主要采用)(最多承担最多的一国的税款)、扣除制和减税制

3、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主要区别在于减少税负的手段合法或非法。

国际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0分,每题1分,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弧中) l,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卖方宣告合同无效,他仍可以要求买方:( ) C. 损害赔偿 2.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定了出口一批水果的合同,双方约定货到验收以后付款。货 到买方验收时发现水果总重短少10%,且抽样检查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B公司于是拒绝付款也拒绝收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请问,本案中水果腐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乙公司 3.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那么, 注明( )的是不清洁提单。 D.外包装有汕渍和水渍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不包括( ) B.战争险 5.《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 ) B.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 6.首次提出专利定义和保护期限的多边国际协议是( ) C.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7.《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 ) C. DDP 8.现代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是( )。 A.金本位制 9.在国际税收实践中,来源地国家征税的条件是( )。 D. 对非居民来自本国境内的经营所得征税,必须以非居民在来源国境内设有常设机构为前 提条件 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下列哪种情况引起的争议( )。 D.合同的效力 二、多项选择题(10分,每题2分,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 1.《汉堡规则》对于《海牙规则》的改进包括( ) A. 承运人责任起讫B.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 C. 诉讼时效D.保函效力 2.在国际货物销售中,货物检验方面通行的惯例是( ) A. 以装运货物的卖方出具的商检证明作为议付货款根据 C.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复检权,及在索赔期提出质量异议权 E. 以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抓 3.与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相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新增加的内容有( ) A.规定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B.规定了专利的定义、范围 D. WTO成员知识产权保护最低标准 E.某些版权作品享有租借权 4.属于WTO金融服务规定调整范围的金融服务有( ) A。一成员国公民到另一成员国境内存款,兑换外币 B.一成员国的银行到另一成员国境内开设银行 D.一成员国境内的另一成员的保险机构出售保险 E.一成员国的证券机构到另一成员国境内经销证券 5.国际上关于外国投资者待遇的标准有( )

国际经济法

第一讲 国际经济法概况 1. 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法国摩莱里;德国怀特; 2. 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区别:语言方式;界定角度;目标清晰度不同; 3. 市场化进程:0-15非市场经济;15-35弱市场经济;35-55转轨市场经济;55-65发展中市场经济;65-75相对 成熟市场经济;75以上发达(成熟市场经济) 4.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①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之间,国际政府与国际 经济组织之间.②跨越国境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③ 美国(属人原则)福特公司与巴西(属地原则)合资办汽车:国际经济法是各法一角组成,是边缘的综合性法. 5. 主体有 国家(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制定者,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管理者,参与者) 国际经济组织(世界性 区域性专业性) 自然人 法人 6. 世界性: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WB 世界银行WTO 世界贸易组织(前身GATT 关贸总协定) 区域性:EU 欧盟(前身:欧共体)ASEAN 东盟APEC 亚太经合组织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SCO 上海合作组织 专业性:OPEC 石油输出国组织IMC 国际小麦理事会UPEB 香蕉出口国联盟PUP 万国邮政联盟NAFO 北大西洋渔业组织 7. 国际经济统制关系:纵向;流转关系:横向. 8. 萌芽阶段:?罗德法?罗马法?康索拉多海商法典?汉萨联盟式商务规约 9. 发展阶段:?布雷顿森林体系.三大协定: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关贸总协定. 局限:加权表决制?按出钱份额决定表决权份额各国无条件平等削减关税 ?万隆会议:开启了第三世界国家要求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钥匙 ?77国集团和贸发会议”: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应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但不应要求对等互惠.”—非互惠的普惠待遇 ?联合国建立《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 10. 基本原则?经济主权和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英伊石油公司国有化案件”?公平互利?发展 权?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第二讲 世界各国的经济立法 1.德国早期经济法标志《煤炭经济法》《钾素经济法》,双轨制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卡特尔规章法》 战后德国最重要的经济法《反对限制竞争法》《经济稳定与经济增长促进法》 2.德国现代经济法长处?群法有手,授权有度,口号明确?魔术四角—持续增长,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外贸平衡 ?追求公正,抑制垄断 2.日本:经济宪法--《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法》 3.英美:重商主义 自由放任主义 凯恩斯主义 市场失灵现象?市场调节的不均衡性?价值规律在特定领域的实效性?垄断倾向性?市场对特定部门调节的

国际经济法第1阶段测试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贸易)(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15分) 1、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虽然在整体上为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根据,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也被塞进了维护西方殖民主义既行利益的若干条款的 决议是(A) A、《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B、《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 C、《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 D、《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2、“跨国法”理论的提出者是(B) A、英国学者施瓦曾伯格 B、美国学者杰塞普 C、日本学者金泽良雄 D、法国学者卡罗 3、《洛美协定》的产生,体现了(B) A、南南合作 B、南北合作 C、东西合作 D、北北合作 4、与中国、缅甸共同率先倡导处理国际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另一国家是(C) A、马来西亚 B、印度尼西亚 C、印度 D、泰国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被发价人对发价所作以下各项修改中, 属于“非实质性变更”的修改是(B) A、货物数量 B、发票份数 C、交货时间

D、争议解决方式 6、在以下国际贸易术语中,最适宜于集装箱运输的是(D) A、FOB B、CIF C、CFR D、FCA 7、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其所适用的“国际贸易”形式(D) A、仅为货物贸易 B、仅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 C、仅为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 D、包括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 8、依独占许可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对该项合同技术,除受方使用之外(D) A、供方和任何第三方也可使用 B、供方可以使用,但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 C、供方不得使用,但任何第三方可以使用 D、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使用 9、最常见的国际许可合同,其标的物(B) A、既包括专利,也包括商标 B、既包括专利,也包括专有技术 C、既包括商标,也包括专有技术 D、商标 10、美国首倡的“赫尔准准则”主张:东道国对外资被告征收(或国有化)所给予的补偿应 当(C) A、合理、及时、有效 B、适当、及时、有效 C、充分、及时、有效 D、公正、及时、有效 11、我国《海商法》中关于承运人延期交货责任条款制定的依据是(D) A、《海牙规则》 B、《维斯比规则》 C、《海牙一维斯比规则》 D、《汉堡规则》 12、为了船与货物的共同安全,在以下各项损失中,不构成共同海损牺牲的损失是(C) A、船舶有意搁浅 B、将船用物料充作燃料

国际经济法整理汇总(含所有题库)只是分享

国际经济法形考作业精选 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 )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D. 最惠国原则 《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D. 强制许可原则)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 A. 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B. 一)年 《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D.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B.钩至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B.货物的原产地证)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包括哪个?(C.飞机零部件的买卖)《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是(A.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25年) 1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简称是C. 华盛顿公约 FOB和CIF这两种贸易术语只适用于下列哪种运输方式? (C. 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条件下,出口清关手续应由哪一方办理(B. 卖方) GA TT第20条一般例外不适用于(B. 进口国为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施) GA TT第24条允许WTO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A.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WTO《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C. 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工艺、生产方法) 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C. 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C. 仓至仓期间)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事先约定,细节留待以后申报的保险单是(D.流动保险单) 被保险人把残存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请求赔付全额保险金的条件是货物发生(D. 推定全损) 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根本缺陷不包括:D. 德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算 采用外交保护的限制条件是A. 国籍继续原则和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从事国际投资的本质或目的是A. 觅利 淡水雨淋险属于(C.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投资风险中不包括B. 投资者违约险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包括:D. 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的标准不包括:D. 意向标准 风险转移指的是:(B. 风险承担责任的转移)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C组术语中卖方承担的风险如何?(C. CIF 与CFR相同)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2000》的规定,哪个国际贸易术语规定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超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B. FOB(天津)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起讫为(C. 自装运港起吊至目的港脱离吊钩)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D. 合同成立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为一段时间,在买卖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具体的交货期应:A. 由卖方在规定的交货的交货期内选定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汇总)

论述题 1.试析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的区别。 答: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本以货币形式或以技术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或专利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形式直接投入国外企业,并且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承担风险,从利润中收回投资的一种投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投资,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且可以利用投资者的国际网络使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同时,这种投资方式有利于投资者进入资本输入国的国内市场,获得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和其他资源,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躲避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从而获得更大的投资效益。直接投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补偿贸易、对外加工装配。 间接投资者通过购买企业债券等方式向企业投资,由发行债券的企业用来经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者支付一定比率的利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偿还本金。这是一种简易可行的投资方式,投资者仅持有一定收益的证券,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享有对企业的所有权或控股权。具体表现形式有:债券投资、租赁业务、信托业务。 2.试述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内容。 答: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出租整个船舶,承租人按月或按日支付租金。主要如下:1、船东保证条款⑴船舶适航。⑵航行范围。⑶交船。⑷船东供应项目。⑸提单。2、租船人责任条款⑴租船人供应项目。⑵租金。⑶停租。⑷租期和还船。⑸装卸。 航次租船合同在租船运输中得到广泛应用。它是尾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的运输协议。出租人提供适航船舶或舱位并把货物运往目的地,承租人提供满载货物并按货物重量支付运费。主要内容如下: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船舶名称与国籍;货物名称、装货日期;装货港、目的港及费率。2、船东责任条款。3、运费及支付条款。4、留置权条款。5、装货与卸货。6、解约条款。7、罢工及战争条款。8、违约赔偿。9、共同海损。10、绕航。 3.从贸易与投资间的互动互补关系的角度,简析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答:按照传统观念,贸易与投资不发生直接关系。但事实上投资与贸易之间又的确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且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贸易范围的扩大,贸易和投资之间的互动互补、互相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正在进一步得到发展。从以下几点看: 1 、发展中国家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是为了扩大出口,改善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带动贸易,而贸易又能进一步刺激投资。2、外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贸易在一定时期内会替代贸易,产生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从跨国公司的母国与其在东道国的关系来看,直接投资与贸易已经是相互补充的。3、贸易的自由化进程要求减少贸易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还需要取消那些影响贸易发展的投资措施。如何控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滥用竞争优势地位以及对东道国各方面的消极影响,也是各国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在投资环节上解决各国采取的一些足以产生贸易扭曲和限制的做法创造了条件,终于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简称TRIMS)。 4.略论限制性商业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法律调整。P 答:是指在国际许可合同中,由技术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施加的、法律禁止的、造成不合理限制的合同条款或做法。这些条款或做法直接影响市场或竞争,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最常见的有:1、搭卖条款 2、回授条款 3、不得反控条

国际经济法--第2阶段测试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3年下半年第二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金融)(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计13分) 1、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是( )。 A、政府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投资关系 B、政府间的投资关系 C、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投资关系 D、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2、美国首倡"赫尔准则"主张:东道国对外资被告征收(或国有化)所给予的补偿应当( )。 A、合理、及时、有效 B、适当、及时、有效 C、充分、及时、有效 D、公正、及时、有效 3、我国外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一般是( ) A、以25%为下限 B、以51%为下限 C、以50%为下限 D、以49%为下限 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一般商业保险制度相比,其承保的险别限于( )。 A、商业风险 B、自然灾害 C、政治风险 D、人身伤害险 5、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 )性质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 A、属于政府机构 B、具有政府职能的公司法人 C、私人保险公司 D、国有公司 6、下列各险别中,不属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担保范围的有( )。 A、征收或战争险 B、货币兑换险和转移险 C、违约险 D、其他商业风险 7、《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主要目的是成立( )。 A、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B、欧洲联盟 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D、世界贸易组织 8、下列投资行为属于国际间接投资的是:()。 A、中国政府发行国际债券 B、日本外商投资设立中日合资企业 C、英国公民在中国设立英商独资企业 D、中国签署美商的特许协议 9、下列标的物不能作为国际借贷协议的标的物的是:()。 A、人民币 B、特别提款权 C、欧元 D、美元 10、( )确立了战后国际货币法律体系。 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B.《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C.《牙买加协定》 D.《华盛顿公约》 11.下列投资行为属于国际间接投资的是:()。 A、中国政府发行国际债券 B、日本外商投资设立中日合资企业 C、英国公民在中国设立英商独资企业 D、中国签署美商的特许协议

国际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A、B、C、D)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将相 应的字母填在括号中。每小题1分,共10分)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需买方自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有( ) A. EXW B.CIF C.DEQ D.FAS 2. 2000年6月1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螺纹钢1000吨,单价CIF 厦门250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 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复,也一直没有装 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 3.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于( ) A.确定合同的效力B.确定买卖双方的风险承担 C.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D.确定产晶责任的承担 4.《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所运货物的责任期限为( ) A.从启运港至目的港的全部期间 B.从货物装上船到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止 C.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 D.从货物装上船到收货人检验完时止 5.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是( ) A.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B.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国际私人间接投资关系 D.只涉及国际法规范关系 6.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2002年3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3月10日货物出 运,4月1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4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 )转移至瑞士公司。 A.3月2日B.3月10日 C.4月1日D.4月6日 7.中国A公司要将其从美国B公司处通过普通许可合同购得的一项技术再许可给香港 C公司使用(原合同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A公司和C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是( ) A.独占许可合同 B.普通许可合同 C.独家许可合同 D.交叉许可合同 8.下列损失中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范围的是( )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

国际经济法

名词解释 1.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根本上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 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2.remedies cumulative clause:累加救济条款,即约定的上述救济措施是累加于法律规定的 救济措施(外部救济措施)之上的,并不妨碍贷款人另行采取解除融资协议、请求损害赔偿、要求支付已到期本息以及申请借款人破产等法定的救济手段 3.take-or-pay contract:提货或付款协议,是项目公司与项目产品购买人签订的一种长期买 卖协议,主要规定,不论项目公司能否提供足够的或合乎要求的产品,购买人都必须支付约定的价款,这项约定的价款应足以偿还贷款人的贷款及项目的有关费用 4.concession agreement:特许权协议,是指一个国家同外国私人投资者,约定在一定期间, 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 5.resident tax jurisdiction: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居民的环球所得享有的 征税权。纳税人承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居民的认定标准:自然人主要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表准。法人居民身份主要以及法人注册登记标准,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或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Income source tax jurisdiction: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征税国对跨国纳税人在共同境 内的所得行使征税的权力,它是属地原则在国际税法上的体现,它以作为征税对象的非居民所得是来源于征税国领土作为连接因素,这种根据来源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原则,也称为从源征税 7.lumpsum price:总付,指许可合同中规定一个固定的数额作为全部技术转让费,由被许可 方向许可方支付 8.royaltyprice:提成价格 9.no-challenge clause:权利不争条款,是指被许可方在获得许可专利技术后,在整个合同有 效期内,不得对该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提出异议或进行无效诉讼。技术出让方亦不承担有关第三者控告该技术的使用构成侵权的应诉义务 简答题 1.简述发展中国家外资立法的重要特征 1.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的立法都以法典或系列性法规,对有关外资的审批、待 遇、国有化及补偿、财税优惠及争端解决等法律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已与内国投资相区别;有些发展中国家甚至在宪法中专门规定了有关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原则,以示其对外国投资之重视。 2.发展中国家的外资立法在对外资进行限制、管理、监督的同时,往往在税收、外汇 使用及争端解决等许多方面,给予外资优于内资的种种特惠待遇。 3.由于80年代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在国际直接资本跨国流动总额中的比 例急剧下降,为促进外资回流,发展中国家外资立法最近的发展趋势是逐步放宽限制,给予外资更多的保护和优惠。

2h国际经济法第2讲练习题

第二讲国际货物买卖法练习题 选择题 1.关于D组贸易术语,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DAF是在边境指定港口交货 B.DES是在目的港船上交货 C.DEQ是在目的港船上交货 D.DDP和DDU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目的港交付时转移 2.依CIF条件成交时,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是下列哪一项? A.货物在装运港码头越过船舷时B.卖方交货时C,买方接受货物时D.投保时 3.DES术语适用于下列哪种运输方式? A.航空运输B.公路运输C.铁路运输D.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 4.法国甲公司给中国乙公司发盘:“供应16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大连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对此甲公司没有回音关于本题,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复电构成承诺B.甲公司应依约立即装船 C.甲公司应于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D.该合同并没有成立 5.我国某进出口甲公司受中国乙公司的委托与希腊丙公司签订了一份由希腊公司向中方提供某项设备的买卖合同。其中价格条款为DES。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船舶起火,虽经及时抢救,仍有部分设备烧坏。烧坏设备的风险应由谁来承担? A.中国甲公司B.希腊丙公司C,船公司 D.中国乙公司 6.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只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发票等交到买方手中,以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交货方式称为下列哪种方式? A:象征性交货B.目的港交货C.工厂交货D,实际交货 7.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的被称为什么? A.严重违反合同B.先期违约C.一般违约D.实质性违约 8.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了从中国出口某产品的合同,合同约定了产品的质量规格。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德国甲公司又寄来了合同产品的样品,并来电:请收到后确认,;请依样品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样品后回电:样品收到确认,保证依合伺约定的规格履行合同。后德国甲公司称中国乙公司交付的产品与其寄到中国的样品不符,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中方公司则认为其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并有商检的证明。请问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A.中国甲公司的产品与德国乙公司.的样品不符,应承担违约责任 B.本合同是一个凭样品的买卖 C.依上述合同,中国乙公司生产的产品应与德国甲公司提供的样品相符 D.中国乙公司没有违约,因为其产品与合同约定相符 9.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勋》规定,某一贸易术语卖方应承担下列主要责任、风险和费用:(1)提供符合合同规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自负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3)依约定的时间、地点、依港口惯例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给予买方以充分的通知;(4)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该贸易术语,是下列哪个国际贸易术语? A. CIF B:CFR C.DDP . D.FOB 11.设甲乙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适用公约的规定? A.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甲国B公司订立的家用电器的买卖合同: B.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股票买卖的合同 C.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飞机买卖的合同

国际经济法第二章案例分析上传

第二章案例分析 关于全球合作原则 (一)案情简介——《洛美协定》与南北合作 《洛美协定》是《欧洲经济共同体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洛美协定》的简称。欧共体成立之初,即同非洲一些国家建立了“联系国”关系。曾先后同喀麦隆等18个非洲国家和东非3国(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签订《雅温得联系国协定》、《阿鲁沙协定》,确定双方在贸易与援助方面的合作框架。1975年2月28日,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46个发展中国家(简称非加太地区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9国在多哥首都洛美开会,签订了首个《洛美协定》,1976年4月起生效,有效期5年,以取代业已到期的上述两个协定。《洛美协定》在约定欧共体给予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贸易优惠安排的同时,还规定欧共体在5年内向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提供33.6亿欧洲货币单位(约合42亿美元)的财政援助;此后《洛美协定》一再续签,分别是1979年10月、1984年12月、1989年12月的3次修订续签。 2000年6月,欧盟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签署了第5个《洛美协定》——《科托努协定》。协定有效期为20年,主要规定:民主、人权、法制和良政为执行该协定的基本原则,欧盟有权中止向违反上述原则的国家提供援助;欧盟逐步取消对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提供单向贸易优惠政策,代之以向自由贸易过渡,双方最终建立自由贸易区,完成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欧盟将建立总额为135亿欧元的第9个欧洲发展基金,向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提供援助,并从前几个发展基金余额中拨出10亿欧元用于补贴重债穷国等。2002年,《科托努协定》正式生效,但除财政议定书外,大部分条款在2000年5月31日该协定正式签字后立即生效,指导欧盟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的贸易和援助关系长达25年的《洛美协定》亦随即终止。截至2002底,参加《洛美协定》的国家共92个,其中,欧盟15国,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77国(包括非洲地区48国、加勒比地区15国、太平洋地区14国)。 《洛美协定》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签署的最早、持续时间最长、最为全面的一项经济贸易协定。虽历经修改,但其“援助——贸易”的基本目标始

国际经济法习题1

第一编导论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各国承认外国法人常见方式的是:() A. 一般许可制 B. 特别许可制 C. 相互承认制 D. 混合许可制 2. 非互惠的普遍优惠待遇体现了国际经济法的()。 A.有约必守原则 B.全球合作原则 C.公平互利原则 D.经济主权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利能力() A. 缔结合同的能力 B. 取得动产和不动产的能力 C. 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 D. 特权与豁免权 2. 以下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的是() A. 使馆馆舍不受侵犯 B. CIF合同项下,卖方承担投保义务 C. 涉外扶养关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D. 沿岸国在界河上有平等的航行权 3. 以下属于国际经济法主体的是() A. 自然人 B. 法人 C. 国际组织 D. 国家 E. 跨国公司 4. 以下哪些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A. 国际经济条约 B. 国际商业惯例 C. 国内立法

D. 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 5. 以下属于国际商业惯例的有() A.《国际商事合同惯例》 B.《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C. WTO规范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6. 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有:() A. 成立地标准 B. 住所地标准 C. 控制标准 D. 复合标准 7. 以下属于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的有() A.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 世界银行集团 C. 欧洲联盟 D.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E. 世界贸易组织 三、名词解释 1. 国际经济法 2. 国际商务惯例 3. 跨国公司 4. 国际经济组织 四、简答题 1.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2.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3. 国际经济组织的特征有哪些? 4.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五、论述题 1. 何谓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谈谈对国际经济法的认识

谈谈对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认识 本学期的国际经济法课,似乎与曾经学习过的经济法有些关联。对于我们学习国际贸易的学生来说,学习国际经济法,甚至各种法律知识都是有必要的。 国际经济法似乎比经济法只多了“国际”二字,从字面上来看,就是将经济法的范围扩大到国际范畴,是一门涉及领域非常广的课程。国际经济法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货物、技术、服务),国际金融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税收法,对外贸易管制等方面的内容。在老师的带领认识下,让我对国际经济法有了一些新的了解。在我们身边发生的许多事情都与国际经济法相关,从微薄到网络即时通讯软件,都可能触及到经济法有关知识。 对于我们学习经济的学生来说,国际经济法尤为重要。在将来与外国人在商业方面的合作时,处处需要用到国际经济法知识。比如国际贸易法类似于国际合同法,其主要包括合同的缔结,货物的运输,风险的转移,WTO相关规定等方面的内容。学习好国际经济法,我们就有能力在获得商业利润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在过去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也有些对学习法律的心得与体会。第一:对于法律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国际经济法--第3阶段测试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3年下半年第三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争端解决)(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10分) 1、在以下各种消除和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中,目前大多数国家使用的是() A、免税制 B、抵免制 C、扣除制 D、减税制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和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 和发展中国家间双重征税协定范本》规定,解决法人双重居民身份冲突的标准是() A、法人注册成立地标准 B、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C、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 D、缔约双方协商的方式 3、在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以下各国中,拒绝给予“税收饶让”的国家是() A、日本 B、法国 C、美国 D、德国 4、国际税法的客体非常特殊,下列各项税种不能成为国际税法的客体的是:()。 A、所得税 B、财产税 C、遗产税 D、关税 5、一国有权对纳税人来源于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被称之为( )。 A、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B、地域税收管辖权 C、国家税收管辖权 D、居民税收管辖权 6、为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我国以下列哪项作为确立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 ) A、法人总机构所在地 B、法人注册成立地 C、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 D、常设机构原则 7、下列关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它是处理国际商事争端的国际性民间仲裁机构 B、它直接处理争端 C、目前适用的是1998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D、国际商会非会员国私人之间的争端也可提交仲裁院仲裁 8、处理国际经济争端最主要的方式是( )。 A. 调解 B. 仲裁 C. 诉讼 D. 和解 9、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 现象称做( )。 A、国际偷税 B、国际避税 C、国际重复征税 D、国际重叠征税10、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有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冲突。而导致国际重复 征税普遍存在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下列哪项?( ) A、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C、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D、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公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国际经济法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解读

国际经济法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 一、本章重要知识点 (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概念及相关法律 了解国际货物买卖法的主要规范表现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含义;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格式合同问题;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主体的范围;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述 了解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 (四)2010年通则对2000年通则的主要修改 了解2010年通则贸易术语的基本结构;了解原2000年通则E、F、C、D四组贸易术语的具体内容(各术语的含义、双方义务、风险划分);了解2010年通则的其他主要变化。 (五)2010年通则的主要内容 重点掌握FCA(货交承运人)、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和CFR(成本加运费)、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和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的主要内容。 (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掌握适用公约的合同类型如何界定;了解哪些合同不适用公约予以调整(两个方面);了解合同的哪些方面不由公约来调整;掌握公约的适用前提(即公约适用的任意性);了解我国在加入公约时提出的保留声明。 (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掌握要约的含义、构成要件;理解要约的撤回与撤销之间的区别;了解要约的失效;掌握承诺的含义、有效承诺须具备的条件;理解反要约的基本含义;了解承诺生效的时间和承诺的撤回。 (八)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 了解卖方的义务有哪些;了解交货的地点;掌握提前交货的基本情况;了解质量担保的几种情形;理解包装和货物检验方面的问题;了解权利担保的类型;掌握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限制及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掌握交付单据的义务;了解买方支付货款义务和接收货物义务的基本情况。 (九)风险转移 掌握风险转移的时间;掌握风险转移与卖方违约的关系。 (十)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理解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方法有哪些及各自的适用情形;理解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方法;理解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重点掌握预期违反合同和分期交货的主要情况、损害赔偿的适用前提、保全货物的情况) 二、历年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国际经济法题库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 一、简答题 1、简述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国家豁免原则与国家行为原则的区别。 3、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分类。 4、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具体表现。 二、论述题 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 1、跨国公司是指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

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主要特征包括: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部的相互联系性。 2、 (1)国家行为原则涉及一国法院是否有权对另一国在其境所为行为加以裁决的问题;国家豁免原则是本国法院对外国国家是否行使管辖权的问题。 (2)国家行为原则适用于任何诉讼主体,国家豁免原则只可由外国政府首脑、政府机构及其代理等特殊主体所援用。 3、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4、具体表现为: 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国家有权对其境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 二、论述题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际经济关系。 注意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两种学说观点。 (一)狭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主体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二)广义说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法的边缘性综合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主权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参与跨国经济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实体;调整对象是上述主体间发生的跨国经济关系,而不仅仅是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基于广义说与狭义说,这里的国际经济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1)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2)不仅包括上述容,而且包括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 2、有约必守原则 3、跨国公司 4、国家行为原则 5、情势变迁 二、简答题 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简述有约必守原则的限制。 3、在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承担上,各国有哪些对策?

国际经济法重要概念

重要概念:1、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就是指具有全球性经营动机和一体化的经营战略,在多个国家拥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并将它们置于统一的全球性经营计划之下的大型企业。 3、国际货物贸易: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进行的有形动产的买卖活动。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5、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为价格术语,是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6、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各种类型服务的跨国交易。也即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并收取报酬。 7、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此交付货物的单证。 8、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9、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应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银行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10、技术:制造某种产品、实施某项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 11、技术贸易:指技术的所有者或持有者通过某种特定的形式,将其所持有的生产、经营技术以及相关的权利有偿让与技术需求者的过程。 12、国际补偿贸易:指一方(设备出口方)向另一方(设备进口方)提供先进的机器设备或技术,另一方以一定期限内使用该设备或技术而生产的产品或收益偿还设备价款或技术使用费的一种贸易方式。13、国际技术许可协议:指跨越国境的当事人一方准许另一方使用自己所有或持有的技术并收取使用费,另一方获得该项技术的使用权并支付使用费的书面协定。 14、国际特许经营: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特许经营权,即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合同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并给予对方人员培训、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受许人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 15、限制性商业条款:指在国际许可证协议中由技术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施加的,为法律所禁止的,对被许可方的商业行为造成不合理限制的合同条款。 15、国际投资:指资本的跨国流动,即一个国家将本国资本(包括货币、机器设备、技术秘密、专利、商标、有价证券等)投入到其它国家和地区。 16、国际BOT:指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外国私人投资者,该投资者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通过向用户收取使用费等来回收投资成本、清偿债务并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17、海外私人投资保险制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资本向海外流动,为了预防和补偿由于资本输入国发生政治风险导致本国投资者遭受损失而开办的一种政府保险。 18、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指在东道国遭受损害的外国投资者应首先尽可能地利用东道国的一切可能采取的司法或行政救济手段,当东道国救济措施没有效果或遭到拒绝时,才能请求母国政府行使外交保护权。 19、卡尔沃条款:是一种契约行为,它是指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在合同中约定的,外国投资者同意放弃寻求其国籍国给予外交保护的权力,并只在东道国寻求补救的条款。 20、国际银团贷款:由一家或多家银行牵头,联合多家分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银行组成银行集团,各自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向借款人提供一笔中长期贷款。 21、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 22、国际证券:指发行人在其本国境外的金融市场上发行并流通的,以发行地所在国货币或其他可兑换货币为面值的证券。23、见索即付保证:指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开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的担保函,一旦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无须先向债务人追索,可无条件要求保证人承担第一偿付责任。24、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25、居民税收管辖权: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本国存在居民身份关系这一法律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26、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指一国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的所得来源于本国这一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27、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28、国际重叠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不同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29、国际逃税:指跨国纳税人采取某种违反税法的手段或措施,减少或逃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30、国际避税: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自税法或税收规定的欠缺或含混之处,采取某种公开的或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轻或规避法律要求其承担的纳税义务行为。31、跨国联属企业:指分处在两个以上国家境内,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彼此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的企业群,包括在上述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的企业。32、转移定价:指跨国联属企业之间从事内部交易时采取的价格。33、常设机构:指一个企业在某一国境内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场所。34、资本弱化:指跨国投资人有意弱化在国外联属企业中的股份投资而增加贷款融资比例,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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