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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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编号:

淄博市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表说明

1、备案表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

2、本表竣工结算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应提供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报造价机构存档,原件应注明存放处;

3、工程地址为工程所在地邮政地址,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为发包方组织的验收日期;建筑面积为根据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竣工图面积;

4、备案表一式六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留竣工验收部门存档;二份留造价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留权属登记部门存档;

5、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此表填写。

6、填写表格,应字迹端正,内容真实,签名必须真实有效,单位公章必须符合法定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附件2

承诺书

网上办理项目备案文件要求内容

网上办理项目备案文件要求内容 1、项目报建登记 *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项目分类(房建、市政、其他)*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立项文号*立项级别(部、省市、地市、区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总投资(万元)*总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拆除等)*工程用途 2、施工图审查登记 是否做施工图审(是、否)*施工图审查完成日期*工程名称*项目分类*送审号 *合格书编号*工程分类*投资总额*建筑面积*层次*高度结构安全性问题 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勘察从业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承担角色*专业名称)*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设计从业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承担角色*专业名称)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施工图审查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承担角色*专业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招标文件明细 备案信息 【勘察、设计】是否进行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项目分类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标底(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立项文号立项级别建设性质工程用途 *投资总额(万元)*计划招标时间 【施工图主要技术指标】【资质要求】【场地情况】信息 【施工图主要技术指标】*面积(m2)*层次 需要上传的招标文件明细: 1、立项批准(备案)文件* 2、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手续的批准手续的,提供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或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工程预算价的50%)*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代理合同、代理项目组成员名单* 7、招标控制法(或者标定)编制单位资格证书、编制合同* 8、邀请招标核准文件(要求邀请招标的)* 9、自行招标核准文件(要求自行组织招标的)* 10、资格审查方式核准文件(适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 11、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4、合同备案申请 勘察合同备案: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备案编号*合同编号*面积(m2)*合同价(万元) *建设规模2) *发包单位名称发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承包单位名称承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知识问答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知识问答 1、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也称事后审查制度,是指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的15日内,依法将规范性文件报送上级机关,上级机关审查后,没有问题的予以登记备案,发现问题的依法予以纠正的制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什么是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 答: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是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结束后,形成了送审稿,并将送审稿送政府或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查的制度。送审稿包括:送审文件稿及其说明,征求到的不同意见和有关材料。政府规范性文件送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的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工作由政府或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法制机构必须履行审查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对送审稿进行事前审查。政府或部门的法制机构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有关单位作出说明、提交依据、协助工作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在法制机构要求的期限内答复。 3、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是什么? 答:规范性文件是涉及或者影响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4、如何界定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答:正确界定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有两个标准。 一是行文方向。规范性文件是下行文,上行文、平行文不是规范性文

件。 二是文件的内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同时具备“三性”,即外部性、普遍适用性和反复适用性。 规范性文件的外部性,是指文件的内容涉及或者影响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而不是单纯规定行政机关内部事务。 规范性文件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文件作出的规定,对不特定多数管理相对人都适用,而不是只适用于特定的个别管理相对人。 反复适用性,是指文件作出的规定,在这个文件生效以后、至失效之前的整个时间段内,对同类事项都有效,而不是只用一次。 5、什么样的规定是“涉及或者影响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定?答:涉及或者影响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就是直接或者间接规定管理相对人能够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必须干什么;能够怎么干、不能怎么干、必须怎么干,可以获得什么利益、应当承担什么义务,履行了义务能够得到什么、不履行义务会受到什么处理,等等。 6、“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是否具有“外部性”,为什么? 答: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具有“外部性”。 因为,从表面上看,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是行政机关干什么、怎样干,一步一步怎么走,但是,其中涉及到要求申请人提交什么材料、行政机关对什么样的申请人才能准予行政许可,这就影响了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7、机关人事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考评奖惩等文件是否具有“外部性”,为什么? 答:不具有“外部性”。 机关人事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考评奖惩等文件只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篇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 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格式 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登记表 注:本表适用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登记 8 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表 注:本表适用于备案审查机关登记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及审查情况 9 附件5: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 ××乡(镇)或者××局(办、委) ××××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 篇二: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

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XX 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

项目备案文件解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选址意见、环评批文、土地预审、节能审查,都不再是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 2017-01-1519:57 来源:国务院、固废观察 国务院日前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确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批文、土地预审意见、节能审查意见等都不再是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的前置条件,下面给大家具体分析新老规定的差异。 原规定: 原《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十二条规定: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可以看出,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批文、土地预审意见、节能审查意见等都是项目立项核准的前置条件。 新规定: 国务院日前新发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第十三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关于项目备案的报告格式

提示:项目备案需要以下资料:1、本备案报告;2、备案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料准备好后请先将电子文件传过来初审一下,谢谢! 关于请求项目备案的报告(上行文格式)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驻地、占地面积、人资债、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转述到项目上)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或扩大生产规模等原因,说明实施这个项目的目的),拟实施“×××××”项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报告于后,恳请准予备案。 一、项目建设目标 简要叙述项目建成后能达到的目标。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新征用(利用现有)土地××亩,建设生产性用房××平方米,引进×××先进技术,购置×××××(主要设备名称3项)等设备××台/套,建设××××生产线,×××生产能力达到×××。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测算,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流动资金及其它投资××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构成为,由企业自筹××万元、申请银行贷款××万元、其它资金××万元(其它资金来源要说明)。 四、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品年生产能力达到××(或新增生产能力×××),年新增产值××万元、利润××万元、税金××万元。同时可新增就业岗位××个。

五、建设期限 该项目计划工期××个月,即××年××月至××年××月,拟于××年××月开工建设。 六、环境保护 简要说明项目投产后生产过程在水、气、声、因废等方面对环境的影响,如不会造成破坏性影响则简要说明即可,如有负面影响应说明采取的环保措施。 特此报告。 附件:1.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年××月××日 主题词:工业项目备案报告 ×××××××公司办公室××年××月××日印 (共×份)

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 (2014年6月17日新水厅〔2014〕45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是指永久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勘察、设计及监理等招标文件。 前款所称招标文件备案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备案的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行为。 第三条自治区和州、市(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机构”)对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实施备案管理。 第四条〔备案资料〕招标文件备案时,招标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者实施方案报告及批复文件; (二)招标人编审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材料(适用于自行招标)或者“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备案表”(适用于委托代理机构招标); (三)新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表; (四)招标文件及其电子版(招标文件须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第四条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招标文件备案资料并确认资料齐全后,即可备案。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要求改正。 (一)未使用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编制的; (二)招标内容不在批复建设内容之内的; (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 2、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 3、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

项目备案与立项管理办法

项目备案与立项工作程序 项目备案与立项是项目启动的必要环节,是规范项目信息管理,避免项目冲突,控制项目前期费用,启动项目工作的重要措施。从任何来源的各类项目信息均应进行备案,项目信息应根据备案后跟踪和进展的情况确定是否立项。项目备案后,方可开展项目的前期调研、客户接触工作,并可以开始使用少量预算内的前期费用。经调查研究确认项目真正可行后,进行项目立项,立项后方可开展项目的实质性工作和使用相关项目费用。项目的备案与立项必须执行项目备案与立项工作程序。 任何人员从任何来源取得的、有可能承揽的项目信息均应进行项目备案。项目备案为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提供项目信息的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到项目的准确信息,并至少提供本规定要求的最基本的信息。 所有设计项目、包含主体设计内容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报院备案的项目应按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有关规定在院市场经营部同步备案。 项目较为成熟后,有可能承揽到或开始投标前,应按本工作程序进行项目立项。项目立项为对项目信息的遴选过程,批准立项的项目开始进行投标和后续工作,未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应进行后续涉及进一步投入资金的工作,可视情况继续跟踪,或果断放弃,以将有效资源投入到更有可能的项目上。 项目备案和立项工作由市场部负责和组织。各类项目信息均应提交市场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市场部的有关规定随时通报和记录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跟踪情况和进展情况。市场部应分类登记项目的备案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及时修改,并组织处理或协调处理项目冲突。 市场部应按项目立项程序组织遴选项目信息,确定立项项目和办理项目立项手续。项目立项程序由多个部门协同完成,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各业务和专业部门参与项目的遴选工作,各部门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接受市场部的组织和安排,积极协助和配合项目立项工作,保证项目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项目立项应经过批准,并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可同时确定参与的部门、业务与专业负责人和人员,组建项目部门。市场部应及时向相关的部门书面通报项目立项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和项目部组建情况。

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于保证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保障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原则 (一)有件必备。凡属于报送备案范围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市委报送备案,杜绝不报、迟报、漏报和选择性报备的现象。 (二)有备必审。对于报送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有错必纠。备案机关在备案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备工作 (一)报送备案范围 1.需要报备的党内法规性文件,是指市纪委、市委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

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主要有三个本质特征: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三是反复适用性。 2.不需要报送市委备案的文件。(1)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表彰决定方面的文件;(2)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3)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4)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二)报送备案期限。党内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送市委备案。 (三)报送备案材料及格式。 1.报送备案材料: (1)备案报告。抬关写“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落款署制定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 (2)正式文本。含发布通知,电子版和纸质版应当一致。 (3)制定说明。是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所作的解释,主要包括制定意图、主要内容、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审议签发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备案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 2.格式及方式:纸质文本要用A4型纸张装订成册,一式30份,同时报送PDF、TXT电子文本。 — 1 —

项目备案文件样本

项目备案文件样本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 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 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 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来源:法制办主站发布时间:2009-04-09 10:23 阅读次数: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省政府领导及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政府各部门对毕节和毕节试验区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受行署领导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2004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2008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二是明确操作程序,理顺行署法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调研、草拟、征求意见、公众参与、讨论决定、公布实施、上报备案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相关部门的职责都进行了规范。三是注重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对其社会效果及时掌握了解,适时改进。四是突出行署法制办在制发规范性文件中的作用,要求法制办全程参与行署重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执行前必须经法制办审核把关。同时要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行署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废止、失效以及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清理或修改。 (二)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和质量 行署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把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作为重点。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于以行署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首先要经行署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再经行署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由专员签署发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还要在相关媒体或行署网站予以公布。二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行署要求法制办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都按照法定程

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现将《江苏省烟草专卖局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江苏省烟草专卖局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保证各级烟草专卖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反复适用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下列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一)机关内部的工作制度、规定; (二)对具体事项的通知、布告、公告及行政处理决定; (三)原文转发的文件; (四)监察、政工、人事等方面的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应当坚持层级监督、各负其责、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要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第五条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依照本

规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履行相关的备案审查监督职责。 第七条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应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制定说明(一式3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第八条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的,予以备案登记;不符合第二条规定的,不予备案登记;符合第二条规定但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暂缓办理备案登记。 暂缓办理备案登记的,由备案监督机关的法制机构通知制定机关在15日内补充报送备案或者重新报送备案,补充或者重新报送备案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登记。 第九条省、市两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 (二)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适当; (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条法制工作机构对下级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第十一条经审查,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或者不当内容等问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几点思考(精)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几点思考 监督法实施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各地逐步开展起来,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也将这项工作纳入日程。从目前各地工作实际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体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下面,结合无锡市的实际情况和各地的实践经验,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形成、重要意义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确立、发展与基本形成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应当指出的是,这一制度并非监督法新设定的一项制度,其从最初确立到完善形成,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初步确立阶段。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命令,以及下一级人大不适当的决议。这是宪法基于国家职权所进行的分工,是宪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制度安排。这一规定赋予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宪法依据。 二是逐步发展阶段。在宪法规定的基础上,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地方组织法进一步扩大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范围。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命令,以及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立法法则对备案审查制度作了专门规定,使备案审查制度更为明确具体,并取得了重要突破。第八十九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第九十二条明确授权接受备案的机关可以对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进行规定。正是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使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从原有的形式性审查范围中脱离出来,从而真正具备了实质性审查的意义。无锡市也正是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专门制定了有关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规定,逐步将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起来。 三是基本形成阶段。2006年的监督法设专章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了全面规范,这是在立法法已有的立法监督的基础上,在新形势下对法律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监督法正式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七种监督方式之一,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还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撤销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规定。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各地省级人大常委会均制定了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并积极推动这项工作在本地区全面开展。因此,可以说监督法的出台,标志着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正式形成。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范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项目备案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须知 备案范围:《xx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权限: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项目在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投资额在5-10亿元以下的,在市级发展改革委备案(高新区等同于市级发改委权限)。 备案资料: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范本附后) 2、投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见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关于符合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土地供应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节能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说明。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备案企业应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xx[2008]第06号签发人: ★ 关于项目备案的申请报告 xcx局: (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性质、地址及法人代表等)陕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 1、实验室适应性改造。投资万元改造面积平米,建设配套设施;投资万元,建设等实验室。 2、投资万元改造中试车间面积平米;投资万元,购置各类设备,建设中试生产线,形成年产生产能力。 投资万元建设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3、投资万元,改扩建生产线,形成能力。 以上项目共需增加各种试验、检测、生产及公用辅助设备台(套)。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含项目环保治理投资万元),研发费用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万元(含不可预见费2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万元。 四、项目实施地址及建设期: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裴圩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全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区域、本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通知”、“决定”、“命令”、“通告”等文件。 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文件、意见以及对某一具体事项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 第三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正式文件及起草说明和依据、备案报告一式5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政府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报送备案。 编辑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汇编,应当视同规范性文件,辑印后一式五份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再由镇党政办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四条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报送镇人民政府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 (三)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程序和规范化要求;(四)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镇党政办公室审查报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征求镇政府有关单位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在限期内回复。 第七条备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由镇人民政府通知予以撤销、变更或者责令改正。 (二)地方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有矛盾的,由镇党政办公室协调;经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镇党政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决定。 (三)在制定程序和技术上存在问题的,由镇党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并转告原报部门处理。 原报机关在接到处理决定或者意见的30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报镇党政办公室。 第八条镇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主动按时报送备案。对于不报或者迟报的,镇党政办公室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由镇党政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镇政府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所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查。 镇党政办公室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本镇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以及备案工作情况向镇政府报告。 第十条本制度自2010年1月10日起施行。裴圩镇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是指根据要求定期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第三条应当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清理,清理责任主体为具体负责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门。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主体应当提出“拟废止”或“拟修改”建议:

项目备案通知(省发改委)

关于赣州市沃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产业字[2011]2551号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赣州市沃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备案的请示》(赣市发改产业字[2011]112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关于赣州市沃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线路板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南康市镜坝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房和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3.35万平方米,购置安装工艺设备560台(套),配套建设相关三废处理设施,形成年产碳油线路板80万平方米、银油线路板120万平方米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200万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节能要求:项目开工前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和赣发改环资字[2010]2001号文件精神,抓紧编制并上报节能评估文件,并通过省发改委的节能审查方可开工建设。 五、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节能、安监、质监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的项目,可另行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结合监管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用于本局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的主管科室,对本局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实施监督。 第四条各科室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7日内向办公室报送备案。 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15日内向旗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备案。 第五条本局所属科室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办公室报送备案,应当提交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2份;本局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5份及备案报告和说明各1份。 备案报告应当说明规范性文件的公布方式和时间,说明应当列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理由和依据。 第六条本局所属科室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所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办公室。

第七条局办公室每年第一季度对本局所属科室上一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或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检查。 第八条局办公室对本局所属科室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是否超越权限; 2、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规定是否适当。 4、是否违背有关法定程序。 第九条办公室审查规范性文件时,认为需要有关科室协助审查、提出意见的,认为需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室说明情况的,有关科室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条办公室审查规范性文件发现问题的,有权撤销该文件或责令停止执行。 第十一条局办公室于每年2月底前要向旗政府法制部门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情况,并予以通报。 第十二条本局所属科室在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中有 下列行为的,由办公室责令改正,并给予批评。 1、不报送或者不按时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的。 2、各级法制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实施检查时,不提供相关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拒绝配合的。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 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2004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2008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

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二是明确操作程序,理顺行署法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调研、草拟、征求意见、公众参与、讨论决定、公布实施、上报备案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相关部门的职责都进行了规范。三是注重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对其社会效果及时掌握了解,适时改进。四是突出行署法制办在制发规范性文件中的作用,要求法制办全程参与行署重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执行前必须经法制办审核把关。同时要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行署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废止、失效以及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清理或修改。

文件备案请求书

文件备案请求书 100038 2017.12

注意事项 一、本表用于办理专利证明文件备案,本表应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请求人应当选择备案文件的实际类型。提交证明文件原件备案的,应选择第一项;已经备案过证明文件原件,需要补充申请号清单的,应当选择第二项;已经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备案请求,递交证明文件原件的,应当选择第三项。 三、本表第②栏,备案一份证明文件填写一张表格,并勾选对应文件类别。备案多份证明文件时,应分别填写并提交本表。 四、本表第③栏权利人应当填写证明文件涉及的权利人,有多个权利人时应当填写代表人。 五、本表第④栏请求人为权利人的,应当选择请求人类型为权利人,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权利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权利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选择请求人类型为专利代理机构,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以及代理机构代码。 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据第⑤栏请求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发送备案文件。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的备案请求只能选择“网上获取”方式。请求人选择“邮寄”送达方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第⑥栏地址信息邮寄文件备案通知书;请求人选择“自取”方式的,也应当填写真实有效的通信地址以备特殊情况下联络使用。 七、本表第⑦栏请求人应当填写除本表外递交的所有文件名称。除备案总委托书外,备案其他文件必须同时提交证明文件题录信息。 八、本表第⑧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文件备案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九、本表第⑨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十、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注明办理文件备案) 邮政编码:100088 100038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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