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口诀

中国法制史口诀
中国法制史口诀

中国法制史篇

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具律本是总则名,六禁之规在杂法。

汉萧何,人之杰,作律《九章》传后世,户兴厩,是新创,其余抄袭魏《法经》。

三国之时乱糟糟,唯有魏国留其名,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议此时入法律,等级特权昭昭然。

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创。张斐杜预疏法律,,此律还名张杜律。北有北魏南有陈,官职抵罪律中明。

承先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而一,名例之律始出现。此时法律定其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变,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墨劓废宫加大辟,奴隶制度之五刑。北齐鞭杖徒流死,封建刑法五刑始。

宋朝法制史

宋刑统首颁行,敕令格式折杖刑

多刺配定契约,赊卖绝卖活也卖

借与贷且负债,出举不超高利贷

五服内不得婚,县官下任禁交婚

七得出三不去,妇女地位有改进

三不归六不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妻擅走而改嫁,流三千里妾减等

在室女享权利,遗腹亲生同权利

继子女绝户女,继承位上当儿使

刑部复核死刑,左曹复核右曹官

大理寺没权利,慎刑机关无审讯

御史台搞监督,地方提刑狱点司

轻处断重上报,翻异别勘首创立

第二版本:

1 郑国刑书首公布邓之竹刑晋之鼎

2 法经封建数第一商鞅改律汉承秦

3 八议制度入曹魏置于篇首乃刑名

4 晋增法例和五服泰始注律属张杜

5 北齐合二为名例重罪十条隋唐承

6 封建五刑始开皇加役流刑始贞观

7 永徽律疏耀中华元后方才称疏议

8 太祖刑统首刊印神宗方设编敕所

9 折杖配役皆太祖仁宗不仁用凌迟10大明仿元设六部大诰治吏空普及11大清律例集大成现行刑律废七篇12新的刑律未施行民律草案未颁布

13宪法文件首钦定国会制定在天坛14正式颁布属那部贿选宪法笑料传

法史综合知识点记忆口歌(全)

一、夏商

奴隶法制源夏商,指导思想神仙当;夏之禹刑商之汤,尚书甘誓把名扬;奴隶五刑要注意,具体罪名莫神伤;婚姻继承有特点,其中内容莫遗忘;圜土是否源于夏,留待周朝细端详;总而言之一句话,精力不要过多放。

二、周朝

西周法制很重要,指导思想要记牢;宗法制度和立法,一个礼字不得了;周公制礼有五个,九刑吕刑过过脑;礼刑关系要记住,出礼入刑可会考;西周刑法的适用,基本原则还挺好;区分故意与过失,偶犯惯犯不漏掉;五刑五罚像名词,嘉石之制得瞧瞧;质剂傅别有啥用,买卖借贷少不了;婚姻制度得注意,娶妻六礼熬一熬;看看七出三不去,休掉老婆可不易;继承地位和财产,非嫡长子可没戏;诉讼制度下功夫,五听五过要牢记;三刺三宥和三赦,路鼓肺石申冤屈;圜土在这要了解,囹圄也别当儿戏;周代法制有代表,各种制度可不少;废话咱就不说了,反正一定要看好。

三、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很动荡,礼崩乐坏不可挡;郑国子产铸刑鼎,乃是成文法滥觞;邓析竹刑不落后,二者意义难估量;法经出现不得了,内容地位细考量;秦国连坐很残酷,原来变法是商鞅;本章知识虽不多,你要不看太嚣张。

四、秦秦朝法制首在刑,重刑主义令人惊;指导思想虽严酷,适用原则却还行;罪名种类极繁杂,处罚手段也不轻;身体财产耻辱刑,各种劳役数不清;法律答问廷行事,法律形式不能扔;三公九卿记廷尉,起诉形式要分清;公室告与非公室,要是告错可不行;要把爰书看一看,读鞫乞鞫心里明;秦朝法制虽完备,放到考试却不行;至今没有考多少,不要多做无用功。

五、汉

汉初百废皆待兴,黄老思想有美名;注意法律儒家化,要说不知可不行;刘邦约法有三章,九章律是萧何定;傍章越宫和朝律,汉律六十篇成型;武帝颁行左官律,中央集权显其能;律令科比区分好,人大对科有不同;刑法原则很重要,关键在于不平等;官员有罪可先请,亲属相隐不判刑;秦汉自首叫自出,如果首恶不减刑;西汉有个大动静,刑制改革世闻名;罪名刑名做了解,女徒顾山要记清;买卖契约叫券书,均输平准盯一盯;行政制度非重点,司法机构要弄清;告劾鞫狱和覆案,诉审判复一条龙;罢黜百家尊儒术,春秋决狱始遵行;秋冬行刑感天时,录囚制度雪冤情;诣阙上书是直诉,乞鞫制度为慎刑;监察制度很严厉,六条问事显威风;于是出了三独坐,司隶校尉算一名;看看这些知识点,分量是重还是轻?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

三国两晋南北朝,涉及朝代真不少;法制虽然很繁复,贡献水平却很高;新律晋律北齐律,三者特点要记牢;律学影响较深远,立法技术有提高;北齐律中设名例,发展演变要知道;八议放在唐朝记,官当重罪有十条;五服制罪和留养,礼律融合程度高;刑罚制度有发展,可出简答考一考;民商法律不重要,均田贴卖瞧一瞧;九品中正选官吏,司法机构心明了;测立测罚为刑讯,判了死刑要奏报;

有冤请击登闻鼓,老是越诉可不好;这个时期虽然乱,有些制度很重要;还要理清楚思路,功夫一定要下到。

七、隋唐

隋朝知识点很少,记住一个足够了;开皇律是啥内容,历史地位跑不了。唐朝进入鼎盛期,指导思想真挺好;德主刑辅得民心,礼法并用不能少;立法宽简和稳定,执法严明效用高;立法活动较频繁,武德贞观全提到;永徽律疏最著名,中华法系之代表;唐律疏议是别名,它的内容要记牢;行政法规唐六典,典章制度报一报;影响宋朝之立法,大中刑律统类到;律令格式四形式,相互关系把握好;刑事法律更完善,适用原则难漏掉;八议六赃和六杀,封建五刑很重要;重罪十条生十恶,请减赎当保护罩;保辜制度挺科学,化外人也管得了;唐初设立加役流,取代肉刑主意高;脱户漏口是犯罪,部曲是啥得知道;婚姻主要看离婚,和离义绝区分好;行政机构搞清楚,三省六部真不少;致仕就是官退休,犯夜屁股挨揍了;司法机关记清晰,哪个干啥别错了;三司推事审疑难,出入人罪太糟糕;换推还有三复奏,保障程序做法妙;起诉直诉需了解,监察制度不重要;唐朝法制是代表,说啥也得背牢靠。

八、宋

两宋一共三百年,法律制度有特点;立法首推宋刑统,体例变化是考点;洗冤集录要记住,电视都放好几遍;编敕编例及特点,条法事类不能删;四杀源于唐六杀,盗贼重法去镇压;重法地法来协助,严刑峻法不能夸;建隆颁行折杖法,刺配凌迟是活剐;宋代经济很发达,民商法律不能落;典卖出举都是啥,禁榷专卖盐酒茶;继承制度有两种,立继命继不能差;行政机构很臃肿,二府三司把权拿;军权归于枢密院,不能掌兵只能发;两宋冗官很严重,致仕是个无奈法;审刑院和提刑司,司法机关只记它;翻异别勘重审理,规定时效务限法;定案之后可理雪,这点比较人性化;细细看来细细记,考场拿分顶呱呱。

九、辽金元

少数民族政权立,知识不用太多记;金代有泰和律义,渊源于唐律疏议;至元新格大扎撒,法律制度不到家;大元通制元典章,四等人分很傻瓜;大宗正府宣政院,教俗审判都有啦;还有条格与断例,法律形式就是它;记住这些知识点,考试时候足够啦。

十、明

刑乱之国用重典,明初指导思想现;重典治吏反腐败,惩治贪官不手软;基本法典大明律,它的影响很深远;法外重刑明大诰,严酷手段胆皆寒;大明会典规模大,乃是行政法大全;问刑充军二条例,立法活动看一看;法律形式记条例,刑法原则要浏览;重点惩治奸党罪,不能发展小集团;廷杖枷号充军去,随便一个就挺惨;民商制度也不少,鱼鳞图册也不难;找贴契和绝卖契,契约制度有发展;贫民投限科田法,兼祧继承皇帝选;三父八母入八礼,法行天下礼为先;通政使司及廷议,行政制度在眼前;票拟五军都督府,两个名词分着看;丁忧起源就在汉,在这记忆比较赚;法司厂卫督察院,司法机关在运转;诉讼制度比较乱,明清结合比较难;九卿圆审和朝审,大审热审和会官;三司会审不要忘,三司推事一脉传;明朝法制不好记,复习时候心要专。十一、清

话说一六四四年,满清入了山海关;剃发易服换朝代,可惜法制不健全;详议明律参国制,清朝不久有法典;大清律例和会典,祖宗法制代代传;律例关系要明确,各有用途不能乱;不时来个文字狱,不知谁是倒霉蛋;刑罚制度源于明,充军枷号加发遣;斩绞监候和立决,死刑执行看一看;开豁贱籍口通商,摊丁入地不简单;清朝设立理藩院,少数民族有人管;权力中枢军机处,廷寄也得瞅一眼;京察大计每三年,是对官员做评判;还有一点要注意,清朝刑部职责变;按察司和都察院,也是清司法机关;

诉讼制度好好看,和明混着确实乱;九卿会审和秋审,朝审热审和会谳;秋审朝审除名词,还要把其结果看;刑名幕吏虽考过,还是不能太偷懒;清朝至此不算完,晚清咱得单章算。十二、清末

清末修律很频繁,为的是把强国建;不管作用怎么样,特点影响都得看;预备立宪是骗局,宪法大纲危机现;十九信条很虚伪,炎黄子孙不好骗;清末真是能折腾,变法活动要浏览;现行刑律新刑律,变化都得记心间;礼法之争没办法,毕竟封建几千年;谘议局和资政院,预备立宪的机关;还有修订法律馆,专门为了修律建;清末官制大改革,司法机构跟着变;在华领事裁判权,司法主权被轻贱;会审公廨和观审,西方列强不要脸;百年耻辱要牢记,对付坏蛋用铁拳;这段历史虽难过,知识点却要记全。十三、一九一一年至一九四九年

这段时期分阶段,国家陷入大动乱;战争频繁搞破坏,人民生活很艰难;三民主义五权立,清朝政府被推翻;临时约法地位高,内容性质都得看;北洋政府更完蛋,三个法律让人烦;天坛宪草袁约法,贿选宪法被骂惨;易笞条例是倒退,还想称帝可很难;大理院和平政院,北洋司法两机关;南京国民一政府,六法全书就出现;五五宪草没生效,训政纲领把权专;四六民国有宪法,主要内容看一看;审检合署为诉讼,还把特别法庭建;为了对付共产党,老蒋设立反省院;累进处遇法西斯,怪不得会被推翻;不能忘记解放区,法律制度有特点;立法概况不用记,但是必要做浏览;刑罚名称记一个,那就是褫夺公权;抗战减租又减息,为的是统一战线;老蒋发动打内战,五四指示功劳现;调动农民积极性,土地政策变一变;中国土地法大纲,土地改革的文件;群众路线搞审判,锡五方式来借鉴;这个时期看一看,考试其实非重点。

中国法制史习题

第一章夏商周法律制度 1.xx《xx刑》、《汤刑》? 2.xx奴隶制五刑? 3.试述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 4.xxxx? 5.xx《九刑》? 6.xx《xx》? 7.何为“礼”和“五礼”?西周礼的实质是什么(亲亲、尊尊原则)? 8.试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9.简述西周的xx制度。 10.试述西周的婚姻制度。(重点掌握婚姻“六礼”) 11.简述西周的家庭制度。 12.简述西周的继承制度。 13.何为“五听”? 第二章xx时期的法律制度 1.举例说明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2.论述李悝《法经》的篇目、内容、特点及其颁布意义。 3.试述xx在xx的法制改革 第三章秦朝法律制度 1.xx《法律答问》? 2.xx《封诊式》?

3.xx廷行事。 4.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5.何为“具五刑”? 6.何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7.秦朝对司法官吏规定了哪些责任制度? 第四章汉朝法律制度 1.试述汉朝立法指导思想的演变。 2.何为“约法三章”? 3.何为汉律六十篇? 4.汉朝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5.何为“通行饮食法”? 6.何为“上请制度”? 7.何为“亲亲得相首匿”? 8.试述汉文、景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9.xx“xx”? 10.xx“酎金律”? 11.何为“读鞫”、“乞鞫”? 12.何为“录囚”? 13.何为秋冬行刑? 14.试述“《春秋》决狱”? 第五章xx南北朝法律制度

1.三国两晋南北朝有哪几部重要法典?成就如何?(如:《xxxx》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2.何为“八议”? 3.何为“准五服以制罪”? 4.何为“重罪十条”? 5.何为“官当”? 6.试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 7.何为“xx博士”? 8.何为“死刑奏报制”? 第六章隋唐法律制度 1.试述《开皇律》在体例上和内容上的特点。 2.论述唐初的法律指导思想。 3.试述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4.简述《贞观xx》的主要变化及成就。 5.简述xx的影响。 6简述xx关于五刑的规定。 7.简述xx关于十恶的规定。 8.简述xx关于贵族官吏特权的规定。 9.唐代是如何处理赃罪的? 10.简述唐律中关于共犯处理原则的规定。 11.何为“同居相为隐”?

中国法制史重点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楔形文字法 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 2.《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19世纪,同一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吸收原有楔形文字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法典。其原文镌刻在一块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又称“石柱法”。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基本上适应了当时巴比伦国家奴隶制经济的影响,具有较大的历史影响。 3.吠陀 印度最古老神圣的法律渊源,约成于公元前1500-公元前600年,分为《梨俱吠陀》、《赞颂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四部,以诗歌体裁写成。它们充满了神话和幻想,反映了当时印度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其中许多涉及当时人们的行为规范和社会习惯。 4.摩奴法典 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是古印度第一部较为正式的法律典籍,它较全面地论述了吠陀的精义,规定了以种姓制为核心的基本内容。它对印度法制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传播至东南亚及远东地区,从而形成了以它为基础的印度法系。 5.印度法系 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指随着古代印度法的发展,以《摩奴法典》为基础的古代印度法律制度广泛影响而形成的,包括了当时东南亚各国。至15世纪最后一个印度化王国灭亡,印度法系也成了死法系。 6.解负令 公元前594年雅典梭伦立法的一项改革内容,规定拔除立在债务人份地上的记债碑,作为债务抵押品的土地无偿归还原主,禁止人身奴役和买卖奴隶,因债务抵押为奴者一律恢复自由,因债务而卖身到外国为奴的自由人由国家出金赎回。7.市民法 又称公民法,是古代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法律以及习惯法规范,仅适用于罗马市民(公民)。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以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涉及土地等财产方面的不多。其特点是体系不完整、带有保守性、形式主义比较浓厚等。8.万民法 万民法是规范罗马公民和非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之间的纠纷的法律体系,是

简答题简述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范围

简答题:简述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范围。 参考答案:(1)中国法制史,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历史概念使用,一是作为学科概念使用。作为历史概念,中国法制史指的是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本身,是一种历史存在。作为一个学科概念,中国法制史则是指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传播法制史知识的现代专门学科,中国法制史既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一门专史,同时还是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基础学科。从总体上看,中国法制史是一个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主要政权的法律制度及法律文化的学科。(2)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在这一点上使其与集中研究中国历史上各学术流派、各重要思想家法律思想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相区别。具体说来,中国{击制史学科的研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从时间和地域的角度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包括自中国国家和法形成至研究者所处年代期间,在中国地域内出现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除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全国性政权的法律制度以外,一些在局部地区实施较长时间统治的政治集团所建立的有一定影响和价值的法律制度,也应纳人中国法制史研究的视野之内。从内容上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立法成果,包括立法体制、立法括动及其社会背景、立法根据、立法技术以及由立法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法律规范。第二,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包括各种类型政权的司法机关、司法体制、诉讼制度、诉讼原则、狱政管理、具体的司法活动,以及与司法密切相关的司法设施。第三,中国各个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包括宏观立法情况、立法与司法的联系、法律的执行情况、法制的整体社会效益等。第四,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思想和学说,特别是与具体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演变密切相关的思想因素,都应是中国法制史着重研究探讨的问题。第五,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内社会各个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以及宗教等文化传统。 论述题:试论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基本内容与突出特色。 参考答案: (1)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为起点,中国古代法制伴随着国家文明的昌盛而开始了不断积累、不断发展的辉煌历程。在夏、商、西周三代,不成文的习惯法居于主导地位,到春秋末期,公开、成文的制定法终于破茧而出,具有成文法的基本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开始迅猛发展。经过此后几千年的积累与回旋,中国古代法律体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从相对粗略和幼稚的简单法条,发展成了体系完整、内容全面、风格特异、义理精深的庞大的法制体系。(2)基本内容:首先,就

中国法制史试题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 1、春秋时期晋国范宣子铸刑书于鼎,这是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2、“质剂”是适用于买卖关系的一种契约形式。() 3、按唐律规定,官吏犯“公罪”者从重处罚。() 4、汉文景刑制改革,彻底废除了墨、劓、刖、宫四种肉刑,。() 5、“折杖法”颁布于隋朝。() 6、汤刑是商朝法律的总称。() 7、秦汉时的髡、耐等刑罚属于耻辱刑,多作为劳役刑的附加刑使用。() 8、曹魏时“八议”正式入律。() 9、按秦朝法律规定,子盗父母等引起的诉讼不属于“公事告”。() 10、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有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 11、在夏朝,“墨”是罪名,也是刑名。() 12、汉代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 13、“非眚”是指过失犯罪,要从轻处罚。() 14、郑国执政子产将刑书铸在金属鼎上,公之于众,史称“铸刑鼎”。() 15、秦朝的中央司法官称大司寇。() 16、唐律对“化外人”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17、《宋刑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18、“厂卫”虽然只是明朝的特务组织,却拥有监督司法审判的大权。() 19、秋审是一种会审制度,也是一种死刑特别复核制度。() 20、“德主刑辅”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 21、赀刑是秦朝的独立刑种。() 22、明朝的刑部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23、“傅别”是适用于租赁关系的一种契约形式。() 24、“谋反”是“重罪十条”中的一种罪名。() 25、《晋律》成为唐律的蓝本。() 26、《唐六典》是唐代最重要的刑法典。() 27、汉朝以身高作为判断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28、宣政院是元朝中央设立的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 29、禹刑是夏朝的刑法典。() 30、“通行饮食”是汉代的一种罪名。() 31、“眚”是指故意犯罪,要从重处罚。() 32、《吕刑》是周穆王时吕候所作。() 33、《晋律》是由律学家张斐、杜预编纂的,所以又称“张杜律”。() 34、汉朝的中央司法官称大理。() 35、唐律对“化外人”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36、“折杖法”是明太祖创设的。() 37、“公罪”是指官吏“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 38、理藩院是清朝设立的管辖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

中国法制史简答题

中国法制史简答题 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度 1、汤刑 汤刑是商朝刑罚的总称,因"乱政"而作。它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统治着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而以汤命名。其内容已无可考。 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商统治者立法的指导思想,仍沿袭了夏朝的神权思想。这种神权思想,把统治阶级的一切活动,包括他们运用法律的活动,都说成上帝和鬼神的力量。这是同当时的历史条件有着密切关系的。夏商时期,刚刚从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奴隶主贵族便利用人们对自然界的愚昧无知而形成的对原始图腾和祖先神崇拜的习俗,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是代表上天对人间进行统治,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以及对其他不服从统治的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而给他们的统治和对人民的镇压,披上一层宗教迷信的保护色。 3、商朝继承制度的前后变化。 继承制度也是私有制的产物,王位继承与财产关系的继承是一致的。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弟及为主,也就是说,在商初,主要是兄死后,其王位由弟继承,而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商末则完全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又逐渐实行了嫡长继承制。 4、商朝的肉刑。 商朝的肉刑有: (1)墨刑,也叫黥刑,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染以墨色的刑罚。 (2)劓刑,割鼻的刑罚。 (3)剕刑,也叫刖刑,断足的刑罚。 (4)宫刑,割掉男子的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刑罚。 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1、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1)义刑义杀 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2)明德慎罚 这一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2、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这表明西周统治者重视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并据此考虑用刑问题。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西周统治者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灵活地运用刑罚手段。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断狱时,首先要考虑犯罪者的罪行严重程序,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此区别量刑的轻重。西周统治者将犯罪主观动机与对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考虑。 (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4开皇律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需要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贵族官僚在法律上享有特权内容上开皇律计分十二篇刑名分死、流、徒、仗、苔等改订中废除了一些酷刑减省了一些刑律只留500条刑律其法行宽平的原则适应了新王朝建立之初世望宽屏、人心思稳的政治需要。开皇律继承了中国封建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为历代封建法典所沿袭 5 唐律疏义就是永徽律疏它是我们研究唐律的范本而且是我国封建法典的典范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唐初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一部唐律 6 宋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7 元典章全称为大元圣政国典章并不是一部有朝廷统一制定、颁布的法典只是地方官史将自元世祖开始国家颁布的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各方面的法律文件进行抄录设计会变得法律形式包括条格、诏制和成例在此基础上将其制度内容按照诏令、圣教、朝纲、台纲以及六部委纲目进行会变而成的一部法规会变作品共计六十卷 1劓殄商朝的一种刑罚。即斩尽杀绝,把罪犯者连同其子孙后代都斩尽杀绝。 2炮烙商朝的酷刑。即在铜柱上加上油脂,铜柱下燃起木炭,令有罪者在柱上走,因铜柱即滑又热,可使有罪者从铜柱上掉下,落人木炭中烧死 3醢商纣王时的一种酷刑,即把人剁成肉酱 4脯商纣王时的一种酷刑,即把人杀死晾成肉干 5坐嘉石头西周的刑罚,指对于有罪过但尚不够判处徒刑的人,要给他们戴上刑具,强迫他们在官府门外左侧的嘉石旁坐一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罪过,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监督他们服一定期限的劳役 6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二,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半而字全。这种竹简分为两种,长的叫质,短的叫剂,大买卖,如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用长卷,即用质,小买卖,如果卖兵器或食品用短卷,即用剂 7傅别西周时出现的借贷契约。傅别是在一片简札上只写一份借贷的内容、然后从中央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8 禹刑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 9汤刑以汤命名的商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

赵晓耕中国法制史笔记

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一、西周的法制思想与法律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内容。为谋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里的“天”仍是夏商以来一直尊奉的“上天”,但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 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的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这种主张的提出,不仅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伐纣的理论问题,而且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方向。这种法律思想的形成,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这一法律观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使这一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国政治政府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 1.礼的内容与性质。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 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可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即要求在家庭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即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 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 2.“礼”与“刑”的关系 (1)“出礼入刑”。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说的“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相为表里”,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规则超出了礼的规范他就要落入到刑罚的制裁范围之中。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

最新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整理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中国法最早的一个主要形式是战争中的(军法)。 2、西周中期,穆王命吕侯制作了(《吕刑》)。 3、春秋时期,楚国的最高司法官称为廷理。 4、战国时期,商鞅“改法为律”。 5、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大量的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是在1975年发现的。 6、汉代规定:“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 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了三省制,作为中央中枢机构。 8、唐朝给授农民土地的法律称为均田法。 9、金太祖建国之初,在法制上主要采用女真习惯法,而无成文法。 10、元朝设置行中书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11、明朝简化税制“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 12、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合称“科道”,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13、《资政新篇》是洪仁玕提出的带有一定资本主义色彩的太平天国后期纲领性文件。 14、1906年,清政府制度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就大理院和京师审判组织加以规定。 1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16、北洋政府奉行特别法应先于普通法原则。 17、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在形式上实行三级立法体制。 18、1934年1月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进行了必要的修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同中农巩固地联合”的内容。 19、抗日民主政权保障人权条例规定,除_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进行逮捕、审问、死刑。 20、解放战争后期,人民审判机构的体制不断完善,审判机构一律改称人民法院。 二、单项选择题 1、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B )A、圜土 B、夏台 C、畿内 D、社 2、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审讯方法被称为(B ) A、五刑 B、五听 C、五行 D、九刑 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B ) A、竹刑 B、《法经》 C、《宪令》 D、《大府之宪》 4、秦统一天下后,继续推行法家思想,对秦始皇政权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并成为其指导思想的是( C ) A、商鞅的思想 B、李斯的思想 C、韩非的思想 D、李悝的思想 5、为了限制士族对清议的操纵,南朝法律中设有( B ) A、重罪十条 B、清议禁锢之科 C、八议 D、准五服以制罪 6、唐律中的“谋危社稷”是指( B ) A、谋大逆 B、谋反 C、恶逆 D、谋叛 7、凌迟刑作为法定刑始于( A )A、宋 B、清 C、唐 D、明 8、元朝由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C ) A、《大元通制》 B、《泰和律》 C、《元典章》 D、《至正条格》 9、明朝统治者为加重对官吏贪赃受贿罪的处刑,在明律中特设“受赃”一卷于( B ) A、《名例律》 B、《吏律》 C、《礼律》 D、《刑律》 10、清代以“四格”为标准考核官吏,其中品德操行方面的内容称为(A)A、守 11、清末设立的咨议局,依其章程规定,其性质是( B ) A、地方立法议会 B、各省采取舆论之所 C、督抚的咨询机构 D、地方行政管理机构 12、南京临时政府依据“天赋人权”理论,制颁一系列法令,其中意义最为深远的是(B ) A、禁止买卖人口令 B、权利平等令 C、禁烟法令 D、禁赌法令 1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行使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之权的是( B ) A、立法院 B、司法院 C、最高法院 D、行政院 14、中国宪政运动史上劳动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B )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D、《抗日救国十纲大纲领》 15、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确立于( C )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B、抗日战争时期 C、解放战争时期 D、建国后 三、多项选择题 1、春秋时期,郑国和晋国公布成文法后,反对者有(CE )A、邓析 B、子产 C、孔子 D、赵鞅 E、叔向 2、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四种即( ABCE )A、律 B、令 C、格 D、比 E、式 3、元代不动产买卖必须具备的要件是(ABCD)A、经官给据 B、先问亲邻 C、印契税契 D、过割赋税 4、《资政新篇》在社会改革方面提出的措施有( ABCDE ) A、革除迷信 B、禁吸鸦片 C、禁止溺杀子女 D、兴建医院 E、禁骄奢之习 5、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方面的法令有(ABE ) A、禁烟令 B、禁赌令 C、权利平等令 D、慎重农事令 E、改革称呼旧制法令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禹刑:传说为夏朝法律的总称。大抵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积累的习惯法,具体内容无

中国法制史习题

中国法制史习题 前言 一、问答题 1.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发展线索及基本特点是什么? 二、论述题 1.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是什么?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制 一、选择题 1.讨伐有扈氏时发布战争动员令《甘誓》的是( )。 A.周武王B.秦始皇C.黄帝D.夏启 2.夏朝的法制观是( )。 A.奉"天"罚罪 B.威侮五行 C.禹刑 D."昏、墨、贼、杀" 3.“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 A.昏B.杀C.墨D.贼 4.中国古代以羞辱、恐吓为特征的象征性惩罚称为() A.象刑B.赎刑C.鞭刑D.流刑 5.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先后实行了( )。 A.禅让制B.父死子继B、兄终弟及 D.嫡长继承制E.遗嘱继承制 二、问答题 1.简述中国法的起源。 2.什么是《禹刑》、《汤刑》? 3.夏商时期的刑法原则主要有哪些? 4.什么是奴隶制五刑? 三、论述题 1.试述夏商法制中的神权法思想。 第二章西周的法制 一选择题 1.《吕刑》的制定者是( )。 A.李悝B.商鞅C.邓析D.吕侯 2.汉代学者认为西周已经对民、刑诉讼作了一定区分。根据这种见解,西周时,民事诉讼称为( )。 A.质剂 B.傅别 C.狱 D.讼 3.西周时期全面负责中央司法事务的是()。 A.司寇B.小司寇C。大司寇D。士师 4.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春秋 5.西周的主要立法有( )。 A.《工律》B.《誓命》 C.《吕刑》D.《九刑》E.《九章律》 二、问答题 1.什么是宗法制?其内容和影响是什么? 2.西周礼与刑的关系是什么? 3.西周刑法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4.什么是"五听"? 三、论述题 1.试述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 2.什么是"礼"?西周礼的实质是什么? 第三章春秋战国的法制 一、选择题 1.我国古代首次公布的成文法是在( )。 A、竹简上 B、鼎上 C、纸上D.帛上 2.《竹刑》是郑国大夫( )私自编撰的。 A.子产 B.邓析 C.赵鞅 D.赵盾 3.春秋时期,郑国公布成文法,提出反对的是( )。 A.孔丘B.商鞅C.魏文侯D.叔向 4.春秋时期楚国的最高司法官叫( )。 A.司寇 B.廷理 C.廷尉D.大理 5.春秋时期,首次公布成文法典的国家是( )。 A.郑 B.晋 C.齐 D.楚 6.战国时期,提出"刑无等级"法治主张的是( )。 A.韩非 B.商鞅 C.李俚 D.吴起 7.《法经》共( )。 A.三篇B.七篇C.六篇D.九篇 二、问答题 1.春秋时期法家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法经》的篇目及内容是什么?它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如何? 3.试述商鞅在秦国的法制改革。 三、论述题 1.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意义是什么? 第四章秦朝的法制 一、选择题 1.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提出的立法原则有()。 A.约法省刑B。礼法结合C.独尊儒术D。法令由一统 2.秦时主张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的是( )。 A.李斯 B.韩非 C.商鞅 D.李悝

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1. 宗法制:概念:宗法制是由父权家长制演变而来,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与国家制度相结合,家国一体化的宝塔式的政治组织世袭制度。原则:分封制,嫡长继承制。目的:通过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划分来确定政治权利与财产再分配,避免内讧,稳定奴隶主统治。宗法制与嫡长继承制:宗法制是嫡长继承制的基础和核心,整个宗法制是由嫡长继承制原则,按照血缘关系来决定政治等级的高低,来形成以父系,父权,父治的特征的世袭制度。宗法制与分封制:宗法制是分封制原则,促进分封制的巩固与发展,分封制是宗法制在国家政权组织上的体现,两者相结合,形成等级特权制度。 2. 同姓不婚:西周时期的婚姻原则之一,提倡族外婚,反对族内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利于民族的发展。“附远厚别”——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巩固家天下与宗法制度。 3. 七出三不去:西周时期婚姻解除,七出:不顺父母、无(儿)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出: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4. 五听:西周时期证据制度之一,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说明西周时已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审判实践中,但容易主观唯心武断。 5.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秦律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强行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 6. 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时期确立。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反映出汉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 7. 汉代刑制改革:文帝的改革,从法律上宣布了废除肉刑,具有重要意义。但改革中也有由轻改重的现象,班固称其为“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之”。改革存在不少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8. 春秋决狱:汉代司法制度之一, 特点是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 9. 秋冬行刑: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 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 10. 登闻鼓:3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许多政权实体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权的控制,他们除频繁地直接参与或干预司法审判活动外,还建立了直诉制度.从晋武帝时起,开始在朝堂外悬置登闻鼓,允许百姓击鼓鸣冤,直接向中央申诉。 11. 唐代立法思想:德本刑用、宽简、稳定、划一、明德慎罚。

2016-8 中国法制史大纲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专业知识,课程性质: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理论课。 2.设计思路:本课程的内容为中国历史上自夏商以来一直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朝代、各历史阶段的法律状况,具体为各个朝代立法、司法制度及以刑法为主的部门法的内容。 3.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为学生学习其他部门法提供历史知识背景。可在学习其他课程之前、之后或并行学习。 二、课程目标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有些制度对我们今天依然有较大影响,有些对今天的法制建设仍可资借鉴。在本课程的学习中,通过古今对比,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分析现实的问题,可以让学生在温故知新的基础上开阔视野,提高自身的法学素养和专业技能。 三、学习要求 学生在课前最好对每一朝代的历史文化背景有所了解、对每一朝代的法律制度的总体框架和特点有所概括和总结,课中与任课教师一同思考每一制度背后的原因和道理,课后运用所学、以小组为单位选取自己感兴趣的某一制度、人物、案例等进行深 - 1 -

度分析和思考。 四、教学进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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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六、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式 B :A.闭卷考试 B.开卷考试 C.论文 D.考查 E.其他 (二)成绩综合评分体系: 七、学术诚信 学习成果不能造假,如考试作弊、盗取他人学习成果、一份报告用于不同的课程等,均属造假行为。他人的想法、说法和意见如不注明出处按盗用论处。本课程如有发现上述不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本课程的学习成绩。 八、大纲审核 教学院长:院学术委员会签章: - 5 -

中央电大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中央电大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2001—2002学年度第一学期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5分) 1.西周土地王有的主要标志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2.公元前501年“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3.秦国在孝公时,商鞅以《 法经 》为蓝本,改法为律。4.秦朝民间起诉,有公室告和 非公室告 之分。 5.汉律规定为起义农民通情报、当向导、供给饮食,便构成 通行饮食 罪。6.南北朝时,东魏以格代科,制定一部法典,叫《 麟趾格 》。 7.隋炀帝时的《大业律》共 18 篇。8.《宋刑统》在每篇之下设“门”,共213门。 9.元朝建立后,便下令禁止使用 金律,并着手制定新律。10.清朝人关后制定的第一部完备的成文法典是《大清律集解附例》。 11. 《大清新刑律》公布于 1911 年。 12.《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1853 年颁布的。 13.北洋政府时期曹锟的“贿选宪法”,正式名称叫《 中华民国宪法 》。14.目内民主政权时期,“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规定在《井冈山土地法》。 15.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政权组织方面具体化的表现是实行“ 三三制”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1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提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 A. 夏朝 B. 商朝 C. 西周 D. 春秋 2.春秋时期楚国的最高司法官叫( )。 A. 司寇 B. 廷理 C. 廷尉 D.大理 3.中国古代中央司法机关设律博士始于( )。 A.曹魏 B. 晋 C.南朝陈 D. 北魏 4.典卖与买卖的严格区别在于典卖是( )。 A. 活卖 B. 断卖 C.绝卖 D.永卖 5.将《钦定律诰》附于律后的是( )。 A. 吴元年律 B. 洪武六年律 C. 洪武二十二年律 D.洪武三十三年律 6.清末政府1908年宣布立宪预备期为( )。 A. 五年 B. 无期限 C. 九年 D.三年 7.《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确立了( )。 A. 责任内阁制 B. 总统制 C.立宪制 D.帝制 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时间是( )。 A. 1928年7月 B. 1930年3月C.1930年5月 D.1931年11月 9.太平天国初期的纲领性文件是( )。 A. 资政新篇 B.太平刑律 C. 十款天条 D. 天朝田亩制度 10.解放战争时期,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主要有( )。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B.《土地暂行法》 C.《中国土地法大纲》 D.《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2个至5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西周的刑法原则主要有(A B C D E)。 A. 区分故意与过失 B.区分偶犯与惯犯 C. 罪疑从赦 D.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E.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2.汉《九章律》是在《法经》基础上增加了(A B D)。 A. 兴律 B.厩律 C.盗律 D. 户律 E. 囚律 3.参与《晋律》编纂者主要有(A B C E)。 A. 贾充 B.羊祜 C. 杜预 D.房玄龄 E. 裴楷 4.“十恶”罪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是(B C)。 A. 内乱 B.谋反C. 谋叛 D. 恶逆E.不道 5.清代经秋审或朝审的案件拟定四种意见是(A B C D)。 A. 情实 B.缓决 C.可矜 D. 留养承祀 E.复奏 6.《临时约法》规定南京临时政府行使行政权的机关是(B C D)。 A. 参议院 B. 临时大总统 C.副总统 D. 国务员 E.法院 7.“袁记约法”规定大总统的大权包括(A B C D E)。 A. 行政 B. 立法 C.司法 D. 军事 E. 财政 8.南京国民政府法律规定男女结婚年龄为(B E)。 A. 男17 B. 男18 C. 男20 D. 女15 E. 女16 9.抗日民主政权的婚姻法反对(A B C D E)。 A. 包办强迫 B.买卖婚姻 C. 禁止童养媳 D.禁止重婚 E. 禁止纳妾 10.《资政新篇》提出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主张有(A B C D E)。 A. 发展近代经济 B. 修铁路 C. 建公路 D.造轮船 E.开矿山 四、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 1.宫刑:割掉男性生殖器破坏女性生殖机能的刑罚2.六礼:西周时期结婚的六道程序(1分),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3分) 3.禁榷制度:指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4分) (4分) 4.都察院:明朝改唐宋以来的御史台为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 五、简答题(每题7分,共28分) 1.简述邓析作竹刑。春秋的‘期郑国人邓析作(2分),因将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故称竹刑(3分)。便于携带使用。(2分) 2.简述宋朝的“重法地”法。宋朝为镇压农民起义,规定京城附近为“重法地”(2分),在重法地内凡属犯劫盗罪者,本人处死,没其家产,妻子编置千里之外。(5分) 3.简述清末立法指导思想。反映在两道上谕里。(1分)第一道上谕是光绪28年要求修订法律大臣“参照各国法律”“务期中外通行”(2分)。第二道是宣统二年又提出“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更”(2分)。反映了立法既要考虑保护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利益,又要考虑保护封建地主买办阶级的利益。(2分) 4.简述“十恶”。由“重罪十条”发展而来,(1分)最早规定在《开皇律》里,(1分)将“十恶”罪名全列出来(5分) 六、论述题(共21分) 1.试述唐朝几部主要唐律制定的情况。(11分) 唐朝先后颁布五部唐律,唐初高祖时期根据《开皇律》制定《武德律》,共12篇500条。(2分)太宗贞观年间在《武德律》基础上制定《贞观律》,这部法典比旧律在刑罚方面又减轻很多,从而为唐律奠定了基本面貌。(2分)高宗永徽年间又进行修订颁布,是为《永徽律》,永徽四年又颁布解释律文的《永徽律疏》,与律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3分)玄宗开元年间修订颁布了《开元律》。上述唐律均十二篇五百条。(2分)宣宗大中年间制定《大中刑律统类》,体例发生变化,共121门。(2分) 2.试述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相比较有哪些特点。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制定的历史背景不同。(1分)前者在政治上实行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原则,边区人民包括地主、资本家,只要拥护抗日,不反共,皆可参加政府工作。(3分)经济上调解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协调各种经济成分发展的原则,不立即消灭封建地主经济。(3分)在民主与法制方面,作出了更系统、更成熟的规定,如保障人权,建立逮捕与审判制度等。(3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2003—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

中国法制史答卷

《xx法制史》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 1、试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答: 公元前5世纪魏文侯任李悝为相,制定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法典。《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盗法是针对危害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贼法是规定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囚法和捕法主要是规定抓捕、审判、囚禁犯罪人的法律;杂法是规定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六禁;具法是规定刑罚的加减方面的法律。历史意义: a.《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六篇的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包括总则性的规定和分则性的规定,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法典的体系,此后秦朝和汉朝等封建王朝的法律无不受其影响。所以《法经》是封建律典的蓝本。 b.《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秦代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答: 秦朝的法律形式,从史书记载和出土的秦简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律。商鞅改法为律。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xx曾宣布: “命为制,令为诏。”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治狱”的要求。 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廷行事”,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此外还有“程”、“课”等法律形式。 《法律答问》是以问答形式对秦律某些条文、术语以及律文的意图所作的解释。 3、简述春秋决狱。 答: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诗》、《书》、《礼》、《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春秋》是孔子修订的一部鲁国的编年史。 4、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地位。 答: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2)在思想上,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名词解释

宗法制:概念:宗法制是由父权家长制演变而来,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制系统,与国家制度相结合,家国一体化的宝塔 式的政治组织世袭制度。原则:分封制,嫡长继承制。目的:通过血缘关系亲疏远近的划分来确定政治权利与财产再分配,避免内讧,稳定奴隶主统治。宗法制与嫡长继承制:宗法制是嫡长继承制的基础和核心,整个宗法制是由嫡长继承制原则,按照血缘关系来决定政治等级的高低,来形成以父系,父权,父治的特征的世袭制度。宗法制与分封制:宗法制是分封制原则,促进分封制的巩固与发展,分封制是宗法制在国家政权组织上的体现,两者相结合,形成等级特权制度。 同姓不婚:西周时期的婚姻原则之一,提倡族外婚,反对族内婚。 七出三不去:西周时期婚姻解除,七出:不顺父母、无(儿)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出: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五听:西周时期证据制度之一,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秦律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 须受理。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强行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 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时期确立。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反映出汉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 春秋决狱:汉代司法制度之一, 特点是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 秋冬行刑: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 以后、冬至以前执行,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登闻鼓: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许多政权实体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权的控制,他们除频繁地直接参与或干预司法审判活动外,还建立了直诉制度.从晋武帝时起,开始在朝堂外悬置登闻鼓,允许百姓击鼓鸣冤,直接向中央申诉。 唐六典: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行政法典,对后世封建王朝行政法典的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保辜制度:唐代时期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特别制度。唐代确定保辜期限,用以判明伤人者的刑事责任,尽管不够科学,但较之以往却是一个进步。 流刑:唐代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手段,即把犯人同他家属流放到边远地区去服役。 折杖法:宋太祖颁行“折杖法”制度,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种刑罚减轻刑量或折抵为杖刑的制度。是统治者在慎刑制度上的体现,对于缓和谁会矛盾有一定作用。 刺配:宋代时期刑罚种类之一。刺是刺字,即古代黥刑的复活;配指流刑的配役。是对罪行严重的流刑罪犯的处罚。鞫谳分司:宋代独特的刑事司法制度。鞫谳分司就是将审与判二者分离,由不同官员分别执掌。鞫,指审理犯罪事实。谳,指 检法议刑。 大明律:30卷7篇。它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其律文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成为终明之世通行不改的封建大法。 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滥用法外之刑,“重典治吏”。明太 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 教民榜文:教民榜文和大诰一样,也是明朝初期朱元璋所颁布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包含了很多教育百姓遵纪守法的说教内容, 所以又称“教民榜文”。 理藩院:理藩院是清朝统治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丁合一:又称摊丁入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考察形式:选择题(2×10=20,单项选择10个、不定项选择10个)、名词解释(3×5=15)、简答题(6、7×5=30、35)、材料分析题&论述题(30、35) 共100分 ?【每一章的学习重点、各朝代有特点的法律】 ?导论:中华法系的概念与特点 夏商:立法指导思想(天命天罚)与立法概况(禹刑、汤刑;奴隶制五刑,皋陶之刑) 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民本思想、德治、礼治、宗法制) 立法活动(周公制礼、吕侯制刑、九刑) 礼与刑的关系 刑事法律规范:群饮、失农时、嘉石之制、原则(三赦、三宥、三刺) 民事法律规范:质剂、傅别 婚姻:六礼七出三不去 继承:宗祧继承 中央与地方司法机关:秋官大司寇、 诉讼制度: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例外原则;五过之疵 春秋战国:子产铸刑鼎,魏国李悝制《法经》、成文法 秦代:三公九卿【秦汉唐合在一起记】、法律形式、公室告与非公室告、刑罚:城旦、城旦舂等,羞辱刑汉代:【专题:德主刑辅思想的发展】【文景刑制改革】 以《九章律》为核心的汉律60篇、立法情况 汉代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察举、征辟、 刑事立法:亲亲得相首匿首次入律、上请之制 司法机关:廷尉、三公曹、两千石曹;杂治;录囚;【春秋决狱的概念与特点】 监察制度:东汉京师—司隶校尉 三国两晋南北朝:魏律、晋律、北齐律;九品中正制、八议、服制定罪、重罪十条、 官当(了解)、存留养亲。宫刑与斩右趾 北齐律初步确定封建“五刑”制度—死、流、徒、鞭、杖 唐代 共犯原则、同居相为隐、化外人犯罪处罚原则、六杀、六赃、保辜 三法司、三司推事 宋元:《宋刑统》 宋代立法指导思想、编敕、编例、二府三司之制、【宋代、明代、清代每个朝代都要三条关于刑罚的变化】 宋代诉讼制度的特点 元代立法指导思想,《风宪宏纲》、宣政院、一省制、【元代法律特点】 明代:明刑弼教、重典治国、《明大诰》、《大明律》、《大明律附例》 明代地方三司、监察:六科给事中 刑事法制的特点:重其所重、轻其所轻。重典治贪、三法司 清代:会审制(明:大审),《大清律例》,监察制度的变化、 刑事立法的特点:维护满人利益 期末考试考点 2015年10月7日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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