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与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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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集锦

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

案例1

“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

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为了救险,船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案例分析]

(1)第一货舱的货物。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况——保险标的实体完全灭失。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部分的损失,因为在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可以按“烟草”出售,三承的贬值是烟草的部分损失。至于茶叶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造成了“保险标的丧失属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的内容了。

(2)第二货舱的货物。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精密仪器恢复的费用异常昂贵,大大超过了其保险价值,已经构成推定全损。亚麻的损失是在危机时刻为了避免更多的

海水涌入货舱威胁到船货的共同安全而被用来堵塞漏洞造成的,这种损失属于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3)第三货舱的货物。纺织品所遭遇的损失,是为了方便共同海损修理而被迫卸下时所造成的,也属于共同海损。

案例2

“明西奥”轮装载着散装亚麻子,驶向美国的纽约港。不幸,在南美飓风的冷风区内搁浅被迫抛锚。当时,船长发现船板有断裂危险,一旦船体裂缝漏水,亚麻子受膨胀有可能把船板胀裂,所以船长决定迅速脱浅,于是,该船先后4次动用主机,超负荷全速后退,终于脱浅成功。抵达纽约港后,对船体进行全面检修,发现主机和舵机受损严重,经过理算,要求货方承担645 1英镑的费用。货主对该项费用发生异议,拒绝付款。试分析本案?

[案例分析]

根据共同海损的含义,货主无权拒付。从案例陈述的过程中可得共同海损成立;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合理措施而引起的损失,应由获救的各方和船方共同承担。

案例3

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某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货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次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次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案例分析]

(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案例4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案例分析]

(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2)600箱货由于灌水造成损失属共同海损;(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

二、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负责赔偿的案例

案例1

某公司向欧洲出口一批器材,投保海运货物平安险。载货轮船在航行中发生碰撞事故,部分器材受损。另外,公司还向美国出口一批器材,由另外一船装运,投保了海运货物水渍险。船舶在运送途中,由于遭受暴风雨的袭击,船身颠簸,货物相互碰撞,发生部分损失。后船舶又不幸搁浅,经拖救脱险。试分析上述货物是否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出口欧洲的器材的部分损失是运输工具发生碰撞造成的意外事故。根据平安险的承保责任,保险公司负责“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而引起的部分损失”。上述货物损失显然属于承保的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理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而向美国出口货物的损失,由于是船舶遭受自然恶劣气候全部损失,而不负责部分损失。但是平安险承保责任又规定,对于运输工具曾经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在这之前或之后因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所以,出口美国的货物虽然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但因载货船舶在该航行中遭受搁浅,且船舶搁浅时货物仍在船上,因而保险公司对美国的货物所遭受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案例2

某年2月,中国某纺织进出口公司与大连某海运公司签订了运输1000件丝绸衬衫到马赛的协议。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又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了平安险单。2月20日,该批货物装船完毕后启航,2月25日,装载该批货物的轮船在海上突遇罕见大风暴,船体严重受损,于2月26日沉没,3月20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就该批货物索赔,保险公司以该批货物由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为由拒绝赔偿,于是,进出口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偿付保险金。

问题: 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种.主要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货物

损失,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与一般险。平安险对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般不予负责,除非运输途中曾发生搁浅、触礁、沉没及焚毁等意外事故。平安险虽然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但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本案中,进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所保的货物在船因风暴沉没时全部灭失,发生了实际全损,故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其提出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案例3

有一份CIF合同,卖方甲投保了一切险,自法国内陆仓库起,直到美国纽约的买方仓库为止。合同中规定,投保金额是“按发票金额点值另加百分之十"。卖方甲在货物装船后,已凭提单、保险单、发票、品质检验证书等单证向买方银行收取了货款。后来,货物在运到纽约港前遇险而全部损失。当买方凭保险单要求保值的百分之十部分,应该属于他,但卖方保险公司的拒绝。

问题: 卖方甲有无权利要求保险公发票总值10%的这部分金额?为什么?

[案例分析]

根据本案情况,卖方无权要求这部分赔款,保险公司只能将全部损失赔偿支付给买方。

1.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加成是一种习惯作法。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按发票总值加成投保,习惯上是加成百分之十,当然,加成多少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不限于百分之十。在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关于CIF卖方的责任有如下规定“自费向信誉卓著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投保有投保有关货物运送中的海洋险,并取得保险单,这项保险,应投保平安险,保险金额包括CIF价另加百分之十。

2.在CIF合同中,虽然由卖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负责支付保险费并领取保险单,但在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包括提单、保险单、发单等)换取买方支付货款时,这些单据包括保险单已合法、

有效地转让给买方。买方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和持有人,也就享有根据保险单所产生的全部利益。包括超出发票总值的保险价值的各项权益都应属买方享有。因此,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向卖方赔付任何金额,也有义务向买方赔付包括加成在内的全部保险金额。

案例4

某年,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交易,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战争期间,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导弹误中沉没,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保险公司不赔偿。

问题:买卖双方应由哪方负责?为什么?

[案例分析]

注意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买方自己负责;按照《UCP600》的解释,在买方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卖方投保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是合理的。

案例5

国内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CIF条件向法国采购奶酪3公吨,价值3万美元,提单已经收到,但货轮到达目的港后却无货可提。经查,该轮在航行中因遇暴风雨袭击,奶酪被水浸泡,船方将其弃于海中。于是我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请问:保险公司能否拒赔?我方应向何方索赔?

[案例分析]

不一定。如果法国方面保的是一切险或者加保了淡水雨淋险,那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保的只是最低险别,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三、保险承担责任方

案例1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简述理由。

[案例分析]

与日本商人的交易: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与英国商人的交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在这两笔交易中,该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保险公司对于“与日本商人的交易”应对该货损给予赔偿,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启运地启运后生效;

保险公司对于“与英国商人的交易”不会对该货损给予赔偿,FO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越过船舷后生效。

案例2

中国某外贸公司以F0B价格条件出口棉纱20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装船时已经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该外贸公司装船后因疏忽未及时通知买方,直至3天后才给予装船通知。但在启航18小时后,船只遇风浪致使棉纱全部浸湿,买方因接到装船通知晚,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卖方拒绝,双方发生争议。问题:

该合同中,货物风险是否已转移给买方?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根据国际商会的解释,F0B合同中风险转移的原则是,一般情况下,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即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卖方未及时履行发出装船通知这一义务,则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本案FOB合同中方虽已完成货物装船义务,使货物越过船舷.但由于疏忽或没有及时将装船情况通知买方,耽误了买方投保。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和国际商会的解释,风险未发生转移,仍由卖方承担,因此,本案中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案例3

G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引进一套英国产检测仪器,因合同金额不大,合同采用简式标准格式,保险条款一项只简单规定“保险由卖方负责”。一起到货后,G公司发现一部件变形影响其正常使用。G公司向外商反映要求索赔,外商答复仪器出厂经严格检验,有质量合格证书,非他们责任。后经商检局检验认为是运输途中部件受到振动、挤压造成的。G公司于是向保险代理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此情况属“碰损、破碎险”承保范围,但G公司提供的保单上只保了“协会货物条款”(C),没保“碰损、破碎险”,所以无法索赔付。G公司无奈只好重新购买此部件。既浪费了金钱,又耽误了时间。

[案例分析]

G公司业务人员想当然的以为合同规定卖方投保,卖方一定会保“一切险”或伦敦“协会货物条款”(A),按照《INCOTERMS》的解释,在CIF条件下,如果合同没有具体规定,卖方只需要投保最低责任范围险别,即平安和伦敦“协会货物条款”(C)就算履行其义务。

解决办法:

(1) 当进口合同使用CIF、CIP当由卖方投保的价格术语时,一定有在合同上注明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的具体险别以及附加险。

(2)进口合同尽量采用CFR,CPT等价格术语,由买方在国内办理保险。

(3)根据货物的特点选择相应险别和附加险。

案例4

上海某造纸厂以CIF条件向非洲出口一批纸张,因上海与非洲的湿度不同,货到目的地后因水份过分蒸发而使纸张无法使用,买方能否向卖方索赔?为什么?

[案例分析]

买方不能向我方索赔。因为,虽然CIF表明由卖方承担保险费,但是风险划分依然以船舷为界,因此风险由买方承担。再者,卖方承担保险费一般只投保最低险别,除非买方要求加保附加险(受潮受热险)。

案例5

某货代公司接受货主委托,安排一批茶叶海运出口。货代公司在提取了船公司提供的集装箱并装箱后,将整箱货交给船公司。同时,货主自行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收货人在目的港拆箱提货时发现集装箱内异味浓重,经查明,该集装箱前一航次所载货物为精茶,致使茶叶受精茶污染。请问:

(1)收货人可以向谁索赔?为什么?

(2)最终应由谁对茶叶受污染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1)可向保险人或承运人索赔。因为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人承保期间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赔付责任。因为根据运输合同,承运人应提供“适载”的COC(carriers own contai ner船公司箱),由于COC存在问题,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载”的COC,而货代在提空箱时没有履行其义务,即检查箱子的义务,并且在目的港拆箱时异味还很浓重,因此,承运人和货代应按各自过失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承运人承担60%,货代承担40%的责任。

案例6

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成交一批货物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物在转船过程中遇到大雨,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货物有明显的雨水浸渍,损失达70%,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

问题:我方能接受吗?

[案例分析]

不能接受。货物被雨水浸湿属淡水雨淋险范围;保险公司和卖方对货损都不负责,由买方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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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综述

../新建文件夹2/...../ 更多资料请访问.(.....) ../新建文件夹2/...../

更多资料请访问.(.....) 我反复讲,告人常常没用。最有效的往往是在适当的港口告船,同时随即扣船——良宜()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 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运输、江河运输、管道运输和国际多式联合运输等。在上述各种运输方式中,海上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这不仅因为海上运输的运输量大,运输成本较低,在国际贸易货物总量约2/3的货物都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运输,而且从历史上看,国际贸易主要是从航海贸易发展起来的,许多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和惯例都是在总结航海贸易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因此,本章首先重点介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然后以列表比较的方式分别介绍国际航空

运输、铁路运输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历史最悠久、业务量最大、影响最深远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其他种类的保险是参照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做法。本章主要介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对于海洋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承运人享受大量的免责围的,对于由承运人可以免责原因引起的货损风险,货主用保险的方式转移给保险人就成为非常必要的了。和提单一样,保险合同也是一种格式文件。但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领域,没有普遍的国际条约为依据,处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的依据,主要是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及其约定的国法。因此实践中,应当注意保险合同承保的围、规定的损失处理方法和争议处理方法。本文主要介绍我国《海商法》、《保险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概述 (一)海上货物运输与海上货物运输法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使用船舶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由海路从一国的港口运至另一国的港口。 海上货物运输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与陆路运输、航空运输相比,海上货物运输具有运输数量大、运输成本低等优势。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大约有2/3的货物都采用这种运输方式。我国对外贸易总量的80%左右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但是,海上运输也有其难以克服的缺点,主要表现为航行速度慢,运输时间长,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因而运输风险比较大,涉及的当事人也比较多,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复杂。 2、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法和国际公约 (1)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法 随着海上货物运输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专门制定了有关海上(或水上)货物运输的法律如美国1893年的《哈特法》,英国1924年的《海上货物运输法》,中国的《海商法》等。 (2)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 国际上调整提单运输的公约有三个:《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3、海上货物运输方式 (1)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亦称定期运输。班轮运输合合同签定后,承运人接收货物,据以签发提单,此后,无论是托运人,还是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他们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均以提单为准。实际上定舱单附上提单就是一个运输合同,所以班轮运输又称提单运输。但是,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不能任意扩大托运人的责任或限制自己的义务,而要受国海商法和有关国际公约的约束。实践中,提单往往是由船公司预先制定好的,托运人只要按要求填写签字,并由船长签署,运输合同即告成立,而无需托运人与承运人另订运输合同。当然,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非运输合同本身。现在,海运单作为国际件杂货运输合同的表现形式,应用日趋广泛。 (2)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按不同的租赁方式,租船运输又可分为期租船、程租船、光船租船三种。但光船租船实际上仅为财产租赁的一种形式,出租人并不承担运输义务。 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有很大的不同。首先,租船合同只是租船人与船东订立的合同, 仅规定租船人与船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与收货人元关。其次,租船合同的订立一般可以完全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它不像提单那样要受到有关国际公约的约束。但租船人在租船合同下所签发的提单一经转让,仍然要受到有关国际公约的约束。

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教案

广东海洋大学教师教案 (2006~2007学年第 1 学期) 教务处制

第 1 次课 2 学时 课堂教学目的及要求: 本章主要讲授国际货物运输的知识,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任务、方针、要求。通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特点,明确运输代理人的责任和义务,学会运用合理运输的措施和方法,为以后各章的学习打下基础。 课堂教学重点及难点: 1、国际货物运输的性质和作用; 2、运输代理人的种类以及责任和义务 3、怎样进行合理运输。 教学过程: ?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1.国际货物运输的含义 2.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特点 ?第二节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任务及要求 3.国际贸易运输的任务 4.国际贸易运输的要求 ?第三节运输代理人 5.代理人性质和代理关系 6.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7.运输代理种类 ?第四节合理运输 8.合理运输的概念 9.运输要素的合理配置 10.不合理运输的表现和类型 教学方法及手段: 多媒体讲解、举例讲解 课后作业与思考题: 1.国际贸易运输工具具有哪些特点? 2.运输代理人有哪几种?它们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3.货运代理在外贸工作中承担什么角色? 课后小结: 本次课因为是新开学的第一次课,准备得比较充分,因此课堂气氛不错,学生的积极性较高。货物运输方面的知识研究不够深入,如果能找相关的模型讲课将更为生动。

第 2 次课 2 学时 课堂教学目的及要求: 本章主要讲授海上货物运输的基本知识和经营方式。通过学习,学生应了解海上货物运输的构成要素,掌握海上货物运输经营方式的特点、作用,并能应用各种运费的计价方法熟练地核算运费。 课堂教学重点及难点: 1、运费的计算标准与方法; 2、船舶的基本营运方式; 3、不同红营方式中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关系与成本分担。 教学过程: ?第一节海上运输概况 1.海上运输发展概况 2.海上运输的作用与特点 ?第二节海上船舶、航线、港口 3.船舶基本知识 4.航线基本知识 5.港口 教学方法及手段: 多媒体讲解、举例讲解 课后作业与思考题: 1.班轮运价与租船运价有什么区别? 2.什么是“方便旗”船?它有哪些作用? 3.某公司出口茶叶100箱,每箱重25公斤,每箱尺码为0.075立方米,费率 表规定为M8级,基本运费为80美元,另加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5%,问该批货物共应付运费多少美元? 课后小结: 本次课也比较成功,学生的到课率高,而且听课的效率也比较好。 第 3 次课 2 学时 课堂教学目的及要求: 本章主要讲授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的联系以及区别,结合前一次讲课的内容更加深入的了解海上货物运输方面的知识,为以后各章的学习打下基础。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程标准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课程类别:职业能力课 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1.前言 1.1课程的性质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是国际贸易类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是学生具备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开设的课程。该课程是学生掌握各种国际运输方式以及各种国际运输的保险的重要理论教学环节。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主要教学任务是学习国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相对应的运输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工作流程,使学生掌握海上保险、协会货物运输保险、共同海损与保险、陆空货物运输保险、集装箱运输保险、海上船舶保险的内容及流程,掌握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并且能够运用所尝到的理论基础熟练开展国际货运保险活动。 本课程以经济学基础、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理论为先修课程,后续课程是外贸函电、国际贸易案例分析、国际实务实训、国际货物代理等。 1.2 设计思路 在课程的目标定位上,以满足对外贸易岗位对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基本要求为原则,既要考虑新时期高职学生的现实基础,又要考虑新时期高职人才规格的发展要求。正确认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能力的关系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十分重要。既要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也要重视本课程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本课程在课程内容设计上包含了两个部分:应用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模拟。 在课程的实施中,以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为基础,既要提高学生的应用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加强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的训练,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加大学生实务操作能力方面的考核。随之时代的发展,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素质也越来越重要,在教学过程中借鉴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要促进到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素质的提高。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大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集锦 一、关于货轮途中遇险致损案 案例1 “昌隆”号货轮满载货物驶离上海港。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温度过高,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发大火,将装在第一货舱的1000条出口毛毯完全烧毁。船到新加坡港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而不同程度受到串味损失。其中由于烟草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登记已大打折扣,售价下跌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不能当作茶叶出售了,只能按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船经印度洋时,不幸与另一艘货船相撞,船舶严重受损,第二货舱破裂,仓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荡和海水浸泡导致仓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为了救险,船长命令动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泰国港避难进行大修时,船方联系了岸上有关专家就精密仪器的抢修事宜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

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第三舱和第四舱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有一部分货物有钩损,试分析上述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损失。 [案例分析] (1)第一货舱的货物。1000条毛毯的损失是意外事故火灾引起的实际全损,属于实际全损第一种情况——保险标的实体完全灭失。而烟草的串味损失属于火灾引起部分的损失,因为在经过特殊加工处理后,烟草仍然能保持其属性,可以按“烟草”出售,三成的贬值是烟草的部分损失。至于茶叶的损失则属于实际全损,因为火灾造成了“保险标的丧失属性”,虽然实体还在,但是已经完全不是投保时所描述的标的内容了。 (2)第二货舱的货物。精密仪器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碰撞造成的推定全损。根据推定全损的定义,当保险标的的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花费的整理拯救费用超过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或是其保险价值,就会得不偿失,从而构成推定全损。精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5、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案例讲解大全 邹岿编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一节国际货运保险合同 1、North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 被告(Mitsui Sumitomn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 外贸公司在中国得两个仓库里货物得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得索赔主张,理由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得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得诚信与公平交易得义务。 2、FrankP.Grande诉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案(2006) 被保险人(Frank P. Grande)得表亲在迈阿密买了一艘船,她相信被保险人会要这艘船而将付款给她。尔后,被保险人驾驶这艘船从佛罗里达州到缅因州,并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船舶进行保险。在保单中,被保险人将自己列为所有者。途中,船舶发生全损。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认为被保险人对船舶没有保险利益。法院认为,被保险人得表亲并没有想去占有或使用该船舶,而就是交给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就是对其表亲负有支付价款得义务;被保险人就是实际得所有权人,拥有保险利益,因此,Paul火灾与海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全损进行赔偿。 3、Thor航运公司诉Ingosstrakh保险有限公司案(2005) 当事人之间得保险合同约定:船舶外壳与机器“被保险总额”为150万美元;合同适用英国法律与惯例。后来,当事人就该合同下得保险单就是否为定值保险单得问题发生了争议。英国法院判决指出:仅仅提及“被保险总额”而无价值得进一步说明文字得保险单通常得解释均为不定值保险单。 4、North American外贸公司诉Mitsui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案(2007) 被告(Mitsui Sumitomo美国保险公司)拒绝对原告(North American 外贸公司)在中国两个仓库里货物得神秘消失给予保险赔偿,纽约南区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得索赔主张,理由就是:被告处理理赔过程中行为存在恶意,等于违反了其应承担得诚信与公平交易得义务。 5、The Mercandian Continent案(2001) 本案中,被保险人作为一家船舶修理企业,在一起诉讼中被判决就其向修理业务向船东作出赔偿。由于被保险人投保了修理责任险,该船东便根据被保险人得雇员签署得诉讼管辖条款向英国法院提起了诉讼。被保险人伪造了一份文件对英国法院得管辖提出了质疑。伪造行为很快就败露了,知悉此情得保险人则以被保险人违背最大诚信义务为由主张保险单无效。英国法院认为,尽管最大诚信就是一种持续性义务,主张保险合同无效得保险人必须证明欺诈必须就是重大得、具有影响其最终责任得效果,否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6、商业联盟保险公司诉Franklin Lord案(2005) 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在给其提供得重要资料中存在虚假陈述,遂向法院申请该保险合同无效。被保险人( Franklin Lord)向保险人(商业联盟保险公司)提供得资料中注明船舶就是从制造商处购买,日期为2000年10月7日,购买价格为450 000美元。但就是,事实上被保险人就是在1996年8月20日以48 000美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论文

成绩: 河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结课论文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学院: 班级: 姓名:张颖 学号: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摘要】海上保险随着海运贸易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被称为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的保险制度。海上保险条款是商人们从事海上保险业的惯例反应。保证国际海运买卖等国际货物买卖公平、安全、有序的进行,是世界各国立法及国际共同条约规范的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包车逐年大递增。但由于中国保险业起步晚,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影响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的发展。而对中国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发展及现状分析,可以有利于我们走出一条更方便,快捷,高效,的道路,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发展。 关键字: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货物运输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itime trade and maritime insurance gradually formed, known as the earliest origin, the oldest insurance system. Clause of Marine insurance is the merchants engaged in Marine insurance practice of reaction. Guarantee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such as international maritime trade fair, safe, orderly, is the world of the important tasks of legislation and international treaties specification togeth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our country and around the world contact more and more closely. Especially after China's entry in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China's trade exports and imports of transporting large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But as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started late, so all sorts of problems appeared in practice,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Marine insurance. An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and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can help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教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十一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教学简案 【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重点掌握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重点掌握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了解保险责任的起迄期限。 【教学重难点】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授课对象】商11本(10)物流管理专业 【授课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上午第1-2节 【授课地点】新综合楼B406 【授课教师】雷权勇 【授课步骤】第一节 1、通过典型海难事件图片的介绍,引发学生学习海运保险的兴 趣,了解保险的基础知识。 2、讲解海运货物保障范围的风险,在介绍每种具体风险的过程 中穿插实例图片,以增进学生对相关风险的感性认识和理解。 3、讲解海运货物保障范围的损失,在介绍每种具体损失的过程 中穿插相关案例和课堂练习,帮助学生能够正确区别有关损 失并加以实际应用。 4、介绍海运货物保障范围的费用,帮助学生能够正确区别施救 费用和救助费用。 第二节 1、通过我国近期货船海运事故的展示,介绍我国海运保险条款。 2、讲解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在每个险别 内容后穿插相应案例,帮助学生重点理解和掌握我国海运保 险基本险的承保范围。 3、讲解我国海运货物保险责任的起迄期限,通过知识拓展让学生 了解不同贸易术语下所涉及的保险责任起迄期限有所不同。 4、通过课堂互动练习,让学生掌握险别投保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和常见海运货物的投保险别。

【教学内容】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十一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一、导入,介绍保险的基础知识。 二、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 (一)保障风险 1.海上风险 1.1自然灾害 1.2意外事故 2.外来风险 2.1 一般外来风险 2.1 特殊外来风险 (二)保障损失 1.全部损失 1.1实际全损 1.2推定全损 2.部分损失 2.1 单独海损 2.1 共同海损 (三)保障费用 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一、导入,介绍我国海运保险条款。 二、我国海运保险险别 (一)基本险 1.平安险 2.水渍险 3.一切险 (二)附加险

第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十二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翻译并解释下列名词 1.Actual Total Loss 2.Constructive Total Loss 3.General Average 4.Particular Average 5.Ware house to Ware house Clause 二、问答题 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是什么? 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什么? 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何区别? 4.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主要有哪几种? 5.国际贸易中的保险单据主要有哪几类?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三、单项选择题 1.某公司出口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风暴,运输船舶与货物均沉人海底。该公司损失的货物应属于( )。 A.部分损失 B.全部损失 C.共同损失 D.共同海损 2.出口到美国的木材,如在运输中发生风险,下列哪种情况导致实际全损( )。 A.船只失踪3个月 B.船只遇难沉没,货物沉人海底 C.船只被海盗劫去 D.船只在避难港避难 3.按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投保一切险后还可以加保( ) 。 A.偷窃、提货不着险 B.卖方利益险 C.战争、罢工险 D.淡水雨淋险4.“仓至仓”条款是( )。 A.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 B.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C.出口人负责交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D.进口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起讫条款5.按照国际保险市 A.2% B.5% C.10% D.没有惯例 6.下列不在一切险承保范围内的险别是( )。 A.偷窃、提货不着险 B.渗漏险 C.交货不到险 D.碰损险 7.下列何种情况属于特殊附加险( )。 A.偷窃 B.串味 C.罢工 D.锈损 8.如按CIF条件成交,D/P远期付款,出口人为安全起见,投保了“卖方利益险”,货物虽安全到达目的港,但买方却借故不赎单,在这种情况下( )。A.保险公司应对出口人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B.保险公司应对出口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C.因货运单已全部由出口人背书转让,所以保险公司只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责 D.承运人应对出口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9.某货轮在航运途中,A舱失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失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两批货,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为棉织被单全部遭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 A.A舱乙批货与B舱货都属于单独海损 B.A舱乙批货与B舱货都属于共同海损 C.A舱乙批货属于共同海损,B舱货属于单独海损 D.A舱乙批货属于单独海损,B舱货属于共同海损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大纲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S142020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课程名称: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Cargo Transportation and Insurance 学分: 2 适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是一门应用性课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当代国际贸易对货物的交货时间、运送速度、运输质量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提高货物的运输效益,已经成为国际企业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国际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相距遥远,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常因灾害事故的发生而遭受巨额损失,而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具有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因此,进出口货物一般都需要办理货物保险。本课程较全面地讲述国际货物运输的基础理论,重点介绍国际货物海洋运输、国际货物铁路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的原理及业务程序,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保险实务,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风险种类、损失、费用以及我国关于海运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通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和程序,运输单证的制作与流转、运费计算等工作环节,并在分析各种运输方式的利弊的基础上,力求使各种运输方式得到合理组合;要求学生掌握保险理论的基础知识,在以后的专业工作中能够完整、准确、合理地办理具体的投保事宜,有效地预防货物的运输风险,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1、知识要求: 了解:国际货物公路运输、邮政运输、航空运输、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 熟悉:海上运输概况、海运进出口货物运输的程序、提单的种类和租船合同范本。 掌握:海运货物保险保障范围、保险险别与条款,保险实务以及路运、空运货物的保险范围和投保手续。 2、能力要求: 简单运用国际货物海上运输、航空运输和陆路运输的基本知识,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基本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 1.受载期限(考研) 2. Bill of Lading (B/L)(考研) 3.Voyage Charter(考研) 4.劳氏救助合同(考研) 5.HNS公约(考研) 6.船舶扣押(考研) 7.Charter party(考研) 8. General average(考研)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什么?( )(司考) A.船旗国法B.船舶的所在地法 C.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D.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2.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由此订立的保险合同( )。(考研) A.属无效合同B.属可撤销合同 C.属效力待定的合同D.属有效合同 3.由于出租人的原因造成船舶不符合约定的适航状态,不能正常营运,如果出租人不采取合理措施使之尽快恢复,承租人( )。(考研) A.有权要求对此而造成的营运时间损失不付租金 B.有权要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C.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D.有权要求时间顺延 4.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份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 A.C公司可以免责 B.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 5.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险的主要险别之一。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内?( )(司考)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D.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学大纲三篇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学大纲三 篇 篇一: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学大纲 程号: 编写日期: 一、开设系(部) 经贸系 二、教学对象 国际贸易专业学生 三、教学目的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程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工作流程。本课程主要为培养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服务,而本课程讲授的大量的业务知识也是今后从事具体工作所必需的。四、教学要求 掌握国际贸易理论及相关政策。 五、教学课时及其分配 总学时:72学时

六、考核 考核形式——考试 试卷结构——试题分为六大类型: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填空题 题量——2个小时

分值分配——名词解释(10分)、填空题(20分)、单选题(20分)、判断题(20分)、简答题(20分)、填空题(英文)(10分) 七、教材 八、讲授提纲:(附后)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教学大纲 第一章国际贸易概述 熟练掌握国际贸易运输的概念;了解国际贸易运输的产生与发展,熟悉国际贸易运输组织及运输方式。 第二章海洋运输的基本知识 掌握海洋运输对货物、船舶的相关要求。掌握海洋货物运输的基本航线以及主要航线,了解世界主要港口的相关特点。 第三章班轮运输 了解班轮运输的定义以及其特点和作用,熟练掌握班轮运价的定价方法以及班轮运输的业务流程和所需的提单。 第四章租船运输 了解租船运输的发展历程以及相关定义。掌握租船运输、定程租船、定期租船的定义及各自的特点,主要条款,。 第五章提单 了解提单的定义及国际公约的发展途径,熟练掌握提单的种类及各个定义,提单的制作及签发,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及其操作流程。 第六章进出口货物 熟练掌握出口货物的海运流程,贸易术语的采用,装船期限,是否允许分批装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与答案2013.7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与答案 一、填空题: 1、据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自然灾害仅指_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洪水,等。意外事故仅指运输工具的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爆炸与溜冰或其他物体的碰撞等。 2、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有保险标的完全灭失,丧失,发生质变,失去使用价值和一定时期失踪__。 3、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 _全部灭失,经过施救,整理,修复后仍可使用,但进行上述工作所需要的费用或这些费用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总和,一般_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况的_价值。 4、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为: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_实际存在的;采取的措施必须是_有意的和合理的;损失必须是_非正常性质的_;费用支出必须是__额外的_。 5、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不同在于___致损原因_不同、_损失的承担者_不同和__损失的内容、不同。 6、战争险的责任起止仅限于___水上危险__或的__运输工具上__的危险。 7、陆运货物保险中基本险为__陆运_险和_陆运一切_险两种。其保险责任期限采用_仓至仓_条款,其索赔时效为被保险货物在__最后目的地车站卸离车辆后_起算,最多不超过_两年。 8、航空运输的基本险别有_航空运输_险和_航空运输一切_险,其保险责任是采用_仓至仓条款,但其内容与海运中的“仓至仓”条款__不同。 9、如被保险货物未抵达保险单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仓库,则保险责任以抵达最后目的地起,海运以__60__天为限;陆运以_60_天为限;空运以_30__天为限。 二、不定项选择题: 1、若按CIF条件出口,如保下列险作为保险条款,哪个妥当?(BD ) A、一切险、淡水雨林险 B、水渍险、受潮受热险 C、偷窃险、战争险、罢工险 D、平安险、偷窃险、战争险 E、平安险、一切险、战争险 2、为防止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应该投保( C ) A、一切险、偷窃险 B、水渍险 C、平安险、偷窃险 D、一切险、平安险、偷窃险 3、对于出口货物,通常保险是按CIF发票金额加成多少投保平安险( A ) A、10% B、20% C、5% D、无惯例 4、CIF合同的货物在装船后因火灾被焚,应由( B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与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与答案 一、填空题: 1、据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 自然灾害仅指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等。意外事故仅指 ________的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爆炸与溜冰或其他物体的碰撞等。 2、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有保险标的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和一定时期 ________。 3、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 ________全部灭失, 经过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后仍可使用,但进行上述工作所需要的费用或这些费用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总和,一般 ________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况的 ________。 4、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为: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 ________; 采取的措施必须是 ________和 ________;损失必须是 ________;费用支出必须是 ________。 5、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不同在于 ________不同、 ________不同和 ________不同。 6、战争险的责任起止仅限于 ________或的 ________的危险。 7、陆运货物保险中基本险为 ________险和 ________险两种。其保险责任期限采用 ________条款,其索赔时效为被保险货物在 ________起算,最多不超过 ________年。 8、航空运输的基本险别有 ________险和 ________险,其保险责任是采用 ________条款, 但其内容与海运中的“ 仓至仓” 条款 ________。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案情】我国某公司按CFR条件向英国出口一批货物,该公司于8月8日10时装船完毕,即以电传通知买方。买方于当日17时在其所在地向保险公司投保英国ICC条款A险。货轮于当日15时在公海着火,该批货物被焚。问这种货物遭损失在前,投保在后,保险公司对此是否负责? 【分析】根据英国ICC条款A险第11.2条规定:被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承保损失有权获得赔偿,即使损失发生在订立保险契约之前。据此,保险公司应对此项损失负责。不过,投保人要举证投保时确实不知情,否则,保险公司不赔。 2、【案情】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 【分析】⑴、⑶是因火灾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 (2)(4)(5)是因维护船、货共同安全,进行灌水灭火而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3、【案情】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航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4个月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问这种货损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 【分析】否。根据中国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4、【案情】某轮载货后,在航行中不慎发生搁浅,事后反复开倒车,强行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经典教案课程

教案 外贸运输与保险

第一章国际贸易运输概论 一、教学内容及课时安排: 国际贸易运输的性质、运输方式、运输组织、运输对象、合理运输。 二、教学重点及难点 重点:国际贸易运输的性质、组织机构及其运输方式及其合理运输。 一、国际贸易运输的含义、性质、特点 (一)运输业的含义、性质及特点 1、运输业的含义、性质 运输(Transportation)就是人和物的载运和输送。运输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活动之一。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各部门、地区、国家之间的商品生产与交换日益频繁,因而使运输量不断增加,运输迅速发展,于是运输业应运而生,并逐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即就其性质来说,运输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所以运输业是独立特殊的物质生产部门。 2、运输业的特点 (1)运输业具有生产的本质属性 ①和一般生产一样,也具备劳动者(运输者)、劳动工具(运输工具和通道)、劳动对象(运输对象即货物或人)这三个基本条件; ②运输的过程(货物或人的位移),是和一般生产的过程一样,是借助于活的劳动(运输者的劳动)和物化劳动(运输工具设备与燃料的消耗)的结合而实现的; ③运输的结果使运输对象发生了位移,就是在转移旧价值的同时,改变了运输对象的地位,创造了新价值。即商品经过一段运输后,可按高于原产地的价格出售。 ④也和一般生产一样,始终处在变化和发展的状态中。也经历了几个相同的阶段,(手工业生产、工场手工业生产、机器生产) (2)运输业自身的特点 ①运输业的生产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运输使投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发生位移,从而将生产和消费联结起来,使产品的使用价值得以实现。 ②运输业的产品就是“位移”,是一种无形的产品,既不能存入仓库,也不能进行积累。 ③运输业的产品在生产出来的同时也就被消费掉了。而不象其他生产部门的产品在生产出来后得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消费掉。 ④运输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投资大且建设周期长,其发展应先行于其他物质生产部门,否则就会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产业,制约经济发展。 3、现代运输手段五要素: 运输工具(vehicle)、运输动力(Motive Power)、运输通道(ways)、通讯设备(Communication)、

(完整版)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重要考试题含答案,推荐文档

运输部分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包括和()两种方式。 答案:班轮运输(或提单运输);租船运输 2.《海牙规则》的全称为(),该规则于1924年8月25日订立于布鲁塞尔,于1931年6月2日生效。答案:《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问题的国际公约》 3.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问题,《汉堡规则》将《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改为承运人的()责任制。答案:推定完全过失 4.根据《汉堡规则》的规定:当货物灭失或损坏情形非显而易见时,在货物支付的次日起连续7日内,集装箱交货则从次日起15日内,延迟交货则在交货日起60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时,则视为()。答案:承运人已交付货物且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6.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是以()、()为基础,适当吸收了()的某些规定。 答案:《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7.按照《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的整个期间。当使用船上吊杆装卸货物时,指从装货时吊钩受力开始至货物卸下船脱离吊钩为止的整个期间,即实行()。当使用岸上吊杆装卸时,则货物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至卸货港越过船舷为止的整个期间,即实行()。 答案:“钩到钩原则”;“舷到舷原则” 8.关于承运人的责任限制,《维斯比规则》将赔偿金额改为双重限额,每件或每一单位为()金法郎,或按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金法郎,以较高者为限。 答案:10000;30 9.《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为()。 答案:《华沙公约》 10.我国《海商法》对每一件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答案:特别提款权 单选 1.(A)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故也称作“不可转让提单”。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直达提单 2.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D) A.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 C.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D.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减轻承运人依《海牙规则》承担的责任义务。 3.关于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问题,《海牙规则》实行的是(B)。 A.严格责任 B.不完全过失责任 C.完全过失责任 D.过失责任 4.下列哪项公约首次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了保函的效力——即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以向承运人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重要考试题含答案

已装船提单是指在货物装船以后,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喜马拉雅条款源于“阿德勒诉狄克逊”一案,是指船公司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和限制赔偿金额的权利,同样适用于雇用人员和代理人的条款。 清洁提单是指提单上未附加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批注的提单。 第四章保险部分 1.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在英美国家,保险合同由投保人通过()作为代理人才能订立。 答案:保险经纪人 2.载明保险标的的约定价值的保险单称为(),该价值就是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价值。 答案:定值保险单 3.在海上运输中,船舶和货物等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解除共同危险,采取合理措施所引起的下列特殊损失和合理的额外费用,属于海上运输保险损失归类中的()。 答案:共同海损 4.()又称开口保单,与流动保单类似。只是在保单中未规定保险总金额。承保货物一经启运,被保险人通知保险人后,保单自动生效。 答案:预约保单 5.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附加险包括()、()和()三种。 答案: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单选: 2.黄曲霉素险属于(D)。

A.水渍险 B.一般附加险 C.特殊附加险 D.特别附加险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保险索赔时效是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计算,最多不超过多长时间(A) A.二年 B.一年 C.6个月 D.五年 5.货物经过委付后,保险公司取得向有过失的第三方代位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额,这时(C)。 A.应将超过部分退还给被保险人 B.向第三方追偿以其对被保险人的赔付额为限 C.不必将超出部分退还被保险人 D.视情况而定 9.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风险,与航行有关的触礁风险属于(B)。A.自然灾害 B.意外事故 C.一般外来风险 D.特殊外来风险 多选:

(金融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与答案

(金融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与答案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与答案 一、填空题: 1、据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自然灾害仅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意外事故仅指________的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爆炸与溜冰或其他物体的碰撞等。 2、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有保险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一定时期 ________。 3、推定全损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________全部灭失,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仍可使用,但进行上述工作所需要的费用或这些费用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总和,一般________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况的________。 4、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为: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________;采取的措施必须是________和________;损失必须是________;费用支出必须是________。 5、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不同在于________不同、________不同和________不同。 6、战争险的责任起止仅限于________或的________的危险。 7、陆运货物保险中基本险为________险和________险两种。其保险责任期限采用________条款,其索赔时效为被保险货物在________起算,最多不超过________年。 8、航空运输的基本险别有________险和________险,其保险责任是采用________条款,但其内容与海运中的“仓至仓”条款________。

《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三、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一、★★★★★国际海上货运的主要运输方式 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 2.提单的分类: (1)根据签发提单的时候货物是否已装船: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2)根据提单上有无不良批注: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根据收货人抬头不同: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运输合同的证明) (1)对托运人:初步证据 3.提单法律性质2.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收到货物的收据 (货物收据)(2)对提单受让人:最终证据 3.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物权凭证) 提单流转图 4.提单与保函(装运港、目的港) 注:倒签提单:已装船,填写日期提前。 预借提单:未装船,填写日期提前。 目的港承运人和提货人之间的保函——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也分善意和恶意而效力不同)【真题】(2003年卷一第68题-多选)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3月5日实施)(1)明确在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与取货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A 承运人无单放货,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B 不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C 承运人的赔偿额为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 (3)承运人可免责的情形: A 承运人依照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或由法院依法裁定拍卖; B 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4)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诉讼时效为1 年,适用的法律为《海商法》。 【真题】(2009年卷一第41题-单选) 6.海运单:适用于短途运输的一种不可流通转让、不具有物权凭证作用的书面海运单据。 性质——运输合同的证明、收据、非物权凭证 注意:提单与海运单的区别(物权凭证与非物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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