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水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万年青水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万年青水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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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编制:吴建平

审核:瑶

批准:世锋

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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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7)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6)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7)

第五章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制度 (19)

第六章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21)

第七章环保管理与考核办法 (19)

第八章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2)

第九章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4)

第十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6)

第十一章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29)

第十二章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31)

第十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33)

第十四章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35)

第十五章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36)

第十六章厂机动车安全规定 (37)

第十七章检修工作安全规定 (38)

第十八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39)

第十九章安全防护装置管理规定 (40)

第二十章危险源点安全管理规定 (41)

第二十一章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4)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预防、减少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证生产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管理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

2.日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执行。配置专职安全员。

3.各生产车间及部门设兼职安全员,业务上受专职安全员指导。

4.矿山生产发包,其安全工作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专职安全员指导管理,具体落实见《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所有规定,确定公司安全目标。

2.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各类标准落实情况,掌握

安全生产动态。

4.对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落实意见,并督促及时完成。

5.对各单位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三)、各部门及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另附

三、安全生产的奖罚见《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四、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生产和设备,职工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报告。若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由权利停止作业并及时处理。

3.新工人、实习、代培、临时工及变换公众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部及格者,不得安排相应岗位和单独作业。电器、起重、受压容器、焊接(切割)、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挂证)上岗。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要进行安全教育。

4.工作前,必须安全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检查设备和工作地点,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和通风良好。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和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作业。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持岗位,不得擅自将工作交给别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得用最吹、手拉铁屑。调整检查设备需拆卸防护装置时,要先停电关机。各种机器工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6.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库房、通道等清洁整齐和通畅无阻。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非24小时连续生产的岗位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8.厂行人要走制定道路,注意各种安全标志,严禁图方便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的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

9.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10.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动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必须有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

11.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专人监护,停电警示牌必须水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合闸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可进行。

1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械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得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13.一切电器、机械设备的外壳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并戴好绝缘手套或采取脚下绝缘措施。

14.工控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15.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作业中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在有毒、粉尘作业点进餐、饮水。

16.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粉尘、噪音的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处理装置或安全措施,并保证良好有效。

17.变(配)电室、空压机(风机)房、油库等危险部位,无关人员严禁入。

18.各种消防器材、工具要按消防规设置齐全,不得随便动用。安放地点

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19.发生事故是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部门。公司将严格“四不放过”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它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第一节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注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四个不放过”、“四个亲自动手”,落实“五个第一”,坚持“五个同时”,使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3.每季定期主持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比,总结、研究、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4.加强班组“联系制”工作,负责联系一个生产班组(副职亦如此),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所联系的班组安全会,帮助班组解决安全中遇到的困难,指导班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班组提高管理水平。

5.针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措施,组织每月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要及时组织力量解决,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防措施。

6.坚持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坚持定期进行安全考核,严格安全考核制度,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7.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安排安全技术项目的实施。坚持开展反“三违”活动和“三不伤害”活动,并常抓不懈,从严管理。

8.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从复发生。同时按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和处理事故,并使广大职工群众受到深刻的教育。

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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