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清理清欠管理办法

项目清理清欠管理办法
项目清理清欠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 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 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 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 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 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 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责任制度

第十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工程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各级企业的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按照合约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付款条件,及时监督工程款回收,控制拖欠工程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 部门责任

1、企业清欠机构负责本单位以及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程项目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企业经营、合约管理部门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工程验收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及时清理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办好工程竣工决算,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资金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工程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工程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业主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机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中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对因工程质量和工期发生拖欠的项目,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业主(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协助办理工程决算。

5、企业材料设备部门要及时清理和提供材料消耗、设备损耗以及相关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工程款结算的数额,保证随工程进度及时结算。

6、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及时提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等原始资

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

7、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应加强合同审核,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企业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企业负责人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项目工程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工程成本、进度和质量与工程款清收结合起来,视工程款实收情况安排施工,未经法人层次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盲目推进或轻易退场。

第四章清欠原则

第十五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机构调整的关系。

第十六条 对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业主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业主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业主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业主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业主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不适于行使优先权的投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建设部、计委、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和防止工程款拖欠的文件精神,可与建设单位协商,用划拨拖欠方的银行贷款、企业营业权益、也可由当地人民政府优惠划拨土地等多种方式抵补拖欠款。

第十七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在施工程和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项目的资料。建立应收工程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 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业主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 《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第286条的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业主,对未支付全部或大部份购房款的消费者、非个人消费购房以及业主抢先向银行抵押、搞假按揭、转移资产等恶劣行径,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五章 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条 注重市场调研、业主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强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承接工程项目评估审批制度,制订详细的合同内容条款,审慎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工程经营质量。

第二十二条 坚持采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版示范合同文本,强化工程进度款及单位工程中间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工程款结算方式、返还各类保证金的合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环保及合同要求。对业主、客户提出的意见及时反馈、热情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业主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条 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证据意识,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在履约过程中重视进度结算和收款,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随时记录,做好信函往来登记、签证确认、变更洽商文件的归档,密切注视债务人信用信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随时为索赔和清欠做好诉前基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履约过程中,一经发现业主未按合同付款,或工程款回收低于约定比例,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立即采取行动,直至停止施工,及时化解拖欠风险。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后,在未按合同约定足收工程款或对工程拖欠款的债权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况下,不得交付验收。

第二十七条 对垫资和带资承包、为业主提供担保、接受延期支付条件等易产生拖欠的经营行为,要按照《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关于强化承包工程中投资行为管理的规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债务管理制度》等从严管理和控制,有效防止经营方式失当而产生的工程款拖欠。

第二十八条 大力加强综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总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数据库、业主信用信息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政府单位、材料商、供应商等信用资料),实行网络管理,利用现代化手段防范风险。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对任何一笔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讨不利情况都要作出具体分析,划清个人责任和部门责任。依责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对贻误清欠工作造成企业法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奖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损失责任人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对拖欠款严重、清收不力的企业,应直接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免除职务、追究经济责任等。

2、对已分清责任确因拖欠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在未追回或减少损失前,不得晋级提升、不得同意调离本单位。

3、对总会计师、财务人员在清欠工作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依《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对合约经营部门前期工作失误、业主信用失实等造成工程款严重拖欠和损失的,应视情节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对发生严重拖欠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项目经理,不得安排承接新项目,更不能任新项目经理,取消其参加个人资格晋级和评优的资格。对未完成当年回收工程款和清欠指标的,不得兑现承包奖励。

6、不得以应收款或拖欠款额作为实际收入,对项目人员兑现承包奖等现金奖励。凡是不主动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将拖欠款、应收款作为“小金库”用于少数人消费或以此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追究责

任人的责任。

7、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严格审查同意不得承诺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对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予以惩处,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虚报、瞒报清欠成果或统计数据的,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上级单位负责下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清欠工作的责任追究,各法人企业负责本单位各部门、各责任人清欠工作的责任追究。

第七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二条 将清欠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注重清欠效益和最终结果的考核,依实际完成结果进行奖罚,做到敢奖、重奖、敢罚、重罚,真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能动性。

第三十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核定各单位主要经营者清欠工作指标。各单位法人层次负责核定各部门、各环节责任人的清欠工作指标。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与责任人签订清欠责任协议,根据协议按回收比例对责任人进行奖罚。奖励额度内的奖金分配权可在责任人。

1、凡完成清欠指标的单位,按照协议对当年清理回收的现金部分给予奖励。

2、经营者实行年薪的,可根据完成清欠指标情况,按清欠指标回收率计发年薪。

3、对以物抵债完成清欠指标的单位,按照协议对当年变现回收或折现的现金部分给予奖励。

第三十五条 应将清欠工作指标纳入企业领导人员及相关人员考核体系,完成指标情况将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及相关人员任用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加强和完善对系统外人员参与清欠工作的管理。按照一次性奖励的原则,核定清欠指标、奖励标准,并签订清欠责任协议书。完善兑现审批程序、回收款入账和税务代缴代扣手续。

第八章 清欠制度建设

第三十七条为处理好清欠、诉讼与企业整体利益及经营布局问题,妥善处理法律诉讼方式清欠与经营、当地政府和业主的关系。各企业应建立诉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并建立诉讼案件备案制度,按标的额

大小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第三十八条 要建立企业清欠回收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股权、债券、债权等企业权益,汽车、设备等以物抵债的资产等)处置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未经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企业清欠回收资产、让利处置债权、私分或个人使用以物抵债的资产。

非法人单位无权处置企业清欠回收资产。

第三十九条 对经过努力回收无望的拖欠工程款或经过诉讼判决确实无法执行的案件所涉及的债权,在事实清楚、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企业组织财务、清欠机构、审计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核销意见,并按总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按有关财务制度应核销的拖欠工程款,若仍有回收希望,可按照“销帐不销案”的原则处理。

第四十条 建立和完善清欠工作报告制度。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认真执行诉讼备案、处置清欠资产、核销呆坏账以及统计报表等审批、报告制度,对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清欠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注重部门之间、个人之间责任制衡关系,实现制度监督。

第四十二条 各级企业要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开展清欠工作,注意倾听员工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党员领导干部和清欠责任人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和履行监督、保护、惩处和教育的职能。对工程款回收、债务追索中发生的违纪违规、乃至腐败行为严加惩处。对触犯刑律的应及时送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各级施工企业经营中的清偿债务工作,工业、房地产业、商贸业经营、投资等活动发生的应收账款回收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勘察设计、实业开发、进出口贸易等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或具体操作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清欠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活动方案之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活动方案之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1

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工程款清欠问题的探讨】 关于工程款清欠技巧问题的探讨 在中国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的清欠问题始终是困扰施工企业的首要问题。由于建设单位大量拖欠施工企业应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二 00 三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为此发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由政府出面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这一重要举措对当前窘迫的工程款清欠无疑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但对于施工企业自身来讲,具体的清欠方式和清欠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考虑到作为弱势群体的施工企业长远的市场利益,诉讼往往成为最后一道救济防线,而采取非诉讼的清欠模式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工程款的清偿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权利义务的终止。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它情形。”另外施工企业采取债转股,行使代位权,或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企业兼并等方式也是清理拖欠工程

款的有效措施。下面结合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除直接诉讼之外的几种工程款清欠方式及技巧作一简要阐述。 一、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 作为债权人施工企业,经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一般是其首先的清欠方式。协商是依法在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而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如不违反中国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即对双方当事人均发生法律效力。如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双方达成共同的竣工结算,或施工企业提交的竣工结算未生效,那么调解协商应当是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欠款的最佳途径。但协商的期限不宜太长,一方面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兼顾作为债务人的建设单位偿债能力的因素。施工企业应妥善把握协商的时机和期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后,除即时履行协议外,双方能够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以民事调解书或仲裁调解书的方式将其固定下来,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以切实保障债权的实现。 二、经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仲裁是在双方当事人依法在事前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前提下共同选择的一种非诉讼解决方式。中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迟付、拖欠、拒付石料产品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石料产品货款、代垫运输费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简称公司清欠办)。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公室在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下属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单位独立负责,又有财务、销售、

法律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客户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客户,公司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销售部和各下属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办公室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市场技术部和下属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

公司工作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金鹰股份公司治理制度—————————————★———————————— —— 工作项目考核治理方法 JYGFGS.4280001.002.0-2005

2005年3月20日公布 金鹰股份公司 1.目的 为提高厂区工作项目治理体系运行质量,加强工作项目的执行效果,推动厂区健康、快速、有序地进展,特制订本方法。 2.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经理层交办工作项目、党政联席办公会决议项、综合打算及厂级专题会决议项的考核(其他职能科室对内、对外工作项目考核可参照执行)。 3.术语 3.1项目的可交付成果:完成项目或项目的某一部分工作而产生 1 / 11

的任何可衡量的、现实的和可验证的工作结果。 4.职责 4.1 综合治理科负责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决议项、经理层交办项目、厂区重要专题会决议项及其他由综合治理科制定的专项打算项目的直接考核,并监督其他职能部门的专项考核; 4.2 各职能科室负责由本单位制订的专项打算及本单位组织的专题会议决议项的考核,相关考核结果报综合治理科备案及兑现正负激励。 4.3 考核治理员 4.3.1 专职考核治理员(综合治理科) 4.3.1.1 负责厂区全部考核工作总归口与协调; 4.3.1.2 负责厂区治理考核评价体系的运行治理工作,监督各考核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 4.3.1.3 负责厂区党政联席办公会、综合打算及厂级重要专题会等决议项的专项跟踪考核; 4.3.1.4 负责治理考核程序、建立考核档案; 4.3.1.5 负责所有项目考核通报中正负激励的汇总、申批和兑现; 4.3.1.6 负责对副科级以上治理人员在项目完成情况方面的统

计和评比。 4.3.2 兼职考核治理员(各职能部门) 4.3.2.1 负责接收其他科室发交的回执表,督促责任人按时完成项目及填写回执表,并及时送交相关考核部门; 4.3.2.2 负责由本部门制订的专项打算及本部门组织的专题会议决议项的跟踪考核; 4.3.2.3 负责将考核通报送报综合治理科备案; 4.3.2.4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在项目完成情况方面的统计和评比工作。 5. 项目调度单格式(见附表一)和填写要求 5.1 项目重要程度:项目重要程度分为特不重要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其具体项目划类由综合治理科确定。 5.2 项目调度单样式(见附表1)。 5.3 项目调度单要素要求 5.3.1 “完成情况”为工作到期后的可交付成果表述。该栏中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必须详实、具体、明了。因表述模糊、材料笼统或谬误造成指令人和考核员推断错误的,考核部门报指令人 批准后,给予相关责任人50~100元的负激励; 3 / 11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XXXX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 (XXX〔20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应收款项周转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2010〕11号、《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苏国资〔2017〕69号)以及公司的《章程》、《市场开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收款项指公司经营项目项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保证金、押金)和预付款项等。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各具体责任单位指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有回收应收款项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甲方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负有向公司付款义务的单位。

第三条员工个人差旅费和备用金的借款及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借款形成的应收账款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应收款项管理的各部门、分公司。 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本单位的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也可以转发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本部建立经理层负总责、分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管抓、公司XX部归口管、公司财务部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收、公司律师事务部协助收的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内部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公司XX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和信用政策; (三)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如该部不负责投资管理工作,改为“负责协助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经销商及客户迟付、拖欠、拒付款项,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主机货款、保兑仓垫款、融资造成公司回购及垫付款项、代垫运输费、配件款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小组”),公司清欠工作有总经理领导下指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清欠小组在公司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总经理指派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部门账目并独立负责,又有财务、

销售、法务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经销商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清欠小组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小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发生欠款的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发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组协助。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经销商与客户,涉及公司主要部门的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协助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涉及财务数据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协助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营销部和下属子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对清欠经销商及客户所在区域,驻外办事处必须协助清欠工小组进行对应。 3、财务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公司清欠小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技术中心及客户服务部和公司下属子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便民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物业服务形象,及时解决业主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做好物业常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的同时,满足小区业主居家生活服务的需求,开展便民有偿服务工作。为确保有偿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地实施,规范便民有偿服务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服务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便民有偿服务范围 便民有偿服务范围,主要以公司服务处小区内居民家庭水、电维修安装和保洁绿化为主,家电维修和房屋修缮暂不列入有偿服务范围。有偿服务工作由公司客服部负责统一接待安排,工程部、保洁部、财务部等密切配合共同实施。 三、便民有偿服务工作流程 (一)、客服中心接待业主 1、来访接待: 客户服务中心接待业主时,对业主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报修内容、方便维修的时间,费用、效果等进行登记约定,(如果报修时间,费用、有疑议可与工程或者保洁主管协商后再与业主约定)并填写《有偿服务登记表》。 2、来电接待: 认真听取和记载业主来电内容,详细回答业主提出的问题,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先详细记录,咨询涉及有偿服务相关部门人员后约定时间给予回复。

(二)、客户服务中心处理流程 1、客服人员根据《有偿服务登记表》填写《有偿服务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一联交相关部门(工程或保洁),另一联存档备查。 2、客服人员及时通知工程部或保洁部主管,安排人员携单在约定时间上门为业主服务。服务完毕,由业主或住户对服务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有偿服务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客服人员收取约定的服务费用,开具票据(可事先由客服部出具由施工人员携带),当日下班前集中将现金上交财务部。 3、客户服务中心根据《有偿服务登记表》和《有偿服务通知单》上的服务内容进行及时回访,回访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无偿进行返修直至业主满意。 4、客服中心对每月有偿服务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与财务部、工程部、环境部进行核对,然后将结果报行政部,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四、便民有偿服务工作注意事项 1、客服人员对来访求助业主在情况登记清楚后,应立即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约定时间,如可以马上安排,则告诉业主稍等片刻,待维修人员到达后与业主一同前往;如不能马上安排,应向业主说明情况,约定上门服务时间。 2、客服人员对电话求助业主在情况登记清楚后,应立即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在10分钟内回复业主,同业主约定上门服务时间。 3、为业主上门有偿服务,必须是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的日常工作,不得丢弃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而顾此失彼。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纽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公司正式录用员工。(销售部、后勤人员或试用期员工除外) 第三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计件、计时工资人员及基层普通员工;Ⅱ类员工:车间基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月薪人员;Ⅲ类员工:办公管理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七条:考核权责 总经理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进行追踪。 副总:对于生产、技术、采购、品管、动力部第一负责人进行评分。财务总监:对生产统计、各个仓库保管员进行评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具体实施,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 进行评分; 行政办: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 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组织、指导、督促考核的实施过程。 第八条:考核等级对照表(Ⅱ、Ⅲ类人员适用) 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及等级绩效系数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总经理室每月30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2.副总每月29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43937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自2013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组员: 第三章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清欠原则 第六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一条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第十二条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 第十三条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第十四条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第十八条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 第十九条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第二十一条清欠工作流程:1、整理欠费的类别、数额、欠费时间;2、对债务人采取电话催缴的方式督促其尽快交清所欠费用;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 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 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 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二条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 1、分类清缴。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考核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原则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按照《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见附件1),党建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重点活动考核、创新创效考核、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四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5分。 1.基础工作考核:包括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团青作用发挥、维稳工作、日常工作等八个方面,分值为70分; 2.重点活动考核:分值为10分; 3.创新创效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 (二)否决条件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发生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特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发生以上任一事项,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评方式 党建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公司考核检查组检查考核及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考评程序 (一)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公司党委。 (二)公司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三)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审定后,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80分到89分。 3.合格:70分到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条件,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分层分级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八、支持性文件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九、附件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总表

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下

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2.1三级机构 2.3.1项目部 2.3.1. 1按照项目合同(协议)约定,制定工程款回收计划,落实工程款回收 或催收责任人。 2.3.1. 2按照项目合同履约,避免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索 赔。 2.3.1. 3及时办理项目报量签证、变更洽商、收入确认、工程结算、索赔事宜, 防止因相关工作滞后造成的工程款延收。 2.3.1. 4负责对超过合约(协议)期限延付的工程款项,及时发出催款通知, 保证债权实现的有效性、可追溯性。 2.3.1. 5在业主(或总包)无法保证工程款支付或因争议导致工程无法施工时, 及时采取停工措施或其他防范措施,规避继续施工带来的经济损失。 2.3.1. 6完整保存工程款回收所涉及的原始资料和证据。 1管理内容 1.1组织管理 1.1.1公司催收清欠工作的组织机构包括:催收清欠领导小组、催收清欠办 公室。 3.1.1.1公司催收清欠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总会计师任副组长, 公司财务资金部、市场商务部、生产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法律事务 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为组员。 3.1.1.2公司催收清欠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欠办”)设在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 催收清欠的日常管理工作。 1.1.2司属单位应相应成立催收清欠领导小组和催收清欠工作小组,设置催 收清欠办公室,明确各自职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司属单位催收清 欠领导小组由司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班子 成员分工具体到项目,工作小组由司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部门、市场 商务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及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催收 清欠办公室设在司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部门。

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考核细则

幼儿园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幼儿园管理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每期基础分为100分,所有教学活动中在此基础上增减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期一汇总,可得负分。 一、全勤奖 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全勤上岗,设全勤奖每月1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请假一晌扣10元,无故旷工一晌扣60元;跟车教师每月补助100元。有事需请假应自行调班,若代班人违规,双方处罚。 二、班补 每班班补费按每生每月1.5元,分配原则是:班主任补助费是其他任课教师平均数的二倍。 三、晨检及接待学生 接送幼儿教师做到 1、按规定时间到达接送地点。接送时间早上7:00-8:30接幼儿入园,下午16:30-17:00送幼儿离园。接送教师迟到一次罚款5元,扣考核积分0.5分,无故缺一次罚款50元,扣考核积分5分。 2、接送幼儿时对每一位家长和幼儿必须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如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核实后扣除考核积分1分。 3、早上幼儿到园,由值早班的教师接待。值早班的教师必须在早上7:00前到。迟到一次罚款10元,扣考核积分1分;无故缺一次罚款20元,扣考核积分2分。 4、接待幼儿时应详细向家长询问幼儿的身体有无不适,是否带不安全物品(小刀、硬币、碎玻璃等物品),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幼儿带不安全物品入园,发现一次罚款5元,扣除考核分2分。 5、幼儿需要在园服药或因病因事不能入园者,接送教师务必做好记录,并且转告班主任有关情况。 6、老师将幼儿交给家长时要细心,确保幼儿安全的由家长接回。在接送幼儿的过程中,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关心幼儿,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让家长感觉到将幼儿交给我们是安全的,放心的。

公司清欠管理规定

公司清欠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工程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物业项目部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物业项目部管理办法 一、工程部礼貌用语规范 1、接报维修电话服务用语:接到报修电话时,首先问“您好!工程部,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在报修人员讲明需维修的事项时,做好记录(如:报修事项、报修地址、报修人姓名及电话),在记录做好后说“好的,我们会尽快派维修工赶到现场给您维修,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再问清没有其它事项后,说“再见”。 2、维修工服务用语:在接到维修通知单后,及时赶到维修现场,如进办公场所时,首先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进入后说“您好!我是工程部维修工,是您需要帮助吗?”在落实清楚说“好的,让我先帮您检查一下。”在检查完毕后,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修完毕后说“您好!现在已修好了,您可以使用了,您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在报修人员没有其它事情后说“再见”。 3、操作工服务用语:设备操作运行工如在设备间遇到检查人员或参观人员说“您好!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再问清来由后说“请您稍等一会儿,我通知我们工程部主管一下。”再经主管领导同意后说“您好!请您登记一下。”在登记完毕后,迎领参观人员参观,并随时回答参观人员提出的问题。在参观人员参观完毕后,送出门外说“您慢走,再见”。 二、工程部每天工作事项 1 / 11

1、每天按时交接班后,首先做好各自区域内的卫生,保证所有办公区域、设备操作间的卫生整洁。 2、工程部人员每日对所管辖的各种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3、工程部人员每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7、维修完毕后使用礼貌用语,让业主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并询问业主是否还有其它需要帮助的事情。 8、负责清扫地下室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洁。 9、如发生溢水事故时应沉着冷静,迅速关闭阀门,切断水源,并及时维修处理和上报有关领导。争取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 10、对所有设备、设施按规定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和消毒。 11、每周对办公楼区域内所有用水量作一次统计,随时掌握室外管网是否有溢水现象。 四、电工服务流程 1、每天对管辖区域内各层强电井道母线、负荷开关、插座、普通照明、应急照明、庭院照明、景观照明以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3、巡回检查完毕后要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4、接到报修任务后,要及时完成维修任务,并如实填写报修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辅导员。 第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第六条考核工作分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一)每月考核 1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日常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进行上报。 2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1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生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一)》(附件3),参与评议的学生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人数的1%。学生评议主要了解辅导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经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 2

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 3

物业费清欠新招现

物业费清欠新招 物业催收系统采用了流程化模式,通过三步催收物业费。 第一,由物业公司授权给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住宅小区物业费进行催收,并由物业公司提供相关的物业公司管理范愠及其与业主订立的物业管理合同,与此同时,将相关欠费业主资料交给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料录入,编辑成档案,由此进入正式催收系统。 第二,启动催收系统,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通过电话方式,了解欠费原因。若该业主无正当欠费原因,则告知其欠费的法律后果,并警告其在近期内务必结淸欠款,否则将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若该业主有正当欠费原因,则将其所述原因详细记录,告知待查淸具体情况后与之联系。此外,在业主承诺结淸欠费的前一天或当天,律师事务所再次提醒,希望其遵守承诺。如在催收中,一直未联系上业主或其拒不偿还欠费,则发岀律师函,告知其严重的法律后果,催缴欠费。 第三,进入诉讼阶段,在上述催收系统中,若业主依然无理由拒不结淸欠费,则启动诉讼程序。在此阶段中,律师事务所会起诉业主,由法院判决。 各方说法 律师全部诉讼耗费司法资源 孙律师认为,在当前业主欠物业费较为普遍的情况下,如果将诉讼作为追索物业费的唯一手段,不仅将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而且不利于物业服务公司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而他们这项催收业务恰恰可以减轻物业的负担。 物业处律师催费是人性化方式 市房管局物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业主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就应支付相应费用。物业公司对待欠费的业主,一般采取公告或诉讼两种形式。他认为,律师催收是一种人性化的方式,避免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宜接矛盾。“多数业主也不愿打官司,见到律师函后,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所欠物业费。” 业主物业公司此举属于强逼 部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每年都派人上门收费,后来在小区的公告栏内将欠费业主的爼单公布,现在又打算利用律师催收,这种方式是物业公司的强逼行为。另外,公示还涉嫌泄壺业主隐私。 专家无强制权利应保护隐私 天津民法学分会秘书长郝磊认为,因律师具有专业素质,采取律师催收的方式有助于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也需看到,律师毕竟不是司法机关,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催收未果最终可能还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另外,在建立催收系统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保护业主的隐私。 问题探讨 是否还有其他途径解决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后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作为后勤人员量化考核的依据。 第一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师生公认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对象为全体后勤人员。 第二条:每月初评一次。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三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等考核。 思想道德修养:主要从政治态度、工作态度和道德素养三个方面来考核:政治态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团结进取、为人师表,有敬业、奉献精神,能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 工作态度:服从分配,大是大非观点鲜明,热爱本职工作,能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勤勤恳恳。 道德素养:关心同志,不散布流言蜚语,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闲话,不制造矛盾,对人宽容,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胸襟坦荡,顾全大局,勇于承担责任。 能:主要考核后勤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情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独挡一面,工作效率高。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创造性,工作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具有进取精神,不轻易满足现状,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有计划,对本职工作的开展,完成有一定的超前意识,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能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敢抓敢管,严于律己,无失职行为。 出勤:主要考核后勤人员的工作纪律,具体表现为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大小会议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绩:主要考核后勤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益,具体表现为履行岗位职责,布置任务完成情况。 第四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 1、本学期工作中有重大事故 2、在廉政、行风建设方面表现较差的

××总经理在××公司管理系统清欠工作会议上地讲话

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精心组织 确保公司清理外欠工程款工作取得实效——××总经理在20××年×月×日公司清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公司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清理外欠工程款工作,动员公司各单位抓住煤炭市场好转、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有利时机,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打一场清欠催收工程款的攻坚战,努力扩大清欠成果,改善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保证公司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近几年来,全公司上下在清欠方面作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看,效果不明显,公司外欠工程款数额依然居高不下,有相当一部分外欠帐款没有收回,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项目、“老大难”项目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们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在客观上,由于拖欠时间的延续,一些债务方的机构、人员和经营状况在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一些政府拖欠的债权项目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无形中增加了清欠的难度。三是在公司内部,由于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合同签订不规范或存在漏洞,设计

变更、增加工程量的签证未能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资料不全,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或拖欠数额不能确认,给债务方继续拖欠造成借口,使清欠催收变得更加艰难。这充分说明,在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亟待去做,清欠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紧紧抓住煤炭市场好转、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有利时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加强经营管理、有效遏制新的拖欠为主线,以清收国家重点煤矿建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为重点,以突破一批重点、难点项目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打一场清欠催收攻坚战,实现在当年工程价款足额回收的基础上,一年期以上的陈年应收帐款下降40%以上的目标,努力在清理外欠工程款工作中取得实效。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清欠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本在认识,关键在领导。回顾前一段的工作,公司所属单位之间存在着明显差距,这种工作进度上的不平衡,固然有其客观原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差距和对清欠工作的重视程度。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公司有关清欠工作的文件要求,深化对开展清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清欠工作事关企业的兴衰和发展,对缓解资金紧张状况、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资金是企业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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