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旅游扶贫示范村的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创建旅游扶贫示范村的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创建旅游扶贫示范村的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创建旅游扶贫示村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市委办公室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17个扶贫专项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办发〔2016〕47号)和《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建旅游扶贫示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旅委办发〔2016〕21号)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强化旅游扶贫示村的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江市东兴区旅游扶贫2016年工作计划》,抓点示、以点带面,引导和推动全区旅游扶贫工作向深度与广度拓展,促进旅游扶贫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推动贫困村脱贫摘帽。

二、创建标准

旅游扶贫示村是指旅游业带动当地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具有明显示效应,开展丰富多元的乡村旅游活动,具备为游客提供相应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基础条件和服务的设施,并能够为游客提供高质量旅游服务的行政村。基本条件是:

(一)科学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或其他规划中涉及有“乡村旅游”的章节。

(二)成立有管理机构(村级集体组织、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协会)。

(三)贫困人口因发展旅游获得的收入占其纯收入的比重不

低于10%。

(四)整合各项扶贫资金用于旅游设施和旅游品牌建设。

(五)近三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重大旅游质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三、创建目标

按照有一定建设基础与规模、发展潜力大、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提升能够在全区围具有示引领作用等要求,将新店乡双流村作为旅游扶贫示村的创建目标。2016年启动创建工作,2017年完成双流村的创建任务,发挥旅游扶贫示村的示作用,带动全区3个旅游扶贫村(富溪镇天赐村、高梁镇慈花村、小河口镇红林村)在2019年以前通过发展旅游产业实现脱贫。

四、创建措施

(一)突出特色,开展创建活动。实现旅游扶贫示村各类资源景观化,推进农业园区、森林景观、乡村聚落、水利风景、古镇新村等各类乡村资源创建国家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区等旅游品牌,力争创建精品村寨,扶持培育创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民宿达标户和休闲农庄、养生山庄、花果人家、生态渔庄、民族风苑等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推动示村旅游产业发展。

(二)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旅游商品。充分挖掘乡村物产、环境、生产劳动、生活起居、社会文化、民风民俗、人物故事,坚持创意开发,推出一批特色农产品、民间工艺品、农村生产生活用品等乡村旅游商品。通过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实现旅游商

品的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要在乡村旅游点开设一批诚信规的购物实体店,形成乡村旅游商品和地方特色文化产品生产销售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覆盖旅游扶贫示村,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线下销售网络销售旅游商品。

(三)夯实基础,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申请专项资金,整合扶贫资金,用于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通讯、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消防、报警、医疗救助等公共安全设施,旅游咨询点、旅游标识标牌、厕所、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积极发展乡村民宿、特色餐饮等接待设施,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四)加强宣传,打造特色品牌。建立乡村旅游营销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各类网络、微博、微信、短信、广播电视、户外广告等全方位信息传播体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农事节庆、民俗活动、赏花采摘等节会活动。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类旅游节庆展会活动,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

(五)提升素质,开展旅游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组织旅游扶贫村负责人、致富带头人参加各类型培训。区级相关部门应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高乡村旅游从业者在经营管理、食品卫生、旅游知识、服务规、当地民俗文化和乡土人情等方面的素质和服务技能;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教育和文明素质的提高,切实增强文明意识和开放意识,培养文明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促进乡村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乡村旅游环境。

(六)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合力。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

委农工委、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要积极着手农村基础建设完善提质、农村居住环境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美丽宜居示乡村建设;区发改局、区旅游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委农工委、区农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观光农业、民俗文化、休闲旅游有机结合,整合各级部门专项资金,扶持乡村旅游全面深化发展,打造特色鲜明,宜居、宜游、宜业的旅游扶贫示村。在突出资源、地缘以及郊区乡村特色的基础上,精心策划、筛选旅游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业主到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交警直属二队、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等部门要对示村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特别是在节庆活动期间要做好食品、交通等安全保障。

五、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东兴区旅游扶贫示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工党组成员、区外事侨务旅游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农工委、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文广体新局、区教育局、区质监局、区民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扶贫移民局和新店乡人民政府任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究解决旅游扶贫示村建设的具体问题。新店乡要成立旅游扶贫示村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构建创建的推进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在旅游扶贫示村的创建中,各创建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是创建的第一责任主体,村是具体实施主体,区级相关部门负帮扶和指导责任。区旅发办将旅游扶贫示村创建任务分工(见附件)的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创建示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创建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创建旅游扶贫示村的实施方案,区级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创建旅游扶贫示村的扶持计划,于10月30日前报区旅发办。

(三)强化督促考核。区旅发办对创建乡镇、各协助部门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目督办,在本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中加减分。创建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半月一会商,一月一报告”的要求,每月5日前将创建工作情况报至区旅发办。

附件:2016年旅游扶贫示村创建任务分工

附件

2016年旅游扶贫示村创建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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