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龄的50条教育法则

陈美龄的50条教育法则
陈美龄的50条教育法则

陈美龄的50条教育法则

陈美龄的50条教育法则:

1、「教育妈妈」之宣言

2、夫妇一起决定教育的方针

3、父母负起所有教育责任

4、给予无限的爱

5、以孩子为最优先

6、以不骂,以适当的称赞来养育

7、绝对不可体罚

8、父母为孩子的保护者、不只为友

十一个教育目标:让孩子成为一个好人

9、培育有梦想和大志的孩子

10、培育有自尊的孩子

11、培育有广阔胸襟的孩子

12、培养能发展自己才能的孩子

13、培养能「忘我」的孩子

14、培养能感恩的孩子

15、培养不被金钱支配的孩子

16、培养有勇气突出自己的孩子

17、培养不惧失败的孩子

18、培养选择最困难的路的孩子

19、培养有报恩之心的孩子

十六个帮助孩子提高学习的能力的教育法方法

20、头脑能力

21、读解能力

22、集中力

23、想象力

24、理解世界的能力

25、吸收知识的能力

26、健身、健心能力

27、判断力

28、发问能力

29、倾听及叙述意见能力

30、注意能力

31、懂得欣赏幽默的能力

32、自制能力

33、临机应变能力

34、疑问能力

九个让孩子能有好成绩的教育方法

35、让孩子明白上学的目的

36、模棱两可的学习方法最痛苦

37、小学时伴孩子一起做功课

38、鼓励孩子发挥强项、弱项也会进歩

39、得到好分数的方法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教育法规——亦可称教育法、教育法律或教育法律法规,它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在教育方面的意志,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 2、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法律关系同样也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3、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颁布并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教育行为规则。一个完整的教育法律规范应当包括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要素。 4、教育立法——教育立法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教育权的行政机关,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一定社会的教育秩序,根据其权限和一定的程序,以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基础,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5、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其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6、教育法规的适用——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法律适用于具体人和组织的专门活动。

7、教育制度(广义)——根据国家的性质所确立的教育目的、方针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各种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8、狭义的教育制度——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的机构体系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机构,其中既包括学制系统以内,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10、学位——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性称号,表明学位获得者所达到的学术或专业水平。 11、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为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 12、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指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对高等学校及其他高教机构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条件等进行综合或单项的考核和评定制度。它主要有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等形式。 13、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14、教师——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15、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是指通过教育法律法规设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有关教育活动引发的纠纷,从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活动和制度。 16、教师的义务——指法律规定的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题库1——高等法规试题(标准答案)

说明:答案中红色为增加的正确答案,黄色为要取消的错误答案,黑色为保留的正确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教育行政法规是由( C )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教育部 2.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B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A.传统文化 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C.知识与技能 D.讲文明礼貌 3.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C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A.传授专业知识 B.传授实验技能 C.教书育人 D.为人师表 4.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D )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A.低于 B.高于 C.同等于 D.不低于或者高于 5.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6.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 D )的原则,由高等学校的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A.服从学校发展需要 B.由教师自己申请 C.学校规章制度确立 D.双方平等自愿 7.国家举办的高校实行(C )。 A.党委负责制 B.校长负责制 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董事会负责制 8.高等学校应当为( D )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A.毕业生 B.结业生 C.肄业生 D.毕业生、结业生 9.高等学校实行教师( A ) A.聘任制 B.聘用制 C.合同工制 D.终身制 10.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 C )为目的举办学校 A.私利 B.欺骗 C.营利 D.政治 11.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B )日内,作出处理。 A.20 B.30 C.45 D.60 12.(B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A.1984年 B.1985年 C.1986年 D.1995年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格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培训名称培训地点参加对象参加人数主讲人培训日期 参加人员 (签名) 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 培训内容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 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 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 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及答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3.高等学校 4.教师聘任制度 5.教师的权利 二、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4分,共24分) 1.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X 2.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X 3.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X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V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V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X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各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那么,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设立 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3.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5.写出我国的教育方针。 四、论述题。3题共26分) 1.阐述高校党委和高校校长的职权分工(8分) 2.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请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即在教学工作中,应当如何做到对学生学业成绩和品行的公正评价(8分) 3.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0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书制度(2分)。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 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2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卷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30分) 1.高等教育包括( A ) A.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B.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 C.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D.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2.高等教育分为( D ) A.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B.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 C.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D.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3.《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C ) A.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B.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类人员大体持平。 C.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D.高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类人员。 4.《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一条款属于( B ) A.操作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抑制性规范。 5.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有( D) A.学科、专业设置权 B.招生权 C.教学自主权 D.以上都对 6.《教育法》中关于“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一条款属于( B ) A.义务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允许性规范 D.权利性规范。 7.根据《教师法》规定,对教师的考核应当( B ) A.公开、公正、公平 B.客观、公正、准确 C.公平、客观、准确 D.客观、公正、公开 8.《教师法》规定教师考核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A ) A.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 B.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C.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 D.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9.下列各项中,( D )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A. 学校资金 B.学校名誉 C. 教师讲课 D.学生受教育权 10.教育法的( D )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A. 实施 B.适用 C. 解释 D. 遵守 11.就现行法而言,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主要采取( B )责任原则。 A.公平 B.过错 C.严格 D.补偿 12.构成教育法律规范的要素有三个,请把下列选项中不是的挑出来:( D ) A.法定条件 B.行为准则 C.法律后果 D.法律责任 13.不属于我国人身伤害责任认定的归责原则的是:( C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教育政策与法规

教育政策与法规

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 第一节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概念 (一)教育政策的涵义 教育政策是政党和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 (二)教育法规的涵义 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注意三点: 1.教育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 2.教育法规是规定教育管理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规则。 3.教育法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类型与结构 (一)教育政策的类型 1.据制定政策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社会团体的 教育政策。 2.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3.从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 4.从政策所起作用的角度,可分为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 (二)教育政策的体系结构 1.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 (1)党的政策性文件 (2)国家的政策性文件 (3)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 (4)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问题的讲话、指示。 2.教育政策的纵横结构 (1)教育政策的纵向结构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 (2)教育政策的横向结构指不同领域的教育政策依横向并列关系加以排列形成的组合方式和秩序。 (三)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 1.教育体制政策 教育体制政策包括办学体制政策,管理体制政策,学校领导体制政策,教育投入体制政策,教育认识管理体制政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政策六个方面内容。 教育体制政策在教育政策体系中起着全面性、基础性和政治保障性作用。

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体会

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了教育政策法规我对如何做一名人民教师,做一位教育工作者有了一些感想,下面是我的学习体会心得。 1教育法规体会 学习了《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让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 通过学习,更坚定了我终身学习的理念。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是学生和教师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学生也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学习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还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方面,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我认识到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当今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因为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所以教师一定要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今后一定要在工作中,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2师德建设体会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一、概念解释 1.学位证书制度 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外的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 3.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4.教师聘任制度 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5.教师的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辨析题 1.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 错。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 2.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错。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3.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错。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 批准手续。 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备案手续。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 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不完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籍、住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不准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三、简答题 1.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那么,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1)招生权;(2)专业设置权;(3)教育教学权;(4)科学研究权;(5)对外交流权(6)校内人事权;(7)财产权 3.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精选)《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3.高等学校 4.教师聘任制度 5.教师的权利 二、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4分,共24分) 1.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 2.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3.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各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那么,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2.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3.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5.写出我国的教育方针。 四、论述题。3题共26分) 1.阐述高校党委和高校校长的职权分工(8分) 2.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请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即在教学工作中,应当如何做到对学生学业成绩和品行的公正评价(8分) 3.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0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学位证书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书制度(2分)。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 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2分)。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解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 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外的(2分)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2分) "。 3.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2分) ,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 等学校(2分)。 4.教师聘任制度: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2 分) ,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 置的工作岗位(1分) ,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1分)。 5.教师的权利: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1分)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1分) ,以及要求他人相 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1分) ,并为法律所确认、设定和保护(1分)。 二、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4分,共24分) 1.错( 1分)。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3分)。 2.错(1分)。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3分)。 3.错( 1分〉。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3分)。 4.错( 1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备案手续。(3分〉 5.不完全(1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住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3分)。 6.不准确(1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3分〉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参照《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四个条件,每个给1.5分。 2.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1)招生权(2)专业设置权(3)教育教学权(4)科学研究权(5)对外交流权(6)校内人事权; (7)财产权. 以上七个自主权,少一个扣1分,扣满6分为止。 3.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1. 5分)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1. 5分〉(3)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1. 5分) (4)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1. 5分〉 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具体内容见《教师法》第八条的规定。每个要点1 分,共6分。

(完整word版)高等教育法规概论_判断题

【判断题】法通过义务性规范来进行非确定性指引 【答案】错 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命令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根据这类规范,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判断题】法律上讲的权利就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的权利,即人权 【答案】错 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 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权。 【判断题】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因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 【答案】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依法治国真正的、本原性的主体。 【判断题】我国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具体化 【答案】错 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具体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判断题】教育法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伴随着教育的存在而存在 【答案】错 法律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并非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判断题】教育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答案】错 道德不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判断题】法律后果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背教育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行为准则进行某种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答案】错 法律后果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判断题】只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直接原因时,违法行为人才承担教育法律责任 【答案】错 对于某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并不限于一种,可以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同时,追究民事法律责任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甚至三种形式可以并处。不同的法律责任对因果关系的认定要求也不尽相同。 【判断题】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教育法律责任的一项基本归责原则 【答案】错 对学校归责时,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兼顾公平原则。 【判断题】任何单一的法律规范都应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 【答案】错 完整的法律规范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但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包含这三个要件。 比如: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2、教育政策与法规(1)

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依法治教的含义 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具体的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2、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4、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三、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这是我国教育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的一项根本性原则,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为我们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法律保障。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明确了公民在受教育方面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贯彻教育机会平等原则的重点,主要在于解决因财产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导致公民入学机会不平等的状况以及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过大的现象,以保证公民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指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原则。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后定法”优于“先定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教育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同时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即纵向层次和横向层次立法存在的问题。1、我国纵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的问题。一是下位法律滞后问题相当严重,使法律不能具体化、操作性不强。二是地方性法规缺乏特色,不能体现本地区教育发展的特点。2、我国横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问题的分析。即我国教育立法的缺口还很大,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同时存在实体法较多,程序法缺失的问题,导致有法不依、违法难纠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 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之间也有不同。一是制定的主体不同。法律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而政策制定的主体,既包括政党,也包括国家机关。二是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政策通常以决议、决定、纲要、通知、意见、指示等文件形式出现。法律则注重条款的规范性、确定性、且通常都包含处罚的规定。三是实施方式不同。四是作用不同。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教育法律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定型化,是教育政策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 正确处理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法律是政策的特定表现形式,因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在政策指导下进行。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这是政策和法律保持协调一致的基础。但在一定条件下,政策与法律之间会发生不一致,甚至相抵触的情况。由于客观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政策的灵活性和法律的稳定性的差异,使得政策与法律会有不协调的现象。应当区别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或修改法律。但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以政策代替法律。政策与法律由于各自不同的特点,使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将从主要依据政策,逐渐过渡到在政策的指导下,主要依据法律。 六、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 1、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 2、依法执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 3、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 4、初步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5、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七、“依法治教”与“以法治教”的区别 依法治教的含义是依据法律来管教育。而“以法治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教育。但是,运用法律手段不能等同于依法办事。依法治教也不是用单一的法律手段简单地取代过去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教育,而是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及其他手段管理教育。依法治教所强调的是依法办事。无论采用那一种手段,都必须依法办事。因此,不能将依法治教简单的理解为以法治教。 八、教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教育法学的概念:教育法学是一门法学与教育学为主要理论基础,教育 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运用法学和教育学的研究方法,例如案例研究法、法律解释法、比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历史考察法等多种方法对教育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揭示教育法律规律,建立教育法律理论体系,指导教育法律实践的一门交叉学科。 二、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特定的社会现象——教育法规以及其所引起的 一切教育法律现象。 三、教育法律现象:是教育法的产生、存在和运作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是 指具有法律意义,并接受法律调整的教育现象,包括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思想、教育法律关系,也包括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等等。 四、教育法学与教育学的联系: 1、教育学是教育法学产生和成长的环境与条件,教育学的内容、性质、特 征、发展和变化决定着教育法学的内容选择和发展方向。 2、教育法学与教育学是横向联系,是教育学相关知识的扩展。它丰富了教 育学的学科体系。 五、教育法学与教育学的区别: 1、研究对象不同 2、研究范围不同 3、学科地位不同:教育法学不是教育学的子学科,它是教育学的分支学科, 被称作边缘教育学科。 六、教育法学与法学的联系: 1、教育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中的部门法学,是法学的下 位学科,他们之间是从属关系,是纵向联系。 2、法学特别是理论法学作为教育法学的主要基础来源之一。 3、教育法学为法学提供纵向的知识增长,教育法学的产生和发展充实着法 学的发展壮大。 七、法律的三代人权:自由权——社会权——发展权 八、权利的因果关系:原权、派生权 九、教育权的内涵: 1、权力的角度:是指国家或各级地方自治团体在教育事务上所拥有的权限, 以及其所属机关或公务员所行使的公权力。 2、权利的角度:泛指公民在教育事务上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这是作为私权 利的一种宪法规定的教育基本权。 十、教育权的分类: 1、从教育权实施主体上讲有:国家、父母、社会、学校、教师等教育权。 2、教育权的原权只包括:家庭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国家教育权。 十一、家庭教育权的性质: 1、家庭教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养的权利义务,这种权 利义务即为亲权。 2、亲权是一种自然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 3、亲权是属于一种利他权利。亲权的行使需为子女的权利。 亲权行使的最重要的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尊重儿童的选择。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二)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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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1 C 2 D 3 A 4 B 5 C 6 A 7 D 8 D 9 C 10 C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最咼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C )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学位条例》 《高等教育法》 根据我国宪法,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构是( D ) A. 中共中央 B. 国务院 C. 最咼人民法院 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 教育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A ) A. 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 B. 教育法律现象的存在 C. 教育法律制度的存在 D. 教育法律意识的存在 4. 教育法律实施的方式是(B ) A. 教育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B. 教育法律的遵守和适用 C. 教育法律的遵守和监督 D. 教育法律的解释和监督 5. 199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第 1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C )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机构是( A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C. 国务院 D. 教育部 7. 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可以分为(D ) A. 专科、本科教育两个层次 B. 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两个层次 C. 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练习题(二) (附答案) 11 C 12 C 13 A 14 B 15 B 1. A. B. C. D. 2.

D. 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我国的学历证书包括(D ) A.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 B.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培训证书 C. 肄业证书、毕业证书和技术登记资格证书 D.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9.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专有的权利是(C ) A. 财产所有权 B.司法监督权 C.办学自主权 D.行政处罚权 10.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 C ) A .标准 B . 标志 C. 依据 D. 条件 11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C )职责的专业人员 A.教育 B. 教学 C. 教育教学 D.管理 12. 《高等教育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是(C ) A.校长负责制 B. 党委负责制 C.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13. 学生申诉制度建立 的法律依据是(A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4?学校违反法定义务构成对学生侵权,应承担( B ) 行政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违宪法律责任 15.法律救济的前提是(B ) A. 义务得以履行 B. 权利受到损害 C. 弥补受损权利 D. 权利得以实现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漏选、错选均 不得分。) 1. 按违法的性质和危害的程度,将法律责任划分为 A. 民事法律责任 B. 行政法律责任 A. B. C. D. A. B. C. D. 1 ABCD 2ABCD 3 AD 4 ABC 5 BCD 6 BC 7 ABCD 8 ABCD 9 ABCD 10ABCD (ABCD )

《教育政策法规》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导论 一、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答: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有: 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2、依法治教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4、依法治教是培养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答: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三、当前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我国的依法治教? 答:1、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 2、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 3、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 4、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5、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四、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 答:1、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异同。 ⑴制定的主体不同; 在制定的主体上,法律、法规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国家机关,甚至社会团体的领导机关都可以成为政策的制定主体。 ⑵表现的形式不同; ⑶实施方式不同; ⑷作用不同。 2、正确处理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⑴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 ⑵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这是政策和法律保持协调一致的基础; ⑶政策和法律由于各自不同的特点,使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 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将从主要依据政策,逐渐过渡到在政策的指导下,主要依据法律。 五、你认为依法治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有哪些? 答:实行依法治教是一个必然趋势。 ⑴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它是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的必然结果,对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⑵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必然要求依法而治。教育关系到一个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它必须用法律手段来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 ⑶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现在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法制的强化和完善,以此来保障国家对教育要求的实现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⑷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教育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管理必然由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逐渐转移到运用法律手段,教育行政管理范围的扩

《自然辩证法概论》试题A、B卷(答案)

《自然辩证法概论》试题A卷(答案) 一、辨析题:(先判断是非,再简述理由。30分) 1、自然辩证法与自然科学都是以自然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因此,它们是同类学科,可以相互替代。 答:错。 虽然自然辩证法与自然科学都是研究自然规律,但前者研究的是一般的自然规律,后者研究的却是特殊的某一领域的自然规律,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2、天然自然与人工自然都是自然,没有本质区别。 答:错。 虽然它们都是自然,但是天然自然是指未被人类活动所影响的那部分自然,而人工自然则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它在天然自然的基础上深刻地打上了人类活动印记。 当然不可否认,二者的客观实在性是本质相同的。 3、科学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因此,只要有科学事实也就构建起了科学体系。 答:错。 科学事实是构建科学体系的原材料,但单纯的事实并不等于科学体系,必须对科学事实进行理性加工,形成科学概念、科学理论。这样才能构建起科学体系。 4、自组织理论的形成,经历了从耗散结构理论、协同论、超循环理论、突变论、分形理论到混沌理论的发展过程,后一个理论都是对前一个理论的否定与超越。 答:错。 (1)自组织理论是自然界演化的主要形式;(2)自组织理论不是谁超越谁、谁否定谁,而是从不同的角度去完善自组织理论的体系结构。如:耗散结构理论建立了体系框架,协同论超循环理论确立了建立理论体系的条件和发展的动力,分形理论和混沌理论从空间和时间分析了自组织的演化过程。 5、E.B威尔逊说:“世界上没有谁能够比把整个一生都致力于一个课题的专家更会阻碍科学的进步了。” 答:正确。 这一观点正确反映了科研选题应遵循“审时度势、顺应潮流、抓住机遇、善于调整、转向进攻、变副为主”的技巧和要求。 二、简述题:(回答问题要点,并对要点稍加阐述。30分) 1、科学始于“问题”还是始于“观察”? 答案要点: 从科学研究的程序来看,科学研究起源于问题。因为(1)只有在发现和找出问题后,才能解决问题,才产生科学。正如爱因斯坦说,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伟大。二十世纪初物理学出现以大漂移实验的零结果、黑体辐射两朵乌云(两大问题)导致了量子力学与相对论的产生。(2)科学就是研究、解决问题的,基础科学解决新现象、规律的探索问题,应用科学解决如何把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的问题,工程科学是为了解决技术如何转化为生产力的问题。(3)观察渗透理论与问题,没有问题无法观察。(4)问题就是矛盾(新观察与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Xx旅馆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说明 一、根据《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根据《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根据《机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此条规定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四、酒店对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一次上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消防培训资料 一、消防法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予奖励。 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⑴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⑵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⑶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⑷组织防火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而后器材完全有效; ⑹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⑴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臵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⑵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⑶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⑷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9、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 10、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11、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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