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消防设计规范厂房消防设计专篇

工业厂房消防设计规范厂房消防设计专篇
工业厂房消防设计规范厂房消防设计专篇

工业厂房消防设计规厂房消防设计专篇

建筑消防设计专篇

工程名称:产业园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建筑设计

2015年4 月16 日

目录

一、设计依据二、工程概述三、总平面布局四、建筑部分五、给水排水设计六、消防防、排烟设计七、电气设计八、防雷接地设计

一、设计依据 1.1相关文件

1.1.1当地规划部门提供的道路红线图,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及建设项目意见书。

1.1.2建设单位提供的本项目用地红线图及地形图电子文档。

1.1.3设计合同名称及编号。

1.1.4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单体方案的确认意见。1.2设计采用的主要标准:

1.2.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2.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1.2.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 1.2.4《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2006; 1.2.5《建筑部装修设计防火规》GB 50222—95; 1.2.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GB 50140—2005;1.2.7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其他相关规、规定。

二、工程概述

2.1 本工程为某家具产业园工程的项目,共计8栋厂房和1栋5层的综合楼,名称分别为厂房A、B、C、D、E、F、G、H和综合楼。2.2 本工程位于某市。

2.3 各建筑单体的基本信息统计如下表:

2.4 上述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厂房结构形式均为轻钢结构,综合楼的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5上述建筑使用功能除综合楼为民用建筑外,其他均为单

层工业厂房。

三、总平面布局

本项目包括8栋厂房和1栋综合楼,各厂房的定位及其与周边市政道路的关系详见《总平面定位图》。 3.1 防火间距:厂房之间的建筑间距均不小于10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3.4.1的要求; 3.2 消防车道

厂房A、B、C、D、E、F、G、H分别沿长边设置了消防车道;厂房C、D沿周边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均能承受消防车的轮压荷载。 3.3消防控制中心

本工程的一期集中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布置在1#沿街标准厂房架空层,有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

3.4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

本工程一期的消防水箱设置在综合楼的屋顶上,为一期的最高点。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设置在综合楼北侧。

四、建筑设计

综合楼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围墙体与部隔墙均为200厚加气块泥土砌块.楼板为100厚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0厚,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均满足规规定。

8栋厂房(A-H)均为轻钢结构,外围1.2m以上非承重的外围护墙体均为压型钢板,1.2m以下非承重的外围护墙体均为240厚煤矸石多孔砖,部隔墙为240厚煤矸石多孔砖,各构

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均满足规规定。 4.1防火设计

综合楼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单层面积均不超过2500平方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第5.1.7条的规定。

8栋厂房(A-H)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第二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第3.2.4条、8.5.1条,柱、梁均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结构,可不做防火保护措施。但承重构件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第3.2.8条的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第3.7.4条,满足疏散要求。墙体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中的要求。 4.2安全疏散4.2.1安全出口的数量:

综合楼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2个安全出口,且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间距大于5米。

厂房A、B、C、D、E中每个单体均设置了6个安全出口,厂房F、G、H中每个单体均设置了4个安全出口。厂房每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5米。4.2.2疏散楼梯:

综合楼疏散用楼梯间为封闭楼梯间,满足自然通风与采光的要求,梯段及疏散门的宽度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3.7.5的规定。 4.2.3疏散距离:

综合楼室疏散最不利点距离安全出入口的距离为26.9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第5.3.13条的规定。

厂房(A-H)任意一点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均不超过80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3.7.4的规定。 4.3防火门、

窗的设置

防火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每门均随门附设自动闭门器,双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防火窗均设计为固定扇不可开启。 4.3.1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均为甲级防火门;

4.3.2综合楼封闭疏散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4.3.3消防控制中心隔墙上的门窗均为甲级防火门窗;

五、给水排水 5.1设计依据

5.1.1建设单位提供的任务书及各种设计文件。5.1.2《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5.1.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 2009;

5.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GB50140-2005)5.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GB50084-2005) 5.2设计围

5.2.1本工程中的一栋综合楼为民用建筑,其它厂房均为一层的丙类厂房,建筑高度均不超过24M,根据现行“建规”中建筑的消防要求按类别配置消防设施,设计容包括屋面雨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手提式灭火器配置。

5.2.2室外消火栓系统详园区《给排水及消防布置总平面图》。

5.3设计参数

5.3.1室消火栓系统用水量10升/秒,火灾延续时间3小时。

5.3.2 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30升/秒,火灾延续时间3小时。

5.3.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用水量32升/秒,火灾延续时间1

小时。

5.3.4本工程消防系统储水量为18立方米,储存本建筑消火栓及附近厂房自动喷淋10min消防流量。 5.4消防水源

5.4.1在综合楼屋顶设置有18M3消防水箱,提供火灾前10分钟消火栓供水,室消火栓系统火灾时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市政水压为0.35MPa。5.4.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由厂区附属水泵房加压供水。

5.4.3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室外消火栓间距小于120米,室外消火栓距房屋外墙不小于5米,距路面不大于2米,其型号规格为SA65/100-1.0型。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5.5灭火器配置

5.5.1本工程厂房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属于中危险级,A类火灾,每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标准保护面积为150m2 /A,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MF/ABC3(2A);综合楼建筑建筑灭火器配置有若干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火灾类型为A类,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采用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每个设置点设置2具,具体见平面图。

六、消防防、排烟 6.1设计依据

6.1.1、《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2006;

根据规,8(A-H)栋厂房及综合楼单体建筑均满足自然排烟的要求,不需要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七、电气7.1、设计依据

7.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GB50116-98。7.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JGJ16-2008;。7.1.3《建筑设计防火规》GB 50016—2006。7.1.4建筑、暖通、给排水等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7.2消防电源

7.2.1本工程厂房建筑的用电设备从厂区低压配电室引来一路220/380V电源供电,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应急照明、火灾疏散标志等,上述设备由消防电源系统供电,电压AC380/220V。

7.2.2消防电源的设置,本工程消防控制室设在综合楼一层,。

7.3消防配电系统

7.3.1本工程由AC380/220V供电的全部消防用电设备均取自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装置。

7.3.2消防用电设备均由两路单独回路供电,并在线路末端实现自动切换,电源切换装置具有电气/机械联锁功能。7.4火灾自动报警

7.4.1本工程下列部位选用感烟探测器:过道、楼梯间、一般办公房间等。厨房选用感温/气体探测器。

7.4.2各类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及保护半径符合规GB50116-98的规定。

7.4.3每个防火分区的出口附近设手动报警按钮,从本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

于30米。7.5消防联动控制

7.5.1火灾自动报警:当火灾报警控制器JB-QT-GST5000接到感烟及感温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报警信号后,启动声光报警设备。

7.5.2联动控制:当保护区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切断相应保护区室空调设备电源。7.6火灾应急广播及通讯7.6.1本工程全部公共场所及疏散通道设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其额定功率不小于3W,扬声器的数量保证从本层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大于25米,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第5.4.3条的要求。

7.6.2消防控制室与下列场所之间设消防对讲:低压配电室等。

7.6.3手动报警按钮附近设对讲插口,消防控制室设备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的“119”直通。7.7消防设备

7.7.1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为全总线制设备。

7.7.2产品具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故障报警、逻辑编程、联动控制等功能。

7.7.3消防控制室设在一层,消防控制室设有以下设备:集中报警控制器,与集中报警器配套的CRT显示器、打印机、电源柜、广播通讯柜、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119消防报警直通。7.8线路敷设及接地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