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财规【2014】3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商务促进政策,支持外经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省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商务改革和发展的项目资金。

在不违反财政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将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相关资金与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符合全省外经贸改革开放需要和宏观经济政策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及国际国内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及市、县财政与商务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财政厅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审核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使用计划,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二)参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

(三)审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

(四)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第六条省商务厅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商务发展需要,建立有关重点项目库,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

(二)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的具体业务管理规定;

(三)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使用建议方案;

(四)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项目申报、项目库建设、信息反馈、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七条市、县财政部门和同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三章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

第八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向:

(一)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应对贸易摩擦,稳定和拓展外需,促进外经贸发展和协调增长。

(二)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积极推进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优化贸易结构,发展服务贸易,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等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三)鼓励境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引导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合作业务。

(四)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市场公共服务与监管体系,电子商务、农产品直供社区、城市共同配送等流通体系,消费品牌、商贸服务等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健康发展。

(五)支持营造良好商务环境。推进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贸易便利化、重点商务改革,引导特色园区建设,促进优化商务发展环境。

(六)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商务发展事项。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分为无偿补助和有偿使用两种方式。无偿补助方式包括专项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有偿使用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融资增信等方式。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分配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一条项目法分配资金是指通过组织项目申报或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基础数据的方式,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评审确定扶持项目,省财政厅按照审定的具体项目下达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因素法分配资金是指省级专项资金按照相关因素测算切块分配各市、县用于商务发展。各市、县统筹安排,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依据当年预算规模、各地区均衡性因素、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前年度资金使用绩效、重点地区(行业)倾斜因素等,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相关因素权重,进行测算并安排资金。

第四章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

第十三条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年度商务工作重点、项目库及预算安排等,制定专项资金年度实施细则或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及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按申报指南的要求向当地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项目。

省属企业、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由集团公司或单位总部审核汇总后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直接申报。

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五条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或备案。

(三)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规定公示相关信息,信用良好。

(四)项目申报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采取项目法分配的资金按以下程序审核和下达:

(一)市、县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所属企业、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汇总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并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执行规定》(苏财规〔2013〕21号)对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进行承诺,提交《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二)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委托项目所在地商务、财政部门进行现场核实。

(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经审核评审拟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以及项目名称、支持方式,通过互联网等公共媒介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提出资金支持方案。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财政厅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下达资金。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的项目,可以不经公示直接下达资金。

(四)市、县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或指标文件)后,应当在1个月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按以下程序下达:

(一)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审核后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资金下达市、县财政部门。

(二)市、县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等工作。各地应当在收到资金(或指标文件)2个月内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单位,并及时将项目申报、资金拨付文件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备案。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确需变更项目内容或者调整预算的,应当按原项目申报流程报批。

第五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市、县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按照绩效评价管理的要求,对本地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不定期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市、县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于次年2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第二十一条各级财政、商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应列入本级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第二十二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项目申报和执行、验收资料,以备核查。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规定向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提交信用记录并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追缴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在一至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专项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二)未经批准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预算的。

第二十六条对专项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专项资金有偿使用管理按有关基金管理办法或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审核同意的相关基金章程、协议文本等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规〔2011〕42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4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外经贸企业融资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企〔2009〕63号)同时废止。

*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0**年职代会精神,确保集团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为“十二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流程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对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包括: (一)安全费、维简费、折旧费、大修费、科技开发费、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等; (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资源勘探、节能减排等国债

补贴或贷款等资金; (三)纳入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程序的自筹资金。 基本建设及改扩建项目等资金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足额提取,全额上交;分类管理,统一安排;量入为出,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质量;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立足当前,考虑长远;积极可靠,留有余地;保障安全,完善系统;兼顾非煤,促进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及发展的关系,集中有限的资金,实现重点突破,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规划发展部是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主管,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专项资金来源 第五条各单位提取的各类专项资金,实行集中分类管理。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公司下属单位提取的专项资金交*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集团公司其它各直管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统一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集团公司财务代付; 资源整合矿井在完成基建、技改工作后,自批复生产之日起,按成本产量在成本中提取维简费用与安全费用,同时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财务报表已与集团公司合并的整合矿井将

江苏区域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的 历史演变考察 科文学院经济学系 11Z国贸周能 118308064 一、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这一深刻影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大幕,如何打破长期以来困扰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区域发展困境,从改革开放伊始就成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关心的头等大事。渐进式改革路径与“试点—先行—推广”的改革模式,无不包含着区域要素,重大的改革进展和代表性的制度变迁总是从特定区域开始并在特定区域内实现突破,并涌现出了众多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可以说,局部区域依托性制度变迁与优势区域优先重点开发件事成为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 (一)、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形成 1978年12月31日,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中,以其对社会主义生产布局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对当时国际政治环境的科学判断,概括了建国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对区域发展战略的内涵进行了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全面阐述。在经济政策上,他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家经济不断的波浪式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的富裕起来。这一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内涵的重新概括,标志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从均衡发展到非均衡发展的转变。 从20实际80年代开始实行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主要经历了“六五”时期和“七五”时期两个阶段。 “六五”时期,设立经济特区,特别是深圳特区的巨大成就在实践上证明了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在促进特定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方面的显著效果,才直接催生了各种经济开发区和各种非均衡发展具体模式的出台,并促进我国非均衡发展战略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 “七五”继承了“六五”计划中通过优先发展沿海地区带动内地地区发展的战略思想,并进一步根据地区发展水平差异把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七五”计划中对我国经济发展次序的东中西划分是一个首创,充分体现了我国决策层对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更深层次的理解。 总之,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其必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威海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 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以及校企合作资金。 第三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总体规划~分年实施,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的管理原则~实行“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统一核算、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中央财政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允许和规定的项目~不得改变用途。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权限 第四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专项资金进行总体规划和分配。 第五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部门是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把下月用款计划报给专项资金管理组~用款计划必须要经过对应建设组审核。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和经费限额~对各项目建设的资金运用、效益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并定期向项目建设办公室汇报资金使用状况~确保实现预期效益目标。

第六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组~在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方案”编制 项目建设年度资金预算。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对项目支出设置明细帐分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报告。 ,三,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向实行全过程财务监督~并对项目资金安全负责。 ,四,按时编制项目执行情况表和年终决算~定期向项目建设办公室提交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五,接受各级审计和监督部门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与检查。接受项目监控办公室的监控检查。 第七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部门是项目建设监控办公室~负责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督导总体项目的执行。 第三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按照中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安排~编制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年度预算。 第九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是学院总预算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学院总体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由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管理。项目年度预算一经审定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予调整。 第四章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

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

江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及对策 ——以苏南、苏北的比较为重点 摘要:地区经济的非均衡发展,地区差距的存在,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随着中国经济总体的迅猛发展,这种不平衡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政府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差距并没有明显缩小。而作为经济发达、增长迅速的江苏省,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尤其是苏南、苏北差距逐步扩大,严重制约了其总体经济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本文旨在描述苏南、苏北经济发展的现状,从差异中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及随之而来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江苏,区域经济,差异 中国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众所周知,江苏经济的发展在地域上并非是整齐划一的,而是存在着一定的梯度,即苏南、苏中和苏北三个层次。按最新统计口径来划分,苏南包括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5个地级市,土地面积达28090平方公里, 2007年年末总人口达2329.50万人,非农业人口比重达48.6%;苏中包括南通、扬州、泰州3个地级市,土地面积达20432平方公里,2007年年末总人口达1726.08万人,非农业人口比重达30.1%,苏北则包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个地级市,土地面积达54357平方公里,2007年年末总人口达3298.49万人,非农业人口比重达28%。 表1 2007年江苏三大区域主要经济指标 注: 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2008》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该表。 表1中的各项指标均显示出苏南的社会经济状况优于苏中、苏北,尤其是苏南和苏北的差距甚大。苏南地区的生产总值是苏北的 3.2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苏北的 1.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苏北的1.7倍,苏北地区产业结构最不合理,第一产业比重过大。面对区域差距,江苏省要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积极促进苏南、苏北区域共同协调发展。 一、苏南、苏北的差异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决定解开了束缚苏南进行大规模商品生产的枷锁,使得苏南发展突飞猛进,而苏北沉浸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的美梦中,必然导致它将远远落后于苏南地区。[1]苏南苏北差距的扩大,引

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第一条、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 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 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类别: 类别为: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 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 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 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 及使用监督管理。 第四条、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 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 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 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 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步伐,区政协会同区中小企业局、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于3月23日至4月底,采取实地考察、组织座谈、听取汇报、现场提问解答等形式,对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等13个单位和31家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就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开展了跟踪调研。现将调查报告如下: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工业立区、振兴**”战略目标和“12345”、“两带三抓”发展思路,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全区工作的“三大重点”之一,聚力猛抓,强化措施,优化服务,全区民营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表现为:经济总量明显增加。今年,1---4份全区民营经济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占年计划的,同比增长;完成增加值亿元,占年计划的,同比增长。截止4月底,全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分别达到1042家和12186户。企业规模逐步扩大。截止4月底,全区规模企业特别是规模工业企业达到150家,比年初增加31家;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81家,1000万元以上的达到21家。运行质量明显提高。26家民营企业、83种产品通过了iso系

列质量体系认证。填补市级、省级和全国空白的产品分别达到53、21和13个,有3个产品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分别有15、3和2个产品获得市级、省级和全国名牌。社会贡献不断增加。XX年全区民营经济实交税金亿元,比上年增长;今年1—4月份实交税金已达到9105万元,占年计划的,同比增长;为社会创造和提供就业岗位46063个。发展环境逐步优化。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主对我区制定的鼓励和支持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在优化发展环境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示满意,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构建的良好发展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查中也了解到民营经济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思想观念仍显滞后。我区民营经济尽管有了长足发展,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受传统观念和制度的影响根深蒂固,在思想和认识上仍存有不少偏见,导致了对民营经济的融资服务、市场进入等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与外来客商相比,有些地方难以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从民营企业本身来看,多数存在“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思想,缺乏干大事业、闯大市场、当大老板和敢为人先的气魄及雄心,缺乏企业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应具有的奉献精神。(二)发展环境仍是制约民营经济的重要因素。有些单位主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少,以检查代管理、以罚款代服务的多,甚至又出现了强行收费、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及成因 江苏省区域经济发展特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江苏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两个率先” 全局,坚持“富民优先”、“科 教优先”、“环保优先” 、“节约优先”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 “城市化”、“区域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总体上呈现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趋向和特征。 从十六大以来的情况看,江苏经济发展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结构调整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结构的变化反映的是经济发 展最为深刻的变化。近年来,江苏坚持以“调高调优调强”为基本取向,着重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新兴产业的先发优势、服务业的配套优势、传统产业的品牌优势。 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产业潜力大、成长快、爆发力强、附加值高,发展新兴产业是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方向。自2006年召开全省新型工业化会议以来,我省就把发展新兴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举措,集中力量在最有条件、最有基础的领域寻求突破。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六大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我省服务业占GDP 比重偏低。2008年,全球经济总量中服务业 占比达到67.3%,发达国家有的已达到80%,我省还不到40%。为解决这一结构性矛盾,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的总体思路,决定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任务。2009年,四大传统产业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41.5%,从业人员占到46.6%。 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到2012年,四大传统产业实现“五个 明显提升”,即创新能力、发展后劲、品牌效应、集聚水平、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是优化产业结构的必然要求。江苏坚持把产业结构调整与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大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坚决淘汰钢铁、水泥、小火电等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产能,从源头上降低能耗、减少排放,全省共关闭小火电机组760万千瓦,占全国15%,近三年关闭小化工4685家,其中沿太湖流域关闭2000多家。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2016年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大足区统计局 2017年2月27日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动能,协调改善民生事业,实现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65917万元,比上年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45711万元,比上年增长4.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216745万元,比上年增长12.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03461万元,比上年增长11.2%。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11.5:57.3:31.2,三次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6、7.2和3.3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5%、64.8%和30.2%。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20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3%,比上年下降0.53个百分点。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64437万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种植业产值423545万元,比上年增长5.4%;畜牧业产值202263万元,比上年增长1.1%。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65524公顷,比上年增长2.4%;油料种植面积19066公顷,比上年增长5.9%;蔬菜种植面积18057公顷,比上年增长3.5%。 全年粮食总产量43.9万吨。蔬菜产量38万吨,比上年增6.4%。油料产量4.7万吨,比上年增长7.5%。肉类总产量6.4万吨,比上年下降3%。 主要农产品产量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1832518万元,比上年增长11.1%。规模工业总产值6109884万元,比上年增长14.5%;规模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2%。规模工业企业户数达到348户;工业品产销率为98.7%,比上年提升了0.2个百分点。 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5904612万元,比上年增长16.2%;总资产贡献率为29.8%,比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0.2%,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84227万元,比上年增长18.5%。建筑业总产值1262885万元,比上年增长25.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181470万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5191806万元,比上年增长20.7%;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915627万元,比上年增长22%。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54454万元,比上年增长135.6%。第二产业投资2874918万元,比上年增长29.8%,其中工业投资完成2874918万元,比上年增长29.8%。第三产业投资3052098万元,比上年增长6.1%。 五、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9050万元,比上年增长13.7%。其中:批发零售业937671万元,比上年增长14.1%;餐饮业221379万元,比上年增长11.9%。

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以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设立,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单独编制支出计划、由市级财政资金在一定时期内安排、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综合预算、公开公正、分类管理、绩效考评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设立、撤销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第六条专项资金经批准设立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制订管理办法,并按照要求实施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绩效评价工作。 第七条在专项资金设立期限内,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专项资金年度支出预算。 第八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归并调整、暂停或撤销专项资金。 (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专项资金的绩效连续两年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经整改无效的。 (五)其他需要调整、暂停或撤销的情况。 第九条专项资金存续期限届满或被撤销,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清理回收和其他后续工作。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管理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年度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按照常州市两办《关于20__年度民营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贯彻实施《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跃升计划》情况今年以来,金坛市委、市政府围绕“两个率先”、富民强市的目标,坚持把民营经济定位于区域发展的“主体经济”,认真落实《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跃升计划》,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扶持措施、优化服务环境、硬化刚性考核,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不断激发民间创业热情,促进了民营经济的较快发展。网-1、加强领导,强化考核。一是召开会议,广泛动员。为认真落实《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跃升计划》,春节一上班,我市就召开了由重点民营企业全参加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年中召开了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会,年底召开了由工商界代表参加的市工商业联合会五十周年、商会百年庆祝会,对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借百年商会庆祝之际,编辑出版了《发展中的金坛民营经济》一书,宣传了康美化工、盘固水泥、金昇实业、成松防水材料和成业服饰等三次产业60多家民营经济典型,介绍了纺织服装、盐化、建筑、花木等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产

生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二是明确目标,强化考核。根据常州市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我们进行了任务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区)。同时,将民营经济发展列入了全市年度镇级经济综合考核的重点附加内容,明确当年新办一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得0.2分;新办一个工业企业,且年内开票销售额分别达100-XXX 万元、501-1XXX万元的相应附加1、3分。开票销售收入在1XXX 万元以上的,每增加XXX万元,再加1分;建在集中区的企业当年投资规模分别在300-XXX万元、501-1XXX万元、1001-1XXX万元的相应附加1、2、3分,投资规模在1XXX万元以上,每增加投资XXX 万元,再加1分;当年新增一个年销售收入1-3亿元、3-5亿元、5-7亿元、7-XXX亿元、XXX亿元以上的,且年销售收入增幅不低于全市规模企业平均增幅的工业企业,相应附加4、6、8、10、12分;年内每新建一个农副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含市场建设)附加1分(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其中投资规模分别在50-XXX万元、201-XXX万元、XXX万元以上的再相应附加1分、2分、3分。而且,针对下达的目标任务,两办印发了《20__年度金坛市民营经济考核奖励办法。三是强化组织,定期督查。市委、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召集经贸、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进行会商,对照进度,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分头对各镇(区)进行督促。 2、帮扶齐抓,形成合力。在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XXX万元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又出台了《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对企业创名牌规定了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或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第九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第十条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

中国民营企业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 后民营企业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民营企业发展研究对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从有到无,克服了先天不足和发展基础薄弱的缺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实践证明,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现有阶段汇集民间资本、促进就业、加快城镇化脚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拉动经济、推动中国经济起飞的重要力量。 但是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一系列的体制和制度上的阻碍,这是民营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得重要推动力量

2.民营经济产业的分布趋势 业,特别是高附加值农业和采掘业转移的倾向,但还未形成气候。第二产业中的民营经济成分增长速度虽不算低,但比重有所下降。这是由于中国经济从低收入迅速转向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以及民营企业本身发展水平不高决定的。 第三产业中的民营经济发展速度仍然不高,注册资本金的比重也有所下降,但投资人数和雇工人数所占比重则有所上升。 因此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3.民营经济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一批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不仅立足国内,而且已经走出国门。 民营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 融资困难是目前影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失衡。目前我国民营经济过度依赖间接融资。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股票或者债券市场筹集资金。二是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大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主要服务于大企业。地方小银行数量少,存贷业务比例也比较低。三是融资成本过高,当前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无论通过贷款还是民间借贷融资,都要付出过高的成本,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沉重负担。 财税政策有差异,税费负担过重 一是税种过多税率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降到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营企业的税负,但企业所得税只是企业税费负担的一部分,中小企业的另一个税负是增值税,企业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02这对利润微薄的中小企业来说,其获取的利润根本抵不了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依然偏高。同时小企业大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范畴,这导致一些小企业的实际税负高于一般纳税外费用支出税人。二是收费名目繁多,比较大,诸如城建费、教育附加费、防洪工程费、绿化费、环保费等,不胜枚举。据调查,有的民营企业每天要对付各种检查、摊派、罚款等事项,实际支出费用很多,而且收费缺乏明晰标准,随意性很大,民营企业的创业积极性受到打击。 政策支持不够,发展环境仍不够宽松

2016年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南昌市西湖区统计局 (2017年3月1日)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打造‘四梁八柱’,建设‘幸福西湖’”工作主线,大力弘扬“争第一、创唯一”的西湖精神,激情工作,精干实干,一年来,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全面建成幸福西湖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综合 经济总量:据初步核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65062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1037297万元,同比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3613326万元,同比增长8.3%。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0.00∶22.69∶77.31调整为2016年的0.00∶22.30∶77.70。人均生产总值87545元,较上年增长7.4%。 非公经济: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400896万元,增长9.2%,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上年的50.4%提高到51.6%。 财政收入:全年财政总收入893968万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14702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0.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增值税25563万元,增长121.2%;营业税28476万元,下降44.1%;企业所得税25720万元,增长8.7%;个人所得税16964万元,增长4.3%;城市维护建设税8680万元,增长5.2%;房产税5666万元,下降5.7%;印花税4059万元,增长76.3 %;城镇土地使用税1118万元,下降6.7 %;土地增值税10929万元,下降3.2%。 财政支出: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52346万元,比上年增长13.3%。主要支出项目有:教育48854万元,增长12.5%;科学技术3106万元,增长34.3%;文化体育与传媒2898万元,增长15.4%;社会保障和就业51411万元,增长17.1%;医疗卫生18333万元,增长9.9%;节能环保881万元,增长32.5%;城乡社区事务60958万元,增长4.1%;农林水事务2421万元,增长20.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104万元,增长18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476万元,下降22.6%。 物价水平: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比上年上涨2.1%。其中:食品烟酒上涨5.3%,衣着下降0.2%,居住上涨1.2%,生活用品及服务持平,交通和通信下降1.0%,教育文化和娱乐增长3.4%,医疗保健增长1.2%,其他用品和服务下降0.3%。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RPI)比上年上涨0.4%。其中,食品上涨6.3%,饮料、烟酒上涨0.2%,服装、鞋帽下降0.9%,纺织品下降1.0%,文化办公用品上涨2.2%,日用品下降0.4%,体育娱乐用品上涨0.7%,交通、通信用品下降4.7%,

范文范例参考指导 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赵卫平 2016年9月底,在山西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大会召开后不久,《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发布实施,这是继2004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时隔11年后,我省对发展民营经济所做的重大举措。山西不仅将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本省的重要战略部署强力推进,而且再次出台一份极具纲领性的意见。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主成部分,它在繁荣城乡经济、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安排劳动就业、富裕城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增长点和重要的支撑力量。民营经济作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重要经济力量,对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推进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和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民营经济能够健康成长并取得长足发展与其成长发展的环境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说,环境因素直接决定着民营经济发展的快慢强弱,是当今我们发展民营经济应该注意并着力规避的问题。 一、民营经济对山西的贡献 统计数据显示,当前山西民营企业占市场主体的90.86%,76%以上的民营企业集中在第三产业。因此引导和鼓励更多民营企业进入非煤产业,将有效提升山西第三产业比重,稀释煤基产业比重,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山西民营经济发展的30多年,也是不断推进转型发展、推进全面发展的过程,山西民营经济有力地服务着地方经济发展,民生改word格式整理

善和生态保护。 山西民营经济吸纳了当前全省80%的新增就业人员和6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解决就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上缴各种税金均占到山西全省的一半以上。一切数据都说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山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不遗余力地发展民营经济无疑是山西重振经济发展活力、实现富民强省的基本途径。 二、我省民营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4月11日开始,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统战部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组成11个调研组赴11市,重点调研检查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大会精神、支持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民营经济待批项目大起底、办理完善民营企业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手续、开展“银税”合作等情况。从调研检查情况来看,全省各市县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行动较快、措施细、企业信心足、发展氛围浓的态势。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大会召开后,11市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一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各市和多数县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扎实开展民营经济待批项目大起底活动、积极推进银税合作、各级政府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土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九大难题”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调研组调研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重视并认真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存在政府“热”企业“冷”现象,部分企业持观望态度,存在“等国家扶持、靠银行救助”思想,没有积极主动应对风险和困难;一些领导干部

附件 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成都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3〕11号)、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成都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4〕7号)和成都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成办发〔2014〕55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五条凡注册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中小企业及单位所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产业规划要求,符合我市当年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方向和重点,同时,项目的主体企业及单位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信息和生产运行信息的,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审核拨付,会同市经信委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组织绩效考评和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经信委负责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组织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和监督检查,会同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第七条项目所在地区(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 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达产达效等负责。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八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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