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验收标准

绿化养护验收标准
绿化养护验收标准

绿化养护验收标准

1.绿化验收标准

(1);树木长势健壮,生长量大于正常生长量;无枯枝病枝,枝干粗壮;树冠保持良好,通风透光;,叶片病害,虫害发生率不超过(一级2%;二级:5%;三级:10%以下);叶色正常;无明显死株,病株现象发生;疏枝,修剪适当,布局合理。(10分)

(2);花灌木长势良好,冠型美观均称,花色鲜艳纯正,花期长;枝

条健壮,基本无枯枝病枝;叶色正常,叶片病害,虫害发生率不超过(一级:2%;二级:5%;三级:10%以下);无明显死株,病株现象发生;残枝败花清除及时;疏枝,修剪适当,布局合理,能起到抑强促弱作用。(10分)

(3);绿篱生长健壮,修剪及时,造型美观,边缘齐整;

叶色正常,做到不黄叶,不蕉叶,不卷叶,不落叶;病虫害发生率不超过(一级:3%;二级:5%;三级:10%以下)有虫株率2%以下;无明显缺株。(15分)

(4);草坪保持完好;杂草率(一级:10%;二级、三级:20%以内),病虫害发生率,草坪死亡率均不超过5%;修剪及时,平整美观,叶色正常。(15分)

(5);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长,花色纯正鲜艳,无明显缺株。

(5分)

(6);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塑料袋等废弃物;工作垃圾(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区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区段做到日产

日清,并做到保持清洁。绿地内任何地方不允许有荒草、特别是路旁、绿篱边。(15分)

(7);护栏、园路、桌椅、井盖、牌鉓等园林设施完整,及时维修。(5分)

(8); 无明显人为损坏花卉、苗木、绿地;草坪内无物料、搭棚、侵占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内无搭棚设摊、圈栏、

物料等影响养护管理和生长现象,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5分)(9); 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关心他人,热爱公司、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物、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虚心学习、工作积极主动、技术全面、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6分) (10) 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请假,着装上岗;上班时间不与人闲谈、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走动、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操作,不做影响安全的事情。(10分)

(11)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举止文明,谈吐大方,不亢不卑,不能以任何理由与甲方和业主发生口角和冲突,服从甲方指挥,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无举报投诉。(4分)

伟农园林

2011、10、22

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x

广西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 (DB45/T 449—2007) 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绿化养护术语、养护验收、养护质量要求,并规定了水分管理、土肥管理、修剪、松土除杂、病虫害控制、植物防护、清理工作、补种、古树名木养护、环境卫生等城市绿化养护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绿化养护。各类绿地的养护,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树盘 种植乔灌木位置并与周围有明显界线的一定地面范围。 2.2 有地被树盘 在树干基部周围地面,种植有地被植物的树盘。 2.3 无地被树盘 在树干基部周围地面,没有种植地被的树盘。 2.4 孤植灌木 单株或数株灌木种植在一个树穴内,树穴之间有明显距离,外观上可直观到一株或一丛,此类以孤植方式种植的灌木称为孤植灌木。 2.5 整形灌木 按设计要求和观赏要求将灌木修剪成各种特定的形状,主要以植物造型为观赏目的的灌木称为整形灌木。 2.6 色块 指成片种植的灌木或草本植物,外观上没有明显的株行距。色块一般分为灌木色块和草本色块(也称草本地被)。 2.7 古树名木 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或稀有珍贵树木,或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2.8 疏枝 将枝条从其着生部位剪去。 2.9 短截 将枝条先端一部或大部剪去,保留基部枝段。 2.10 行道树 指沿车行道或人行道边种植的乔木。 2.11 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12 定干高度 乔木主干第一个分叉点离地面高度。 3 水分管理 3.1 水质 灌溉用水应使用自来水或经水质化验适用于灌溉的水源。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5篇完整版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一):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孝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拟派出的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务必为同一人)。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分车带绿地每4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路侧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新区城市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新区城市管理科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新区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 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76254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301的有关规定。 7.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1.专业术语和定义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1.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校园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校园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

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一、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入户访查,把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办好暂住登记和暂住证。 二、掌握暂住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搞好外来流动人口循环簿登记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67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物业公司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模板

物业公司绿化养护 管理制度

克拉玛依物业管理公司绿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工作, 保护和改进小区生态环境, 促进小区绿地养护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提高小区绿化水平,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克拉玛依物业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所管辖的小区内从事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绿化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管理部门和单位依据管理职责加强对小区绿化的管理工作, 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小区绿化养护工作采取对外承包的方式, 公司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承包单位依据合同和相关标准进行养护; 公司管理部门和单位依据合同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养护单位进行管理与考核。 第四条公司鼓励和加强小区绿化的科学研究, 推广先进技术和节水措施, 提高小区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公司有劳动能力的员工,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它绿化义务。 第六条对在小区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公司内部或承包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公司给予批评和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或公司外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公司依法报请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公司应依法建立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明确机关科室、基层单位等在小区绿化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并监督落实。 ( 一) 物业管理科 1、负责对物业管理分公司、绿化专业公司、物业管理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帮助、监督管理与考核; 2、负责制定绿化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工作记录; 3、负责小区绿化养护计划的审批工作; 4、负责小区绿化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5、负责新增绿化项目方案的评审、设计和验收工作。 6、参与新建、改造绿化项目的设计、评审、验收和签证; 参与绿化合格供方的推荐、评审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绿化工作责任事故的调查工作; 8、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 二) 经营计划科 1、负责小区绿化工作的招标工作; 2、负责绿化合同的制定、审批与管理工作; 3、负责绿化合格供方的评审工作; 4、负责绿化资金计划的落实工作。 ( 三) 财务资产科 依据合同规定及管理部门考核结果支付绿化费用。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标准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苗 木 验 收 规 范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 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 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

h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2.2苗木外观要求 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外形要求。 2.2.2进场苗木为地苗时应保留骨架,避免形成独干,应满足无病虫害、无机械 损伤等外形要求。 2.3土球要求 2.3.1进场苗木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 2.3.2土球直径和土球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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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 (DB45/T 449—2007) 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绿化养护术语、养护验收、养护质量要求,并规定了水分管理、土肥管理、修剪、松土除杂、病虫害控制、植物防护、清理工作、补种、古树名木养护、环境卫生等城市绿化养护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绿化养护。 各类绿地的养护,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树盘 种植乔灌木位置并与周围有明显界线的一定地面范围。 有地被树盘 在树干基部周围地面,种植有地被植物的树盘。 无地被树盘

在树干基部周围地面,没有种植地被的树盘。 孤植灌木 单株或数株灌木种植在一个树穴内,树穴之间有明显距离,外观上可直观到一株或一丛,此类以孤植方式种植的灌木称为孤植灌木。 整形灌木 按设计要求和观赏要求将灌木修剪成各种特定的形状,主要以植物造型为观赏目的的灌木称为整形灌木。 色块 指成片种植的灌木或草本植物,外观上没有明显的株行距。色块一般分为灌木色块和草本色块(也称草本地被)。 古树名木 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或稀有珍贵树木,或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疏枝 将枝条从其着生部位剪去。 短截 将枝条先端一部或大部剪去,保留基部枝段。

行道树 指沿车行道或人行道边种植的乔木。 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定干高度 乔木主干第一个分叉点离地面高度。 3 水分管理 水质 灌溉用水应使用自来水或经水质化验适用于灌溉的水源。 淋水时间 阴天全天均可淋水,遇高温、太阳辐射强应在上午11时前或下午4时后淋水。 淋水量 水分供给以能保证植物正常生长、发育需要为宜。淋、灌水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doc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1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2009-12-28 19:26:33 来源: 作者: 【大中小】浏览:878次评论:0条 一、目的:保护、完善绿化带;保护、美化小区环境。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服务中心管理区域的绿化。 三、职责 1、公司经理负责审定绿化方案和确定绿化工程承包商。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拟定绿化方案,签定绿化工程合同。 3、物业管理员负责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监控和日常绿化管理。 4、保洁员负责绿化带除草。 四、程序 1、确定绿化方案 (1)服务中心主管根据业主管委会的委托和要求,并根据小区美化实际需要,提出初步绿化方案。 (2)服务中心主管就初步拟定绿化方案,向业主管委员征求意见。 (3)根据业主管委员的意见,服务中心主管拟定绿化方案,并提交公司经理审核、批准。2、委托施工

(1)绿化工程承包商的确定《供应商选择程序》进出。 (2)服务中心主管与被选定的供应商签订绿化工程合同。 3、施工质量监控 (1)物业管理员按绿化工程合同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 (2)物业管理员对发生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记入《绿化工程存在问题处理单》,并将处理单交承包商限期整改。 (3)物业管理员跟踪整改的进行,并检验整改结果,决定认可或要求其继续整改。 (4)对合同期限内不能完工的绿化功臣,物业管理员应向承包商寻求补偿。 4、绿化工程的验收: (1)绿化工程施工完毕,物业管理员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参与验收的可包括:物业管理员、服务中心主管、业主管委会委派的人员,公司经理、承包商。 (3)参与验收的人员在《绿化工程验收移交记录表》上签字,即为验收合格。 (4)若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物业管理员按规定进行进行处理。 5、绿化工程验收接管后,由服务中心自行养护。 6、日常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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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 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 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5米以上的乔木。 8米至15米的乔木。 5米至8米的乔木。 1.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 (大写)一般用于乔 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 ;p (小写) 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 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 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 1规格要求 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 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 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 2.2苗木外观要求2.2.1进场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1、树木管理 1.1树木存活率100%。若因管理不善有死亡、断桩等苗木需及时清理并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无偿在二个月内补植、一年保活。 1.2树木生长正常。无明显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树木倾斜严重的需及时进行扶正,用架杆扶正时要保持架杆上端整齐美观,需要喷漆的,应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喷漆。生长季无法扶正的需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1.3苗木要根据树种适时进行抹芽、修剪。乔木在修剪时要注意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按照建设单位和电业要求随时进行修剪;行道树在修剪时,将侧芽及部分枝条修剪掉,确保其树型和分支点基本保持一致;及时清理枯枝、病枝、残枝;灌木在修剪时要注意在保持整体造型的同时与牙石保持适当距离。 1.4病虫害防治。加强病虫害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甲方,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用药时需通知甲方安排人员现场监督防治工作。 1.5墒情良好,适时浇水。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根据甲方要求对树冠进行喷水,重大节日(活动)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尤其是节假日、大型活动等。 1.6绿化带内地形整齐美观,树穴整齐一致。树木栽植、浇水等完毕后,要及时按规范标准和景观要求对所开挖树穴或其他占用绿化的场地回填并平整好。 2、草坪管理 2.1草坪地平整,无坑洼现象。 2.2绿地内草坪生长旺盛,叶色浓绿,并及时进行合理修剪和修疏整齐。 2.3绿化带内杂草应“除小、除早、除了”,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同时在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3、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3.1绿地内绿化设施要维护及时,对绿化设施丢失、损坏的;对有跑、漏水的现象及电缆、电线老化现象的均及时向物业管理部进行汇报。 4、卫生保洁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15)

(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 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米至 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2 米处的直径,常 用字母?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 1 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2 米处的直径,常 用字母 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 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 母 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1、苗木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 1 乔 木 灌 木姿态和长势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较完 整,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 良好 检查数量:每100株检查10 株,每株为1点,少于20 株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 察、量测 病虫害危害程度不超过树体的5%~10% 土球苗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 牢固 裸根苗根系根系完整,切口平整规格符合要 求 容器苗木规格符合要求,容器完整、苗木 不徒长、根系发育良好不外露 2 棕榈类植物主干挺直,树冠匀称,土球符合 要求,根系完整 3 草卷、草块、草束草卷、草块长宽尺寸基本一致, 厚度均匀,杂草不超过5%,草高 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4m2为一点,不少于5个点。≤30m2应全数检查。检查方 法:观察 4 花苗、地被、绿篱 及模纹色块植物 株型茁壮,根系基础良好,无 伤苗,茎、叶无污染,病虫害危 害程度不超过植株的5%~1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 10株为1点,不少于5点。 ≤50株应全数检查。检查方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为营造美好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都必须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必须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必须挑选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养护技术能力的人。 3.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必须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4.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5.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 6.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积极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由,养护主管、养护副主管、现场安全员、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特殊岗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一定管理能力,必须服众、有责任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并且不积极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通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绿化养护管理验收标准(006)

独山子石化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绿化园林保洁公司企业标 准 Q/SY DSKF J 绿化养护管理验收标准(第1页,共3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独山子石化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绿化园林保洁公司绿化养护管理验收的 要求及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独山子绿化园林保洁公司的相关站队和单位。 2 绿化养护质量等级 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分为一级绿化养护、二级绿化养护、三级绿化养护。 3 一级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园林植物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用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至,整形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情况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持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枝败叶。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虫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量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 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

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

北京京峪园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绿化养护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养护队伍设队长一名和队员若干,对所属养护区进行养护管理。养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日常指导、调配和督查,具体安排、落实队员的具体工作。养护队员必须服从队长调配,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养护职责 第三条承包养护期限内,我公司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第四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人对自己分管的地块负责浇水、施肥、治虫灭病、除草及绿篱、花坛、树木的日常修剪工作。 第五条大型及需要集中处理的工作由养护队长统一安排。 第四章养护内容 第六条管理程序:包括浇水、培土、修剪、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扶正及绿化区域卫生保洁等整套过程。 第七条管理工具: 一、手剪、长剪、高枝剪、扫边机、剪草机、绿篱机; 二、喷雾器、桶、斗车、簸箕、扫帚; 三、铁锹、锄头、镐、锯、梯子、塑料水管;

四、机油、汽油、维修费部件; 第八条养护内容: 一、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二、灌木、绿篱: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三、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 第五章工作规范 第九条日常工作规范: 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三、用工期间,服从队长或主管领导工作安排; 四、用工期间,严禁从事与养护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 五、工作场所,严禁抽烟,以防引发火灾; 六、文明礼貌,禁讲粗话脏话,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七、未经允许,严禁自行操作养护机械设备; 八、严禁偷窃等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予以辞退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处理;

绿化项目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项目苗木验收标准 1、苗木规格检验: (1)地径或胸径胸径尺测量;植株高,分枝点高度和冠幅用钢卷尺或木制直尺测量,读数精确到0.5厘米。 (2)苗高:自地径至顶芽基部。 (3)冠幅:水平投影的最大直径。 (4)分枝点:主树干与第一根分支的交点 (5)土球包装:检查土球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散球现象。 2、土球: 土球泥土密实,成标准圆球状,全部带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装用草绳或有孔透气塑料薄膜包扎牢固,在运输途中不能散开; (1)落叶的乔木: 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8-10倍。 土球进场的损伤的度不超过1/5。 (2)常绿乔木: 土球要求为树木的直径的8-10倍。 土球进场的损伤度不超过1/5。 3.树体: (1)落叶的乔木: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全树冠进场,3级以上骨架枝型无损伤,可不保留树叶。 (2)常绿乔木: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全树冠进场,4级以上骨架枝无损伤,树叶保留1/5。 树皮和树木顶芽以及根系无损伤,劈裂。 4.病虫害情况: 成都采购苗木送货时必须随带当地林业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与合格证;树木长势健康,无病虫害情况,绕树一周察看树干,叶面,枝条是否有虫孔,树皮是否有虫粪,病斑。 5.树形: 独干大乔木:主干直,枝条分布均匀,无明显偏冠现象。 丛生树木:树形优美,树冠饱满紧凑,无明显偏冠现象。 6.运输时间: (1)西安地区采购苗木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成都地区采购苗木运输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7.起挖前与到场后验收: 树木起挖前1-2天通知苗木供应商,起挖前派专人对所选苗木打铅封或用喷漆标

记,运输到场后核实苗木是否为我司所订购苗木,并填写验收记录表,由验收人确认后签字。

绿化管护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绿化美化)

绿化管护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一、验收标准 第一条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一)古树名木标识完好无损。无病虫害,无钉头、铁丝、电话线、广告等钉挂物、缠绕物、悬挂物。 (二)在人流较多的地段设置护栏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距树干半径2米内无封砌地面。 (三)如有空洞、倾斜等,采取了堵洞、支撑等保护措施。 (四)每年采取施肥等促壮措施,促进其保持良好长势。 第二条乔木的养护管理 (一)灌水与排涝 根据树种、树龄、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浇水。干旱季节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及时排除树穴内积水,雨季树塘内不能积水,对不耐湿的乔木应在12小时内排除积水。 (二)施肥 养护单位制定年度施肥计划,根据乔木品种、生长发育阶段选择使用有机肥、无机肥及专用肥。保证乔木生长良好,枝繁叶茂,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开花乔木花色及花量正常。基肥应于落叶后至发芽前的休眠期进行,追肥应于萌芽后到秋季前的生长期进行。采用科学合理的施肥方法,尤其要做好开花乔木的施肥周年计划。做到施

肥有记录、有检查、有汇报。 (三)整形修剪 乔木的修剪要根据乔木的种类、生物学特性,进行适时修剪。对乔木的整形修枝要及时,剪除危害严重的病虫枝、残枝、弱枝、干枝,做到树冠枝条合理分布,通风透光。行道树要根据不同路段车辆、行人通行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随时保持下缘线整齐美观,每次修剪做好修剪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萌发力强的乔木,应掌握时机,及时进行抹芽,开花乔木及时清理枯花等。造型乔木科学合理进行整形修剪,保持原有造型。 树木的枝条应离高、低压线1.5米,若距离在1.5米范围内,由养护单位与供电部门协商,及时进行修剪。 (四)中耕除草 适时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松透气。乔木树塘内不能有垃圾、杂草等。树干周围的杂草、菟丝子等应及时铲除。施用化学除草剂要注意施药浓度、避开人流高峰,以免造成对市民身体健康的危害和对植物的药害。 (五)补植 对管护不力造成死亡的行道树及乔木,根据树种种植的最佳时间及时内按原品种、规格进行补植。或及时补植为经发包方同意认可更换的树种。 (六)树体清洁 及时清除树上的蛛网、枯枝、电线、钉子等异物。平均每月对行道树树冠冲洗一次,以保证植物叶面光合作用和呼吸的正常进行,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酌情增加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规范 一.验收规范: 1.专业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1.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1.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1.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1.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米以上的乔木。 1.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米至15米的乔木。 1.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米至8米的乔木。 1.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1.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米处的直径。 1.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表示。 1.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常用字母P表示。P(大写)一般用于乔木或者大灌木,如冠幅为100厘

米的花石榴,简写:花石榴P100;p(小写)一般用于做绿篱或者色块的小灌木,如冠幅为35厘米的海桐,简写:海桐p35。冠幅也可以用W来表示。 1.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表示。 1.13土球直径: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用字母d表示。 1.14土球厚度:指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底部至土球表面的高度,用字母h 表示。 1.15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16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2.乔木类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2.1规格要求进场苗木胸径、冠幅以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应达到设计要求;若设计无明确标注,其允许偏差范围应符合附表的要求。附:园林进场乔木规格允许偏差表胸径(地径、头径)冠幅苗木高度净干高(棕榈类)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设计值允许偏差<10 cm±0.5cm<2m±20cm<3m±30cm<1m±10cm10~20cm±1cm2~4m±30cm3~5m±50cm1~3m±15cm>20cm±2cm>4m±50cm>5m±80cm>3m±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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