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版)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版)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版)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章客货运输

第五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汽车运输有偿服务的活动,包括道路旅(乘)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乘)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包括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和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等经营业务。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优化调整道路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和运输服务的结构,完善现代道路运输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客运一体化和货运的专业化、集约化,推进交通物流业发

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汽车客运,对公共汽车客运发展、道路运输站(场)枢纽建设、交通物流发展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运输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抢险、救灾、战备等应急运输所需支出予以保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拟定产业政策,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符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道路运输站(场)、公交站场、出租汽车服务中心、驾驶人培训教练场地等交通设施布局和建设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予以规划控制。

第六条道路运输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保护正当竞争,制止非法经营。

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鼓励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鼓励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

第八条道路运输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自愿自律的原则,根据行业协会章程,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九条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按照核定的期限、范围、种类、项目、区域和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用于客运、货运、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汽车租赁、交通物流经营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件,并随车携带。

第十条客运、货运的驾驶人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件,并在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时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未经营,或者开业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停止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九十日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停运。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条件以及营运车辆实行年度审验。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相关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运输信息。

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统计和档案制度,及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相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配备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以及从事公路客运联网售票、城市公共交通卡等经营活动的相关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服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发生旅(乘)客严重滞留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散,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年度审验或者年度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

(二)使用拼装、擅自改装的车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

(三)使用未经检测、检测不合格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

(四)聘用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活动;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道路运输安全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营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实施准入管理,对道路旅(乘)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参与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共享系统,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驾驶人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驾驶人培训、考试等信息的共享。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申请从事客运、货运的驾驶员以及驾驶人培训教练员,出具相应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客运、货运驾驶员因吸毒、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被吊销或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从业资格。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保障运输安全。从事客运经营和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还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与其运输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停车场地。

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车辆核定的载客载货限额内运送旅(乘)客或者货物。

道路运输站(场)以及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在车辆核定的载客载货限额内进行配载,不得将受理的运输业务交由不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经营者承运。

第二十一条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半挂牵引车辆应当安装并

正常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其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保证其信息监控系统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实时连通。

鼓励其他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

第二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进出站检查制度,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查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进出站营运。

班车客运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经安全例检或者经安全例检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

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每次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未经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载客营运。

第二十三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检查制度,防止旅(乘)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乘车。

一级、二级客运站应当实行封闭发车,配备、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检查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四条客运、货运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超过四个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高速公路单程运行六百公里以上、其他公路单程运行四百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当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客运、货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交通违法记满十二分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驾驶客运、货运车辆。

第四章客货运输

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实施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并与客运经营者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对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约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权使用合同的约定经营。

新增客运班线、公共汽车客运线路以及新增包车、旅游客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临时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

临时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技术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营运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二十八条客运的经营期限为四年至八年。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的经营期限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期限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按照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客运市场信息采集工作,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对需要增加运力的线路,应当制定增加运力的方案,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县(市、区)际以上客运班线年平均实载率低于百分之七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批准新增运力和班次;年平均实载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第三十条鼓励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实行公司化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产权属于客运经营者所有;

(二)客运经营者与车辆司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三)车辆营业收入全部上缴客运经营者,并由客运经营者统一考核营运成本,司乘人员劳动报酬不与单车利润直接挂钩;

(四)客运经营者统一经营管理车辆,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

(五)不以承包、租赁等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客运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班车、包车、旅游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置放营运标志牌,按照批准的线路、班次、站点、经营区域运行和停靠,公布监督电话号码以及受理投诉部门。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车票标明的车次、类型等级、时间、地点运送旅(乘)客。

第三十二条省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站点所在地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县(市、区)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县(市、区)内客运班车需要变更停靠站点的,由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

第三十三条县(市、区)境内或者毗邻县(市、区)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村的客运线路,有客运站或者固定发车点,道路具备通行条件的,可以开行农村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可以实行循环营运、专线营运。

鼓励发展乡(镇)村公交,鼓励农村客运班线、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实行公司化经营和公交化营运,实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模式营运。开行乡(镇)村公交或者农村客运班线、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营运的,站点、车辆、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有关规

定执行。享受公交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的,应当执行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

第三十四条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从事客运经营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包车客运标志牌。

包车、旅游客运运行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旅游客运运行线路至少有一端应当在旅游景区(点)。

旅行社不得将旅游客运业务交给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承运。

第三十五条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营区域涉及设区的市城区范围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和营运要求的车辆、设施、资金;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还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与营运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资金安排、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优先发展公共汽车客运,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定期发布公共交通出行服务报告。

公共汽车客运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涉及经营性用途的,应当按照有偿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公共汽车客运配套设施用地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可以依法综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营运成本等因素确定公共汽车票价。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营运的,应当给予财政补贴。对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承担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应当给予补偿。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道路状况、出行结构、交通流量等因素,开设公共汽车专用道,建设公共汽车客运智能化信息系统,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建设换乘系统,实现不同出行方式的衔接。

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向郊区、毗邻乡(镇)村延伸。

第三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应当将公共汽车停车场、中途停靠站、首末站等公共交通设施作为配套建设的内容,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公共汽车客运配套设施已建成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确定开行公共汽车客运线路。

第三十九条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以及营运服务规范从事营运。

因受工程建设、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影响,需要临时调整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和站点的,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应当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准予调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布,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相关公交站点公告线路和站点的调整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公共汽车客运正常运行。

第四十条严格控制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已经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应当逐步实行无偿使用;确需继续实行有偿出让或者以有偿出让方式新增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有偿出让所得资金,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

以无偿使用方式新增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节能环保的要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交通流量、交通结构、出行需求等因素确定出租汽车的投放数量和车型,并通过资金支持、场地保障等措施,鼓励建设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和电话召车系统,实现出租汽车客运健康发展。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客运运价构成与标准;建立油(气)价与运价联动机制,及时、合理调整运价。确定、调整出租汽车客运运价应当听取公众意见。

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当全额出资购买营运车辆,不得利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收取抵押金或者要求驾驶员垫资、借款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实行承包经营的,应当与驾驶员签订书面承包经营合同,承包费用应当公平合理。承包经营合同格式文本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工商、价格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营运规范经营,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不得侵害旅(乘)客合法权益。

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定员载客;

(二)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擅自变更车辆运输或者甩客;

(三)班车客运经营者在站点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

(四)不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营运;

(二)不按照规定进站、出站,争道、抢道;

(三)无故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到站不停;

(四)不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线路走向示意图、监督投诉电话号码;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卫星定位装置、IC卡刷卡器以及信息化管理设施;

(二)不按照规定喷涂车身颜色、标明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放置服务监督卡;

(三)不按照合理线路或者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

(四)不按照规定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

(五)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拒载、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六)异地经营、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发票、不接受IC卡付费、无故绕行、无故中断运输、倒客、甩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超限运输相关治理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进行调查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定期巡查,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

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名单由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定期向社会公示。

第四十五条货运经营者、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得超载运输,未经批准不得超限运输。

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应当配备经检定合格的称重计量设施、设备,对出场车辆装载情况称重计量,记录货物承运人、车辆装载情况等有关称重计量信息。

第四十六条从事货运经营和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车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统一标识的专用配送车型的车辆,在城区通行、停靠、装卸作业等方面提供便利,促进城市交通物流配送业的发展。

第五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四十八条鼓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品牌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从事机动车维修直营连锁经营的,其总部与各网点可以在经营所在地设区的市城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共享技术负责人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大型维修设施、设备。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处置废弃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配件采购登记制度,建立配件登记档案,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登记配件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以及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第五十条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布局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检测场地、设施、设备,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应当经检定合格;

(三)有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检测人员及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

(五)检测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出具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建立检测档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交通运输、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统一的机动车检测制度。

第五十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并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并经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核合格。

第五十三条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自有十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经检测合格的九座以下小型客车;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连锁经营。

第五十四条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为租赁车辆办理车上座位责任险。

汽车租赁经营者租赁车辆时,应当与承租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提供检测合格和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集疏运中心,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客流

集散地和大型居住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规划、设置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专用候车站点,为乘客提供方便,并不得向停车候客的出租汽车收费。

道路运输站(场)的设置应当方便旅(乘)客出行,满足货物集散需求。未经原许可机关批准,不得搬迁或者改变用途。

第五十六条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客运站应当加强管理,在购票、候车、托运行李等方面为旅(乘)客或者托运人提供文明卫生的场所和优质安全的服务。客运站应当按照约定及时与客运经营者结算票款,不得歧视对待或者阻碍其正常营运,不得出售未经批准的客运站(点)车票,不得接纳未经批准进站营运的车辆。

客运站应当按照公平、合理、有序的原则确定班车发车时间,并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客运站应当向公众提供真实有效的票务信息,按照规定使用统一的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并提供窗口、网络、电话等多种售票方式。

鼓励传统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向综合型交通物流基地转型,为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提供公平、便利的服务。

第五十七条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车辆、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和设施;

(三)具有一定营运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四)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备交通物流经营信息化管理能力;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业务操作规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八条从事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通讯、信息等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第六十条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普通公路、公路收费站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不得少于两人。被检查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违法经营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对投诉举报应当在三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监控设施设备收集、固定有关违法事实,并根据监控设施设备收集、固定的有关违法事实证据,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予以处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对于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应当以教育为主,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道路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无道路运输证件、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或者拒不接受检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可以扣押车辆,并当场出具凭证,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扣押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车辆依法解除扣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车辆,通知应当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逾期不领取的,逾期之日起的车辆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经公告九十日仍不领取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处理该车辆。

第六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和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定期对其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应当纳入服务质量招标评标标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未经许可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擅自接受他人转让、变相转让的经营许可证件从事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货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擅自接受他人转让、变相转让的经营许可证件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人培训、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擅自接受他人转让、变相转让的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等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无效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二)超出核定的期限、范围、区域或者场所等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客运站出售未经批准的客运站(点)车票,或者接纳未经批准进站营运的车辆的;

(四)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检测的;

(五)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未经批准停运的。

第六十七条取得相应许可的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

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的;

(三)客运车辆未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牌,未按照批准的线路、班次、经营区域、类型等级营运或者不按照核定的站点停靠的;

(四)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维护、检测运输车辆的;

(五)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

(六)包车、旅游客运运行线路起、讫点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或者旅游客运运行线路起、讫点均不在旅游景区(点)的;

(七)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线路走向示意图、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者受理投诉部门的;

(八)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异地经营,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

(九)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设置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IC卡刷卡器或者信息化管理设施的;

(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执行配件登记制度的;

(十一)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等经营者不按照核定载客、载货限额进行配载,或者将受理的运输业务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经营者承运的。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暂扣从业资格证件十日以下处罚: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的;

(二)公共汽车驾驶员不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营运,或者到站不停的;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IC卡刷卡器以及有关信息化管理设施,不按照规定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第七十条客运、货运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四个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不足二十分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客运车辆不按照规定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客运经营者改正,处以五百元以

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从业资格证件。

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或者被吊销、撤销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相应范围的道路运输或者相关业务经营以及从业资格。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道路运输监督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押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收费依据或者违反法定标准进行处罚、收费的;

(八)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投诉举报不作出处理、答复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货物运输的拖拉机的运输管理,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标志牌、从业资格证件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

第七十五条本条例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24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试题②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试题② 题号一二三四 得分 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评卷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3、安全生产方针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____________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无视规章制度,明知故犯的行为,往往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____________。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的车辆出站。 7、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三违”行为。 8、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从应急方针、策划、准备、响应、恢复到__________与_________,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并持续改进的体系结构。 9、图中警示牌表示__________ 10、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______、______和______要求驾驶机动车。 1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______或者______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2、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____________,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3、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_________和_________。 14、做好危险路段_______并积极采取_______,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15、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 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__________________。 得分 二、选择题(每项2分,共50分) 评卷人 1、机动车在以下哪种情形不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______)。 A、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B、用作抵押的 C、进行大修的 D、报废的 2、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______)上道路行驶。A、允许临时B、不得C、经维修后可以D、缴管理费后可以 3、驾驶人在(______)可以驾驶机动车。 A、饮酒后 B、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C、过度疲劳时 D、饮茶后 4、以下不属于道路交通信号是(______) A、警灯 B、交通标志 C、交通警察的指挥 D、交通标线 5、机动车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______)行驶。 A、以较高速度 B、以超过规定的最高车速 C、以现有速度 D、降低速度 6、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______)。 A、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B、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C、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D、可以随意穿行 7、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______)标志。 A其它B专用C辅助 8、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______)。 A、拘留驾驶人 B、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C、处2000元以上罚款 D、扣留机动车 9、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______)或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A、记12分 B、处警告 C、扣留机动车 D、拘留驾驶人 10、林某驾车以11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城市道路行驶,与一辆机动车追尾后弃车逃离被群众拦下。经鉴定,事发时林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毫克/百毫升。林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醉酒驾驶 B、超速驾驶 C、疲劳驾驶 D、肇事逃逸 11、这个小型客车驾车人有哪些违法行为(______) A、接打手持电话 B、无证驾驶 C、酒后驾驶 D、未系安全带 12、某日19时,杨某驾驶大客车,乘载57人(核载55人),连续行驶至次日凌晨1时,在金城江区境内050国道3008公里加110米处,因机动车左前胎爆裂,造成12人死亡、2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杨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疲劳驾驶 B、客车超员 C、超速行驶 D、操作不当 13、李某驾驶一辆大客车,乘载21人(核载35人),行驶途中察觉制动装置有异常但未处理,行至双岛海湾大桥时时速为50公里(该路段限速40公里),因制动失灵坠入海中,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李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超速行驶 B、疲劳驾驶 C、客车超员 D、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14.汽车在泥泞道路上行驶时,应该注意(______)。 A.可以中途换档,制动、转向和停车B.不可急转方向盘或转动角度过大 C.如果车轮空转打滑,应挖去泥浆铺上砂石草木等。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为人有下列(______)行为之一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A、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B、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的 C、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最新)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法律依据]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班线客运、旅游客运、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适用本办法。 公路客运站、物流、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和学生接送、汽车租赁企业参照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企业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行管部门职责]县(市、区)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管。 质监、工信、宣传、教育、工商、农机、旅游、监察、法制、财政、气象、工会、城管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规划]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依法科学规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定期考核,兑现奖惩。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被考核单位、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当书面记录,并由考核人和被考核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归档保存期限为3年。 企业应建立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包保营运车辆联系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执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对承包车辆的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七条 [安全生产制度]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与管理对策

2014年安全生产现状及管理对策 1 企业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现状与不足 通过综合以上分析结果,结合实习期间的观察和学习发现,现阶段实习企业存在有如下几方面情况与不足之处。 1.1 企业人员对安全工作认知情况存在不足 1.1.1 企业领导人对安全风险的预防方面认知不足 由于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受人、车、道路环境方面的影响始终存在,安全风险无法完全消除。企业领导人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侧重于降低安全风险经济损失的事后补救层面,而把事前预防控制层面做为安全工作的辅助,没有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得不到真正重视。 1.1.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足 企业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化知识素质普遍不高,并且缺乏完备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导致安全工作仅仅是根据国家道路交通运输相关部门的法规、规范、上级部门安全工作要求去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缺乏从企业实际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上出发,提出并制定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管理人员缺乏自主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1.2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利于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虽然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机制,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方面均符合规范要求。但是对于安全生产投入中的安全专项资金提取只有6%,仅刚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对安全投入的重视程度不够。 安全专项资金低,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活动难以开展,就难以建立良好的、可持续性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进行。 1.3 承包经营的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试题8

1(1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决定。 A.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D.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我的答案:D 2(1分)、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 法违规行为,记录违法违规驾驶员信息,至少保存( )时间。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我的答案:D 3(1分)、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______,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A.扣留该机动车 B.拘留驾驶人 C.收缴号牌 D.注销行驶证 我的答案:A 4(1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发现其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 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A.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B.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 C.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D.必须向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我的答案:C 5(1分)、下列属于《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的是( ) A.香港某造船企业的生产活动 B.上海某个体独资纺织厂的生产活动 C.群众自发组织的节日庆祝活动 D.某栋正在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垮塌 我的答案:B 6(1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B.各级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我的答案:C 7(1分)、机动车安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铁道路口的方法是______。 A.按原来车速行驶 B.减速或停车观察 C.加速尽快通过 D.紧随前车行驶 我的答案:B 8(1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重大责任事项要实行( )。 A.不予关注 B.有所关注 C.着重考虑 D.一票否决 我的答案:D 9(1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 )管理。 A.委托负责 B.统一协调 C.全面负责 D.间接负责 我的答案:B 10(1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A.施工单位 B.生产经营单位 C.建设单位 D.监理工程师 我的答案:B 11(1分)、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______。 A.100公里 B.110公里 C.120公里 D.150公里 我的答案:C 12(1分)、(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一】 甲方: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某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特大交通事故,遏制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某集团品牌形象和利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一条集团所属各经营公司的经营责任人(总经理)是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技术经理(安全主任或车队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经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一、认真履行主体管理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管理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确保安全预防措施到位,讲求实效;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追究制度,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组织制定并实施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投入,建立企业安全应急预案; 三、组织建立驾驶员档案、安全行车档案、车辆技术档案等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例会活动,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安全学习、行车事故、车辆回场检验、安全检查记录等各项安全基础工作记录,按规定及时填报安全生 产报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六、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公司经营责任人或安全分管经理和安全主任必须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同时向集团安委会领导汇报情况,并在两天内向集团作出书面汇报,集团

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摘要 交通运输业指国民经济中专门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社会生产部门,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部门。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联系交往的手段,也是衔接生产和消费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交通运输业在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综合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扬长避短,使得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发展现状;交通运输业存在的问题;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 1交通运输业发展现状 铁路运输 铁路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同时又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虽然我国铁路运营里程在总量上尚处于短缺状态,路网结构对国土的覆盖性尚有较大的差距,但在各种运输方式组成的交通运输体系中,铁路运输始终处于骨干地位,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作用。2009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万公里,2009年全国铁路共完成新线铺轨5461公里、复线铺轨4063公里;投产新线5557公里,其中客运专线2319公里;投产复线4129公里、电气化铁路8448公里。 1.1.1铁路路网 干线铁路是铁路网络的关键部分,是铁路发挥骨干作用的坚实基础。目前,我国铁路主要干线共有22条,根据其发挥作用和地理位置分布的不同,可大致分为能源运输干线、南北铁路干线、华东地区干线、西北地区干线、西南地区干线和东北地区干线。 1.1.2铁路客货运输 2009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亿人,同比增加6321万人,增长%。货物发送量完

成亿吨,均创历史新高。同比增加6113万吨,增长%;总换算周转量亿吨公里,同比增加亿吨公里,增长%。 公路运输 现代交通运输方式的公路运输,比起水运和铁路起步晚,直到19世纪末才有了第一批汽车。这种新型交通工具问世后,在实践中显示出其突出的优越性,即机动、灵活、方便、快速、直达,因此,它的发展速度远快于水运和铁路。截止2006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万公里。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公路运输发挥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1公路网络 我国公路网络由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构成。国道为我国公路的主骨架,起着连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城市、港口、车站、工农业生产基地等作用。省道和县乡道路是国道的支线,起着省区范围内城乡之间联系和通过国道与省外联系的作用。全国公路总里程中,国道万公里,省道万公里,县道万公里,乡道万公里,专用公路万公里,村道万公里,分别占公路总里程的%、%、%、%、%和%。高速公路的出现,有效地改善了干线公路的交通状况,使干线公路在全国公路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 1.2.2公路客货运输 近些年来,公路客货运输发展较快,特别是公路客运,现已在客运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2007年,我国公路运输需求保持了快速的增长,其中公路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客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3%,增速基本为近5年之最。 水路运输 我国水路运输发展很快,特别是近30多年来,水路客、货运量均增加16倍以上,目前中国的商船已航行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中国当前已基本形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水运体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水路运输对经济、文化发展和对外贸易交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3.1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全文

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组织实施好《规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具体体现,是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行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客观要求,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综合治理,认真抓好《规范》的学习宣传、检查督导和贯彻落实工作。要强化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贯工作方案;针对企业规模、经营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分批宣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行业信息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贯活动,使广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深入了解《规范》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强化督促指导。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对照《规范》的内容和要求,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加快研究解决;对于《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要强化联合检查。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规范》不到位的企业,要现场督办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样本)下载使用声明1、本制度样本仅作为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考使用,请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在下载后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安全管理制度不局限于本文本中罗列的制度,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制度 (x)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岗位职责、一岗双责) (x)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x) 四、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x) 五、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x) 六、车辆等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x) 七、企业员工和车辆保险制度 (x) 八、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制度(含安全行车制度) (x) 九、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x) 十、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x) 十一、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x) 十二、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x) 十三、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x) 十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x) 十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x) 十六、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制度 (x) 十七、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x) 十八、隐患排查措施 (x) 十九、职业健康防护管理制度 (x)

样本(仅供参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为加强本公司货物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主任(组长):xxx,总经理 副主任(副组长):xxx,副总经理 成员:xxx,车队队长(安全科长) xxx,办公室主任 xxx,财务科科长 xxx,物流中心主任 ……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部),由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交通运输企业有哪些

交通运输企业有哪些 【篇一:浅谈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管理】 龙源期刊网 .cn 浅谈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管理 作者:赵国良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交通运输企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面对当今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交通运输企业经营者应临危不乱,思路敏锐清晰,认清形势,顺应潮流,引入现代经营理念,搞好全面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拓展发展新路径,逐步形成高居市场之巅,转动自如,游刃有余的“高屋建瓴”之势,再创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史上的新辉煌。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实力。 关键词: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管理 随着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给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须通过有效的经营活动、不断的创新改革活动和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搞好全面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拓展发展新路径,顺应时代潮流,抢占市场“制高点”与“桥头堡”,打造精品的运输企业形象,竭诚服务社会,逐步使企业形成高居市场之巅的有利态势,不动则已,动则势不可挡,获取最大化的赢利。 一、国交通运输业现状 1.国有交通运输业存在的问题。我国交通运输业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不懈努力,从总体上看,目前交通运输出现相对宽松的局面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具有特定时期的特殊性,并且,这种宽松也是与80年代交通运输极度紧张的状况相比较而言的。事实上,我国交通运输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从目前看,我国交通运输的基础作用远没有充分形成。第一,交通运输网络和运输能力规模不足,干线交通依然紧张,广大农村地区缺桥少路,交通不便。交通运输在国土开发,资源开发中还没有起到先行的作用;第二,运输设施和装备技术水平仍然较低,与现代运输体系有很大差距,而且运输质量还未得到足够重视,还仅局限于低水平的适应,与高质量运输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第三,交通运输改革和运输管理不尽如人意,运输布局不完善,结构不合理,

小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小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2020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小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2020新版) 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已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我国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意外事故每年都有百余万起,造成数十万人死亡。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事故的70。事故猛如虎,它已成为现代社会除疾病之外,残害人类生命的第二杀手,它不但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给无数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不幸;有多少生命因此身残或命丧黄泉,有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 那么,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高危行业的道路运输企业,如何从加强安全管理和“预防为主”入手,减少事故发生,使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呢?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无规矩不以成方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则是关键。 细化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

任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的可靠保障。把各项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各个岗位,实行安全与工资效益挂钩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制度。同时,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单位与部门、部门与具体岗位,均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条款细化,奖惩分明的链条体系和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安全例会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的有效手段,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以会议形式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抓好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分析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加强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 大量的交通事故表明,人的因素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为驾驶员忽视安全,违章行车、精神不集中、反应迟缓、缺乏经验、技术生疏等。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使用计划 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经费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的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 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根据《办法》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按照1.5%提取。 第四条安全生产资金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资金保障。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 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 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对全司安全费用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 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

道路运输企业等评定办法doc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证手续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或地税登记证、法人 身份证各三份;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份; 3、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 投入时间等内容)三份; 4、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 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三份; 5、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上岗证及各自的复印件各三份; 6、业户情况表、经营许可证审批表、业户审验表各三份(上述 三表在运输股领取); 7、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JT/T 631—2005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分级及等级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以下简称货运企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JT/T 402 汽车货运站(场)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专用货车 special trucks 专供运送某种或某类货物的具有特殊装置或设备的货运车辆。 如集装箱专用车、罐车、冷藏车、水泥搅拌车、大件货物车、危险品专用车等。 (二)货运企业等级 classifications of road freight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8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8.1 企业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企业各部门、各岗位以及全体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 2.8.2 安全会议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驾驶员安全会议(活动)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应随时召开有关会议。 2.8.3 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制度 针对企业或外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 2.8.4 安全生产公告制度 定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违章情况进行公告。 2.8.5 安全考核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制,并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安全考核。 2.8.6 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企业安全考核要求和运输重要季节的需要,适时组织企业内部安全检查活动。

2.8.7 奖惩激励制度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激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予以惩处。 2.8.8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8.9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企业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年度及长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2.8.10 行车日志制度 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管理,按班次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隐患、事故等内容。行车日志由驾驶员负责填写,企业专人负责管理。 2.8.11 驾驶员告诫制度 对驾驶员出车前要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一: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 篇一:二季度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总结 XX年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告 各位领导:我是泰安市天腾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谢谢各位领导器重。 XX年的第二季度,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交通部门领导关心和指导下,健康有序地开展。二季度没有发生过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和其它防碍安全生的苗头,我公司全体职工认真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防止“三超一疲劳”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二季度的安全运输工作平稳过度。现就这三个月来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我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企业法人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由企业法人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分工组织实施,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我公司的安全工作,形成了上有领导抓,下有人员管理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措施齐全,根据上

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了领导管理,分工明确,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了安全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好了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日常管理,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配合上级领导做好了行业的和谐与稳定工作。 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为确保XX年第二季度车辆安全出行,我公司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制定了较全面的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和措施, 1是将安全责任落实到车、人。2是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测,3是对驾驶员进行了考核,严把了驾驶员考核关。4是严格做好“三超一疲劳”的专项整治工作。5是加大了安全检查力度,6是落实了gps监控平台的值班制度,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同时对违规超速驾驶员进行电话及短信的警示。四、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预防为主,我们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综合治理”。因此安全教育工作是“预防为主”的前提。公司组织人针对员工安全意识弱、自我保护意识弱的情况 员进行教育培训 求使其明白各项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强化其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心。分析第三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参考文本 注: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内部机构人员设置等情况进行制订。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2.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5.其他副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6.安全科安全工作职责 7.业务科安全工作职责 8.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9.财务科安全工作职责 10.车队安全工作职责 11.监控室安全工作职责 12.驾驶员安全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5.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7.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处理制度

8.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第三部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四部分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法人)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车队长、专职安全管理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科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二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通报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 2、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定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 3、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进行审定; 4、听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 5、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调查处理工作。 6、审议安全生产考核及奖罚方案。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负责人名字)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分析报告(1)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分析 一、行业简述 现代运输方式主要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5种。其中道路运输是以道路为运行基础,以站场为作业基地,以车辆为主要工具,以实现旅客和货物位移为目的的生产活动。道路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其他运输方式的重要纽带。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快速、经济,可以实现“门对门”直达,运行范围广泛等许多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取代的优点,在交通运输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行业现状 1、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企业众多,但是由于受行业特点所限,覆盖全国的跨省市、跨区域的大规模道路运输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市场份额十分分散。从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公布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名单(2016 年)”来看,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排名十一,山东省内排名第一,全国名列前五名的公司为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以上五家公司各自网站信息,其简要情况如下:(1)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公路客运的主导型企业,截至2015年11月,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下设11个分子公司、控股企业70个、20个参股企业,营运车辆11,000多辆,14个国家一、二级客运汽车站,营运班线656条,日均发送旅客达66万人次,已基本形成道路客运、现代物流、公交出租、综合旅游、汽车修理、站场经营、金融地产等多元经济协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2)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公司下辖9个内部分支机构,26家投资企业,以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客运站场和车辆维修为主业,运行线路遍及广州、横跨广佛、辐射珠三角。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含投资控股企业)拥有各类营运车辆8,636台,经营线路872条,员工23,306人。 (3)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3399),主要从事提供汽车运输及配套服务、综合物流服务和高速公路相关服务,汽车运输业务主要分布于粤港等地,截至2015年6月底,管理的站场83个,营运客车7,424辆,班车线路1,378条。 (4)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的第一位,在重庆和西部地区道路客运市场具有主导地位;截止到2014年底,拥有各类客货车辆2万余辆,长江标准化船舶运力达30万吨;拥有物流站场45个,已经建成和在建仓储面积70余万平方米。 (5)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核心业务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及农副产品经营。截止2014年12月底,下属21个子(分)公司,9个一二级客运站和二个现代物流园区,拥有7,000多员工、营运客车2,100多辆、营运线路600多条、日发班次6,400多班。 2、行业发展现状 2015年全国公路道路运输业载客量车辆为83.90万辆,较上年同期减少0.8%;客位2148.58万个,较上年同期减少1.9%;客运量161.91亿人,较上年同期减少6.75%;旅客周转量10742.66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减少2.31%。从各项数据来看在2015年均出现了负增长,市场规模已经饱和并呈现下滑趋势,行业天花板已经开始逐步显现。行业2011年至2015年的各项数据统计如下: 全国公路道路运输业载客车辆及客位统计表

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规范方案[1]

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规范(一) 一、指导思想 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是一套全面的、系统的循序渐进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是一套能够集中解决目前我县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是不断提升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推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重要之处在于“落实一个思想,提供一套方案,解决一系列问题”,就是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落到了实处,提供一整套系统性的安全管理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解决因规定不具体而“严不起来”、因操作性不强而“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从而实现岗位自主管理和风险超前防范。 二、理论基础 风险预控管理就是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的安全管理方法;风险预控管理就是运用系统的原理,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各工作场所、各工作岗位中存在的与人、车、环境等相关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分析评估;对辨识评估后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标准和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同时借助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建立危险源数据库,使各类危险源始终处于动态受控的状态。

三、突出优势和鲜明特点 与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相比,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有其突出的优势和鲜明的特点:一是建立了科学的安全管理流程。主要是通过全面辨识各生产场所、各工作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明确安全管理的对象;对辨识出来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危险程度,进一步明确各个环节安全管理的重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管控标准和措施,明确安全管理的依据和手段;通过落实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障管控标准和措施执行到位。二是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了实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强调要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体系中的每个管控元素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在纵向上,明确了公司和各班组安全管理的责任关系,在横向上,通过系统危险辨识,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把安全管理责任由安全管理部门一家延伸到所有业务部门;通过岗位危险源辨识,明确了职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实现了安全管理责任的全员化。三是实现了超前预控管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标准和严密的保障措施,使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安全管理由传统管理转变为“辨识和评估风险—降低和控制风险—预防和消除事故”的现代科学管理。四是突出了风险控制的重点和考核机制。主要控制两类危险源:一类是领导干部和业务部

道路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

×××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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