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的历史发展与演变

辩护的历史发展与演变
辩护的历史发展与演变

辩护的历史发展与演变

刑事辩护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1.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沿革

1.1外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沿革

1.1.1古罗马的萌芽阶段

在公元前4—6世纪的罗马奴隶制共和国时期,由于交通便利和民主共和等自然因素与政治因素的影响,简单商品经济十分繁荣,贸易往来频繁,贸易程式繁杂,加之罗马法律纷杂琐碎为一般人所不熟悉,因此“代理人”、“代言人”在罗马共和国开始出现并逐渐发展。随着法律的演进,职业法学家兴起,辩护制度逐渐为法律所承认。《十二铜表法》正式规定了法庭上辩护人进行辩护的条文。在罗马帝国末期又允许刑事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可自己延请懂法律的人为辩护人在法庭上开展辩论。由于古罗马法学的发达,辩护人多为熟谙法律者甚至法学家,这就大大促进了古罗马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使古罗马成为当时世界上刑事辩护最发达的国家。

1.1.2中世纪的压制阶段

在中世纪的欧洲,因基督教权威的恶性膨胀,使得世俗统治之外存在着一个平行甚至高于它的神权统治。由于早期基督教的不宽容和独断,设立了宗教裁判所惩治异端,并实行“神罚”。在裁判所中虽容许被告人辩护,但其辩护已沦为对审判官的有罪或罪重观点的补遗,而非依事实和法律予以驳击,因此在裁判所中的辩护是徒有虚名的。而且在中世纪欧洲世俗

政权方面,刑事诉讼中奉行纠问式诉讼模式,在本质上蔑视人的基本权利,几乎剥夺被告人的所有权利,将其置于诉讼客体和司法处置对象的地位。因此,刑事被告人在中世纪的欧洲没有真正的辩护权,即使在某些情况下有,也因为法官的预断而难以发挥作用。

1.1.3资产阶级革命后的发展阶段

在资产阶级革命前夕,一批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如英国的李尔本、洛克,法国的狄德罗、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提出“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响亮革命口号,在诉讼中他们主张用辩论式诉讼模式取代纠问式模式,赋予被告人辩护权,在审判中实现辩护原则。在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英法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在立法中肯定了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赋予了刑事被告人自己辩护和延请他人辩护的权利。英国1679的《人身保护法》首先肯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该法明确规定了诉讼中的辩论原则,承认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从而确定了刑事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1808年拿破仑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典》对辩论作了更为详尽、周密的规定,使刑事辩护系统化、规范化起来。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民主进程的推进,西方的辩护制度不断发展趋于完备。

1.2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沿革

1.2.1建国前阶段

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的刑事诉讼基本上是没有刑事辩护制度的,我国现代意义上的辩护制度是清末从西方引进和移植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最早立法规定是1906年清朝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了律师参与诉讼的内容,赋予当事人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关于律师制度的单行规定是从民国政府制定的《律师暂行章程》和《律师登录暂行章程》开始出现的。两个单行律师立法的出现,是我国律师制度的开端。尔后国民党1928年和1941年分别制定和颁行了《律师章程》和《律师法》。总的来看,旧中国的辩护制度是

有积极意义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在刑事诉讼中贯彻落实,且受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的影响,带上了浓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色彩。

1.2.2建国后近30年的曲折发展

新中国的辩护制度是在对旧中国辩护制度进行扬弃的过程中逐步建立、逐步发展起来的。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发布《关于取缔黑律师及讼棍事件的通报》,明令取缔国民政府时期的律师组织和律师活动,因此在1949—1954年间,律师制度基本上是被否定的。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同年颁布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具体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辩护。”从立法上对辩护制度予以肯定,我国新的律师制度才得以真正建立。1957年下半年开始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导致原本并不健全的辩护制度在这一时期奄奄一息。十年文革时期,公检法被砸烂,辩护制度更是在群众运动的闹声中彻底销声匿迹。

1.2.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恢复和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建设的推进,我国辩护制度开始恢复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1978年宪法重新确立了我国法制中的刑事辩护制度。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辩护制度,确立了辩护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地位,并对辩护作出了专章规定。其后又通过大量司法解释、批复、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增强了辩护的可操作性。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亦从此日趋成熟。199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总结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对原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其中对辩护制度作出了重大变革,进一步扩大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提前辩护人和辩护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明确了辩护人的诉讼资格,扩大了指定辩护的范围,扩大了律师和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此外,立法机关还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有关辩护制度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获得了自新中国以来前所未有2.2刑事辩护制度的理论基础

2.1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重大改革

我国1996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79年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提前了辩护人和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明确了辩护人的数量、资格、扩大了指定辩护的范围,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扩大了律师和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这标志着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开始沿着程序的轨道向科学化、理性化的方向迈进。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重大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关于刑事案件被追诉者的法律称谓

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12条对之作了科学的修正。由于在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以及自诉案件自诉人起诉之前,尚无人对进行刑事追究的人予以指控,所以理当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不是被告人。称谓的变化决非修辞技巧,按照世界各国普遍通行的未经审判不得对任何人定罪的现代法治原则,被进行刑事追究的人在被提起公诉或自诉之前的诉讼地位,只能是某一个或数个犯罪的涉嫌者,即犯罪嫌疑人,只有到他被指控于审判机关时,其诉讼地位才变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未经审判或依法判决之前,始终存在被判定有罪或无罪两种可能:犯罪嫌疑人被审判机关证实,判定有罪予以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审判机关消除或不能证实则判定为无罪,予以法律保护。这一规定同时表明:不仅被告人是享有刑事辩护权的主体,犯罪嫌疑人也是享有刑事辩护权的主体。

2.1.2关于侦察阶段的辩护形式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将其概括为: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并为被逮捕者申请取保后审。不容否认的是这些活动明显带有辩护性质,实际上属于超前的非正规的辩护。此时犯罪嫌疑人面对着拥有各种侦查手段和侦查权的机关,其人身自由又因侦查机关采取必要的强制

措施而受到很大限制,所以律师的法律帮助是十分珍贵的,可以或多或少地起到某种制衡作用。虽然在许多发达国家立法中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时起就有权请律师辩护的规定已十分普遍,但在我国侦查领域一向是不许律师进入的禁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氛围下,允许律师在侦查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某些法律帮助是难能可贵的历史性进步。

2.1.3关于诉前辩护的开展

1996年刑事诉讼法把辩护律师及其他辩护人介入诉讼的时间,从开庭前七天,提前到审查起诉之日。这表明,刑事辩护已由诉后延伸到诉前,即诉前辩护。与诉后辩护相比,诉前辩护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委托人尚未被指控,仍是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地位;二是辩护人面对的并非审判机关而是检察机关。尽管诉前辩护中的辩护人责任与诉后辩护相同,仍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裁判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但由于辩护人只享有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中非律师辩护人行使这些权利须经检察院许可)的诉讼权利,尚不能像诉后辩护那样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指控涉嫌罪名的全部材料,其辩护意见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在辩护方式方法上,则由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从程序上只能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所以辩论的方式方法也不能不受到制约。总的说来,诉前辩护虽有一定局限性,但毕竟已初具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与刑事追究形成某种制衡。应该承认,96年刑事诉讼法突破了原刑事诉讼法不允许诉前辩护的诉讼格局,即便诉前辩护意见不被采纳,辩护人也可在此过程中赢得较充裕的时间为强化其诉后辩护意见,补充其薄弱环节,为其后的辩护创造条件。

2.1.4关于庭审辩护的改革

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庭审辩护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一是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进行程序性审查,即对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废除了以往的实体性审

查。这主要是避免法官“先入为主”地使开庭审理流于形式化、走过场,大体上符合了发达国家通过的“起诉一本主义”原则。显然,在审判与指控功能分离的条件下。庭审中对被告人的有罪指控和举证证明由公诉人承担,但反驳或削弱指控及其举证则由被告人及辩护人承担。讯问被告人也主要由公诉人进行,辩护人亦可向被告人发问,法官对被告人的讯问退居次要地位带有补充性。这种庭审改革强化了指控与辩护两个功能,且排除了庭审中法官取代公诉人的指控功能,也有助于法官“兼听则明”,秉公而判。

二是在上述庭审方式和审理格局中,在指控方讯问发问被告人之后,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发问。理论上称为主询问。——从正面证明自己的观点。反过来,对对方申请到庭的证人,鉴定人的发问称为反询问。辩护人的主询问、反询问的优化选择与运用,可以使庭审调查中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接近和符合客观真相,因而也从根本上对辩护功能的发挥有利。而辩护人除进行询问外,还可以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申请重新鉴定和勘验。由此,辩护开始摆脱消极被动状态,在一定条件下积极主动地展开。

三是在简易程序中的辩护更为灵活方便。对于公诉方建议或同意使用该程序的,有公诉人出庭的,庭审中双方直接反复辩论,无公诉人出庭时,庭审中被告人可直接陈述和辩护,辩护人只需对起诉书发表辩护意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庭审中辩护人更可同自诉人直接进行辩论。程序的简易性决定了辩护的灵活性,同时也就体现了诉讼经济原则与便民原则,节约了诉讼成本。

2.2我国现行刑事辩护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使辩护人无论在诉讼权利的行使范围上还是在诉讼的介入时间上都有所改进,但这只是一种立法上的努力,静态的立法成果并不一定和动态的司法实践一一对应。目前我国的刑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行使状况并不乐观:一方面,辩护人的权利大量得不到落实;另一方面,辩护人本人的人身权利也经常面临威胁。我国的律师辩护现在正陷入几难境地。

2.2.1会见难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可以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两院三部一委”发布的实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一步要求“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这里的“应当”是要求办案机关必须在四十八小时或五日以内作出安排。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尚未得到认真的落实,具体表现在:一是办案机关以种种借口无限拖延;二是非涉密案件还要层层审批;三是不允许单个律师会见;四是以本案涉及国家机密为由不准会见;五是在会见场所秘密安装摄录设备;六是限定会见时间和次数,控制问话内容等,使律师在行使法律赋予的会见权时步履维艰,会见制度形同虚设。

2.2.2调查取证难

律师要进行有理有据的辩护必须占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因此,是否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以及律师如和调查取证成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质量,实现司法民主、公正的原则性问题。但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辩护律师进行调查取证的现状并不乐观,据统计新刑事诉讼实施以来,全国已有200余名律师因调查取证被冠以伪证罪而遭受拘留和逮捕,最后绝大多数又以无罪予以释放。 [12]这一反常现象造成辩护律师的恐慌心理,不敢大胆从事调查取证活动,甚至多数律师接受委托后,干脆不作任何调查,导致辩护质量下降,刑事案件的辩护率也降低。

2.2.3阅卷难

在辩护活动中,律师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是行使辩护权的关键和核心,只有全面了解案中的证据材料,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工作,

都十分重视这一环节,为实现律师的知情权建立了证据开示制度,为查阅案卷材料提供充分的机会和条件,但我国的刑事诉讼从立法到实务,辩护律师的该项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落实,即使是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的“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在司法实践中也是限制有加。

2.2.4采纳正确辩护意见难

就我国刑事案件实际状况而言,律师介入刑事案件进行辩护的比率并不高,高水平的律师更是不愿参与刑事诉讼,其根本原因在于律师正确的辩护意见难以被采纳。

2.2.5维护律师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难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各国政府应确保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恫吓、妨碍或不适当的干涉;不会由于其按照公认的专业职责、准则和道德规范所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受到或者被威胁会受到起诉或行政、经济或其他制裁。” [13]这些要求已经被世界多数国家的立法所吸纳。但是在我国的现实中,还时常有辩护律师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遭到侵犯,致使无罪被拘留或逮捕,甚至送交法庭审判的情况。特别是刑法第306条关于律师伪证罪的规定,在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中实为少见。

2.3完善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构想

鉴于我国现行刑事辩护制度存在的缺陷与不足,非常有必要从立法和司法上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刑事辩护制度,以切实保障和完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2.3.1保证律师的会见权

由于种种原因,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行使会见权遇到种种障碍。刑事诉讼法第96条、六部门《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检法有关的实施细则,均规定了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六部门的上诉规定专门规定了律师会见权的问题,

即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等等。但是,六部门在以下规定中又为侦查机关干预会见提出借口,即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实践中,由职权主义侦查模式性质所决定,侦查机关从部门利益出发,多以涉及国家秘密,案件情况特殊等理由不予安排会见;或严格限制律师会见的次数、时间,如一些地方侦查机关规定律师会见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过30分钟;或以在律师会见后犯罪嫌疑人翻供为由追究律师的刑事责任;等等。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也经常出现类似情况。同样,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会见权也受到种种限制。

联合国关于《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规定,未经审讯的囚犯可以会见律师,警察或监所官员对于囚犯与律师间的会谈,可用目光监视,但不得在可以听见谈话的距离以内。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8条规定,遭逮捕、拘留或监禁的所有的人应有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毫无迟疑地在不被窃听、不经检查和完全保密情况下接受律师来访和与律师联系协商。这些规定,就可以保证律师通过会见从被指控人处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了解被指控人是否受到追诉机关的不当对待并能为被指控人提供法律帮助,为在诉讼过程中发挥辩护作用打基础。而且“会见”犯罪嫌疑人也只有在侦查人员或监所官员“看得见但听不见”的秘密状态下才有其实际意义。

《中国历史地理》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政治制度、经济发展、中国文化发展、历史地名之间的关系

2011-2012年第一学期《中国历史地理》科目作业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政治制度、经济发展、中国文化发展、历史地名之间的关系 第一,古代政区演变与中国自然环境的关系。 古代政区的划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依山川形便,将自然环境与行政区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政区与自然区的重合,有利于加强管理。比如说元明清以来的省制和自然环境就有很大的关系,比如说,河南省指黄河以南,山西指太行山以西,湖南湖北一洞庭湖为分界线等等,以此作为分界线不仅有利于管理,而且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抵御自然灾害,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第二,古代政区演变与政治制度的关系。 政区划分的变化与历代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关系密切相关,主要行政区划的变化与政权交替都有着密切关联。最为行政区划中的第一等级的政区,经常会变化很大,这与政治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君主权力一直处于不断的加强的趋势,这就要求地方权力的不断的削弱,加强中央集权,强化皇权,这必然导致社会权力的重新划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区演变必然是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皇权强化趋势一致,换句话说,政区演变服从于政治制度。举个例子,周朝实行的是分封制,在刚开始时这种制度还是行之有效的,但到了春秋末期,这样的国中之国的政区却失去了他原来的效果,到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不断的进行攻伐,使得这种分封这种中央统治地方的方式受到了彻底的破坏,直至秦始皇统一全国,这种与加强皇权,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相违背的政区被废除,代之而起的是郡县

制。 第三,古代政区演变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农业经济区的划分与土壤、山河、气候等影响与自然区相吻合,一般来说一级行政区与经济区在元代以前是相吻合的,但元代以后受到政治影响,但县级政区在大多少数地方都与经济区相吻合。地方行政区的最大的职能是解决职能,替中央或上级机构在一定区域内组织经济生产和征收税负的任务。在许多的情况下一级政区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便于中央收缴赋税。聚敛财富,而且,政区的划分大多是以经济指标来划分的。人口是古代社会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划分政区以及行政等级的依据。举个例子宋代时设立的一个监云安监是为了生产盐业而设立的一个行政区域,这样的政区的设立其实是为了生产的需要,为的是进行经济活动。 第四,政区演变与中国文化发展的关系。 在进行政区划分是往往会考虑不同的文化的影响,往往会把同一种文化的的地方划分在同一个政区里面,换句话说就是在进行政区划分是得考虑文化的认同感。从另外一面出发,政区一旦划定了,就会在这个政区里面形成一定的文化,或者是原有的文化认同感得到了加强。民俗是政区划分的一个重要原则,假如在一个政区内存在着不同的几种文化,几种认同感,假使有一两种文化在认同感上是冲突的,那么会造成政区内的不稳定,甚至爆发械斗之类的事件,这不利于政区的统治和统治者的意愿,因此在划分时会尽量的避开不同文化划分在同一政区内的决策。举个例子,中国有七大方言区,因此在政区划分时尽量避开。清代时期,广东设立的十个府里面有潮州府和其他府,是不会把讲潮州话的县置于讲粤语,或是讲客家话所管辖的州府的统治下,这不仅加强了潮州府内的文化认同感,也避免了不同文化在同一政区内的冲

发展观的历史演变

发展观的历史演变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发展观的历史演变 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实践出现新的变化,人们对发展的认识不断丰富和深化,发展观也经历了不断演变的过程,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得到了提升和扩充,不断形成新的发展观。 一、发展理论的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政治和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发展中国家振兴经济的要求,发达国家战后恢复的努力,把全世界带入一场史无前例的发展潮流之中。发展问题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也吸引了大批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事发展问题的研究。发展经济学、发展社会学、发展政治学、发展战略学、发展伦理学等相继问世。这些不同的学科,虽然其研究方向和侧重点各不相同,但焦点却是一致的,即把注意力集中在发展问题上。由此,发展理论应运而生。 发展经济学在发展理论中是影响力最大的学科之一,对于早期发展观的形成和一些国家发展模式的选择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所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发展中国家落后的根源和障碍是什么发展中国家应该采取何种制度、战略和政策,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快发展。 二、发展观的演进 (一)经济增长论

20世纪50年代前后,是发展理论形成和繁荣的时期,也是早期发展观形成的时期。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独立的许多欠发达国家来说,人们关注的重点是经济增长。当时的发展经济学家也还没有把“发展”与“增长”两个概念区别开来。因此,在当时的一段时间里,发展的概念就是指经济增长,发展的实践就是追求尽可能快的经济增长。在这种发展观的主导下,经济增长就成为了一个国家或地区追求的主要目标。以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为核心的发展观便由此形成。 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观对促进经济增长,迅速积累财富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反而出现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可见,增长并不等于发展。现代的理论认为,发展与增长的区别与联系是:发展是经济、政治、社会三者相互联系的进步过程。增长主要是指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它以产出量的增加作为衡量尺度。发展既包括增长所强调的产出的扩大,也包括分配结构的改善、社会的变迁、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及自由选择范围的扩大和公平机会的增加。增长强调财富“量”的增加,而发展强调经济、政治、社会的“质”的提高。增长注重“有多少”,发展既要回答“有多少”,还要回答“有多好”。发展与增长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与统一。没有“质”的提高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没有“量”的增加的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对发展来说,增长是最基本的,没有经济的增长,就谈不上发展,但是过分强调增长会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反过来会阻碍发展。 (二)强调社会变革的发展

科技发展与自然观演变的关系

。 论文题目: 科技发展与自然观演变的关系 学院理学院 专业物理

学号 姓名+++ 科技发展与自然观演变的关系 摘要:自然观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认识的哲学概括,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认识是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自然观的变化不断影响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反过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影响着自然观的形成。本文从中国和西方的自然观、科技发展史出发,比较两者的异同,说明两个文件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揭示自然观和科学技术间的关系,论证人类认识对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在文章最后指明认识到科技发展与自然观演变的辩证关系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字自然观科学技术西方文明东方文明辩证关系 自然观是指人们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人们对自然界的存在形式、演化方式、运动变化及动力原因的根本看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自然观,不同时期人类的自然观也不同。其中,科技对自然观的演变起着重要的导向功能,随着科技的发展,自然观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共经历了原始的宗教自然观、古代朴素自然观、中世纪的宗教神学自然观、近代的机械自然观、现代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过程,最终形成科学的自然观。下面通过分析中国和西方的自然观及科技发展史来探讨其辩证关系。 一、中国自然观与科学技术发展史 1、中国古代自然观的形成与发展 蒙昧之初,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和思考都是从很直观的自然现象出发,在中国人看来,天地万物是由五行组成的,五行按一定顺序,相生相克。五行学说解

释了宇宙的结构,但是没有解释宇宙的起源。阴阳学说解释了宇宙起源,阴阳学家认为是阴阳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世间万物。这种观点带有浓郁的思辨性质,讨论的是世界的本源和对运动规律的思辨解说,对事物的认识是从整体角度出发,注重的是辨证统一。正是由于这种思维方式的引导,由起初的认为天定胜人,对自然界的恐惧和绝对服从,到后来尊崇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思想理念。产生的儒家、道家等学派,与其说是结果还不如说是原因。然而这种思维也潜移默化中限定了中国人的思维,中国人长于整体性思维、重直觉和顿悟, 在直观的基础上进行联想、类比, 然后用朴素的唯物论、辩证法进行归纳、总结, 说理往往带有玄虚、混沌色彩, 缺少严密推理的逻辑过程, 有时甚至带有几分神秘色彩, 对事物发展的深层原因追究甚少。因此,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占主导地位的是天人一体、万物有情的自然观, 不但化解了人与自然的争斗, 也阻碍了传统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使我国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的科学技术一直没有形成严密的、理论化、系统化科学。 2、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发展整体上有三个阶段:初期为春秋战国到南北朝;全盛时期从隋唐到两宋;到元明清时开始衰落。其中,天文学从商代就开始有记载,数学中计算工具的发明,医学体现在大量的医药著作,四大发明,水利水系,都代表了各个时期中国科学技术的辉煌成就。正如李约瑟所言: 在公元3 世纪和13 世纪之间保持一个西方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 在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两个高峰时期,第一个时期是春秋战国时期,大约是公元前700 年到公元前200 年前后的五个世纪。周王朝的衰落,导致了大一统的专制制度的崩溃。各诸侯国为富国强兵、争霸天下。纷纷改革内政,有力地推动了科学与文明的发展。儒家、墨家、道家、法家、军事家、纵横家纷纷登上历史舞台。思想界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状态。春秋时期的各大学术流派大都拒绝拜倒在宗教迷信的鬼神之下,因此这段时间的中国始终是政教分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享有思想和职业上的自由与平等对待。随着魏晋时期进一步的思想解放, 中国的科学与文明却很快进入了第二个高峰期。时间进入大约13世纪时,中国出现了一股对近代中国社会形态影响最为严重的哲学思潮——程朱理学。程朱理学的禁欲主义不仅抛弃了古典哲学中对自然界和理想社会的追求,而且阉割了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古代思想家的人文精神。从此中国社会进入一种思想禁锢保守、等级制度森严的专制社会。在社会上也形成“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从事自然科学和技艺的人成了只是会一点“雕虫小技”的小人。天文学、数学和医学家们在社会地位、生活待遇上和“科举出身、八股取仕”的进士们根本不能相提并论。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古代

儿童观的历史演进

儿童观的历史演进 儿童观是人们对儿童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或者说,是人们在哲学层面上对儿童的认识。儿童是人类个体生命周期中的一部分。儿童观问题实质上是一种关于人的观念问题。从儿童观那里,我们可以透视出一个时代,一种文化对作为个体人的地位和价值的基本看法。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内容的儿童观。随着历史的演进,儿童的内容也相应地演进着。因此,作为观念而存在的儿童观又辩证地是一种历史存在。 西方儿童观的历史演进 一、古代的儿童观:儿童就是小大人 在古代,人们尚未发现儿童和成人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因而也没有明确的儿童观。对于原始氏族来说,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原始人急切的希望儿童加入成人行列,因此他们没有把儿童作为儿童看待,而仅仅当作氏族部落的未来成员,当作缩小的成人。儿童概念很长时间被淹没在黑暗中。即使在被后人认定为相当文明的古希腊,世人对于儿童的社会存在仍然视而不见。所以他们的儿童观就是儿童就是小大人。 二、中世纪的儿童观:儿童儿童生而有罪 到了中世纪(5—15)世纪,即欧洲封建社会的年代。在这段时期教会变成了维护封建制度的强大精神支柱,僧侣阶级也获得了最高贵的地位。这种政治经济状况必然决定着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教会认为人生而有罪,自然而然便认为儿童也是具有原罪的。但即使在中世纪这种认为儿童天生有罪、要用鞭笞来教训等观念盛行的背景中,仍然有些学者倡导爱儿童,给儿童自由。 三、文艺复兴时期的儿童观:从新人类观推导出的新儿童观 文艺复兴运动的爆发使得新的人生观沉重地打击了中世纪基督教会所谓的“原罪说”儿童观,并为近代儿童观的诞生铺平了道路。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的余光照进了儿童观领域,才使得通体散发着人文精神的全新儿童观来临。伟大的教育思想家伊拉斯谟认为要研究孩子的自然能力和才智,不要想象他们的兴趣与成人的一样,不要指望他们有像小大人一样的举止。他明确指出,对待儿童,“首先是爱。然后渐渐随之以某种自然和温柔的尊严,而不是畏惧,前者比后者更有价值,用恐怖的手段来使儿童弃恶,乃是一种奴性的作法。”因此,自由的教育是符合儿童的。用教育手段把本来是自由的儿童奴隶化,是极其荒谬的。 同时,在这一时期夸美纽斯提出了着名的“种子论”,他认为在人的身上自然地播有知识,道德和虔诚的种子,通过教育便可以把他们发展出来。他还相信一切儿童都可以造就成人。 从中我们发现文艺复兴时期产生的儿童观是从新人类观中理想的人的形象推导出来的。尽管这一时期承认了儿童的兴趣与自由,但是人们并未意识到儿童本身便是具有自身的独特价值的存在,也未否定儿童对于父母的绝对服从关系。因此把儿童作为父母的所有物的儿童观依然占统治地位。 四、理性时代或启蒙时代的儿童观 到17世纪,英国出现了一种新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儿童生来就是没有原罪的纯真无

发展观及其历史演变探析

发展观及其历史演变探析 摘要:一定的发展观是与之相应的发展理论的核所在。二战以来,发展观经历了几个演变阶段:“经济增长”的发展观、“经济增长+反恩变革”的发展观、“合理+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中心+社会综合发展”的发展观。从50多年来发展观演变的逻辑轨迹可以看出,人类对发展观的认识越来越拓展、深化,实现了从注重物到注重人的转变,人的发展已成为发展的中轴目标。 关键词:发展观;历史演变;科学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828X(2011)01-0007-02 一定的发展观是与之相应的发展理论的核所在,它作为对发展实践的一种理解与反映,以其时代精神、价值取向和实践理性,引导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潮流,影响着整个社会发展实践。20世纪中叶,发展问题研究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出现在西方,二战结束后,发展观经历了若干演变阶段。梳理发展观历史演变的逻辑轨迹,对于制定各种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观的基本意蕴

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涵、意义和要求的最本质的认识和体悟,是人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理性揭示和对未来社会发展的总体认识,也是指人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理性揭示和对未来社会发展的总体把握,是制定各种社会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和前提,在发展问题中居于灵魂和核心的地位,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不仅包括要发展,而且还包括为什么要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一定的发展观是与之相应的发展理论的核所在,它作为对发展实践的一种理解与反映,以其时代精神、实践理性和价值取向,引导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潮流,影响着整个社会发展实践。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在不同的时期,源于各国所面临的外环境的差异性,其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也就不同。 二、发展观历史演变的逻辑轨迹 20世纪中叶,发展问题研究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出现在西方,它的兴起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经济政治格局的变化,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密切相关。发展作为一种最为迫切的实践问题,不仅是国际学术界的研究热点,而且也成为联合国国际事务的关注重点。二战结束

汉字的发展历程

汉字的发展历程 导读:汉字的发展历程汉字是是我国古代先民发明的记载工具,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拥有4500年以上的历史,其使用最晚始于商代,历经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诸般书体变化。 秦统一前,各诸候国使用的文字各不相同,秦始皇统一中国,李斯整理小篆,“书同文”的历史从此开始。尽管汉语方言发音差异很大,但是书写系统的统一减少了方言差异造成的交流障碍。 三千余年来,汉字的书写方式变化不大,使得后人得以阅读古文而不生窒碍。但近代西方文明进入东亚之后,整个汉字文化圈的各个国家纷纷掀起了学习西方的思潮,其中,放弃使用汉字是这场运动的一个重要方面。 由于汉字书写复杂,这种“汉字落后论”的说法存在了很长时间,认为汉字是教育及信息化瓶颈,并有“汉字拉丁化”甚至废除汉字的推动行为。这些运动的立论以为:跟西方拼音文字相比,汉字是繁琐笨拙的。许多使用汉字国家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汉字简化,甚至还有完全拼音化的尝试。 其中日文假名的拉丁转写方案以及汉语多种拼音方案的出现都是基于这种思想。 中国大陆将汉字笔划参考行书草书加以简化,于1956年1月28日审订通过《简化字总表》,在中国及新加坡使用至今。台湾则一直使用繁体中文。

不过有趣的是,目前世界上只有汉字是唯一的流传至今从未中断的文字,英语等拼音文字现代人看几百年前的书大都看不懂,更别说几千年了。 目前的汉字体系分为繁体字和简体字,前者用于台湾、香港、澳门和北美的华人圈中,后者用于中国大陆和新加坡以及东南亚的华人社区。通常说来,两种汉字书写系统虽然有差异,常用汉字的个体差异不到25%,并且简繁字转换都有规律可循,尤其通过电脑软件转换非常方便,不存在多少交流障碍。 现在一般认为汉字也有突出优点,初始学习难度虽大,但掌握常用字后不存在类似海量英文单词的继续学习问题,且其表意特性也能充分调动人脑的学习能力。在计算机输入问题基本解决后,“汉字落后论”及“汉字拉丁化”已实际上逐渐被大多数人抛弃。 目前汉字系统已经基本稳定,但汉字的规范化、生僻字的自然消亡仍在继续进行。 感谢您的阅读,本文如对您有帮助,可下载编辑,谢谢

图形的起源与发展

图形的起源与发展 图形的发展可以说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息息相关。早在原始社会,人类就开始以图画为手段,记录自己的思想、活动、成就,表达自己的情感,进行沟通和交流。当时绘画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欣赏美,而具有表情达意的作用,被作为一种沟通交流的媒介,这就成为最原始意义上的图形。 在人类社会的言语期与文字期中间其实还存在着一个图形期,如法国南部的洞穴艺术,据推测,洞穴中的图形要比埃及和中国的象形文字早3万多年。那时的人们为了在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中进行信息传递,设计了许多图画标记,以视觉符号的方式表达思想,并逐渐进行改良简化、相互统一,使它日趋完美。在北美洲印第安人的岩洞壁画当中,我们可以看到非常简练、具有标志化特征的图形符号。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图形标志也逐渐统一和完善起来,这时,文字产生了。文字的出现使信息可以跨越时间、空间进行广泛而准确地传播,使人类的文明得以传承和发展。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就创造了利用木片在湿泥板上刻画的所谓“楔形文字”,基本属于象形文字。我国的中文汉字也是源于图画的象形文字,早在新石器时代的一些陶器上,已经出现了类似文字的图形,如:日、月、水、雨、木、犬等等,与其代表的物象非常相似。古埃及也发明了以图画为核心的象形文字,这是原始图形向文字发展的一次质的飞跃。随后,单纯的象形文字逐渐不能满足人类日益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为表现更广泛、更抽象的含义,人们开始采用表音、表意等其它

手法来创造更多内容的文字,形成了自己独立的文化体系。 与此同时,图形的发展空间却更加扩展了,各种标识、标记、符号、图样的产生,丰富了图形的内容。从西班牙古代摩尔人留下的建筑和镶嵌图案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虚实相生”的图样。中国的“太极图”是流传至今的典范图形。在我国民间还出现了多种多样、形式丰富的吉祥图形,如:双喜、四喜、连年有余、五福捧寿……印刷术和造纸术的发明更给现代图形带来了广阔的天地,使其真正实现表述信息的广泛传播。 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立体派绘画大师毕加索创作的《和平的面容》利用同构手法将和平的概念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同处一个时代的荷兰著名版画家埃舍尔更是对绘画的可能性作了大量的探索,以极大的兴趣研究和再现交错型图形,使一些语言无法表现的思想得以再现,创作了许多“智力图像”,如:曲面带、魔镜、天与水、昼与夜、瀑布、上升与下降等,对形态虚实的共存互换、平面和立体的空间转化、变形与写实的交错语言等形象进行了创造,扩展了视觉艺术的表现空间,表现出埃舍尔特有的视像思维的才能。 图形以其独特的想象力、创造力以及超现实的自由创造,在版面设计中展现着独特的视觉魅力。在国外,图形设计已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图形设计师的地位已伴随着图形的表达方式所引起的社会作用,日益被人们所认可。20世纪中期,世界各国涌现出许多杰出的图形设计大师,如日本的福田繁雄、等等,他们的作品充满了智慧、促进了视觉语言的多元化发展。

游牧民族变迁史

游牧民族 从商周时代开始,匈奴和东胡就存在了,他们的位置大概是这样的: 然后匈奴把东胡干了。 情况是这样的: 东胡好可怜! 由于遭受得意忘形的匈奴的打击,变得分裂,分裂成了两部分,鲜卑和乌桓:

终于,强大的汉王朝来了,揍匈奴这个王八操的! 汉朝时,匈奴分裂成为南匈奴和北匈奴,这就好比南朝鲜和北朝鲜,你把汉朝当美国就行了,南匈奴是汉朝离间来打北匈奴的,俗称匈奴奸:

北匈奴宣传资料: 你每花一文钱买南人的粮食,都会变成敌人射向我们的弓箭!难道你们还想让我们在汉货上花的钱继续制成弓箭射进我们同胞的头颅里面吗?南匈奴那些拿汉人钱的傻逼,你们就是汉朝人养的一条狗!!!! 鲜卑势力变得异常强大,正是在东汉末年分三国时干的,毕竟中原内乱顾及不了他们,匈奴已经被弄得半死了,乌桓被曹操灭了,鲜卑反倒强大起来。从晋朝到后来的五胡乱华时期,鲜卑分成了东、北、西三大部落。

拓跋鲜卑其实就是北鲜卑。 鲜卑贵族慕容氏在西鲜卑和东鲜卑都很有地位,西鲜卑后来在慕容氏的带领下跑到青海东部安营扎寨,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吐谷浑。 鲜卑参与了晋朝之后的五胡乱华: 作者:豆子 链接: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e513013061.html,/question/34856776/answer/60663168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

鲜卑参与了晋朝之后的五胡乱华: (此图来自维基百科词条“五胡乱华”)(此图来自维基百科词条“五胡乱华”)在上图中,吐谷浑就是西鲜卑的后裔。 那一坨土鳖黄,其实就是乌桓的残余。 拓跋、慕容、宇文鲜卑在图中也有标志。 鲜卑拓跋部创立了北魏,这就是南北朝中长江以北的王朝,北魏一直跟他们称为杂碎的柔然死磕。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柔然原本隶属于鲜卑拓跋部,是拓跋的奴隶,成天干苦力,后来拓跋南迁,小柔然也就闯荡成了大柔然,并跟原来的主人掐起了架。

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个历史演变过程

正确处理四大关系: 如何统筹人与自然与谐发展? 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个历史演变过程。在原始发展时期,人类崇拜依附于自然,匍匐在大自然的脚下;在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利用、改造自然,对自然进行初步开发;在工业文明时期,人类控制、支配自然,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尤其就是到了近代,人类开始直观地认识到人的生存与发展主要不就是依赖自然的给予,而就是依赖自己对自然的改造。为了有效地“改造自然”,人们不惜把对自然规律的“正确认识”瞧得轻而易举,并加以夸大与绝对化。随着对自然控制与支配能力的急剧增强,以及自我意识的极度膨胀,人类开始一味地对自然强取豪夺,从而激 化了与自然的矛盾,加剧了与自然的对立,人类也不得不面对人口剧增、能源短缺、臭氧层破坏、全球变暖、大气污染、水资源缺乏、森林锐减、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物种灭绝等生态危机的种种现实。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当把促进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障未来的持续发展统一起来,积极地肩负起自己的责任,自觉地调整自身的行为,力求正确认识与运用自然规律,通过相互依赖、互惠互补,与自然界与谐相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既改造自然,又不破坏自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的目标,以便全面长远地为人 类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逐步提高生活质量,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创立一个完全新式的人类文明,一个可以永续发展的文明社会。 统筹人与自然与谐发展的根本途径 “统筹人与自然与谐发展”的新理念,对我们推进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思想启迪作用与现实指导意义。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国要达到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并举、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生产力发展与自然与谐“双赢”的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与生态环境双重保障,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而在具体操作中,需要特别关注下面几个方面。 确立一大战略。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既着眼当前,又考虑未来,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改善这两个历史过程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树立一个观念。即在全社会树立起新的生态观。反思人类干预自然的限度及其合理性基础,扎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们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愿望; 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管理环境问题,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与监督环保工作;对环境资源成本与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进行核算,用绿色GDP真正体现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 形成三种思想。一就是天人一体的思想。认识到人类生存资料的有限性与地球的唯一性,

汉字的发展史

汉字的发展史 汉字经过了6000多年的变化,其演变过程是: (商)(周)(秦)(汉)(魏晋)(草书) 汉字的产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虽然是所公认的最早的汉字见于安阳小屯村出土的甲骨卜辞,但汉字的产生肯定远早于殷商时期。山东大汉口文化遗址的陶器上,有许多不同形体的图形符号和刻画符号。它们都能按照古文字的规律释读,因而被多数古文字学家定为文字。大泣口文化的陶器符号,大约出现于公元前2500到前2000年,依文献记载推算,大致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相当。另外,近年来在山西襄汾陶寺附近,也出土一些4000年前的带文字的陶片。当然,这些文字与汉字的关系,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仓颉造字的传说可能曲折地反映了汉字草创的某些情况,但文字起源于结绳、契刻和图画,乃是后世学者公认的定论。《周易·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这些“书契”和图画,一旦有了比较固定的意义、读音和形体,并且能够被使用这一语言的人群所理解时,就具有了文字的性质,而成为最早的文字。汉字是表意文字,其起源当然不会例外。 相传,仓颉“始作书契,以代结绳”。在此以前,人们结绳记事,即大事打一大结,小事打一小结,相连的事打一连环结。后又发展到用刀子在木竹上刻以符号作为记事。随着历史的发展,文明渐进,事情繁杂,名物繁多,用结和刻木的方法,远不能适应需要,这就有创造文字的迫切要求。黄帝时是上古发明创造较多的时期,那时不仅发明了养蚕,还发明了舟、车、弓弩、镜子和煮 饭的锅与甑等,在这些发明创造影响下,仓颉也决心创造出一种文字来。 有一年,仓颉到南方巡狩,以“羊马蹄印”为源灵感。 仓颉日思夜想,到处观察,看尽了天上星宿的分布情况、地上山川脉络的样子、鸟兽虫鱼的痕迹、草木器具的形状,描摹绘写,造出种种不同的符号,并且定下了每个符号所代表的意义。他按自己的心意用符号拼凑成几段,拿给人看,经他解说,倒也看得明白。仓颉把这种符号叫做"字"。

人类自然观的历史发展-研究生作业

人类自然观的历史发展 课程名称:自然辩证法概论 上课老师:胡广丽 姓名:朱涛 学号:2012020180 学院:能源学院

人类自然观的历史发展 姓名:朱涛学号:2012020180 任课老师:胡广丽 摘要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根本看法或总的观点,它既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自然观的形成和发展同自然科学的萌芽、产生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1]。要了解自然观首先要了解自然观的历史与发展。本文依次讲述了了朴素辩证法的自然观、宗教神学的自然观、近代机械论自然观、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并指出各阶段自然观的特点及意义。只有理清自然观发展的不同历史形态,对其进行全面深刻地剖析,才能揭示其本质,从而有助于人们树立科学的自然观与发展观。 关键词:自然观;宗教神学;辩证唯物主义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一种认识和看法。对自然界的看法主要受两个因素的限制:一是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二是受到和生产力相应的科学水平的限制。在这两个因素之中,生产力因素是最基本的,因为对自然界的认识要通过科学来实现,而科学的发生和发展是由生产力决定的[2]。它的产生、发展源远流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自然观,不同时期人类自然观也不同 一、朴素辩证法自然观 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最初尝试,是想用一种理性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神秘主义来对自然界中所发生的一切事件做出解释[3]。我们把16世纪以前的科学技术统称为古代科学技术,与之相适应的是古代朴素辩证法自然观。古代朴素辩证自然观认为万物有共同的组成成分,肯定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和统一性,把精神看作是物质的派生物。古代朴素自然观从整体上对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做直观的考察,论述了自然界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辩证法,提出了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世界万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提供了一幅自然界的总图景。但它也有历史局限:它在直观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对自然现象进行笼统的、粗糙的哲学概括。表现出直观性、思辩性和猜测性等历史局限性。 古代朴素辩证法自然观的基本特点:古代自然观最显著的特点是,从整体上对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作直观的考察,勾画了自然界的总画面。它肯定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和统一性,论述了自然界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辩证法,提出了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这些基本观点在本质上是正确的。具体地说,古代自然观对自然界的认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力求简单;第二,认为万物的本原是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物质;第三,整体直观性;第四,富于想象;第五,深信和谐;第六,相信守恒;第七,合乎常识[4]。 古代自然观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概括起来,第一,标志着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已冲破原始神话和宗教的藩篱,开始运用理性思维去探索自然的本质和规律,这是人类在认识自然的道路上的一次巨大进步。第二,意味着哲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一方面哲学要以对自然界的认识作为自己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自然科学在认识自然界的过程中不可能回避对自然界总的观点的问

专题总复习(一) 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发展史

历史高考备专题总复习(一)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发展史 专题一:中国古代各少数民族的发展 一、知识归纳 1、匈奴族(1)先秦:①祖先:北狄(蒙古高原一带)。②以畜牧业为主,也从事农业生产。公元前3世纪广泛使用铁 器。③战国:秦、赵、燕三国筑长城防御。 (2)秦汉时期:①秦汉之际,冒顿单于统一北方草原,占领河套地区(奴隶制国家)。②西汉初期,汉匈和亲(被动和亲)。③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反攻匈奴,匈奴被迫迁徙漠北。呼韩邪单于归附汉朝,其它各部仍游牧于漠北或西迁。④西汉元帝,王昭君出嫁呼韩邪单于(主动和亲),四十多年和睦相处。⑤东汉初年,匈奴分裂。南匈奴向汉称臣,北匈奴退居漠北威胁中原及河西、西域。⑥东汉前期,窦固、窦宪大败北匈奴。北匈奴政权瓦解,对东汉和西域的威胁最后解除。 2、西域各族(秦汉时期)①汉朝时期,(西域位于甘肃玉门关和阳关以西、葱岭以东,新疆天山南北等地)②公元前138年和前119年张骞出使西域,西域诸国回访。③公元前60年,西汉设西域都护,西域正式归属中央政权。④东汉初年,西域各国重被匈奴控制。⑤东汉明帝时期,班超担任西域都护。 3、突厥族 (1)南北朝:兴起于阿尔泰山一带。6世纪中期统一西北地区,中亚各国归附。突厥是沟通中原和中亚贸易的桥梁。(2)隋唐:①隋初,突厥分裂为东、西突厥。②隋末东突厥南扰。③唐朝贞观初期,唐俘获颉利可汗,东突厥灭亡,并设都督府管辖东突厥故地(“全其部落,顺其土俗”)。④西突厥在隋唐之交控制天山以南,影响了丝绸之路的畅通。 ⑤唐太宗设安西都护府,统辖高昌故地。⑥唐高宗,西突厥灭亡。⑦武则天设北庭都护府与安西都护府分治天山南北。 4、维吾尔族(1)隋唐:①祖先:回纥,7世纪初,受突厥汗国奴役。②东突厥灭亡后,唐太宗任命回纥首领为瀚海都督 府都督。③8世纪中期,唐玄宗册封骨力裴罗为怀仁可汗。④安史之乱期间助唐平叛,自唐肃宗 始与唐和亲。⑤8世纪后期,回纥改为回鹘。⑥9世纪中期,回鹘瓦解。西迁(新疆,维吾尔族); (甘肃,裕固族);有的西迁至中亚地区。 (2)宋元:元朝称畏兀儿。(3)明清:清称回部,1757年乾隆平定回部贵族大小和卓的叛乱,1762年设伊犁将军。 5、女真族(满族) (1)隋唐:祖先是唐朝时期的黑水靺鞨。8世纪前期,唐在黑水靺鞨设都督府,正式划入唐版图。 (2)宋元:①两宋称女真。居住松花江、黑龙江下游一带。②北宋中后期,完颜部统一女真各部,受辽的统治。1115年,阿骨打建立金,推行猛安谋克制度,1125年与北宋联合灭辽。1127年灭北宋(“靖康之变”)。③与南宋 形成南北对峙局面。1234年蒙古灭金。④辽金时期黄河流域的女真人不断与汉族融合,元朝时被视为“汉人”。(3)明清:①明初期,东北建州等部归明朝奴儿干都司管辖,②明后期,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建立八旗制度。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③皇太极改女真为满洲,1636年,改国号为清,④1644年清军入关,经20多年战争, 基本统一全国。 6、契丹族(1)隋唐:居辽河上游。唐末开始农耕生活。 (2)宋元:① 10世纪初,耶律阿保机统一各部并逐步接受汉族封建文化,② 916年建契丹国。后改为辽。 ③创制契丹文字,实行“蕃汉分治”。④1005年与北宋订立澶渊之盟,宋辽对峙局面形成。⑤1125 年,辽被金灭。⑥元朝,进入黄河流域的契丹人与汉族不断融合,元朝时被视为“汉人”。 7、藏族 (1)隋唐:①祖先:吐蕃。②战国到东汉,西羌陆续进入西藏地区与当地的游牧和狩猎部落融合,成为吐蕃人的祖先。 7世纪前期,松赞干布定都逻些,仿照唐朝官制,创制了吐蕃文字。③唐太宗,唐蕃和亲,文成公主入藏,后两百年间,新赞普必请唐天子“册命”。④8世纪初,唐中宗时金城公主入藏。⑤9世纪中期,吐蕃与唐“长庆会盟”。 (2)宋元:蒙古政权建立后,吐蕃臣服于蒙古。元朝在西藏委派官吏,驻扎军队,征收赋税,中央设宣政院管理西藏地区,西藏正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 (3)明清:①明称西藏为乌斯藏,设立卫所,建立僧官制度,整个明代,西藏各教派势力都一心拥护中央政府。②清朝时顺治和康熙册封“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此后,历世达赖和班禅都必须经过中央政府册封。雍正时,设

中国古代主流思想的演变与发展

专题一中国古代主流思想的演变与发展 1.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盖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民间百姓),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与这一论断的精神实质较为接近的是 A.天下兴亡,匹夫有责B.民为根本 C.天下为公D.民贵君轻 2.五四运动时期进步的思想家把李贽当作反孔的先驱,冯元仲称赞他“手辟洪蒙破混茫,浪翻古今是非场。通身是胆通身识,死后名多道益彰。”以下哪一项观点最有可能是他的主张 A.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B.虽孔夫子亦庸众人类也 C.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D.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3.李贽认为,“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固未尝有是非耳”。这表明他 A.坚决反对孔子的主张B反对以孔子的思想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C.不愿与孔子同流合污D极力抨击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 4.商鞅主张“重农抑商”,黄宗羲主张“工商皆本”,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时代看,两人的主张 A.都反映了自然经济的实质B都反映了小生产者的要求 C.都有利于当时经济的发展D都有利于加强封建统治 5.李贽称赞汉朝卓文君“善择佳偶”,自由恋爱,赞扬寡妇再嫁;称武则天是杰出的女政治家;肯定封建社会揭竿起义的农民。上述材料主要反映了李贽 A.揭露道学家的虚伪面目 B.反对男尊女卑的观念 C.破除对孔子思想的迷信 D.反对封建纲常礼教 6.张岱年在《中国文化概论》中指出:“明清时期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先天不足,具有一种时代的缺陷,黄宗羲、唐甄们提不出新的社会方案,只能用扩大相权、限制君权、提倡学校议政等办法来修补封建专制制度。”这里的“先天不足”是指 A.知识分子群体不够强大B.当时我国资本主义经济不够充分 C.民众的公民意识尚未觉醒D.专制集权体制顽固持久 8.明清之际三位进步思想家的思想实质是儒家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活跃,他们使儒家思想更趋实事求是,与国计民生靠得更近,由此形成什么思想 A.经世致用思想B.批判君主思想.C.自由平等思想D.重农抑商思想 10.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政治改革”。与法家这一思想最为相近的思想家是 A.朱熹B.陆九渊C.李贽D.王夫之 11.黄宗羲说:“天地之生万物,仁也。帝王之养万民,仁也。自三代以后,有以不仁得天下者,则日食、地震应之,再不仁者则自遭陨灭。”其主要的观点是 A.“天人感应”B.“仁”对社会治乱的重大影响 C.君主是天下之大害D.“天行有常” 12.王夫之提出“天理”即在“人欲”之中,批判“去人欲,存天理”,还要求富民大贾成为“国之司命”。这些思想主张 A.反映了农民阶级建立平等社会的愿望B.反映专制主义制度逐渐动摇 C.是早期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反映D.反映工商业发展后市民的一些要求 13.李贽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他认为“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

汉字的历史资料

汉字的历史资料 中国文字;;汉字的产生,有据可查的,是在约公元前14世纪的殷商后期,这时形成了初步的定型文字,即甲骨文.甲骨文既是象形字又是表音字,至今汉字中仍有一些和图画一样的象形文字,十分生动.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汉字的历史资料”,供大家参阅。 汉字历史--发展 到了西周后期,汉字发展演变为大篆.大篆的发展结果产生了两个特点:一是线条化,早期粗细不匀的线条变得均匀柔和了,它们随实物画出的线条十分简练生动;二是规范化,字形结构趋向整齐,逐渐离开了图画的原形,奠定了方块字的基础. 后来秦朝丞相李斯对大篆加以去繁就简,改为小篆.小篆除了把大篆的形体简化之外,并把线条化和规范化达到了完善的程度,几乎完全脱离了图画文字,成为整齐和谐、十分美观的基本上是长方形的方块字体.但是小篆也有它自己的根本性缺点,那就是它的线条用笔书写起来是很不方便的,所以几乎在同时也产生了形体向两边撑开成为扁方形的隶书. 至汉代,隶书发展到了成熟的阶段,汉字的易读性和书写速度都大大提高.隶书之后又演变为章草,而后今草,至唐朝有了抒发书者胸臆,寄情于笔端表现的狂草.随后,糅和了隶书和草书而自成一体的楷书(又称真书)在唐朝开始盛行.我们今天所用的印刷体,即由楷书变化而

来.介于楷书与草书之间的是行书,它书写流畅,用笔灵活,据传是汉代刘德升所制,传至今日,仍是我们日常书写所习惯使用的字体. 到了宋代,随着印刷术的发展,雕版印刷被广泛使用,汉字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产生了一种新型书体;;宋体印刷字体.印刷术发明后,刻字用的雕刻刀对汉字的形体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产生了一种横细竖粗、醒目易读的印刷字体,后世称为宋体.当时所刻的字体有肥瘦两种,肥的仿颜体、柳体,瘦的仿欧体、虞体.其中颜体和柳体的笔顿高耸,已经略具横细竖粗的一些特征.到了明代隆庆、万历年间,又从宋体演变为笔画横细竖粗、字形方正的明体.原来那时民间流行一种横划很细而竖划特别粗壮、字形扁扁的洪武体,像职官的衔牌、灯笼、告示、私人的地界勒石、祠堂里的神主牌等都采用这种字体.以后,一些刻书工人在模仿洪武体刻书的过程中创造出一种非颜非欧的肤廓体.特别是由于这种字体的笔形横平竖直,雕刻起来的确感到容易,它与篆、隶、真、草四体有所不同,别创一格,读起来清新悦目,因此被日益广泛地使用,成为16世纪以来直到今天非常流行的主要印刷字体,仍称宋体,也叫铅字体. 汉字历史--字体 在中国文字中,各个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各种字体,有着各自鲜明的艺术特征.如篆书古朴典雅,隶书静中有动,富有装饰性,草书风驰电掣、结构紧凑,楷书工整秀丽,行书易识好写,实用性强,且风格多样,个性各异. 汉字的演变是从象形的图画到线条的符号和适应毛笔书写的笔

设计图形的起源和发展

设计图形的起源和发展 图形的产生 图形是伴随着人类产生而产生的,源于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需要,由人类劳动生活的记事符号开始当人类祖先在他们居住的洞穴和岩壁上作画时,图形就成为了联络信息、沟通、表达情感和意识的媒介,这一点贯穿于图形从产生到今天的每一个时期和阶段。 图形的历史进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远古时期人类的象形记事性原始图画为第一个阶段。原始人的图画式符号是图形的原始形式,也是文字的雏形。第二个阶段为由一部分图画式符号演变而形成文字。图画式符号与记事性图画的区别在于其形象的抽象性更强,更为减化当记事性图画在实用中不断减化后就形成了图画文字。第三个阶段为文字产生后带来的图形的发展。文字这一视觉传达形式使人类的沟通和交往更加密切,而能综合复杂信息内容且又极易被领会的图形形式更为人类所重视和利用。(图1-2一图4 ) (2)图形革命 图形的发展经历了三次重大革命。 第一次革命是原始符号演变成为文字。文字的出现使符号具有了一定程度的规范,成为记事和识别的重要于段,并使信息得以在一定范围内传播。 第二次革命是源于中国造纸术和印刷术的诞生。纸的发明促进了文字和图画的传播与应用,印刷术的发明使视觉信息得以批量化的复制。图画成为了固定意义的符号 交流的姚介面向的受众史多,传播的范圈更加广泛。 第三次革命始于19世纪的科技和下业的变革,最具表性的是摄影的发明和山此带来的制版方式及印刷技术的革新。传播的广泛性进一步扩展,图形真正成为

了一种世界性语言。今天的电子技术等高科技使图形传播超越了时间的局限和空间的距离,传播的速度奇快,而范围己达世界的每一个地区,信息受众己为每一个人。图形革命伴随着图形设计的飞速进步,以让图形设计适应传播的需要。特别是视觉原理和规律的发现以及印刷业的产生,使图形设计更具科学性的设计技巧合多样化的艺术效果,图形设计开始走向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图形设计得以空前的发展,也促成了专业图形设计人员和机构的出现。正是经历了三次重大革命和无数次变革,图形进入了设计的学科领域,图形设计产生了巨大的飞跃。人类要交流思想,互通信息;设计师要表达计划和设想,一与受众沟通,这一切都离不开视觉形象和山视觉形象表述的视觉语言。这就是图形。图形是视觉传达设计表现的基础,或者说图形是构成视觉传达设计系统中最基本的因素。 图形概念释义 (1)图形概念的由来“图形”一词的由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传统的概念,认为“图形”即是图样(见宋《宋书?礼志?四》)。 几何学中的概念,认为“图形”是几何图形的简称。 设计艺术中的“图形”概念,是来自于英文“Graphic",指图形艺术作品。它源于拉丁文“Graphicus”和希腊文“Graphlkos"。图形概念的确定直到现代设计出现才产生,即是随着市场对视觉艺术的需求,设计师们在追求图形的视觉冲击力度和反常规、反常理的表现形式的过程中,形成了对图形概念的明确指向。20世纪20年代初,正式形成了图形设计并诞生了图形设计学科。 在本书中指的主要是在视觉传达设计范围内使用的图形形象。 (2)图形概念的界定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图形概念与设计学科中的图形概念存在一定的差别。视觉艺术中的“图形”概念与信息和传播有着密切的关系。原来

浅谈自然观形成与发展

浅谈自然观的形成与发展 信息工程学院 160304270213 归振翔

浅谈自然观形成与发展 自然观是人对自然认知的总和,也就是人们对自然界的看法,对人和自然关系的看法。人们在想自然是什么?人们常常是从经验科学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多从物理生物化学的层面来解释自然。人类在不同文明阶段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最终都可以追溯到对“自然是什么”问题的解决。然而自然观的认识大体包括人们关于自然界的本源、演化规律、结构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的根本看法。自然观是世界观的组成部分,唯物主义认为自然界是不依赖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物质世界。唯心主义认为自然界是精神或上帝的产物。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自然界是处在永恒运动、变化、发展中的物质世界;自然界一切现象都是对立统一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自然界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现行的哲学和哲学史出版物,把自然观简单的划分为“朴素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唯心主义的自然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1]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科技水平非常有限,人们的智力水平也不是很高,所以人们的认识能力也比较低。因此,人们对自然界的一些变化既不理解,又无能为力。这不能不引起人们思想上的种种迷茫,往往用虚幻的想象去填补当时经验和知识所无法回答的空白,就出现了许多神话传说。因此,在那个时代,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人类所持的自然观都寓于神话或原始宗教之中。神话是远古人类对世界的起源、自然现象以及人类社会生活的初步理解,它以故事和传说的方式世代相传。在西方有《神普》和《荷马史诗》等,在中国则有《山海经》和《淮南子》等。神话或原始宗教的自然观,主张存在着超凡世界,即现实的自然界与超自然的世界的划分。任何神话和原始宗教都主张,既存在着一个包括人和社会的现实的客观自然界,又存在一个各种神和鬼魂居住的超自然世界。相信自然界存在着秩序,而且这种秩序是超自然“实体”干预的结果。在神话和原始宗教那里,自然界不是处于变幻莫测的混沌状态,而是被划分为一些明确的区域,划分为一些行动的范围。其中,每一区域和范围都由一个专门的神来统辖,从而显得井然有序,主张人能够凭借精神力量去调节和控制自然力。这是神话和原始宗教自然观的核心观念,认为人类可以通过祈祷、赞颂、占卜、祭祀、图腾崇拜等复杂的仪式活动,来达到人与神灵的沟通,并借助神力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人的力量就在于人与超自然神力恰当联系和合作,人类通过服从自然力的方式达到控制和调节自然的目的。 生活中就处处存在着自然观。在我国苏轼作为宋代多能多产、才华横溢的作家,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天才。他的自然观思想可以看作是对老庄思想的一种传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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