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井有害气体允许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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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矿井有害气体允许浓度

**煤矿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目次第1章总则第2章检查人员、范围、项目及次数第1节检查人员及配带仪器第2节检查范围及责任划分第3节检查项目及次数第3章巡回检查及请示报告第1节检查布点及牌板第2节巡回检查第3节检查报告第4章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第5章罚则附录A 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计划格式附录B 瓦斯检查手册及班报格式附录C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格式附录D 瓦斯检查日报格式**煤矿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检查工作,杜绝检查的漏洞,保证检查环节流程畅通,随时查处问题,预防瓦斯事故,保障矿井通风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和“**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结合原相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在原相煤矿从事瓦斯检查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3条本制度所称瓦斯检查人员是指以瓦斯检查工为主的各类井下检查瓦斯人员。

第4条瓦斯检查工执行三、八工作制,确定班时为:

夜班:0:00~8:00 早班:8:00~16:00 中班:16:00~0:00 第5条通风科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分布划分瓦斯检查区域,每个区域规定巡回检查路线、时间、形成矿井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计划,每月26日前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实施。图表计划每位瓦斯检查工人手一份,检查地点有变化及时修改。

第2章检查人员、范围、项目及次数第1节检查人员及配带仪器第6条矿安全生产技术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各技术人员,配备便携式甲烷、氧气检测报警仪。

第7条井下所有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安全检测工、采掘通风区队长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第8条瓦斯检查工、测风工、防火检查工配备便携式甲烷、二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光学瓦斯监测仪和甲烷检测报警仪。

第9条未使用机车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掘进机、蓄电池电机车,其司机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第10条各类瓦斯检查人员,上岗检查前都应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检查,瓦斯检查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持证上岗。

第2节检查范围及责任划分第11条所有采、掘工作面,打抽采钻孔地点,扩维修巷道地点,采煤开切眼,使用煤仓上口,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处,回风流中硐室及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非掘进工作地点,及上述地点范围内使用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由瓦斯检查工负责检查。且正常工作采煤工作面,煤层掘进工作面,与突出煤层不足10m或有揭煤的掘进工作面,每个工作面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每个面及关联巷道为一个瓦斯检查责任区域。上述采掘工作面之外的检查地点,可组成1或2个瓦斯检查责任区域。第12条处于进风或全风压通风的硐室、采区、一翼总回风巷组成检查区域,由测风工负责检查。

第13条井下所有密闭地点组成检查区域,由防火检查工检查。

第14条爆破20m范围检查由爆破工负责事实检测,安拆、维修电气设备地点20m范围检查由电钳工负责实时检测;

甲烷传感器四周检查对照由安全监测工负责;

其他打钻地点瓦斯检查由现场班组长负责现场悬挂仪器实时检测。

第3节检查项目及次数第15条由瓦斯检查工负责的检查范围内的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其检查次数如下:

(1)设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的地方,要经常检查,每班记录三次;

(2)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每班巡回检查记录3次;

(3)其他地点以及本班未进行工作面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1次。

第16条由测风工负责的瓦斯检查范围以及所有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除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外,还应检查温度及风量,每旬检查一次。

第17条防突检查工除负责所有密闭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之外,还应对02#自燃煤层采空区密闭内外及02#煤采掘工作面的一氧化碳、气体温度、氧气等进行检查,正常情况每周检查一次。

第18条检查人员在检查风流中瓦斯等气体的同时,还要检查关键部位的局部空间瓦斯等情况;

查看巡检途中“一通三防”设施、装备使用及运行完好情况,风量、粉尘、自燃发火状况。第3章巡回检查及请示报告第1节检查布点及牌板第19条采煤工作面检查4个部位: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风流、工作面回风流,瓦斯记录牌板放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距工作面30m~50m处。

第20条掘进工作面检查2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工作面风流。瓦斯记录牌板设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距工作面30m~50m处,若掘进局部通风机处于回风侧,风机吸风侧设点检查并记录。

第21条瓦斯检查工负责其他地点瓦斯检查,每个地点只检查1处,且记录牌板设在工作点20m范围内,区域内使用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另检查,不设牌板,不做记录。

第22条由测风工负责检查地点,每地点只检查1处,不设瓦斯检查牌板,检查记录不设在测风牌上。

第23条由防火检查工负责检查密闭处瓦斯,牌板设在密闭外或栅栏处。

第24条监测工负责瓦斯传感器的检查对照,记录在调校对照记录排版内。

第25条爆破工,电钳工及工程技术人员,区、队、班长及矿组织进矿检查,不设牌,不记录。

第26条凡设检查记录牌的,由相应的检查人员负责安设、移动牌板,吊挂什么。

第2节巡回检查第27条瓦斯检查工严格按照什么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巡回检查,不脱线、什么、不漏点、不超时(地点、时间、不差20min)。

第28条规定每班检查记录3次且相邻两次时间间隔2h~3h,检查1次的相邻两班时间间隔7h~9h。

第29条特殊情况,需要瓦斯检查工检查处理或因自身原因影响正常巡回检查路线、时间、说明情况可延时检查,但责任区内检查点必须检查完。若不能继续检查,经通风值班人员同意,并安排其他瓦斯检查人员检查,不空检。

第30条瓦斯检查工认真检查,同一地点、同一巷道、同一风路(巷道不超过100m,检查一次)多次检查,将较大的1次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值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并填写现场记录牌上,口头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

第3节检查报告第31条正常情况下,瓦斯检查工每巡回检查1遍,向通风值班员汇报1次,检查总若同工艺、同条件下瓦斯浓度仅有0.1%的变化或通风有变化立即分析原因,现场处理,并向通风值班人员汇报。

第32条任何人检查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参数,有较大变化或临近界限,应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限,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并向通风值班员和调度室汇报。

第33条检查发现在责任区内“一通三防”设施、设备使用不正常或被损坏或通防设施落实不到位,有煤尘飞扬、堆积或有自燃发火、煤层与瓦斯突出预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通风值班员和调度室报。

第34条通风值班员或矿调度员,接到瓦斯检查人员的报告,要做好记录,针对井下通风瓦斯问题,立即协调什么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相关领导。

第35条瓦斯检查工本班全部检查完后,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与牌板、手册记录三统一,班报升井后不超过10min报到通风值班人员。

第36条通风值班人员接到班报立即阅读,发现瓦斯变化等问题,及时安排处理,10min 内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班报上签什么及签名。

第37条通风值班人员负责将1天3个班的班报收集归拢一起,及时交通风科负责报表人员,报表负责人过问并认真审查瓦斯班报,并将有0.1%变化地点及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及采取措施填写瓦斯日报,后附班报,每天9:00之前报通风科、矿总工程师、矿长审阅并签署意见,若科长或矿总工程师或矿长当日不在岗,分别由副科长或通风副总或通风副矿长代签,日报当日签完。

第38条通风科按领导审批的意见,立即组织落实处理,然后由通风科存档备案。

第39条测风工、防尘检查工负责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的参数,按测风、防尘检查要求记录、上报审批。

第4章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第40条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现场指定地点交接班,具体地点:采煤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工,在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入口处;

掘进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工在掘进回风口处;

执行巡回检查的瓦斯检查工在井下主井底等候室内。交接地点应有明显标志。

第41条交接班时间:中班交夜班接为:0:00~8:00 夜班交早班接为:8:00~16:00 早班交中班接为:16:00~0:00 第42条上、下班交接的瓦斯检查工,到指定地点规定的时间准时一对一、面对面交接班,若有一方超时,到位一方要同通风值班人员汇报,落实交或接班人员,不影响瓦斯检查。

第43条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详细交清本班责任区内瓦斯情况,问题及处理情况和需要接班人员掌握的情况,并写在瓦斯手册交接班栏内,接班人要听清问明,将问题处理意见写在手册上,双方在手册上签字后,并传递手册,交接完毕。

第5章罚则第44条月度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计划未按时编制、审批,罚通风科长500元;

计划布点不准确或有变动不及时修改罚编制人200元;

上岗不带计划图表1次罚瓦斯检查工100元。

第45条各类瓦斯检查人员,按规定配备仪器领用,下井不领仪器或带的仪器数量不足、型号不对、一次罚款100元。

第46条瓦斯检查工未持有效证件上岗,1次罚款200元,不带手册、班报、记录本、1次罚款100元。

第47条瓦斯检查工不按规定路线、地点、时间检查或检查记录不及时,1处罚款200元;

空班、漏检、假检一次罚款500元。

第48条检查人员未按规定检查项目、检查图表执行或检查地点不准确,每次罚款200元。第49条瓦斯检查工每巡检1遍不汇报的或发现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又不汇报的,1次罚款200元。

第50条记录牌板未吊规定位置,牌板损坏未及时处理,牌板混乱、记录内容看不清楚,1次罚款100元。

第51条瓦斯检查班报、牌板、手册不统一,1处罚责任瓦斯检查工100元。

第52条瓦斯检查工不按指定地点、时间交接班,以及情况交接不清楚,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53条通风值班人员接到瓦斯检查工汇报,不做记录、不及时审签班报、归拢上报,问题不及时安排处理,一次罚款200元。

第54条负责口填写上报不准确、不及时,领导审批意见不反馈,1次罚款200元。

第55条本制度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原瓦斯检查制度同时废止。

第56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原相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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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管理, 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尽职尽责, 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班次、时间间隔对下列地点进行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巷、区段回风巷、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挡风墙外等。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元罚款。

第四条、每班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填写牌板和记录, 该工作地点的班(组)负责人签字, 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五条、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 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 撤到安全地点。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令, 撤到安全地点。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六条、严格执行《瓦斯日报管理制度》。违反本条规定按《瓦斯日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所有采掘工作面沼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遇有沼气、二氧化碳涌出量大, 采掘工作面变化异常时, 必须指定专人不间断检查。对本班次停工的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检查一次。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八条、瓦斯检查实行队长、班、组长井下监督制。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本记录的检测结果必须由当班的班长签字, 不得有空班、漏检、假检发生。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6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通用范本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7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组织领导 以瓦斯防治为突破口,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工作,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务求实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治工作的责任体系。 成立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矿长担任组长,生产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干部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瓦斯治理的技术保障体系,完善防治瓦斯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坚决做到以风定产;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实现监测监控;进一步研究矿井瓦斯涌出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有效地预防瓦斯

(矿山安全)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 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 ①回采工作面 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 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 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 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回采工作面必须每班安排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第二条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巡回瓦检员检查局扇安设处、工作面风流、回风、局部高冒区的瓦斯浓度,每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瓦检员随时检查掘进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第三条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 第四条瓦检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五条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小于2米长的胶管和温度计。矿长、生产科长、采掘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安检员、流动电钳工、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电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检测仪。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七条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检查手册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传感器显示的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必须做到井下牌板、检查

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第八条瓦检员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和二氧化碳超过3%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第九条通风科长要每天审查瓦斯班报台账,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 二、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手拉手交接班。 第二条交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情况。 1.交清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放火、局部通风等有关设施和装置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设和拆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及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 4.交清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三条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第四条防止“空岗”。交班时,如下一班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通风科长,决定是否有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还是另派瓦检员,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斯检查工作。

煤矿瓦斯、二氧化碳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及相关规定

煤矿瓦斯、二氧化碳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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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二氧化碳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1、每月根据矿生产部署和工作安排,由安全管理科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其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满足“三人连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位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3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防治水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通风安全检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

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5、瓦斯检查工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1)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2)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 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3)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检查的情况。汇报 的次数,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安全状况、井下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瓦斯检查工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 (4)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 超过3%的区域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区域;否则必须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照措施的要求执行。 (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瓦斯日报,掌握瓦斯变化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9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度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桐梓县仙岩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汇编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 第二节瓦斯抽采管理奖惩制度 (20) 第三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5)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 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①大于或等于40 m3/min; ②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③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④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 ⑶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⑶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 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矿井瓦斯检查与管理

矿井瓦斯检查与管理第一节瓦斯检查方法 ●一、巷道风流瓦斯的检查方法 ●二、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方法 ●三、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方法 ●四、盲巷瓦斯的检查方法 ●五、其他地点瓦斯的检查方法 ●六、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空气温度的测定方法 ●七、瓦斯检查过程中常见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预防 第二节瓦斯管理 ●一、矿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瓦斯检查制度 ●三、排放瓦斯过程中的瓦斯管理 ●四、盲巷、采空区的瓦斯管理 ##矿通风队 2006年8月1日

瓦斯检查与管理 矿井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受通风、采掘和气压以及瓦斯涌出变化异常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经常发生变化,及时准确地检查外四浓度,搞好瓦斯管理,对了解和掌握井下的瓦斯涌出情况,防止瓦斯积聚和瓦斯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瓦斯检查与管理不仅是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最基本和最关键的环节。 第一节瓦斯检查方法 矿井瓦斯检查方法是瓦斯检查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技能。正确选用不同的测定方法,准确地检查瓦斯浓度,能准确地反映井下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瓦斯涌出情况,以便进行风量分配与调节,从而达到安全、经济、合理通风。而且、对于防止和及时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等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妥善处理,防止瓦斯市国的发生都是十分重要的。另外,对于瓦斯检查员的自身安全也很重要。 一、巷道风流瓦斯的检查方法 1、巷道风流 航道风流,是指据巷道的顶板、底板和两帮有一定距离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在设有各类支架的巷道中,是距支架和巷道底板各50mm的巷道空间;再不设支架或用锚喷、砌碹支架的巷道中,是距巷道的顶板、底板和两帮各为200mm的巷道空间。 2、检查方法 测定巷道分流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是应该在巷道空间风流中进行。 (1)当测定地点风流速度较大时,无论册瓦斯还是二氧化碳瓦斯检测仪进气管口应位于巷道中心点风速最快的部位进行。连续测3次取其平均值。 (2)当测定低点风速比较慢时,检测仪和进气管口应根据不同气体的比重来确定,测定甲烷或氢气、氨气等气体时,应该在巷道风流的上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上部约1/5处)进行抽气,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测定二氧化碳(或硫化氢、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下部1/5处)进行抽气,首先测定该处甲烷浓度;然后去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测出该处甲烷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浓度,后者减去前者,在乘上校正系数即是二氧化碳的浓度,这样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 3、注意事项 (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测定,应在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的测风站内进行。 (2)采区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测定,应在该采区所有的回风流汇合稳定的风流中进行,其测定部位和操作方法与在巷道风流中进行的测定相同。 (3)测定部位应尽量避开由于材料堆积冒顶等原因造成的阻断巷道断面变化而引起的风速变化大的区域。 (4)注意自身安全,防止铆钉、片邦、运输等其他事故的发生。 二、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方法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与采煤工作面回风流 采煤工作面风流使指距煤壁、顶(岩石、煤或假顶)、底、两帮(煤、岩石或充填材料)各为200mm(小于1m后的薄煤层采煤工作面距顶、底各为100mm)和以采空区的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空间内的风流。采用充填法管理顶板时,采空区一侧应以挡矸、砂帘为界。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顶的巷道空间至煤壁线的范围内空间风流,都按采煤工作面风流处理。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是指从煤壁线开始,采煤工作面回风侧从煤壁线开始到采区总回风范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矿井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瓦斯积聚。瓦斯 积聚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矿毁人亡 的爆炸事故。一般来说,多数是采用排放瓦斯的方法来消 除瓦斯积聚,所以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 重要工作。任何一个矿井都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制度。排放 瓦斯制度的内容有: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或其他原因需要 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 准。有组织地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断电范围、警戒位置、断电及复电执行人都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2)排放中,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 3)设置排放基地,基地应设在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 4)排放方法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放方法及步骤都必须在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 5)排放必须采取在汇合风流口靠新风流一侧控风进行。 6)排放结束,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允许向排放巷道内送电、恢复工作。 (3)排放瓦斯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1)由排放瓦斯组织指挥者组织参加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矿井瓦斯的检查与管理、矿井瓦斯检测监控部分) 编写依据: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培训教学大纲 适用对象:初(复)训 培训学时: 14 学时 编写单位:川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任课教师:汪国政 审核人:

年月 矿井瓦斯管理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第二节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培训学员掌握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1、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 2、《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课时: 2学时 教学方式:多媒体讲授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1 、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山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

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工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工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全部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工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7、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8、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9、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的情况。瓦斯检查工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 10、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11、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二、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内容: 1、井下交接班地点。 2、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 3、交班内容。 4、交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防止空岗。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84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 管理制度(最新版) 第一条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矿井总回风巷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第二条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 第三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第四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检查2次,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 第五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

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第六条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第七条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八条每旬对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检查一次。 第九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一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分管通风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及时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生产部汇报。 第十一条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QJM J1.0016-2013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检查范围划分及检测点设置标准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JM J 1.0016—2013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检查范围划分及检测点 设置标准 2013-03-26发布2013-05-01试行晋煤集团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

Q/JM J 1.0016—2013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瓦斯检查范围的确定 (1) 4 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测点选择要求 (2) 5 瓦斯检查地点温度检测点选择要求 (2) I

Q/JM J 1.0016—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编写。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专家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晋煤集团通风安全专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晋煤集团通风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荆新军、韩德虎。

Q/JM J 1.0016—2013 矿井瓦斯检查地点检查范围划分及检测点设置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的瓦斯检查地点的检查范围及检测点选择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瓦斯检测点 在瓦斯检查地点的检查范围内进行测定内容的具体定点位置。 4 瓦斯检查范围的确定 4.1 巷道风流的检查范围 4.1.1 有支架的巷道,检查距支架和巷底各50mm的巷道空间范围。 4.1.2 无支架或用锚喷、砌碹支护的巷道,检查距巷道顶、底、帮各200mm的巷道空间范围。 4.2 采煤工作面的检查范围 4.2.1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风流是进风巷口至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以外10m间的风流。 4.2.2 采煤工作面风流即为距煤壁、顶、底各200m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进回风巷距煤壁 线10m以内的空间的风流。 4.2.3 采煤机附近是指在两滚筒之间和上、下风流侧20m内的范围。 4.2.4 采煤工作面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m内范围。 4.2.5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指回风侧最后一排支架(柱)切顶线靠工作面侧的空间。 4.2.6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是指距煤壁线10m以外的回风巷内不与其它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4.2.7 采煤工作面专用排瓦斯巷风流是距巷口15m的栅栏处以内的范围风流。 4.2.8 采煤工作面内其它需要检查的地点范围。 4.3 掘进工作面的检查范围 4.3.1 掘进工作面风流是指掘进工作面煤壁到风筒出风口一段巷道中距顶、帮、煤壁各200mm 内的范围的风流。 1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规定 1、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 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 措施。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 斯浓度不超过1.0%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 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 他人员方可入井。 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 检工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 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3、井下局部地点出现瓦斯积聚时,瓦斯员负责将有害 气体变化情况通知采掘队组跟班队长、班长和现场作业人

员。采掘队跟班队长和班长(安全员)负责断电和撤人工作。 4、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顺槽开口未形成独立回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要切断瓦斯流经区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最新范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执行巡回检查。但必须满足“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 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人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人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 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㈠.瓦斯检查制度 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 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 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X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X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 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 5.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1、瓦检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3次。对没有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安装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 3、井下总回、一翼回风、采区回风、井下煤仓内、处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的设置点、井下水泵房、火药库、绞车硐室、水仓、检修硐室及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7天检查1次。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的煤仓及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要每班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各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它检查地点的检查次数。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和二氧化碳,当出现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增加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同瓦

斯检查。检查结果由瓦检工填写,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涂改。 4、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进行瓦斯检查)。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5、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规定;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与工作面交叉部分至采空区约2米的空间)、工作面风流(进回风巷距工作面10米内、距煤壁、顶、底板20厘米的支护范围,一般在回风巷检查)、工作面回风流、排瓦斯巷回风流(排瓦斯巷内距外端回风口15米处)、后刮板输送机的机尾上部、工作面进风顺槽横贯闭墙或闭墙下风流5米范围煤帮。 6、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工作面风流(掘进头至风筒出口内)、工作面回风流。 7、回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回撤面风流(工作面作业范围)、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绞车硐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米处)。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制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 碳)。《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 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执行巡回检查。但必须满足“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 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斯检 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

(4)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 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 、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人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人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员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员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应检查的地点有一处或多处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少检(由于瓦斯检查员不负责任,没按规定的次数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员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账(或瓦斯班报表) “三对口” (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

[考点]煤矿瓦斯检查模拟考试题库[一遍过]

煤矿瓦斯检查 1、【判断题】矿井供电电缆可以用普通橡套电缆。(×) 2、【判断题】瓦斯爆炸浓度的上、下界限与爆炸环境因素无关。(×) 3、【判断题】煤炭自然发火前不会产生CO。(×) 4、【判断题】煤层倾角越大,煤层瓦斯含量越低。(√) 5、【判断题】背斜构造的轴部和穹隆构造的顶部往往瓦斯含量很高。(√) 6、【判断题】光学瓦斯检定器发生“零位漂移”会造成测量结果不准或错误。(√) 7、【判断题】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测定,每个测点应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8、【判断题】引爆热源温度越高,煤尘爆炸强度越大。(√) 9、【判断题】瓦斯检查工应能绘制监测系统示意图。(×) 10、【单选题】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其检查内容是( )。(B ) A、采掘工作面支护情况

B、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 C、采掘工作面撤人情况 11、【单选题】瓦斯检查工发现瓦斯积聚、超限、自然发火、瓦斯突出等异常灾害预兆时,( )责令相应地点停止工作和撤出所有人员。(B ) A、不能 B、有权 C、无权 12、【单选题】煤体内吸附状态的瓦斯在高温时转化为游离状态,这种现象称为( )。(B ) A、吸收 B、解吸 C、吸着 13、【单选题】某矿井下发生受伤事故,有伤员骨折,作为救护抢险人员到现场抢救时,应该( )。(A ) A、先进行骨折固定再送医院 B、立即送井上医院 C、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4、【单选题】地面大气压力突然降低时,井下煤层瓦斯涌出量将( )。(C ) A、无变化 B、减少 C、增大 15、【单选题】风桥是矿井通风设施中的一种,其作用是( )。(C ) A、隔断风流 B、调节风量 C、使进回风路相交处的进风与回风互不混合 16、【单选题】采用负压通风(抽出式)的矿井,其瓦斯涌出量与其通风压力( )。(A ) A、成正比 B、成反比 C、无关 17、【单选题】下面不属于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之一的是( )。(B ) A、瓦斯检查制度 B、机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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