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金融机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小金融机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小金融机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小金融机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在我国,占全国企业总数90%以上的小企业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国家税收、推动自主创新、稳定城镇就业的重要企业群体。然而,这样一个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做出重要贡献的群体,却长期受困于融资难问题。近来,尽管中央为应对金融危机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

大举措,但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并未真正感受到阳光政策的温暖。2008年短期贷款数据显示,虽然个体私营短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了20.4%,高于全国短期贷款增长8.9个百分点,但如果将乡镇企业也包括在内,其同比增长仅为10%,还低于全国短期贷款增长1.5个百分点。

造成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多数小企业因资本规

模小、财务管理差、抗风险能力弱、可供抵押资产少而无法得到大银行认可的信用记录,进而无法取得贷款;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面则在于我国金融机构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尤其是机制创新的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严重不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中小金融机构中仅有城市商业银行不足100家,农村商业银行20多家,农村合作银行近150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00多家。这样的银行数量规模已远远滞后于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其实,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美、日、韩等

发达及新兴国家也都存在,只是这些国家通过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不断健全中小金融服务体系,有效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在美国,资产1

在10亿美元以下的小银行就有7000多家,这对满足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对此我国应予以积极研究和借鉴。当前,我国一定要树立“大金融富国、小金融富民”的观念,既要对大银行从放宽利率浮动范围、降低营业税费、扩大抵押品范围、改进风险管理与考核制度等多方面着手,从利益机制上刺激其扩大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又要认真贯彻2007年国务院《关于

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若干意见》,

下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小金融机构,不断健全中小金融服务体系,切实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此建议:

1、在城市开发区大力发展科技银行。科技银行是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机制创新的、专业化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在科技型企业聚集区域大力发展科技银行,同时实现科技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的有机结合,可以有效规避传统商业银行过于强调安全性、盈利性的弊端,能够充分满足科技型企业在技术研发和成长阶段的资金需求。为此建议参照美国硅谷银行模式,在城市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广泛建立专门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科技银行。近期可先在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等高新区进行由社会出资、风险自担的试点。

2、在大中城市大力发展社区银行。社区银行是指在大中城市

的特定区域内组建并独立运营,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和居民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的小银行。社区银行在目标市场方面主要服务于周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在客户关系方面中高层管理人员可以广泛接触居民、深入了解社区事务,在贷款审批方面拥有更完备的贷款人信息等特点,使其在促进社区小企业发展、稳定社区2

居民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在我国大中城市广泛建立社区银行。一方面可以推动城市小型金融机构向社区银行转变;一方面可以引导城市大中型商业银行部分引入社区银行经营模式。

3、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在我国城镇和农村地区,金融支持不足始终是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尤其是在农业发展银行主要转向粮棉收购、农业银行大量撤并县及其以下分支机构重点转向中心城市后,农村地区金融支持不足问题更加突出。如今,我国已提出要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就要解决农村地区的融资难问题。为此,建议在城镇和农村地区抓紧建立专门服务于当地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村镇银行,一个县至少设立1至2家。

4、积极建立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只从事小

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日益发挥

着重要作用。特别是那些产业链条上龙头企业发起组建的小额贷

款公司,在支持上下游配套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信息比较对称,显著增强了贷款风险的可控性。因此建议加快建立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尤其是要加大对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支持。

5、积极建立和发展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截至2007年底,我国有小额贷款担保公司3700多家,加上未统计进来的大大小小有上万家。这些担保公司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总体规模小、作用有限,有些担保机构自身也存在很大的生存压力。为此建议政府:一要加大对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扶持力度。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建立信用担保3

补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特别是一些比较小的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二要积极探索与企业、担保机构相互合作的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应从财政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对企业贷款和担保公司进行贴息支持。三要推动再担保机构的建立。应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再担保基金,以提高担保机构运作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帮助其有效分散风险。

6、加速推进民间金融的公开化、规范化、合法化。长期以来,民间金融在我国一直存在,且在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民间金融非法的地位,使其失去了正常的监督和管理,由此也造成了其贷款利率过高、易引发民间纠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抓紧启动

民间资本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我国要加快金融业发展,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首要任务是风险防范。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一、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一是没有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发展规划和投资策略,对市场风险的存在熟视无睹,存在盲目性,形成决策风险;二是授权授信制度不规范;三是内部设置不合理,或相对独立,业务上相互推诿,造成脱节,且不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是有章不循,有章难循。形成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

2、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缺乏有效风险防范工具,投资者承担

一定投资风险,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上风险管理工具多种多样,金融衍生品市场提供给投资者许许多多最直接有效的风险避险

工具。4

这些避险工具起着直接对冲风险的作用,可以有效地在不同的风险承担者之间进行配置。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形成时间不长、金融市场起步较晚,才刚刚开始探索金融工程理论,刚形成衍生金融产品市场的雏形,还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市场产品的趋同,使我国金融机构及投资者承担相当大的风险,这几年下来,一部分机构已沉积了相当部分风险投资产品,且没有可供转移的避险工具,不得不被动持有。风险工具的欠缺是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相对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将影响我国金

融市场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3、国内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人才相对缺乏。

国内金融市场投资主体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中小金融机构,他们在市场中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但这些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十分薄弱,造成我国金融市场一系列问题的存在。由于风险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强又十分复杂的新兴学科,风险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业务素质,否则将很难弄明白复杂的数量关系和产品风险的特性,更别说采用正确的风险防范措施了。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由于众所周知的内在原因和外部环境,很难吸引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员。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风险投资意识不断增强,对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目前在国内能运用综合学科系统科学地进行分析,并将此运用到风险管理的人员十分有限,这方面管理人才在国内也十分短缺,中小金融机构要吸引他们加盟十分困难。

二、主要对策

1、强化内部管理和授信制度,完善风险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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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各职位的任务和责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美国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值得借鉴,其治理实践包括计划、执行和评估,重点在于取得高于资本成本的回报。其手段是额度控制、交易产品风险及对冲策略。在内部设立风险和资本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从全局出发,审批业务计划,并不断调整业务计划的额度;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运营风险

的资本进行调配。主要做法是通过衡量公司对风险可接受的额度和程度,及其经营能力,实行量化管理。风险管理将按照可承受能力在业务计划过程中分配资金。额度大小取决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所需资本总额的规模。借鉴西方金融业的经验,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管理体制十分必要。

2、提升管理手段,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工具。

涉足金融工程领域,适时推出金融衍生产品工具,可选择远期或期权品种,具体到利率期货、股票期指、指数期货和债券期指。对汇率、利率以及资产价格等采用风险和信用对冲的方式。对风险管理可采取量化管理和模型化管理手段,运用回归分析、非线性模型、经济函数模型来衡量风险,以消除波动。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通过衍生金融工具的调配,来调节风险管理决策。根据投资组合风险状况的变化,随时买卖期权、期货等衍生工具,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

3、加强人才管理,建立一支适应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金融工程师队伍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将是眼下人力资源开

发的重要方面。基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请6

进来走出去”的方针,从三方面入手:其一是请国内外专家前来讲课,提高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其二是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利用现有的条件,定向培养适应现代化金融企业管理的尖端人才,使之熟悉和掌握国际上先进的风险管理和分析工具,并运

用到实践中;其三是改善自身条件,吸引金融工程、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为本单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现代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

三、中小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几年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情况不甚理想,相当一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面临亏损,同时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农村信用社的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是我国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不良资产大大超过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资本充足率也大大低于四大国有银行现有水平,有相当一批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不佳,出现这种情况的深层次原因是目前我国农村资金运行状况较差,表现在:一方面国家农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化改革中基本已经脱离无利可图的农业生产领域,农业政策性银行也因为粮食流通和收购体制消耗财政补亏过多,银行挂账数额较大,而农村信用社则陷入不良资产比例过大压力之下,其经营范围只能依靠非农领域的高利润维持生计。近年来。乡镇企业受融资困难影响出现大量倒闭现象,能维持存活的企业效益也是不断下降。这三方面因素迫使投入到农村的资金已经少得可怜;另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财政性支出7

大量增加,使农村债务加大。目前,乡级和村级农村平均负债水

平高涨,农村基本周围资金严重不足,导致高利贷产生并转化为农民负债。在这种状况下,农村金融体系不仅缺乏良好资金循环的融资条件,而且使得农村资金长期净流出,农村金融体制已经面临严重考验。

城市商业银行是我国城市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主要来源,城市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分为两个层面。其一,在从城市信用社的多级法人制转化为城市商业银行一级法人制过程中,有些问题处理不当而引发出现两方面问题,第一是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转制过程中出现较严重的亏损,第二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因不良资产比例过重出现支付危机。这种状况表明,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在政策环境,体制结构上都存在一定问题,其原因有四方面;(1)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要从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角度来改革目前的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2)在由过去两级法人制(或多级法人制)过渡到一级法人制过程中失去部分信贷约束,表明现行的一级法人制还缺乏现代银行管理体制作为保证。(3)清算与结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认真的解决。存、放、汇三个基本职能是银行生存的基本职能。而对城市商业银行而言,汇兑职能则由于过度防范金融风险和政策歧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造成银行功能不全,直接影响经营效率;(4)城市商业银行从性质上讲,应该是全能性、综合化的小型商业银行,其资产管理也应是全能化的,但由于对其没有任何政策扶持,相反还对其资产运用限制过多,造成相当一

批城市商业银行资产多元化经营不力,同时主营业务相对萎缩,整体经营效率受到很大影响。另外,区域性8

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问题也不容忽视。从整体上讲,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在信贷市场上的份额比国有银行少。从今后发展趋势看,这批中小金融机构是建立真正现代金融企业结构的中坚力量,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市场融资重要来源。这批金融机构中,信托投资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从市场结构看,信托投资公司还是金融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不能因为防范风险,对其一棍子打死,还是要网开一面,通过资产重组解决其不良资产比重过高问题,并通过法律规范其发展。对区域性的股份制银行,应该在减小金融风险基础上,加快发展步伐。

四、金融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制约金融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

1、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模式及其变迁态势。金融制度作为一国经济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必然受制于基本经济制度,金融制度创新也只能在特定的经济制度框架内进行。也就是说,特定的经济制度框架下形成的不同的金融分配偏好和产权格局会直接决定金融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可能性与空间范围。经济上实行高度集权的国家与强调经济运行市场化的国家,金融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与空间范围是不同的,一般说来,经济运行强调市场化的国家比经济实行高度集权的国家,其金融制度的选择相对自由,产权关系亦相对明晰,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由此产

生的金融制度创新需求也就旺盛,金融制度创新空间也更大。当然,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它不仅存在着内部的局部调整,有时也会产生大幅度的变迁,也不排除在特别情况下,发生质的剧变。基本经济制度在其不同的变迁状态下,为金融制度创新提供的自由度和程度空间是不同的。一般说来,金融制度创新9

的活跃程度与基本经济制度变迁的剧烈程度正相关。

2、金融制度创新的成本与风险。金融制度创新必须克服对已经形成的金融发展路径的依赖性,这需要产生巨大的沉没成本。一般来说,已有的金融制度形成、运行的时间相对较短,在金融制度变更中形成的沉没成本相对较低,金融制度创新的综合成本就会小一些,其实施难度也不会太大。反之,金融制度创新的综合成本就会很高,难度也会相对更大。另外,大规模的金融制度创新还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制度创新风险问题,新的金融制度可能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替代原有的金融制度成熟、有效地运行,这样,在制度转换过程中总是会或多或少地产生某种制度真空,如果这种制度真空不能迅速地填补,金融混乱必然会产生并形成巨大的转换性损失。金融制度创新的成本和风险越大,创新主体对其所持的态度就越谨慎、保守。

3、一国金融资源的稀缺程度。金融制度创新的主要动机是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实现稀缺金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最优配置。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国金融资源较为紧张时,客

观上通过金融制度创新来缓解这种矛盾的需要就更为强烈;反之,一国的金融资源较为宽裕时,通过金融制度创新来解决金融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动机就会减弱。有人也许会说,在那些金融资源稀缺程度较高的国家(一般是不发达国家),其金融制度创新的进

程实际上落后与那些金融资源稀缺程度较低的国家(一般是发达国家),这又怎么解释?这主要是由于其它限制原因造成的,比如,金融资源稀缺的国家往往技术基础能力不足,经济、金融开放度太低,甚至政治、社会、人文等方面的原因,这都会将由于金融资源稀缺带来10

的金融制度创新动机抵消。因而,笔者在分析这一制约因素时,加上了“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一假设条件。

4、金融技术进步态势。金融制度创新一方面需要金融技术的支持,另一方面又从金融技术进步中获取动力。比如,某些基于金融安全保障的监管类制度创新,需要高度的信息获取与整理、分析条件,某些更有效的交易制度的采用也依赖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当信息技术的进步提供了相应的条件后,这类拟议中的制度创新便会突破技术瓶颈和供给的成本限制而很快得到实施。另外技术进步进程的加快总是导致大量新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而要保证这些衍生金融工具正常运用,客观上迫使相关金融制度作出适时适当的创新反应。目前,随着英特网的普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应地,电子货币,网上支付随之迅速发展,现行的金融制度根本无法加以规范和约束,因而相应的金融制度创

新需要就十分强烈。

除以上制约因素以外,还存在着其他一些制约因素,比如金融竞争的激烈程度、经济金融的开放倾向等等,在缺乏竞争的条件下,创新的效应与其制度变迁成本是不对称的,即后者通常会远远高于前者,这客观上会抑制制度创新的冲动。而在金融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各类金融主体寻求公正而普遍适用的规则即对制度协调的内在要求会更强烈。当一个金融共同体由封闭转向开放时即存在开放倾向时,由于其原始状况与外部金融系统的差异过大,因而基于实现开放本身的要求,其金融制度创新的动机通常都会特别强烈。

五、我国金融制度创新的现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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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政策金融的比重过高,这是因为我们不仅设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而且占据商业银行主体地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明显带有政策性特征。这就决定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初始条件是高比例的政策性金融。十几年的改革实践可以清楚地表明,我国金融改革所追求的目标是建立“市场化的金融体系”。而追求“市场化的金融体系”的过程主要是通过建立各种成分不同、组织形式不同、职能不同的多元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来实现的。其路径大致可以描述为:突破银行业务禁区→恢复和分设国家专业银行→建立中央银行→开放金融市场→专业银行商业化→建立间接调控体系→强化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反观我国金融改革历程可以看到,我国金融改革

主要进行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1)信用卡的广泛应用,电子资金汇划系统的推广,是货币制度创新的主要表现。(2)在金融市场创新方面,确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运行的基本规模;(3)在银行制度方面,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取得了一些进展,并建立了政策性银行体系,以分离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职能;对国有商业银行取消贷款限额控制,就是中央银行在信贷管理上向市场化方向靠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际步骤。(4)在金融管理制度方面,传统的以计划性、行政指令性管理为特征,以直接调控手段为主导的金融管理模式,正在向市场化的、以间接调控手段为主导的金融管理模式转变。(5)在投融资制度方面,金融创新改善了融资制度的结构,逐步实现了传统体制下单一主体和渠道的投融资格局向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转化。(6)在汇率制度方面,1994年后相继实行了人民币汇率并轨(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使人民币12

汇率由人为定价转变为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自发调节)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另外,2001年又对国内居民开放了B 股市场以及将股票上市程序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等等。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银行、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制度的正式形成。

迄今为止,初步建构起以市场化为主导的金融制度,其基本框架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以政策性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功能互补的金融组织

体系;由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组成的较为规范、统一的金融市场体系;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和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

从总体上讲,我国过去20年已有的金融制度创新是一种强制性、渐进式的制度创新,它倚赖并滞后于经济制度创新变迁。我国既有金融制度渐进式创新的显著特点是:一是不一步改变旧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结构,不首先触及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而是在不破坏正常的经济政治秩序前提西啊,逐步放松控制,由易到难,稳步前进;二是在统一领导前提下,采取非均衡推进战略,分部门、分地区、分领域、分企业各个突破,分步推进;三是在坚持公有产权为主体的前提下,通过体制外推动,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从发展非公有产权主体与深化公有产权改革两个方面来建立市场化的金融体系。我国金融制度创新由于受二元经济制度环境及经济制度变迁模式的限定和约束,从一开始就在总体上采取了渐进式的创新逻辑,即先不触动旧金融制度的核心,而是先在旧制度外培育新的金融制度安排,新金融制度安排的成长为旧金融制度改革创造条13

件,然后推动旧金融制度改革深化。以银行制度创新为例,我国1998年以后实施的金融改革方案就代表了一个修正了的渐进式的金融制度变迁路径。此方案的主要改进在于:(1)将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信贷存量进行剥离,单独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对存量政策性资产进行技术处理,处理过程可采用商业性金融技术;(2)

政策性资产剥离后,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进行股份化改革,以确保增量信贷资产按纯商业性原则生成。此方案的实施要点在于政策性资产的剥离只能是一次性的,而这一点的根本保证就是必须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产权进行清晰界定。从理论上看,符合渐进改革要求的商业性金融替代过程应该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即在逐步增加商业性金融比重的同时,又不能损害既有体制内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从而使金融制度变迁的社会成本最小。我国理论界目前对上述方案成功可能性的担心也主要该方案的主要缺陷

是政策性金融的存续期限和规模过大,给改革带来过高的成本,很难达到“帕累托改进”。从我国现有的金融变迁过程看,渐进

式的金融制度变迁明显存在“三重三轻”倾向,即重增量,轻存量;重体制外,轻体制内;重金融组织与金融工具,轻金融制度。为了减少创新与现存政治、经济秩序和社会利益结构之间的摩擦,我们把创新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外延的扩展上,如增设一些新的机构,引进一些新的工具,开辟一些新的市场,等等,而对一些势在必改的制度层面的问题,因为难度大,涉及面广,可能对现有制度框架和金融秩序形成较强的冲击力量,则瞻前顾后,尽可能回避和拖延,不愿采取迅速的创新行动。特别是当改革的措施、速度与政府利益和偏好发生矛盾时,政府甚至不惜走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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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既有金融制度的创新又是一种强制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制度供给的最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过程。作为制度的强制性供给主体,国

家的选择始终影响着微观金融的成本和收益,因而影响到制度变迁的形态和过程。设计制度的政府,尽管意识观念在逐渐增强,但在制度安排上仍缺乏周全的思考,甚至正是由于这种制度安排上的某些缺陷,使整个制度出现较多的弊病,在实际执行中出现非均衡。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没有建立之前,市场在经济金融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市场主体还未完全形成,因此市场(即企业和个体)不可能提供金融制度的供给,由于我国金融制度变迁需求主要来自政治需求,是为政治经济改革服务的。我国到目前为止的金融制度的变迁主要是顺应经济改革这一政治目标而产生的,是外力作用,而非内部趋动;是被动变迁而非主动变迁,是政治需求而非市场需求。回顾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无论是建国初期的改造民族金融业,还是“大一统”的高度集中的金融制度以及至今方兴未艾的市场金融制度的改革和深化,每一个发展阶段无不表现了政府强制性的制度供给行为,较少反映了微观金融主体的诱致性制度需求。从双层银行体制的建立、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到发展金融市场;从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到分业经营;从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监管到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三足鼎立”的分业监管,等等,均采用了政府供给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创新方式。这种方式虽然降低了制度创新的时间成本和摩擦成本,但制度供给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满足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也不一定能提高制度创新的效率。

六、我国金融制度创新的需求和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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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用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对制度的供给与需求进行了分析, 当制度的供给与需求相一致时,达到制度均衡,这种制度均衡的实现条件是制度供给者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据此,诺斯提出构建新制度的理想标准是使新制度下个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

相等或接近。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的取向和金融体系的货币供给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而且还因为长时间积累的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经济和金融安全的最大隐患。因此,我国金融面临增加货币供给支持经济增长、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按市场化要求加快体制改革、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等艰巨任务。再加上转轨时期新旧体制的摩擦碰撞和面临金融全球化的新形势,我国金融运行中还存在诸如金融资源配置中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金融资源配置规模与实质部门贡献偏离、金融机构扩张资产规模与缓解金融风险、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金融开放与金融分业经营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因此从制度创新需求的角度看,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旧体制还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作用,这样一种体制本身就蕴含着多样化的制度创新需求。此外,加入WTO要求现有的一些金融制度脱去原来的“外衣”,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这也成了制度创新迫在眉睫要解决的课题。

与金融制度创新需求相比,金融制度创新的供给则明显滞后和不足。金融制度创新的供给依赖于制度设计的“成本”以及寻找可选择目标的知识基础。我国金融制度创新供给不足及其造成的

危害主要体现在:(1)产权制度供给不足。金融产权制度发育滞后导致银行和企业关系的处理中长期处于混沌不清状态。结果企业低效率运行大量占压银行信贷资金,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膨胀,金融风16

险不断积累。(2)信用制度供给不足。银行对居民的存款是硬约束,到期必须还本付息,银行对贷款的企业是软约束,有到期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这样的存贷款制度非均衡导致银行和企业都存在“道德风险”,即银行和企业都不承担责任,从而导致银行不良债权不断增多,加大金融风险,导致国家经济不安全。(3)货币制度供给不足。一方面,利率制度非均衡体现在利率制度无法发挥作用,利率水平的确定总是优先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作为解决企业困难的工具。过低的利率支出无法约束企业的过度资金需求,不能对资金的使用者形成有效的压力,造成“敢借,敢用,敢不还”的局面,导致银行呆账大量增加。另一方面,汇率制度非均衡使汇率的决定、变动和调节机制不健全,无法适应国际金融形势发展的需求。(4)金融监管制度供给不足。建立在传统结算手段之上的监管制度不适应金融日趋信息化和电子化的

现状。内部监管制度非均衡是金融不安全的重要因素,这种潜在的金融不安全因素一旦受到外界的冲击,会迅速引起连锁反应,酿成经济不安全。(5)外债制度供给不足。它会导致危机国家普遍存在外债规模过大,外债中长短期外债比例不合理;缺乏企业对外借债制度,企业可以直接对外举债,而政府无法规范,会造

成外债失控;国家没有正确的外债战略,可能造成国家大规模对外举债;国家实行无效的借贷规则,可能为本国和外国银行提供无约束的买方贷款。这三种制度非均衡使危机爆发势在必行,只是时间问题。(6)金融组织制度供给不足。金融组织制度的缺陷,一方面可能造成金融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或者缺乏竞争,或者过度无序竞争。另一方面,组织不健全还将造成市场主体相互摩擦、市场交易结构失衡、市场发育不完全,给投机资金造17

成生存和活动的空间,金融投机引起货币贬值,国民财富流失,造成国家经济不安全。

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本身作为一种协调框架可以润滑交易摩擦,金融交易行为能够顺利地实现,进而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其实,在各种类型的金融创新中,制度创新的收益最为丰厚。这不仅因为制度创新决定着其他创新依托的制度环境,从而影响其他创新的收益,更因为制度创新可以发挥先进制度的激励功能,对经济、金融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从而自身获取较高收益。我国金融制度创新的供求失衡难免会带来诸多负面效应:一是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了金融的运行与发展;二是减少了金融消费者的社会福利;三是导致金融创新的收益递减;四是由于某些制度层面的创新迟迟未有进展,人们可能因此减谈对创新的信心与热情,从而使创新失去广泛的社会支持。可见,金融制度创新已成为金融创新的“瓶颈”;体现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金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中的“稀缺资

国内主要金融机构授权使用客户信息条款剖析

国内主要金融机构授权使用客户信息条款 一、五大国有银行客户协议中有关条款 (一)工商银行:《牡丹“逸贷”信用卡领用合约》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相关单位或机构提供甲方有关资料,但以正常履行本合约和牡丹信用卡章程、提供牡丹信用卡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的积分兑换、奖品等增值服务)及履行法定义务为限。甲方同意,无论乙方是否同意其办卡申请,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时可使用甲方相关个人金融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农业银行 《农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第一条申领第二款:“乙方(贷记卡申请人)保证向甲方(发卡行)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2)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机构或个人查询、打印、保留、使用乙方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用途如下:审核贷记卡申请、审核贷记卡

担保、贷记卡贷后风险管理及与所申请贷记卡相关的其他事项; (3)将乙方个人信息用于甲方其他产品和服务; (4)基于为乙方提供贷记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乙方个人信息提供给贷记卡联名合作方、国内外信用卡联合组织、甲方合作服务及外包机构等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的第三方; (5)通过手机短信、对账单夹页等方式向乙方发送与贷记卡业务相关的功能信息、营销信息。 (6)基于追索乙方未清偿款等目的,将乙方必要信息提供给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的催收机构,以清偿或追索为限使用乙方有关个人信息。 (三)中国银行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协议》第十二条第(二)款:“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申请人)向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乙方不能从公共渠道取得的有关甲方信息,均构成乙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以下情况,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 1.经甲方同意或授权; 2.乙方根据中国法律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或者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要求的; 3.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服务之必要,与承担保密义务之

金融案例详细解析

案例1:“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银行储蓄服务承诺是否有效可信???〔案情介绍〕??1996 年7月6日,陈某到某银行办理了7500 元的活期储蓄存款。8 月12 日,陈某到银行取钱时发现.其存款已被他人冒领取走。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抓住了犯罪嫌疑人,井悉数收缴了赃款。同年12 月3日,陈某才从该银行取出了一笔存款。陈某认为,由于银行管理疏漏,造成其延误取款长达100 多天,按照该银行的“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储蓄服务承诺,银行应当赔偿其延误期间的损失。诉讼中,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该银行也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较好的信誉。? [法律分析] ?本案主要涉及到银行储蓄服务承诺问题。?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储蓄服务承诺是银行对储户提出的质量、信用保证,也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之一。与银行“二人临柜,复核为准,”的规定不同,“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是体现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民事行为,是能够被储户接受的要约,而“二人临柜,复核为准”,是银行单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体现储户的意愿。?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潜在条件是:(1)承诺对象须是在本银行或银行系统进行储蓄等业务的所有储户;( 2 )耽误储户存取活动的事由是银行主观原因引起的,比如储蓄人员技术不娴熟、内部计算机出现人为故障等;(3)只要耽误事由发生,不管储户有无损失,都要进行赔偿。因此,如果银行延误是出于其他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如全市范围的停电、电脑病毒感染等,银行则不存在赔偿问题。由于该承诺是面向广大储户的,因此,凡是与该银行存在储蓄关系的储户,都有可能因为延误支取而获取赔偿。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法律依据是关于要约和承诺以及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自然人、经济组织向银行交付存款,银行出具存款单后.双方之间形成了存款关系。银行应当依法履行按时支取储户存款、利息等义务。“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就是银行支取储户存款、利息等义务的具体表现,应当视为银行与储户确立存款关系的要约内容。1999 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作为银行要约的一部分.一旦向社会做出承诺以后,一般不得轻易改变,对储户和银行都具有约束力。银行必须格守承诺,如果随意撤回承诺.就等于变更了银行与储户之间储蓄关系的内容。 类似于“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社会承诺到处可见,如“童叟无欺”、“缺一罚十”、“不火不要钱”等,而真正对此叫劲的人却不多。本案中的陈某对银行承诺动了真格的,不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法院依法判决银行承担赔偿责任.是合情合法的 ?2 .“二人临柜,复核为准”的规定对储户是否公平?? [案惰介绍]??1997 年4 月15日,韩某到一家储蓄所办理存款。记账员刘某初点认定存款现金为5000 元,在其填写完存折、存款凭条并且加盖名章后,将现金交予复核员章某。章某经复核认定为4900 元,比凭条少了100元,遂将现金由刘某转交韩某重点。韩某坚持现金数额为5000 元,并且记账员刘某初步复核也是5 000元,因此拒绝接受。双方为此发生争执,诉至法院。诉讼中,银行以“二人临柜,复核为准”的内部规章为准拒绝承担责任。??〔法律分析〕? “二人临柜,复核为准”是银行办理储蓄时的一项内都规章制度,即储蓄数额以复核数额作为

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中国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关键词】分析,对策,选择,现状,风险,金融机构,治理,中国, 部人控制表现为经营层决定金融机构的发展、经营、分配等重大决策,还会出现个人独断、短期化的经营行为、过分的在职消费以及工资、奖金收入过快、福利待遇改善幅度大等现象。又由于金融机构部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致使各种金融案件屡屡发生。如商业银行经理人员和下级行员工事实上掌握着银行资产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又无需承担财产风险,所以,他们常利用职务之便,独立作案、相互串通或外勾结作案,为个人牟取利益。2007年银监会对2006年的银行业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处的情况通报结果是:2006年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案金额2608万元,涉案人员164人。 (二)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全体职员中和银行经营管

理的全过程中贯彻得不充分等。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上先进银行[3](P38)。 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 基本前提,而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1999年四大行剥离不良资产1,4万亿元,2008年农行准备上市获得政策剥离8000亿元。经过剥离的不良贷款事实上的回收率很低,资产回收率一般在30%、现金回收率在20%左右。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虽然总数较年初减少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如此持续下去,必定影响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4](P98-100)。 (三)非公允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对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P26-27)。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已按

中国金融机构风险案例分析及论述

中国金融机构风险案例分析及论述 随着现今社会的竞争日益激烈,必然就会有一些机构因各类因素而退出商界的舞台。在这里,我仅用两个案例来简单概述一下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原因以及我个人对如何避免此类案例的发生的一些粗浅的建议。 中国首例银行破产案件在1998年在海南发生。谁也不曾料到这家于1995年开业,注册资金为16.77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会在几年内倒闭,这其中的原因却是值得思考的。可以说一开始这家银行在营运之初势头颇好,1997年,海南发展银行收息率高达90%并且未发生一笔呆滞贷款,与境外银行也建立了良好的代理关系。但是,一年左右的时间,海发行便逐渐走至末路。首先,管理不当应该是导致其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盲目的兼并是海发行破产的最基本因素。199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关闭海口市人民城市信用社等5家违法经营的信用社,并且剩余的29家除了一家可以独自经营之外,债权债务全权由海发行托管。这下子,海发行的股本增长至106亿元,权利增大了,肩上的担子就大了,随之而来,风险也就大大增加。城市信用社向来是以高息来吸引人们的存款,然而信用社却在支付利息时很是吃力,甚至要靠新的储户的存款来支付到期客户的利息。长期下去,入不敷出、资不抵债、不能到期支付债务等问题就会接踵而至,

企业的正常运作就会难以维持,最终走向灭亡。然而,海发行接管了28家信用社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调整利息率,这本应该是很合情合理的。但是,就是由于这一措施的实施,使海发行倒闭的直接原因暴露出来—挤兑。老百姓起初将钱存到信用社里就是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息,有的信用社利息率高达25%。但是海发行接管信用社之后,将利息率下调至7%。那些抱着钱生钱的储户便不再相信这样的银行,致使海发行的信誉度大大受损。由此开始,储户争先恐后的将自己的存款从海发行里取出,这样的局面海发行自然是难以应对的。海发行即便一方面将利率调至18%,也没有人愿意把钱放到这样的银行里了;另一方面,海发行大力向债务人讨债,但是收债并不容易,而且有的债款已经变成一片片的空地。钱从何来?后来海发行所作的一切努力和措施似乎都是徒劳无功的,最终这一商界悲剧还是发生了。银行机构破产,影响是很大的。一般的中小企业的破产,受到影响的是和破产企业有经济往来的几家企业。但是,海发行的破产,影响到的不仅仅诸多企业,还有整个社会。造成这一惨剧的因素,综合了一些资料,我认为有二: 其一,银行盲目兼并利率过高的信用合作社,无法有效的挽救自身有问题的金融机构,造成信誉受损,不良资产过多; 其二,监管不力,发放贷款时没有严格地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经营模式不规范,致使无法追回债务,资金亏损。 第二个案例是有关于1998年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破产实例,

金融资产管理专题典型案例分析

计算题的设计模式及典型案例解析 (一)金融资产专题 在金融资产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计算题的主要选材。 【典型案例1】甲公司于2005年初购入乙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1000万元,票面利率为3%,每年末付息,到期还本,该债券尚余期限5年,甲公司为此项投资支付了买价911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8万元,甲公司有能力而且有意图将此投资持有至到期,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含报酬率经测算为 4.86%。该债券发行方有提前赎回的权力,2007年初甲公司预计乙公司将于2007年末赎回该债券本金的一半,剩余债券本金于到期时偿还。2008年末该债券的可收回价值为455万元,2009年9月15日甲公司抛售该债券,售价为480万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作出甲公司如下账务处理: (1)2005年初购入债券时; (2)计算2005年末、2006年末实际利息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根据乙公司的赎回计划调整2007年初摊余成本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4)计算2007年12月31日的实际利息收益并编制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和一半本金的会计分录; (5)计算2008年末的实际利息收入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6)编制2008年末减值计提的会计分录; (7)编制2009年出售时的会计分录。 【答案与解析】 (1)2005年初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 贷:银行存款91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81 (2)计算2005年末、2006年末实际利息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005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利息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3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4.66 贷:投资收益44.66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30 贷:应收利息30

【2013】2号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 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 一、基本原则 (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 (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风险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将本指引的

金融机构操作风险案例

金融机构操作风险案例 《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与智能化防控的金融研究-基于银行案例分析》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银行业作为高风险高收益的代表行业之一,风险防控已经成为银行业发展的命脉,现在风险防控已然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堪称生命线。进入21世纪之后,商业银行在风险防控中投入了大量资源,风险防控对于金融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导致监管部门和银行业双方都在逐步加强对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今年银保监会还正式出台了资管新规,大大地加大了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国内商业银行由于对操作风险的研究时间不算长,对操作风险的量化也还相对不够成熟。近些年来,国内商业银行频频发生的大案、要案,基本都起源于操作风险,给银行自身收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也给银行业造成了声誉影响。因此如何尽快提高国内银行业金融操作风险管理水准已经成为当前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头号课题。研究表明,中国银行业尤其是中小银行在操作风险的识别与防控方面存在较大漏洞,主要体现为人工防控为主、智能防控为辅,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分析国内中小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识别机制与改善防控手段,借鉴先进金融机构的研究成果,结合防控上的实际情况,显得尤为重要。中小银行现面临多元化风险,包括政府监管、市场动荡、行

业内竞争和内部管理,急需建立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操作风险识别管理系统,探索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法以及加强智能化防控手段。 1.1.2 研究意义 20世纪90年代末,操作风险逐渐受到银行业重视,伴随着银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如何快速精准识别、衡量、防控化解操作风险成为政府监管部门和银行业新的研究课题。目前,不论国内还是国外,银行业由操作风险引起的案件一桩接一桩,损失惨重,许多商业银行因操作风险而发生损失的案例需要进一步整理归类研究。 1.2 国内外研究 1.2.1 国内研究 21 世纪以来,国内关于银行操作风险的研究逐渐增加,大量学者和银行从业者通过对银行操作风险案例的研究和探讨,发现银行操作风险会重演,2006 年以中国银行四马路支行9 亿元的票据大案为代表,国内银行业先后发生多起票据大案,中国银保监会为此专门下发《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在通报案件情况、分析案发原因的同时,提出监管意见。然而近几年来,由于操作风险引起的票据大案仍然不断发生,2016 年农业银行39 亿元票据大案又一次拉开票据案件多发期的序幕,天津银行、中信银行相继爆出票据案件,一度引起金融界的恐慌。最近发生的包商银行被建设银行接管事件在业界引起了巨大震惊,纵观背后,包商银行发展到如此境地归其根本主要还是由于长期的业务操作方向及风险不断累积引起的爆发。

金融机构服务情况调查报告

金融机构服务情况调查报告 在如今金融服务市场逐步健全并不断繁荣的时代背景下,金融服务的质量对 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无时不刻的与金融有着 直接的或是间接地关系. 随着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多元化,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高层次化,技术革命以及银行同业之间的竞争和银行内部盈利机制的驱动,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艰巨的挑战。我决定于2012年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进行一次调研。本文参考了如下资料进项行调查:《1》刘方《支撑经济增长—中国消费、储蓄、投资研究》华文出版社 2010;《2》龙志和《中国居民消费-储蓄模式研究与实证分析》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1;《3》王振中《中国转型经济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中国物价出版社 2010;《4》李振明《经济转型与居民消费结构的演进》经济出版社 2010; 本次调查采取街头抽样调查,主要调查年龄在18-70岁之间,性别随机抽取。发放问卷100份,回收92份,其中男性占49人,女性为43人,被调查者大部分为城镇居民。 以下为回收调查问卷的统计情况, 一、银行服务基本调查 (一)在目前所选择的银行服务机构 结果统计中可以看出,被最多人选用的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有38人,占到了26%。其次是中国建设银行,37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排在三、四位。有8%的人选择其他银行,目前在咸阳市设有分行的有,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等,根据口头的调查,交通银行有较大的客户群。 (二)消费者对其所选择的银行满意度

从结果统计图表可以看出,市民对银行所提供的服务满意度不高,大部分的人表示只能勉强认可银行的服务,34%的人明确表示不满意银行的服务,在被调查的人中大部分的表明其所选择地为四大国有银行,因此也可以看出,四大银行的服务确实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从反应的情况来看,人们对国有银行的服务态度意见较大,银行员工的敬业度不高。 (三)选择商业银行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营业点 安全性推荐 从雷达图的分布来看,较多的人会就近选择,服务和营业网点的数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的选择,有就少部分的人会从知名度、安全性等方面考虑。 (四)是否考虑过选择其他的商业储蓄银行 否 33 36%是 59 64%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 风险 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管理,规范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程序,提高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质量和时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以下简称案件风险信息)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以下简称案件信息)。 案件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所规定的两类案件的信息。 案件风险信息是指已被发现,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

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应当坚持及时、真实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监局)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负责本系统案件信息和案件风险信息的报告工作。 第五条银监局应当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和风险事件,指定专人全程负责案件(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第二章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流程 第六条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应当立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24小时以内。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难点精讲及案例解析

第五章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难点精讲及案例解析 难点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含义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1 )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3)属于衍生工具。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例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如企业没有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通常,企业购买商品形成的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商业银行吸收的客户存款等,应划分为此类。 二、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企业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 (一)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的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如出售或重分类金融资产的金额较大而受到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能将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的限制已解除(即,已过了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企业可以再将符合规定条件的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案例分析作业

金融学案例 融1141 张宏 学号:111847289 指导教师:金道政

2014-06-01 一、金融学案例问题讨论: 1、香港的货币制度在20世纪末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答:在20世纪末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香港当时实行了联系汇率的货币制度,就是一种固定汇率制,即将本币与某特定外币的汇率固定下来,并严格按照既定兑换比例,使货币发行量随外汇存储量联动的货币制度。如果所联系的货币是美元,也可称作“美元化制度(dolla rlization)”。联系汇率制度是一种货币发行局制度。根据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规定,货币基础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须得到外汇储备的十足支持。换言之,货币基础的任何变动必须与外汇储备的相应变动一致。 因此,在20世纪末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虽然资金外流的压力很快从汇率传导到利率,导致银行同业拆借利率飙升等一系列问题。但是香港利用本地货币制度,一方面,利用银行同业现钞市场和公开外汇市场之间的竞争,并动用庞大的外汇储备吸纳港元,调高利息紧缩银根,促使市场汇率向官方汇率靠拢,迅速扭转港元贬值局面。另一

方面,保持港元兑美元汇率的长期稳定,加强宏观政策与对外经贸关系的协调。 2、中国的债券市场面临着怎样的任务和挑战? ①、要促使我国证券市场从以前的为国有企业脱困服务转向优化配置社会资源。证券市场实际上是一个配置资源的地方。从经济学角度讲,应该说,无论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是一种特殊商品的交易,什么样的东西能够卖给投资者,以怎样的价格成交,应该由投资者自己去选择,这些是交易所、中介机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事情,监管机构只负责规则的制订。而我国情况比较特殊,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要卖一部分给投资者,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改善国有企业资本负债率过高的财务状况。②要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是价格发现功能。证券市场在完备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所具备的第二个最大的功能是价格发现,价格发现功能使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如果公司非常优秀,那么股价就会比较高,在融资和再融资的过程中可以以比较高的价格得到投资者的认购。但是在我国,目前绩优股和绩差股根本差别。③要从以前的公司本位论转变为股东本位论。买股票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交易,但从经济学的投资行为角度讲,你是在进行一项重要的投资活动。市场设立后,就是为上市公司圈钱再融资服务的。甚至有些上市公司是恶意圈钱多上市公司离开配股、增发、债券就生存不下去了。这种情况现在正在开始发生转变,现在我们要求证券市场要为社会创

最新读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有感2020

最近行内组织阅读了许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回顾,真实再现了案例中那些曾经事业飞黄腾达而得意忘形的同行,面对权力和金钱,未经得住诱惑与考验,私欲膨胀,一步步迈向犯罪深渊,最终走进高墙、受到法律惩制的过程。 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农商行的员工与钱联系最为紧密,认识的大都是“有钱人”,时间久了不免就有了攀比心,房子、车子、儿子、票子,时间久了不加强制度学习合规教育人心就变了,抵御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思想退化,随波逐流,犯错误后心存侥幸,最终走向犯罪道路。典型案例中一位服刑犯讲: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在你犯错误时想想父母希望,想想妻儿的期望,每个有责任心的人都不能因一时的冲动来伤害自己最亲最近人。 风险无小事,合规心中留。我认为,合规就是“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遵章守制为荣,以违规违章为耻”。 常怀感恩心。我们要始终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微观上问心无愧;二是宏观上遵章守纪。对所在的农商银行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以成为农商行的一份子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能够把农商行的利益和荣誉放到第一位,牢记我们的使命----服务三农,支农支小。感恩农商行给我提供工作的机会,感恩社会,感谢每位同仁。用感恩的心去工作,对自己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满足于己掌握的知识,要努力寻求更好、更快、更富有成效的专业技能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唯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更好的佳绩,才能不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 银行风险是客观的、普遍存在的,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可能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可预见、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我行一定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我们前台员工也一定要树立高度的风险合规意识,减少操作风险的发生,勿以恶小而为之,注重自身工作中的细节,积极配合行里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断建立健全我行的内部风险测量和预警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银行审计制度,这样才能使我行的合规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坚持合规经营,注重案件防控和减少风险的产生。 通过此次典型案例的学习,在以后的银行工作中,我们必须高度树立依法合规的意识,注重工作中的细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积极进取,切实做到“依法合规从我做起”。

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怀化市银行业为例

FINANCE ECONOMY 金融经济 □黎有波 (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湖南怀化418000)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作为识别客户的重要内容,是提前识别洗钱风险的重要依据,也是有效分析可疑交易的基础。近年来,由于人民银行总行推行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思路,强调防范风险,因此,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资源对洗钱活动进行有效地防范,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怀化市银行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现状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是指金融机构依据客户的特点或账户的属性以及其他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的相关风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甄别,将客户或账户划分为不同的洗钱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的活动。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 目前,我们在怀化市银行业反洗钱现场检查中发现,虽 然各银行都根据人民银行要求对其客户进行了风险等级划分,但由于缺乏相应具体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统一标准,使得各机构自行划定风险等级存在标准不一、分类杂乱、不具代表性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需要。 二、怀化市银行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一)银行机构对反洗钱工作形势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由于怀化市地处偏远山区,经济发展落后,银行机构反洗钱意识较为薄弱。一方面,银行机构普遍不能正确认识当前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性及必要性,存在“重经营,轻洗钱风险”的思想,始终认为洗钱犯罪离我们还很远,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仅仅是为了应付人民银行及上级机构的检查,所划分的客户风险等级结果也只停留在查询、检索这些简单的功能使用上,而未从本机构洗钱风险防范角度考虑,根据分类结果提示客户风险状况,进一步评估客户既有或潜在洗钱风险,从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洗钱风险。另一方面,由于银行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缺乏主动性,开展的相关培训也只是 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文化企业;积极探索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以及文化产业项目未来收益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拓宽利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 二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集聚国际知名和有潜力的文化企业,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范围,提供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公平机会,积极集聚民营文化企业和中小文化企业。 (三)完善配套机制,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除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外,对于文化产业项目中的具体知识产权、项目等价值问题完善评估制度,为银行或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投资评价依据。在信用担保方面,由于信用担保具有公正的外部性,因而需要政府引导建立信用担保主体,完善信用担保制度,以降低金融机构服务文化产业经营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文化产业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政府要完善中小企业金融 服务体系,特别是建立信用担保制度和信用保险制度支持中小型文化企业发展。另外,应构建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等多层次、适合不同发展阶段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产品,除“量身定做”外,还提供专业化和金融化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提高文化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基础性保障。参考文献: [1]吴盛光.金融支持湖南文化产业:现状透视与对策分析 [J].农村金融研究,2012.1 [2]孙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问题及建议[J].金融 经济,2012 [3]刘文华.湖南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研 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2.3 [4]张笑言.湖南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研究[J].湖南大众传媒 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3[5]陈小刚.金融支持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M].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以怀化市银行业为例 148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之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 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时间:2012-10-01 第一节负债与权益的区分 一、背景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也会出现不一致。例如:有时投资方投入的资金,法律形式上是一项权益资本,但会计上可能被认定为一项负债。企业接受的资金投入应该作为权益还是作为负债,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通常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负债作出了如下定义,“第五十七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下列负债: (一)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

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对权益工具的定义则是:“第五十八条: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对于负债和权益的区分,规定:“第五条企业发行金融工具,应当按照该金融工具的实质,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三、问题分析与讨论 通常情况下,企业比较容易分辨所发行金融工具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但也会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如果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中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或者 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 义务,该金融工具为负债。例如,企业发行的优先股,虽然形式上是股权投资,但是由于该优先股合同规定无论当年是否盈利,企业要每年向出资方支付固定股利,且企业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以优先拿回所投资的资本。该项优先股实质上是企业发行的一项负债。如果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 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通常会确认为权益工具。但是,如果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还需要继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如发行的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且该

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分析报告

**分行2012年四季度经营分析报告 2012年,**分行面临复杂的经营局面,在负债业务增长遭遇瓶颈的情况下,努力调整发展策略,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分行全体员工在分行党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克难关,使各项业务平稳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四季度末,分行总资产达到265.03亿元,各项存款达到142.49亿元,各项贷款达到141.94亿元,实现帐面利润30521万元,占用风险资产153.40亿元,保持了不良率为0的良好纪录。 一、总体经营情况 1、规模类指标 ----资产总额276.36亿元,比年初增加了91.99亿元,较年初增长了49.89%。 ----加权风险资产154.22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2.99亿元,增长了17.52%,其中表内风险资产146.53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2.47亿元,增长了18.11%,表外风险资产7.69亿元,较年初减少了0.08亿元,减少了1.03%。 ----一般性存款145.68亿元,比年初增加了12.47亿元,增长了9.36%。其中对公存款121.33亿元,比年初增加了8.14亿元,增长了7.19%;储蓄存款24.34亿元,比年初增加了4.33亿元,增加了21.66%。同业存款124.35亿元,比年初增加了79.29亿元,减幅为175.97%。

----各项贷款142.36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1.83亿元,增长了18.12%。按业务品种分类,对公贷款114.14亿元,比年初增加了8.31亿元,增加了7.85%;个人贷款21.29亿元,比年初增加了6.6亿元,增长了44.92%;票据业务6.93亿元,较年初增加了6.93亿元。按业务期限分类,中长期贷款75.48亿元,较年初增加了0.18亿元,增加了0.24%;短期贷款59.69亿元,较年初增加了14.46亿元,增长了31.97%;票据业务9.32亿元,较年初增加了9.32亿元。 2、效益成本类指标 ----帐面利润实现40730万元,较同期多增6164万元,增长了17.83%。 ----中间业务收入帐面实现7546万元,较同期减少319万元,减少了4.06%。 3、资产质量及风险集中度类指标 ----分行不良贷款2600万元,不良率0.18%。 ----最大十家贷款客户余额61.91亿元,较年初上升了16.2亿元,最大十家贷款占比为43.49%,低于银监50%监管标准6.51个百分点;最大一家贷款客户余额23.94亿元,较年初上升了8.99亿元,最大一家贷款占比为16.82%,高于银监15% 监管标准1.82个百分点。 4、网点机构建设与人员变化情况

金融案例分析

案例1:“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银行储蓄服务承诺是否有效可信? 〔案情介绍〕 1996 年7 月6 日,陈某到某银行办理了7 500 元的活期储蓄存款。8 月12 日,陈某到银行取钱时发现.其存款已被他人冒领取走。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抓住了犯罪嫌疑人,井悉数收缴了赃款。同年12 月 3 日,陈某才从该银行取出了一笔存款。陈某认为,由于银行管理疏漏,造成其延误取款长达100 多天,按照该银行的“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储蓄服务承诺,银行应当赔偿其延误期间的损失。诉讼中,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该银行也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较好的信誉。 [法律分析] 本案主要涉及到银行储蓄服务承诺问题。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储蓄服务承诺是银行对储户提出的质量、信用保证,也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之一。与银行“二人临柜,复核为准,”的规定不同,“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是体现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民事行为,是能够被储户接受的要约,而“二人临柜,复核为准”,是银行单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体现储户的意愿。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潜在条件是:(1)承诺对象须是在本银行或银行系统进行储蓄等业务的所有储户;( 2 )耽误储户存取活动的事由是银行主观原因引起的,比如储蓄人员技术不娴熟、内部计算机出现人为故障等;( 3 )只要耽误事由发生,不管储户有无损失,都要进行赔偿。因此,如果银行延误是出于其他客观原因或不可抗力,如全市范围的停电、电脑病毒感染等,银行则不存在赔偿问题。由于该承诺是面向广大储户的,因此,凡是与该银行存在储蓄关系的储户,都有可能因为延误支取而获取赔偿。 “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法律依据是关于要约和承诺以及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自然人、经济组织向银行交付存款,银行出具存款单后.双方之间形成了存款关系。银行应当依法履行按时支取储户存款、利息等义务。“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就是银行支取储户存款、利息等义务的具体表现,应当视为银行与储户确立存款关系的要约内容。1999 年 3 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4 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9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作为银行要约的一部分.一旦向社会做出承诺以后,一般不得轻易改变,对储户和银行都具有约束力。银行必须格守承诺,如果随意撤回承诺.就等于变更了银行与储户之间储蓄关系的内容。 类似于“误您一分钟,赔您一元钱”,的社会承诺到处可见,如“童叟无欺”、“缺一罚十”、“不火不要钱”等,而真正对此叫劲的人却不多。本案中的陈某对银行承诺动了真格的,不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法院依法判决银行承担赔偿责任.是合情合法的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1.案例介绍 1.1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背景介绍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广东国投),于1980年7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198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享有外汇经营权。1984年3月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更改名称为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12亿元1989年被国家主管部门确定为全国对外借款窗口。80年代末期,广东国投从单一经营信托业务发展成为以金融和实业投资为主的企业集团。公司的主要高层领导有董事长邱长云,总经理麦智南等。破产前,广国投是我国仅次于中信的第二大信托投资公司 ,也是中国在海外最活跃的融资窗口之一 1.2广信事件 1992年以来,广东国投公司由于经营管理混乱,存在大量高息揽存、帐外经营、乱拆借资金、乱投资等违规经营活动,导致不能支付到期巨额境内外债务,严重资不抵债。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关闭广东国投公司,并组织关闭清算组对其进行关闭清算。关闭清算期间广东国投公司的金融业务和相关的债权债务由中国银行托管,广东国投公司属下的证券交易营业部由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其业务经营活动照常进行。自1998年10月6日至1999年1月6日为期三个月的关闭清算查明,广东国投公司的总资产为214.71亿元,负债361.65亿元,总资产负债率168.23%,资不抵债146.94亿元。1999年1月11日,中国银行发布《关于清偿原省国投自然人债权的公告》,鉴于广东国投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巨额债务,对自然人债权的清偿,只支付本金,不支付利息;中国银行清偿广东国投公司自然人债权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代广东省财政厅依法申报债权,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按破产清偿顺序受偿。当时这一事件在国内外引起高度关注,被称为“广信事件”,亦被法律界人士称为“世纪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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