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承兑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本办法所指承兑汇票仅指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特点

1、银行担任承兑人。

2、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

1

3、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4、票面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三、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七大主要要素

(一)确定的大、小写支付金额。

(二)付款人名称、帐号、开户行。

(三)收款人名称、帐号、开户行。

(四)承兑协议编号、付款行行号、地址。

(五)承兑(付款)银行经办人私章。

(六)大写出票日期、大写到期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承兑(付款)银行盖章。

四、承兑汇票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各分(子)公司根据岗位职责,设置专职与兼职票据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

(二)资产财务部现金流中心设置专职票据管理员与兼职票据管理员各一名。

1、现金流中心票据管理人员分工

(1)主管:负责保管集团股份公司、天亿公司、特种水泥公司、包装公司、天越公司承兑汇票;负责代管海丰和锐寄放于集团股份公司的承兑汇票;负责对承兑汇票的支付进行安排;负责代贴现与换票业务;参与承兑汇票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负责承兑汇票风险分析与安全管理等。

(2)专职票据管理员:负责集团股份公司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及台帐登记;负责代收海丰和锐承兑汇票并代开收据;负责承兑汇票的安全管理;负责问题票据的跟踪;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3)兼职票据管理员:负责天亿公司、特种水泥公司及包

装公司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及台帐登记;负责承兑汇票的安全管理;负责问题票据的跟踪;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移交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4)结算主办: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与稽查;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负责问题票据及风险票据的通报等。

(三)其他分(子)公司

1、财务负责人:负责安排本单位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安全管理、保管及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2、票据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及台帐登记;负责承兑汇票的安全管理;负责问题票据的跟踪;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五、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接登记管理

各单位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收、付业务中,应建立承兑汇票电子台帐(附件3)和专门的《银行承兑汇票签收登记簿》(附件1),将收票时间、票据号码、出票行、出票日、到期日、交票单位、票面额、收据签收人、收据记帐联签收人、付款单位等信息登记在承兑汇票台帐上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签收登记簿》上做好签收记录,使公司从收票、入帐、保管、支付、签收、再入帐等每个环节都能予以追溯,达到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六、承兑汇票收、付环节管理细则

(一)承兑汇票的收取管理

1、承兑汇票核实主体

(1)各销售单位及业务人员是承兑汇票管理的首要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销售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2)各单位财务票据管理员是承兑汇票核查人员,在销售业务人员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专业核查与判别,同时也是代贴现、换票及自办票据的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2、承兑汇票收票的范围

为降低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原则上对广东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二级城市(指除省会、直辖市、特区以外的城市)商业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要进行风险分析,对无长期往来,对方资质与偿还债务能力有限、风险较大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在确保风险可控与锁定,特别是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具备偿债能力并能进行追述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可以收取,但需要提出申请(附件2)。若因市场原因,销售部门要求收取的,由销售单位提出申请,经资产财务部经理和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同意后,经办人员方可收取。

3、承兑汇票复印留底

各单位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收到承兑汇票复印制度,对于承兑汇票都必须将票据正面及背面所在背书记录完整复印。

(1)各驻外分(子)公司对收到的每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都要完整复印,并附于会计凭证后作为原始附件进行管理。

(2)除各驻外分(子)公司交回的承兑汇票外,其他外单位交来的承兑汇票由业务人员将票据完整复印后连同票据一并交于财务,并附于会计凭证后作为原始附件进行管理。

4、承兑汇票的邮寄要求

各驻外分(子)公司寄出承兑汇票,为防止邮寄风险,必须在票面被背书人栏处规范书写收票单位的名称,建立相关备查簿,并注明票号、收票单位及寄出时间,以便各收票单位查询核

对。

5、承兑汇票的业务处理

(1)各单位票据管理员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再次进行专业

的仔细审查。对不存在问题的承兑汇票及时开具收据;拒收的问

题票则在票面上用铅笔记上符号,并及时通知交票人员或分公司

财务人员,便于及时向客户进行追溯。

(2)票据管理员将验收合格后的票据交现金流中心主管进

行保管,并做好交接记录。

(3)票据管理员进行单据配备及传递,进行后续的业务与

台帐维护。

(4)票据管理员于次日上午12:00前将收票单据交由会计人

员做帐,会计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入帐。月末结帐时必

须于收到后立即入帐,不得跨月处理。

(5)对于资金回笼统计,财务按当月实际收到的承兑汇票

金额为准,其他在途的承兑汇票一律不作回笼统计。

6、问题票据分类及处理

问题票据是指根据承兑汇票记载要素,在某一或某几方面存

在瑕疵,需要补充说明或根本不能背书使用的承兑汇票。

(1)问题票据的分类

①问题票据主要种类

a、有自造字。

b、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未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的。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附带条件的背书,非全额转让背书。

e、出票日期不符合逻辑规则,如出票日为实际不存在的日期。

f、记有“不得转让”字样。

g、背书漏章,背书章重叠。

h、商业银行未加盖汇票专用章。

i、加盖结算专用章。

j、背书章不清或背书章、被背书完全出框。

k、被背书人填写错误的。

l、背书章印泥过浓导致章字模糊或使票面污染、因骑缝间隙凹凸造成背书骑缝章内容有缺损、背书章色较浅无法辨认的。

②票据在背书过程中出现的因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问题票据。

a、已挂失止付票据。

b、票据出票人或出票行因经济或其他因素造成票据无法承兑的问题票据。

(2)问题票据处理办法

①对问题票据进行分类处理,对不符合收取要件的,在详细说明原因后不能收取。对能够通过补充说明进行收取的,在补充说明齐备后方可收取。

②对于承兑汇票托收和贴现时出现的问题票由票据管理员负责处理,在托收过程中产生问题票,银行出纳必须在银行退回之日将该票据返回票据管理员处。

③对于票据背书中途被挂失止付问题票据,票据管理员应及时了解票据背书过程中具体情况,并写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及时递交交易管理及法律事务部和供应总公司,做好维权工作。

④对于票据出票人或出票行由于经济或其他因素造成票据在托收时无法托收的问题票据,票据管理员应及时了解银行拒付的具体情况并写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及时递交交易管理及法律事务部和销售总公司,做好维权工作。银行承兑汇票遗失补救图见附件4。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

1、业务类型

承兑汇票背书支付主要类别有:原燃材料款和工程款、内部拆借、到期托收、银行贴现、换票支付、质押换票(或质押贷款)等。

2、具体支付规定

(1)经营性与工程性款项支付

①指定专人领取:对于经营性与工程性款项支付,由系统中的业务员进行资金申请与办理。为保证承兑汇票领取的连续性与可追溯性,由各职能与业务部门向各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5),指定专人进行承兑汇票的领取。授权业务人员变

动必须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

②票据及时转交给供应单位或票据应合法持有单位。承兑汇票领取人员要将领取的承兑汇票及时转交业务人员,并与供应商或票据合法持有单位联系,及时转交或邮寄。在保管、持有期间应保证票据的安全管理与交接的完整记录。

③领取及帐务处理

a、票据管理员从保管人员处领取安排好的银行承兑汇票,再次进行详细审核。

b、票据管理员填制好承兑汇票领用单。

c、各单位授权指定领取人员在完善相关的资金请款手续,业务人员在《银行承兑汇票签收登记簿》和领用单上完善签字手续后方可领取银行承兑汇票。

d、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进行承兑汇票印鉴背书。

(2)及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收款收据的规定

①凡背书于宜宾市九县一区范围内的供应商的,各单位财务部门见供应商开具的收款收据后才办理票据背书支付手续。

②属异地供应商的,必须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基

本原则操作,即该单位前面所有承兑汇票付款业务中未欠公司收

据后,方可领取。

③对于异地供应商,在背书支付后一个月内,业务人员必须

持供应商正式收据交财务部门票据管理员核销。

④各公司票据管理员每月初将截止上月底业务员所欠收据

以通知形式发给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及职能、业务部门领导、

公司分管领导,以加强对收据的催收力度。该通知内容包括票号、金额、业务员、背书的单位、被背书单位、背书日期、状态(冻

结或者催收)。

⑤超过一个月未持收款单位收据到财务部门核销的,应冻结

该供应商或业务单位应付款。由资产财务部发放该供应商的《冻

结通知书》,停止支付该单位的所有款项审核与应付,直至交齐

收据方可解冻。

⑥票据管理员应建立承兑汇票未收到收据管理台帐,对于收

到的收据当天必须及时处理。已经完结并符合解冻情况的,由票

据管理员出具解冻通知书。及时通知应付帐款主办或资金审核人

员解冻。

⑦对于已经收到的收据,票据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并按每周

2-3次的原则将收据粘于该凭证后,作为凭证附件。天亿、特种水泥、包装公司票据管理员应在收到收据后建立收据签收薄,通

知天亿、特种水泥、包装财务人员签收并将收据附于凭证后,作

为该凭证附件。稽核主办应重点不定期对收据的粘贴情况进行抽查。

(3)邮寄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在不能专人亲自送达或对方单位不能前来亲自领取的情况下,对远途交票要求一律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各业

务部门指定专人统一办理。业务人员及时与对方单位进行联系,

告之相关信息,及时查收,并将每次的邮寄底单作为档案管理并

做好台帐记录。

3、到期托收

(1)票据管理员应随时关注即将到期的票据情况,并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不少于10日交银行出纳人员办理托收手续。

(2)银行出纳人员应建立承兑汇票托收台帐(附件6)。

银行出纳每天根据实际托收的情况对台帐进行适时更新,并

在周盘点时依据库存票和托收凭证进行核对,建立和完善相关跟

踪机制。

(3)银行出纳人员,应对托收发出的承兑汇票到期10日内未有回复的,及时与银行联系,查询票据去处,并在2日内将信息反馈现金流中心主管及分管经理。

4、内部拆借

因各成员单位间不同的资金需求,需办理内部拆借支付银行

承兑时,由申请借款单位按内部拆借管理制度,填制拆借申请表,完成审批流程后,随同拆借协议交债权单位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内部拆借涉及的票据领取在完善手续后,只能由财务人员进

行领取。

5、换票、代贴现

外单位因各种原因需到公司财务部门或其他各分(子)公司

进行代贴现的,仅限于天原集团各成员单位背书支付的承兑汇票。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并且必须明确代贴现票据贴现后的追溯

责任,其他外单位要求代贴现的一律不予办理。遇个别非天原成

员单位要求办理代贴现或换票的,必须经资产财务部经理批准后

方可执行。

6、银行贴现、质押换票:各单位一律不允许自行进行银行贴现。银行贴现必须经现金流中心及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审批。

(1)信贷人员在票据管理员处领取银行承兑汇票据后到指定银行办理,并建立《贴现票据追踪台帐》,对移交银行的票据必须办理签收并进行适时追踪。

(2)每周进行承兑汇票盘点时,应将已领出而未完成承兑汇票业务处理的票据纳入例行盘点范围之内,由信贷人员提供必要的移交记录。

七、银行承兑汇票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财务及业务部门必须配备保险柜,以便于承兑汇票持有期间的安全保管。各单位对保险柜的管理必须安全、有效。

(二)根据业务需要,集团股份公司与其他各分(子)公司经过与业务部门协商确定当日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结束时间。周末与节假日必须存入置于该公司保卫部门的指定保险柜中,严禁随意存放,以确保票据安全。

(三)现金流中心副主管负责对现金流中心所辖承兑汇票的集中保管,即每日下班后统一存放在集团股份公司保卫部指定保险柜内。

(四)各单位票据管理员对保险柜的密码要绝对保密,钥匙需妥善保管。工作移交后必须立即更换密码,若造成损失的一律由接收人承担。

(五)所有承兑汇票的交接均应有完整的签收与交接记录,相关记录应归档管理。

(六)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库存承兑盘点制度与过程的稽查。

(七)定期对承兑汇票台帐进行实时备份管理。承兑汇票相关资料应当归档管理。

八、处罚规定

(一)涉及承兑汇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若未按规定进行规

范操作与履行职责,一经发现,未造成损失的按不低于50元/次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按公司相关规定

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承兑汇票的管理法应当履行监督、审批、稽核、盘

点等职责,对于未正确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一经发现,未造成

损失的按不低于100元/次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承担责任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办法由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原《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发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天原股份司〔2007〕155号文)同时作废。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银行承兑汇票签收登记簿

承兑汇票收取申请

资产财务部:

我部门在销售产品时,公司交纳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行为。与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信息如下:

出票行:

金额:

出票日:

到期日:

收取该承兑汇票的理由:

鉴于以上原因,特申请收取盖章承兑汇票。请批示。

经办业务员:

财务票据审核意见:

销售总公司总经理:

资产财务部经理:

销售总公司

年月日

20XX年承兑汇票电子台帐

银行承兑汇票遗失补救措施图

授权委托书

资产财务部:

为防范资金风险,便于人员工作的对应衔接,我部门特授权以下人员统一在你部门领取承兑汇票,前期承兑汇票办理的委托函同时作废。

附人员名单:

以上人员授权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

XX部门

X年X月X日

承兑汇票跟踪台帐

浅谈银行承兑汇票的好处以及注意事项

浅谈银行承兑汇票的好处以及注意事项 各大企业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充分的发挥了银行承兑汇票在货款回笼中的重要作用。现就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谈几点浅见: 武汉智通财务咨询公司提醒:企业在进行银行承兑汇票交易时,应当提高警惕,防止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避免损失。 一、给收票人带来的好处 1、可以增加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进而增强资产的弹性。银行承兑汇票可用于背书、贴现、转贴现等,从而更大的增强了资产的弹性。 2、能避免应收账款回笼的风险,提高资金回笼的速度。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减少了账款的坏账风险,提高收账率。 3、扩大了企业的销售量。金融危机逐步扩大,对企业信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仅凭企业信用是不够的,但如果增加了银行信用这个附加条件,收款风险就明显降低,增加了销售能力。

4、加强银行对企业的信用。银行开出汇票时,会要求企业存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10%-30%),这样也就增加了银行的存款,还可以通过办理贴现、转贴现等业务取得收益,从而加强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合作。 二、给出票人带来的好处 1、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在资金难以回笼的市场上,公司提出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比企业信用强多了,在购货时可要求供应商降低采购价格而获得利益;另外,因为银行承兑汇票本身就是“信用票据”,说明该企业的经营效益好、信誉高,以此来给合作者增加更多的信心。 2、增强了企业的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控制资金的流向和流量,防止资金人为的流失,同时还可以更有效的实施资金的筹划和合理化库存结构。 3、可以解决固定资金流动性的问题。要获得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票权,除了企业本身的信誉外,银行还会要求用固定资产作为担保,其实质就是固定资产流动化。 三、收票人应注意的问题

关于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关于业务收款及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 管理规定 为规范应收账款及银行票据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资产质量安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现对所有业务收款及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业务收款。 1、所有业务收款,正常情况下只接受对方转账或现金交易。 2、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3、所有业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至少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财务备案,在收款方式上如无特殊说明,一律视为现金,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 特殊情况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须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各业务员或相关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经财务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确认后方可接受。 2、银票以票面金额1.50%的利率由经办人向客户收取费用,如未能按时收回的,则相关费用从经办人业务费及工资中扣除。具体费用明细按月出表,财务专人管理,按月通知相关人,及时结算。 3、银行承兑汇票的直接前手(即客户单位)须在承兑汇票上背书。 4、交纳承兑汇票的单位,必须保证交纳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保证承兑汇票能够贴现和到期承付。 5、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开户行原则上应为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如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6、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财务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交票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交票单位的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号码,并由交票单位在收据上签字。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三、票据管理。 1、财务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要视同现金管理,指定专人,设定专门账簿进行登记。 2、对收到的承兑汇票,经审查无误后,出纳员应及时开具收款收据并登记入账,妥善保管。 3、分管会计不定期进行账、票的检查、核对工作,保证账票相符,如有不符的,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4、出纳员要认真仔细地登记并完善承兑汇票收取、承兑、贴现、退回的相应台账。 四、票据的使用、贴现和提示付款。 1、根据公司筹资计划确实需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出纳员根据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各种资料,同时登记入账。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并及时登记台账。 3、付款人因故拒付时应及时通知财务经理,由财务经理联系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时要通知总经理。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承兑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特制定本流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本管理流程所指承兑汇票仅指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特点 1.银行担任承兑人。 2.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 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七大主要要素 (一)确定的大、小写支付金额。 (二)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三)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四)承兑协议编号、付款行行号、地址。 (五)承兑(付款)银行经办人私章。 (六)大写出票日期、大写到期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承兑(付款)银行盖章。 三、承兑汇票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出纳负责具体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负责承兑汇票的台账登记;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等。 (二)财务负责人负责安排本单位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安全管理、保管及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接登记管理 各单位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收、付业务中,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台账(附

件1)将收票日期、出票人、收款人、付款行、票号、票面额、出票日期、到期日、付款单位等信息登记在承兑汇票台账上做好签收记录,使公司从收票、入账、保管、支付、签收、再入账等每个环节都能予以追溯,达到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五、承兑汇票收、付管理细则 (一)承兑汇票的收取 1.承兑汇票核实主体 ⑴各单位出纳是承兑汇票管理的首要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⑵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承兑汇票核查人员,在出纳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专业核查与判别,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2.承兑汇票收取的范围 为降低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对无长期往来,对方资质与偿还债务能力有限、风险较大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在确保风险可控与锁定,特别是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具有偿债能力并能进行追述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可以收取。若因市场原因,销售部门要求收取的,由销售单位提出申请,报经集团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收取。具体收取注意事项如下: ⑴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前提条件是销售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可以承兑结算,合同中不注明的不能收取。 ⑵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及粘单需清晰完整,不能破损、水渍、油渍等,粘单中背书印章需连续清晰,外资银行出具的承兑不能收取,本地银行无法托收。 ⑶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要完整无误。出票日期1月、2月要加零,10日、20日、30日要加零,其他均不可加零,出票日期至到期日一般为6个月(特殊短期票2个月、3个月可咨询出票银行),出票人及出票银行均需加盖印章,缺一不可,注意核对出票人和收款人信息与加盖的章是否一致,必须完全相符,出票金额大小写需相符。 ⑷银行承兑汇票后背书需连续,不能有回头背书,即包括出票人在内的所有单位不能重复出现,只能有一次,被背书人处或书写或盖章,必须清晰,书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银行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保障集团公司利益,维护集团经济秩序,保证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下属各煤业公司请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章票据要求 第四条下列金融机构作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接受: (一)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 (二)股份制及其他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招商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 第五条地方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开出的银行承兑 汇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取,拒绝接受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给交票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及银行承兑汇票交接单。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查看票据时,应重点查看票面及全部粘单是否整洁,有无污损或涂改现象,如有污损或涂改,应拒收;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为无效票据,应拒收;票据上贴有粘单的,每张粘单的第一背书人应在粘口处加盖清晰的与该背书人一致的骑缝章,骑缝章不规范或不清晰的,应要求交票单位出具证明。 第七条收取的承兑汇票时,其直接前手(即客户单位)必须在承兑汇票上背书,必须保证票据背书的一致性,如下图所示。 第八条交纳承兑汇票的单位,必须保证交纳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保证承兑汇票能够贴现和到期承付。 第三章承兑收取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承兑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和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禁止办理无商品交易和劳务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申请条件 1、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持有经年审有效地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原则上要求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有两年以上的结算业务往来。 3、承兑申请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4、与信用社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5、资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6、必须在我社存有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50%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就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担保。 1、办理要求 (1)最低保证金缴存不低于50%;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全额保证金除外); (4)出票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按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5‰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承兑手续费; (5)银行承兑汇票由县级联社依照短期贷款单笔、单户余额权限统一审批。超过权限的,向办事处或省联社报备; (6)银行承兑汇票纳入企业统一授信进行管理。 2、申请所需资料 (1)填写《银行承兑业务申请书》; (2)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年审过的近三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其成立期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 (3)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货运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5)《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6)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出具申请开立承兑汇票的正式文件; (7)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核对后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样本; (8)经年检的贷款卡及查询码; (9)在人民银行IE查询系统查询借款人负债、对外担保等情况资料; (10)拟设置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复印件; (1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办理汇票抵押的决议; (13)承兑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3、调查阶段 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其经营变化情况,重点调查出票人经营行业风险、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资金回笼情况,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汇票金额以及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变化和抵(质)押物状况的价值变化的分析。 (1)调查承兑申请事项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上。 ①出票人和担保人的身份与资格是否真实有效; ②出票人和担保人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③出票人申请承兑是否正属于货款支付或劳务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是否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套取资金; ④购销合同标的物是否属于国家、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是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的限制流通物,或是国家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⑤购销合同内容是否超过出票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⑥通过对出票人的实地调查,对其生产经营、材料储备的查验,是否属于出票人生产经营需要;

各家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需资料

各家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需资料、工作程序都不一样,但大同小异。首先介绍各家银行开票都需要的资料和资料准备的重点, 一准备资料 1、与各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复印件; 2、各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与银行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三份; 4、足额保证金转账支票。 二资料准备中的注意事项 1、购货合同: a:开票期在合同有效期之内; b:合同签订日期在开票日之前,在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之前; c:合同所列货物名称要与供货单位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开具名称、单价等要素一致; d:合同金额要大于等于开票金额; e:合同上需有“可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等表示对方愿意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字样; f:合同上的付款期限需大于等于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期限。如要开具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上的付款期需有“货到三个月(及以上)付款”等字样; g:如该合同用于该客户多次开票,要保证一张合同在一家银行开给特定客户汇票的总金额小于合同总金额; h: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我方公章。 2、对方提供的销售增值税发票 a:各银行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个别银行需要原件; b:发票复印件均需加盖我方公章; c:发票开具日期在购销合同签订日之后; d:发票总金额需大于等于开票金额; e:发票上所列要素需与合同签订内容一致,如不一致需另做说明并加盖我方公章; f:所提供发票均要求在开票日前后的一定期间之内,视银行不同而定。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具备的条件(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编辑本段]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单位。[编辑本段]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包买银行承兑汇票包买是指银行根据包买申请人(持票人)的申请,无追索权买入其持有的、由符合同业授信管理规定银行承兑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远期银行汇票的一种授信业务。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公司1、存在改善财务状况需求的大型集团客户,尤其是各级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2、财务制度较为严格,希望降低票据应收风险的企业,主要是大型外商投资企业。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优点1、买方的最终付款风险转由银行承担,在基础交易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银行对已支付的贴现款项无追索权。2、卖方远期应收

企业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湖南**科技有限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控制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兑汇票是指本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开出的,以及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办理收票、开票、贴现、背书转让和承兑等有关承兑汇票业务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授权或委托财务总监授权。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承兑汇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开出承兑汇票 第六条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时,可以根据需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但必须具有真实的货物购销行为、签署购销合同,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七条承兑汇票业务必须在公司核准的银行工程项目融资授信额度或短期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 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需根据当月资金计划,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开出承兑汇票业务。 第三章收到承兑汇票 第九条公司销售和财务部门必须按照信用政策的规定收取承兑汇票。下列金融机构作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接受: (一)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二)股份制及其他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招商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第十条对外销售不得收取商业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地方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如特殊情况需要收取上述票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收取。 第十一条收到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必须及时在承兑汇票“背书人栏”上注明本公司名称。销售部门在收到承兑汇票后必须及时将承兑汇票交到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双方签字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办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办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一、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以下为托收凭证样板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以下为背书栏: 三、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柜台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托收凭证样板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联;(托收单位) 第二联贷方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贷方凭证;(托收银行) 第三联借方凭证,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支付货款的借方凭证联;(付款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一,为规范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银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管理、贴现、到期兑现和内部转让等环节的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三,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在遵从河南XXXXXX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制度与统一管理基础上~并结合XXXXX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条款。 二、收取: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仅指永银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经济往来原则上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根据产品销售市场~区别客户资信情况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能以货币资金方式收款的~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三,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交票单位开具全额的、临时性的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交票单位的全称、银行承兑

汇票号码~并由交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收据上签字。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四,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出票人开户行原则上为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五,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如因银行承兑汇票不符合贴现要求或到期不能兑现~必须退回原交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向客户收取滞纳金。 三、管理: ,一,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要视同现金进行管理~同时~做好内部控制~由台账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固定式账簿进行登记。 ,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银行承兑汇票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收据存根联一并交出纳人员~由台账管理人员及时登记台账~登记完毕~将银行承兑汇票交出纳保管。 ,三,必须定期进行账、票的核对工作~保证账票相符~如有不符的~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四,银行承兑汇票台账管理人员要认真仔细地登记银行承兑汇票收取、到期兑现、贴现、退回台账~并按月向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XXXX公司财务部、财务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保管、到期兑现或贴现等情况。 ,五,银行承兑汇票台账和银行承兑汇票保管人员如因工作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必须与临时接收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六,根据每月编制的资金支出预算额度~同时编制银行承兑汇票张数、票面金额要求等内容使用计划~于每月3日前报财务公司。 ,七,需要背书转让或需要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通过财务公司统一办理~财务公司定期到永银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配合财务公司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到期兑现和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下称承兑业务)的管理,规范我行承兑汇票业务行为,控制承兑风险,维护我行资产安全,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本行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承兑,是指由出票人申请,经过本行审查同意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承兑业务必须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第四条本行下属支行要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贷款进行管理,进行签发前的调查、审查和签发后的跟踪管理工作,并按签发额度,按贷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保证金100%的除外)。 第五条为防范承兑业务风险,本行及各支行都要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办理承兑的申请、调查、审查、办理、签发后的跟踪管理、承兑台帐、承兑报表、承兑档案等。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检查制度和业务管理考核制度。由公司业务部及其它相关检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兑汇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 2、是否建立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责任制,每个岗位、环节的人员是否明确了个人的职责; 3、支行办理此项业务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八条根据承兑申请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要坚决停办该项业务: 1、承兑申请人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造成本行垫款的;

2、未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 3、以非法手段骗取承兑的,如:关联企业套取信用,是指合同交易当事人存在关联关系,签订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经营,也没有真正的贸易发生(表现为没有和合同一致的增值税票或其他能证明交易确实履行的单据等,而是为了通过虚拟的贸易合同办理承兑汇票后,进行贴现,然后用于申请人、关联人的生产经营); 4、出票人用承兑汇票贴现的; 5、以本行授信缴保证金、偿还承兑汇票差额的(指在本行取得贷款、临时贷款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先转到本行其他帐户或转到其他行的申请人或关系人帐户,再转回保证金帐户或偿还承兑差额); 6、其他违规行为。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限制办理该项业务: 1、以非生产经营中的现金流缴纳保证金的(如:借款作保证金,是指承兑申请人向他行、他社、他人、信用担保公司、他公司借款后转入承兑申请人保证金帐户); 2、以非生产经营中的现金流偿还保证金差额的; 3、关联企业为承兑申请人担保的; 4、合同交易双方为集团客户成员的或关联人的; 5、其他有可能影响承兑申请人正常承付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情况。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逐步压缩规模至退出承兑业务: 1、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经营中的现金流量小,还需要靠筹资来 缴纳保证金或偿还保证金差额的; 2、生产周期较长,存货周转较慢(长于 6 个月)的; 3、销售收入逐年减少,利润率逐渐降低的; 4、生产和经营主要在异地,各种风险难以有效控制的; 5、企业固定资产较少、净资产较少,租赁经营的; 6、在本地同行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且市场份额逐步减小的; 7、其他可能影响到期承付的; 8、业务合作期间出现违约、作假行为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行,要责令其停办该项业务: 1、无真实贸易背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承兑申请人签发,经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持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兑申请人在汇票到期前应将票款足额交存银行。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方面 一、企业需提供资料 一般来说,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在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办理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前提条件之一。一般在实务工作中,首先是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然后才是到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二、企业存入保证金的规定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应按照客户信用等级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未评级客户按经办行有关规定对照相应信用等级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证金。对能够提供符合经办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客户,可免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之外(敞口部分),承办部门为有效规避风险,应根据上级行(或总行)规定要求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抵押、质押或担保)。抵(质)押物应具有稳定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能力;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含)以上,且不得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但对现金流量充足、稳定,对本行综合贡献度大,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有权分行或部门批准,可免受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的担保。 对于免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免除担保的客户,要承诺不以其有效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和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承兑银行的同意,但经经办行的总行批准的大型优质客户除外。 经有权分行特殊批准减免保证金或免除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担保的,必须及时逐户逐笔报受理行的总行备案。 对经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可根据需要核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的最高承兑限额,并办理最高额担保。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可不再逐笔办理担保,保证金可按比例一次性收取,也可逐笔收取。

银行承兑汇票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收取时需要注意事项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银行承兑汇票的八大要素(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三)确定的金额;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四)付款人名称; 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五)收款人名称; 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六)出票日期;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七)出票人签章;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八)汇票到期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具备以上八个要素,缺少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2. 业务员收到汇票时要注意: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整洁,字迹无涂改,票面无破损。②.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及银行承兑汇票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③.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印鉴章(财务章、法人章)中字迹清晰。 3、银行承兑汇票印鉴章不得盖在“被背书人”一栏,印鉴章不得超出上框线。

4、银行承兑汇票正确的盖章方式是在背书框中央空白处加盖印鉴章。印鉴章要清晰,印章内字迹不得缺损。 5、银行承兑汇票如因印鉴章模糊,需续盖的,原则上续盖章仍需盖在框内空白处,若因框内空白处盖不下第二枚章,印鉴章超出框外,则印鉴章需与背书框的下框线相交,背书人印鉴章不得悬于框外。 6、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抬头需正确书写,且字迹工整,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连续性,即被背书人的抬头必须是下一个背书框中所盖的财务章的抬头。 7、如银行承兑汇票后附证明的,一般情况下不收取。如特殊情况收取的,则收取时需核对证明信的内容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出票人资料,收款人资料,金额,日期,事由,出证明人的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章。)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需与财务确认是否收取。 8、业务员在收到汇票时一定要认真查看,如果在当时就发现了问题,就立刻要求客户换正确清楚地汇票;如果业务员发现了问题但是确定不了的,可以拍微信传给财务,共同协商。 9、.汇票必须由业务员亲自带回,如果公司没有业务员,就要求客户寄回前,先传回电子扫描件。在确定无误后,再要求客户寄回,但是在收到后,必须还要仔细检查。 银行承兑汇票收取不当会给公司资金回笼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相关人员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务必仔细核对!!!! 山东金鼎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治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进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治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治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票据治理实施方法》、《支付结算方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报备。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二章承兑申请 第六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三)近两年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第七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行提交下列资料: (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要紧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 (六)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保证金和担保 第八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按照客户信用等级收取保证金。AA级(含)以上客户可免收保证金;A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10%(含)以上的保证金;A+、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30%(含)以上的保证金;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50%(含)以上的保证金;BBB级(含)以下客户收取100%的保证金。 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对AA-级客户可免收保证金,对A+、A、A-级客户可酌情减收保证金,但减收额最多不得超过应收额的一半。 对未评级客户按总行有关规定比照相应信用等级收取保证金。 第九条AA级(含)以上客户可免予提供担保。AA-级(含)以下、A-级(含)以上客户按规定比例缴存保证金以后的差额部分,应当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抵(质)押物应具有稳固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能力;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含)以上,且不得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但对现金流量充足、稳固,对我行综合奉献度大,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可免除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的担保。 对能够提供符合总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的客户,可免收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资金005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23页正文页数:8页 附件个数:11个 制度正文目录: 目的:为加强各分部承兑汇票额度科学、合理的使用,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范围: 适用范围:本职责适用于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各分部财务部。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名词解释 无 职责 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负责全国承兑情况的管理; 分部财务部负责各分部承兑的管理。 作业内容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原则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使用及管理采取外勤出纳及结算出纳分管的方式,外勤出纳负责承兑的办理以及同银行之间的单据往来,结算出纳负责承兑额度的管理,外勤出纳就承兑办理的相关事宜负有向结算出纳汇报的义务,且外勤出纳和结算出纳负责相关日常银行授信业务的监督及管理工作由各分部结算主管理负责并承担其相关责任,结算主管负有向财务经理直接汇报相关银行授信业务管理的义务; 直营店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所属分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分部坚决杜绝给无正常贸易背景(即:关联单位之间、无任何业务往来的单位之间、有正常业务往来但开立承兑汇票时无对应的正常业务)的公司开立或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相互开立承兑汇票必须由总部资金管理部统一下达“承兑调拔单”,出票单位方可办理; 分部结算出纳和外勤出纳的职责(本职责仅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部分,其余事项仍遵照公司原有规定执行) 结算出纳的职责 A、负责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 B、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及报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各类报表,包括: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银行承兑日报表(见附件)、银行承兑明细表(已解付、未解付)(见附件)、银行承兑排款解付表明细表(日历式)(见附件)、银行承兑额度“对帐函”(见附件)及“调节表”(见附件); 注:有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结算出纳负责管理,无结算出纳的分部由现金出纳负责管理。 、外勤出纳的职责 A、根据结算出纳出具的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的“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见附件)进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得多办或漏办; B、负责及时到银行索取本部所有银行帐户的回单。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权的管理 因各分部的法定代表人均在异地,为不影响各分部承兑汇票业务的办理,将各分部在当地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承兑汇票)的签署权授权给当地的总经理办理; 各分部授信业务授权人在签署办理承兑业务所需的相关文件时必须严格审核,确保签署的所有协议、合同等文件时必须确保本部与收款单位具备正常的贸易背景及付款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签署空白承兑协议和购销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授权范围: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的必备文件及资料,“授信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 各分部必须在已有敞口承兑额度使用完毕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额承兑付款。对欲办理全额承兑的分部,必须事先向总部资金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分部全额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表(见附件),列明承办银行、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厂家、汇票期限,经办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审批。总部财务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全国承兑整体使用情况统筹安排后予以批复,未经批复擅自操作的,视为违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使用的管理 办理银行承兑所需的所有资料(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购销合同等),均由结算出纳进行管理,所有需要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协议及合同,必根据办理承兑汇票需要,随办随签(盖),不得备签(盖)空白协议及合同; 结算出纳根据总部批复的周付款金额和分部前期排款的情况,按总部每日、每周的排款限额规定事先确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的票面金额和到期解付日期,制订“分部银行承兑汇票承办明细表”,由结算主管签字确认后,连同办理承兑汇票所需的空白协议及购销合同一并交予外勤出纳; 承兑排款解付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及规定: A、在事先确定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日期时,同一天内办理数笔相同期限的汇票应将到期解付日期适当错开,如:同一天办理四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有三笔,可将到期日分别排在四个月零三天、四个月零五天等,这样可以缓解到期解付时由于同一天到期汇票过多所导致的资金需求压力。 B、为了在可控的范围内使资金风险处于安全水平,现根据各分部的销售及资金情况对日均承兑的排款计划相关指标规定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一)为规范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银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管理、贴现、到期兑现和内部转让等环节的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三)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在遵从河南XXXXXX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制度与统一管理基础上,并结合XXXXX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条款。 二、收取: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仅指永银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经济往来原则上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根据产品销售市场,区别客户资信情况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能以货币资金方式收款的,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三)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交票单位开具全额的、临时性的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交票单位的全称、银行承兑汇票号码,并由交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收据上签字。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四)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出票人开户行原则上为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五)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如因银行承兑汇票不符合贴现要求或到期不能兑现,必须退回原交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向客户收取滞纳金。 三、管理: (一)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要视同现金进行管理,同时,做好内部控制,由台账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固定式账簿进行登记。 (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将银行承兑汇票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收据存根联一并交出纳人员,由台账管理人员及时登记台账,登记完毕,将银行承兑汇票交出纳保管。 (三)必须定期进行账、票的核对工作,保证账票相符,如有不符的,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四)银行承兑汇票台账管理人员要认真仔细地登记银行承兑汇票收取、到期兑现、贴现、退回台账,并按月向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XXXX公司财务部、财务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保管、到期兑现或贴现等情况。 (五)银行承兑汇票台账和银行承兑汇票保管人员如因工作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必须与临时接收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六)根据每月编制的资金支出预算额度,同时编制银行承兑汇票张数、票面金额要求等内容使用计划,于每月3日前报财务公司。 (七)需要背书转让或需要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通过财务公司统一办理,财务公司定期到永银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配合财务公司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到期兑现和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流程图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流程图 注:如以上资料已向我行提供且再有效期内的,可不要求授信人重复提供。

足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流程 1、范围 1.票据提交及审核 2.保证金帐户开立 3.票据入库 4.到期票据出库及托收 5.保证金帐户撤消 2、政策 基本规定: 1.所有的操作,均应是可核查的,须保留书面记录 2.资料传递须做好交接登记 3.主办、协办销售人员为客户经理 4.每笔业务必须由主办、协办人员审核完成 5每笔业务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定的规定 6.主办及协办客户经理负责核实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背景及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 7.本流程适用于足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项下的贷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程 行内规章制度: 1.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6个月;单张银行承兑汇票的面额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 3、脚色及操作流程 票据提交及审核 负责部门及人员 ●主办、协办客户经理 1.向分行风控部门提出办理足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申请 2.与客户一起将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和质押银承清单提交所在分支行营业部门进行查询 3.若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审核或查询结果不符,终止当前业务 ●分支行营业部门 1.审核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表面真实性 2.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有效性 3.验票、查询无误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背书,并将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信息维护录入票据系统中,将质押票据送交分行风险控制部 4.将.验票或查询不符的银行承兑汇票退还客户 保证金帐户开立 负责部门及人员 ●主办、协办客户经理 向分支行营业部门提交保证金开立通知书 ●分支行营业部门 通知前台人员根据保证金开立通知书,开立活期保证金帐户 票据入库 负责部门及人员 ●分行风险控制部 收到营业部移交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真伪性说明、交接单、和加盖营业部业务章的保证金开户回单复印件后: 1.检查额度信息,确认承兑银行授信额度并通知业务部,分行风险控制部书面通知营业部扣减质押票据承兑行额度 2.核对质押银承清单和实物,审核质押银承基本要素无误后转交营业部门入库 3通知业务部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票适宜 到期票据出库及托收 负责部门及人员 ●分行风险控制部 根据票据系统提示,在银承到期日前10日办理到期质押银承出库。出库后,向营业部发出托收交接清单,清单上由风险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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